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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茶坊] 一篇好文-世界上所有的夜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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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7.2010 19:0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上所有的夜晚  

迟子建


第一章  魔术师与跛足驴
  我想把脸涂上厚厚的泥巴,不让人看到我的哀伤。
  我的丈夫是个魔术师,两个多月前的一个深夜,他从逍遥里夜总会表演归来,途经芳洲苑路口时,被一辆闯红灯的摩托车撞倒在灯火阑珊的大街上。肇事者是个郊县的农民,那天因为菜摊生意好,就约了一个修鞋的,一个卖豆腐的,到小酒馆喝酒划拳去了。他们要了一碟盐水煮毛豆,三只酱猪蹄,一盘辣子炒腰花,一大盘烤毛蛋,当然,还有两斤烧酒。吃喝完毕,已是月上中天的时分了,修鞋的晃晃悠悠回他租住的小屋,卖豆腐的找炸油条的相好去了,只有这个菜农,惦着老婆,骑上他那辆破烂不堪的摩托车,赶着夜路。
  这些细节,都是肇事后进了看守所的农民对我讲的。他说那天不怪酒,而是一泡尿惹的祸。吃喝完毕,他想撒尿,可是那样寒酸的小酒馆是没有洗手间的,出来后想去公厕,一想要穿过两条马路,且那公厕的灯在夜晚时十有八九是瞎的,他怕黑咕隆咚地一脚跌进粪坑,便想找个旮旯方便算了。菜农朝酒馆背后的僻静处走去。谁知僻静处不僻静,一男一女啧啧有声地搂抱在一起亲吻,他只好折回身上了摩托车,想着白天时走四十分钟的路,晚上车少人稀,二十多分钟也就到了,就憋着尿上路了。尿的催促和夜色的掩护,使他骑得飞快,早已把路口的红灯当做被撇出自家园田的烂萝卜,想都不去想了,灾难就是在这时如七月飞雪一样,让他在瞬间由温暖坠入彻骨的寒冷。
  街上要是不安红绿灯就好了,人就会瞅着路走,你男人会望到我,他就会等我过去了再过。菜农说这话的时候,嘴角带着苦笑。
  小酒馆要是不送那壶免费的茶就好了,那茶尽他妈是梗子,可是不喝呢又觉得亏得慌。卖豆腐的不爱喝水,修鞋的只喝了半杯,那多半壶水都让我饮了!菜农说,哪知道茶里藏着鬼呢!
  菜农没说,肇事之后,他尿湿了裤子,并且委屈地跪在地上拍着我丈夫的胸脯哭嚎着说,我这破摩托跟个瘸腿老驴一样,你难道是豆腐做的?老天啊!
  这是一位下了夜班的印染厂的工人、一个目击者对我讲的。所以第一个哭我丈夫的并不是我,而是“瘸腿老驴”的主人。
  我去看这个菜农,其实只是想知道我丈夫在最后一刻是怎样的情形。他是在瞬间就停止了呼吸,还是呻吟了一会儿?如果他不是立刻就死了的,弥留之际他说了什么没有?
  当我这样问那个菜农的时候,他喋喋不休地跟我讲的却是小酒馆的茶水、烧酒、没让他寻成方便的那对拥吻的男女、红绿灯以及那辆破摩托。这些全成了他抱怨的对象。他责备自己不是个花心男人,如果乘着酒兴找个便宜女人,去小旅馆的地下室开个房间,就会躲过灾难了。他告诉我,自从出事后,他一看到红色,眼睛就疼,就跟一头被激怒的公牛一样,老想撞上去。
  我那天穿着黑色的丧服,所以他看待我的目光是平静的。他告诉我,他奔向我丈夫时,他还能哼哼几声,等到急救车来了,他一声都不能哼了。
  他其实没遭罪就上天享福去了,菜农说,哪像我,被圈在这样一个鬼地方!
  我看你还年轻,模样又不差,再找一个算了!这是我离开看守所时,菜农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那口吻很像一个农民在牲易市场选母马,看中了一匹牙口好的,可这匹被人给提前预定了,他就奔向另一匹牙口也不错的马,叫着,它也行啊!
  可我不是母马。
  我从来不叫丈夫的名字,我就叫他魔术师,他可不就是魔术师么!十几年前,我还在一所小学教语文,有一年六一儿童节,我带着孩子们去剧场看演出。第一个出场的就是魔术师,他又高又瘦,穿一套黑色燕尾服,戴着宽檐的上翘的黑礼帽,白手套,拄一根金色的拐杖,在大家的笑声中上场了。他一登台,就博得一阵掌声,他鞠了一个躬,拐杖突然掉在地上,等到他捡起它时,金色的拐杖已经成了翠绿色的了,他诧异地举着它左看右看时,拐杖又一次“失手”落在地上,等他又一次捡起时,它变为红色的了。让人觉得舞台是个大染缸,什么东西落在上面,都会改变颜色。谁都明白魔术师手中的物件暗藏机关,但是身临其境时,你只觉得那根手杖真的是根魔杖,蕴藏着无限风云。
  我大约就是在那一时刻爱上魔术师的,能让孩子们绽开笑容的身影,在我眼中就是奇迹。
  奇迹是七年前降临的。
  由于我写的几篇关于儿童心理学方面的论文在国家级学刊上发表了,市妇女儿童研究所把我调过去,当助理研究员。刚去的时候我雄心勃勃地以为自己会干一番大事业,可是研究所的气氛很快让我产生了厌倦情绪。这个单位一共二十个人,只有四名男的。太多的做学问的女人聚集在一起绝不是什么好事情,大家互相客气又互相防范,那里虽然没有争吵,可也没有笑声,让人觉得一脚踩进了阴冷陈腐的墓穴。由于经费短缺,所有的课题研究几乎很难开展和深入,我开始后悔离开了学校,我怀念孩子们那一张张葵花似的笑脸。研究所订阅了市晨报和晚报,报纸一来,人们就像一群饥饿的狗望见了骨头,争相传阅。我就是在浏览晚报的文体新闻时,看到一篇关于魔术师的访问,知道他的生活发生了变故的。原来他妻子一年前病故了,他和妻子感情深厚,整整一年,他没有参加任何演出。现在,他准备重返舞台了。我还记得在采访结束时,魔术师对记者所讲的那句话:生活不能没有魔术。
  我开始留意魔术师的演出,无论是在大剧院还是小剧场的演出,我都场场不落。我乐此不疲地看他怎样从拳头中抽出一方手帕,而这手帕倏忽间就变为一只扑棱棱飞起的白鸽;看他如何把一根绳子剪断,在他双手抖动的瞬间,这绳子又神奇地连接到了一起。我像个孩子一样看得津津有味,发出笑声。魔术师那张瘦削的脸已经深深地雕刻在我心间,不可磨灭。
  有一天演出结束,当观众渐渐散去,他终于向台下的我走来。他显然注意到了我常来看他的表演,而且总是买最贵的票坐在首排。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想学魔术?
  我没有学成魔术,我做了魔术师的妻子。
  我们结婚的时候,他所在的剧团的演出已经江河日下,进剧场的人越来越少了。魔术师开始频繁随剧团去农村演出。最近几年,他又迫不得已到一些夜总会去。那些看厌了艳舞、唱腻了卡拉OK情歌的男人们,喜欢在夜晚与小姐们厮混得透出乏味时,看一段魔术。有时看到兴头上,他们就把钞票扬到他的脸上,吆喝他把钞票变成金砖,变成女人的绣花胸衣。所以魔术师这几年的面容越来越清癯,神情越来越忧郁。他多次跟剧团的领导商量,他不想去夜总会了,领导总是带着企求的口吻说,你是个男人,没有性骚扰的问题,他们看魔术,无非就是寻个乐子,你又不伤筋动骨的;唱歌的那些女的,有时在接受献花时还得遭受客人的“揩油”呢,人家顺手在胸脯和屁股上摸一把,她们也得受着。为了剧团的生存,你就把清高当成破鞋,给撇了吧!
