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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ckysweet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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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郁闷一记。。有人现在陪我打球不?发泄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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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1.5.2009 00:13: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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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确实让人生气,现在法制的社会,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自有公道.我们现在只有做好自己的事情,才能避免以后更多不公平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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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11.5.2009 01:10:28 | 只看该作者
经济不能作为衡量人类发展的唯一标准。一种社会制度如果只照顾一小部分人,既不会和谐,也不会长久持续的发展,看似聪明,而实际只是加快进入下一个轮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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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11.5.2009 18:49:03 | 只看该作者
网上看到的报道. + p0 Y$ d0 s( e
, J+ b# S6 k: |6 O+ }
杭州市长要求依法严处肇事者* @6 R0 _7 g0 ]/ p6 m7 |
; ^/ A+ h/ c& o& `! U, N) O7 q" G
  根据杭州警方发布的消息称,5月7日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警部门连夜组织力量开展现场勘验和调查工作。经过20余小时的调查取证,肇事者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于5月8日晚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
  `8 r+ \9 P5 R! g. [7 g" t3 J# A# U5 I
  随后,杭州市市长蔡奇在杭州当地媒体5月8日《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飙车夺命》的报道上批示:“这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惨剧,市交警支队要很好分析,进一步采取措施,严禁违法超速行车。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违法超速行驶问题。”
) t. A4 B/ i3 M( m/ |; s+ _! v) r- l
* R# U0 D9 h1 I$ |& ^9 g7 \) \  记者通过采访长沙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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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12.5.2009 00:00:15 | 只看该作者
也就是说 这个人即便是依法办理,也不会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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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12.5.2009 08:52:10 | 只看该作者
还好死的是浙大的学生,大学生还是团结的- s7 B% h8 J( }" b  l" Y1 m; ]
不过就算判7年,能关3年就不错了。。。搞不好一年之后风头过了就直接找个借口出来了,不都是这样的么
+ V) @7 Q& `- C' i' z8 x& ?: _9 S" B: `$ `/ `
赶紧挣钱回国还是买辆Hammer吧。。。省得老担心被飚车的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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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12.5.2009 09:29:44 | 只看该作者
人家当天就出来了,直接给了警局5w,拘留都没有,貌似现在准备和对方父母谈价钱,坐牢是不可能的,呵呵,是躲过风头继续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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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12.5.2009 09:50:5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slstone 于 12.5.2009 10:57 编辑
* {) A! M1 ~* E* |7 R8 a$ B( n
; {: K! E" e3 i$ y$ J# e好象不会这么容易。网上最新的报道。
+ b! Q5 J+ D* Y. V4 q& L"富家子"飙车酿惨案续:公安局解答外界质疑/ T2 r1 }) z9 u* h
+ c# _5 s, v6 W) C7 b
在文学城里看到一篇文章. 富家子撞人案:中国人不仇富 但有人在制造不公, 里面提出来, "而在一个似正常而非正常的社会里,更多的人会仇恨财富所带来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导致的不是生活上的差距,而是权利上的不同。仇富么?未必,我们跟不公平有仇".  % m2 L8 S' N4 T. ]4 V- H' p, p
- k0 ~- ^  c% m) z
还有, "为什么一个多次被抓获超速的少年,依然可以拥有驾照?在网上强大的人肉搜索之下所找到的超速凭证证明,该车已经因为在限速120公里的公路上用210公里的时速创下记录。我们想知道的是,这次事件是怎么处理的?为什么这个少年的驾照没有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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