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 是一个古董收藏家. 博物馆馆长 老马 想要办一个展览. 他跟小张说,他的博物馆知名度很高,展览将会有很多人来参观. 鉴于此老马和小张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签了五件古董的购买合同,价钱为八十万元,并协商交款日期为二零零八年五月一日.
展览其间,所到参观人数远比预期的差.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日老马要向小张退回这些古董.小张则认为老马应该按合同支付购买古董的费用.
问题: 小张有没有权利要求老马支付八十万元购买古董的费用?
请各位帮帮忙用德国的法律来分析一下上面的CASE.最好能给出相关的法律条款号.这是学校留的作业,不是什么实际案件,理论分析就行.
先多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