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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8.2014 14: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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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心案例
四川兴文县户籍改革
农民变城镇居民,土地依然在手
农民变居民,土地还在手,这不是梦想,而是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一场刚刚拉开的全放开、零门槛的户籍改革。
5月28日,兴文县政府向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印发了 《兴文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此次兴文的户籍改革不仅全面放开了县城及小城镇落户限制,而且创造性地提出让农民‘离土不失地、离乡不失权’,明确农村土地权益方面给予保障,并统筹就业、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兴文县委书记沈军介绍说。据《四川日报》报道
户口性质不同衍生的差异与突破
●就业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农业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年;而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教育
随迁子女高考
《教育法》规定,高考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省(区、市)参加高考,并到当地招生委员会指定地点报名。
【突破】
根据《意见》,将建立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到目前为止有27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有30个省份明确了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养老
新农保
如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
职工养老保险
从2006年1月1日起,养老金个人账户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以职工缴费35年退休为例,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可达在职时收入的六成。
【突破】
7月1日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超过15年就可按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新农保中缴纳的个人账户权益也可累加到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中。
◎土地
申请廉租房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规定,申请廉租房或经适房的标准第一个便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困难人群无法申请。
房屋拆迁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附着物,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所占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时,货币补偿的金额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突破】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补偿不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内容,改为“公平补偿”这一原则,就是按市场价格或同类土地的价格进行补偿。
观点
清理不平等法律条款须与户改同步
在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课题组看来,清理不平等的法律条款须与户籍改革同步推进,“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按户口性质设置的差别化标准。凡条件成熟的,应尽快调整相关政策,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研究制定分步实施的办法,提出完全脱钩的时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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