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自:海信网 早在1992年10月,为具体落实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七部委(海关总署、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公室、财政部、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其免税限量和从境外带进的外汇额度内,可用现汇购买国产免税汽车一辆,以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
——何类人群为留学回国人员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 在国外(及港澳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求学; 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 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 1.留学一学年以上; 2.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定居工作; 3.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4.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内连续在外180天可计为一个免税指标)* *截算学习期间内的任意时间段符合停留条件(180天)即可,并且只要这段时间段内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按30天计)可连续计算。 *如果在回国入境时携带了需申报的免税物品(每件物品占用一免税指标)并填报了旅客行李申报单,应在申请购车同时出示 注: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购车享受的优惠政策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可享受以下的税收优惠: 1.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 2.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市场指价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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