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林憬屏曼谷20日专电)缅甸媒体“伊洛瓦底江杂志社”(The Irrawaddy)今天报导,缅甸将在10月与国际劳工组织签署协定,杜绝雇用童工。
国际劳工组织(ILO)仰光联络官马歇尔(Steve Marshall)表示,缅甸政府将再次确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属非法,并在ILO与各相关单位的支持下,防止非法使用童工,并要违法者负法律责任。 ILO对“最恶劣形式的童工”(worst form of child labor)定义是,这些工作会对儿童身心发展产生冲击。 报导指出,童工是缅甸的严重问题,缅甸军政府统治时期,经济萧条、破坏教育制度,许多儿童为帮助家计,跑到茶店或是工厂打工,薪水少、没有社会保障,严重受到剥削。 马歇尔表示,缅甸政府现在已在推动政策,试图解决童工问题,包括修改法规、改革经济,以减少贫穷,并且加强教育制度,让社会弱势有基本保障。 报导指出,缅甸殖民时期工厂法规定,雇用15岁以下的儿童属非法,15岁到18岁劳工一天也不能工作超过4小时,但只有少数人能受到这项法律保护。 “88世代和平开放社会”组织劳工运动者赛赛翁(Thet Thet Aung)表示,根据1951年的劳工法,13岁到15岁的儿童若有医生证明健康良好,一天可以合法工作8小时。 赛赛翁认为,13岁还太小,应该要限定打工时数,其他时间应该去接受教育,或学一技之长,缅甸政府应有相关政策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