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间慢慢读。 |
第三节 明清(鸦片战争前)文化 一、哲学 明清时期的哲学思想相当发展,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的对立和斗争很激烈。唯心主义王学与王学左派 明朝前期,客观唯心主义的程朱理学很流行,在思想领域处于统治的地位。至明朝中期以后,王守仁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心学兴起,一时影响极大。王守仁(1472—1528),字伯安,余姚(今属浙江)人。曾结庐故乡阳明洞侧,世称阳明先生。他发展了南宋陆九渊的学说,主张“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心明便是天理”。这是彻底的主观唯心论。他又提倡“致良知”与“知行合一”。所谓“致良知”者,即是要求人们从事于“去人欲,存天理”的修养。所谓“知行合一”,不是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而是知与行合二而一,知就是行,行就是知。“知行合一”说的宗旨,在于消除人们一念中之不善,以防祸于未然。①王守仁的学说在明后期广为流行,几乎有取代程朱理学的趋势。王守仁的著作由门人辑成《王文成公全书》三十八卷,其中的《传习录》和《大学问》为主要哲学著作。王守仁学说被称为王学,其学派被称为阳明学派或姚江学派。明代后期的进步思想家李贽,福建晋江人。他虽是王学传人,但他的思想含有唯物主义成分,是王学左派的代表人物。他反对“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反对把儒家经典看作是真理的标准,对理学进行了激烈的批判,表现出了大胆的离经叛道的批判精神。他的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等。唯物主义 明末清初,有三大思想象,就是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1610—1695),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他反对宋儒“理在气先”之说,认为“理”不是实体,只是“气”中的条理和秩序。他在政治上反对君主专制,对君主专制制度作了深刻的揭露,指出专制帝王把天下当作自己的产业,乃害民之贼。又指出专制帝王之法乃“一家之法”,并非天下人之大法。此外,在经济上,他反对“工商为末”的传统观念,提出工商“皆本”之论。这种见解代表了工商业者的利益。黄宗羲的著作有《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南雷文案》等。顾炎武(1613—1682),字宁人,世称亭林先生,江苏昆山人。他在哲学上受到二程和朱熹的影响,可是他也赞成张载的唯物主义观点,承认“气”是宇宙的实体。他反对君主专制的政治,异常称赞《明夷待访录》一书,认为他的主张和《明夷待访录》相合者十之六、七。他又反对理学,认为理学空言心性,那不是学问。他极力提倡“实学”,主张“经世致用”。主要著作有《日知录》、《天下郡国利病书》等。王夫之(1619—1692),字而农,号姜斋,世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他在哲学上发展了张载的唯物主义观点,批判了宋、明以来的客观唯心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主张“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①把我国古代的朴素唯物主义向前发展了一步。此外,他还提出了“耕者有其田”②的主张,认为土地不是帝王的私产,是耕者所有。这个观点是很进步的。他的主要著作有《周易外传》、《尚书引义》、《读四书大全说》、《张子正蒙注》、《思问录内外篇》、《噩梦》等。 二、文 学 小说 明清文学以小说最为发展。明代的小说最负盛名的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施耐庵的《水浒传》、吴承恩的《西游记》。清代的小说最负盛名的是曹雪芹的《红楼梦》、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三国演义》的全称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其内容是根据陈寿的《三国志》和元代《三国志平话》和某些传说写成,系统而生动地描述了一百年间的重要史事和主要人物。此书的思想宣传封建正统主义,但文字浅近,文笔生动,情节曲折,人物各有思想、情态,尤其是对于战争和策略的描述,至今还被兵家看作是“权谋”类兵书。《水浒传》是一部描述北宋农民起义的长篇小说,其内容是根据《宣和遗事》及有关话本、故事写成,书中创造了108个农民男女英雄形象,以梁山为根据地,对黑暗腐朽的北宋王朝进行了坚决的斗争。这是我国古代少有的描述官逼民反、歌颂农民起义的进步小说。《西游记》是长篇神话小说,是在民间流传的唐僧取经故事和有关话本、杂剧的基础上写成。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曾大闹天宫,又保护唐僧历尽千山万水,到“西天”取经。此书视野广阔,想象丰富,蔑视封建秩序,歌颂反抗精神,情节曲折,语言生动,是一部家喻户晓、老少咸宜的通俗小说。《红楼梦》是一部杰出的长篇爱情小说,实际是以贾宝玉、林黛玉两位青年的爱情悲剧为线索,描述了清朝前期的贵族、官僚或富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盛衰过程。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的各种矛盾和斗争。书中对封建制度和礼教进行了深刻地揭露和批判,对于一些善良人们的不幸遭遇给予同情。这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性和艺术性的著作。《聊斋志异》是一部短篇小说集。全书以描述人与鬼、狐的关系,写成若干故事。对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官僚、地主多所揭露,对劳动人民给予同情。《儒林外史》是一部以描写封建社会后期儒生为主的长篇小说。书中揭露批判了封建科举制度,谴责了一些追逐功名利禄的儒生的种种丑态,对于自食其力的人则给予同情。 戏剧 明清时期戏剧也有很高的成就。最优秀的剧本有明代汤显祖的《牡丹亭》,清代洪升的《长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等。《牡丹亭》是描写爱情故事的剧本。即杜丽娘和柳梦梅在梦中相会。杜丽娘醒后思念成疾,抑郁而死。后来柳梦梅打开她的坟,她又死而复生,经过同封建家长的斗争,二人终于结为夫妇。此剧又名《还魂记》。《长生殿》是描写唐明皇(唐玄宗李隆基)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剧中歌颂了他(她)们的生死不渝的爱情,同时也暴露了统治阶级的腐朽生活和由此所带给人民的深重灾难。《桃花扇》是描写文人侯方域和秦淮歌妓李香君的爱情故事。剧中揭露了明朝统治集团的黑暗腐朽,批判了祸国殃民的官僚、阉党荼毒人民的情况。 三、史学 地理学 史学 明清的史学很发展,官修、民修的史学著作都很多。明代的官修史书主要有《元史》、《明实录》和《明会典》等。《元史》修于明初,二百一十卷,系统地记述了元朝一代的历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明实录》是编年体史书,是由每位新即位的皇帝命史官根据档案撰修前一皇帝的实录。