  魔术师只得忍着。他在夜总会的演出,都是剧团联系的。演出报酬是四六开,他得的是“四”,剧团是“六”。他常用得来的“四”,为我买一束白百合花,一串炸豆腐干或者是一瓶红酒。
  月亮很好的夜晚,我和魔术师是不拉窗帘的,让月光温柔地在房间点起无数的小蜡烛。偶尔从梦中醒来,看着月光下他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庞,我会有一种特别的感动。我喜欢他凸起的眉骨,那时会情不自禁抚摩他的眉骨,感觉就像触摸着家里的墙壁一样,亲切而踏实。
  可这样的日子却像动人的风笛声飘散在山谷一样,当我追忆它时,听到的只是弥漫着的苍凉的风声。
  魔术师被推进火化炉的那一瞬间,我让推着他尸体的人停一下,他们以为我要最后再看他一眼,就主动从那辆冰凉的跟担架一样的运尸车旁闪开。我用手抚摸了一下他的眉骨,对他说,你走了,以后还会有谁陪我躺在床上看月亮呢!你不是魔术师么,求求你别离开我,把自己变活了吧!
  迎接我的,不是他复活的气息,而是送葬者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涌起的哭声。
  奇迹没有出现,一头瘸腿老驴,驮走了我的魔术师。
  我觉得分外委屈,感觉自己无意间偷了一件对我而言是人世间最珍贵的礼物,如今它又物归原主了。
  我决定去三山湖旅行。
  三山湖有著名的火山喷发后形成的温泉,有一座温泉叫“红泥泉”,据说淤积在湖底的红泥可以治疗很多疾病,所以泡在红泥泉边的人,脸上身上都涂着泥巴,如一尊尊泥塑。当初我和魔术师在电视中看到有关三山湖的专题片时,就曾说要找某一个夏季的空闲时光,来这里度假。那时我还跟他开玩笑,说是湖畔坐满了涂了泥巴的人,他肯定会把老婆认错了。魔术师温情地说,只要人的眼睛不涂上泥巴,我就会认出你来,你的眼睛实在太清澈了。我曾为他的话感动得湿了眼睛。
  如今独自去三山湖,我只想把脸涂上厚厚的泥巴,不让人看到我的哀伤。我还想在三山湖附近的村镇走一走,做一些民俗学的调查,收集民歌和鬼故事。如果能见到巫师就更好了。我希望自己能在民歌声中燃起生存的火焰,希望在鬼故事中找到已逝人灵魂的居所。当然,如果有一个巫师真的会施招魂术,我愿意与魔术师的灵魂相遇一刻——哪怕只是闪电的刹那间。

第二章  蒋百嫂闹酒馆
  我在乌塘下车了。不是我不想去三山湖,而是前方突降暴雨,一段山体滑坡,掩埋了近五百米长的路基,火车不得不就近停靠在乌塘。铁路部门说,抢修最快要两天时间。旅客们怨气冲天,一会儿找车长要求赔偿,一会儿又骂滑坡的山体是老妓女,人家路基并没想搂抱你,你往它身上扑什么呀。没人下车,好像这列车是救生艇,下了就没了安全保障似的。
  在旅行中不能如期到达目的地,在我已不是第一次了,这里既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也有人为的因素。有一次去绿田,长途客车就在一个叫黑水堡的寨子停了整整十个小时。茶农因不满茶园被当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所征用,聚集在交通要道上,阻断交通,要向当地政府讨一个“说法”。茶农们席地而坐的样子,简直就是一幅乡野的夜宴图。他们有的吃着凉糕,有的就着花生米喝烧酒,有的啃着萝卜,还有的嚼着甘蔗。最后政府部门不得不出面,先口头答应他们的请求,他们这才离开公路。记得当地的交警呵斥他们撤离公路,说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时候,茶农理直气壮地说,霸占了我们茶园就不算违法了?领导先违法,我们后违法,要是抓人,也得先抓他们!
  乌塘是煤炭的产地,煤窑很多,空气污浊。滞留在列车上的旅客开始向服务员大喊大叫,他们要免费的晚餐,那已是黄昏时分了。车窗外已经聚集了一些招揽生意的乌塘妇女,她们个个穿着质差价廉的艳俗的衣裳,不是花衣红裙粉鞋子,就是紫衣黄裤配着五彩的塑料项链,看上去像是一群火鸡。她们殷勤地召唤列车上的人下车,都说自己的旅店的床又干净又舒服,一日三餐有稀有干、荤素搭配,有几个男人禁不住热汤热水和床的诱惑,率先下车了。我正在犹豫着,邻座的一位奶孩子的妇女撇着嘴对她身旁的一个呆头呆脑的男人说,这火车也真不会找地方坏,坏在乌塘这个烂地方!人家说这里下煤窑的男人死得多,乌塘的寡妇最多。还真是啊,瞧瞧站台上那些个女的,一个个八辈子没见过男人的样子!她鄙夷地扫了一眼那些女人,然后垂头把奶头从孩子的嘴里拔出来,怨气冲冲地说,我这对奶子摊上你们爷俩儿算是倒霉,白天奶小的,黑天喂大的,没个闲着的时候!今晚有没有饭还两说着呢,小东西可不能把我给抽干了!她怀中的婴儿因为丢了奶头,哇哇哭闹着。妇女没办法,只得又把那颗黑莓似的奶头摁回婴儿的嘴里。婴儿立刻就止了哭声,咂着奶。女人骂,小东西长大了肯定不是个好东西,一个有奶就是娘的主儿!
