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981|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遗失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28.7.2003 14:04:55 | 只看该作者
&lt;1&gt; <br>  我从小便是一个丢三落四的人,所以经常会遗失东西。 <br>  曾经遗失过一条心爱的项链,几乎找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在家里还翻箱倒柜了多次,都是以失败告终。心里一直念念不忘那条项链。若干年后,无意间在一件外套的口套中发现了它。我很兴奋,可以说是喜出望外吧。那种失而复得的亢奋心情还真让我整夜失眠。 <br>  往后,我便有意无意地遗失东西。或是在林荫道的石凳上“不小心”放下自己的伞,或是在图书馆“不小心”放下自己的笔,或是在大学教堂上“不小心”放下自己的书……然后,我总会“喜出望外”地发现自己再次找回它们。这种“遗失——找回”的戏经常上演,久而久之,也习以为常了。在我的心里,一种奇特的想法随之而萌生: <br>  遗失的东西,只要自己还清楚地记得自己遗失的是什么,便能再次找回。 <br>  或许我该感谢的是社会的良好风气——“拾金不昧”。不是吗?或许我该感激自己身处于一个特别的舞台——校园。不是吗?可一直没有人纠正我这种天真无邪的想法,于是,渐渐地便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 <br>  大学毕业后,我在G城找到了一份非常适合自己的工作——在地铁站的失物招领处工作。每趟列车入站后,列车员就清理出乘客遗失的东西,然后由我们接收。别小看我们的工作,因为每次总会有一箱箱的失物运来。 <br>  地铁是人流最多的地方。人们总是在一个站上车,又在另一个站下车。他们匆匆来,也匆匆地离开。这里每天都有许多的告别和邂逅。 <br>  人是矛盾的综合体,在谨慎的同时也会疏忽。理论上说,他们记得带走的东西与遗失的东西也应该是相当的吧。当然,我们这边保管的失物是没有那么多的,否则,保管仓库再大也容不下。不过,以目前这里的“库存量”来看,人类确实是一种非常粗心大意的动物,但愿他们不是善忘的动物,否则,这些遗失的东西就只能永远地遗失了。 <br>  我很喜欢这份工作。我觉得是上天的刻意安排,又让我置身于这个“遗失----找回”的舞台。好像这一辈子,我是注定了要在这种循环中度过。 <br>  我每天都会乘坐同一趟地铁上班,八点零五分的。从家里步行到地铁入口,大概需要三十分钟。在这种家门口便有公车可直接到达目的地的情况之下,走路似乎是在浪费生命。毕竟这是一个争分夺秒的年代,人们总是千方百计地想要走捷径。任何天气,我都会带上一把伞 ,米黄色的三折伞。然后,在坐这趟地铁时,“不小心”将它遗失,正如以前的小把戏。如无意外,在接近中午时,它就会随着一批失物被送回我的手上。当我再次握住它时,仿佛是在握住了自己遗失的生命,并证实自己并没有失去它。是啊,能够找回的,只要我能够记住。 <br>  这里所说的意外情况,是指会有一些好心人的介入,使得我无法如愿以偿。正如当初他的出现。 <br>  “小姐,你的伞。”我若有所失地回过头来。想不到好心人会追出地铁以日行一善的。 <br>  “谢谢。”尽管心里面毫无感激之意,我还是礼貌的回应了好心人一句。 <br>  “感谢别人时,就得心甘情愿一点吧。”说罢,好心人径直笑了起来。 <br>  我讶异地抬起头来,不着痕迹地打量这位好心人。他休闲适意的穿着,略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束,温和的瞳眸深处闪烁着敏锐的光芒----这人有一双适合当艺术家的眼睛。第一感觉这么告诉我的,而并非是他肩上正挂着一部专业照相机。 <br>  他表相看来应该是极斯文的人,笑起来却像个淘气的孩子般。“看来,我是好心做坏是了,对吗?”他笑着说。我感觉到他笑语中的戏谑。 <br>  在他面前,我心虚得像个偷吃零食时被当场捉获的小孩,嘴角上还留有食物的碎屑,罪证确凿。莫名的不快涌上心头。 <br>  “你这是回应别人的感激之意时该有的礼貌吗?”我说。 <br>  “而你这是感激别人时该有的礼貌!”他说,那笑意很可恶,似乎是在嘲笑我的“恼羞成怒”。 <br>  难道我非得像犯人站在审判官面前忏悔般吗?我讨厌这种尴尬的处境。于是,抢过他手中的伞,头也不回走开了。而在那人的眼中,更是标准的“落荒而逃”吧! <br>  一般说来,会提醒我忘了拿伞的人都是好心人,但他不是。我可以想象得到他站在一旁偷笑,把我的小动作看成是恶作剧,然后在我的身上加倍地施行这个恶作剧。他的笑容很可恶,搅乱了我的心神。 <br><br>  每天坐同一趟车,带同一把伞,然后遗失再找回,这种习惯究竟是为了他的出现,还是他的出现让它们成为一种习惯,已经不再清楚了。而我只清楚地知道,自从遗失了他以后,我习惯在人群中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找回那张熟悉的,却遗失的面孔。 <br><br>  &lt;2&gt; <br>  小幸是与我一起工作的同事,也是唯一一个。 <br>  她对我这种异常的举动很不能理解,她说这是一种病态的表现。后来,还跟弗洛伊德的心理学说扯上边,说什么这是一种受压抑的不满足心理。她还曾经试图去探讨我的童年,以寻找符合她的猜测的症状。每次,我都只是不以为意地一笑置之。 <br>  除此以外,我们俩是相处得非常融洽的。她是个幽默开朗的女生,闲聊时逗趣的总是她,而被逗乐的总是我。我这个人似乎是太过于正经八百,更甚者可以说是一成不变。对,一成不变,什么也不曾改变。自从三年前遗失了他,我不曾变更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曾转换工作,也不曾改变我的生活习惯。我知道我还在等他。我害怕他找不到回来的路,担心他回来后再也认不出我来。 <br>  偌大一个失物保管处就仅两名工作人员。在外人看来这是一份闲职,而我们每天却得应付外人无法想象的工作量,以及应对各种不同的人。人们常常自以为是地相信自己不会遗失什么,而事实上,他们确实遗失了很多的东西。 <br>  寻物的人们通常会非常的焦躁,想来也是应该的,因为他们正在“找回——失去”的边缘徘徊,不是吗?那些被人们视为理所当然地存在的事物,只有在失去后,人们才会懂得它的价值。在这里,悲喜经常交织在一起,我能够接触到人们真正的喜怒哀乐。在习惯了麻木的世界里,这种真实的流露是珍贵的,尽管我得常常忍受那些找不回失物的人们把怒气发泄在我的身上。同时,还会有一些贪心的人们来“招领”失物。他们企图骗取那些根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br>  近几天,地铁站里终日徘徊着一名中年男人。他衣衫褴褛,凌乱的头发显出更多的苍白,胡须已有好些天没刮,看上去很潦倒的样子。他每天都会来询问我们,是否找回了他遗失的皮夹,里面有一千元现金,还有他与家人的合照。每一次他都沮丧地离去,然而他并没有离开。他只是一直徘徊在地铁站里。每次见到他,就觉得他愈显得狼狈和苍老。 <br>  小幸认为他是个骗子,我却觉得他并没有说谎。毕竟他是十分清楚地记得自己遗失的皮夹,颜色、质料、尺寸、花纹、牌子,甚至于里面的每一个细节。因为对于自己来说很重要,所以不曾遗忘,也不能遗忘。正如三年来,我仍清楚地记得他的脸、他的笑、他所说的话、他所做的每一个动作。不曾遗忘,也不能遗忘。那个中年男人,让我看见自己的影子。他的眼神很空洞,看不出内心是怎样的复杂。我想,我能够体会他的痛苦。是的,我了解那种痛。 <br><br>  那一次,我的伞并没有在往常的时间里回到我的手中。我开始焦躁不安,整天都不能安下心来工作,应该说是不能安下心来做任何一件事。那种忐忑不安,很快地扩散至全身的每一个毛孔,整个人被绷得很紧、很紧。我感到很害怕。于是,开始在每一趟列车上找,在每一节车厢内找,在地铁站的每一个角落里找。我害怕自己会找不回它,因为,我更害怕自己再也找不回他。那把伞,仿佛是能够把它带回到我身边的唯一引领。我知道,我一直都在等待,盼望有一天,他会拿着它,叫住我……恐惧和不安紧紧地纠缠在一起,感觉就像当初遗失了他的那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奔跑,希望再次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迎面而来的却是一张张陌生的面孔,越来越多,越来越挤,空气越来越稀薄,呼吸越来越困难。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在绝望中我只能拼命挣扎,然后,坠落。 <br>  第二天,它又随着一批失物被送回来。我紧紧地、久久地握着它,就好像在绝望的坠落中抓住了一根绳子,一根能够抓住自己遗失的生命的绳子。我知道,我是抓住了找回他的一线希望。 <br><br>  &lt;3&gt; <br>  我相信每一个来坐地铁的人都目的明确,知道自己在哪里上车,又该在何处下车。可是,有时候在车厢内看着那些麻木的面孔,冷淡的目光,我会觉得他们似乎已经失去了目的,从首站坐到末站,又从末站坐到首站。 <br>  遗失的东西,只要自己能够记住,那么便能找回。如果,遗失的是自己,人们又是否能够认清自己呢? <br>  咔嚓—— <br>  “你干嘛偷拍我?”在我回过神来时,竟发现他这般无礼的举动。 <br>  “我并没有偷拍。相反地,我是在你的面前光明正大地的拍照。只是有人喜欢发呆没发觉而已。”他说得很无辜,仿佛我是在冤枉他。 <br>  “那你干嘛拍我?”我是不懂,非常的不懂,为何多日来总会与他在地铁里不期而遇。艺术家不是应该四处漂泊的吗?他是摄影师,就更应该带着心爱的照相机“浪迹天涯”,不是吗? <br>  他把照相机举到我眼前,用坚定的语气说:“你很适合当这个镜头的主角!”然后笑了,像孩子般淘气的笑容。 <br>  “抱歉,我没兴趣当它的主角。” <br>  地铁到站了,我很没礼貌地丢下一句话,便匆匆走出地铁。我讨厌每次在他锐利的目光下,像做错事的小孩般无助。 <br>  “为什么要逃走呢?”他追上我,“你是害怕被捕捉到你的小动作吧!” <br><br>  从来不知道我们之间是怎样开始的,但它就这样发生了。或许正如张爱玲所描述的那样:“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br>  他真如我所想象那般,是个四处漂泊的摄影师。他去过许多地方,居无定所,有时候生活困窘,会接下一些拍照工作以糊口。好像很落魄,是不?然而,他却能够活得很适意,也能够感染周围的人。跟他在一起,就连我单调的生活步伐也变得轻松浪漫起来。他说,艺术家之所以四处流浪,是因为他要寻找遗失的灵感。我喜欢听他说我是他的灵感。 <br>  认识不到一个月,我们便同居了。我是真的陶醉在我们的天地中,也是真的沉醉在这份甜蜜的幸福中。可是,突如其来的幸福,会让人措手不及。心里面总有一种不踏实的感觉,挥之不去。我曾不断地告诉自己,不要庸人自扰,后来却发现这根本是在自欺欺人。他的步伐是跳跃的,无论我再怎样努力去配合,也是跟不上的。我似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背影,越走越远。他像一阵风,来的时候吹得那么地迅猛,直直地牵扯住我的心,那么,是否代表着他会在短暂的停留后,毫不留恋地离开呢?甚至于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怎样的地方才值得自己永远地停留下来吧。 <br>  有时候,我会突然紧紧、紧紧地抱住他,已证实自己并没有失去他。而他,总是会揉着我的头发,温柔地说我是傻瓜。我很喜欢这种亲昵的感觉,他让我觉得自己是一只猫,独享着主人的宠爱。 <br>  他说过,我很适合当他的镜头的主角。我想知道,我也是他生命中的主角吗?或者,仅仅是某一个片段。 <br><br>  “小澍——”小幸的叫喊声把我从以前拉回现在。 <br>  “好重!快来帮忙!”原来有一批失物送来了。“你怎么老爱发呆啊?”她白了我一眼,我连忙上前帮忙。是啊,他也是这么说我的。我是怎么了?近来经常会想起他。自从那一次千辛万苦地找伞后,自从那个中年男人出现后……其实,他从来就没有在我的心里面消失过,以前没有,现在也没有。可是,为什么近来想起他,心里面会突然间一阵疼痛呢?是你吗?是你在拧痛我的心吗? <br>  在我们清点失物的时候,那个中年男人又来了,也同样失望地离去。他似乎很憔悴、很孤独。我不知道他要找回的,究竟是那一千元,还是那张家庭照,或者,仅仅是那个皮夹本身,不管里面的东西存在与否。那个皮夹,是他这段日子里念念不忘的,久而久之,他念念不忘的是否也只剩下皮夹这个外壳,而失去了其内在的含义? <br>  我知道,自从遗失了他以后,我不仅遗失了与他在一起的那段过往,就连自己,也跟着那段过往一起遗失了。究竟,我这样念念不忘地要找回他,是否也只是要找回那个遗失的自己? <br>  “这是什么?”小幸好奇地从一个公文袋中抽出一叠厚厚的打印稿——是一个剧本,名为《迷失森林》。作者没有署名,也没有任何的联系方式留下。 <br>  我花了三个小时把它读完,故事不怎么样,但很喜欢作者把我们的生活比喻为一个让人迷失的森林。里面有这么一句话:人之所以会迷失,是因为他没有想过要走出来。 <br>  无可否认,我是被触动了。突然间,有一股强烈的愿望,很想要把我和他的故事写成一篇小说,名为《遗失》。只是,这段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的故事,要怎样去延续呢? <br><br>  &lt;4&gt; <br>  咔嚓—— <br>  “怎么总是在拍我呢?” <br>  “等到有一天,我的眼睛再也分辨不出你的容貌时,他们会替我永远地记住你。” <br><br>  “一直以来,我都很羡慕那些能够牵着手在公园里看夕阳的老夫妇。” <br>  “是吗?我倒不愿意见到你以后变成了一个丑怪的老太婆。” <br>  “那么,我也不要见到你以后的大肚腩。” <br>  “我们是不是应该感谢上天呢?因为他让我们的相遇提前了三十年。” <br><br>  “你为什么总是在发呆啊?” <br>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你的灵感,你是否会离我而去呢?” <br>  “答案想到了吗?” <br>  “没有。太矛盾了,我的大脑在告诉我你会,而我的眼睛却相信你不会。” <br>  “如果是我,我会相信自己所看见的一切。” <br><br>  在想要记下我们的故事这个念头的推动下,我努力回想以往的点点滴滴。结果却发现,自己记住的,只是一些零碎的片段。 <br>  如果说,是上天的施遣,让我们相遇了。但上天又为什么吝啬得不愿意多给我们一点点缘分呢?或许,我们的缘分并没有来得刚好。我们是相遇得太早了,早得在还来不及认清对方之前,已经伤害了对方。 <br>  以前,我们走在一起时,我总是爱牵着他的手,而他却不喜欢牵着手走路。他认为,情侣之间不是要牵着手,才能证明对方的存在。真正的情侣应该是就算是没有牵手,仍能感觉到对方的存在,并且,深信对方的存在。 <br>  我明知道这是对的,却宁愿牵着他的手,然后再去感觉他的存在。到底是不是因为我想要去改变你,才让你恨不得从我的身边逃开呢?而且是毫无预示地离开了。 <br>  自从他离开后,我一直坚持自己只是遗失了他,因为不想就这样失去他。我不知道假如真的能让我找回他,是否就意味着一切都没有改变,一切都可以重来。或许,我只是想要找回一个原因,那个他要离开我的原因,一个让我不再寻找的原因。 <br><br>  这一阵子过得很平静,过分的平静。通常只有在暴风雨来临之前,才会有这种让人不安的平静。 <br>  我好像变得越来越神经兮兮了。整天觉得似乎有双眼睛在注视着我,似乎有把声音在呼唤我,似乎有人在偷拍我,似乎有人在跟踪我……当我猛地回过头来,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情将要发生,但是我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或是,正在发生。究竟是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在一步步地逼近我呢?是你吗?是你要回来吗? <br><br>  “小澍,最近送来的失物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br>  我没有答话,仍低头作记录。对于小幸这种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方式,我早就习惯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她总能在我们忙得不可开交时想到有话要说。 <br>  她对我的冷淡反应很不满意,“难道,你就不好奇是什么人会遗失照相机吗?” <br>  “照相机?”我霎那间被震动了,只能呆呆地盯住她手上的照相机。 <br>  很像,真的是太像了。那部曾经随着他出现在我的生命中的照相机,它曾经存在过我们的天地中,它曾经见证过我们的爱情。 <br>  是吗?就是你吗?你是随着他回来的,对吗? <br>  但,这是不可能的。他怎么会遗失了自己心爱的照相机呢?那是摄影师的生命,他不可能这样做的。可是,我不也遗失了自己心爱的他吗?它不仅在外观上非常的像,当我抚摸着它时,那种感觉,很熟悉,我几乎要相信就是它了。 <br>  是吗?是你吗?是你在告诉我他要回来了,对吗? <br>  哦!