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32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开始相信爱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1.6.2010 08:4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学时,我是一个不相信爱情的女孩。我固执地认为那些爱情诗人全是为了骗稿费,而那些喝醉了酒张口就是爱你爱你的流浪歌手则全都语言贫乏,让他们停止使用“爱你”他们将全军覆没于哑巴。
  老乡李之湄不像别人那样认为我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但她每天给我上课以证明她和她的王子是特例,他们遭遇的是真正的爱情。我嗤之以鼻。心想毕业以后才会见分晓,就像真金不怕火炼一样,真正的爱情是能经受得住毕业的考验的。
  毕业的时候,校园一副凄凄惨惨的景象,每一对恋人都表演性极强地相对无语凝噎,但李之湄和她的王子除外。他们依然甜蜜蜜地泡在录像厅的爱情专场里,为《廊桥遗梦》掬好几捧同情的热泪。这个现象让我大惑不解,于是死皮赖脸地让之湄给我提供点参考答案——只参考就行了,至于标准,谦者不受嗟来之食。之湄妩媚地一笑:王子的家在本市,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也将会留校。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他们的共产主义超前来到了,怪不得这么其乐融融!
  然而意外还是出人意料地不可阻挡的发生了。意外来自于王子的母亲。王子的母亲和我一样不相信爱情,但她比我更偏激的是,她认为李之湄是贪图他们家的优越条件才死心塌地地跟王子的,他们家根本不打算接纳如此一个有险恶用心的女孩做儿媳。其实李之湄在意外发生之前根本不知道王子有如此显赫的家庭背景。王子很平凡,平凡得如沙滩上的一粒沙。人们叫他王子是因为他就姓王名子而并不是其它什么原人体艺术图片因。王子稳健不张狂,朴实得像一个农民的儿子,而且王子的好脾气让所有的人感动。之湄的爱情观是:婚姻是一双鞋,漂不漂亮别人一看便知,合不合脚则只有自己知道。王子不是最好的,但他是最适合她的。在王子那里,她总有一种港湾的感觉。为了这种感觉,李之湄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地进行抗争。在抗争的过程中,李之湄是孤军作战。王子不愿伤害她,但也不愿伤害抚养了他22年的母亲。之湄理解他,他不是那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在他的生命中,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母亲。而王子母亲的坚决绝不亚于之湄的坚决。王子的母亲以自己的势力威胁学校,一定要把李之湄分配回她的家乡。王子母亲可谓用心良苦:只要一只孔雀东南飞,另一只也只能五里一徘徊了。校长委婉地向李之湄解释了这件事:由于外界压力,他们爱莫能助。李之湄跑到校长办公室,向校长讨一个公道。校长接通了王子家的电话。之湄“扑通”一声跪下,在电话的这头泣不成声:长这么大我没给任何人跪过,但为了爱情,我跪了,而且跪得很不光彩,我只要公道,把属于我的机会还给我……而在电话的那头,王子也泣不成声:妈妈,王子只求你这一回了,对于之湄,我虽疼在心里,但我说过什么吗?可是,我们不能耽搁了她的前途啊!王子母亲妥协了,但她只答应不阻碍之湄的留校。他们依然不能见面。之湄幸福的泪如雨下:只要和王子生活在一个城市并及时知道他的消息,我就有希望。
  王子的母亲为自己一时心软埋下的定时炸弹后悔不迭,于是她开始紧锣密鼓地为王子介绍对象。王子对这些门当户对条件优越的女孩不否定也不肯定:只要娶不上李之湄,娶上谁又有什么区别人体艺术呢?他和其中的一个匆匆订婚了。之湄悲痛欲绝。她以为自己的爱情可以惊天地泣鬼神感动任何人,事实上她只感动了她自己。李之湄放弃了自己认为坚不可摧的爱情和好不容易争取到的留校机会,给王子写了一封厚厚的信后提着档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她心静如水。信最终也没到达王子的手中。王子母亲打劫了它并私拆了它。
  信因泪水的浸泡而变得如他们的爱情般坑坑洼洼坎坎坷坷,有许多字模糊成蓝色的泪流满面的脸。王子的母亲认真地读了那封信。之湄说爱情花开不败只有一种形式,那就是婚姻。没有婚姻的保护,爱情像一个美丽的肥皂泡般一触即破。为了爱情花开不败,她流了太多的泪受了太多的苦,虽然最终也没有结果,但她无悔。她会努力捍卫她那个美丽的肥皂泡的。王子母亲手中的信飘在了地上。她终于相信了90年代的爱情,相信了一个女孩能够为了爱情而不惜一切代价地留在大城市也可以为了爱情而不计后果地回到自己的小山村。
  几十天后,之湄和我坐在田野默默地看着落日。我问之湄:你还相信爱情吗?相信。之湄的口气还是那样的不容置疑和斩钉截铁。
  我也相信。
  我和之湄一齐回头,看见光彩照人一向不懂浪漫的王子手持一束玫瑰正脉脉含情地望着之湄。
  我为这个奇迹激动得热泪盈眶,而之湄,早已眼泪乱飞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相信爱情。
2#
发表于 17.6.2010 19:00:50 | 只看该作者
这故事无疑给存活着现实中的“伪爱情”扎了一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3.11.2024 06:48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