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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兵器谱(人物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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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8.2003 00:27: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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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尘外物,妙僧无花 <br><br>我真想谦卑下跪,可是让我跪在谁的面前呢? <br>——克利 <br><br>我初上万科周刊bbs玩的时候,注册的名字用的是“无花”,几天后,改用“王怜花”。几个月后,我发现,已经在坛子上——主要是在《经济人俱乐部》——很有名气的“面朝大海”改用“无花”作马夹。我想说的是,至少有一个人和我一样,喜欢“无花”这个id。在《楚留香传奇》系列中,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楚留香的陪衬人,只有一个人是例外,那就是妙僧无花。在《血海飘香》中,无花是真正的主角。无花的绝技是“迎风一刀斩”,古龙写无花,用的也是迎风一刀斩:惜墨如金,于惊鸿一瞥中绝才惊艳。《血海飘香》共二十七章240页[珠海出版社1998版],只有六章写到无花。第一次写到无花,是在第三章第二十页,无花并未出场,而是通过楚留香和宋甜儿、李红袖、苏蓉蓉三女的对白先声夺人: <br><br>他笑着道:“你最想见的人是谁?当今天下,谁的琴弹得最好?谁的画画得最好?谁的诗作得令人销魂?谁的菜烧得妙绝天下?” <br><br>他话未说完,李红袖已拍手道:“我知道了,你说的是那妙僧无花。”……苏蓉蓉温柔笑道: <br><br>“我听说此人乃是佛门中的名士,不但诗词画书,样样妙绝,而且武功也算是高手。”楚留香道:“岂止是高手,简直可说是少林弟子中的第一高才,只可惜他……他实在太聪明了,精通的实在太多,名也实在太大,是以少林天湖大师册立未来掌门时,竟选了个什么都比不上他的无相。” <br><br>李红袖道:“像他这样的人,对这种事想来是不会在意的。” <br><br>楚留香拊掌道:“不想李红袖竟是无花的红颜知己。” <br><br>主角先不现身,而是通过别的人物的转述来诱发读者的想像,这是叙事学上的惯用招数。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引用这段对白,是因为这段话非常重要,是在无花还没出场的情境中已写出了无花的风姿和命运,尤其是命运。以无花之才具,天湖大师不立他而立无相,已隐隐可见无花身上必有另一种令人不安的东西。而对此,无花本应像李红袖说的那样“不会在意”,可是身世和野心令他对此是“很在意的”。不过,这种在意却不是左冷禅式或者岳不群式的,而是无花式的——这样的区别是非常重要的。 <br><br>到了第八章,无花本人才出场,出场前还先铺垫他的琴音。此时楚留香正和中原一点红激战西湖:烟水迷蒙中,湖上竟泛着一叶孤舟。 <br><br>孤舟上端坐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扶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而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br><br>他全身上下,看来一尘不染,竟似方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 <br><br>这是无花出场时古龙对他的描写,所谓惊为天人。请注意关于无花相貌的用语,对比一下《世说新语》中对那些名士相貌的措辞: <br><br>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 <br><br>时人目王右军“飘如游云,矫若惊龙”。 <br><br>有人叹王恭形茂者,云:“濯濯如春月柳。” <br><br>裴令公有隽容仪……时人以为“玉人”。见者曰:“见裴叔则,如玉山上行,光映照人。” <br><br><br>王夷甫容貌整丽,妙于谈玄,恒捉白玉柄麈尾,与手都无分别。 <br><br>时人目夏侯太初“朗朗如日月之入怀”,李安国“颓唐如玉山之将崩”。嵇康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或云:“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山公曰:“嵇叔夜之为人也,岩岩若孤松之独立;其醉也,巍峨若玉山之将崩。” <br><br>在魏晋时代,汉人开始形成“文采风流”的审美价值观。隽朗的容颜,高蹈的言谈举止和必不可少的才学,综合体现在一个人身上,就形成一种“风姿”,而人本身就成为一种艺术品。古龙笔下的无花,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样的一个艺术品。 <br><br>无花再次出场,已到第十六章: <br><br>一个人飘飘自后堂走了出来,素衣白袜,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正是那妙僧无花。 <br><br>最后三章才浓墨重彩写无花。在莆田南少林寺中,楚留香、无花和天峰大师泡茶那一节,于无声处惊心动魄。三个人心照不宣地演绎一场生死茶会,表面波澜不惊,心底波涛起伏。在生死关头,三人在谈吐中所表现出的机锋、定力和风度,都是汉人传统中最精妙的精神写照。 <br><br>在戏的大幕就要落下时,楚留香对无花有一个评价:“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无论多卑鄙、多可恶的话,你竟都能用最温柔、最文雅的语调说出来。”这之前,他们是惺惺相惜的朋友。“只可惜那时我纵然怀疑世上的每一个人,也不会怀疑到连琴声都不愿沾着杀气的无花身上。”楚留香说。而无花则说:“你我的友情,到现在所剩下的,已不如眼睛里的沙粒多了。” 既已如此,他们之间免不了要有一战。当无花败于香帅时,无花的神色和古龙的笔调一样冷静: <br>“很好,我今日总算证实,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 <br><br>他的语调那么平淡,就像刚才证实的只不过是场输赢不大的赌博而已,任何人也听不出他已将生命投注到这场赌博中。 <br><br>楚留香叹了口气,道:“你虽已输了,但无论如何,你的确输得很有风度。” <br><br>无花发出一声短促的笑,道:“我若胜了,会更有风度的,只可惜这件事已永远没有机会证实了,是么?” <br><br>楚留香黯然道:“不错,你的确永远没有胜的机会了。” <br><br>无花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形象的最好的写照,他说:“楚留香,无论如何,你也休想让那种人沾我的一根手指。”说完,他就自尽了。他是太骄傲了。普天之下,或许只有楚留香、西门吹雪、李寻欢、叶孤城、陆小凤这样的人才配和他做朋友或对手。不错,骄傲,还有孤洁,是他的本性。对“洁”的境界的追求,是汉人形象中另一个重要的传统。这样的人,必须忍受孤独和寂寞,并且绝不妥协。无花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他的辞典中,没有“好死不如赖活”这样的俗语。按书中的安排,无花是反面角色,但当你看完全书,挥之不去的竟然只是无花的“孤洁”的形象,这可能是叙事学上人物有时不受作者控制的经典案例,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司汤达的于连。《世说新语》所谓“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那正是无花的风神。 <br><br>我一直在想,为什么我只用了几天就放弃“无花”这个id呢。除了我很不喜欢古龙在《大沙漠》中让无花复活变成“吴菊轩”这个狗尾续貂的安排外,我以为如今的江湖,如今讲汉语的地方已容不下无花这种人了。