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uoteBegin-pepotti+09.07.2005, 20:58 --><div class='quotetop'>QUOTE(pepotti @ 09.07.2005, 20:58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我也有類似的經驗, 另外因為工資這麼低, Auslaenderbehoerde根本不接受我的申請, 大概因為這個原因, 後來公司也隨便找個理由解僱我, 事實上過了兩星期試用期, 公司是沒有權利解聘的, 所以跟我談的時候說的都是我的不是, 最後讓我簽的卻是雙方同意解除合約, 以避免違約的責任, 我卻連要求賠償的權利都沒有了. 簽字的時候我是沒想這麼多, 也不懂法律, 一心只想趕快離開這個公司, 但我當時若不簽, 我覺得這種下流的公司還是會逼我簽的, 勸你得小心!<br />[right][snapback]678840[/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恩,我现在暂时签的是实习合同,他们给我的 工作合同 我已经不预备签了。<br />我之前也有个女孩在哪里干,看了她留下来的资料,我觉得他干的非常好,德文也相当好。 估计是因为工作许可的问题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