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姐姐,妹妹们请帮帮忙,我要申请老公和女儿来德国,怕有什么资料缺了。希望各位能给点提示
我本人是德国长期居留,要在上海大使馆签证,因为当时生我家凝凝的时候,我老公还在中国,一个人在这边很累,所以打算回中国生
以下是我现在所准备的材料
一,结婚公证,已经双认证,已经有A1证书
二,女儿的出生,亲属公证,已经双认证
三,我个人的三个月的工资单,住房合同(不知道申请两个人的NETTO 到底要多少,我现在打算报NETT O 1300,还有住房面积,曾经听说是一个人15 平方,那三个人是不是45平方,还有,房子需要什么样的构造没有?)
由于孩子是我和前夫在离婚期间生的,我前夫是德国人,听过我离婚的律师说那孩子在法律 上的亲父还是我的前夫,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那我需要在德国这边出具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我女儿这些手续,如果不办理会有那些后果?
我保险是AOK的,听说申请家庭团聚的话,就不需要再重新给我老公和孩子买保险,那我什么时候,怎么样可以把我这个个人的保险转成家庭的。
在官方网站上看到申请家庭团聚的材料,其中有个申请未成年人材料是说需要什么监护权,同意孩子来德,那我现在既然是申请老公和孩子一起来的,那还需要什么监护权的吗?看不明白,不知道应该怎么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