  乌塘寡妇多,而我也是寡妇了,妇女的话让我做了下车的决定。我将茶桌上的水杯收进旅行箱,走下火车。
  脚刚一落到站台的水泥青砖上,就感觉黄昏像一条金色的皮鞭,狠狠地抽了我一下。在列车上,因为有车体的掩护,夕照从小小的窗口漫进车厢,已被削弱了很多的光芒,所以感受不到它的强度。可一来到空旷之地,夕阳涌流而来,那么的强烈,那么的有韧性。光与光密集的聚合与纠集,就有了一股鞭打人的力量。
  七八条女人的胳膊上来撕扯我,企图把我拉到她们的店里去。我选中了独自站在油漆斑驳的栏杆前袖着手的一个妇女。她与其他女人一样打扮得很花哨,一条绿地紫花的裤子,一件粉地黄花的短袖上衣。她的头发烫过,由于侍弄得不好,乱蓬蓬的,上面落了一层棉花绒子,看来她先前在家做棉活来着。她脸庞黑红,皮肤粗糙,厚眼皮,塌鼻子,两只眼睛的间距较常人宽一些,嘴唇红润。她的那种红润不刺目,一看就不是唇膏的作用,而是从体内散发出的天然色泽。我拨开众人朝她走去的时候,她冲我笑笑,说,你愿意住我家的店么?我说是。她上下左右地仔细打量了我一番,说,我家的店不高级,不过干净。我说这就足够了。妇女又说,我没有发票开给你。我说我不需要。她这才接过我的旅行箱,引领我走出站台。
  乌塘的站前广场是我见过的世界上交通工具最复杂的了。它既有发向下辖乡镇的长途客车,还有清一色的夏利牌出租车,以及农用三轮车和脚踏人力车。最出乎意料的,几挂马车和驴车也堂而皇之地停泊在那里。不同的是机械车排出的是尾气,而马车驴车排出的则是粪球。
  妇女擤了一把鼻涕,把我领向西北角的一辆驴车。车上坐着一个仰头望天的瘦小男孩,也就八九岁左右的光景。妇女吆喝一声,三生,有客人了,咱回去吧!那个叫三生的男孩就低下头来,怯生生地看着我。他穿一条膝盖露肉的皱巴巴的蓝布裤子,一件黄白条相间的背心,青黄的脸颊,矮矮的鼻梁,一双豆荚似的细长眼睛透着某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忧郁。妇女把箱子放在驴车上,把一张叠起的白毡子展开,唤我坐上去,而三生则拍了一下驴的屁股,说,草包,走了!看来“草包”是驴的名字。
  草包拉着三个人和一只旅行箱,朝城西缓缓走去。我问妇女要走多久。她说驴要是偷懒的话,得走二十分钟;要是它顺心意,十分八分也就到了。看草包那不慌不忙的样子,我知道十分八分抵达的可能性是不存在了。不过,草包倒不像头要偷懒的驴,它并不东张西望,只是步态有些踉跄。它不是年纪大了,就是在此之前干了其他的活儿而累着了。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喜欢这种慢条斯理的前行节奏,这样我能够更细致地打量它的风貌。所以我觉得雄鹰对一座小镇的了解肯定不如一只蚂蚁,雄鹰展翅高飞掠过小镇,看到的不过是一个轮廓;而一只蚂蚁在它千万次的爬行中,却把一座小镇了解得细致入微,它能知道斜阳何时照耀青灰的水泥石墙,知道桥下的流水在什么时令会有飘零的落叶,知道哪种花爱招哪一类蝴蝶,知道哪个男人喜欢喝酒,哪个女人又喜欢歌唱。我羡慕蚂蚁。当人类的脚没有加害于它时,它就是一个逍遥神。而我想做这样一只蚂蚁。
  乌塘的色调是灰黄色的。所有楼房的外墙都漆成土黄色,而平房则是灰色的。夕阳在这土黄色与灰色之间爬上爬下的,让灰色变得温暖,使土黄色显得亮丽。街巷中没有大树,看来这一带人注意绿化是近些年的事情,所以那树一律矮矮瘦瘦的,与富有沧桑感的房屋形成了鲜明对照。正值下班高峰,街上行人很多。有的妇女挎着一篮青菜急急地赶路,而有的老头则一手牵着放学的孩子,一手擎着半导体慢吞吞地走着。一家录像厅张贴的海报是一对男女激情拥吻的画面,从音像店传出流行歌曲的节拍。酒馆的幌子高高挑起,发廊门前的台阶上站着叉着腰的招揽生意的染着黄头发的女孩子。这情景与大城市的生活相差无二,不同的是它被微缩了,质地也就更粗粝些、强悍些。所以有家旅馆的招牌上公然写着“有小姐陪,价格面议”的字样,不似大城市的宾馆,上门服务是靠入住房间的电话联络,交易进行得静悄悄的。
  草包穿城而过,渐渐地车少人稀,斜阳也凋零了,收回了纤细的触角。腕上的手表已丢失了二十分钟,驴车却依然有板有眼地走着。我知道妇女撒了谎,驴无论如何地疾走,十分八分抵达也是天方夜谭。妇女见我不惊不诧,倒不好意思了。她说,草包起大早拉了两小时的磨,累着了,走得实在是太慢了。我便问她驴拉磨是做豆腐还是摊煎饼。妇女说做豆腐呀!接着她告诉我住她家的基本是熟客,老客人喜欢闻豆子的气味。我明白她家既开豆腐房又开旅店,便称赞她生意做得大。妇女说,大什么大呀,不过一座小房子,前面当旅店,后面做豆腐房,赚个吃喝钱呗!我指着男孩问妇女,这是你儿子?妇女说,他是蒋百嫂的儿子,我家和他家是邻居。我儿子可比他大多了,我十八岁就偷着结婚了,我儿子都在沈阳读大学了!她说这话时,带着一种自得的语气,我的心为之一沉。我和魔术师没有孩子,如果有,也许会从孩子身上寻到他的影子。就像一棵树被砍断了,你能从它根部重新生出的枝叶中,寻觅到老树的风骨。
  驴车终于停在一条灰黄的土路上,天色已经暗淡了。那是一座矮矮的青砖房,门前有个极小的庭院,栽种着一些杂乱无章的花草。路畔竖着一块界碑似的牌匾,蓝地红字,写着“豆腐旅店”四个字。妇女让男孩卸下驴,饮它些水,而她则提着旅行箱,引我进屋。
  这屋子阴凉阴凉的,想必是老房子吧。空气中确实洋溢着一股浓浓的豆香气,房间比我想像的要好,虽然七八平米的空间小了些,但床铺整洁,窗前还有一桌一椅。床下放着拖鞋和痰盂,由于没有盥洗室,门后放置着脸盆架。墙壁雪白雪白的,除了一个月份牌,没有其他的装饰,简洁而朴素。窗帘也不是常见的粉色或绿色,而是紫罗兰色的。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在打扮屋子上比打扮自己有眼力。
  妇女说,这是单间,一天三十块钱,厕所在街对面,晚上小解就用痰盂。饭可以在这里吃,也可以到街上的小饭馆。附近有五六个饭馆,各有各的风味。她向我推荐一个叫暖肠的酒馆,说是这家的鱼头豆腐烧得好。我答应着。她和颜悦色地为我打来一盆洗脸水。简单地梳洗了一番,我就出门去寻暖肠酒馆了。
  天色越来越暗淡,这座小城就像被泼了一杯隔夜茶,透出一种陈旧感。酒馆的幌子都是红色的,它们一律是一只,要么低低地挂在门楣上,要么高高地挂在木杆上。一辆满载煤炭的卡车灰头土脸地驶过,接着一辆破烂不堪的面包车像个乞丐一样尘垢满面地与我擦肩而过。跟着,一个推着架子车的老女人走了过来,车上装着瓜果梨桃,看来是摆水果摊的小贩。我向她打听暖肠酒馆,她反问我买不买水果。我说不买。她就一撇嘴说,那你自己去找吧。我便知趣地买了两斤白皮梨,她这才告诉我,暖肠酒馆就在前方二百米处,与杂货店相挨着,不过“暖肠”的“肠”字如今被燕子窝占了半边,看上去成了“暖月”酒馆。
  当我提着梨寻暖肠酒馆的时候,遇见了一条无精打采的狗。它瘦得皮包骨,像是一条流浪的狗。我摸出一只梨撇给它,它吃力地用前爪捉住,嗅了嗅,将梨叼在嘴中,到路边去了。它趴下来吃梨,而不是站着,看上去气息恹恹的。
  一对老人路过这里,看见这狗,一齐叹了口气。老头说,它这又是去汽矿站迎蒋百去了,主人不回来,它就不进家门!老太太则感慨地说,一年多了,它就这么找啊找的,我看蒋百不回来,它也就熬干油了。哪像蒋百嫂,这一年多,跟了这个又跟那个,听说她前两天又把张大勺领回家了!你说张大勺摞起来没有三块豆腐高,她也看得上!蒋百要是回来,还不得休了她!看来还是狗忠诚啊!
