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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德国法院的拒签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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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8.2003 18:57:5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德国法院的拒签判决


如果外国人想在德国上大学,就必须尽快满足入学条件,否则他们可以被遣送回国;而且他们没有要求继续留在德国攻读第二学位的权利。最近曼海姆和美因茨的法官们对两个外国学生要求延长居留许可的诉讼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如果外国人在两年内不能满足进入德国大学专业学习的前提条件,他们的居留许可就不能再被延长(注)。这是位于曼海姆的巴登-符腾堡州行政法院(Verwaltungsgerichtshof)8月1日作出的一个判决。


法官们以此驳回了一个土耳其人的起诉,他于2000年7月来到德国并想进入康斯坦茨高等专科学校学习。为了满足在德国上大学的条件,他必须首先完成两年的预科学习。判决书中指出,但是在差不多两年之后他还没有开始上预科。他自称原因是身患严重的癫痫病,因此不得不把参加预科入学考试的时间推迟到2003年1月。后来当地外事局拒绝延长他的居留许可,并威胁把他遣送回土耳其。


这名27岁的男子起先向斯图加特市行政法院起诉获得了成功,然而巴符州行政法院作为上诉法院认为,他继续留在德国的目的不明朗,尤其是因为他在1月份的预科入学考试中也被淘汰了。根据法官们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无法预见到他能在合理的时间内修完学业”。这个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案卷编号13 S 2578/02)



在另一个案例中,美因茨行政法院7月底作出判决,外国人在德国大学毕业后没有要求继续攻读第二学位的权利。一个40岁的来自北非某国的男子提出申请,为了学习的目的继续延长他的居留许可,结果被法官们拒绝了。他是1990年入境的,直到2002年才在黑森州的一所高等专科学校毕业。他本来打算从今年冬季学期开始,在一所理工大学里继续攻读相近专业的一个国际硕士(Master)课程。他的理由是,这个国际硕士学位在国际上比德国的工商硕士(Diplom)认可度要高。


然而,美因茨的法官们对此持明确的拒绝态度。他们认为,为了让这个学生回到祖国应用他所学到的知识,他必须离开德国,否则他就可能“永远作为学生”在某种程度上长期呆在德国。


法官们在判决书中把德国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这一目的置于优先地位。他们认为,这个学生在德国上大学的时间越长,达不到这个目的的危险就越大,因为之后他就会对北非祖国感到陌生并想长期留在德国。此外,这个学生再读完第二学位就要40多岁了,对于一个还没有走上工作岗位的人来说这个年龄实在是太大了。(案卷编号4 L 568/03.MZ)


注:此句原文:Wenn ein Auslaender nicht binnen zwei Jahren die Voraussetzungen für die Aufnahme eines Fachstudiums erfüllt, kann die Aufenthaltsbewilligung nicht verlaengert werden.


小龙 译自《明镜周刊》 abc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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