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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持篇 居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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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0.2012 12: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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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iyuanjiayuan 于 2.10.2012 12:18 编辑

受持篇 居家门
  居家门
  (共十节,合计一百条,多属家庭生活应注意的事项。)
  堂堂须眉男儿,顶天立地大丈夫。受到全家人尊敬,以我的言行为准绳。如果自己行为不正,各种问题都会发生。上天厌恶淫逸的人,如同丢弃鼻涕唾沫。邪淫所受到的报应数不胜数,说起来令人伤心,听起来顿感凄怆。谨述所见,苦口婆心,若能依此持家,定能流芳千古。
  杜邪第一
  妓女不许入门;戏曲艺人不许入门;赌博、嫖妓的人不许入门。
  巫师不许入门;药婆不许入门;出售性用品的人不许入门。
  (以上六条,初杜绝邪淫之人,次断除淫乱的诱因。)
  远嫌第二
  同胞兄弟不互相进入对方的卧室。嫂子和小叔子相见时笑不露齿。男孩、女孩五岁后不一起睡觉,十岁后不一起吃饭;不互穿内裤。探望已出嫁的姊妹,不进入她们的卧室;不私自会见堂姊妹、嫂子、小叔子;不与五服之外的姊妹私自见面;抱年幼的妹妹、侄女时,不裸露身体,不亲吻。
  女子无故不见丈夫的姐夫、妹夫。自己不会见妻子的姊妹。女婿到妻子娘家,不进入内室。妾的兄弟不应拜见正妻。
  童养媳年龄小的时候,也不要在一起吃饭。若非很近的亲戚,内人不要和来客问候。若非婚丧大礼期间,内人也不要与来客问候。
  (以上十五条,初是同姓亲属间的礼节,次是异姓亲属间的礼节,次是同姓、异姓亲属均应注意的礼节。)
  肃闺第三
  家中没有泼妇的叫骂声。妇女不浓妆艳抹,不佩带香囊;不出外观灯、看戏;不在门内向外张望。饮酒要少;不说脏话。夫妻相敬如宾。妇女笑不露齿;夏天不脱外衣。夏天男子下身须穿两层衣服,女人穿三层衣服。女人的衣服不在外面晾晒,不熏香。名片书信等不要让妻子、女儿代笔。妾不接近男性僮仆。
  男仆不裸露身体;婢女不去集市购物
  (以上十五条,初是妻妾应注意的事项,次是男女仆人应注意的事项。)
  家教第四
  当着子女的面,夫妻不作轻浮的举动。
  男孩十岁后,不再接近婢女;带着孩子到亲友家作客,不要让他进入别人的内室;走路时要求他目视前方;不许多喝酒;不许观灯、看戏、游春;不许染习各类赌博游戏;不得亲近狂妄的人;不要以毁谤佛法的人为师;让他尽早修习不净观;让他了解行善得福、淫逸招祸的道理。
  幼女不要让男性僮仆抱;女儿六岁以上不轻易出外;不许饮酒;不许看山歌、小说;不学诗画琴棋。常让她诵经念佛;教导她遵守三从四德的行为规范。
  (以上十八条,先要求父母以身作则,其次教子,再次教女。)
  冠婚第五
  儿子未满二十,没有举行冠礼以前,不要给他成婚。招赘女婿及童养媳,婚前应互不相见。婚礼时洞房内不应有戏谑调笑。
  儿子年满二十以后,父亲就应该节欲。儿子结婚以后,父亲就应该断欲。
  (以上五条,初夫道,次父道。)
  丧祭第六
  为父母守孝的三年丧期内,不得迎娶妻妾;夫妻睡觉时不在一个房间。为祖父母等守孝一年的丧期内,夫妇可以在一个房间睡觉,但不过性生活。
  父母去世忌日,夫妻睡觉时不在一个房间;忌日的前三天,夫妇可以在一个房间睡觉,但不过性生活。
  (以上五条,初为丧期注意事项,次为祭期注意事项。)
  宴会第七
  宴会时不演奏音乐;不沉湎于狂歌痛饮之中;家中的妾和婢女不陪客人喝酒。
  除非是近亲,否则不邀请寡妇来家中饮酒,也不留宿。家中有女性亲戚留宿时,男子的卧室应安排在距离较远的位置。亲戚所带的婢女,应该和她的女主人睡在一起。派遣年轻的女仆去邀请远客,一定要让她丈夫陪同。
  (以上七条,初是对男子的要求,次是对女性的安排。)
  远虑第八
  一家之主要早起晚睡,不轻易与他人来往,看护好家门。不参与民间迎神游街等活动。
  行为谨慎、性情纯朴的子女宜于晚婚,自制力差的子女要早日成亲。孩子年幼时不要提前联姻,不要过于相信媒人。不要轻易让女儿当童养媳。有两个儿子的父亲,丧偶后不应再娶;有一个儿子的父亲,丧偶后只宜娶妾,以免后妻虐待原妻所生子女。年轻寡妇有志的可以终身守节,无力守节的则应再嫁。
  家中不用美貌的乳母。不宣扬家中姬妾的美貌。男仆和婢女不一起吃饭,不同室住宿。家中不用美貌的婢女。不用俊秀的僮仆。
  不收藏戏文小说。不收藏美女图像。不收藏乐器。
  (以上十五条,初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次婚嫁避免出现失误,次对待妾婢和仆人应注意的事项,最后是器玩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世讳第九
  父子一起生活,要防止长辈与晚辈间的乱伦事件。兄弟一起生活,要防止同辈间的乱伦事件。
  亲戚在一起生活,要防止不同姓氏间的乱伦事件。未婚女子与外界有所联系,要防止发生闺丑。
  (以上四条,初防止家庭伦理败坏,次防止家族名誉受损。)

  【注】世讳,世间的人伦禁忌。
  御下第十
  宽待家中的男仆,常把他们想成自己的儿子。对于家中婢女,常把她们想成自己的女儿。
  妻子不在家时,婢女不得在主人的寝室里躺卧。平日脱鞋帽、换衣服,不要让婢女帮忙。不让婢女洗涤男子的便器。及时给家中男仆完婚;刚成亲的仆人不派往远处。婢女的父母备好钱财来赎,要及时把卖身券还给他们。家中男仆女儿的婚嫁,要由其父母做主。男仆与婢女通奸,应及时予以辞退,但不得严刑拷打。责骂奴婢时,不得连及他们的父母家人。奴婢如果骂别人,也要严格禁止。
  (以上十条,初存心仁厚,次宽待下人。)

  【注】御下,使用和对待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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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2 20:19:45 | 只看该作者
引文建议注明来源。

此为译为白话的安士全书/欲海回狂部分节录,清朝居士周安士所著。佛教界列为“善书”。不过,如今不管学佛与否,可作参考,但不宜照搬。更不宜造成仿佛就是佛教的内容之误解。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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