  未见蒋百嫂,却先见了她的儿子和她家的狗,这使我对蒋百嫂充满了好奇。
  暖肠酒馆的“肠”字的右边果然被燕子窝占领了。窝里有雏燕,燕妈妈正在喂它们。雏燕从窝里探出光秃秃的脑袋,张着嘴等食儿。
  未进酒馆,先被一股炒尖椒的辣味呛出了一个喷嚏,接着听得一个女人大声吆喝,再烫一壶酒来!我掀开门帘,进得门去。
  酒馆的店面不大,只有六张桌子,两个大圆桌,四个小方桌。店里只有三个酒客,两男一女。两个男人年岁都不小了,守着几碟小菜对饮着。而坐在窗前方桌旁的女人则有好几盘菜伺候着。见我进来,她扬起一条胳膊召唤我,说,姐们,过来陪我喝两盅!她看上去三十来岁,穿一件黑色短袖衫,长脸,小眼睛,眼角上挑;厚嘴唇,梳着发髻,胳膊浑圆浑圆的,看上去很健硕。她已喝得面颊潮红,目光飘摇。我以为碰到了酒疯子,没有理睬她,拣了一张干净的方桌坐下,这女人就被激怒了,她先是将酒盅摔在地上,然后又将一盘土豆丝拂下桌子。那地是青石砖的,它天生就是瓷器的招魂牌,酒盅和盘子立刻魂飞魄散。这时店主闻声出来说,蒋百嫂,你又闹了;你再闹,以后我就不让你来店里吃酒了!蒋百嫂咯咯笑了,她用手指弹了一下桌子,说,我要是陪你睡一夜,你就不这么说话了!店主看上去是个忠厚的人,他讪笑着摇头,说,公安局这帮人也真是饭桶,你家蒋百丢了一年多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们至今也没个交代!蒋百嫂本来已经安静了,店主的话使她的手又不安分了,她干脆站了起来,抡起坐过的椅子,哐嚓哐嚓地朝桌上的菜肴砸去。辣子鸡丁和花生米四处飞溅,细颈长腰的白瓷酒壶也一命呜呼了。蒋百嫂边砸边说,我损了东西我赔,赔得起!那两位酒客侧过身子望了望蒋百嫂,一个低声说,可惜了那桌菜;另一个则叹息着说,女人没了男人就是不行!他们并不劝阻她,接着吃喝了,看来习以为常了。
  蒋百嫂发泄够了,拉过一把干净的椅子,气喘吁吁地坐上去,像是刚逃离了一群恶狗的围攻,看上去惊魂未定的。店主拿着笤帚和撮子收拾残局,蒋百嫂则把目光放到了窗外。暮色浓重,有灯火萦绕的屋里与屋外已是两个世界了。蒋百嫂忽然很凄凉地自语着,天又黑了,这世上的夜晚啊!

第三章  说鬼的集市
  旅店的女主人让我叫她周二嫂,因为她男人叫周二。我们研究所的萧一姝,是个女权主义者。她在一篇文章中说,中国妇女地位的低下,从称呼中就可以看出端倪。女人结婚生子后,虽然还有着自己的老名字,但是那名字逐渐被世俗的泥沙和强大的男权力量给淘洗干净了。她们虽然最终没有随丈夫姓,但称谓已发生了变化,体现出依附和屈服于男权的意味,她认为这是一种愚昧,是女性的一种耻辱。萧一姝原来叫萧玉姝,只因她丈夫的名字中也有一个“玉”字,便更名为“萧一姝”,她说女人接受由自己丈夫的姓氏得来的名字,就是一种奴性的体现。可我愿意做相爱人的奴隶。可惜没谁把我的名字依附在魔术师的名字上。
  周二原先是矿工,一次瓦斯爆炸,他成了七人中惟一的幸存者,面部被严重烧伤,落了一脸的疤瘌。死里逃生的周二再也不肯下井,用工伤赔偿金和老婆开了豆腐店和旅店。周二做豆腐,挑到集市去卖,周二嫂则开旅店。周二每天凌晨三四点钟就要起来赶着驴拉磨,做上几板豆腐。周二卖豆腐,一卖就是一天。即使中午前他的豆腐担子空了,他也不回家,仍混在集市中。跟掌鞋的聊家常啦,和修自行车的忙里偷闲地下盘象棋了等等。周二嫂听说我要搜集鬼故事,就对我说,你不用挨门挨户地寻,你跟着我家周二去集市,一天可以听上好几个鬼故事,那些出摊的小贩子最喜欢讲鬼故事了。周二眨巴着眼对周二嫂说,邢老婆子要在就好了,她说鬼说得好,可惜她也成了鬼了!史三婆也爱说鬼,不过比起邢老婆子那可差远了,不过是《聊斋》中狐仙鬼怪的翻版!
  我跟着周二去集市了。
  周二个子不高,虽然他有力气,但挑着一担豆腐还是晃晃悠悠的。我跟在他身后,不断地听见别人跟他打招呼,周二,卖豆腐去啊?周二总是回一句,卖豆腐去!也有人跟他开玩笑,说,周二你行啊,白天吃自己的豆腐,晚上吃老婆的豆腐,有福气啊!周二就啐一口痰,理直气壮地说,我白天黑天吃的都是自家的豆腐,又不犯法,你说三道四个啥?!
  太阳已经出来了,但它看上去面目混沌,裹在乌突突的云彩中,好像一只刚剥好的金黄的橙子落入了灰堆中。空气中悬浮着煤尘,呛得人直咳嗽。周二对我说,乌塘一年之中极少有几天能看见蓝天白云,天空就像一件永远洗不干净的衣裳晾晒在那里。乌塘人没人敢穿白衬衫,而且,很多人的气管和肺子都不好。我问这附近有几座煤矿?周二龇着牙说,大大小小总有二十几个吧。我说政府不是加大力度清理小煤窑吗?周二一撇嘴说,电视和报纸上是那么说的,实际上呢,只要不出事,小煤窑是消灭不了的!开小煤窑的哪个不是头头脑脑的亲朋好友?那等于给自己家设着个小金库!矿工的命太贱了,前些年出事故死在井下的,矿长给个万把的就把事儿给平了;现在呢,赔得多了些,也不过两万三万的,比起命来,那算什么!人死了,只要给了钱,没人追究责任,照样还有人下井,他们也照样赚钱!
  听说周二在井下挖了六年煤,我便问他下井是什么感觉?
  周二说,啥感觉?每天早晨离开家,都要多看老婆孩子几眼,下了井就等于踏进了鬼门关,谁能料到自己是不是有去无回?阎王爷想勾你的名字,大笔一挥,你就得留在地下了!妈的!
  周二边骂边撂下担子,一家小饭店的女主人吆喝住了他,要五块豆腐。女主人显然没有睡足,头发没梳理,趿拉着拖鞋,穿一件宽大的黄地蓝花的棉布睡袍,呵欠连天的。周二麻利地将豆腐撮进女人递过来的白铝盆中。豆腐肌肤润泽,它们“噗噗”地投入盆中,使盆底漫出一圈乳黄的水。女人忽然哈哈笑了起来,她对周二说,周二哥,你说蒋百嫂像不像这个盆子?它能装土豆又能盛豆腐,能泡海带也能搁萝卜丝,真是软的硬的、黑的白的全不吝!我听说她昨晚又闹了酒馆,把王葫芦叫到家里睡去了!你说王葫芦都满六十的人了,脸比驴还黑,天天捡破烂,一年到头洗不上一回澡,跟他睡,不是睡在厕所里又是什么!
  周二听女人这样议论蒋百嫂,有些恼了,他说,你也不要把自己说得那么干净,你家刘争一跑长途,朱铁子不就老来你店里吃酒么,一吃就是一夜,谁不知道?!你们这些女人啊,就跟蚯蚓一样,不能让你们见天光,埋在土里你们安分守己;一挖出来,就学会勾引人了!
  蚯蚓勾引的是鱼!那女人大声地辩驳。她受了奚落倒也不恼,只是不再呵欠连天了。她对周二说,我知道你对蒋百嫂好,都说你是蒋三生的干爹,一家人哪有不向着一家人的?!
