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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离子鱼
蜕蛹化蝶——中国四代战斗机的革新与创新
逐渐清晰的中国四代机研制项目
喷气战斗机的划代从美国ATF计划开始后产生了第四代的标准,随着美国空军开始装备F-22和俄罗斯PAK-AF试飞的临近,四代机已经从技术领先的危险逐步成为现实中的威胁。中国四代机的各种消息早在2006年前后就已经在网络上大量出现,国外刊物上还曾经出过用PS图当实际项目的“乌龙”,但近年来关于中国四代机研制的消息已经逐渐从传言走向了真实,中国自己的四代战斗机也越来越多的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
《中国航空报》在2008年初开始频繁出现关于新型战斗机研制的消息。本次空军建立60周年所举行的大型庆祝活动中,空军副司令何为荣在11月8日的公开讲话中,首次公开向公众证实了中国的四代机研制,而且还对四代机的首飞、试飞和装备的时间有了概略的估计。何为荣副司令的讲话使空军节的庆祝活动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关注,国内、外相关媒体在中国四代机问题上也掀起了新的高潮。
何为荣司令的讲话后媒体和网络的解读和分析成为连续几天的热点,但不久后就有消息说明中国的四代机在标准上与国外不同。新的消息认为何为荣司令说的四代机未必是按照西方的标准划代,很有可能是空军现役先进战斗机的改进型或类似的产品。这个新的消息使中国四代机的讨论热烈程度明显降低,中国的四代机到底是什么现在已经没有了清晰可辨的标准,不过如果按照中国航空工业现在的技术基础和战斗机的发展趋势,结合空军装备发展的情况和国外相关技术的应用实践,从军事爱好者的角度也可以对中国四代机的不同方案和步骤进行分析。虽然这样的分析和判断肯定与真实的项目存在差异,但理论分析也可以供关心中国国防建设的朋友讨论。
快速发展的中国航空工业基础条件
先进战斗机不但是一个国家航空科研和生产能力的集中表现,同时也是现代化空中作战力量最基础的条件,没有先进战斗机也就没有制空权已经成为各国空军统一的认识。中国研制四代战斗机从目前的国家环境和安全局势来看并不意外,我想真正让大家意外的是这个项目的进度竟然这么快,何为荣副司令发言中的时间表要比曾经最乐观的估计还要乐观。
中国航空工业在战斗机技术发展上长期缺乏明显的进步,直到本世纪初国内军工系统才算真正具备了三代机的生产条件,考虑到现有航空科研基础对先进战斗机诸多方面技术条件的要求,这样快就开始新一代战斗机研制对中国的航空技术和国民经济都是个考验。中国的国民经济和基础工业水平近20年的发展速度非常可观,现有经济条件下拿出上百亿的研制经费算不上太困难,但光有经济基础并不能真正具备现代战斗机的研制能力,更重要的是适应先进战斗机研制需要的相关航空和电子技术基础,毕竟第四代战斗机并不是仅仅靠投钱就可以被堆出来。
中国战斗机在技术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由苏到美再到东西方混合的过程,这是基础薄弱的国内航空系统快速追赶先进水平的必然途径,但几个不同时期的对外合作阶段在加速国内技术发展的大趋势下,国内战斗机技术也表现出在西方和苏联/俄罗斯之间摇摆的倾向,歼-10和歼-11差异明显的技术和性能特点直到新改型时才有趋同。中国战斗机自己的特点到歼-10和歼-11最新改进型上才基本固定,新一代的雷达航电系统和国产动力装置在三代机上的实用,让中国航空工业基本具备了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第三代战斗机的能力,也成为自行开始研制第四代战斗机所依托的主要技术和经验基础。中国航空工业在本世纪初期完成了歼-10和歼-11两种第三代战斗机,不过,无论是引进生产技术的歼-11还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歼-10,严格说起来都是在国外比较成熟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三代机,机体和动力技术水平只相当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国际先进标准,相比西方近十年里服役的三代半和四代机存在明显的差距。
中国现役战斗机的技术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四代机有跨代的差距,相比欧洲国家装备的EF2000和“阵风”这样的三代半也有所不足。国内在三代机的科研和生产上所拥有的基础并不雄厚,但周边军事航空装备的发展却影响了中国三代机的作战能力,中国航空工业必须在完善三代机的同时开始四代机的发展。中国空军装备的歼-10和歼-11都是上世纪80年代前后开始研制,歼-11的原型苏-27SK在上世纪末期引进时并没进行什么改进,歼-10虽然在2004年刚刚定型但长达18年的研制周期,已经使歼-10的横向技术水平与研制时的对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导致的结果是歼-10还没有最终生产定型就匆忙开始技术改进,歼-11也在差不多的时间投入很大力量修补和调整原始设计的不足。引进俄罗斯苏-27战斗机是中国空军新航空作战体系的重要举措,这个引进项目的实现让中国空军填补了重型战斗机的装备空白,首次在先进战斗机的标准和战斗力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歼-10则通过项目的发展使国内首次走完了三代机的整个研制过程。从俄罗斯引进的苏-27毕竟不是按照中国空军的实际需要研制的装备,歼-10则仅仅代表着中国在上世纪最后十年的装备观念,这两个机型的应用思想和基础设计都不能满足新型战斗机的需要,延续现有三代机的技术性能和战术思想是没有前途的。
