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国EGSZ事务所中国业务部法务王成龙 @龙de意志
代购这个行业,相信在海外的朋友都不陌生。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也接触到了非常多做代购的朋友,有学生,有工作的职员,同时,也接触到几起代购被告的案件。那么在德国,想要从事这个行业,如何能够合法化?这一期我们简单聊聊。
4493 中国税改 说到代购,我觉得有必要提一下这个月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以及税务总局联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制的改动。正如我们所知道的,从2016年4月8号开始,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更改: • 取消了之前存在的税费50元以内免税的新政,跨境电商的免税时代结束; • 个人自用,单个包裹限值提高到2000元以内,但每人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 • 调整行邮税,从之前的四档,变为目前三档 (15%, 30%, 60%)
于此同时我也注意到,4月20号,我们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原文大家可以在网上查询。在第13条中,明确指出一点,就是“要加强对跨境网络交易中,邮递,快件渠道的监管,严厉打击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中邮递,快递渠道实施的走私违法活动和通过“蚂蚁搬家“等方式进出口侵权假冒商品的违法行为。“ 我们从这里可以做出这样的解读,就是国家要加强防范和打击灰色海淘的行为,说白了,就是利用给个人的,非商业的邮件,快件渠道进行灰色的商业行为。 我们在这个月可能已经发现,海关对于个人旅客进行严查,在上面的政策下,其实也不足为奇了。海关的检查也都是遵守明确的法律规定:旅行者在境外购买的合理数量的个人自用物品,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如购买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则对超出部分进行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将进行全额征税。举个列子来说,如果你买了2件物品,一个5000元,一个3000元,就只对那个3000元的物品征税。但是如果你买了一个包,单品就超过5000元,就要对整个包征税。
二. 德国关于代购的规定
1. 定义
这里我们说的代购,都是指私人代购,通常都不是以公司等商业模式的形式出现。比如典型的,买奶粉然后邮寄回国内的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只是偶尔从事,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是给家里购买,那么没有关系。但是,如果经常性的从事这种代购行为,比如一天卖好几个,持续性的,那么就会被定义为一种商业营利行为(Gewerbe).关于这种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 • 对于第三人来说是可以认知的对外行为(nach außen gerichtete Tätigkeit) • 虽然可以自由规定自己的经营以及工作时间,但并非是德国特定的自由职业者,比如律师,医生等 (selbständige (nicht freiberufliche) Tätigkeit)。参见§ 84 Abs. 1 HGB以及§18 EStG,§1 PartGG • 通常要持续一段时间,不是偶然从事(planmäßig auf gewisse Dauer angelegt) • 以营利为目的,不是违法行为(Gewinnerzielungsabsicht,keine generell gegen das Gesetz oder die guten Sitten verstoßende Tätigkeit)
2. 如何知道是否可以从事商业行为? 对于这种营利性的商业行为到底谁可以从事,我们主要从签证的工作许可就可以看出。通常如果不允许都会有如下条款: Erwerbstaetigkeit nicht gestattet. 这里Erwerbstaetigkeit 是包括受雇拥和自己开业。
3. 学生能合法做代购吗?
作为学生来说,如果你要在德国合法从事这种商业营利行为,是不被允许的,签证上都有规定。如果你一定要做,是有法律风险存在的。
首先在德国有部法律叫做SchwarzArbG, 说白了,就是反黑共以及非法劳工法。其中第1条第2款下数码4明确说明,不履行GewO第14条的义务的,属于黑工!这种行为根据第8条第3款的提示,要有罚款, 最高5万欧元 (bis zu fünfzigtausend Euro)。对于这个地14条的义务,主要是这样规定的:
„Wer den selbständigen Betrieb eines stehenden Gewerbes, einer Zweigniederlassung oder einer unselbständigen Zweigstelle anfängt, muss dies der zuständigen Behörde gleichzeitig anzeigen.“
也就是说,你需要进行Gewerbeanmeldung,所谓的商业登记。但是对于我们外国人来说,进行商业登记,要提交居留许可,看看是否有权利进行商业营利行为,对于学生,是不可能通过的。
4. 如何让代购合法化?
其实,代购合法化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包装上公司的外衣。但是由于我们外国人有居留工作许可的限制,就显得不是那么自由。在这里我简单根据实际的情况提供给大家几个途径,仅供参考: • 持有德国或者欧盟长期居留的(Niederlassungserlaubnis), 根据签证的说明,是可以从事商业营利行为,直接去当地市政府进行登记。持有普通工作签证,要具体看签证里的工作许可。 • 居留许可没有相关规定的,比如学生,可以在大学毕业后,申请18个月的找工作签证,在这期间,是允许从事这种商业营利行为,当然也需要进行登记。 • 除了进行登记Gewerbeanmeldung, 成立个体企业以外,也可以考虑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毕竟成立个体企业,需要以你的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而有限责任公司以注册资本金为限,不牵扯个人财产。当然,不同的公司形式,都有各自的利弊,最好找专业的人士进行咨询。
最后回答一个学生朋友问的比较多的问题,就是希望中途终止学业,成立公司,在实践中的操作性。可以这么说,大多数学生朋友在没有完成学业的情况下,都是要成立类似代购转运业务的公司。成立公司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手续,比如公证,注资,都能成立。但是,就你个人来说,需要更换签证的类型,从学生签证转化为私营企业主签证。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的当地外事人管理局都会要求你回国提交签证申请,因为你在德国没有毕业,中途更换签证类型,他们不会直接受理。所以,大家需要自己谨慎进行评估和权衡。
转载自德国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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