  周二挑起担子,冲女人撇撇嘴,走了。跟着他走的,有被汽车挟起的尘土、陈旧的阳光和我。也许还有匍匐的蚂蚁也跟着,只不过没有被我们注意到罢了。
  乌塘有三个集市,周二说我来的集市规模居中,另两个集市,一个比它大,一个比它小。比它大的集市有服装和日用小百货卖,比它小的只卖些肉蛋禽类、蔬菜瓜果。
  周二进了集市,就像一只鸟进了森林,自由而快活。他和老熟人一一打招呼,将担子卸在他的摊位上。已经有很多小商贩出现在集市上了,卖糖酥饼和绿豆稀饭以及油条和豆浆的摊位前人头攒动,生意红火。怪不得我要在旅店吃早饭时,周二对周二嫂说,她不是要跟着我去集市听鬼故事么,还不如在那儿吃呢!想吃枣泥饼有枣泥饼,想喝豆腐脑有豆腐脑,想吃水煎包有水煎包!当时周二嫂白了周二一眼,说,你吃惯了集市的早饭,嫌弃我的手艺了!周二连忙赔着笑脸说,哪能呢,你做的饭我这辈子吃不够,下辈子还想吃呢!周二嫂笑了,她拧了一把周二的脸,说,就你这一脸的疤瘌,也只能可着我的饭来吃了,别人谁得意你?他们满怀爱意的斗嘴使我想起魔术师,以往我们也常这样甜蜜地斗嘴,可那样的话语如今就像镌刻在碑上的墓志铭一样,成为了永恒。
  我到小食摊前吃了碗黑米粥和一个馅饼。有一个食客对着免费的咸菜大嚼大咽着,瘦削的摊主用眼睛白着他,说,不怕?着啊?食客说,?着就喝水!摊主说,水也得花钱啊。食客说,喝水便宜。摊主又说,喝多了水找公厕撒尿也得花钱啊。食客被激怒了,他把咸菜罐摔在地上,骂,免费的咸菜你不叫吃,干脆收费得了,别死要面子硬撑着,还叫男人吗?!摊主看着碎了的咸菜罐,居然委屈得落泪了。他穿件蓝背心,戴一条油渍斑斑的绿围裙,黑红的脸庞,看上去像是一只被做成了酱菜的细长的青萝卜,颜色暗淡,散发着一股陈腐的气息。他这一哭,食客倒了胃口,他放下筷子,将一张十元钱拍在桌子上,说,不用找了,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与他相邻的卖豆腐脑的说那摊主,你合适啊,这一顿早饭也就三块两块的,你一家伙得了十块,顶三个人吃的了,昨晚一定梦见金鲤鱼了吧?摊主抽搐着脸说,除了金秀,我还能梦见谁?卖豆腐脑的说,金秀又跑你的梦里去了?我看你赶快再找一个算了,她没了三年了,你天天睡凉炕,她当然记挂着你了!要是你娶了新的,她也就过她的阴日子去了,人家在那里也可以再找一个,你不找,也耽误人家啊!
  听他们这一番话,我知道这个面容凄苦的男人死了老婆,而且他与老婆感情深笃。我便胆怯地问他,死了的人进了活人的梦中,会是什么样子?魔术师在时,我倒时常梦见他;可他永别我后,我的脑子一片混沌,没有什么具体的影像,他把我的梦想也带走了。
  摊主泪眼朦胧地望了我一眼,嘴唇哆嗦了几下,说,死了的人回到活人的梦中,当然是活着时的样子了!她会嘱咐你风大时别忘了关窗,下雪了别忘了给孩子戴上棉帽子。唉,她也真是命苦,死了还得跟我操心!
  来了两个身上挂满了石灰点的民工,摊主擦干眼泪,招呼他的生意去了。我回到周二那里,他正在吸烟。我问那个摊主的老婆是怎么死的?周二喷出一口青烟说,他老婆得了痢疾,就到家跟前的个体诊所打点滴。你说青霉素这东西也真是邪性,点了不出两小时,人就没气了!人家说,诊所的老周没有给她做过敏试验,人才死了。我看这女人也是命薄,拉肚子本不是大毛病,拉不死人,非要去诊所,这下好,因小失大,把命都搭上了!
  诊所的那个姓周的呢?我问。
  他呀,原先是个兽医,这些年得病的人比得病的牲畜要多,他就换下蓝袍子,穿上白大褂,挂上听诊器,开起了诊所!他也有点能耐,治好过一个偏头疼的女人,还治好过几个人的胃病,所以他没出事时,生意还挺红火的!
  他一个当兽医的,怎么会拿到为人看病的行医执照呢?我问。
  嗨,这世道的黑白你还看不清哇,有钱能使鬼推磨呗!周二吐了口唾沫,说,老周的连襟在卫生局当局长,拿个行医执照,就跟从自家的树上摘个果子一样轻而易举,有什么难的?出了事后,人家花了两万块,就把事平了!就说人不是点滴死的,是心脏病发作死的!
  这男人也就同意了?我瞟了那摊主一眼。
  不认又怎么着?打官司他打得起吗?反正他老婆已进了鬼门关,还不如弄俩钱,将来留着给孩子用!周二叹了口气,指着那摊主说,他原来是个挺乐和的人,老婆没了,就变得跟女人一样爱计较了,动不动还哭,哪还有点男人的样子!
  老周呢?我心灰意冷地问。
  他呀,在这儿混不下去了,早就走了。听说去了芜湖的亲戚家,不干这行了,养虾去了,谁知道呢?周二又叹了一口气,说,在这个集市上,辛酸的人海着去了,你要听鬼故事,随便逛逛就能听到。
  我与周二闲谈的时候,已经有两个人买了豆腐走了。但凡做小本生意的,都是些眼疾手快的人,他们能心、手、口并用,嘴上抽着香烟并且与你讲着故事,手上麻利地打理着生意,什么也不耽误。
  集市越来越热闹了。推着架子车、挑着货担的生意人越聚越多,先前还空着的摊床也就没有闲着的了。由于这集市有个长条形的顶棚,集市边缘的摊床点染着阳光,而中心地带则相对暗淡些,阳光未爬到那里就断了气。周二把我引向集市中央阴凉处的一个摊床,对一位坐着的袖着手的穿黑衣的老女人说,史三婆,这是我家客人,想搜集鬼故事,你给她讲几个吧!你知道那么多的鬼故事,不讲不就全烂肚子里了么?史三婆呸了周二一口,说,我的故事值钱,讲一个得给我十元!周二说,明天我给你炸包豆腐泡吃,顶了讲故事的钱了!史三婆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我一番,说,你给哪里搜集鬼故事?我说为自己。史三婆就打了一个嗝对我说,你又不是从阴间来的,搜集那故事做啥?我想与她有个轻松的谈话氛围,就开玩笑说,谁说我不是从阴间来的?我这话没吓着史三婆,倒把与她相邻的卖笤帚的女孩给吓着了,她惊叫着说,史三婆,我一看她的样子就像个鬼,一身的黑衣服,瘦得全是骨头,脸上没血色,你可别让她靠近咱们呀!史三婆笑了,她从容不迫地说,鬼就是鬼,哪能让你看得着呢!你不用怕。史三婆让我到摊床里面去坐,不然我像根柱子似地戳在她面前,影响她的生意。我笑了笑,从通道旁的小便道走到摊床里面。也许是久已不笑了,我的笑不但使自己起了寒意,也让那个女孩打了个哆嗦。史三婆的摊床上,摆着形形色色的灭害剂,有毒鼠强、灭蝇水、驱蚊油、除蟑灵、敌杀死等等。史三婆的鬼故事,就以毒鼠强为背景而开始了。