明朝从太祖朱元璋至熹宗朱由校,共十五帝都有实录,只有明宗朱由检(崇祯帝)为亡国之君,没有实录。这些实录都保存下来,其内容十分丰富,涉及明朝各个方面,是研究明史的宝贵资料。《明会典》在明朝修过多次,现在通行本是万历重修本,共二百二十八卷,内容很丰富,为研究明朝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明代私家著史以谈迁的《国榷》最有名。《国榷》一百零八卷,是一部编年体明史。此书对于研究明史,尤其是研究明代建州女真及崇祯一朝的历史,有重要参考价值。清代的官修史书主要有《明史》、《清实录》、《清会典》、《清三通》等。《明史》是清朝特设明史馆编撰的,三百三十二卷,系统地记述了明朝一代的历史,是二十四史中较好的一部。《清实录》是编年体史书,也是新立皇帝为前一皇帝所修。《清实录》共十三部,第一部为《满洲实录》,第二部为《太祖实录》,第十三部为《宣统政纪》,每部都内容丰富,为研究清史的宝贵资料。《清会典》亦修过多次,现在通行本是光绪重修本。凡会典一百卷,事例一千二百二十卷,图二百七十卷,为研究清朝典章制度的重要资料。《清三通》就是《清朝文献通考》三百卷,《清朝通典》一百卷,《清朝通志》一百二十六卷,也都是记述清朝典章制度的重要著作。清代的私家著史很多,其中章学诚撰《文史通义》一书是一部很重要的史学评论著作。章学诚(1738—1801)字实斋,浙江会稽(今绍兴)人,是唐代刘知几之后最著名的史学评论家。所著《文史通义》分内篇五卷,外篇三卷。他主张史学要经世致用,反对空谈义理,也反对专务考据。他又提出“六经皆史”的观点,把为儒者一直奉为圣明的经书看作只是古代史料。他还认为刘知几所主张的史家“三长(才、学、识)”并不完备,他在“三长”之外,再加上“史德”一条。“史德”是指“著书者之心术”①,即史学家著史要忠于客观史实,褒贬善恶务求公正。章学诚的这些观点和主张都是进步的。地理学、地图 明清的地理学和地图学都很发展。其中以《大明一统志》和《大清一统志》最重要。《大明一统志》九十卷,是一部明朝全国地理总志。《大清一统志》在清朝修撰数次,其中以嘉庆年间的重修本最完备,称为《嘉庆重修一统志》,共五百六十卷,是一部清朝全国地理总志。私家著地理书以清初顾祖禹撰《读史方舆纪要》最有名。全书一百三十卷,记述各省、府、州、县建置沿革,疆域变迁,侧重于山川险要,攻守异势,史料价值极高。关于地图的绘制,日臻科学。明代罗洪先绘《广舆图》,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地图集。郑和下西洋,绘有航海图,这是一部最早的、比较完善的自我国远航南洋、印度洋,直抵阿拉伯海及非洲东岸的实用航海路线图。清朝所绘地图尤为可贵。康熙时所绘《皇舆全图》是通过全国性的大地实测绘成的,这在中国是创举,也属当时世界的前列。此图的重要缺陷是因当时发生噶尔丹叛乱,新疆西部未得测绘。乾隆时,准噶尔部平定,新疆西部补绘;其他部分以《皇舆全图》为基础进行修订,编成《皇舆全览图》①。此图在同治年间,胡林翼改编成《大清一统舆图》,公开发行。此图成为此后中国各种一览图的蓝本。 此外,地理考察工作也有新的成就,明代考察旅行家徐宏祖(别号霞客)写了一部优秀的地理著作,名为《徐霞客游记》。此书对我国河道地理的考察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对我国西南石灰岩地貌的介绍,是世界上有关这方面最早的记载,在科学上有很高的价值。 四、图书整理与编纂 在图书典籍的整理和编纂方面,明代编有《永乐大典》,清代编有《古今图书集成》和《四库全书》。《永乐大典》 《永乐大典》成书于明成祖永乐时,由解缙等奉命纂修。全书为二万二千八百七十七卷,另有凡例、目录六十卷,合共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七卷,装成一万一千零九十五册。全书收入古书七、八千种,上自先秦,下到明初。《永乐大典》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最大的一部百科全书式的类书,而且也是世界上最早和最大的一部百科全书。可惜这部名贵典籍在清末八国联军入侵北京时,已被焚烧殆尽,少量的被劫到国外。目前经多方访查整理,已由中华书局影印出版了七百九十七卷。《古今图书集成》 《古今图书集成》一万卷,总目四十卷,共计一万零四十卷,清康熙时陈梦雷编,雍正时蒋廷锡奉敕重编。全书分为历象、方舆、明伦、博物、理学、经济六编,每编又分若干典,合共三十二典。这是中国现存的一部最大的类书。《四库全书》 《四库全书》是清乾隆皇帝委派纪昀等许多著名学者编纂的,全书分为经、史、子、集四类,收入古书三千五百零三种,共七万九千三百三十七卷,装订成三万六千三百零四册,这是中国最大的一部丛书。书成后共缮写七部,现完整保存下来的还有四部。《四库全书》编成后,编者们又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二百卷,仍以经、史、子、集分类,类下又分目属,每书皆摘举要点,考其源流得失,广泛的评价了我国的古籍,可为阅读古籍入门之书。 五、科学技术 天文、历法 明朝原用历法名《大统历》,实际是元朝郭守敬修的《授时历》。至明朝末年,此历已出现较大误差,崇祯时,由徐光启主持修订,聘用耶稣会士龙华民、汤若望等参与工作,比较系统地引进参考了欧洲的天文学知识,修成《崇祯历书》。此历书比《大统历》准确,与日月星辰的运行及节气的变化都相符合。可是此历书在明代并未颁行,至清初由汤若望进呈,才颁行全国,称《时宪历》,一直用到清末。清代王锡阐是著名的天文学家,他著有《晓庵新法》等书,发明了推算金星、水星凌日的方法,提出了日、月食初亏和复圆方位角计算的新方法。数学 清代梅文鼎是位大数学家,一生不肯做官,致力于天文历算的研究,在这些方面著书八十余种之多。其中的数学著作,总结了我国古代数学的丰富成就,又介绍了西方的数学知识,为数学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明安图也是一位大数学家,蒙古族人,在钦天监任职多年。他所著《割圆密率捷法》一书,在数学上有突出成就。医学 明代的医学很发展。朱橚等撰《普济方》最有名。此书取古今医方编成,凡一千九百六十论,二千二百七十五类,七百七十八法,二万一千七百三十九方,二百三十九图,自古经方以此书最为完备,为后世研究中医药学提供了极为丰富的资料。 药学方面以李时珍(1518—1593)所撰《本草纲目》最有名。李时珍,湖北蕲州(今蕲春西南)人,他毕生行医。访采医药,阅书八百余种,撰成《本草纲目》五十二卷,记载药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种,附有动植物插图一千一百余幅。全面总结了我国古代的药物学成就,把我国药物学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在世界药物学史上亦占有重要的地位。建筑 明清时期的建筑业空前发展,建筑规划、布局、材料、技术、工艺等各个方面,都远比前代进步。帝王的宫殿、苑囿,贵族官僚们的署衙、府第自不必说,就是汉和各少数民族的重要寺庙或民居也都很讲究。这里只介绍一下明代万里长城和北京紫禁城。明代最伟大的建筑是万里长城。西起甘肃的嘉峪关,东至吉林的鸭绿江滨,全长六千三百余公里。其中自山海关至鸭绿江一段已坍塌损毁,自山海关至嘉峪关一段至今保存较好。长城为防御性军事建筑,墙身多为巨型方砖石砌成,上建女墙和敌楼、碉堡,要道设关口,因地势起伏蜿蜒,易守难攻。万里长城是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象征。紫禁城是明清两代宫城的名称,以天象紫微垣比喻帝居而得名,在北京旧皇城中。紫禁城与城内的建筑合为一体,今称北京故宫。故宫始建于明永乐四年(1406),至十八年告成。此后历代有所修缮。紫禁城南北长960米,东西宽720米,周垣3.5公里。有四门,正门曰午门,后门曰玄武门,东门曰东华门,西门曰西华门。