此外,无花的问题在于他的心胸不够宽广,身世遮住了他的双眼,使他看不清自己和世界,而他本来是可以有更广阔的道路的。如果用三重境界说来衡量的话,无花只到达了“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第二重境界。相比之下,另一个和尚,金庸《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到达了“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最高境界。 <br><br><br>2. 走过大地 不留痕迹,那无名的老僧 <br><br>人的难题不在于他想采取何种行动,而在于他想成为何种人。 <br>——威廉 詹姆斯 <br><br>《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第四十三回《王霸雄图血海深仇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地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咸鱼翻生,死而复活。 <br>谜团渐次解开,真相终于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章回就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开始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像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 <br><br>“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 <br><br>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 <br><br>老僧出场后先对着萧远山说: <br><br>“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部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欢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 <br><br>然后他对着慕容博说: <br><br>“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 <br><br>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那两个家伙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 <br><br>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也不仅仅是为了荣耀,而是寻求一种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多次和我说到,他心目中最理想的职业是做收发室的看门人,与世无争,自在生活。韩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桥牌打得好,足球踢得好,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教授和院士。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职业经理人生涯,加入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即便如此,我想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以他的智慧,外在的一切已无损心灵的修炼。就像那无名老僧,即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也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我必须说,人和人是不同的。如何让道路遇合自己的天性和心灵的要求,是一种大智慧。万丈红尘,功名利禄,经常使我们像萧远山和慕容博那样,买椟还珠。 <br><br>在我所读过的作品中,惟一与这个无名老僧相近的人物是毛姆《刀锋》中的莱雷。在经历了漫长的阅读、思索和寻求后,莱雷选择了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来安度余生。1991年,在写《艺术家生涯》时,我写下我一生的理想: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br><br>多年的重读使我确信:金庸写这个无名老僧,是有深意的,我想在这神来之笔中,他已窥见了人生的奥秘。这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位高僧的深深赞叹。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br><br>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br><br><br>3. 活着,三个不一般的和尚 <br><br>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br>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br>——旧作《厌倦十四行》 <br><br>我读初中时使用的英语课本中,常会有一些格言或谚语,是用来帮助理解某些单词、语法或惯用法的。我记得最深的是这样一句:“we eat to live,not live to eat.——我们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却不是为了吃饭。”那是为了加强对一个句式和“eat、live”这两个单词的理解吧,同时,当然了,话中还蕴涵了深刻的道理,要我们自己领会。1991年的某一天,在写《厌倦十四行》时,我觉得我领会了这句话。在诗中,我写道: <br><br>到了这种地步,我深信活着就是为了吃饭 <br><br>我就是这样理解生活,我也将这样对待自己 <br><br>我认为我理解得很深刻了。在古金的江湖上,除了无花和无名老僧外,有三个不一般的和尚,也以各自奇异的命运和态度,帮助我们理解“活着”和“吃饭”的意思。他们是老实和尚——一个集虔诚老实的圣徒、心狠手辣的杀手和油滑狡黠、装疯卖傻的老江湖于一身的古怪和尚;虚竹——一个想一辈子做和尚最终却被逐出空门的老实人;不可不戒大师——一个压根就没想做和尚最终却被逼做了和尚的采花大盗。 <br><br>古龙笔下的和尚人物,无花之外,当数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是《陆小凤》的主要配角之一,他的形象在全书的一开篇就完成了,这是一个奇迹。古龙在《陆小凤》的开篇有一个引子,介绍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四人。介绍老实和尚一共只用了三个页码,一千八百字不到,写他在船上遭遇水蛇帮的抢劫。他一开始说自已没钱,水蛇帮的好汉们看他糟和尚一个,也就自认晦气放过他了。水蛇帮刚离开,老实和尚突然以水上飘之类的绝顶轻功追了上去。正当水蛇帮的好汉们以为自己要被和尚黑吃黑死定时,老实和尚做出一件令他们掉眼珠的事,他跪了下去,说: <br><br>“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 <br>妙,妙在“已经”二字)……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 <br>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br><br>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呵呵,当然有然后。