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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今日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转送隔离点隔离14天,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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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3.2020 20:0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中国驻德国大使馆

截至14日,北京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7例,境外输入已成为北京疫情防控的主要风险。昨日(15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消息,从今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

北京采取更严密的防控措施
在今日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介绍称,北京将采取更加严密的防控措施:

一是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D的处置专区,实施远端管控,近端筛查,科学处置,责任交接,闭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全部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卡填报,实施全员全项电子化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形成全方位、全链条、全闭环的立体防控体系。

二是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从3月16日0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进行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的费用实施自理自备。

三是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怎么算?

在14日召开的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记者提出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作出回应。主要体现为:

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市还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的对接。


首都机场处置专区
即日(15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处置专区。旅客经由海关进行测温等检疫排查,边检办理入境手续。



非中转旅客:在专属休息区等候摆渡车前往新国展旅客接驳区;

中转旅客:在办理完中转手续后,再前往专属休息区候机;

转乘当日出港航班的中转旅客:在处置专区办理中转手续后,会有专用车辆直接将旅客送至后续航班登机;

转乘次日出港航班的中转旅客:进港当日统一由“北京市社区防控组”将旅客送至新国展接驳区,交由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次日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驻京办事处将旅客送至航站楼指定柜台,并安排专人引导旅客完成登机流程。如旅客未能成行,将有工作人员将旅客交还相应驻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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