四隅有角楼,垣外有护城河环绕。城内自午门至玄武门为中轴,前后分为“外朝”、“内廷”两部。外朝以三大殿为主,即奉天殿、华盖殿、谨身殿,嘉靖时改名皇极殿、中极殿、建极殿,为处理朝政和举行大典之处。三大殿东西两翼对称建有文华殿和武英殿。内廷以三大宫为主,即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三大宫东西两翼分别建有东六宫和西六宫。后为后苑。内廷为皇帝和后妃生活安息之处。清朝继续以紫禁城为宫城,改三大殿名依次为大和殿、中和殿、保和殿,改玄武门为名神武门,改后苑名为御花园,还增建了一些宫殿。紫禁城内的宫殿建筑左右对称,规制严整,气势宏伟,辉煌瑰丽,为我国现存最壮丽的古建艺术群体,也是世界上少有的保存完好的古帝王宫城。 复习题:1.明清时期有哪些主要思想家?各有什么主要代表性观点?2.试举数种明清时期著名小说和剧本,并说明其作者。3. 明清时期的主要地理著作和地图有哪几种?4.《四库全书》是何时编纂的?此书的大致情况是怎样的? 重要名词:* 玉守仁* 黄宗羲* 戴震* 李时珍 徐光启 梅文鼎 明安图《明实录》《清实录》* 《文史通义》* 《红楼梦》《三国演义》《牡丹亭》《桃花扇》* 《大清一统志》* 《四库全书》万里长城 紫禁城 参考书:1.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下册)第七章第六节、第八章第十节。2.张传玺、张仁忠合著:《中国古代史辅导讲座》第二十讲。3.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六、八册“文化”部分。(选读)4.郑天挺主编:《明清史资料》(上、下册)“文化”部分。(选读) ------------------ ① 以上所引见《传习录》(中)、(下)。 ① 王夫之《读四书大全说》卷一○。 ② 王夫之《噩梦》。 ① 章学诚:《文史通义·内篇·史德》。 ① 故宫博物院于1925年发现该图铜版,重印用名《清乾隆内府舆图》。 |
第二节 清朝(鸦片战争前)(1644—1840) 一、清帝入主中原 1.清朝定都北京 顺治帝入京 李自成既败退,多尔衮领兵直趋北京,凡所过之处,皆宣布定乱安民,勿杀勿掠,因而州县官民,皆开门迎降。五月二日,多尔衮至北京,明文武官员皆出迎五里外。多尔衮由朝阳门入宫,登武英殿受朝贺,下令兵士勿入民家,秋毫无犯。 多尔衮既入京,即议定迁都,遣官往盛京迎顺治帝。九月,顺治帝自盛京出发,进山海关,经通州,抵北京。十月一日,顺治帝祭告天地,登皇极殿,即皇帝位,颁诏天下,定都北京。清初政策的得失 清兵初入关时,为了稳定政权,曾颁行一些安民措施。其一,为明崇祯帝发丧,令官民服丧三日。凡明诸帝陵,皆设官守护。其二,明官吏降附者,各予升级,仍令视事。明朱姓诸王,亦仍保留王爵。其三,赋税除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练饷、剿饷,尽行蠲免。明朝后期的厂、卫诸弊政,亦一律废止。其四,礼俗衣冠暂用明制,汉人薙发与否,听从其便。这样的政策对争取中原地区汉族的人心起了很好的作用。可是才过两年,清政府的政策突变,开始强制推行一些民族压迫政策。其中主要的有“剃发、衣冠、圈地、投充、逃人”五事①。剃发即“剃头”,是要征服区的汉人剃发束辫,从满人习俗。衣冠即更明朝衣冠,从满人服饰。圈地即“圈田”,是把畿辅五百里内汉人的田地圈占给八旗将士。大规模圈田三次,共圈占田地约十六万余顷。名义上是圈占明朝皇室、勋戚的庄田,其实这些田地已在农民战争中归于农民所有。此外,还有许多自耕农的田地亦被圈占。“投充法”,凡在京城三百里内外,八旗庄头及仆从人等,将各州县村庄汉人逼充奴仆,特别是各色工匠更逼投充。“逃人法”,即满洲贵族的奴仆有逃走者,“将逃人鞭一百,归还原主”,“邻右九家、甲长、乡约各鞭一百,流徙边远。”②隐匿逃人者,亦要治罪。此外,在战争中还多次发生屠城之事。这样的政策的实行,加剧了民族矛盾和斗争。 2.各种抗清势力 清兵入关以后,中原地区先后存在过四种主要反清势力。一为李自成、张献忠的农民军主力,二为李、张农民军余部,三为明朝贵族所建各南明小朝廷,四为郑成功部。李自成、张献忠之败 李自成自北京回到西安,清兵由英王阿济格及豫王多铎分别统领,向李自成大举进攻。李自成由蓝田出武关,入襄阳(今湖北襄樊市),至武昌,阿济格及吴三桂在后紧追。这年夏天,李自成死于湖北通山县九宫山,年仅三十九岁。余部由郝摇旗、刘体纯、高一功、李过等率领南下。张献忠在四川两年多,四川地区的豪绅地主普遍组织武装与他对抗。张献忠放弃成都,进入川北西充山中。顺治三年正月,清廷命豪格与吴三桂统兵入川,进攻张献忠部。十一月,清兵至西充之凤凰山,张献忠在战斗中中箭身亡,余部由孙可望、李定国等率领南走云贵。南明福王、鲁王、唐王政权 顺治元年五月,南明福王朱由崧称帝于南京。这个政权腐败不堪,内部矛盾重重。马士英、阮大铖擅权中央,政以贿成,官以钱得。马士英为操纵政权计,排斥史可法,使他督师江北。驻武昌军阀左良玉又与马士英有隙,举兵讨马士英,向南京进攻。不久,清廷命多铎移师南下。顺治二年四月,扬州城破,史可法被执,不屈而死。五月,福王被俘,多铎入南京,福王政权灭亡。福王政权灭亡后,鲁王朱以海监国于浙江绍兴。唐王朱聿键称帝于福州,建元隆武。这两个政权不但没有联合抗清,反而互相摩擦,形成水火不容之势。顺治三年六月,清兵渡钱塘江,鲁王兵败,逃至海上;八月,唐王被执而死,两政权都灭亡。农民军余部与南明桂王政权的联合抗清 农民军余部抗清的主力有三支,一为李自成余部,二为张献忠余部,三为稍后的夔东十三家。李自成死后,其余部尚不下四、五十万人,分为两支进入湖南:一支由郝摇旗、刘体纯等率领抵达湘阴,共十余万人,与明将何腾蛟联合抗清;一支由高夫人(李自成妻)、高一功、李过等率领抵达常德,约三十万人,与明将堵胤锡联合抗清。农民军与南明军队联合后,曾一度几乎全部收复湖南之地,屡次把桂王政权从危难中拯救出来。但是至顺治六年(1649年),清廷调集大军进占湖南,何腾蛟于湘潭被俘杀死。次年,清兵攻克广州,又入桂林。在清兵压迫之下,桂王政府退居广西南宁。张献忠的余部孙可望于顺治八年(1651年)迎挂王至贵州之安隆所,改名安龙府。次年,孙可望等发动了大规模的东征北伐。刘文秀、白文选进攻四川,大败吴三桂军,收复了四川大部分地区。李定国、冯双礼进攻广西,又接连收复湖南、广东等省。在这次征伐战斗中,农民军先后收复了西南数省。但是孙可望嫉妒李定国之军功,阴谋削他的兵权,以致挑起内战,最后失败,投降了清朝。顺治十六年(1659年),清兵三路入滇,李定国作战失败,桂王逃入缅甸。顺治十八年,吴三桂兵临缅甸,收执桂王。康熙元年(1662年),吴三桂绞杀桂王于昆明,李定国病死于猛腊。李自成余部在湖南抗清失败后,先后转移到川、鄂地区,即夔州府(今四川奉节)以东地区,由农民领袖刘体纯、李来亨等与明将王光兴等联合抗清,称为夔东十三家军。康熙元年,清兵大举进攻十三家军。康熙三年(1664年),十三家军抗清失败。至此,明末农民战争结束。郑成功抗清及收复台湾 郑成功,福建泉州南安人,父芝龙,母日本女翁氏,出生于日本,七岁返国读书,十五岁为南安县学生员。原名森,字大木,唐王甚器重,赐国姓(朱姓),改名成功,自是人称“国姓爷”。郑成功不肯随父降清,在郑芝龙降清北去后,他入海抗清,以金门、厦门为海上抗清基地。郑成功善于治军,精练士卒,军纪严明,势力日益强大。经常派军出没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一带,攻城略地,屡败清军。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是顺治十六年(1659年)夏秋的北伐。当时,郑成功率大兵十七万,分为八十三营,扬帆北上,直抵南京城下,收复南京附近及安徽部分地区。但郑成功犯了胜利轻敌的错误,对南京围而不攻,以待其降,并开宴纵酒,放松警惕,致遭清之骑兵突袭,郑军大乱而退,伤亡惨重,退回厦门。郑成功为谋取抗清复明的根据地,决计进兵台湾。顺治十八年(1661年)三月二十三日,郑成功率军二万五千人,由金门科罗湾出发,二十四日抵达澎湖。