然后是: <br><br>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像 <br>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br><br>这就是老实和尚:以一种奇怪的原则和方式来行走江湖,在念佛与杀生之间寻求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均衡和智慧。老实和尚贡献了一种奇特的活着的方式。 <br><br>金庸书里写到的和尚很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姗姗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摄人心魄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像,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本身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所要问的“梦郎”就是那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的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不错,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顺从命运的安排,在不由自主的破戒中坚守;接受命运的馈赠,在无可奈何的现实中承担——这是虚竹活着的方式。 <br><br>最不老实的和尚,应该是“不可不戒”大师了。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当年上学时,田伯光是我们大家都十分喜欢的人物,谈起他就觉得快乐。我想是金庸把他写得可爱的缘故。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八字,惹得大家又笑了几天。田伯光出场的《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此后他作为重要的配角,一直上演着多姿多彩的江湖故事。当他变成“不可不戒”后,就只做了惟一一件事——凭着他多年采花生涯练就的“闻香识女人”的独门功夫,救了恒山派的一帮尼姑。关于田伯光的采花大盗生涯,留待后文讲令狐冲时再叙;关于“不可不戒”大师,我要说的是,以喜剧的眼光来看待无可奈何的变数,在色戒之间经历极端体验,也是一种活着的方式。田伯光由淫贼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这样一个无厘头人物强行施用宫刑而无奈出家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而重要的是:活着,并且挺住。 <br><br>4. 艺术家生涯,李寻欢 <br><br>这就是你:误解着生活而别人对它的误解比你更深 <br>——西川 <br><br>“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推崇。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著名的“闻君有白玉美人……”那一段),无法望金庸之项背。 <br>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以最快捷的方式烘染气氛,迅速进入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私下里,我的许多朋友都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从古龙的写作历程来看,《多情剑客无情剑》是他最重要的一部作品。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自那以后,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凤,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共同的形象是浪子;其中最响亮的一个名字,叫李寻欢。 <br><br>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我的意思是,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别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绚丽多姿,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姿多彩,就像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像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秘,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br><br>他的第一件事,是要有两个最亲爱的女人,其中一个他深爱却永难得到——她名叫林诗音;另一个爱他却得不到他——她名叫孙小红(是的,是孙小红,而不是林仙儿。在李寻欢眼里,林仙儿还不配做他的女人,因为她什么都有,却少一样对李寻欢来说至关重要的东西——高贵。所以,她只能和阿飞演对手戏)。为了让林诗音成为他永远爱着却永难得到的女人,他为自己制造了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确保了他对林诗音的爱情的永生,也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对他的爱,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证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同时,我们不要忽略一直爱慕着他的孙小红的出身背景——孙小红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孙女。 <br><br>他的第二件事,是要有两个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背叛他,另一个误解他,而他始终理解他们,宽容他们。这两个人,一个叫龙啸云,一个叫阿飞。“他那样做,总有他的苦衷。”这是他用来为朋友辩解的惯用语。他对他们的态度,有点像宋江对朝廷的态度:“纵使朝廷负我,我终不负朝廷。”这样伟大的友谊,是李寻欢艺术家生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br><br>他的第三件事,是要有两个真正的对手。其中一个叫上官金虹,另一个叫郭嵩阳(没错,是 <br>郭嵩阳,不是荆无命。荆无命是阿飞的对手,在李寻欢眼里,荆无命还不配作他的对手)。他们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分别排第二和第四,而小李探花,就像他的功名一样,在兵器谱上也排第三。故事的结局是,郭嵩阳和李寻欢惺惺相惜,结果死在上官手里,而上官最终死在小李手里。 <br><br>这是一个对称的故事。以李寻欢为中轴,一边是龙啸云,上官金虹,林诗音;一边是阿飞,郭嵩阳,孙小红。故事的悲欢离合无论多么惊心动魄,处于故事中心位置的李寻欢却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是一个完全自恋的人。“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这是他自恋的原因,同时也是结果。无花和李寻欢,演绎了自恋男人的两个经典榜样。无花追求的是自己形象的完美和纯粹,不能容忍“皮囊已锈”,更不能容忍“但污何妨”;李寻欢在意的是如何将一生演绎成传奇。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来,就成传奇。这样的行为,就像一句忘了作者是谁但印象深刻的诗句所言:“把孤独当作幸福/用微笑表达绝望”,也颇有一点“皮囊已锈,但污何妨”的味道。 <br><br>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认你做不到他那样。