  有个年轻的寡妇,她男人死于矿难的“冒顶”事件。她摊上个好吃懒做又心狠手毒的婆婆,一日伺候不周,婆婆就趁她熟睡时用针扎她的额头。寡妇受够了婆婆的气,就买了两包毒鼠强,炖了一锅肉,打算与婆婆同归于尽。那天下着大雨,电闪雷鸣的,寡妇早把孩子打发到姐姐家去了。她盛了肉,放在桌子上,又取了两个酒杯和两双筷子,唤婆婆喝酒吃肉。婆婆那时正站在窗前把一杯陈茶往窗外泼,听见儿媳唤她,她回身便骂,我知道你有贰心了,想今晚把我灌醉,好在我儿子睡过的炕上养汉!寡妇忍着,没有和婆婆顶嘴,想引诱她把肉吃了。这时外面的雷声越来越响,窗棂被震得跟敲锣似的,咣咣响,寡妇突然看见他丈夫从窗口飘了进来,就像一朵乌云。她刚叫了一声丈夫的名字,那朵云就化做一道金色的闪电,像一条绳子一样,勒住了她婆婆的脖子。婆婆倒地身亡,被雷电取走了性命。寡妇明白这是丈夫在帮助她,如果她也死了,孩子谁来管呢?从那以后,这寡妇就守着孩子过日子,没有再嫁。而她的孩子也争气,几年后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
  史三婆的话使我联想到魔术师,他也会化做一道闪电吗?看来以后的雷雨天气我得敞开窗口了,也许我的魔术师会挟着一束光焰来照亮我晦暗的眼睛。
  卖笤帚的女孩发现我对鬼故事确实有着与人一样的着迷,她不再怀疑我是鬼了,她接着史三婆,讲了另一个鬼故事。
  我表哥在乌塘自来水公司当司机,他有一个朋友叫贾固,在法院工作,是法警。有一年冬天,贾固的车掉进雪窝里,唤我表哥帮他拖出来。我表哥和贾固怕耽误上班,凌晨三点就上路了。那辆车陷在一片坟地里,天落着雪,四周白茫茫的。表哥拖着拖着车,忽然见雪野中闪出一个人影,是个女人,她戴着白围巾,白帽子,脸盘素净,面容秀丽,说要搭我表哥的车进城。在那样一个荒僻的地方,突然出现这么一个女人,我表哥觉得蹊跷,就问她怎么这么早就来到野外?那女人只是笑,并不出声。再问她是人是鬼时,她摆摆手就消失了。表哥吓得腿直哆嗦,他们把车拖出来,再也不敢回头看一眼坟场。表哥跟贾固说,他当法警,一定是枪毙错了人,冤魂才会从坟地飘出来。贾固便把由他亲手毙掉的死刑犯一一过筛子,最后真的找到了那个面容如坟地上出现的女人的照片,她在七年前就被处决了。存档的卷宗说她红杏出墙,杀害了丈夫。贾固认为这案子判得肯定有不公之处,就暗中复查旧案。从此他寝食不安,衣冠不整,渐渐地精神不太正常了,常指着妻子叫老娘,指着馒头叫灵芝。前年冬天,他被一辆运煤的卡车撞死了。表哥说在贾固的葬礼上,他又看见了那个在坟地遇见的女人,她还是那么年轻,戴着白帽子,白围巾,一言不发。表哥想跟她说几句话,可她一转眼就在贾固的灵前消失了。直到今年春天,派出所抓到了一个盗窃犯,他交代出自己几年前因抢劫未果,杀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就是那个女人的丈夫。看来她确实是被屈打成招,含冤而死的。贾固杀了本不该被杀的人,她也就取走了他的性命。你说以后谁还敢当法警啊?
  女孩讲故事的能力十分了得,而这个鬼故事则让我起了寒意。我夸赞她口才好,史三婆咳嗽了一声,说,她考上了大学,口才自然差不了!我便问她既然考上了大学,为什么不去上?女孩别过脸去,脸上现出凄凉的神色。史三婆说,还不是因为穷?她妈是个药篓子,他爸呢,常年下矿井,落了一身的病,如今风湿病重得连路都走不了,只能躺在炕上。一家两个病号,哪有钱供她上学呢?
  那为什么不向社会寻求救助呢?我问。
  像她这样上不起大学的孩子又不是一个,救助得过来么?史三婆说,这丫头出来做小买卖,说挣了钱供自己上大学。我看靠她卖笤帚,卖到人老珠黄了也上不起!还不如学那些来乌塘“嫁死”的女人,熬它个三年五载的,“嘭——”地一声,矿井一爆炸,男人一死,钱也就像流水一样哗哗来了!要说什么是鬼,这才是鬼呢!史三婆气咻咻地拈起一瓶灭蚊剂,漫无目的地喷了一下,好像我是只吸人血的毒蚊似的。
  女孩泪眼朦胧地对史三婆说,我才不“嫁死”呢!
  我问,什么叫“嫁死”?
  史三婆擤了把鼻涕,突然指着从不远处走来的一个染着棕红头发的穿花衣的女人说,这媳妇就是来乌塘“嫁死”的。可她嫁来三年了,她男人还活灵活现着!听人说她一个白天都在外面打麻将,晚上回家一看到她男人从井下平安回来了,她就叹气,连饭也不做给他吃。
  我大惑不解,问,这是为什么?
  史三婆鄙夷地看着那个走得愈来愈近的女人,说,你是外地人,当然就不知道“嫁死”是怎么回事了。乌塘不是矿井多,事故多么,这些年下井死了的矿工,家属得到的赔偿金多,一些穷地方的女人觉得这是发财的好门路,就跑到乌塘来,嫁给那些矿工。他们给自家男人买上好几份保险,不为他们生养孩子,单等着他们死。我们私下里就管这样的女人叫“嫁死的”。前年井下出事故时,你看吧,那些与丈夫真心实意过日子的女人哭得死去活来的,而外乡来的那些“嫁死的”呢,她们也哭几嗓子,可那是干嚎,眼里没有泪,这样的女人真是鬼呀!
