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知名香水和化妆品制造商与他们在法国的3家零售商因为建立价格同盟,被法国竞争委员会开出了总额高达4620万欧元(约合4.358亿人民币)的罚款单。 竞争委员会认为,从这次涉及的品牌可以看出,这些制造商实行统一高价,目的只是维护其产品的“奢侈品形象”。 但是“实际上,缺乏市场竞争,导致厂商们在定价上越发贪婪,而消费者的损失越来越大。”
L’Oréal(欧莱雅):410万欧元(38,676,940元)
ChristianDior(迪奥):220万欧元(20,753,480元)
Hermès(爱马仕):41万欧元(3,867,694元)
Givenchy(纪梵希):55万欧元(5,188,370元)
Kenzo(高田贤三):60万欧元(5,660,040元)
PacificCréation(LolitaLempicka):9万欧元(849,006元)
ShiseidoFrance(资生堂法国):34万欧元(3,207,356元)
蒂埃里·穆勒(ThierryMugler):64万欧元(6,037,376元)
YvesSaint-Laurent(圣罗兰):180万欧元(16,980,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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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屈臣氏集团下的名店“玛丽奥诺(Marionnaud)”被罚1280万欧元,路易威登集团(LVMH)旗下的“丝芙兰(Sephora)”连锁店被罚940万欧元,“诺斯贝(Nocibe)”也同样收到了620万欧元的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