不是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把生活当作艺术,时刻保持自己的形象。 <br><br>现在我想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身心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的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有着更多的叛逆性,也有着更多的自恋情结,这种自恋又表现为声色犬马的速朽形式。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 <br><br>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 <br><br>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 <br><br>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也太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 <br><br>“往而不复”,这是莫大先生的问题所在,也是古龙的问题。乾隆赠陈家洛的佩玉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的形象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经典人物,成为古龙心目中的代表人物。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扮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br><br>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并不是李寻欢,而是林仙儿。古龙写得好的女性人物很少,大概就是林仙儿、风四娘、燕七和白飞飞(而金庸书中写得最好的人物多为女性)。在对女人自身所拥有的稀缺资源的认识、使用和配置上,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 <br><br>5. 江湖情色之一,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br><br>啊,凭着这易损的肉体我竟走过了 <br>一段如此多梦又多劫的路程 <br>——西川 <br><br>1984年我还年轻,虽然也已偷看过小册子《性的知识》,在同学中装作已是风月高手的样子,但实际上最多只是一知半解。对伤感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比较容易理解,但对性心理确属无知。那时没有“情色小说”、“情色电影”的称谓,要不就是色情,要不就是爱情,没有中间路线——“情色”。所以,当我在1984年冬天的燕园读到《天龙八部》第三集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时,那丐帮马大元马副帮主的遗孀马夫人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情色课。 <br><br>“你身上有些东西,比天上的月亮更圆更白。” <br><br>“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了蜜糖。” <br><br>这两句话后来成了我们的语录之一。这风月的隐喻,调情的暗语,课堂上是学不到的。这是白世镜与马夫人的对白,想一想白世镜日常何等的正襟危坐,我得出了人生的一个结论:正人君子最容易诱于美色,也最乐于各类暗地里的变态花样,反倒浪子更能坐怀不乱。林仙儿初见李寻欢,以玉体横陈为诱,而李寻欢却能表现得无动于衷,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明。到1989年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兄弟已是周作人所谓“受过戒的人”,于林仙儿的种种手段已是耳熟能详。 <br><br>马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二集第十五回《杏子林中商略平生义》,其时我已感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但确没料到金庸的伏笔心机如此之深。马夫人的戏,集中在第二十四回,主要是通过萧峰的视角来叙述的,萧峰趴在屋外,看到的第一眼情境令他和我们大家都大吃一惊:那妇人身穿缟素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地斜睨着段正淳,正是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br><br>与段正淳有私情,那倒没什么;对付段郎的手段,就叫当时的我开眼了。 <br><br>桌上一个大花瓶中插满了红梅。炕中想是炭火烧得正旺,马夫人颈中扣子松开了,露出雪白的项颈,还露出了一条红缎子的抹胸边缘。炕边点着的两支蜡烛却是白色的,红红的烛火照在她红扑扑的脸颊上。 <br><br>这是调情的起兴。紧接着, <br><br>马夫人道:“……我只是记挂你……我身在信阳,这一颗心,又有哪一时、哪一刻不在你的身边?”她越说越低,萧峰只觉她的说话腻中带涩,软洋洋的,说不出的缠绵宛转,听在耳中当真是荡气回肠,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然而她的说话又似出于自然,并非有意的狐媚。他平生见过的人着实不少,真想不到世上竟会有如此艳媚入骨的女子。萧峰虽感诧异,脸却也不由自主地红了。 <br><br>狐媚偏能惑主,骆宾王所言不虚。金庸书中少有此类尤物,能与之匹敌的,只有《鹿鼎记》中的洪教主夫人。接下来的调情颇为情色。 <br><br>马夫人轻轻叹了口气,低声道:“嗯,你不过是又来哄我空欢喜一场。”段正淳笑道:“怎么是空欢喜?我立时便要叫你真正的欢喜。” <br><br>然而这一回叙事的主动权在马夫人手里。她知道得不到她的段郎,便早早下了毒,又绑了段郎,然后一口一口咬段郎的肉,重新体验一次小时用剪刀剪那得不到的花衣裳的快感。绑和咬的真谛,后来看多了西片才明白。恐怖的是,马夫人做这些事时,却是“口中呜呜呜地腻声轻哼,说不尽的轻怜蜜爱”。这等情景,没有亲历是很难体会的。 <br><br>之后白世镜出场,我们又知道了马夫人喜欢被叫“贱人”,喜欢被打巴掌,像《鹿鼎记》中的建宁公主。之后在她和萧峰的对答中,我们除了知道大骂脏话也能给她快感外,还知道了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只因萧峰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洛阳百花会中没看她一眼而心生怨恨: <br><br>“洛阳百花会中,男子汉以你居首,女子自然以我为第一。你竟不向我好好地瞧上几眼,我再自负美貌,又有什么用?那一千多人便再为我神魂颠倒,我心里又怎能舒服?” <br><br>别忘了此时马夫人已被阿紫整成废人,她竟还以说出“带头大哥”的名字为诱饵,要萧峰抱她吻她。 <br><br>这就是马夫人,金庸书中绝无仅有的人物。古龙书中虽多情色描写,但也只有林仙儿可以匹敌。马夫人,她的段郎叫她“小康”,“老色鬼”白世镜叫她“贱人”,萧峰叫她嫂夫人,而她是有名有姓的,她叫康敏。 <br><br>1984年金庸的马夫人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1989年当我读完《多情剑客无情剑》后,我想马夫人终于找到了对手:林仙儿。说起来金庸书中的情色女子真是绝无仅有(可能只有马夫人和洪夫人),绝大多数是柏拉图式的爱情中毒者,比如阿朱,阿紫,小昭,赵敏,程灵素,郭襄,仪琳……比比皆是。古龙书中的情色女子是很多的,不过写得好的,能与马夫人匹敌的,大概惟有林仙儿一人。 <br><br><br>6.江湖情色之二,林仙儿 <br><br>有一句俗不可耐的格言说: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来征服世界。