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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星云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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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0.2013 12:59: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佛教是个戒杀的宗教,五戒的第一条就是不杀生,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请问大师,生命的定义为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伤害生命,才名之曰杀生?
  答:杀生,有广义的杀生与狭义的杀生。狭义的杀生指杀人,广义的杀生则凡是世间上生存的万物,让他毁灭,都是广义的杀生。因为不但人有生命,动植物也有生命,乃至山河大地都有生命,甚至时间就是生命,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累积,所以浪费时间如同杀生;相同的,随便浪费物品也是杀生,因为物品是大众的资源,是聚集大众的因缘而成,所以浪费时间,破坏物质,都是广义的杀生。
   
  人间最宝贵者,就是生命,如果没有生命,世间的一切将不再具有意义。谈到生命,如刚才所说,不光是人有生命,动物、树木花草等植物也有生命,甚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整个地球都有生命。有时候我们会听到哪个地方发生火山爆发,说明火山有生命,乃至流水都有生命;甚至花儿在开、鸟儿在叫、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充满盎然生机,所以大自然跟我们同样都有生命。佛教有二句话:「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身。」流水潺潺,那是佛陀在对我们说法;山峦迭翠、树木花草,都是诸佛如来的法身妙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生命,而且无分贵贱,生命都是一样的宝贵,可是一般人对生命的探讨与知识却普遍缺乏。
   
  所谓生命,就是有生长的机能,它是活的、是动的、是有用的。依此定义来看,我们身上所穿的衣服必定也有生命,我爱惜它,能穿七年、八年;不爱惜它,只穿三、五个月就坏了。同样,桌子、椅子、车子,我爱惜它,可以用几十年;不爱惜它,不到几年就朽坏、腐烂了。
   
  因此,不只人有生命,凡是有用的、活动的、成长的,可以说宇宙万有都有生命。就以人来说,生命也不仅止于活着的时候吃饭、穿衣等一切活动,即使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阶段。死亡并不代表什么都没有了,死亡只是这一期生命转换成另一期的生命,就像时辰钟,一、二、三、四……走到十二,还要再回过头来;好比将一颗种子播种下去,它会生长、开花、结果,而后有了种子,再播种下去,又是另一个新生的开始。一般人容易知道、感受活着的生命,但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延续。生死只是一个循环,在佛教认为生命是不死的,死亡只是一个环节,死亡只是一个蜕变,死亡是另外一期生命的开始,生命的本体并没有改变。
   
  生死虽然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不过人要活动才有生命力,有生命,才能活动。就拿人体的眼、耳、鼻、舌、身、心来说,眼睛瞎了,眼睛就没有生命;耳朵聋了,耳朵就没有生命;同样的,我们的身体如果没有触觉、心灵不能有感受,也就不知道要怎么表现生命了。当我们能感受生命的活用是无限的时候,那么在家庭里,看家中的每一分子都会有活跃的生命;在社会上,看到每一个人也都有旺盛的生命;在世界上走动,会发现所有的生命都跟着我跳动,所以有生命,人生才有意义。
   
  世间上罪业最重的无过杀生,世间上最有功劳的无过护生。生命,是一种欣欣向荣,生生不息的延续;生命的存在应该活出真善美的质量。平时我们给予他人道德上的成长,信仰上的增加,事业上的方便,前途上的顺利,都是护生;反之,假使一言破坏他人的信仰、慧命,一事使他遭遇困难、阻碍,一行让人失去所有,一念瞋嫉让人受到伤害,都名之曰杀生。
   
  所谓杀生,顾名思义,就是使对方没有办法生存,断绝生路,包括自杀、教杀、赞杀。杀生的方式,有的是用有形的刀枪杀害对方,有的是用无形的语言伤害对方,例如说话断人希望,使他无以生存,或是造谣生事,使他无以立足,都是杀生。杀生有行为上的杀生,有语言上的杀生,乃至有意念上的杀生,甚至「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种无心之杀虽有杀生之「行」,但无杀生之「心」,罪业往往比较轻。
   
  世间上,每个生命虽然都是「个体」的存在,但生命不是分裂的,生命是「同体共生」的关系。话说有个将军奉命攻城,他鼓励士兵杀敌,杀得愈多的人奖赏愈大。于是大家开始比赛杀人,很快就把城内所有人民杀光。将军依言要犒赏士兵,当大家想要喝酒,没有人温酒;想要吃肉,没有人煮食;想要女人,也没有女人,这时大家才发现,让别人无法活命,自己也不能生存,所以杀人就是杀己。因为生命是要靠众缘所共同成就,佛教讲的「缘起」:「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就是对生命的存在最好的定义。
  
