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网友反基的基础,是他认为 1)基督教徒无条件的相信旧约上从以色列人首领角度记载的杀人是神所行,或神的旨意。 2)基督教徒信仰的耶稣基督等于旧约上的耶和华。 如果你们承认这两点,那我也只能支持他的论点。因为那样的话,从逻辑上,他是对的。 你们的反驳,我所看到的,都是从枝节上否认他的论据。其实,即使头生子中没有婴儿,那也是屠杀。不能说法老杀头生子是行恶,其他人或神杀头生子就是公义了。且不用管其他人如何说,耶稣是明确反对“以牙还牙”的。所谓历史背景,同样不能作为理由。社会道德可以因历史背景而有所改变,公义是不变的。 关于旧约的耶和华直解或间接屠杀婴儿,西方神学者也有不少著述,列数得很详细。其实没有辩解的必要。 关于耶稣基督和耶和华的关系,基督教各流派也有不同的解释。不管如何解释,也绝对不是简单的等号关系。 以上两点如果能澄清,他的论点就不攻自破。否则,所有的争论最后都是原地转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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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作个比喻,当罪犯得到宣判的时候,我们应当站在罪犯的角度,去指责法官及法律的不公吗?还是遵守法律? 同行天路 发表于 3.6.2009 00:03
在耶和华眼里,所有的人都是罪人。在人的眼里,被屠杀的人中,大部分是无辜的,至少罪不当死(一半以上是老幼妇女吧)。不公平的审判,为什么不能指责呢?这与遵守法律没矛盾。 ... 游侠 发表于 3.6.200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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