林仙儿是这句格言的信奉者和实施者。百晓生兵器谱上前十名的人物,林仙儿试过大半,除了如意棒太老,小李飞刀没搞定外。以美色和另类功夫搞定男人尤其是有名的男人,这件事本身让林仙儿兴奋。而对付不同的男人,林仙儿的手法也是不同的。 <br><br>依书中的出场次序,林仙儿勾引的第一个男人是李寻欢。她用的是脱衣秀加言语挑逗的方 <br>法。在那小酒店中,当她除了面具外慢慢脱光在李寻欢面前时,她说: <br><br>“你何必一定要看我的脸,这样子,岂非反而能增加几分幻想,几分情趣。” <br><br>接下来,她除下面具: <br><br>这赤裸着的绝代美人只是微笑着,没有说话。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用不着说话。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胸膛,她的腿……她身上每分每寸都会说话。她知道这已经足够了,若有男人还不明白她的意思,那人一定是白痴。她在等待,也在邀请(此句`绝妙)。 <br><br>可惜这次她碰上的是李寻欢,没有得逞。因此第二次见李寻欢时,她改用另一招,说从小暗恋小李,正好又住在小李的旧居,“当我知道这就是你以前住的地方,我兴奋得简直没法子睡觉……这屋里的所有东西……我都没动过……那床上,枕头上,还留着你的气息……”看官,这一招的威力,实不逊那脱衣秀,无奈小李还是不吃招。从此能让她兴奋的就变为陷害小李了。 <br><br>林仙儿对付兵器谱上排第七的青魔手伊哭,用的是受虐的把戏(马夫人对段郎用的是虐待)。古龙写道: <br><br>伊哭将她的头发抓在手上,越抓越紧,仿佛要将她头发全部拔下来,林仙儿虽已疼出了眼泪,但水汪汪的眼睛里却露出了一种兴奋的渴求之色,眯着眼瞧着伊哭,呻吟着喘息道:“你为什么只敢抓我的头发?难道我身上有刺?”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话,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伊哭突然反手一掌掴在她脸上,接着,就紧紧抓住她的肩头,用力拧她的身子。林仙儿身子突然颤抖起来,却不是痛苦的颤抖,而是兴奋的颤抖,她的脸又变得滚烫。伊哭一拳打在她的小肚上,嘎声道:“贱货,原来你喜欢挨打。”林仙儿被打得全身都缩成一团,呻吟着:“你打,你再打,你打死我吧……”她的声音里竟也没有痛苦之意,却充满了渴望。 <br><br>到此伊哭没有理由不被搞定。之后林仙儿又让伊哭去和阿飞火拼。因为,“比征服一个男人更愉快的事,就是在同一个晚上征服两个男人,再让他们去互相残杀”。 <br><br>林仙儿对上官金虹、荆无命、郭嵩阳、吕风先,都有各自的一套。然而她最高妙的手段,是对阿飞的。他每次都要挑起阿飞的情欲,然后又不给他,用的借口是:“我要等结婚时才给你。”实际上是:“每个人都可以,就是阿飞不可以。”最厉害的是,有时她会用“手”(只用手)帮阿飞“解决”。这是只有古龙能写得出来的文字。金庸是不会也不敢这样写的。最终古龙安排林仙儿做了妓女,这是一个有想像力的命运安排,就好像命运要让她一辈子都以极端的方式用身体和男人打交道。 <br><br>古龙书中的情色文字颇多,其中最经典的当推《护花铃》中郭玉霞与石沉偷情那一段: <br><br>罗帐再次坠下,但却有一只莹白如玉的修长玉腿,似乎耐不住帐内的春暖,缓缓落到床边……小腿曲起,一只纤掌,轻轻伸出罗帐,抚摸那纤柔娇美的玉足,直到帐中嘤咛一声,小腿突然伸得笔直,纤秀的足尖也笔直地伸挺着,还带着一丝轻微颤抖,就像春风中的柳枝。 <br><br>这一段真是江湖情色之绝学,不难从中看出郭玉霞充分享受了性的欢乐,相比之下,我要说林仙儿其实是很不幸的,因为性事于她已不是目的,也不是享乐,而只是征服男人的手段。我很难猜测在她不计其数的性事中,是否有一次无功利的(康德意义上的)、审美的高潮。因此,林仙儿是个不幸的人。她很聪明,但缺少智慧,终于暴殄天物(天物就是她本人)。有一条修行的路是通过放荡而阅人历事,终成正果,如未央生。但林仙儿没有这样的大智大勇。林仙儿的一生阅人无数,有点以身度人的感觉,结果度人不成,自度更难。说到女性以身度人,必要达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的境界,才能真正做到“何处惹尘埃”,说来可能只有群佛中的欢喜菩萨有这样的修行和正果。写到这里,我猛然想起王朔在《玩的就是心跳》中塑造的一个女性形象,那是我很难忘怀的人物,也是王朔写得最好的人物。她的名字在书中曾经叫刘炎,其实她叫什么并不重要。她并未真正出场,只出现在别人的叙述中,是主角方言所要寻找的重要证人。当方言找到她的前同居者李奎东时,李开始了一段了不起的描述: <br>“她是那种饱经风霜的人,对一切变故都采取泰然自若的态度。一切都不需要明说,一个眼色一个面部的微小变化都会使她立刻明白自己的处境和对方的意图。她从不执拗他人,也不使他人为难,很温顺很平和,和她相处我很松弛。请别因此得出错误的印象认为她是凄恻寡言的活动木偶。她很爱说爱笑也很风趣,在人多的场合从不怯场总能落落大方应付自如。她没有小家子自怜自爱的忸怩作态,同天真未琢的少女不同的是,她欢快并不恣肆,雍容并不轻浮。任何调笑挑逗一旦变得狎斜变得不尊重,她就立刻感觉出来。我不是说她立刻就形于色,她感觉得出来但含而不露。所以我说她饱经风霜,有一种超然物外的镇定与从容,皮囊已锈但污无妨。当她垂下眼皮时你哪怕将她拥入怀中甚至侵入身体你也会感到她神飘天外与你距离遥远……就在我和她最熟悉的阶段我也觉得她是个陌生人,一个隐姓埋名的女子。你知道吗,她给我的不可捉摸的感觉太强烈了……有一天她出门后就没再回来。我等了很长时间,有段时间,每当门响我就以为是她回来,可每次都不是她……她样样出色,舞跳得好冰也滑得好。如果滑冰有业余段,她绝对是高段。每次一下冰场绝对醒目高出他人一筹,提刀旋转玩儿似的,像是长期生活在冰天雪地的女人。” <br><br>当我第一次读到这一段时,我有触电的感觉。我突然觉得那种“皮囊已锈但污无妨”的生活态度正是光阴和光明的大道。当时我有一种醍醐灌顶、豁然开朗的顿悟感。即便你侵入她的身体也无损于她的自我,这是大智大勇。读这本书是1988年,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时常想起这个女人,她正是那种既能度人又能自度的女人。 <br><br>7.献给小昭的诗 <br><br><br>善良的姑娘,好心的姑娘 <br>愿你永远一路平安 <br>古诗说天涯若比邻 <br>又说相见时难别亦难 <br>就请你仔细打点行囊 <br>记得带上茶叶、唐诗和盘缠 <br>——旧作《赠别的歌谣》 <br><br>在我的毕业留言册上,有清平送我的一首绝句:“太白枝头看,花开不计年,杯中浮日月,楼外是青天。”我很喜欢。同时他还写了他的志趣:武侠,睡觉。这是1988年的事。我和清平在1984年冬就已一见如故,按郁文的说法是:缘诗,缘酒,缘武侠。在《上坡路与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我提及过清平曾经三天三夜躺在被窝里读金庸的事迹。清平最喜爱的人物是小昭,他一直跟我说要给小昭写一首诗。我很耐心地等着,终于在1990年冬天等到了,诗刊发在当时我们自办的同人诗刊《发现》第一期上,全诗如下: <br><br>小昭 <br><br>海水的颜色已不如当年了 <br>中国的草木在为另一些人流泪 <br>小昭,小昭你处女的眸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么 <br>你腮边的泪痕还灿若桃花么 <br><br>你的公子娶了另一位胡女 <br>痴心的阿离走在了佛的前头 <br>周姑娘依旧浪迹江湖 <br>小昭,小昭你在那张锦椅上坐了这么久 <br>离你的公子更远了么 <br><br>光明顶的圣火早已熄了 <br>大都城里换了个中国皇帝 <br>不是你的公子, <br>他与伙伴们已失散多年 <br>那两把宝刀宝剑也成了两堆废铁 <br>小昭,小昭那首小曲,急急流年, <br>滔滔逝水唱起来还是从前的调子么 <br><br>这里,对小昭的感情已不仅仅是喜爱;这里有心痛的感觉,有无可挽回的深深叹息,有不堪回首的悲凉思绪;这里是长歌当哭,远望当归。这是黯然销魂的别赋——为小昭的生离别。在金庸的所有作品中,我特别偏爱《倚天屠龙》,小昭、赵敏、黛绮丝、谢逊,都是我喜欢的人物。四女同舟何所望?张无忌还来不及多想,小昭姑娘一生的幸福已被断送,他们之间已是东西相隔永参商。金庸在书中给小昭的笔墨并不多,但每一次书写都为小昭的命运做着令人心悸的铺垫。终于结局来了,小昭姑娘变成了圣处女。