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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华商报讯:网络上有着一堆的“霸道总裁”的小说,里面也总缺不了打扮得性感、艳丽的白领或是职场女强人之类的,想着要搞定总裁。那么在办公室里,是不是真的如同小说里写的,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德国老板是不是有权利规定职员的着装呢?
低领、超短裙、透明衣料,在冬天没法穿到大街上,但是办公室里有暖气,女职员依然可以穿上这些性感的衣服在老板面前晃荡,对于老板来说,是养眼享受呢还是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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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劳动法专家律师Jürgen Markowski说:“雇主可以制定有关工作服的规范,”。 对于有客户联系和对外联络工作的职员,老板更应该要明确着装要求。但他必须始终遵守员工发展自己个性的基本权利。
Markowski解释说,如果只是一个坐在办公室里、不用以着装代表公司形象的后勤工作人员,那么老板就不能轻易地禁止她穿紧身裤、短裙或者略微敞开的衬衫。
不过还是有一个界限:过分性感服装,可能会引起其他员工的“兴趣”,影响其他人无法工作。老板要确保员工的性感衣服是在社会常规可接受的框架之内。毕竟办公室性侵的事件也偶有发生,如果是自己穿得太少,引起别人的误会,那就不值当了。
平时穿着严实的都有Metoo事件发生,更别说穿着暴露了,当心带来的不良后果哦。
律师还指出,有工会的公司中有一条重要规则,雇主不能自己指定着装要求。当然员工为了避免麻烦,还是应该注意公司的规定,如果有疑问,可以与雇主协商达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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