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96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它] 解读宪法之“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9.3.2009 05:3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宪法乃国家根本之法,是立国之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现代文明国家宪法的最基本条款之一。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包括三个最基本的要素:
  1、集团之间平等。如此党与彼党之间平等、此企业与彼企业之间平等、此省市与彼省市平等......

  2、集团与个人之间平等。如党与个人之间平等、企业与个人之间平等......

  3、个人与个人之间平等。如张三与李四之间平等、李四与王五之间平等。
  要实现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上述三要素缺一不可。

台湾的党与党之间平等、政党通过选举上台执政的方针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精神,永远指引着中国人民前进和奋斗的方向;
台湾的党与个人之间平等、禁止任何党派把自家的主义强加给人民的做法符合中国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精神,永远指引着中国人民前进和奋斗的方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6.11.2024 05:27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