中国航空工业现在已经具备了独立研制和改进三代机的能力,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和工业技术也为新机发展提供了基础上的保证,在国外四代机已经装备并即将部署到中国周边的情况下,中国空军和航空系统发展与之抗衡的先进战斗机也就顺理成章。中国航空系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跟踪国外战斗机的技术发展,新一代战斗机研制所需要的大部分技术和成品的研究工作,在近20年的技术发展过程中都已经具备了不同等级的基础,很多技术和工艺已经达到了实用标准并在现役飞机上局部应用。中国航空工业已经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保证三代战斗机的生产体系,飞机生产中需要的材料、成品和工艺设备也以国内供应为主,已经能够提供很多原本不具备生产能力的新材料和电子元件,战斗机的基础生产条件已经达到欧洲国家上世界90年代中期水平,部分技术和产品具备本世纪初期国际较先进水平,虽然在全面设计和生产能力方面相比美国和俄罗斯还有差距,但现有的基础科研和生产系统已经没有表现明显的短板制约,现有的技术储备和科研成果已经成为保证四代机研制的基础。
四代机研制的要点和难点
四代机从ATF项目开始在性能指标上建立起相对三代机的代差标准,这个跨代标准的基础就是飞机的隐身能力,以及根据飞机隐身性能在战术和技术上所获得的战斗力优势。四代机广泛宣传的隐身只是利用技术手段削弱飞机本身信号特征,利用低可探测的技术在对抗中获得相对对手的不对称优势。战斗机隐身的战术应用是依靠互相间发现距离上的差距,在对抗中获得先发现、先攻击和先脱离和增加战术灵活性的主动权。四代机通过以隐身技术为核心的整体性能提高,相对三代机已经具备全面和非常明显的战术和技术上的综合优势,隐身技术的应用已经让四代机处于单方面的优势地位,三代机仅仅依靠技术改进已经很难在战斗力上与四代机抗衡。
四代机的技术先进性对任何重视军事航空发展的国家都很有吸引力,但是目前只有美国和俄罗斯真正有四代机的产品,西、北欧国家和日本、印度甚至韩国这样的国家项目虽然不少,各种展览和宣传上关于四代机的方案和决心也不在少数,但美、俄后只有中国研制四代机的工作最为认真系统,刚刚宣布的时间表无论结果如何都代表着中国空军的态度。四代机的战斗力核心和技术上的难点都是飞机的隐身技术的条件,飞机隐身技术是涉及到飞机的结构、气动、材料和工艺的全面提高,超音速巡航和高机动性需要动力和飞控达到很高的水平,隐身涂料、结构、动力装置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也是个大问题。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可以发现四代机的新技术大都是互相关联的,很多性能上的要求都要几方面技术条件的共同保证,研制四代机考验的是国家基础工业和科研系统的整体水平,单纯某个或某几个方面的发展并无助于整体设计项目的推动,二代甚至三代机研制中追求一招鲜的方式已经无法在四代机上采用。
系统研制四代机的国家远没有和三代或三代半时期那样多,主要的原因就是四代机采用的大部分技术都是跨越性的新技术,很多应用在三代甚至更早期型号上的技术都已经无法利用,这样大比例的新技术投入使四代机研制的资源消耗很大,绝大部分国家的经济条件都难以保证这样大规模长时间的投入,对很多国家来说掏钱去买四代机要比自己研制更加稳妥可靠。四代机研制对于任何国家来说都是个投入大和风险大的关键项目,研制四代机面对的直接问题就是技术难度大和经济投入高,技术和经济上的压力反过来又会影响到推进项目进展的决心。如果没有坚定的国家意志和持续稳定的资源投入进行保证,技术和资源投入的不稳定将会干扰甚至停滞四代机的研制,俄罗斯早期四代机项目多次变动和半途而废就是资金上存在的困难,西欧和瑞典、日本等国四代机项目雷声大雨点小也是类似的因素。四代机高技术和高性能带来的高成本抬高了研制所需要的门槛,没有足够的经济和技术实力根本无法保证四代机的研制,单纯依靠热情和信心完全不具备支持四代机型号项目的条件,盲目跟随其他国家的发展道路同样不可能获得满意的结果。
四代机研制上的决心和技术是互相促进又互相影响的基础条件,相比较来说坚定的决心要比技术基础更加容易建立起来,但仅有意志却缺乏技术和资源保证的四代机只有两个结果可选。最普遍的结果就是因为缺乏基础条件导致项目难以正式实施,雄心勃勃的战斗机研制项目最后蜕变成口号或纯粹的方案,最后不是降低标准就是直接拿钱引进四代机来满足需要,绝大部分发展或有装备四代机意图的国家最终都会选择这条道路。另外的结果就是在无法(或不愿意)引进四代机的情况下独立解决问题,在逐步完善技术和积累资金的过程中被迫使研制周期大幅度拖延,最后的结果就是先进的设计在完成时可能已经落后于需要,不得不随外部条件变动调整技术指标或干脆推倒重来,俄罗斯从米格1.44到PAK-AF的漫长过程就是这个趋势的代表。中国在国防需要和潜在威胁影响下具备研制四代机的坚定国家意志,中国研制四代机的关键主要集中在解决技术应用上存在的问题,但是中国现在的经济条件和技术储备仅仅具备了部分基础条件。中国想在四代机上有所成就将面对很多目前难以确定的困难,这些困难只能通过项目进展过程中的不断突破和调整来解决,采用什么样的研制方式是平衡和调整基础与需求矛盾的手段,最后的结果则决定了四代战斗机甚至中国军事航空技术的发展前景。
中国四代机研制项目的可能选择
中国发展四代机存在的技术难题
中国航空和电子工业科研能力在近20年里得到全面的提高,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能够为新机科研提供资金的保证,不过这些成绩和基础按照四代机的实际需要来看还远远不够。中国研制自己的第四代战斗机是现代化航空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从三代水平提高到四代技术的跨度是非常明显的。四代机的应用技术、材料、工艺与动力和三代机的差异很大,很多技术或成品的研究和使用经验在国内还处于接近空白的状态。中国军用航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引进国外技术作为基础,航空技术上的“速成” 显然在基础上还无法和美、俄相比,但快速变化的国际形势和国防安全压力使军队迫切需要装备新机,四代机研制上真正出现了“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攻坚局面。
何为荣副司令的讲话内容提到还需要十年时间才能够让四代机服役,飞机从服役到形成比较可靠的战斗力还需要五年左右的时间,根据美国的F-22从试装备到形成战斗力的时间类比,中国自行发展的四代机真正形成战斗力大约要在2025年前后。四代机从2010年到2025年期间需要15年的时间进行研制和试验,但这个期间国外先进战斗机的发展速度不会降低,中国空军面对的潜在对手的战斗机装备性能会有明显提高,不但F-22可能会成规模的出现在中国附近,先进的F-35和三代后期改进型更是会出现大规模扩散,中国空军不可能在这个期间里座视周边势力航空装备更新换代。
