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李洪志“师父”在加拿大的“法会”上,提出要集体“发正念”。我和同修就一起习练,单手立掌于胸前,集中注意力,口中默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我们觉得这样就可以清除掉自己思想中不好的念头,可以清除掉反对“大法”的人。有一次,我和一名同修出去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看见一辆停着的警车,车里坐着一名警察,同修很害怕,腿都软了,我心中默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心想这样就可以隐身,警察就看不到我了,很大胆地往警车的玻璃上插了一张资料,大摇大摆地走开,车里坐着的警察没有注意到我。通过这件事,同修们都认为我的层次高,发的“正念”最足。
2002年,“师父”又说一个人也可以“发正念”。于是,我每天早晚六点和十二点准时“发正念”,一到“发正念”的时间我就会双腿盘坐,单手立掌于胸前,心中默念“灭尽政府组织背后一切之黑手!灭!灭!灭!”,觉得自己发的“正念”可以捣毁宇宙中的一切“邪恶”。后来,我在每个整点时都发,也不要求姿势,在哪里都可以发,再后来随时都可以发。我每天都做着“学法、讲真相、发正念”这三件事,“学法”、“讲真相”时受阻或心里害怕时就会“发正念”,默念“灭!灭!灭!”就不害怕了。
2006年的一天,我正在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时,看见警察向我走来,我立即站定,开始“发正念”。我心中默念“灭!灭!灭!”,认为这样自己就隐身了,警察就不能看到自己。可是,见警察径直向我走来,把我抓了现行。我心想,“我是不会被你们带走的,我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继续“发正念”,并且默背“师父”的“经文”,按照“师父”讲的默默的想,把警察都定在那里不能动。我一刻不停的“发正念”,期望“正念”显威力。可是,无论我怎么使劲就是不见效力显现。在路上,我继续“发正念”,心想“别让车子启动,让车子发动不起来”,车子启动了,我想可能是自己的“正念”不足。于是我又集中精力想“让车胎爆掉,让车轮飞出去”,可所有这些都无济于事,我所期盼的情景始终没有出现。“师父”讲的“发正念”不是可以歼灭一切吗,怎么现在却一丁点儿动静也没有?我开始纠结不解。我该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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