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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unichlife 于 31.8.2012 10:11 编辑
& R! @% s7 m' L" D: h4 n笑对人生 发表于 31.8.2012 08:56 ![]()
' l5 S& }5 S9 _. L" s如果去澳洲或者美国这条款还是起作用的,只有在天朝待着没事。 I# s2 v3 l# ]6 x, W5 h.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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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如果要长期待着什么的,我只愿意考虑这两个地方。澳洲靠海,风格独特。美国老大,各方面都强过德国。德国就是历史上出了几个有名的哲学家,音乐家,物理学家啥么的。不过当年 象 Einstein 都不愿意回德国。现在的德国简直越来越不行了。追求质量的结果就是一天只做一件事,这一点比日新月异的天朝差远了。而很多德国人不自知,整天对中国的产品冷嘲热讽,其实也只不过就是50步笑百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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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管理法这一条也没什么麻烦,就是申报以下而已,就好比我回家打个电话通知老妈一样。我大概看了管理法,除了这一条其他都是外国人法。法律上入籍的华人和白种人同等对待,不是因为你有着黄种脸就少交点钱什么的,或者能多待几天。除非您多给自己留条后路什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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