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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祸从口出”,只因不满老乡打招呼时说一口普通话,外来工陈明(化名)自觉受到羞辱,一脚将老乡的命根子踢伤。经司法部门调解,陈明近日为自己这一脚赔偿了对方8.5万元。
2013年1月的一个晚上,外来工陈明与朋友一起到三灶某酒店消费,遇到在该酒店工作的老乡阿亮,阿亮当即用普通话热情地向陈明打招呼问好。陈明却对此怀恨在心,认为大家都是老乡,应该说家乡话,说普通话反而生分了,阿亮是看不起自己,加之当时喝了不少酒,愤而一脚踢向阿亮,正中对方命根。
受害人阿亮痛得当场晕厥,被人送往医院救治,陈明也因此事被警方刑拘。经过一个多月的住院治疗,阿亮的恢复并不理想,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夫妻之间开始有了摩擦。阿亮认为自己成了废人,而罪魁祸首就是陈明,为此提出了十几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经调解,双方近日达成协议,陈明除已支付的治疗费用外,再一次性赔偿阿亮各项费用八万五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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