中国航空工业肯定会具备独立研制国际标准的第四代先进战斗机的能力,在基础条件和经济上的努力将逐步获得4S标准四代战斗机的研制能力,但是中国现有的基础条件要完成这样先进的战斗机设计过程,必然要在设计、生产、试验和完善阶段都消耗大量的时间。中国航空系统按照空军需要直接投入力量发展四代机是可以的,但缺乏基础条件支持的研制项目很容易走进型号牵引的老路,大量必须的技术和成品都要在型号研制过程中完成和完善,每个局部出现问题或者时间上的拖延都将影响到型号的整体进展。中国战斗机科研历史中的经验和教训多次证明型号牵引的缺陷,小问题导致大后果的教训在多个型号中都有突出的体现,如果不能在新机研制中解决这个不足将影响新机研制的效率。
中国四代机的潜在风险和解决途径
中国空军和航空工业系统完成四代机研制的能力和决心不容怀疑,但先进战斗机项目的意义并不仅仅是提高战斗力和填补空白,更重要的是缩短与国外先进战斗机在技术和战斗力上的差距。研制周期这个因素是中国四代机研制中必须要重视的重点要求,不能控制时间就容易重蹈项目拖期造成产品技术落后的覆辙,出现生产既落后甚至没生产就落后而影响装备技术寿命的问题。控制战斗机研制周期的关键归根结底取决于应用技术的成熟程度,应用技术基础越完善和使用经验越丰富则遇到的问题就越少,采用的先进技术越不成熟在应用过程中可能遭遇到的不确定因素就越多,为了解决问题所必须消耗的时间和资源也就越难以控制。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已经在国外新机研制和技术改进中得到检验,就是采用成熟机体进行验证先进技术和使用验证机检验气动和结构,依靠将新技术构建在成熟的平台上换取总体上的成熟可靠,通过科学有效的方法适度提高整体科研生产和装备技术水平。
国外多个四代战斗机项目中美国空军的F-22已经大批量装备服役,计划将广泛装备美国海、空军和其盟国的F-35,其空军常规型F-35A也有可能在五年内满足批量装备的要求,日本很可能在美国空军装备F-35A后不久就获得F-35A的出口型。中国周边国家近年来在战斗机更新上的投入都很大,苏-30MK和F-15系列的改进型已经开始大规模装备服役,俄罗斯和美国较新的苏-35BM和F-15SG的威胁也逐步接近现实。中国空军现在装备的歼-10和歼-11改进型是较现代化的三代战斗机,这两个型号的新改型的性能虽然足以和国外同类机型相抗衡,但综合性能和整体战斗力与国外三代后期改进型相比并无优势,部分性能指标相比可能遭遇的对手还存在比较明显的差距。歼-10和歼-11新改型能够满足中国空军目前的攻势防御作战体系要求,但相比周边国家大规模引进三代改进型先进战斗机的趋势,这些型号在未来5~10年里很有可能再次出现技术性能上的不足。四代机的研制和装备是中国战斗机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的重要阶梯,但国防安全的需要让中国空军必须适应世界航空装备技术发展实际,在四代机形成战斗力前的十年里必须有新机实现过渡。为了在国外先进战斗机更新的大趋势下保持中国航空兵的战斗力,有必要在四代机批量服役前以压制国外新型战斗机为目标,对现有战斗机进行大幅度技术改进以提高技术水平和战斗力,确保具备全面压倒三代改进型并部分具备与四代对抗的能力。中国空军在四代机批量前必须有性能和可靠性平衡的装备填补空缺,这种过渡期间的装备在战斗力上要明显超过目前的三代改进型,依靠过渡型战斗机在纯粹四代机成熟前满足国防安全上的需要,新机的综合战斗力与国外四代机相比可以有差距但不能存在代差。
四代机是需要集中国内主要科研技术实力的大规模高技术系统工程,复杂的系统科研工作肯定会出现发展进度和成熟程度上的差异,利用相对比较成熟和较早满足实用需求的技术和成品,可以在现有基础条件上对三代机进行脱胎换骨式的大规模改进。利用四代机的先进技术和三代机成熟的基础设计,通过大规模改进完善全面提高改进型战斗机的技术水平,利用三代机比较成熟的设计基础和四代机的技术结合获得脱胎换骨的提高。采用为四代机发展的部分成熟技术以第三代战斗机为基础进行大幅度改进,虽然在整体技术性能和战斗力标准上不如纯粹的四代机,经过大范围改进和完善的三代机还是可以接近四代机的标准,具备在综合战斗力上压制常规的三代和三代改进型的综合实力。国内现役的歼-10和歼-11都是基础条件较好的第三代战斗机,如果可以将在四代机预研过程里所取得的各种先进技术中,选择整体成熟度较高和应用潜力较大的用来改造三代机,那么不但能够使三代机的性能提高到部分接近四代的标准,而且还可以利用成熟可靠的机体平台检验新技术和实践验证,在新技术应用到四代机之前就获得比较充分和系统的使用经验,并通过早期使用中暴露的问题调整和完善四代机需要的相关技术。按照与四代机对抗要求并利用三代机的基础设发展的新型战斗机,在设计思想上比“阵风”和EF2000这样的三代半要为先进和有效,可以在保证装备质量提高的同时承担四代成品和技术的验证工作,利用实际使用的经验完善和调整四代机相关技术的发展和提高,满足空军的实际装备需求并有效促进四代机新技术的尽快成熟。
利用四代技术改进三代的经验与例子
现役三代机想要直接改进为四代机在技术上存在非常大的困难,但只要投入必要的力量并采用科学恰当的方法,让三代机在综合战斗力上尽可能接近四代机是很有可能的。美国第三代战斗机后期改进型已经在应用四代机技术上取得部分成功,F/A-18E/F在改进设计上就应用了类似F-22的CARET进气道,F-15SE则可称为是截止目前对三代战斗机进行四代标准改进最成功的例子。F-15SE虽然在很多方面还无法和F-22这样真正的四代战斗机相比,但却证明采用四代机的技术和成品改进三代机的道路完全走得通。
F-15SE在改进研制的过程中虽然采用了很多应用在四代机上的技术,但为了适应F-15E的基础设计和控制改进所需要的投入,在飞机本身的结构和气动上必须控制修改量以限制成本,对这个基础条件的修改限制反过来又限制了飞机整体性能的改善和提高。F-15SE最终设计选择了三代和四代技术最稳妥的折中方法,虽然有利于通过对现役飞机的改进提高整个机队的技术标准,但却使F-15SE的整体设计在先进技术的应用范围上成了“四不象”。F-15SE在F-15E的基础上应用了外倾垂尾、内置弹舱和隐身涂料,这些先进技术的应用将F-15SE的部分性能提高到F-22的标准,但没有对F-15E的结构和气动进行改进却削弱了飞机隐身性能的效果,最终导致的结果是F-15SE并没有具备全面超越三代机的条件。F-15SE如果能够按照性能要求全面对结构和气动进行改造,比如应用F-22的菱形机头和CARET进气道,并且按照外形低信号特征的要求修改机翼和平尾的翼形,综合内置弹舱油箱后的隐身效果完全可以达到F-35的标准,如果再将F100发动机用增强推力和推比的F119取代,改进后的隐身F-15SE完全能够具备超音速巡航所必须的条件。美国用F-15“山寨”个F-22并不存在什么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改造设计的F-22“山寨”版本也有比较突出的成本优势,但这样的改进方式恰恰对使用F-15的国家缺乏吸引力。F-15自用和出口的各型号的生产现在已经接近了尾声,美国空军和其他国家基本不可能再大批量装备F-15,因此F-15SE的目标只能是用来改进现在使用过程中的F-15,对飞机结构和气动的改进技术上可行但经济上没有价值,缺乏市场支持又不能形成批量的新设计无法获得企业的支持。
