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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命令:[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可悲的是,有些人为这句话而跌倒了。他们认为这句话表示「完全」的境界是人可企及的。这样的了解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他们强调这句话,认定每一个人都必须达到这种境界,或宣称他们已经靠着自己的力量达到了这境界。
「完全」经常被解释成在道德人格上没有罪污,这种解释至多只是一种消极的认识,并未阐明这字眼的积极含义。「完全」比没有罪污犹深一层。如果这点被接受,并进一步承认「完全」原包括了道德的完美,那么,人若坚持自己可以达到这境界,就显得无比荒谬了。其实如此坚持恰足以显示他并不「完全」,与他对人内心世界和罪性的认识浅薄。对人和罪性没有完全的认识,就不可能达到「绝对无罪」的境界。因为我们所得的亮光逐日增加,我们便会发现我们从前安之若素的事里,也有邪恶的存在。那些坚持自己「完全」的人若多活几年,只要他们诚实面对自己,就不得不承认,那些他们原来认为无害的事,其实曾经沾染过邪恶。不管他们承认与否、他们的缺点在圣洁神的眼中并不显得较无罪,虽然他们按自己不可靠的判断力未曾察觉罪的存在。至于道德的完美,只要拿我们所曾知道的道德最高超的人和道成肉身的神那无瑕疵的完美相比,就可以感受到这论调的无稽。的确,我们最好象使徒保罗那样说:「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腓三12)。也许在永世的白昼中,这句话仍最适合用来刻划我们的光景。
此外,「完全」这字的意义,用于不同地方就有不同的含义。譬如当圣经告诉我们「属神的人得以完全」(提后三17)时,任何学过原文者都可以肯定地告诉我们,它的基本意思是:「装备完全,以备工作。」就如木匠上工时,手中已有了一个装满一切所需工具的袋子。另一方面,当我们祷告说:愿平安的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我们,叫我们遵行他的旨意,我们所祈求的「成全」事实上意思是求与恩主「联结」,好让荣耀的元首能藉着我们畅行神的旨意(来十三20一 21)。再者,当主命令我们「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样时,他是激励我们效法那「不偏待人的怜悯」,他不论善或恶,义或不义,一概以丰富和公平的手施舍他的爱 (太五48)。
那么,「在我面前作完全人」这激励人心的命令中所指的「完全」,到底真义何在?将它与其它有关经节加以比较,我们可以相当肯定说,它具有「全心」的意思,亦即生命完全的降服;这正可用一首着名诗歌甜美的歌词来表达:
「生命的主,因着你的恩典,我们便能真心、全心、信实而忠诚。」
这种全心的忠诚一直是神所宝贵的。这是使他所以体恤约伯,喜爱大卫的原因。正因为喜悦这种美德,他的眼目遍察全地,要显他的大能(代下十六9)。也因为在亚伯拉罕的性情和顺服中遇见这种美德深邃的发挥,他便与他和他的后裔立下了永约。
让我们转而思想我们那只有对神才全然敞开的内心生活记录,然后扪心自问:「我的心在神面前是否完全?我是否全心向着他?在我的计划、享受、友谊、思想和行动中,他是否居首位?他的旨意可是我的律法?他的爱情是我的亮光吗?他的事工是我的目标吗?他的赞赏可是我最大的报偿?有人与我分享他吗?」
全心全意以他为中心,为他而活,这样的生活是好得无比的。为何不马上追求它呢?昼夜思想他,祈求他管理你全部的内心,让他永远拥有你的全人。「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或作单一),全身就光明」(太六22)。
若要维持这种单一以神为中心的生活型态,惟一的方法是谨慎自己的言行。「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们必须不断追求神的同在之实际,每当他的脸面被最微细的云丝如面纱遮蔽时,就能立刻察觉,并应寻问这丝云彩是否源于某项未被注意的罪。我们必须培养一个习惯随时感觉它就在近旁,彷佛它就是那位我们不忍在工作中、祷告中、娱乐中或休息时与之分离片刻的朋友。我们必须防备焦虑和冲动、过度的热切和烦躁,免得它安静、细微的声音被淹盖。我们必须弃绝一切未经他发起的权宜举措,及一切它不赞许的行动。必须经常透过友谊、诗歌、风景或手边的工作,以似曾相识的笑容瞻仰他的荣脸。我们生活作息的时间表必须经常与他永恒的计划配合。如果愿意行走在神面前,那么,就让心中和生活中的一切都敞开在他圣洁又有怜悯的鉴察下。
摘自:『亚伯拉罕』迈尔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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