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脸上完全没法作出相应的表情了…… |
对于反对者,及其辩护律师所说理由。 (一) 弹钢琴的反复动作。每个职业每个人都有习惯性动作,以后,开车的撞死人了,有开车前行的反复动作。拿刀戳死人了,有吃饭伸筷子的反复动作。施工人员有,反复敲锤的反复动作。医生有反复开刀的反复动作……你反复没有错,你拿把刀反复,那不是弹钢琴,那是谋杀。 (二) 13份奖励。奖励说明你优秀,优秀更改遵纪守法,更该知道不能谋杀,谋杀前不表现你的优秀,谋杀后你想用你的优秀来减刑来求生,可惜,越是你优秀,越是说明你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三) 人死不能复生,多杀一个无用。被害人死了,还有千千万万大众活着,我们也怕被任何一个优雅的反复动作弄死。杀药家鑫不仅仅是赔偿死者,更是警示教育更多的开车者,要遵纪守法,尊重车前的任何一条生命。 我XXXXXXXXXXX他辩护律师!!!!!!!!!!! |
这个帖子一定要定!!!!!这个药XX该杀!!! |
本帖最后由 Paul 于 1.4.2011 15:18 编辑 孔和尚批判的很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