在澎湖阻风乏粮数日,又冒风雨开船行进。四月一日,大队船只齐进台湾鹿耳门,顺利登岸扎营。郑军迅即攻克赤嵌城(今台南),荷兰侵略者退守台湾城(今安平)。四月二十六日,郑成功致书荷兰总督揆一招降;“台湾者,中国之土地也,久为贵国所踞,今余既来索,则地当归我,珍瑶不急之物,悉听而归。”①揆一不降,郑军急攻不下,乃筑长围以困之。郑军又在海上屡败荷兰由巴达维亚派来的援军。又得知台湾城内无井,欲塞城外水源。揆一穷蹙无计,于十二月三日出降。从此郑成功驱逐了荷兰殖民者,为祖国收复了台湾,在台湾督兵大兴屯田,招集福建、广东人民前来开荒,设官府,兴学校,进一步开发了台湾,康熙元年(1662年)五月,郑成功病死于台湾,年三十九岁。 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 1.平定三藩 三藩割据 清初,利用明朝降将以镇守南方:平西王吴三桂驻云南,平南王尚可喜驻广东,靖南王耿精忠驻福建,称为三藩。三藩之中,吴三桂的势力最大,兵力不下十余万。因此,清廷对他颇存顾忌,一切不敢过问,假以专制云、贵二省的大权。当时清廷所给云、贵二省督抚的敕书,都要写入“听王节制”四字。吴三桂可以随意题补官吏,号曰“西选”。凡朝廷所选文武官至云南,吴三桂即派人加以收买,以为己用。吴三桂在经济上也有很大的势力。他占据明代世镇云南的沐氏庄田七百顷作为藩庄①,又和西藏的达赖喇嘛在北胜州互市,以茶换取蒙古的马匹。又派许多人出外做生意,贩运辽东人参及四川的黄连、附子,以牟取利润。又大量地贷钱给商人,谓之藩本。还强征关市之税,开矿鼓铸。吴三桂欲效明代沐氏故事,世守云南,所以从各方面培植自己的势力。其他尚、耿二藩也和吴三桂一样,兵员众多,经商括财,强征市税,遍置私人,坐地称霸。三藩各据一方,形成独立王国,严重威胁着清的统治。三藩的存在,每年要消耗官府兵饷二千余万两,在经济上也成为清廷沉重的负担。因此,清廷考虑撤藩。康熙十二年(1673年)春,尚可喜请归老辽东,而欲使其子尚之信继续留镇广东。康熙帝抓住这个机会。即命其父子率属下兵丁家小同撤。吴三桂、耿精忠闻之,也奏请撤藩,目的在于试探朝廷的态度。当时朝中大臣畏惧吴三桂的武力,多数人不敢主张应允。而康熙帝则毅然作出决定,吴、耿二藩也一齐撤掉。三藩叛乱 撤藩之令既下,吴三桂首先于这年十一月杀云南巡抚朱国治而反,自称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蓄发,易衣冠,发布檄文,倡言“兴明讨虏”。吴三桂军由云、贵直入湖南,长驱至岳州,占领湖南全省。吴军又分军入四川,四川的提督、巡抚、总兵先后投降。至此,云南、贵州、湖南、四川四省尽入吴三桂之手。响应吴三桂叛乱的还有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和广东的平南王尚之信。此三王之叛乱,史称“三藩之乱”。此外,广西、陕西、湖北、河南等省的军政官长也相继响应叛乱。这样,中国的西南全部和东南沿海地区及中原、西北的大部分地区也都混乱起来。康熙帝平三藩 以吴三桂为首的反叛势力是虚弱的,内部勾心斗角,矛盾重重。而且吴三桂一开始即在战略上犯了保守主义错误,本来他以锐不可挡之势占领湖南全省,但却立即收住了攻势,沿江布置防御工事,与官军对峙。另遣兵一由长沙犯江西,企图与耿精忠合,一由四川犯陕西,企图与陕西提督王辅臣合。 这样一种打法,就给予康熙帝以调兵遣将、从容布置的机会。康熙帝在应付这一事变中表现出他的雄才大略。他看出主要的叛变者是吴三桂,所以其对策是坚决打击吴三桂,决不给予妥协讲和的机会;而对其他的叛变者则大开招抚之门,只要肯降,不咎既往,以此来分化敌人,削弱吴三桂的羽翼,从而孤立吴三桂。在这个方针之下,康熙帝把湖南作为军事进攻的重点,命勒尔锦等统领大军至荆州、武昌,正面抵住吴三桂,并进击湖南,又命岳乐由江西赴长沙,以夹攻湖南。此外,康熙帝又放手利用汉将汉兵作战。康熙十五年(1676年),陕西的王辅臣和福建的耿精忠先后投降朝廷。次年,广东的尚之信也投降。吴三桂局促于湖南一隅之地,外援日削,而清军已由江西进围长沙,其失败之势已成。康熙十七年(1678年),吴三桂已起兵六年,年六十七岁,为排除胸中苦闷,于这年三月在衡州称帝,国号周,大封诸将。未几即忧愤成疾,于八月病死。吴三桂一死,其势即土崩瓦解。官军攻下岳州,占领四川,进攻云贵。康熙二十年(1681年)冬,官军进入云南省城,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历时八年,波及十数省的三藩之乱,终于被平定了。 2.统一台湾 郑成功死后,其子孙继续占据台湾,以恢复明朝为旗帜,其实恢复明朝在大陆的统治已不可能,只是在这个名义之下走向了封建割据的道路,日益变成全国统一的障碍。康熙二十年(1681年),三藩之乱平定,解决台湾问题的时机成熟了。这年郑成功之子郑经死,诸子争位,长子郑克■被杀,幼子郑克塽立。郑克塽时年十二岁,大权操于冯锡范与刘国轩之手。康熙帝即用施琅为水师提督,进兵台湾。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闰六月,施琅统战船三百,水师二万,攻打澎湖。一战而克,大获全胜。郑军二万士卒,二百只战舰全部被击溃,守将刘国轩遁归台湾。郑克塽等见大势已去,即向施琅投降。康熙帝在台湾设一府三县——台湾府和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隶于福建省。并在台湾设总兵一员,驻兵八千,在澎湖设副将一员,驻兵二千。康熙帝收复台湾,完成台湾和大陆之间的政治统一,大大促进了以后台湾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发展。从此台湾成为我国东南海上的重镇,有利于加强和巩固我国东南沿海的国防,有利于抵御西方殖民势力的入侵。康熙帝统一台湾,其意义极为重大。 3.平定准噶尔部首领叛乱 准噶尔部首领叛乱,始于康熙年间,继续于雍正年间,终结于乾隆年间,历时达七十余年之久。清廷平定准噶尔叛乱,关系到国家对新疆、青海、西藏、蒙古的统一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蒙古三部 明末清初之际,我国蒙古族分为漠南蒙古(内蒙古)、漠北喀尔喀蒙古(外蒙古,明时称作鞑靼)和漠西厄鲁特蒙古(明时称作瓦剌)三大部。漠南蒙古分为二十五部,早在皇太极时就已归附清朝,清廷封其封建领主以亲王、郡王等爵,并与之世代通婚。喀尔喀蒙古分为四部,即扎萨克图汗部、三音诺颜部、士谢图汗部、车臣汗部,在皇太极时,各部已向清廷进贡,还各遣子弟入朝。厄鲁特蒙古分为四部,即准噶尔部、和硕特部、杜尔伯特部、土尔扈特部。四部各有其牧地,准噶尔部游牧于伊犁,和硕特部游牧于乌鲁木齐,杜尔伯特部游牧于额尔齐斯河,土尔扈特部游牧于雅尔(即塔尔巴哈台)。明末,和硕特部又迁徙游牧于青海。土尔扈特部也因受到准噶尔部压迫,弃雅尔牧地,全族西走,进入已为俄罗斯占据的旧日牧地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游牧。在土尔扈特部迁走以后,本属于杜尔伯特部的辉特部则进入雅尔地方,又自成为一部,所以厄鲁特仍为四部。在厄鲁特四部中,以准噶尔部最为强大。平噶尔丹叛乱,统一外蒙古 康熙初年,噶尔丹做了准噶尔汗。他野心勃勃,首先把厄鲁特各部并入在他的统治之下,又征服南疆的回部(今维吾尔族),成为控制今新疆、青海的巨大割据势力。他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向东推进,打败喀尔喀蒙古,迫使喀尔喀数十万众南徙。噶尔丹成为对清朝北部疆域的重大祸患。康熙帝一面把喀尔喀部众安置在内蒙古北部放牧,一面命噶尔丹退兵,要他归还属于喀尔喀部的牧地。但噶尔丹在俄罗斯贵族的支持下,不但不听康熙帝之命,相反地却继续东进,侵入内蒙古。在此情况下,康熙帝决定讨伐噶尔丹。康熙帝对噶尔丹三次亲征。第一次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军分左右两翼出击。