  生命的定义就是用我们这一期的生命,创造继起生命的因缘。例如国家、社会、父母、师长、朋友给了我们多少因缘,才得以让我活着,我也应该结缘,给大家一些因缘。因此,生命的意义就是为未来的生命创造一个更好的因缘,或者说,这一期的生命,是为了给全人类的生命、给大我的生命更多的贡献。反之,破坏因缘,让一切美好的事物无法成就,让世间宇宙万有无法生存下去,都是广义的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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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在医学发达,大大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是在医学的研究、实验过程中,经常要牺牲许多小动物。请问大师,医学上利用小动物做实验,也是杀生吗?
  答:这就是刚才谈到的,有杀生的行为,但没有杀生的心念。一般说,医生利用小动物做实验时,心里所想的只是如何突破医学,以期救护更多的人,虽然行为上或许有争议,但用心是可以谅解的。
   
  记得前年(二○○一)我应邀到新加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毕业执牌医生及在学的准医生举行座谈时,他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当时我告诉他们,医学上以动物做实验,目的是为了救天下的苍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有轻如鸿毛」,死的价值不一样。医生从事医学研究,目标远大,因此实在可以不必拘泥于小节。
   
  我的意思是,只要不是滥杀,不是心存恨意,不是以杀之而后快的心杀生,虽然功过还是存在,但是这种行为是为了救普世人类,也是功不唐捐。
   
  再说,以人为本的佛教,对于杀生的诸多问题,只有功过上的轻重比较,但也不是绝对的。过去佛陀「杀一救百」,杀一个强盗而救了成千上万的百姓,表面看起来是不慈悲的,可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其实是在行大慈悲。此即说明佛教戒律不但是消极的行善,更重视积极的救人。尤其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既有世间法,就不能不顾及社会人生的实际生活,否则与生活脱节的佛教,如何为人所需要?
   
  所以医疗上以动物做实验,只能说功过如何,或有过失,但可用忏悔发愿等来补救。例如利用动物进行实验时,不要让它痛苦,甚至为它祈愿,让它早生善处,也能减轻自己的罪业。
   
  其实,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平时随便替病人打一针,都会杀死很多的细菌。但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救人,是大慈大悲的行为,不是杀生。所以在世间法上,戒律应该从多方面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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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平时居家环境里难免会滋生一些蚊蝇、虫蚁,造成生活上的困扰。请问大师,使用杀虫剂扑杀蚊蝇、虫蚁、蟑螂、老鼠等,算不算杀生?乃至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也是杀生吗?
  答:世间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复杂,因中具有善恶,果报也有善恶,就看孰重孰轻。例如,同一块田地里,有的种子发育不良,有的虽然没有好的外缘,一样茁壮,可见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报当然也有不等的结果。就等于一场战争,某人对救国救民的理念强,就能勇敢杀敌,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毘罗卫国时,摩诃男为了拯救族人,宁可牺性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行为看起来虽是杀生,但功劳更伟大。
   
  佛教主张不杀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大至杀人,小至杀死蟑螂、老鼠、蚊蚁等,都是杀生。不过,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所以不杀生,主要是指不杀人。
   
  从佛教的戒律来讲,杀生有两种,一叫突吉罗(轻垢罪),一是波罗夷(极重罪)。波罗夷是不可救的意思,也就是弃罪,杀人才会构成「波罗夷」罪,这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忏悔的;杀害蟑螂、虫蚁,是犯突吉罗,属于恶作,虽然一样有罪,但跟杀人不一样。这种杀生虽有过失,但可通忏悔,可以补救,可以将功折罪,例如有的人以放生、护生来灭罪,有的人用忏悔、发愿来消业。
   
  也就是说,根据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驱除蚊虫等行为并不是很严重的大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以「人」为对象,以杀人为严重,杀人是佛法所不许,如果为了去除虫害,能够事先预防当然要比事后杀害来得好,但以人为本的佛法,为了生存,虽用杀虫剂驱虫,并不是很大的罪恶。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无意中难免犯下杀害生灵的行为,这种无心之过,纵使有罪也很轻微,有些甚至无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怀着瞋恨心而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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