F-15SE是利用简单成熟的技术改装三代战斗机上比较成功的例子,三代机改进后具备部分跨代条件的还有另外一个算不上成功的例子,那就是雅克设计局在苏联解体后对雅克-141的改进方案。雅克-141在改进方案中采取了在机身外部加装保形油箱的方式,并且将保形油箱的外形按照隐身要求进行设计,通过外部保形油箱的特殊形状覆盖原本常规设计的机体,保形油箱所增加的部分有效空间还具备改装成内置弹舱的条件,改进设计方案满足了不修改机体结构的前提下具备较好隐身性能的要求。雅克-141的改进方案在动力装置性能有保证的情况下,完全可以使飞机的隐身性能、航程和有效空间方面得到平衡提高,采用内部弹舱后降低外挂物阻力还能够部分弥补保形油箱的阻力,其设计思想和应用方式在三代机改进过程中值得参考和借鉴。
F-15SE和雅克-141结合的改进措施可以在技术上获得非常明显的效果,虽然歼-10和歼-11不能照搬照抄F-15SE的改进方法和设计思想,但是类似的思路对现役三代的跨代研制是非常有利的,尤其是研制速度快和生产、维护系统改动量少的优点很适合过渡装备整体要求。中国航空工业现在有歼-10和歼-11两个系列的三代机型号可供选择,但在四代新机项目开始实施的同时没有资源遍地开花,必须将力量集中在一个型号上进行重点发展和集中投资,这样才可以在不影响四代新机研制的前提下保证过渡装备的稳定投入。
歼-10和歼-11在改进为四代机上的条件和选择
机载设备复杂程度的增加和功能的扩展使战斗机日趋大型化,三代机的时期还有可能出现F-20这样标准的轻型战斗机,但从三代改进型开始战斗机的体积和起飞重量都在不断增加,曾经按照轻巧灵活要求设计的F-16现在已经成为了中型战斗机,本来就是重型机的F-15和苏-27系列更是表现出越来越重的发展趋势。F-22和俄罗斯的苏-47、米格1.44都是典型的重型战斗机,单发布局的F-35在尺寸和重量标准上比双发的F/A-18C/D还要大,这是因为考虑到战斗机隐身气动和结构与内部弹舱的应用,必然导致飞机的内部容积和机体截面尺寸较大。四代机的整体要求已经使轻型战斗机完全失去了存在的基础,甚至中型战斗机的尺寸规格也难以全面满足四代机的设计要求。三代机的跨代大改需要采取的技术方式与四代机的区别并不算大,类似F-16和“幻影”2000这样规格的机型缺乏足够的改造潜力,基础设计上对各方面问题的协调和效费比难以满足实际上的需要,想要获得必要的性能所需要的改造范围也比较大。中型以上规格的三代双发战斗机虽然基础成本投入较大,但是在气动布局改进设计和内部弹舱位置安排上比较容易解决,本身规格较大的特点也容易满足综合战斗力提高的要求。歼-10和歼-11在结构和气动上所达到的技术标准基本相当,两型飞机的后期改进型的技术发展途径也大体相同,作为典型三代机的歼-10和歼-11都具备作为四代基础的潜力,但是在现有条件下必须确定一个条件最好的型号进行重点投入。歼-10和歼-11条件上的主要差异就是机体的规格等级不同,单发的歼-10和双发的歼-11采用的是推力等级相同的动力装置,歼-11的体积、重量大于歼-10但最大起飞重量和载荷航程也远大于歼-10,在机体内部可以提供的有效空间上也有明显的优势。
歼-10是采用国内比较先进技术和气动布局的中型多用途战斗机,歼-10在应用技术方面与基本型歼-11相当并在部分技术上还有优势,但是歼-10设计的时候并没有在气动和结构上考虑隐身问题,基本结构和翼面位置在进行低信号特征改进上存在很大的难度。歼-10现有的结构和气动条件几乎无法通过改进满足隐身性能要求,针对机身前向采用的DSI进气道和吸波涂料等措施,最多只能将飞机正面雷达反射面积降低到1平方米左右,但外挂载荷和挂架的存在必然增强雷达反射面积,想要增设内部弹舱却要面对机体内部空间不足的问题。内部弹舱是战斗机实现全面隐身设计所必须考虑到的问题,弹舱的存在也对飞机的结构设计有很高的要求。隐身战斗机的内部弹舱位置受武器载荷使用和维护要求限制,正常情况下弹舱开口要设置在机身下或侧下方,弹舱内载荷在出舱(弹射或伸出)时必须有±30度的无遮挡空间,这样才能够保证内部弹舱在使用武器时的有效性和武器载荷的通用性,现有隐身飞机的弹舱设计和位置都可以体现这一特点。歼-10目前采用的单发窄机体和下置机翼布局很难进行改动,机体外部增加保形包裹或增设内部弹舱对飞机性能影响很大。歼-10进行宽机体大空间的改进设计可以满足四代机的结构要求,但采用宽机体以安排内部弹舱必然增加飞机对动力装置的技术要求,大推力和高推重比的先进航空发动机是四代机飞行性能的基础,国内恰恰缺乏类似F-35使用的F135这样标准的大推力发动机。歼-10如果在改造中由内部弹舱(或外部保形包裹)加装2中2近共4枚空空导弹,飞机机身的截面和结构重量至少需要增加30%和15%,要保持飞行性能就需要将发动机的推力和推比提高20%,这样等级的动力技术要求对现在中国的航发工业是个难题,歼-10的内部载油量也难以装载足够全程作战的燃料。
歼-10大改如果继续采用单发布局则难以解决动力装置上的困难,如果要在现有条件下满足飞机性能和动力要求只能改用双发布局,采用两台中等推力发动机的总推力增加量来补偿改进带来的影响,在理论上应该是在解决问题时可以选择的方法。网络上曾经广泛传言歼-10有采用两台中等推力发动机的双发大改方案,成都飞机设计所确实也曾经考虑过隐身的双发鸭式布局方案,但这样的大范围改动对发展过渡性四代机来说并无实际价值。歼-10如果采用双发动力保证加宽机身截面积后的飞机整体动力性能,并且将翼面位置提高到机身中段以留出机身下部开敞空间,结合飞机隐身外形和材料后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整体隐身效果,但这样大幅度的结构和气动改进范围与全新研制几乎没有任何区别,投入的资金和技术力量完全失去了过渡装备的效费比要求。按照中国战斗机发展的趋势和更新换代的过程看起来价值不高,反到容易因为力量分散导致新研项目的资源被过渡项目浪费。