右翼军在内蒙古乌珠穆沁地方和噶尔丹接触,作战失利,噶尔丹乘胜急进,深入乌兰布通(今赤峰市境),距北京仅七百里,京师震动。左翼军则以优势火器击破噶尔丹用万驼围成的“驼城”,噶尔丹军遂大败。第二次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军于昭莫多(今乌兰巴托东南)地方大败噶尔丹,噶尔丹仅以数十骑逃走。第三次在康熙三十六年,康熙帝亲往宁夏对噶尔丹实行包围,噶尔丹穷蹙无计,饮药而死。战争结束后,康熙帝使喀尔喀诸部仍回原牧地,并把喀尔喀各部一律改编为旗,共分为五十五旗,旗设扎萨克(旗长),由蒙古封建领主担任。雍正年间,喀尔喀又分为七十四旗,到乾隆年间,因人口繁殖,更增为八十四旗。从康熙朝开始,喀尔喀蒙古正式归附清廷,外蒙古地区完全处于清廷的管理之下。至雍正、乾隆两朝,清廷又先后在乌里雅苏台(今蒙古国扎布哈朗特)及科布多(今吉尔格朗图)筑城,设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设参赞大臣驻科布多,以掌管喀尔喀蒙古的军政大权,从此遂为定制。平策妄阿拉布坦叛乱,加强对西藏的管理 噶尔丹死后,其侄策妄阿拉布坦为准噶尔汗,继续向外扩张,在康熙五十五、六年间(1716—1717年),发兵攻入西藏。康熙帝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派兵入藏,击败了准噶尔的军队,并使亲清的康济鼐管理前藏,颇罗鼐管理后藏,并以蒙古兵二千人留守西藏。雍正、乾隆时,又在西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西藏的统治。 统一新疆 新疆北部属于蒙古准噶尔部,虽一再为清朝所败,但仍未归服。南部为回部(维吾尔族),长期受准噶尔的控制。乾隆时,准噶尔部不断发生内争,贵族达瓦齐乘机以武力夺得汗位。乾隆二十年(1755年)春,清朝政府出兵平乱,兵抵伊犁,达瓦齐逃至南疆,为维吾尔族人所擒,送给清军。策妄阿拉布坦的外孙阿睦尔撒纳又起兵反清,不久兵败,逃入俄罗斯。此事件后,清廷即在伊犁设将军,总管本地区的行政、军事。又在乌鲁木齐设都统,在巴里坤各设领队大臣,都领兵屯驻。蒙古族仍分旗编制,各旗设扎萨克,由蒙古人充当,管理本旗事务。天山南路的回部,于乾隆二十二年也发生了以大小和卓木为首的叛乱①,人数众多。次年,清廷出兵喀什噶尔和叶尔羌,大小和卓木向西逃窜,逾葱岭,入拔达克山(在今阿富汗东北),为当地人所杀,回部之乱平定。清朝在喀什噶尔设参赞大臣,归伊犁将军节制。参赞大臣之下,依回部旧制,于各城设立伯克,由维吾尔人担任,管理本城事务。土尔扈特归国 土尔扈特原为厄鲁特蒙古四部之一,其牧地在新疆雅尔(今新疆塔城西北至哈萨克斯坦塔尔巴哈台山以南)一带。明末,土尔扈特部因受准噶尔部压迫,西迁旧牧区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驻牧。但俄罗斯政府对他们欺压剥削严重,风俗又不同,始终怀念祖国。清初,土尔扈特不断遣使入贡。后来贡道被准噶尔阻绝,土尔扈特便假道俄罗斯,与清朝相通。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土尔扈特阿玉奇汗遣使假道俄罗斯入贡。康熙帝嘉其诚心,当年即遣图理琛等人出使土尔扈特。图理琛等到达阿玉奇汗驻地,宣传朝廷慰问之意。阿玉奇汗大喜,留住使臣十数日,深切表达了故国之思。图理琛等此行,加深了祖国与土尔扈特的感情。 土尔扈特受俄罗斯的压迫太甚,俄罗斯屡向土尔扈特征兵,用来与邻国作战,土尔扈特部众死者很多。后来俄罗斯对土耳其发动战争,又征兵于土尔扈特,土尔扈特部众人人忧惧。因此,渥巴锡汗(阿玉奇汗之孙)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十月率众回国,沿途遭到俄罗斯追兵袭击,又遭到哈萨克等邀击,历经千辛万苦,死伤极多。至次年六月,才到达伊犁。是年九月,乾隆帝便在热河避暑山庄接见乌巴锡等人,一一给予封爵。土尔扈特分为新旧两部,旧土尔扈特由乌巴锡率领,在伊犁以东地区游牧,归伊将军管辖;新土尔扈特由舍稜率领在阿尔泰山布尔干河游牧,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 4.平罗卜藏丹津叛乱,安定青海 雍正元年(1723年),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支持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反叛清朝。罗卜藏丹津纠集二十余万人,进攻西宁。雍正帝命年羹尧为大将军、岳钟琪为奋威将军,统兵进讨。雍正二年(1724年)二月,岳钟琪发动奇袭,罗卜藏丹津军大败,罗卜藏丹津逃到准噶尔部,清朝加强了对青海的统治。 5.改土归流 西南土司制度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分布在今云南、贵州、四川、湖南、广东、广西一带,其居住地区与汉族地区犬牙相错。这些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支是苗族,其他还有瑶族、僮族、彝族、傣族、黎族等。清初对苗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统治是沿袭元、明的土司制度,即以少数民族的首领担任当地的土官,文职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武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这种土司制度的最大弊病在于世袭,得以世代统治其土地和人民,名义上虽是朝廷的命官,实际是独立王国,对当地居民的压迫、剥削极其残酷,真是无法无天;又极容易与朝廷对抗。所以自明朝以来,为了加强中央的权力,消弭土司之患,即开始改土归流,就是废除世袭的土官,改设可以随时任免的流官。清朝也不断实行改土归流政策,但集中地、较大规模地改土归流,是在雍正一朝。鄂尔泰改土归流 雍正四年(1726年),鄂尔泰任云南巡抚兼云贵总督,奏请改土归流。雍正帝同意他的意见,把四川的东川、乌蒙、镇雄三土府改隶云南,命他总督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负责规划其事。从雍正四年至九年,改土归流在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次第推行,许多土司被撤消,清廷在原土司地区设立府、厅、州、县,实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制度,如清丈土地,编制户口,纳粮当差等。大大加强了西南地区与内地的联系,有利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及巩固西南边防。改土归流是进步性的措施。不过这次改土归流以后,土司之未改流者仍然很多,主要分布于云南、贵州、四川、广西等省的边远地区,也有一些散布于甘肃、青海、西藏地方,直至民国时期。 三、奠定疆域 1.反对沙俄侵略 沙俄侵入黑龙江流域 十六世纪八十年代之初,俄罗斯帝国的势力开始越过乌拉尔山,积极向东方扩张。至十七世纪四十年代末,西起乌拉尔山东至太平洋沿岸的辽阔的西伯利亚地区即基本被吞并。此后,屡次派遣武装匪徒闯入黑龙江流域烧杀劫掠,并先后占据尼布楚和雅克萨地方,在此筑城据守。这时正值清朝顺治年间,清廷忙于国内战争,无暇北顾,遂使俄罗斯的侵略势力得以肆虐。雅克萨之战与《尼布楚条约》 在平定三藩之乱后,康熙帝即着手部署,准备驱逐俄罗斯侵略势力。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彭春、林兴珠等率兵三千五百出征,水陆并进,大败俄罗斯军,毁雅克萨城而还。