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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装修公司玩兵法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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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6.2006 18:12: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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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昨天的饭局,我们集体充当了一回垃圾桶,因为在座的一位先生,始终沉迷于讲述他和装修公司之间“不得不说”的惨痛经历。<br /><br />其实在此前,我一直坚定地认为,这位仁兄是无所不能的。美国名校法学院的博士后,前纽约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现在又分别在北京和上海开了自己的律师所……他名片上的头衔,他横扫东西的经历,让我眼花缭乱,敬意顿生。<br /><br />但是,就是这位西学东用的“海归”先生,却被一块抹布弄成了祥林嫂。<br /><br />失灵的“契约论”<br /><br />事情是这样的。该兄在北京买了处房子,千挑万选后终于确定了一家装修公司。一般情况下,在中国签装修合同,文本通常采用卖方的标准文件,不仅是装修,买房买车也都是这样。经验告诉我们,合同的内容通常是有利于合同提供者的。所以,我不能不佩服这位老兄,他竟然游说得装修公司签了一份由他自己草拟的厚达3厘米的合同。签了合同,万事大吉,如他所愿,整个装修过程,在合同的指导下,顺利进行。<br /><br />这位老兄曾得意地对我说,中国的问题,就是契约的问题。他身体力行,改良了中国式的落后的行为方式,内心充满了满足感。<br /><br />不到半年,他的得意和满足就变成了苦涩。新房的抽水马桶有点异样,虽然并不影响使用,但终究不畅,大动干戈之后,才发现原因是一块抹布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博士后找出了当初的合同,想找装修公司理论,但那事无巨细的合同包罗万象却百密一疏,奈何就是没有关于抹布的违约条款,打官司也无门。<br /><br />战无不胜的“中国式兵法”<br /><br />我家装修时,我也犯过愁,合同只有薄薄3页,为此我还遭到了美国博士后的讥讽。开工时,为解我燃眉之急,我亲爱的二姐披挂上阵。二姐没念过法律,但是她懂国情,懂得中国传统的行事之道,她懂得在中国办事情,既得软又得硬,一手软一手硬的道理,怀柔和残暴并举,法律和人情兼施。二姐每天去工地上班,她像一个古代勤勉的帝王,治装修如小烹。她用中国传统战略指挥着施工现场,对工长严厉苛责,对小工极尽怀柔;分化瓦解,口蜜腹剑,借刀杀人,釜底抽薪,唬得工长唯唯诺诺,哄着小工把活儿干得滴水不漏,收到了真正的效果。我冷眼瞧着,工人们对二姐且敬且怕,仿佛慈禧的臣子,在老佛爷面前半点不敢有弄鬼儿的心。我从半信半疑到心悦诚服,不能不承认二姐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br /><br />西方契约论信奉者所不能的,没念过法律的二姐却行之有效地做到了。为什么?我发现,在信和不信的问题上,有个很奇怪的现象。西放人认为人性是恶的,可西方人却相信契约;中国人认为“人之初,性本善”,但中国人却不相信约定。所以,其实中国人是比西方人更坚定的人性恶的信奉者。<br /><br />兵行鬼道,中国人不讲契约,从来只谈兵法。西方的契约精神,建立在一个“他人是可信的”前提上;而兵法认为,他人是可疑的。西方商人都讲究契约,中国商人讲的,则是毛泽东的战略战术,讲的是36计和孙子兵法。<br /><br />当兵法与契约并行<br /><br />当然,现代青年所受的教育,是庄严的契约精神,而生活的哲学,则是一种兵法。满肚子洋墨水的海归,在中国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迷信契约而不注重中国的实际。我从二姐那得到的经验是,业主要获得真正的装修成功,必须要把自己修炼成一个中国古代的帝王,一个草莽英雄,或者是奸雄曹操。这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br /><br />我承认二姐的办法是有效的,但我同样知道二姐的办法是多么辛苦。所以,我仍然盼望着有朝一日,中国人可以讲求诚信,尊重约定。那样的话,我们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就能花在更加有趣的事情上面了。<br /><br />话说回来,生活绝不仅有装修一件事。就拿我现在来说吧,在二姐的启发下,我最近也在通读兵书,以对付来自物业方面的不测。这两天,物业在我家楼上安装了一个信号发射塔,有人说这玩意有辐射,对人体非常有害。我愁眉不展,我无计可施,急敲老公的书房门。<br /><br />谁知老公搬出《资治通鉴》,微笑着说:“让老夫从中寻找妙计吧!”看来他和美国回来的博士后正好相反,对“契约论”早就死了心。<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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