歼-10和歼-11都可以作为改进为四代机所依托的基础平台,但是从这两个型号的各方面性能和结构特点对比,体积较大的歼-11相比歼-10在改进设计上所体现的优点较多,国外类似机型的改进趋势也证明飞机体积越大存在的技术难度就越小。歼-11的体积和重量在同时期三代重型战斗机中都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较大的机体尺寸和内部载油提供了很大的改进潜力,歼-11已经开始系列化发展成性能出色的多功能战斗机。歼-11现在的结构和气动水平相比歼-10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优点,但是因为歼-11的尺寸和体积远比歼-10大的多,较大的体积也在结构上留出比较充分的改进和完善的条件,尤其是改进中对飞机主要结构不需要大调整的优点比较突出,改进歼-11的效果未必超过歼-10改双发方案却在成本上更加具有吸引力。考虑到歼-10在改进中需要为解决空间小和载荷低的问题进行较大的改动,歼-11这种重型战斗机在改装设计上存在的问题相对比较容易解决。
歼-11作为四代平台的基础条件和改进方式
歼-11的基础设计并没有考虑到雷达隐身技术要求和内部弹舱的设置问题,全面修改歼-11的设计来解决这两方面问题的修改幅度太大,想要在满足提高作战性能需要的同时控制成本和结构更改幅度,只能抓住歼-11结构设计上几个重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改进研究,利用歼-11的基本结构和航空兵部队预想的不同作战环境要求,根据不同的性能标准选择不同的改进措施来构成等级不同的四代机方案。
歼-11改进为四代机必须首先解决原始设计上两个主要的结构缺陷,一个就是飞机巨大的机头对整体布局造成的影响,另外就是直通式进气道使发动机风扇叶片直接暴露产生的强反射。机头的问题可以通过采用主动相控雷达后对机头尺寸和结构的休整解决。中国四代机可以肯定将采用固定天线的主动相控阵多功能机载雷达,相控阵天线的外形可以按照前机身的截面尺寸制造,因为天线不需要进行旋转也就没必要设置大尺寸的天线罩,现有歼-11长度和直径都很大的雷达天线罩可以用较短的天线罩取代。改进过程中可以将歼-11原本在中央翼前方整个机头部分取消,然后采用类似F-22机头结构和外形的部件替代被取消的机体,F-22雷达罩到座舱后的机头段几乎不需要对尺寸和结构大改。参考F-22机头的外形设计后对尺寸进行适当的调整,按照歼-11边条翼的位置调整菱形机头两侧的折线位置后,就可以比较容易的安装到歼-11原本与机头连接的壁板位置上。这样的改进可以降低机头部分的结构重量、表面积和长度,在不对机体进行大的改动的前提下就可以改善飞机的结构比例,也不需要再采用歼-11原有那种首端大角度下倾的机头设计,对飞行控制和机动性能都可以带来比较明显的积极影响,即使发动机的推力没有大的提高也可以有效改善飞行性能,应用在各改进方案上都可以实现较好的隐身和超音速巡航性能。缩小机头后对整机重量配置的变化还可以取消歼-11发动机之间的尾锥,通过降低重量平衡要求并将腹下弹舱流行形延伸到尾后,类似米格-29或F-14的尾部设计就可以取代原尾锥的减阻效果,通过取消尾锥可以明显降低结构重量并且实现发动机的全向矢量。歼-11改进中可以采用与F-15SE类似的外倾角11~17度的新型垂尾,外倾垂尾控制效率虽略低于垂直的翼面却有利于飞机的隐身性能,保持稳定性和气动控制力矩也可以通过增大安定面和舵面来解决。歼-11翼面上可动部分与固定翼之间可以采用特殊的纤维材料进行连接,这样就可以在翼面前、后缘运动时因为间隙暴露导致的雷达强反射效果,结合在机身和翼面上广泛应用吸波涂料和结构还可以进一步降低正面雷达反射面积。
歼-11进气道改进中解决发动机叶片雷达反射的设计方法是个比较大的难点,最好的方法自然是采用类似F-22那样的S形进气道结构,利用进气道喉管的曲折遮蔽发动机风扇叶片的雷达反射信号,但采用S形进气道显然需要对歼-11的结构进行大幅度的修改。歼-11为了防止在场地条件不好的跑道上起降时异物吸入打坏发动机,在进气道前部设置有筛网结构的防异物屏蔽板,防异物屏蔽板时对进气的影响只是削弱发动机推力范围只有2~3%。歼-11的常规防异物屏蔽板在飞机起飞离地后就收起帖到到进气道内壁,如果采用类似F117隔栅式进气道隐身屏蔽的结构改进防异物屏蔽板,那么常规的防异物屏蔽板就可以满足异物隔离和进气道遮蔽的双重作用,起飞后不收起屏蔽板就能够在进气道正面对发动机进行遮挡,通过遮蔽所起到的发动机隐身效果与采用S形进气道并没有明显的差别。歼-11进气道在采用雷达屏蔽装置后就不需要改变结构和位置,这样就能够保持歼-11中段机身和发动机舱的结构不变,可以在歼-11四代改进的所有方案甚至现役各型歼-11上普遍采用。屏蔽板对发动机推力造成的影响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发动机推力进行部分解决,另外也可以根据隐身要求适度调整板上隔栅孔的尺寸进行缓解,因为雷达隐身标准的隔栅孔在尺寸上要比防沙尘异物大的多。进气道屏蔽板主要是在超视距空战或突防过程中降低飞机的雷达反射强度,当进入对隐身效果要求低的近距离空战时可以收回屏蔽板,通过改善发动机进气条件来提高飞机的动力性能和机动能力,较好的兼顾歼-11四代隐身改进型在超视距空战和近距格斗时的不同需要。
歼-11隐身改进必选内容是菱形机头、取消尾锥、进气道遮蔽、外倾垂尾和隐身涂料/结构,在这些必然选择之外还可以根据要求采用内部弹舱和修改翼面等升级措施,依靠积木式的组合来形成不同技术水平和战斗力标准的技术改进组合。
歼-11要实现部分具备四代机标准的性能就必须对平台进行大幅度改进,如果采用尽量少调整气动布局和外形的低修改量措施,需要对飞机外表进行局部修整和增加隐身涂料、结构的应用,争取将飞机无外挂的正面雷达反射面积降低到1~2平方米的标准。机载对地攻击武器主要使用防区外发射的精确制导弹药,空战武器则利用包裹、半埋或涂吸波涂料来降低信号特征,在作战中尽可能利用电子干扰手段掩蔽来削弱自身信号的危险性。这样相对简单的改进措施对结构和气动的修改幅度很小,新机与现有歼-11结构设计标准化程度高也有利于生产线和航材的延续,但是在战斗力上受到的影响较大且隐身和超巡能力存在缺陷,技术标准只略好于F-15SE、EF2000、苏-35BM和“阵风”这些机型,平台性能条件与对抗F-22或F-35的要求之间存在明显差距,但在综合战斗力上应该可以压倒国外三代半或三代的后期改进型。