那可能是人间最悲惨的命运安排,其凄婉哀绝,惟七心海棠程灵素可堪比拟:一个是生离,一个是死别。而生离痛于死别,当小昭走时,金庸的笔触令人不忍卒读: <br><br>但见小昭悄立船头,怔怔向张无忌的座船望着。两人之间的海面越拉越广,终于小昭的座舰成为一个黑点。终于海上一片漆黑,长风掠帆,犹带呜咽之声。 <br><br>风犹如此,人何以堪?这最后一句令人绝望。而时过境迁,中国的草木已是在为另一些人流泪了……深情如清平者,寥若晨星。 <br><br>清平原打算写一系列金庸人物,后来不知何故未见他篇。1992年我收到他给我的一首诗《秋天的酒:寄蔡》: <br><br>离别了家乡告别了姑娘一支歌唱到今天已不能再唱兄弟啊,你可知秋天已经到来天蓝得像酒,我们往日痛饮的酒窖藏到今天还剩最后一缸这缸酒流淌我们也流淌这缸酒芬芳我们也芬芳这缸酒是神农一生的心血呀,这缸酒是献给戒酒的酒徒的,这些一言难尽的好人就是我们呀,这些在秋天走散的兄弟是这个世界上活得最好的人 <br><br>清平最惊艳的诗句是《我们》中的两行: <br><br>往日的春光里,一个唐朝的女子剪去善舞的长袖她说:青丝,青丝啊。 <br><br>我以为这也是献给小昭的诗。 <br><br><br>8.远方一无所有,西门吹雪和花满楼 <br><br><br>你所说的曙光究竟是什么意思 <br>——海子 <br><br>“他吹的是雪,不是血。他剑上的血。”这是西门吹雪,一个最冷的剑客。 <br><br>“黄昏时,他总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夕阳下,轻抚着情人嘴唇般柔软的花瓣,领略着情人呼吸般美妙的花香。小楼上和平而宁静,他独自坐在窗前,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天赐给他如此美妙的生命,让他能享受如此美妙的人生。”这是花满楼,一个双眼看不见东西的瞎子。 <br><br>在这两个人物身上,寄托着古龙相反相成的两种情怀:一种孤洁,骄傲,冷血,遗世独立,将生命的全部附丽于一种道(在西门吹雪身上是杀人的剑道),最终那道比生命更重要。另一种则对生命本身充满热爱,享受并珍视生活中的美,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用微笑来面对。 <br><br>西门吹雪的剑是杀人的剑,“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 <br><br>“当你一剑刺入他们的咽喉,眼看着雪花在你剑下绽开,你若能看得见那一瞬间的灿烂辉煌,就会知道那种美是绝没有任何事能比得上的。” <br><br>这就是西门吹雪的美学。当花满楼听完西门吹雪这段话后,他对陆小凤说: <br><br>“现在我才明白,他是怎么会练成那种剑法的了。因为他竟真的将杀人当作一件神圣而美丽的事,他已将自己的生命都奉献给这件事,只有杀人时,他才是真正活着,别的时候,他不过是在等而已。” <br><br>那些才情孤高而时运不济的人,愤世嫉俗的人,喜欢快意恩仇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这种心态,都会把某一门技艺练到高处不胜寒的境地。你猜我想起了谁,我想起了鲁迅和他的“一个都不宽恕”。 <br><br>那么花满楼呢?他的美学是: <br><br>“你有没有听见过雪花飘落在屋顶的声音?你能不能感觉到花蕾在春风里慢慢开放时那种美妙的生命力?你知不知道秋风中常常都带着从远山上传来的木叶清香?” <br><br>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发现并享受美,强调境由心造,从一朵花一粒沙中看到整个世界,并且,像海明威说的那样,在重压下保持优雅风度。这是另一种境界,带着禅的意味。林语堂曾经将它总结为生活的艺术。不过,十八岁的张爱玲却已参透了其中的秘密: <br><br>“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请注意句式:不是不能)。我懂得怎么欣赏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手摘树巅的绿叶。” <br><br>然而,就在如此的情境下,她紧跟着写道:“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个女人的天分该有多高,注定她一生痛苦。古龙的高明在于,他给这两人都安排了性格的转机。西门吹雪遭遇孙秀青后,生命中突然有了温情,他的剑不再逢人必杀。“西门吹雪也不禁笑了。他很少笑,可是他笑的时候,就像春风吹过大地。”西门吹雪有了情,然而这一来,他的剑法中也有了弱点,因为他突然有了牵挂,于是他的剑不如叶孤城快了。而花满楼在眼看着石秀云死在他怀里,眼看着上官飞燕黯然离去后,“忽然觉得人生并不是永远都像他想像的那么美好,生命中本就有许多无可奈何的悲哀和痛苦。”回想他和石秀云相见的那一场景,令人久久难忘: <br><br>石秀云垂着头,忽然问:“我们以后再见面时,你还认不认得我?”花满楼道:“我当然能听得出你的声音。”石秀云道:“可是……假如我那时变成哑巴呢?”花满楼也怔住了……他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忽然发觉她已走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柔声道:“你摸摸我的脸,以后我就算不能说话了,你只要摸摸我的脸,也会认出我来的,是不是?”花满楼无言地点点头,只觉自己的指尖,已触及了她光滑如丝缎的面颊。他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无法描述的感情。 <br><br>这是我读过的最美丽的爱情书写之一,其中有一种让人感到不安的不祥预兆,这不安中又蕴藏着惊人的美。 <br><br>有时我会想像西门吹雪和花满楼这两个人的样子,他们的日常姿态,一定是看上去很美。不过,这时我就会想,幸好,我不必像他们那样生活。 <br><br><br>9.江山如此多娇,叶孤城 <br><br><br>夜里我头枕卷册和神州 <br>——海子 <br><br>在徐克版的《东方不败》中,诗诗问东方不败(林青霞)一个问题,大意是您已经富有一切,为什么还要如此苦苦相争?林青霞(东方不败)以一种英雄寂寞的表情回答道:“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以毛润之的名句作答,如此一语惊醒我梦中人,堪称绝答。这个改编的编剧不得了,是高手中的高手。当我看到这个对白时,我首先想起的是叶孤城。 <br><br>在古龙的作品中,皇帝的形象是绝无仅有的。如果我没记错,可能只在《陆小凤传奇》中出现过一次。其时,叶孤城协助南王世子搞政变,情节设计有点像法兰西帝国的铁面人的故事。以下是白云城主和年轻皇帝相见的情景: <br><br>这里是皇宫,皇帝就在他面前。可是这个人好像连皇帝都没有被他看在眼里。皇帝居然也还是神色不变,淡淡道:“叶孤城?”白衣人道:“山野草民,想不到竟能上动天听。” <br><br>皇帝道:“卿本佳人,奈何从贼?”叶孤城道:“成就是王,败就是贼。”皇帝道:“贼就是贼。” <br><br>叶孤城道:“如今王已非王,贼已非贼,王贼之间,强者为胜……我本不杀手无寸铁之人,今日却要破例一次。”皇帝问:“为什么?”叶孤城道:“因为你手中虽无剑,心中却有剑。”皇帝默然。叶孤城道:“我也说过,手中的剑能伤人,心中的剑却必伤自己。”他手中的剑已挥起。说时迟,那时快,陆小凤从窗外飞进来,阻止了叶孤城这一剑,救了皇帝,而叶孤城也就变成“贼”了。之后大内保安头子魏子云与叶孤城也有一番对答: <br>魏子云道:“城主在天外,剑如飞仙,人也如飞仙,何苦贬于红尘,作此不智事?”叶孤城道:“你不懂?”魏子云道:“不懂。”叶孤城冷冷道:“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 <br><br>这里的关键词是:“成就是王,败就是贼”和“这种事,你本就不会懂”。前一句是价值观,源自陈胜、吴广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草莽英雄用来对付“朕受命于天”这种君权天授论的理论武器。(说来有趣,汉语中有许多完全相反相悖的口号和道理,上学时听黄子平老师讲过“朋友值千金”和“千金如粪土”的绝妙演绎,所以对这一特点有深刻印象)。陈胜、吴广之后,刘邦、项羽也讲过类似的豪言:“大丈夫当如是也”、“彼可取而代也”。