但俄罗斯军在清军撤退后,又返回雅克萨筑城固守。康熙二十五年,萨布素等率军二千余人再次进攻雅克萨,俄罗斯兵八百余人死守不去,双方相持三月之久。然俄罗斯损兵折将甚惨,守城头目死于炮火,兵卒伤亡最后只剩下几十人,雅克萨城旦夕可下。但就在这时,双方和议开始,康熙帝宣布撤围休战。俄罗斯派遣戈洛文,清廷派遣索额图、佟国纲等,于康熙二十八年会于尼布楚(今俄国涅尔琴斯克),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条约用满、蒙、汉、俄、拉丁五种文字写成,其中最重要的是拉丁文本,因为双方署名盖章都在这一文本上。条约规定:两国以格尔必齐河、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为分界线,外兴安岭以北属俄罗斯,以南属中国,额尔古纳河以北属俄罗斯,以南属中国。至于外兴安岭与流入鄂霍次克海的乌第河之间的地方暂行存放,留待以后定议。又规定毁雅克萨城,迁俄人出境,此后两国商旅凡持有文票(护照)者,听其往来贸易不禁。这是中俄签订的第一个边界条约,这是一个平等的条约,它规定了中俄东段边界,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领土,黑龙江和乌苏里江都是中国的内河。不过在这个条约中,贝加尔湖以东的中国领土割让给了俄国,这是清廷在边界谈判中的失策。《布连斯奇条约》与《恰克图条约》 沙俄在与侵略我黑龙江流域的同时,又把侵略魔掌伸进我国北部的喀尔喀蒙古地区,积极支持准噶尔部叛乱首领噶尔丹攻击喀尔喀,迫使喀尔喀举族南迁,遂趁机向南扩展势力,占据喀尔喀大片土地,并且阴谋全部吞并喀尔喀。康熙帝平定噶尔丹叛乱之后,喀尔喀蒙古重返家园,沙俄依然侵扰蚕食喀尔喀不止,致使中俄中段边界的形势日趋紧张。尼布楚条约签署后,清政府曾一再要求划定中段边界,但沙俄政府置之不理。直到雍正三年(1725年),彼得一世死,其妻叶卡特林娜一世才派遣萨瓦·务拉的思拉维赤为特命全权大使,到北京谈判贸易和边界问题,使团共有一百二十人,由一千五百人的庞大卫队护送。次年,萨瓦到达北京,与清政府代表吏部尚书察毕纳、理藩院尚书特古忒、兵部侍郎图理琛会谈了数十次,历时达半年之久。北京谈判只是达成初步协议,商定了边界和贸易问题的一些原则。此后双方移到色楞格河支流的布尔河畔举行边界谈判。萨瓦在谈判中调遣军队,公然以战争相威胁。清方代表隆科多不肯示弱,与之力争。雍正帝为免谈判破裂,错误地将隆科多撤回,改由策凌充首席代表。策凌态度比较软弱,终于接受俄方的划界方案。雍正五年(1727年),双方签订《布连斯奇条约》,规定了中俄中段边界:以恰克图为起点,由此向东至额尔古纳河,向西至沙毕纳伊岭(即沙宾达巴哈),以北属俄罗斯,以南属中国。布连斯奇条约签订后,双方又于雍正六年(1728年),在恰克图签订了《恰克图条约》,这是谈判的一个总结果。条约共十一条,主要有这样一些内容:在边界方面,再次肯定《布连斯奇条约》中关于中段边界的划分,并且重申《尼布楚条约》中关于乌第河地区作为待议区的规定。在贸易方面,规定俄国商人每隔三年来北京一次,每次不得超过二百人,一切货物均免税。此外,还可在恰克图、尼布楚边界贸易,也不征税。在宗教方面,允许俄国可以增派东正教士来北京,并可派遣留学生来北京学习满、汉文。《布连斯奇条约》和《恰克图条约》使俄国占到很大便宜,确认了俄国在此以前所侵占的我国北部蒙古地区的大片领土,把贝加尔湖一带和唐努乌梁海以北的叶尼塞河上游地区都划入了俄国的版图。此外,又使俄国取得了在北京贸易和传教的巨大权利。不过这两项条约的签订,总算是确定了中俄中段边界。此后这段边界未有重大变动,目前大部分已成为蒙俄边界。 2.制止廓尔喀侵扰 乾隆时,廓尔喀(今尼泊尔),受英国殖民者的唆使,又与西藏大农奴主沙玛尔巴相勾结,积极图谋西藏。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廓尔喀以同西藏地方的商务争执为词,发兵侵入西藏,攻占聂拉木、宗噶、济咙等地。乾隆帝命御前侍卫巴忠等统兵入藏。但巴忠等入藏后按兵不动,遣人与廓尔喀议和,私许元宝一千个作为赎金,令其退回所占地方;并以廓尔喀投降奏闻。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廓尔喀又大举进犯,深入日喀则,大掠扎什伦布寺,盘踞聂拉木、济咙等地不去。乾隆五十七年,清兵由青海入藏,击败廓尔喀军,尽复失地。廓尔喀遣使乞和,并献出所掠扎什伦布财物。此后,清廷提高驻藏大臣的职权,整顿西藏的防务,改革西藏的赋役制度及宗教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西藏的管理。 3.清朝的疆域 清朝在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经过同外部侵略势力及内部分裂割据势力的一系列重大斗争,建立起一个空前统一和巩固的国家。乾隆时期,清朝的疆域已经最后形成,计有内地十八行省,东北的盛京、吉林、黑龙江,以及内蒙古、外蒙古、唐努乌梁海(在萨彦岭和唐努山之间)、青海蒙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幅员辽阔,西到巴尔喀什湖和葱岭,北到唐努乌梁海,东北到外兴安岭、库页岛和鄂霍次克海,东到海及台湾诸岛屿,南到南沙群岛,这就基本上奠定了今天中国疆域的规模。康熙、雍正、乾隆帝在加强和巩固国家统一事业上,是有重大贡献的。 四、政治、军事制度 1.中央制度 内阁 清朝沿袭明制,仍以内阁作为政府的中枢机构,以内阁大学士作为宰辅,但实际上内阁的实权远不及明朝。内阁系由皇太极时的文馆及内三院演变而来。天聪三年(1620年),皇太极设立文馆,后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入关以后,清廷仿照明制,改内三院为内阁。后经几次反复,到乾隆年间,内阁的体制才稳定并得到发展。内阁的主要官员定为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正一品①;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均为从一品②;学士满六人,汉四人,均为从二品。内阁大学士自定为正一品后,遂成为有清一代最高的官员,犹如历代的宰相,地位极为尊崇。清代也承袭明代的票拟制度,内阁的职务主要即在于票拟,这是内阁权力的集中表现。清初官员奏事,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题本用印,奏本不用印。乾隆前期以后,废止奏本,一概用题本。所谓票拟,就是内阁有权代替皇帝预先阅看官员的题本奏本,并且提出处理意见,写在一张小纸票上,然后呈送皇帝裁定。这种内阁预先用小纸票标写批答之辞,便叫作票拟,也叫作票签。然而内阁的权力愈来愈低。清初,在内阁之外,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皆由满族大臣组成,凡军国机要重务都不经过内阁票拟,而径由议政王大臣会议策划方案,最后由皇帝裁决。康熙时又有南书房③,翰林文学之士,入内当值。凡一切特颁诏旨,皆由南书房翰林撰拟,内阁之权更分。到雍正年间,清廷又普遍推行奏折制度,凡属密办之事,皆令官员使用奏折直达皇帝,由皇帝亲自批答,发还奏人付诸执行。由此许多题本变成例行公事,已无机要可言,内阁之权力遂大为削弱。特别是雍正时设立军机处以后,一切军国大政皆由军机处办理,而内阁不过徒拥虚名而已,只能办一些寻常事务,内阁大学士如果不能进入军机处,则一切要政皆不得预闻。军机处 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军机处成立于雍正七年(1729年),初名“军机房”,不久改称“办理军机处”,乾隆以后多省去“办理”二字,简称“军机处”。军机处的职官有军机大臣,俗称“大军机”,有军机章京,俗称“小军机”。