  那个遭史三婆贬损的女人走到摊床前了,她拿起一瓶敌杀死,问,多少钱?史三婆说九块。那女人嘟囔道,不是六块么?史三婆抿了一下额前的头发,说,卖给你就是九块,爱买不买!女人撇下瓶子,说,又不是你一家卖敌杀死!她瞪了史三婆一眼,离开了摊床。我望着她的背影,看着她袅娜的腰肢和裸露着的性感的胳膊,有一种分外寒冷的感觉。
  史三婆的生意在九点以后开始兴旺了。看来乌塘夏季的蚊蝇很多。买灭害药的百分之九十都是女人。史三婆没忘了见缝插针地给我讲故事,什么女人死后变成了狐狸,迷死了猎人;什么大姑娘睡在花树下,无缘无故地怀上了鬼胎,这孩子出生后是个混世魔王,无恶不作。可我对这些传说的鬼故事已经不感兴趣了。集市上人影憧憧,谁能想到有一些却是鬼影呢?!炸油糕与麻花的甜香气,与炸臭豆腐干的气息混合在一起;卖瓜果蔬菜的与卖粮油副食的争先恐后地吆喝着,地面渐渐地积了瓜子皮、纸屑、烟蒂、菜叶等遗弃物,当然还有人们随口吐出的痰。
  蒋百嫂也出现在集市上了。史三婆告诉我,她男人蒋百失踪后,她就来集市卖油茶面儿了。她是集市中来得最晚的生意人,因为她夜晚老是喝酒后带男人回家鬼混,所以起得迟。她说蒋百嫂的油茶面生意还不错,男人们很喜欢猴在她的摊床前。蒋百嫂仍是一袭黑衣,绾着发髻,嘴里嚼着什么,胳膊上挎着一个木桶,木桶里装着油茶面。她看人时的目光是迷茫的、懒散的,步态微微踉跄,似乎还没醒酒的样子。她穿行在集市中,就像一股凛冽的风掠过湖面,泛起寒波点点,很多人都抬着眼望她,就像看戏中人似的。

第四章  失传的民歌
  乌塘的雨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肮脏的雨了,可称为“黑雨”。雨由天庭洒向大地的时候,裹挟了悬浮于半空的煤尘,雨便改变了清纯的本色。乌塘人因而喜欢打黑伞。众多的打黑伞的人行走在纵横交错的街巷中,让人以为乌塘落了一群庞大的乌鸦。即便如此,雨过天晴,乌塘还是显得清亮了许多。
  周二听说我想搜集民歌,就让我到回阳巷的深井画店去。他说画店的主人陈绍纯,最喜欢唱民歌了。不过他唱的歌有点悲,人们都说那是“丧曲”。他老婆不允许他在家唱,他就在画店唱。回阳巷的商贩,最不喜欢与他为邻了。你这边生意刚开张,那边就传来了他唱丧曲的声音,谁不忌讳呢。所以毗邻画店的商铺,从烧饼铺到狗肉店再到理发店,已经几易其主。如今与它相挨的,是家寿衣店。
  周二嫂套上驴车,和蒋三生到火车站招揽生意去了。三生骑在家里的屋顶上,周二嫂喊他的时候,他激灵了一下,差点一个跟头从屋顶跌下来。周二嫂对我说,自从蒋百失踪后,这孩子就不爱呆在屋里,他除了喜欢到旅店玩,还爱坐在自家的屋顶望天。有的时候他在屋顶一坐就是一下午,似乎在张望他父亲归来。
  蒋百是如何失踪的呢?听周二说,蒋百在小鹰岭矿采煤,是个性情温顺的人。下矿归来,他爱喝上几盅酒,蒋百嫂因而练就了一手做下酒菜的好手艺。小鹰岭是个大矿,一共有六个作业点,每个作业点都要有一到两个班次在作业,而每班次是十人。矿井出事那天,蒋百早晨时离开家去矿上了,可他傍晚没再回来。从蒋百所在的班次的事故工作面上找到了九具尸体,惟独没有蒋百的。矿长说,蒋百那天根本没有到小鹰岭,下井的是九个人。这么说,蒋百那天是去别的地方了。他虽然幸免于难,但是形迹杳然,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大家对蒋百的失踪有多种猜测,有人说他抛弃了蒋百嫂,寻他中学时的相好去了;有人说蒋百被人害了,行凶者早已将他焚尸灭迹。还有更荒唐的说法,说蒋百厌倦了井下生活,到深山古刹做和尚去了。蒋百嫂原先是个羞涩的人,蒋百失踪后,她变了一个人似的,三天两头就去酒馆买醉,花钱大手大脚的,人也变得浪荡了,隔三差五就领男人回家去住。乌塘的许多女人因而敌视蒋百嫂,怕自家男人被她勾引了去。蒋百嫂原来受雇于一家托儿所,给人看小孩子,蒋百失踪后,她就到集市卖油茶面去了。
  周二告诉我,派出所曾对蒋百失踪的事,调查过一些人,问他们在矿难的那天是否见过蒋百?结果有两个人见过他,一个是粮库的退休工人老周头,一个是邮局的顾小栓,他们都说蒋百那天早晨穿着蓝色的工作服,戴着矿帽,去汽矿站搭乘矿车。蒋百身后,还跟着他家的狗。它每天早晨忠心耿耿地把蒋百送上矿车,黄昏时再跑到矿车停靠地,欢天喜地地把主人迎回来。所以蒋百失踪后,这狗就不入家门,依然在傍晚时去接主人。矿车一停下,它就凑上前,但下车的人总是让它失望。它以前威风凛凛的,如今却憔悴不堪,乌塘人因而喜爱这条忠实于主人的狗,一些饭馆的老板见它从街巷中走来,常撇一些香肠和牛肉给它。
  回阳巷是一条幽长的巷子,深井画店就在这巷子的尽头,果然与一家寿衣店相邻着。画店很小,有一扇西窗,西北角的棚顶打着一个菱形木方,木方下垂下来几条铁链,钩着几幅画。我见过的画店,画都是悬挂在墙壁或者是倚在墙角的,没有像深井画店这样把画吊在棚顶下的,这做派倒有些像肉铺和洗染店了。画店的东北角,是个一丈见方的柜台,一个面容清癯的老人正俯在那儿画着什么。听见门响,他皱了一下眉,但并未抬头。我问他,您就是陈绍纯先生吗?他仍未抬头,而是抽了一下嘴角,微微点了点头。我凑到柜台前,见他正在画荷。那荷花没有一枝是盛开着的,它们都是半开不开的模样,娇弱而清瘦。我只能讪讪地自我介绍,说我想做点民俗学的调查,搜集民歌,听周二介绍他民歌唱得好,特来拜访。我说话的时候,他始终没有望我一眼,所以我觉得是隔着竹帘与他讲话。见他态度如此傲慢,我正想走掉,他突然放下画笔,没容我有任何心理准备,他一歪脖子,歌声就如倏忽而至的漫天大雪一样飘扬而起。我头一回听人唱没有歌词的歌,它有的只是旋律。那歌声听起来是那么的悲,那么的寒冷,又那么的纯净,太不像从大地升起的歌声了。
  他的歌声起来得突然,走得也突然,当我还为着歌声的那种无法言说的美而陶醉时,它却戛然而止了。他低声问了句,这样的悲调你也想收集么?如今悲曲上不了台面,你没见电视中唱民歌的个个都是欢天喜地的?
  我说,我喜欢这悲调。我的话音刚落,一个穿着肥大裤衩、着一件油渍渍蓝背心的壮汉满面流汗地推门而入。他胖得两腮的肉直往下坠。他的腋下夹着一幅玻璃框风景山水画。他一进来就嚷嚷,陈老爷,我娘嫌这牡丹不鲜艳,你再给上上色,多涂点红啊粉啊的!
  陈绍纯抬起头,对来人说,牛枕,你回去告诉你娘,牡丹涂红涂得重了,那不成了猴子的屁股了吗?我深井画店就是这么个画法,她又不是不知道!她要是不稀罕,我将画收回,钱一分不少还给她,你看行不行?
  牛枕将画摆在柜台上,撩起背心一角,揩脸上的汗。他粗声大气地说,哎哟,陈老爷,我娘就认你的画,别人画的她还不得意呢!她瘫了三年了,整天看的是墙,我早就说要给墙挂上几张画让她看,可她嫌碍眼、累赘,今年她是头一回提出要看画,点着名要看你画的牡丹,她年岁大了,眼神哪比年轻人,常把猫看成老鼠,把人看成鸡毛掸子。你画的红牡丹,她看成了粉的;粉的呢,又看成白的了!我又没那两把刷子,不然我就给牡丹上色了。陈老爷,求您了,改天我割一块好肉来孝敬您!
  陈绍纯叹了口气,说,再上色,可不就是糟践了那些牡丹么!你留下画吧,明天上午来取。
  牛枕像小孩子一样兴高采烈地拍着手,说,谢谢陈老爷!我娘看的牡丹,就得是歌厅中那些坐台的小姐,脸上得擦上二两粉,头发抹上二两油,嘴唇涂上二两口红,浓浓的,艳艳的,不然她是不看的!
