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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帖子的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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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9.2.2010 16:11:4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本帖最后由 福来堡学生会 于 9.2.2010 16:13 编辑
2 [; c5 A* k6 ~6 L! p7 w, R3 N; ]) v$ V" G

第一,本版欢迎大家来发表意见,但同时应该遵重本版版规。

第二,  被处理 中包含多处违反本版版规回帖规定第三条的内容。由于内容过多,作为版主没有时间一一处理,并未进行删除,而是暂时作锁定下沉处理。请大家理解。

本版回帖规则:3本版不欢迎的回帖包括但不限于: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回帖,涉及反动或色情的回帖,攻击谩骂他人的回帖,非法泄露他人隐私的回帖,过度抨击个人或团体的回帖,起哄及恶意引导论坛风气的回帖,无意义或无内容的回帖,等等;以上内容的回帖一旦发现,版主有权力删除和/或修改该回帖内容,并对发帖的用户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对于该汇款事件,我们支持保护网络交易中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当事人双方通过沟通或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


( F: s% V6 z. v


: x/ Z5 W5 P" M/ e% ]

2#
发表于 9.2.2010 16:17: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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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9.2.2010 16:18:2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 会相信你们这些冠冕堂皇的话了,4 {& ^2 d3 \; \5 e) m8 y

3 Z1 h4 h- j+ }8 C  ]请问你是哪位拿着钥匙的主
# F+ e% _8 e9 s4 T9 c6 n) _! m4 o0 u* g1 R: ?5 Z
你们再乱搞,就请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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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9.2.2010 16:21:41 | 只看该作者
请指出我被您删除的帖子里触犯了哪条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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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9.2.2010 16:23: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到处乱走 于 9.2.2010 16:26 编辑 2 K) ^2 k2 f+ ?( c

0 f6 p- v" H2 S这位版主貌似说的都是些不痛不痒的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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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9.2.2010 16:25:10 | 只看该作者
斑竹自己违规执行,谁来处理?
; W- f7 U2 o9 S# A: S, ~* A笑电花蜓 发表于 9.2.2010 16:17
- q( @& O% M0 P, v: @9 i' E9 x

. q* D$ h# U: s$ J5 q9 Y* P8 w: ?; O( y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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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9.2.2010 16:27: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爬树猫猫 于 9.2.2010 16:31 编辑
% m" c) `' N. G. {( |8 [% @  v5 H' s1 P+ x# o% N9 u
3)本版不欢迎的回帖包括但不限于:带有明显政治倾向的回帖,涉及反动或色情的回帖,攻击谩骂他人的回帖,非法泄露他人隐私的回帖,过度抨击个人或团体的回帖,起哄及恶意引导论坛风气的回帖,无意义或无内容的回帖,等等;以上内容的回帖一旦发现,版主有权力删除和/或修改该回帖内容,并对发帖的用户进行相应的处理。
, J# M% O: L; i# c3 H9 P: _( R
; f: Z1 g# V' E- `# u: I% w版主的意思就是他们骂人了,因为骂人了所以要删除锁定整个楼,不管有理的没理的一棒子打死喽  w6 U: [# N5 O/ k3 W
版主,你们要息事宁人,我们能理解。但指望当事人双方沟通,我们不理解。
3 U, |! z9 W: H( Q) z6 G+ s: G要挟大牛MM的就是一方当事人的老公,我们没看出来他们有达成沟通。% k5 l: c1 t! m9 L9 _" J
大家要求就是让他们两夫妻出来道歉,而不是用这条冠冕堂皇的理由包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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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9.2.2010 16:28: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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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9.2.2010 16:30:34 | 只看该作者
斑竹,开了这个楼就是要解释这一系列的操作的理由吧?
( N) z% w. X; m2 t8 W4 I/ `& M% M那么我有几个问题,
3 i  K0 Q  P$ R- L1,一个帖子里有个别回复触犯版规,删除这些回复就好了,干嘛把一个大楼都关了,
" G. X) Q3 B- \9 m8 {2,谁触犯版规就pm警告谁好了,关闭整个楼不就是为了不让所有人发言么?怎么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呢?
) D9 z6 H- c3 r: P6 @& b何况事情还没完全解决呢~2 B1 B& k' |; q) g
3,为什么要把那些普通帖子加亮,原因何在?
  ]! l6 e* n/ N# d- v0 a4, 那个发”赵大牛,你太不是东西了"的id算是犯了版规吧,斑竹有没有给这个id提出警告,或对这个id作处罚处理呢?
, c/ w: n4 q& r* ?6 ~9 G* C* v3 E5,那个zdp 同志发的回帖已经被很多人举证说有辱骂言语,有没有对这个id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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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9.2.2010 16:32:16 | 只看该作者
第三,对于该汇款事件,我们支持保护网络交易中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当事人双方通过沟通或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
, z8 E6 u, S* Y福来堡学生会 发表于 9.2.2010 16:11
主要是买家mm发现汇款错了很着急,跟卖家联系,卖家后来一直不理她,私下沟通不了,所以通过网络力量来沟通了,事实证明如果没有网络力量可能钱拿不出来了,欺负一个刚来德国人生地不熟的小mm可不好哦。。话说这些mm们在德国买卖都只是通过对对方的信任来做交易的,法律不保护这样的交易,所以买卖双方诚信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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