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德国其他联邦州相比,巴伐利亚州对警察纹身的要求更为严格。本周三,巴伐利亚行政法院在慕尼黑宣布,该州警察穿上制服后,裸露出的皮肤部位不可有纹身。这一判决的起因,是中弗兰肯地区警察总部要求42岁的警察局长Jürgen Prichta去掉左小臂上的纹身“Aloha”,但这一纹身是Prichta为了纪念在夏威夷度过的蜜月而纹上的。败诉后的Prichta表示:“我已经失望了,我不明白。” 行政法院是根据“巴伐利亚公务员法”第75条作出判决的。该条法律规定,警察不允许保留制服遮盖不住的纹身。
(欧洲时报德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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