中等改进幅度则是利用歼-11进气道间被机头遮蔽的低压低阻区,增加可拆卸半埋式武器舱实现主要机载作战武器的内置安装,按照尺寸计算在进气道下弹舱中可以安装4枚PL-12导弹。机体和翼面设计上可以增加中央翼宽度来扩大机身承力部分的间距,加宽中央翼后主起落架可以采用类似JAS-39NG的方式外移,在翼根增加的空间里安装采用斜向推出挂架的格斗弹舱,理论上能够在主起落架前后串列装载4枚格斗/中距弹,依靠内部弹舱装载的空-空弹总数可以接近F-22的标准,但体积大的对地攻击武器还需要依靠机身和机翼的外挂架来挂载。中等改进幅度方案的对空作战能力可以相当于F-35的条件,不过在对地攻击突防性能上还无法与全面隐身的四代机相比,仍然需要通过采用防区外制导武器进行对地/海目标的攻击。高端的改进措施则可以称为脱胎换骨式的大规模结构改进,大范围改进可以尽可能利用歼-11的机体主要承力部分的结构,将进气道改为外倾的CARET结构并适度降低机翼的位置,将缩短的菱形机头局部下移到进气道之间的位置形成两侧肋下进气,被机头遮挡的进气道间自然形成固定内部弹舱的空间,在进气道外倾部分的上侧起落架前方安装格斗弹的弹舱,水平翼面按照降低雷达反射强度要求采用前后缘角度统一的隐身翼形。大幅度修改的歼-11在中央翼承力结构和后机身基本可以保持原有设计,但前机身和进气道的位置和整体布局上则类似日本的“心神”方案。高端改进后的歼-11前机身可以被看成是“山寨”F-22后的成果,差别只是采用直通进气道来降低中、后机身的修改量,可以满足过渡阶段的装备需要并作为新研四代的后备方案。
中国航空兵现在的三代机装备规模不大恰恰有利于新技术的应用,因为中国航空兵没有西方国家航空兵那么大的现役装备造成的包袱,利用新技术改造的三代机基本上都需要进行全新生产,这样就可以彻底抛弃现有飞机在技术和设计上存在的固有的限制,对新技术的应用和新结构、材料的选择上要更加灵活和方便。没有大量现役装备牵制的中国航空兵可以自由的利用先进技术,让三代机改进型的性能和结构尽可能接近四代标准,改进型虽然要受到基础设计、材料、动力等方面的产生的影响,但放开手脚进行改造设计的新机要比F-15SE有更为宽松的环境,设计人员的自主性和技术应用的扩展性也有利于提高产品的性能。中国用四代机技术改造(不是改装)三代机的更改是应用在飞机进入生产线之前,完全可以在设计上就对飞机的气动和结构进行最有效率的改进,通过调整飞机本身的总体布局方案和气动上的针对性改进,最大限度的发挥四代机技术在成熟平台上可能取得的实际成果。利用四代机的技术改造三代机的效果一方面是满足过渡阶段的装备需要,另外一方面则可以用成熟的方案作为新机的备份,四代新研项目一旦受到不确定因素影响到研制和交付的节点,航空兵部队也不至于因为新机项目拖期出现无机可用的困难局面。利用三代大改为基础发展的四代战斗机所采用的技术大都比较成熟,在研制过程中可直接进入原型机的发展阶段,过渡项目虽然在基础指标和应用技术上不如全新研制机型,但是成熟可靠的设计标准却有利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出成果,利用争取到的时间为全新研制的新型四代机提供缓冲和准备。 |
全新研制四代机的方式和方法
采用稳妥可靠方法研制的四代机在短时间里可以满足国防装备需要,但利用现有基础改装的新机毕竟要在设计上有所平衡,整体技术水平和性能完善程度无法和全新研制的机型相比。中国在第四代战斗机的研制上应该采用两条腿走路这样比较稳妥的方式,一方面在现役战斗机的基础上进行四代机标准的改型研制,两一方面投入主要力量发展技术全面的四代新型战斗机。全新发展满足纯粹四代机要求的新型战斗机是中国四代机的根本,修修补补可以应急但是只有新机才能用来抢夺技术尖端。现役三代机的结构和气动对采用S形进气道和隐身设计存在限制,在现役飞机的基础上再大的改动也难以和全新设计相比,而且全新设计的四代机可以在设计阶段就对各种因素进行考虑,不会出现因为某些协调局限导致整个设计方案必须让步的问题。
全新设计的四代战斗机几乎可以肯定将采用可动前翼的鸭式布局,这个判断并不是说鸭式布局相比F-22这样的常规布局有什么优势,而是在采用同样的技术和基础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前置翼鸭式布局的机体长度和体积要比常规布局降低在10%左右,这个特点决定了鸭式布局的尺寸和重量数据要比常规布局更容易控制,非常适合目前国内航空动力装置技术水平略差的现实情况。国内现有航空动力装置的推比和推力都在7~8和12500~14000千克范围,这样的动力条件想满足四代机的超音速巡航和高机动性是很困难的,即使考虑到未来新机可以提高到10和15000千克的标准,想依靠这样的动力装置在常规布局上超越F-22同样非常困难。中国新研四代机的尺寸和重量数据应该低于苏-27而与F-15相当,机体的长度略小但机身截面尺寸和翼展略大,这样才有条件在增设内部弹舱的情况下保证飞行性能指标,而且小体积的飞机本身还可以降低对动力系统技术性能和推力的要求。航空动力技术是现代战斗机整体技术中难度较大的部分,依靠国内的力量和可能的引进途径都难以在短时间里解决,为了能够在迫切需要高性能新型战斗机的前提下满足航空兵的要求,只能采用气动设计上的收益来缓解动力装置性能不足的问题,鸭式布局在隐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为这个大前提让步。鸭式布局的四代机在技术和性能上并不比常规布局四代机好,但中国现在的航空基础条件在应用上却没有其他更为合适的选择。
现代化战斗机发展中所使用的技术越来越先进也越来越复杂,随着飞机应用技术的复杂化和研制成本的迅速提高,战斗机研制的风险也与时间和投资之间形成了直接的关系。西方国家和俄罗斯在研制三代机时普遍采用原型机的方式,不过在三代换代机型的研制上大都开始采用必要措施来回避风险,技术验证机成为冷战后美、俄和欧洲新机研制普遍采用的方式。欧洲的EFA和“阵风”A是三代半战斗机的技术验证机代表,俄罗斯的苏-47、米格1.44和美国的JSF都采用验证机的途径,F-22虽然按照原型机完成却实际上也采用了验证机的方式,YF-22到F-22的长期技术完善和气动、结构调整的结果,同样证明了验证机对新技术密集的先进战斗机项目的积极意义。中国航空科研单位现在已经具备全面研制生产三代机的能力,对四代机的相关技术开发和试验虽然早在15年前就已经开始,但目前为止国内在四代机技术实践方面还存在比较大的不足,绝大部分结构和气动方面的成果都没有经过实机验证的检验。中国要全新发展四代机的最大问题是现有技术缺乏实际检验,没有得到实机试验的新技术存在比较大的使用风险,如果不能在型号开发前对大部分应用技术进行有效的检验,很容易在型号研制上出现某些技术缺陷导致影响整体的技术问题,无论是技术替代还是消耗时间都会影响项目的进展情况。
中国全新研制的四代机必须在时间节点上能够满足国防上的需要,装备时间的紧张使国内在新机研制上不能承担大的风险,直接按照原型机的标准研制看起来速度较快却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国外技术验证机的实践经验证明这个方法在技术角度上是比较成功的,首先对关键技术进行实际验证可以降低实机应用的风险,新技术在验证机上的应用经验也可以作为型号开发的基础。单纯以技术验证和试验为目标的验证机投资相比实际原型机要小的多,不过验证机和原型机在结构和气动上具备比较广泛的统一性,验证机获得的绝大部分技术成果都可以直接使用在原型机上,使用验证机所获得的技术成果远超过直接研制原型机可能的收益。中国四代机在研制时如果采用国外已经成熟应用的验证机方式,完全可以将确定的气动布局和结构应用在验证机上,验证机的动力、控制、电子设备和功能系统可以利用现有成品,依靠成熟的技术和较低的投入实现对先进战斗机方案最大程度的模拟。
