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决战空前严峻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经下降到701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减少14.9%;贫困发生率为7.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然而,这个成绩不足以说明“十三五”期间这场扶贫总决战的严峻程度。 其一,从贫困人口区域分布来看,西部地区尚有贫困人口3600万,占全国一半左右,中部有2461万,东部有956万。发展能力越弱的地区,扶贫任务越重。 其二,从贫困人口负担来看,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省份有6个,分别是贵州、云南、河南、湖南、广西和四川。其中,贵州贫困人口最多,达到623万。贫困人口在300万~500万之间的省份有4个,分别是甘肃、安徽、陕西和河北。 其三,从贫困发生率来看,按照2013年数据,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省区有3个,分别是28.8%的西藏,23.8%的甘肃和21.3%的贵州;全国31个省区市中,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国水平的有15个,接近一半。 其四,从减贫动态变化来看,2012年我国减贫2300万人,2013年下降到1600万人,2014年进一步降至1232万人。显然,减贫规模呈现出巨大刚性递减压力,意味着越往后难度越大。 其五,从减贫现实任务来看,目前7000多万贫困人口,距2020年六年时间内,每年必须减贫1000万人以上,难度再大也要完成,否则全面小康的扶贫任务就完不成。 问题还不仅仅如此。即使2020年7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也只是基于2300元的脱贫标准线,还没有考虑这个标准线还将不断提高,更非全面小康的标准线。 “2020年,我们要实现的是全面小康社会,之所以称‘全面’,就在于它不是总体小康,不是总体数量的达标,而是全国绝大部分人的各项指标都达到小康水平;不是发展不均衡的小康,而是缩小了地区、城乡、各阶层差距的小康。” 采访中,一位基层扶贫主管部门负责人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按照十八大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提出的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具体要求,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要达到12000元,“这意味着小康标准超出目前扶贫标准近万元。” 即使2020年将贫困标准线与最低生活保障线合并,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标准,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平均收入50%~60%作为最低生活保障,针对无法脱贫的农村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也要达到6000~7200元的标准,是目前脱贫标准线的2.6~3.1倍。 就是这个降低的标准,扶贫任务繁重的县市也勉为其难。以天等县为例,按照目前其所在市广西崇左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5元/年·人,实现全覆盖需要财政支出2.06亿元。对于这样一个2014年全县财收仅3.94亿元的“吃饭财政”而言,目前已是无法承受之重,更无法应对这个标准未来将提高数倍的压力。 具体在广西,莫雁诗介绍说,下一步扶贫工作面临着艰巨的挑战: 一是,贫困人口分布散而广。全区贫困人口分布在14586个行政村,也就是几乎所有的行政村均有扶贫任务。 二是,致富能力普遍缺失。目前所剩绝大多数贫困村,其乡镇企业和村办产业近于空白,近90%贫困村没有集体收入,只有31%的贫困村建立特色产业合作社,参加的贫困农户只占3%,经济基础非常薄弱。 三是,基础设施落后。新识别的贫困村中,36%的行政村未通水泥路,61%的行政村未通客运班车;50%的贫困户未解决安全饮水,38.7%的贫困户存在饮水困难;21%的贫困住房是危房,还有很多未通电。 四是,致贫原因多元化。贫困村中,少数民族人口533万、占比42.18%,妇女人数529万、占比40.36%,残疾人数26万、占比1.99%,贫困人口结构组成多元,致贫原因达十多种。 五是,发展受生态和资源限制明显。全区贫困户多生活在禁止开发的生态功能区,受生态环境、退耕还林等政策导向,贫困村人均耕地面积比全区低0.35亩,近6万贫困户无耕地、无林果、无水域,超过四分之一贫困户“靠天吃饭”。 # m! U1 W4 S# @4 r6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