军机大臣由皇帝从满、汉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官员内特简,有些也由军机章京升任。军机大臣之任命,其名目为“军机处行走”,或“军机大臣上行走”。所谓“行走”者,即入值办事之意。军机大臣没有定额,军机处初设时为三人,以后增加到四、五人至八、九人,最多至十一人。军机章京初无定额,至嘉庆初年,始定为满、汉章京各十六人,共三十二人,满、汉章京又各分两班值班,每班八人。军机章京之任命,或称为“军机司员上行走”,或称为“军机章京上行走”。军机处成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废止了,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一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真正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皇帝行动所到的地方,军机大臣也无不随从在侧。但军机处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不像正式国家机关的样子。军机处办公的地方不称衙署,仅称“值房”。军机大臣的值房称为“军机堂”,初仅板屋数间,后来才改建瓦屋。军机章京的值房,最初仅有屋一间半,后来才为五间。军机处也无专官,军机大臣、军机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职,皇帝可以随时令其离开军机处,回本衙门。军机大臣既无品级,也无俸给。军机大臣之任命,并无制度上的规定可供遵循,完全出于皇帝的自由意志。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切都由皇帝临时交办,所以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而已。“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画于其间”①,这些都说明军机处是皇帝的御用工具。六部与三法司 中央机构又有各部院衙门,分掌各方面事务。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吏部主管全国文职官员的任免及考核,户部主管全国土地、户口、田赋、关税等事,礼部主管国家典礼及学校、科举等事,兵部主管全国军事及武职官员的考核任免,刑部主管全国刑罚的政令,工部主管各种工程事务。又有都察院,作为监察机关。有大理寺,作为审理刑狱的机关。清朝和明朝一样,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称为“三法司”。凡重大案件(斩绞案件),皆经三法司会勘,先由刑部审明,再由都察院参核,再由大理寺平允,然后奏请皇帝裁决。理藩院 理藩院是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机关,其体制同于六部,地位列于工部之后。职官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额外侍郎一人,其下又有属官若干人。主要官员由满洲,蒙古人担任。属官亦有少数汉军旗人担任。理藩院的职务是掌管内外蒙古及青海、新疆、西藏等地区的蒙、维、藏族事务,诸如政令、爵禄、朝会、刑罚等等。此外,理藩院也掌管一部分外交事务。凡与俄罗斯交涉事宜,皆归理藩院办理。内务府 内务府是掌管皇帝家务的机关,其全称为“总管内务府衙门”,最高官员为“总管内务府大臣”,由满洲贵族王公大臣担任。内务府的职权很广,凡宫廷的典礼、祭祀、库藏、财用、服御、赏赐、建造、供应、刑律等事,皆统于总管大臣。内务府的设立,是清代首创,是对历代皇帝家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在中国历史上,皇帝家务都照例由宦官掌管,因之宦官往往得到皇帝的亲幸重用,从而得以执掌大权,干预政事,出现宦官专权之祸。清代设立内务府,以大臣统领,革除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尽收宦官之权归入内务府,从此宦官在宫内不过从事洒扫之役。这就排除了宦官对皇权的干扰,根绝了宦官专权之祸。在清代,虽也有个别宦官受到宠幸,但从未在政治上酿成大祸。 2.内地制度 在地方机构方面,分省、道、府、县四级。另外又有厅、州,或直属布政使司管辖,其地位如府;或属府管辖,其地位如县。行省制 行省之名始于元代,明代改行省为布政司,清代又恢复行省之名。清前期共设置内地十八省,即直隶、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陕西、甘肃、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清朝末年,台湾、新疆也改为行省,又将东北改为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合旧日十八省,共有二十三行省。省的最高官员为总督和巡抚,这是因袭与发展明制而来。清初总督、巡抚之设变动无常,到乾隆时才固定下来,大致两省或三省设一总督,每省设一巡抚,其无巡抚省分,例由总督兼理。总督为正二品,综治军民,统辖文武,考覈官吏,修饬封疆。巡抚职务大致与总督同,惟权力略小,为从二品。乾隆时全国共设有八个总督,即直隶总督,管辖今河北省及内蒙古一部分地区,驻保定;两江总督,管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驻江宁(今南京);闽浙总督,管辖福建、浙江二省,驻福州;两湖总督,管辖湖南、湖北二省,驻武昌;陕甘总督,管辖陕西、甘肃二省,驻兰州;四川总督,驻重庆,又驻成都;两广总督,管辖广东、广西二省及南海诸岛,驻广州,云贵总督,管辖云南、贵州二省,驻贵阳,又驻云南。八总督中,直隶、四川总督各兼其省之巡抚事,陕甘总督亦兼甘肃巡抚。以后到光绪末年,又增设东三省总督,合为九督。至于巡抚之设置,乾隆时期,除直隶、四川、甘肃三省外,他省皆置巡抚一人,因成定制。至光绪时期,诸新建省分,亦皆设置巡抚,后罢奉天巡抚,以东三省总督兼理。督抚以下,各省均设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设布政使、按察使各一人。布政使又称“藩司”,也称“方伯”,为从二品官,品级与巡抚同,主管一省的民政、财政。按察使又称“臬司”(司法之意),为正三品官,地位略逊于布政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刑狱、纠察,并兼管驿传事务。①道 省下有道,道设道员。道有“守道”与“巡道”之分,大致由布政使的辅佐官参政、参议驻守在一定地方,叫作“守道”,由按察使的辅佐官副使、佥事分巡某一带地方,叫作“巡道”。守、巡道员本来和明代一样,是一种临时性的差使,本身没有品级,完全看他所带的是什么衔,如带参政衔是从三品,带参议衔是从四品;带副使衔是正四品,带佥事衔是正五品。乾隆十八年(1753年),取消参政、参议、副使、佥事诸衔,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于是道员就不是差使而是实官了。守道与巡道的分工,大致是守道管钱谷,巡道管刑名。此外,还有一些专职道,是主管一省某一方面事务的,如粮储道、盐法道、兵备道、河工道等。道员或统辖全省地方,或分辖三、四府州地方,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守、巡各道,即是所谓司、道。司、道都是监督府、县的,所以通称“监司”。司、道虽不及督抚地位之高,但都可以直接向皇帝奏事,都自有办事衙门,所以也是很重要的地方长官。府、县 道下为府,府设知府一人,初为正四品,后改为从四品,惟顺天府尹、奉天府尹为正三品。