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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词最初的信源为中新网一篇稿件,中间只是在描述案情时一笔带过这个词,并未提及警方或检方定论此案为"轮流发生性关系";搜狐新闻独家联系到北京市公安局,早在今年2月,海淀公安分局发布消息时就称"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李天一,警方从未用过"轮流发生性关系"这个词,也不可能在现阶段对此事表态。有网民长期以来认为,只要被警察抓捕就算定案,这是误区。警方不是法院,不能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就算警方给定性"轮流发生性关系",也不符合程序。目前此案刚进入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尚不会有对该案性质的定论。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毛立新认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公检法三个环节都不允许对外公布有关案情的信息。对于名人之子李天一,在司法对他进行审判之前,民意已经预先对其进行了"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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