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楼主 |
发表于 15.8.2011 19:07:51
|
只看该作者
抗战胜利时,国民党只占有全国一小部分国土。当时的一线城市只剩下重庆、成都、贵阳、昆明、兰州;大片繁华的东部地区,武汉、桂林、长沙、广州全都落入了日本人的手中,更不用说上海、南京、北京、郑州和东北广大地区。胜利之后,国民党要派出大量官员去沦陷区工作,但它根本没有足够的合格的干部。接收大片沦陷区任务之重大是可以想象的。伪政权要接管,伪军要改编,汉奸要惩处,地方秩序要维护,汪伪的货币要改制,日本人要遣返,生产要恢复,税制要建立,还要防止共产党的渗透,这真是一个百废待兴的时代。可是接收大员来到一个地方,首先是占据最好的房子用作自己的官邸,接收伪政府的财产供自己享用,委派自己的亲人出任新建政府的各级官吏。各式各样想当官的人(包括从国管区和沦陷区来的人)贿赂接收大员,买官卖官层出不穷。汪伪政权在七八年占领期间经营了巨大的资产,胜利后这些资产成为“逆产”,全部要没收充公,在这产权变化的过程中有许多可乘之机。接收大员多半利用逆产改制的机会,将一部分资产据为己有。手里有权,又缺乏监督,腐败是必然的。接收大员纷纷忙于自己的私利,把要紧的事都放到了脑后,这引起当地百姓的极大不满。
国民党政权把接管沦陷区看成是一个敛财的好机会,规定伪政府所发的货币兑换成国民党的法币的比例是200比1。而实际上当时的购买力之比远远高于此。这导致沦陷区百姓现钞和银行存款大幅贬值,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招致普遍的民怨。国民党控制区的货币可以在沦陷区大量抢购各种商品,实际上是压榨当地百姓的财产。为了满足兑换法币的需要,政府大量印制钞票,赶运到广大的沦陷区。由于增发货币,造成通货膨胀,沦陷区的百姓更是一片怨恨情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