我真的是快要疯掉了。就像小幸所说的,我的病是越来越严重了。严重到经常在幻想,经常出现幻觉。很可笑吧,以前一直相信自己没病的人,最后也会对自己怀疑起来了。不知道是那位名人说过,谎言在说了一百遍之后,就会变成真的。这么说来,那些曾经认为是正确的,深信不疑的,在反问了自己一百遍之后,也会变成错误的,虚幻的。是这样吗? <br>  我们真的爱过吗? <br>  在问了自己一百遍之后,我几乎要对它怀疑起来。幸好,那部见证我们的爱情真的存在过的照相机又出现了。我的心选择了去相信我的眼睛:它就是那部照相机,不会有错的。 <br>  想来还真遗憾,以前都是他在拍我,我连一张他的照片都没有。不过,我的眼睛会记住他,这就足够了。 <br><br>  “小澍,明天见!” <br>  “再见!” <br>  与小幸告别后,我独自在站台上等待。一股不安的气息又向我袭来,究竟是什么事情呢?如果说是他要回来了,我又在不安些什么?不想了,挥开心中的奇怪情绪,我开始观察周围的人。 <br>  那些面孔,有陌生的,有见过一两次的,也有常遇见的。站台上的一个小孩子正望着我笑。我有点不好意思,忙转过头去,望向地铁出入口处。那里人很多,有出去的,有进来的。人太多了,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把焦点放在那张面孔上。忽地,我怔住了。 <br>  身边一切吵杂声音顿时消失不见,我只听见自己的心在“扑通——扑通”地跳动着,急剧地跳动着。我不知道我的眼睛睁得有多大,只知道我正努力地把它们睁大,直至感觉到疼痛。在大脑还来不及反应之前,我的身体已经做出了最本能的反应:我迅速地奔上前去,拼命地追,没命地跑。而视线始终不曾离开过那个出入口,眼睛也始终不曾眨一下,我害怕他会在转瞬间消失不见。 <br>  是你吗?我知道就是你。那穿着、那背影、那种熟悉的感觉、那种遗失的感觉……我的眼睛未曾忘记,我的心未曾忘记。我这道一定是你。你回来了,就在那个出入口处,就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内,就在我能感觉到的地方…… <br>  你不要走! <br>  我的心在拼命地呼喊着。而脚不曾停下,也不敢停下。 <br>  太远了,真的是太远了。我要经过站台的检票处,要跑过一段长廊,还要逆着人群往上挤。 <br>  你不要走&#33;等我一下—— <br>  眼看他就要在出口的拐弯处消失了。不——我不要他再次消失,我不要在见到他后,又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的面前消失。 <br>  “你不要走!”我声嘶力竭地大叫,顾不上别人投来奇异的眼光,只是拼命地在楼梯处往上挤。 <br>  消失了,他消失了。就在那个拐弯处—— <br>  花了很大的力气,我才跑出地铁出口。可是,他消失了,消失不见了。 <br>  不会的,一定就在这附近。我还能清楚地感觉他的气息,那样地接近,那样地真实。我的眼睛在人群中不断地搜索,我的脚始终不曾停下,几乎走遍了附近的大街小巷。 <br>  但是,你在哪里?告诉我你在哪里。为什么当初狠心地离开我?为什么今天又出现在我的面前?为什么,究竟是为了什么? <br>  入夜了,天色渐暗下来,也下起了毛毛细雨。这是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雨。我全身湿透了,雨水渗入到我的皮肤、我的血液、我的心脏,很冷、很冷。 <br>  我的身体在颤抖,我的脚已经麻木,我的眼睛再也不能聚焦在任何一点上,视线越来越模糊。我仿佛是找了一世纪之久,身边的人越来越少,而雨越下越大。我的脸沾满了水,不是雨水,是泪水。它已经由温暖变得冰冷。 <br>  我知道我该停下来了,但心却不愿意放弃。无论自己再怎样坚持,也终究敌不过身体的疲弱,我感到一阵晕眩。我很累,真的是很累,身心都疲累。三年了,我找过他,也等过他,不曾让自己停下来。太累了,我感觉到自己再也不能坚持下去了,我快要倒下去了。 <br>  是啊,我是累了。你知道么? <br><br>  &lt;5&gt; <br>  我生病了,在家休息了两天。 <br>  “怎么不多休息几天,等着拿‘勤工奖’吗?”说着,小幸为我端上一杯热茶,很温暖。我知道她是很关心我的,说真的,她是我毕业后唯一的朋友。 <br>  “谢谢!”可是我不想告诉她,呆在家里只会让自己更难受。那个我们曾经一起生活过的地方,那段有他的记忆,我已经不愿意再去碰触它了。