另一句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叶孤城在武林中已是高处不胜寒,他要再往上走只能打江山的主意了,这种心境像魏子云这样做稳了奴隶的人确是“本就不会懂”。魏子云是没资格跟白云城主说“不智”之类的话的。圣人说勇者不惧,智者不惑,叶孤城具备了这些品质,他当然是英雄,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单是英雄是当不了帝王的,能当中国的帝王的人一定得是英雄加流氓,就像刘邦能当皇帝但项羽不行;朱元璋能当皇帝但张无忌不行(《倚天屠龙记》结尾处朱元璋所设之计何等阴险歹毒,读来真是让人惊惧)。叶孤城不是流氓,本质上他和无花是一类人,所以,就像无花最终选择自裁一样,白云城主选择死在西门吹雪的剑下,因为他一定要选择尊严。这也是魏子云这样的人“本就不会懂的”。 <br><br>金庸的书中出现过好几个皇帝以及很多想当皇帝的人。和古龙不一样,金庸是有政治热情和政治抱负的人。从《书剑》开始,金庸就显示了很强的政治情结和政治洞察力,陈家洛被乾隆玩于股掌之上,竟会做出送香香公主给乾隆这样的政治交换,结果除了白白断送香香公主的性命外,得到的只是侮辱和血泪。到后期的《笑傲》、《天龙》和《鹿鼎》,金庸乱世于心,写了任我行、东方不败、左冷禅、岳不群、慕容父子、丁春秋、洪教主等一系列企图千秋万代一统江湖一统江山的人物,其手段种种,读之令人不寒而栗。而慕容复最后成了疯子,足见金庸之良苦用心,我以为那是晨钟暮鼓。 <br><br>就像一本书有一本书的命运一样,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叶孤城走了那一步,那并无可厚非,因为那种事就像他说的:成就是王,败就是贼。他对世事是看得很深很透的,他的“不智”在于他没有看清自己,没有看清他本质上不是那种人,这是他的悲剧所在。而江山如画,一代又一代的精英总在演绎着同一个故事,重复着同一种命运,正所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之人复哀后人”。不过,当然了,这就是中国生活,这就是中国故事。 <br><br>10.世事如棋,何足道 <br><br><br>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博尔赫斯《棋》 <br><br>琴棋书画,这本是中国文人的美好装饰,然而在尚武的江湖,人们也喜欢附庸风雅。名震天下的《笑傲江湖》,原来只是一纸琴谱,可笑那洛阳王家,以为内藏武功秘籍,不免贻笑大方。早先汉人精英的最高理想是内圣外王,个人修养是一生的重中之重。养吾浩然之气,明心见性,格物致知,这是最重要的,如能文武双修,进而文武双全,那更是最好不过了。出将入相,是多少精英梦寐以求的荣耀。江湖上一直流传着王阳明王大师修有精湛的内功,某夜在中军帐里发声长啸,敌军闻声丧胆,估计谢逊在王盘山岛那一啸也要稍逊一筹。在琴棋书画中,惟有棋(围棋)是智力竞技,最终一定要分出胜负(除了三劫循环外),因此在文本中棋逐渐成为争霸的象征物,而江湖上的棋局也就成为寓意深远的传奇了。金庸书中多次写到棋局,古龙则没有多少具体的描写,那大概是因为金庸棋力不错,并且深谙棋局中的江湖烽火吧。 <br><br>在《倚天屠龙记》中,何足道是一个未及展开的人物,也是一个合乎标准的理想人物,因琴剑棋三绝而圣,江湖人称昆仑三圣,是一个文武双全的性情中人。他的一生,因两个棋局而改变。第一个棋局是他画地自弈,因寂寞而自己和自己左右手互搏。其时情景如下: <br>白子不肯罢休,当下与黑子在左上角展开剧斗,一时之间妙着纷纭,逐步争到了中原腹地。郭襄看得出神,渐渐走近,但见白子布局时棋输一着,始终落在下风,到了第九十三着上遇到了个连环劫,白势已岌岌可危,但他仍勉力相争……郭襄棋力虽然平平,却也看出白棋若不弃子他投,难免在中腹全军覆没,忍不住脱口而出:“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那人一凛,见棋盘西边尚自留着一大片空地,要是乘着打劫之时连下两子,占据要津,即使弃了中腹,仍可设法争个不胜不败的局面。 <br><br>这是何足道和郭二小姐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其时郭二正因暗恋大哥哥杨过而愁肠千结,而何君对郭二则是一见之下,情愫暗生。然而天意如刀,郭二一句“何不径弃中原,反取西域”竟然一语成谶,何君的后半生只得偏安昆仑山一隅。不过当时何君尚未参透玄机,几天后他和郭二来到少林寺前,他随手以一块尖角石块划青石为棋局,正当少林众高僧叹服于他这手惊天绝技要认输时,觉远禅师用双脚抹去了何君划下的棋局。这个时候何君终于明白了命运的安排:中原虽大,却已没有他的立锥之地了。少年张君宝那一套自学的罗汉拳更令何君心灰意冷,从此他绝迹中原,虽创昆仑一派,不免终生郁郁。而少年张君宝也暗恋上了郭二小姐,那同样是一段不了情。何君和张君对郭二的感情,是那种引而不发的爱情,一切都还来不及细说,就已成匆匆往事。它有着“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伤感,又有着“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的惆怅。后来张君宝成了张三丰,创办武当派,终生未娶;郭二小姐削发为尼,创办峨眉派,终生未嫁。只因这一段夙缘,又演绎出四十回的《倚天屠龙记》,真是世事如棋啊。 <br><br>何足道这两局,金庸讲的是一个“弃”字。名缰利绳,当弃则弃;儿女情长,当断则断。道理是不错,但此类事从来是当局者迷,尤其男女情事,明知情深不寿,而像李莫愁这样的人还是要发出“情是何物”的天问。作为东方智慧的象征,围棋确是一项意味深长的游戏,西方的游戏中可能只有桥牌可比。这个观点我想我的师兄邱小刚和同学范山会同意,因为他们是兼通围棋和桥牌的高手。不过,一个阿根廷的智者通过观察国际象棋得出了令人震惊的诗句:棋子们并不知道其实是棋手伸舒手臂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棋子们并不知道严苛的规则在约束着自己的意志和退进黑夜与白天组成另一张棋盘牢牢将棋手囚禁在了中间 <br>上帝操纵棋手,棋手摆布棋子上帝背后,又有哪位神祗设下尘埃,时光,梦境和苦痛的羁绊 <br><br>——博尔赫斯《棋》 <br><br>我没读过比这更透彻的关于世事如棋的文字。然而,金庸通过逍遥子的玲珑局却也喻示着 <br>“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道理,其实,我以为那已不是道理,而是直面生活的勇气了。 <br><br><br>11.人心惟危,东方不败和任我行 <br><br>我播下的是龙种 <br>收获的却是跳蚤 <br>——海涅 <br><br>王枫博士在读本科的某一段时间,老爱唠叨八个字: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后来的某一天,我忽然想到,这八个字正好用来说《笑傲江湖》。这是一本充满妖气的书,我知道它写得很好,但是它让我越看越怕。我不知道有没有人和我有同感。我的这种感觉很强烈。特别是,重读的次数越多,这种感觉就越强烈。 <br><br>有一段话不知大家是否注意过,那是东方不败和任我行、令狐冲、向问天、任盈盈决战前的一番话,他说: <br><br>“我初当教主,那可意气风发了。说什么文成武德,中兴圣教,当真是不要脸的胡吹法螺。直到后来修习《葵花宝典》,才慢慢悟到了人生妙谛。其后勤修内功,数年之后,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 <br><br>我反复揣摩过这段话,颇为惊心。也许从中可以猜想到从秦始皇开始历史上多少雄才大略励精图治的帝王晚年的内心生活。在常人看来,他们的晚年会不可理喻地不爱搭理政务,而迷恋于种种怪异的东西,宠幸身边的一两个小人物,而从他们嘴里偶尔会说出一两句微言大义的话来。在他们看来,那是没有人可以理解的。“终于明白了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那是何等深远高蹈的境界。东方不败的这番话,虽是对着那几个人讲的,却有着浓重的自言自语的味道,是对他自己人生的总结。在他看来,任我行虽然是大人物,但一定不懂他所妙悟的真谛,因为他们已经不是一个层次的人了。在任我行等看来最重要的教中事务,在东方不败看来只是自欺欺人的把戏而已。最重要的事是参透天人化生、万物滋长的要道,获得充沛丰盈的内心生活。同时,由于一人独行,他的内心又注定寂寞而凄凉。 <br><br>令狐冲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见证者。刚刚听完东方不败这段内心独白,马上又目睹了令他感到惊怖的一幕,那是他们合力杀了东方不败后: <br><br>任我行伸手到东方不败衣衫袋中,摸出一本薄薄的旧册页,随手一翻,其中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他握在手中扬了扬,说道:“这本册子,便是《葵花宝典》,上面注明,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老夫可不会没了脑子,去干这等傻事,哈哈,哈哈……”随即沉吟道:“可是宝典上所载的武功实在厉害,任何学武之人,一见之下决不能不动心。那时候幸好我已学得吸星,否则跟着去练这宝典上的害人功夫,却也难说。”他在东方不败尸身 <br>上又踢了一脚,笑道:“饶你奸诈似鬼,也猜不到老夫传你《葵花宝典》的用意。你野心勃勃,意存跋扈,难道老夫瞧不出来吗?哈哈,哈哈。”令狐冲心中一寒:“原来任教主以《葵花宝典》传他,当初就没怀善意。两人尔虞我诈,各怀心机。”见任我行右目中不绝流出鲜血,张嘴狂笑,显得十分的面目狰狞,心中更感到一阵惊怖。 <br><br>任我行对付东方不败的心机如此之深,不由令狐冲不感到惊怖。这不仅仅是小说,也不仅仅是历史,而是活生生的现实。想一想,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这样的事还少吗?在书中,更令令狐冲惊怖的,应该是他的师父岳不群。他对付左冷禅、林平之、令狐冲乃至他的女儿和老婆的手段心机,更让人不寒而栗。可怜的令狐冲,幸好他没可能读到《连城诀》,否则铁锁横江戚长发“落泥招大姐,马命风小小”的“躺尸剑法”会让他手脚冰冷。 <br><br>周润发在李安的《藏龙卧虎》中很认真地和杨紫琼讨论人生哲理,他感慨道:“人心中的江湖也是藏龙卧虎。”且看汉语中“人心”的后缀都是些什么:人心叵测,人心不足蛇吞象……不过最精确的还是王枫博士曾经唠叨的“人心惟危”,幸好后面还有一句“道心惟微”。 <br><br><br>12.蠢男子之歌,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 <br><br><br>迎风流一千次热泪吧仿佛把蜡烛点燃掖进衣袖里下一千盘棋,赌一千回咒吧在一千张纸上写下一千个“我爱你” <br>——麦芒《蠢男子之歌》 <br><br>一个男人到底可以爱一个女人到什么地步,这是我一直感兴趣的问题。金庸的胡逸之和古龙的阿飞为我讨论这个问题提供了经典的案例。为了更好地进行讨论,我想先从《三联生活周刊》的一个封面故事和麦芒的一组诗说起。 <br><br>1997年2月14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个名为“别人的爱情是那么美丽”的封面故事,讲了一组爱情故事,其中有两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蠢男子,最后一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是个聪明人。在两个蠢男子中,最令我难忘的是一个用献血后得到的几十元补贴买玩具熊送给一个他单恋已久的一个英语系漂亮女生的穷小子。当然啦,漂亮女生有不少于一个的玩具熊和倾慕者。在讲这个故事时,穷小子已经做到了每月挣5000元,并且有一个对5000元很满足的女友。 <br>“我可以买许多个玩具熊了,但我却觉得自己很可怜。当年那个用‘卖血钱’买玩具熊的傻小子不复存在,我对他充满思念之情。”在故事的结尾,穷小子这样说自己。 <br><br>《蠢男子之歌》是我的朋友诗人麦芒1990年写的一组诗,其中的《第三献辞:给亲爱的朋友》这样写道: <br><br>我把你们首先当作一个整体,亲爱的朋友在难忘的夜晚你们就是天幕悬挂着星星的睡眠和基督的面容虽生犹死和虽死犹生,这两个相反的成语多么一致地概括出我们在人世二十几年备感荣幸的客观处境 <br><br>然后你们是个人,是一个个出生日和出生地,操着各自的口音向那些奇怪的女人求爱在大学里烟雾缭绕的下流聚会上有的狂饮,有的痛哭失声有的沉静地观察,不失时机地微笑这分别构成伟大诗歌的纯洁内涵因此我想念你们,借以饶恕曾经对我们不忠的时代和女人饶恕那穷困的生活和野蛮的风景以及自己的种种过错,千里之外或是咫尺之内,我都能触摸到你们熟悉的脸,比想像的还要英俊动人现在,请你们也想念我,一个蠢男子肝比心更大,除了赞美,什么也不愿听 。 <br><br>这是1990年,麦芒将他和他亲爱的朋友们(应该包括我)总结为“蠢男子”。差不多同时,我的另一位朋友臧棣在一首诗中写道: <br><br>爱情是一种疾病。 <br><br>在讨论胡逸之和阿飞之前,我还得说说我自己。我得说我曾经也是一个蠢男子。大概也是在1990年,我写过一首名为《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的诗,写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他为爱一个女生几乎献出了一切,而最后……不,我就不说结果了,还是请大家猜一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在另一首诗中,我写道: <br><br>曾有一个女人我为之心碎那时我年轻:爱得纯洁所以爱得疯狂然后爱也会找一个好日子悄悄去死,像毁损的容颜。 <br><br>这三句诗写给我在1988年北京寒冬一段伤痛的日子,最后我靠一套《倚天屠龙记》和若干劣质红酒度过那年冬天。现在让我们一起重温《鹿鼎记》中的一个精彩片断,看一看胡逸之的爱情哲学。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百胜美刀王”胡逸之曾经是风流倜傥的武林第一美男子,某日在四川成都无意中看了陈圆圆陈姑娘一眼,从此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为了能看上陈姑娘一眼,他扮成乡农去三圣庙做了伙计,二十三年中他跟陈姑娘说了三十九句话,他的心思陈姑娘她是一点也不知。其时韦小宝则迷上了陈圆圆与李自成的私生女阿珂,苦于搞不到手。这一日,因缘际会,胡逸之和吴六奇、韦小宝相聚在广西柳江的一艘船上。 <br><br>胡逸之说:“说来惭愧,兄弟二十余年退出江湖,隐居昆明城郊,只不过为了一个女子……我在三圣庙中种菜扫地,打柴挑水,她只道我是个乡下田夫……我别无他求,只盼早上晚间偷偷见到她一眼,便心满意足,怎会有丝毫唐突佳人的举动?韦小宝道:“那么你心中爱煞了她,这二十年来,她竟始终不知道?”胡逸之苦笑摇头,说道:“我怕泄漏了身份,平日一天之中,难得说三句话,在她面前更是哑口无言。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只说过三十九句话。她倒向我说过五十五句。”说到这里,吴之奇听不下去了,刚想劝劝胡兄,不料胡逸之却道:“吴兄,人各有志。兄弟是个大傻瓜,你如瞧我不起,咱们就此别过。”韦小宝听得入港,大呼“且慢”。小宝说:“胡大哥,你这番话,真是说得再明白也没有,我以前就没想到。不过我喜欢一个女子,却一定要她做老婆,我可没你这么耐心,阿珂当真要我种菜挑水,要我陪她一辈子,我自然也干。但那个郑公子倘若在她身边,老子却非给他来个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不可。”胡逸之道:“小兄弟,这话可不太对了。你喜欢一个女子,那是要让她心里高兴,为的是她,不是为你自己。倘若她想嫁给郑公子,你就该千方百计地助她完成心愿。倘若有人要害郑公子,你为了心上人,就该全力保护郑公子,纵然送了自己性命,那也无伤大雅。”韦小宝摇头道:“这个可有伤大雅之至。赔本生意,兄弟是不干的。” <br><br><br>其实啊女人都会喜欢这种又蠢又痴心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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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11.8.2003 05: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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