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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Begin-lillifrank+14.12.2006, 01:55 --><div class='quotetop'>QUOTE(lillifrank @ 14.12.2006, 01:55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我在半年前,被查护照,因为护照照片和被人不象,引起警察怀疑,在警察局留了档案,拍了照片, 前几个月突然收到警察局的传讯, 去了之后,警察说是一个外市的老太太有一天早上看到一个亚洲女人站在陌生人家门前开锁, 老太太怀疑她是小偷,就到警察局去报案了, 警察就给她照片看,说和我长的像,所以我就被怀疑了, (哎,人背啊) 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 也不知道那家到底有没有真的失窃, 就被警察录了个口供,然后走了.过了大约2个月,收到一个法院的信,说关于我的入室盗窃一案已经被列入了刑事诉讼程序. 到现在没有下文了, 不知道还会怎么样,希望懂法律的同学能解释一下,非常感谢.<br />[right][snapback]118450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大胆的问一下,<br /><br /><span style='font-size:14pt;line-height:100%'>那天早上你在哪里?</span><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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