因为太痛了,也太累了。 <br>  “对了,你不在的时候,那个剧本有人认领了。” <br>  “是吗?”我很自然地想到了那部照相机。“照相机呢?”我惴惴不安地问。 <br>  “没有。奇怪了,这么贵重的东西,主人怎么不来领会呢?” <br>  我听到了自己所期待的答案。 <br>  他,什么时候会来领回照相机呢?我还是会见到他的,是么?见到了以后呢?我该问他当初为什么要走吗?我该问他我们还能在一起吗?或许,我已经没有了发问的资格。 <br>  我抚摸着那部照相机,总觉得它似乎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br>  你也有生命把。如果你也有生命,请告诉我,我那天是真的见到了他,不是幻觉。 <br><br>  在小幸的极力邀请下,我终于答应下班后陪她逛街。我们是好朋友吧,我想我也该为好朋友做点什么。 <br>  一路上,我发现自己并不习惯牵着她的手。或许,我也是一个不喜欢牵着手走路的人。很奇怪,我同时感觉到了他的存在,是那种就在身边的感觉。 <br>  我们在红绿灯旁停下。我习惯性地在人海中四处张望,我又在搜寻他了,是吗?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只是习惯了观察每一张面孔;可是,更惊讶的是,他的面孔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就在马路的另一边,就在我的对面,近在咫尺。 <br>  他没有望过来,脸朝向旁边的女人。他们在说着什么,他的脸上挂着笑容——我所不熟悉的笑容,淡淡地结着忧郁。他的脸瘦削了许多,眼睛也没了那种锐利的光芒,那不该是艺术家所拥有的眼睛。是的,我不熟悉的,他的笑容,他的面孔,他的眼睛……一切都变得很陌生,只有感觉不变。虽然,我并没有伸手去碰触他,但是那气息,我认得。 <br>  究竟什么才是真的?我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br><br>  红灯转为绿灯,两边的人潮一下子涌进我和他之间。他和她牵着手,很自然地牵着手,走着过来…… <br>  这不是真的!告诉我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你! <br>  不可能是这样的。那个让我找了三年、等了三年的男人,一个不喜欢牵着我的手走路的男人,竟这般自然地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 <br>  她的笑容很美丽,她的笑容很灿烂,她的笑容很幸福……我无法接受,我不能接受!骗人的,原来一切一切都是骗人的,他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是骗我的。怎么可以这般残忍地对待我…… <br>  他们越来越接近我,越来越近了。他们的幸福正铺天盖地地向我涌来,仿佛要把这个卑微的生命吞噬掉。不行!我得立刻逃开,我一定要逃走。 <br>  “小澍,你怎么不过马路啊?喂——小澍——” <br><br>  我和他之间最近时,相隔不到三米。然后,我逃跑了,不顾一切地逃跑了。 <br>  我承认我很懦弱。也许我该挺起胸膛站在他们的面前,指责他的罪行,嘲笑他们无耻的幸福。可是,我没有这么做。我没有勇气这么做,也没有立场这么做。我们真的爱过吗?我又被他爱过吗?昭示这份感情的太阳已经沉落了,我拿什么去指责他、嘲笑他呢?就连我自己也不能说服自己说我们真的爱过。 <br>  我没有立即奔回家,只是漫无目的地徘徊在街上。 <br>  我以为我会哭,但是没有。我的眼泪已经枯干了,而且,那个让我哭泣的理由已经不复存在了。冬雨又下起来了,周围变得很悲凉、暗淡,似乎要替这份下葬的感情增添几分悲哀的色彩。我要把他从心理面埋葬掉。现在的我,也只能这样做了。 <br>  以前不能放手,是因为他的不辞而别。现在他回来了,却不是为我而回来的。我再不放手,能够抓住什么?我的一切坚持也会变得毫无意义,不是吗? <br>  如果结局只能这样,我宁愿他一辈子也不要再出现,那么,至少我还能相信自己只是遗失了他,并没有失去他。 <br>  我望着天空,不禁失笑。上天真的很会捉弄人,为什么没有结局的两个人,偏要让他们相遇呢?我想,我需要一个安静的角落,试着去忘掉所有不能忘记的过去。 <br><br>  第二天,我又生病了。