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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艳遇的五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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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03 14:48:36 | 只看该作者
<br>  一个人有了异性朋友,一般人统称为“艳遇”。一般来说,异性之间的情感之遇可分为五个层次:<br>一、“草木之遇”:纯粹是因为外貌吸引或欲念需求,或者只是因为都感到无聊甚至由于金钱关系,使双方走到一起,在短暂的欢娱之后各奔东西,很快就相互忘记,没有留下什么值得怀恋的记忆。这是最低层次的“艳遇”,也称“无情之遇”。<br>二、“浪花之遇”:两人都处在孤独之中,由于某种机缘而相遇,如水遇风,和岸相碰,在经历短暂的相互了解、相互熟悉之后,发现一些共同点,激起火花,产生兴奋,双方很快就掉进幻觉编织的情网里。当外部条件改变,幻觉消失,两人又重新成为陌路人。在这个层次上的“艳遇”往往持续时间不长,分别之后有恩有怨,日久之后印象就变得模糊。<br><br>三、“金玉之遇”:一方遇到出色或出众的异性,惊为天人,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刻意追求。被追求的一方终于被吸引被感动,经过较长时间的交往后,双方发现在气质上、性格上、才学上有许多相通之处,于是渐渐产生感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爱情”。 如果条件允许,也许会成为“爱人”,也许会成为“情人”。如果外部环境不支持,也可能只是精神上的异性朋友。无论结果如何,相互交往的那段时光,都会成为生命中的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层次的“艳遇”,是普通人所向往的。但是往往受外貌、气质、性格、才学、金钱、地位等外在条件的制约,如果有此一遇,也算可喜可贺了。<br><br> 四、“珍珠之遇”:双方无意之间相遇,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就被对方内在的涵养或音容笑貌所吸引,或者是因为无意之间的一件小事,引起两人的共鸣,在两人心间留下深刻印象。在不长时间的淡淡的交往过程中,双方都没有刻意去做什么、说什么。            分别后,天各一方。而在记忆深处,时常闪现当初相遇的一幕。也许后来会通过书信、电话联络,也许什么也不做。双方都无意改变生活现状,只是在心底里珍惜这份美好情感,如珍藏圆圆滑滑的珍珠在心底。如果彼此的修养够水准,就此为止;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掉到第三层次上去,那就“堕落成爱情”了。<br><br> 五、“钻石之遇”:往往在一瞥之间,或一句话,或一件事……瞬间如闪电般击中双方的内心,两人迅速地在内心为对方留下一块专门的空间,相互感应,相互感动,相互牵挂,相互珍惜,成为一辈子的缘份。当然这样的事只有在异性之间才能发生,双方往往忽略对方的外貌、地域、地位等等外在的东西,只注重心灵的沟通、精神上的关爱。一般说来,这个<br>层次的“艳遇”持续时间最久,甚至是一生一世,或者可以感人至深,成为千秋佳话。<br>至于是否有圆满的结局,那是次要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最高层次的情感之遇往往不易把握,除非双方都有较高的修养和自制力。钻石是最珍贵的,但是有棱角,藏在心间有时会有刺。 <br> <br>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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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2003 05:05: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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