  陈绍纯说,我看你在集市卖了两年肉,嘴皮子也练出来了。
  牛枕说,我不学会吆喝,卖的就是天鹅肉,也得烂在摊床上,如今这世道,叫唤的鸟儿才有食儿吃呢。
  陈绍纯对牛枕说,明天来取画,顺便为他在集市买两斤蒋百嫂卖的油茶面。
  一提蒋百嫂,牛枕就眉飞色舞地诉说刚刚发生在集市的一件事,蒋百嫂把一个小媳妇的门牙打掉了,这是个来乌塘“嫁死的”外乡女人。那女人买油茶面,蒋百嫂不卖给她,说她的油茶面不能给黑心烂肺的人吃。小媳妇很厉害,她朝蒋百嫂身上吐了口唾沫,说乌塘有一个烂货,她男人失踪后,她熬不住了,连捡破烂的老头都能和她睡上一觉,这个烂货怎配指责别人?蒋百嫂便大打出手,咣咣几拳,将“嫁死的”打得鼻青脸肿,口吐鲜血,掉了颗门牙。小媳妇哭嚎着,打电话报了警。派出所的民警赶到集市后,见是蒋百嫂在惹是生非,就说她,你看乌塘哪个女人像你?闹了酒馆又闹集市,还有一点做女人的样子么?!蒋百嫂一生气,就把一碗刚冲好的油茶面泼到民警脸上,烫得民警跟挨宰的猪一样嗷嗷叫。牛枕说完,哈哈笑了起来。
  陈绍纯说,蒋百嫂这回可闯了大祸了,那“嫁死的”小媳妇丢了颗门牙,还不得讹她个千儿八百的?
  牛枕说,蒋百嫂有那么多男人供着,赔她个万把的也不在话下!再说了,派出所这帮吃闲饭的找不到蒋百,愧对蒋百嫂,也不敢把她怎么着!
  看来在乌塘,蒋百嫂因为蒋百的失踪而成了新闻人物,你走到任何角落,都能听到她的消息。
  牛枕走了,陈绍纯依然画他的荷花。他垂着头,凝神贯注。也许在他眼中,我就是这画店的静物。我想也许他画完荷花,就有与我谈天的兴致了。
  我走出深井画店时,觉得带着一身的雪花,是陈绍纯歌声中的音符附着在我身上了。太阳在厚薄不一的云中徘徊,遇到云薄的地方,它就浅浅微笑着,而到了云厚之处,它就像一个蒙面的修女,一脸的肃穆。大地也因此忽明忽暗着。我不知道我的魔术师是否在云层的后面,他仍如过去一样在温柔地注视着我么?太阳与月亮之所以永远光华满面,是不是容纳了太多太多往生者的目光?有一缕云,轻飘疏朗得特别像一片鹅毛,它令我想起婚姻生活中那些美好的日子。每当假日时我垂着窗帘放纵地睡懒觉时,已经把早饭热了不知几遍的魔术师就会捏着一片雪白的鹅毛,轻轻地撩拨我的脸,把我叫醒。那片鹅毛是他变魔术的道具,他在舞台上,能用它变出手帕和棒棒糖。我被扰醒后,总是捏着他的鼻子不许他喘气,嗔怪他断送了我的美梦。魔术师就会旋转着鹅毛,大张着嘴吃力地对我说,你睡了一夜,睫毛都是眵目糊,我为你扫一扫还不应该啊?他是把鹅毛当成了笤帚,而把我的睫毛当成了庭院前的栅栏了。他去世后,那片鹅毛被我插在他的指缝间,随他一起火化了,因为再也不会有其他男人用这片鹅毛叫我苏醒了。
  我在异乡的街头流泪了。只要想起魔术师,心就开始作痛了。一个伤痛着的人置身一个陌生的环境是幸福的,因为你不必在熟悉的人和风景面前故做坚强,你完全可以放纵地流泪。
  我哭泣着,漫无目的地走着。一些行人发现我满面泪痕的样子,现出怪异的神色。有两个人还关切地询问我,一个问我是不是丢了东西。一个问我是不是得了绝症。我回答他们的不是话语,而是绵绵不绝的泪水。我边走边看天,直到那片鹅毛般的云荡然无存了,才注意看脚下的路。过了回阳巷,是紫云街。我很喜欢乌塘街巷的名字,它没有那么大众的名字,比如很多城市都有的“前进路、中山路、胜利街、光芒巷、卫东巷”等等,乌塘街巷的名字,很像一个坐在夕阳底下饱经风霜又不乏浪漫之气的老学究给起的,如青泥街、落霞巷、月树街等。除了紫云街外,我还喜欢月树街的名字。月树街上有几家歌厅,我踅进两间,问这里可有唱民歌的。经营者便问我,你想点民歌?他们盛情地从KTV包房中取出点歌本,向我推荐《山丹丹花开红艳艳》《走西口》《小放牛》《十送红军》《兰花花》《赶牲灵》等歌,我说我想听那种没有被流传下来的民歌,他们就像打量怪物一样对我说,那你走错地方了。
  我确实走错地方了。虽然歌厅的营业高潮还未到来,但偶尔飘来的丝丝缕缕歌声,都是那些滥俗怪诞的流行歌曲。流行歌曲有两类最走红,一种是声嘶力竭地如排泄不畅地沙哑着嗓子吼,一种是嗲声嗲气地软着舌头跟蚊子一样地哼哼。这样的歌声在我听来就是人间的噪音。最后在一家名为“星星”的歌厅,总算听到一首三十年代的老歌《陋巷之春》,才让我获得了某种慰藉。唱它的是一个二十上下的女孩,虽然她模仿周璇的那种清纯甜美有些夸张,但那旋律本身的美好却像一条奔涌而来的清流一般,难以抵挡。我很喜欢它的歌词:
  
  人间有天堂,天堂在陋巷。春光无偏私,布满了温暖网。树上有小鸟,小鸟在歌唱。唱出赞美诗,赞美青春浩荡。
  邻家有少女,当窗晒衣裳,喜气上眉梢,不久要做新娘。春色在陋巷,春天的花朵处处香。我们要鼓掌,欢迎这好春光。

  我坐下来,在光怪陆离的灯影下要了一杯奶茶,听完了这首歌。之后,又回到月树街。

  月树街上的行人多了,黄昏已近,人们都在归家,街市比先前嘈杂了。我到一家面馆要了碗炸酱面,吃过后又进了一家茶馆,喝了杯绿茶。茶杯油渍渍的,让人觉得店主是开肉食店的而不是开茶馆的。等我再回到月树街时,天色已昏,歌厅的霓虹灯开始闪烁了,流动的商贩也出现了,他们卖的货色品种繁杂,有卖烧饼和牛肉的,也有卖棉花糖、头饰、背心短裤、果品以及二手手机和盗版书籍的。我买了一摞烧饼,一块酱牛肉,又到一家超市买了一瓶二锅头,朝回阳巷走去。我还想在这样的日落时分聆听几首民歌,再沾染一身雪花的清芬之气。
  快到画店的时候,我见与它相邻的寿衣店走出来两个臂戴黑纱的人,他们抬出一只大花圈。那些紫白红黄的花朵被晚风吹得簌簌响,使我想起魔术师的葬礼。也有很多人送了花圈给他,可我知道他最不喜欢纸花了,我差人将他灵堂所有的花圈都清理出去。我知道有我为他守灵就足够了,我是他唯一的花朵,而他是这花朵唯一的观赏者。
  我推开画店的门,见陈绍纯正坐在西窗下打盹,柜台上空空荡荡的,看来他已画完了荷花。店里光线虚弱,可他没有开灯。从他蹙眉的举止中,可看出他知道有人进来了,可他并未抬头,仍旧眯着眼。我轻轻走过去,将酒菜摆在他脚畔,说,该吃晚饭了。
  他睁开眼,微微抬了抬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酒菜,叹了一口气,说,你就真想听我唱的那些悲曲?我点了点头。他再次沉重地叹了口气,说,你搜集这样的民歌,是没有出头之日的,谁听这样的民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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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7.2010 10:05: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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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19:08: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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