技术验证机在设计和制造上可以直接使用大量现有的成品和设备,飞机本身也不需要有正式原型机那样完整的强度试验和结构要求,完成同样飞行条件所需要的样机数量不到原型机的一半。按照欧洲研制EFA和“阵风”A的投资条件和技术收益比较看,中国开发四代验证机的投入只需要正式原型机5~7分之1的资源,在应用技术上却能够满足原型机整体标准约70%的技术验证工作。验证机地面试验和试飞的周期和原型机之间还可以存在重叠,验证机在型号的整个研制过程上都作为技术先导试验平台来使用,即使在原型机进入试飞后还可以作为机载设备和成品试验机,经济和技术上的收益已经得到国外多个型号成功的证明。全新研制的四代验证机应该将精力集中在对飞机结构和气动的实践上,在这个飞机研制之前或同时还要利用其他已有平台,对飞机的电传操纵系统、电源系统、航电系统和动力进行试验,这些平台就包括各种专用试验机和三代大改的四代低风险型号。不同的验证机根据各自的状态和重点来完成不同技术范围的准备,当气动和结构验证机实践证明了基础设计的成功与否后,再将单项技术验证机的技术成果与气动和结构验证机综合,成为按照设计指标研制的正式原型机所依托和参照的技术储备。
中国的还是世界的——到底要研制什么样的四代机
中国四代机研制的消息在公开之后很短的时间里出现了巨大的转折,关于中国四代机的定义和四代机标准的各种消息存在矛盾,中国的四代机到底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研制的已经难以确定,不过从国外四代机研制的特点和过程和国内航空兵的装备需要,仍然可以作为对中国的四代机所可能采用的标准进行简单分析的依据。
美国战斗机在二战后的喷气时代始终引导着世界战斗机技术的发展,美国先后发展的几个机型也成为战斗机分代的标志,第四代战斗机习惯性的4S就是美国ATF项目的技术标准。美国战斗机技术的领先程度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无可动摇的,这就使美国空军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发展先进战斗机,研制出的战斗机在整体战斗力上可以达到很高的水平,依靠技术和思想的先进性的牵引作用迫使其他国家跟随美国战斗机的发展步伐。战斗机的技术性能随着技术的进步已经出现非常明显的趋同特点,不同国家不管最初在战斗机研制上采取了什么方式,在新型战斗机发展上都走上重视雷达火控和多用途的道路,三代中期之后的战斗机在技术趋势上体现出明显的相似性。战斗机技术和性能发展上逐步统一的趋势受战术要求的影响,这个趋势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里都看不到出现变化的可能,而美国战斗机则在这个大趋势中占据了引导和制约的双重地位。
美国战斗机的技术牵引作用在近半个世纪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无论是与美国友好的还是敌对的国家都难以摆脱影响,曾经坚持自己战斗机发展思想的苏联到研制米格-23的时候,已经不得不接受美国二代战斗机确定的设备构成和武器标准,第三代的苏-27和米格-29更是逐步调整了苏联战斗机的传统思想,在米格1.44、S37和现在的PAK-AF上已经难以找到苏联传统战斗机的影子,俄罗斯的三代改型和四代机几乎成了西方技术思路的翻版。不同国家独立研制的战斗机都是其本身航空工业科研和生产能力的综合,不同国家的军事航空发展基础和人力、技术资源都存在差异,工业体系中关键的原料和工艺技术上也是千差万别。美国空军在ATF项目中提出的性能要求是以其本身需要为基础,这样的性能指标虽然在综合战斗力上较为强大完善,但是其他国家想要复制同样的标准显然需要承受比美国更大的难度。航空技术基础条件的差异使模仿其他国家装备的道路并不好走,事实上模仿在很多时候需要投入的资源比全新研制还要高,单纯的模仿也容易因为技术发展陷入跟随的途径而长期落后。世界上通过模仿成功机型满足性能要求的先进战斗机型号很少,能够依靠模仿达到或者仅接近原型的几乎不存在,中国想在四代机研制上走模仿的捷径在理论与实际上都走不通。
F-22装备后这4S已经成为一个国际上对四代机约定俗成的标准。其他国家在研制四代机时不可能不考虑到F-22和4S标准,但对四代机典型的4S标准的重点顺序和数值标准却未必一致,即使美国自己在不同型号四代机的技术指标确定上也有区别,不同的应用思想、技术条件和作战体系会使同类装备之间存在很大差异。中国作为一个具备独立国防政策和系统国防工业体系的大国,对于战斗机的技术水平和装备规模有着自己的要求和标准,当中国航空工业通过引进和参考国外技术具备了自行发展的基础条件后,根据国外战斗机的发展开发和完善自己的战斗机已经成为必然的需求。
中国空军作为国防建设中空中力量主体的地位短时间里不会改变,中国空军对先进战斗机的需要直接决定了新型战斗机技术定位。中国空军在未来军事环境下着眼于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决定制空权归属的战斗机在这个体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但是中国的国防环境和周边地理条件与美国和俄罗斯差异明显,在航空兵的应用和作战体系的建设方面也需要建立自己的标准。国外四代机的通用标准是按照美国的航空技术标准和装备要求确定的,事实上在航空科研领域还没有任何真正能够量化的四代机标准,所以,中国发展自己的先进战斗机也不必拘泥于有几个S这样所谓的标准。中国的第四代战斗机不需要僵化的去考虑到底满足几个S这样的问题,只要综合技术水平和战斗力相比现有三代机有跨越性的提高,只要是按照对抗国外四代机要求研制并满足2020年作战环境的要求,只要新机是按照中国实际国防政策要求条件发展的换代装备,在研制过程中或装备部队时都可以理直气壮的称其为第四代战斗机。
四代机在航空技术发展和国民经济上的压力与机遇
