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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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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分二种 能上床的和会上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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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楼主| 发表于 27.6.2006 18:03:17 | 只看该作者
哎,封帖也不行呢。 <br /><br />那就水吧。卢慕贞 (1867 - 1952)与孙中山并非自由恋爱结婚,但也婚姻美满,诞下了子女孙科、孙(女)延和孙琬。由于卢氏自幼缠足,个性内向,所以孙中山到各处筹募搞革命时,往往不能一同相随。在辛亥革命前后几个月,卢氏与二女都在槟城暂居。革命成功后,他们乘船回国,但卢氏无心当第一夫人。 1915年,孙中山为娶宋庆龄,与卢慕贞协议离婚。卢氏晚年定居于澳门。<br /> <br /><br /><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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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楼主| 发表于 27.6.2006 18:03:43 | 只看该作者
<br /><br />  陈粹芬(1873 - 1954), <br />原名香菱,又名瑞芬,人称“陈四姑”。传系粤籍南洋华侨,久居于香港,没有读什么书,但陈粹芬却是孙中山先生倡导革命初期的亲密伴侣。孙中山在日本和南洋从事革命活动时,陈粹芬一直追随左右。她常常替革命同志洗衣做饭,传递革命密函,甚至从事运送军火等危险的地下工作。孙中山在晚晴园居住期间,她也留在身边操持家务。陈粹芬与卢慕贞相处融洽,情同姐妹。晚年在中山县定居,由养女苏仲英(后改名孙仲英)和女婿孙乾(孙眉次孙)侍养。虽没与孙中山正式结为夫妇,但被长房孙眉及卢夫人承认为妾,陈粹芬死后,葬在祖坟<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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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楼主| 发表于 27.6.2006 18:06:19 | 只看该作者
宋庆龄,又名庆琳,教名露瑟萝,英文学名罗沙蒙德(Rosamond),出生于上海市。自幼生长在一个双亲即是教师又是基督教徒的西式家庭中。宋氏家族有父亲宋嘉树,母亲倪桂珍,姐姐宋蔼龄(孔祥熙妻子),弟弟宋子文,妹妹宋美龄(蒋介石妻子)以及弟弟子安和子良。    <br /><br />  1908年与妹妹美龄乘船到美国求学。1913年毕业于美国乔治亚州梅肯的魏斯里安女子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即回国,宋庆龄担任孙中山先生的英文秘书,并与孙中山产生感情,主动表示爱慕之意。宋庆龄父母得悉后,坚决反对他们的婚姻。    <br /><br />  1915年10月26日,孙中山与卢慕贞离婚后,便与宋庆龄在日本东京联婚。由于孙与宋氏都是虔诚的基督教徒,必遵守一夫一妻制,所以孙中山得跟卢慕贞离婚。虽然彼此年龄相差悬殊,然而两人心灵契合,终身相许,这是一段美满的婚姻。    <br /><br />  1922年,陈炯明反叛,在逃亡时,宋庆龄不幸流产,从此不育。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死于肝癌,终年59岁。宋庆龄则继续夫业,并被国民党肯定为“国母”*(这个问题意见不一,有说 国民党不同意国母 之说, 所以未能合葬<br />(贴者注。<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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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发表于 27.6.2006 18:08:26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竹子+27.06.2006, 15:46 --><div class='quotetop'>QUOTE(竹子 @ 27.06.2006, 15:46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其实只要是逻辑合理的都可以了。<br /><br />比如:上床分两种,因情上床的和因其他原因上床的。<br /><br />ps,原来想说因情和因欲,后来想想,情是不是也可以解释成为一种欲呢?很犹豫,逻辑要严谨,就难免丧失了语言的美感。。。。哎。。。。。<br />[right][snapback]1023185[/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我想情欲虽然常常联系在一起,但还是不同的,我们不能简单的用欲来代替情,反过来当然也不行,说明还是有区别的。我觉得最大的区别在于欲主要是满足本体的需求,而情发自内心而作用于外,譬如母爱,友爱,爱情etc. 简单的说一个是索取,一个是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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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楼主| 发表于 27.6.2006 18:09:23 | 只看该作者
1962年中国历史博物馆从私人手中征集到一件孙中山先生和宋庆龄在日本结婚的誓约书,<br /><br />  已装裱成卷,卷首题签《孙未婚姻誓约书》,卷尾装有余纸,以备题记。誓约书纵28、横44厘米;朱丝栏,全页24行,墨书日文22行;中缝有上鱼尾;栏外左下角印有篆体字“东京榛原制”,作腰圆戳记状。在鉴定时,有关同志提出三个疑问:第一,为什么誓约书上所写日期是“1915年10月26日”,而不是“25日”?第二,为什么宋庆龄的签名用的是“琳”,而不是“龄”?第三,为什么宋庆龄没有用印?为此,该馆于8月11日函请宋庆龄副主席鉴定真伪并解答上述疑问,同时寄去誓约书原大照片一张,请予审阅。8月20日宋庆龄副主席通过她的秘书室作了书面答复,抄录如下:<br /><br />  中国历史博物馆:<br /><br />  本月十一日你馆致宋副主席函,并附来孙中山先生和宋副主席在日本结婚时誓约书大照片一张,已收到了。<br /><br />  宋副主席说:这份誓约书是真的,系孙中山先生和宋副主席于1915年10月25日在日本东京结婚,由日本名律师和田瑞到东京市政府办登记结婚手续后所签法律上的誓约书。但因日本风俗以双日是好日,故接受律师的建议将25日写为26日。在抗日战争时,存于上海“孙中山故居”的孙中山先生与宋副主席的结婚誓约书二份已为日本军阀掠去,可能这份就是其中的一份。因此,宋副主席现将附来件留为纪念,特嘱函复,并致谢意。<br /><br />  宋庆龄副主席住宅秘书室一九六二年八月二十日。<br /><br />  “誓约书”经宋庆龄副主席证明为真物后,中国历史博物馆与出售人北京市民张勉之联系购得。<br /><br />  1965年2月26日宋庆龄副主席秘书室奉宋副主席嘱致中国历史博物馆函,询问“誓约书”不陈列的原因,信中说:“因宋副主席和孙中山先生结婚证书是有历史性的,有数位同盟会会员得知那张证书已送至你馆,曾去参观,但看不见那张证书,不知为何不将那张证书陈列呢?”同年3月5日中国历史博物馆函复:“关于我馆收藏的宋副主席和孙中山先生在日本结婚的誓约书,将拟於明年组织举办孙中山先生诞生百周年展览时陈列,在未陈列期问,予作为珍品保藏,如有欲看者可经过联系,前来阅览。”<br /><br />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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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楼主| 发表于 27.6.2006 18:09:55 | 只看该作者