这一次,我休息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br>  我是病了,自从遗失他的那天起,现在,这个病也该痊愈了。我厌倦了在“遗失——找回”这种无止境的循环中度过。我打算离职,这份工作不再适合我了。我不想再留在G城了,只想远离这一切。那么,多年以后,或许我就可以忘记在这里发生过的一切,包括他。 <br>  我买了一个新的皮夹,跟中年男人口中的皮夹一模一样。我把它放在保管仓库,并登记下来。后来,中年男人终于找回“失物”了,也就没有再出现了。我想,他是已经找回了一个让自己不再继续寻找的理由。 <br>  我这么做只是为了在离开之前放下这里的牵挂,可是,照相机依旧还在。 <br>  难道他都不曾想要找回它吗?也罢,反正已经与我无关了,不是吗?只是,我放不下它,每次望着它,都觉得它在落泪。你是在想念你的主人吗?我猜,在我离开这里以后,他就会来领回你的。希望你不要像他,你会永远记住我的吧。再见了! <br>  “小澍,有人找你。” <br>  奇怪了,会是谁呢?这里除了小幸,我是没有其他朋友的。 <br>  小幸也觉得很奇怪,“是个女人,我不认得她。”她补充了自己的疑问。 <br>  我的心口突然一阵剧痛,一股不安的情绪向我袭来。一个多月了,在试着去忘记他以来,很久不曾这般痛过了。 <br><br>  “是你!”在来不及掩饰心中的震惊之前,我的口已经出卖了自己。 <br>  真是万万没想到竟是她。那个和她在一起的女人,那个幸福的让人嫉妒的女人。 <br>  “你认识我?”女人也很惊讶。 <br>  当然。不过,我并不打算告诉她。我想,应该是他让她来领回照相机的。他,连见我一面都不愿意吗? <br>  我没有回答她,直接把照相机拿出来。“你是来取回它的吧。” <br>  “它是属于你的,没有人能够带走。”女人摆下一本杂志便匆匆离开了。 <br>  莫名其妙,怎么来招领失物的人反而把东西忘在这儿呢?我把书拿在手上,是一本近期的摄影杂志,而主要内容是: <br>  “悼念摄影师——韩涛” <br><br>  “韩涛,优秀摄影师。二十四岁时举办首次个人摄影展,大获好评,其才能同时得到了肯定,年轻的他因此受到摄影界的关注。三年前,开始在战争地区从事摄影工作,期间,发表过许多震人心弦的作品。半年前不幸遭遇一起爆炸事件,头部受重伤。由于淤血积压视网膜神经线,视力逐渐衰退。不久前回国接受治疗,同时,他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坚持摄影工作。一个月前,因手术失败逝世……” <br><br>   <br>  照相机里面的胶卷冲洗出来了。照片的主角只有一个,是个年轻的女人。其中的一张照片是这样的: <br>  她正在地铁里面,偷偷地将一把三折伞放在凳子底下。她的眼睛小心翼翼地环顾四周,嘴角还有一抹美丽的微笑。<br>
2#
发表于 28.7.2003 20:48:2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结局的话,也是很细腻的,一篇关于遗失遗忘的心情故事~ <!--emo&(F)--><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ros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rose.gif'><!--endemo-->  
3#
发表于 28.7.2003 21:41:35 | 只看该作者
美丽的可以拍成一部电影。<br><br>简直就是在写几个蒙太奇。<br><br>喜欢穿梭记忆时空追寻心中的梦幻的感觉。
4#
发表于 28.7.2003 22:44:11 | 只看该作者
supper~<br><br>你演照相机好了,重要吧~ <!--emo&(y)--><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thumbs_up.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thumbs_up.gif'><!--endem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15.11.2024 20:15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