中国有能力保障四代机研制需要的大部分气动、结构、材料供应条件,复合材料和钛合金等先进航空材料的国产化进展很快,雷达吸波涂/材料和隐身气动布局的实验工作也成果丰硕,在四代机研制中存在最大不确定因素的就是航空电子和动力装置。四代机研制虽然不能采用在效率和效果上都不够好的项目牵引方式,但是这个项目开始后对各种先进技术的投入和配套建设,仍然可以在实际上成为带动航空动力和航电跨带发展的平台。航空动力装置的发展是国内先进战斗机研制过程中面对的最大瓶颈,现有的“昆仑”“秦岭”“太行”虽然取得的进步比较明显,但是仍然存在材料、加工等基础技术和先进航发科研经验缺乏的弱点,“太行”发动机整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同型先进技术有约30年的差距,而且“昆仑”“秦岭”“太行”在试验和使用过程中积累的飞行小时较少,在发动机的品质保证和可靠性试验方面都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航发系统想依靠四代机研制带动并弥补这么大的差距是非常困难的,在研制中必须选好方法并做好后备才能避免航发拖后腿的历史重演。四代机的低信号特征对雷达通讯为核心的航电系统有全新的要求,在现代化航空电子技术和战场C4ISR快速发展的同时,战斗机航电系统所采用的综合方式和对各方面性能的协调,对整个机载综合航电系统的功能和适用性的软件和硬件都有新的要求。四代机机载航电系统的硬件在国内现有生产条件下存在的问题比较少,少量国内暂时还无法满足供应的成品也可以依靠进口满足,但是因为四代机的作战要求和整个航空作战体系的进步,很多现有的作战思想和战术条件在四代机装备后都将出现很大变化,航电系统的软件环境和任务规划都要面对很多新问题和新要求,技术人员在四代机电子作战系统的综合上将面对很大的挑战。航空动力和电子系统的跨代发展是四代机走向成熟的必须保证,这两个大范围的进步不但需要大规模的资源和技术力量投入,对整个基础工业和相关行业的技术储备也有很高的要求,经验积累与资源投入之间是互相促进、互相制约又相互依存的关系。
现代化航空技术的发展已经不再是局限在航空工业本身的技术提高,而是需要动用国家整个工业体系和科研能力,投入研制和生产的资源与所获得的收益也会辐射整个工业体系。按照国外先进航空技术投入与产出不低于五倍的这个通常标准计算,中国如果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四代机整个系统的研制,那么需要在研制阶段投入不少于200亿的资金并维持十年的时间,这个期间的投入对航空科研投资保障和基础设施的发展都是个考验,但只要挺过了这个阶段并实现了科研项目的最终目标,项目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取得的经济扩展收益将几倍于投入。项目研制阶段的投入最终获得的国防、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收益,随着四代机整个系统科研关口的攻克和技术上的完善应用,可以明显促进中国的国防力量和整个高技术工业体系的发展,从整体角度可以认为四代机是关系非常的重大技术发展项目。四代机的研制可以成为带动整个工业技术和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但要发挥这个效果首先就是要确保项目研制的科学合理性,避免因为技术发展方向或应用上出现失误导致相关技术的缺陷,其次是要对四代机技术的扩展和应用有个科学合理的计划,这样才能够保证不会出现前苏联那样大投入低产出的纯消耗,投入在四代机项目上的资源才可以在项目之外的其他领域得到应用。建立满足这些要求所需要的先进管理手段和科学的决策系统,是把四代机的经济压力转化为动力和效益的核心条件。
四代机研制上对经济提供帮助的前提是项目必须按照科学有效的途径推动,如果不能真正将飞机的研制和技术发展与经济的发展相结合,单纯按照技术指标为目标发展装备将无法达到良好的经济收益,反而容易因为方法和过程上的错误导致高消耗的投入无法扩展。四代机研制的资源投入如果失去经济上的积极作用,在错误的道路上研制和生产高技术装备是对国民经济割肉剔骨,前苏联不惜代价的军备发展对经济造成的后果就是前车之鉴。中国现在的航空科研和基础工业水平与美国的差距相当大,在现有基础条件下不可能发展出全面优于F-22的四代机,强行要求中国的四代机满足几个S对项目的发展并无什么价值,反到容易因为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对整个项目的进展造成不利的影响。中国的军事航空技术要赶上甚至超过美国需要很长的过程,依靠研制一到二代战斗机的时间根本无法完成这个目标,既然全面赶上难度很大又必须在整体战斗力上具备对抗的实力,在设计上采取必要的措施协调和取舍以获得总体上的均衡,是在保证装备战斗力标准的同时符合实际技术条件的科学方法。
国家之间在军事技术和装备的发展上存在很多互相作用的关系,一个国家军事装备上的进步必然会对其周边国家造成压力,这种压力的结果就是使与其有厉害关系的国家同样开始改善装备,这种自然反应的应对措施反过来又会将军事威胁作用到事件的发源地,最终的结果就是在一个地区范围内出现多方共同投入的军备竞赛。军备竞赛是在现代军事技术发展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军备竞赛的强度也不可能以哪个国家的意志为转移,发展军事技术和避免军备竞赛是完全不可能调和的矛盾。军备竞赛的存在将会对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和资源调配造成影响,前苏联雪崩式的崩溃与穷兵黩武的军备投入有直接关系,但经济上的发展要是缺乏足够的军事力量保障则科威特就是榜样。军备竞赛对任何国家都是一把危险却无法摆脱的双刃剑,高技术装备的高成本又基本抵消了人力资源这个因素的重要性,如何在保证军事技术发展和国防安全的前提下限制军备竞赛的危险性,是考验中国决策者和军事科研系统智慧和能力的重要杠杆,做的好则军备力量的发展可以提高国家安全和国际地位,处理的不好则大量的投入容易陷入填不满又不能不填的无底洞。
中国空军刚刚确立空-天一体的攻防兼备作战思想,军事思想、战术观念和装备体系的调整都需要稳定的外部环境,过早的使周边国家对中国军事发展出现怀疑甚至敌视的态度是不明智的,局部军备竞赛的出现很容易为隐藏的对手提供借题发挥的机会,局势的变化很容易将中国政府和军队拖入目标错误的消耗。中国对四代机的宣传口径在很短的时间里有比较大的调整,调整的主要目的应该就是为了降低周边国家对中国军事发展的担心,意图避免因为与周边国家之间的误解导致不必要的军备竞赛,对新装备发展的模糊态度在威慑的同时又不产生过度的刺激,至少可以通过宣传口径的调整避免或者缓解周边国家的过度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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