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食味
德国频道
查看: 2941|回复: 3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急! 请大家推荐一个纽伦堡的交通法律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2009 14:4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收到一封律师信,要求赔偿500欧的修车费。. H* [! q8 T) q# q7 M, N4 T* l) d
可是当时警察是判双方都有责任的。, s1 ^$ q8 q# J
所以我是不是也该请个律师?希望有类似经验的朋友给点意见,) J% E" |% K  a. i8 A
最好能推荐一个好的律师。(除了Prinzregentenufer 7的那个)
5 Z7 `6 Y9 H9 O6 S5 f) h谢谢!
2#
 楼主| 发表于 20.11.2009 16:0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1.2009 19:35:25 | 只看该作者
听说在学校找律师咨询是免费的。可以在学校里打听一下。否则,也许直接请律师不止500欧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楼主| 发表于 21.11.2009 22:35:44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大家,可惜我已经不是学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1.11.2009 22:55:00 | 只看该作者
去ADAC嘛,什么都可以搞定。
) u0 ?8 O$ h8 T8 [" I) @( E
5 ~! s9 @2 v! b; M' @. l: h你没买Vollkasko啊?双方都有责任的理论意思是,你赔他的,他赔你的,所以没问题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2.11.2009 10:47:11 | 只看该作者
我什么保险都没买。$ U0 G; B4 y( @$ i! v8 S9 I
我的自行车撞了他的汽车,我的自行车却一点事也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2.11.2009 12:07:40 | 只看该作者
自行车貌似就跟交通法的没有关系了,跟Haftpflichtversicherung 有关系。
0 e: ~% j$ }* ]7 D6 楼的同学貌似以前帮人处理过类似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2.11.2009 13:36:52 | 只看该作者
唉,阿空你让我还能说什么。, h  c. r& P; K! ?5 M: p" ~9 v' r
7 D. r* p! K/ G; s. q3 p, {
所有的学生一定要切记,第三责任险是个必须要买的险。
0 u; \2 r' I9 f% a& [& ]' Y
1 e  m4 r( c4 Y: D2 q" H, Z不然你这500欧元,是一定要付的。因为双方责任在德国,不是大家想象的那样,自行抵消,而是你赔我,我赔你,大家各司其职。你自行车能不能找点坏地方出来?或者人比较晕眩之类?4 C( g; U" O) O2 D; a$ Q

; V! Y2 T, i+ W- L4 r+ c2 t' K3 u所有的律师和援助,在这种情况下看来,无非也就是拖延,迟缓,分期偿还在500欧,而且很有可能还有后续款项。
) J1 y9 c! @# g6 j( ]! v1 l3 G. d. B0 I% a) M/ y" e9 x
leider,真的是爱慕能助,只能自己承担。我一定要悲愤的吼一句,骑自行车的兄弟姐妹们,一定要买保险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2.11.2009 13:48:15 | 只看该作者
那个好像属于第3方责任险的保险范围.不过我估计LZ也没保.如果警察认定双方都有责任,那么这个官司就不好打了.ADAC好像也没用啊.我知道有过中国人类似的事情,最后法院还是判他罚钱,不过那个中国学生说没钱,,最后没交钱,但有经济上的限制.如果你月收入不高,我觉得可以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这样可以拿到一张单子,去找个律师免费询问一下,再决定下一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3.11.2009 14:29:13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回复。0 N7 l9 D6 C/ z: u( I
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我不是应该只要付一半钱?* P) b7 W' S, X' ^; Y
另外我有没有权利找个便宜一点的修车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8.11.2024 04:20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