1980年3月18日中国历史博物馆将《孙中山宋庆龄婚姻誓约》原件送宋庆龄副委员长,请她题字,并解答尚未解决的第二、三两个疑点。<br /><br />  宋庆龄副委员长见到誓约书原件保存的很好,用特制的丝绸包皮包裹,十分高兴,欣然在卷尾余纸上题了“此系真品”四个字,并签名盖章。不久,宋副委员长秘书室将誓约书原件归还中国历史博物馆时,附函作了如下说明:“誓约书上的日期为10月26日是照日本老规,以双日为好而写的,结婚日期实为10月25日。宋副委员长在婚姻誓约书上用“琳”字是因为“琳”字容易写。当时从美国去日本,因而没有图章可盖。”<br /><br />  1981年,在纪念辛亥革命70周年前夕,为向《文物天地》读者介绍这件珍贵的历史文物,2月9日笔者再次到宋庆龄副委员长住地(今宋庆龄同志故居)送上《孙宋婚姻誓约书》一文,请宋副委员长审阅,并请问二个具体问题,第一、宋副委员长从什么地方动身去日本与孙中山先生结婚的?第二、结婚地点在东京什么地方?2月11日宋办张珏同志书面请示宋副委员长,上面有宋改、划的字,笔者摘录了有关部分:“(一)这时宋庆龄的父亲宋嘉树为孙中山处理英文信件,宋庆龄刚从美国回来,随父也来到东京。(二)宋嘉树因患腰子病,由宋庆龄陪送到上海。(三)1915年3月孙中山将分居多年的夫人卢氏从澳门接到东京住,经过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由美国去日本,没有图章可盖。张珏同志讲,1915年10月24日晨和二位广东同志到东京,那晚住在头山满先生和夫人家,25日在和田瑞家行结婚礼,在那里签名,午后到梅屋先生家用茶点,然后到孙先生住宅。”是年3月6日送介绍“誓约书”的文稿清样到宋副委员长办公室,张珏同志叫一女同志送到楼上,15分钟下楼拿回清样,宋副委员长在上面增加了两句话:“美国乔治亚洲这所学院是1830年世界上得到法律上准许设立的第一所女子学院。”《孙中山、宋庆龄婚姻誓约书》一文发表在1981年《文物天地》第二期,同年5月25日《人民日报》转载。仅时隔4日即5月29日20时18分宋庆龄同志在京病逝。此前,笔者虽然多次到宋庆龄住地,近在咫尺,而未能当面聆听宋庆龄同志教诲,深感遗憾,直至宋去逝后才知她当时重病在身,不便下楼见客,又深感抱歉,多次打扰。但也庆幸这件珍贵文物及时得到宋庆龄同志本人确认,并留下了珍贵的墨迹。“誓约书”现已作为一级文物特藏。<br /><br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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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
发表于 27.6.2006 18:10:47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papas+27.06.2006, 16:04 --><div class='quotetop'>QUOTE(papas @ 27.06.2006, 16:04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为什么不能。。。我理想的世界就是可以问别人性事。。<br /><br />因为每个人都是纯洁的。。。性事也是纯洁的。。。<br />[right][snapback]1023228[/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性事本身并没什么不对,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如果在不当的关系下发生了性事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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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发表于 27.6.2006 18:15:21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水蓝色+27.06.2006, 19:08 --><div class='quotetop'>QUOTE(水蓝色 @ 27.06.2006, 19:08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我想情欲虽然常常联系在一起,但还是不同的,我们不能简单的用欲来代替情,反过来当然也不行,说明还是有区别的。我觉得最大的区别在于欲主要是满足本体的需求,而情发自内心而作用于外,譬如母爱,友爱,爱情etc. 简单的说一个是索取,一个是奉献。<br />[right][snapback]1023417[/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 <!--emo&:rolleyes:--><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rolleyes.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rolleyes.gif' /><!--endemo--> 嗯。。。有道理啊!那就可以用原来想的那个题目了。。。 <!--emo&--><img src='style_emoticons/<#EMO_DIR#>/laugh.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laugh.gif' /><!--endemo--> 相公真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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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楼主| 发表于 27.6.2006 18:16:08 | 只看该作者
再有什么江湖纷争,可就于我无关呢。<br /><br />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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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发表于 27.6.2006 18:28:54 | 只看该作者
<!--QuoteBegin-papas+27.06.2006, 16:23 --><div class='quotetop'>QUOTE(papas @ 27.06.2006, 16:23 )</div><div class='quotemain'><!--QuoteEBegin-->红杏出墙其实是形容男人出轨的。。。<br />[right][snapback]1022969[/snapback][/right]<br /><!--QuoteEnd--></div><!--QuoteEEnd--><br /><br />我们是爬上墙头等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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