全国共有二百一十五府。府下为县,县设知县一人,称为“亲民之官”,官阶正七品。全国共有一千三百五十八县。 3.边疆制度 清朝前期,在边疆地区也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统治制度。由于这些边疆地区都是边远和民族地区,其情况比较复杂,因之所建制度多照顾到当地的情况或需要,与内地制度有所不同。东北地区 在东北地区,盛京(今沈阳)为陪都重地,设立户、礼、兵、刑、工五部,各置侍郎一人为长官,分掌盛京财赋、祭祀、军事、刑狱、工程事务。又设奉天府,置府尹一人,掌盛京地方之事。又设盛京将军一人,掌军政,驻盛京,并设盛京副都统三人为辅,分驻盛京、锦州、熊岳城(在今辽宁盖县西南)。又吉林、黑龙江地方,皆设将军以掌军政,而以副都统为辅。吉林将军一人,驻吉林城(今吉林市)。吉林副都统五人,分驻吉林城、宁古塔城(今黑龙江宁安县)、伯都讷城(今吉林扶余县)、三姓城(今黑龙江依兰县)、阿勒楚喀城(今黑龙江阿城县)。黑龙江将军一人,驻齐齐哈尔城(今齐齐哈尔市)。黑龙江副都统三人,分驻齐齐哈尔城、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爱辉县)。内外蒙古 在内外蒙古地区,均实行札萨克制,即盟旗制度。蒙古各部划分为旗,旗是基本行政单位,合若干旗为一盟。旗有札萨克(即旗长),盟有盟长。札萨克为世袭之职,盟长则由中央任命。此外,中央又派大员驻在各要地,以加强控制。在内蒙古地区,设察哈尔都统,驻张家口;设热河都统,驻承德(今河北承德市),设绥远城将军,驻绥远城(在今呼和浩特市),设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副都统,由绥远城将军统辖。在外蒙古地区,设定边左副将军,驻乌里雅苏台城(今蒙古国扎布哈朗特),下有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设科布多参赞大臣,驻科布多城(今蒙古国吉尔格朗图),由定边左副将军节制;设库伦办事大臣,驻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 青海 在青海地区,设办事大臣一人,驻甘肃西宁府(今青海西宁市),专掌青海之军政。蒙古诸部族共分为二十九旗,亦各设札萨克治理一旗之事,惟不设盟长,盟会则由西宁办事大臣主持。新疆 在新疆地区,乾隆时征服准噶尔及回部后,为加强对新疆地区的统治,设伊犁将军,驻惠远城(今霍城东南),又设参赞大臣为辅①,总理天山南北路之军事、政治、边防诸务。 在天山北路地区,于伊犁将军下设领队大臣数人,分驻惠远城及惠宁城。②在乌鲁木齐设都统及副都统,掌乌鲁木齐之军政,并在吐鲁番、巴里坤等地各设领队大臣,听乌鲁木齐都统节制。在哈密设办事大臣,掌哈密之各项事务。在塔尔巴哈台(今塔城)设参赞大臣,掌塔尔巴哈台之军政。蒙古族仍按旗编制,设札萨克,由蒙古贵族充任,制度与内外蒙古相同。在天山南路地区,也就是在回部(维吾尔族)地区,于喀什噶③尔(今喀什市)设参赞大臣,节制天山南路各城。在喀什噶尔、叶尔羌、和阗、阿克苏、乌什、库车、喀喇沙尔设办事大臣,在英吉沙尔(今英吉沙县)等地设领队大臣,均归喀什噶尔参赞大臣节制,而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又归伊犁将军节制。维吾尔族仍设各级伯克,由维吾尔贵族充任,以管理各城事务。但废除原有的伯克世袭制,伯克可随时升调,其制与内地的官制基本相同。西藏 雍正五年(1727年),清廷在拉萨设西藏办事大臣(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简称驻藏大臣),驻拉萨,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管理。乾隆年间,清廷又提高了驻藏大臣的职权,明确规定驻藏大臣和达赖、班禅的地位平等。西藏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长官及各大寺庙的管事喇嘛,都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简选。西藏的对外联系,均由驻藏大臣全权办理。西藏的僧俗人员出境,须由驻藏大臣给予照票,限以往返日期。外国人到西藏来礼佛通商,亦须由驻藏大臣批准。达赖、班禅的财政机构的一切收支,统归驻藏大臣稽查总核。达赖、班禅的继承人问题,也必须由驻藏大臣监临决定。乾隆帝特创金本巴瓶制度①,在大昭寺内设一金本巴瓶,凡遇达赖、班禅圆寂后,找出其呼毕勒罕(化身)若干名②,均由驻藏大臣将其姓名各写一签,贮于金本巴瓶内,然后驻藏大臣亲往监同抽签决定。总之,有关西藏的重要人事、行政、经费、军事及外交等,都由驻藏大臣裁定。 4.兵 制 清朝的军队主要有八旗兵和绿营兵两种,这二者都有定额,大致八旗兵有二十余万,绿营兵有六十余万。八旗兵 八旗是清朝特有的制度,早在入关以前,已有满洲、蒙古、汉军各八旗,实际是二十四旗;但习惯上仍称之为八旗。八旗原来是兵民合一的组织,即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八旗成员既是兵,又是民,出则征战,入则务农。但是后来,特别是入关之后,八旗制度就发生了变化,由兵民合一走向了兵民分离,兵是兵,民是民,各有其职。按照制度,八旗子弟都有当兵的义务,凡男子十六岁以上就可以披甲当兵,但不是人人都入伍当兵,而是从各佐领挑选出一部分人来当兵③,另外立营训练,委派官员统领,这就是所谓八旗兵,完全是职业兵。其余留在佐领内的家属和闲散人丁,其任务是从事生产和准备挑补为兵,这就是民。清朝定都北京后,把八旗兵分成为京营和驻防两大部分,人数大约各占一半,即各有十余万人。京营保护皇帝和拱卫京师。保护皇帝的叫作郎卫,即侍卫和亲军。侍卫都是由上三旗子弟才武出众者组成,担任“随侍宿卫”,分为一等侍卫(正三品)、二等侍卫(正四品)、三等侍卫(正五品)、蓝翎侍卫(五、六品),共有五百余人。凡侍卫事务由领侍卫内大臣及御前大臣掌管,御前大臣权位尤重。亲军由满洲、蒙古八旗内挑选,共为一千七百余人,都由领侍卫内大臣统领。拱卫京师的叫作兵卫,计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军营、火器营、健锐营、虎枪营等,分别防守紫禁城、内外城及京郊地方。八旗兵在北京以外分驻各地,称为驻防,驻在全国各重镇要地,设有专官统辖。各驻防地的旗兵都是满洲、蒙古、汉军合以为营,组成佐领若干。驻防地设官,最重要的地方设将军,较次要之地设都统或副都统,再次要之地设城守尉或防守尉。绿营兵 绿营兵又称绿旗兵,采用绿色旗帜,是清兵入关后改编和新招的汉人部队。绿营兵配合八旗兵驻守北京和各省。在北京的称巡捕营,隶属于步军统领(或称九门提督,正二品)。在各省的,其最高组织为标,由总督统辖的称“督标”,由巡抚统辖的称“抚标”,由提督统辖的称“提标”,由总兵统辖的称“镇标”,由八旗驻防将军统辖的称“军标”,由河道总督统辖的称“河标”,由漕运总督统辖的称“漕标”。标下设协,由副将统领。协下设营,由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分别统领。营下设汛,由千总、把总、外委分别统领。实际各省绿营的独立组织就是提标、镇标,提督实为地方的最高武职官,为从一品。总兵的地位略低于提督,为正二品。总兵之下,则是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清朝把八旗兵和绿营兵交错分布在京师和各省重镇要地,在全国构成军事控制网,既便于防御和镇压人民的反抗,又便于八旗兵监督和控制绿营兵。 五、社会经济的发展 1.恢复、发展社会经济的措施 明末清初几十年的战乱,使社会经济受到极大破坏,人口流散、土地荒芜、城市萧条。康熙、雍正、乾隆三朝,颁行了一些有利于生产的措施,社会经济由恢复而发展起来。这些措施主要有如下几项:招民垦荒 清廷在顺治年间一再下令,允许各处流亡人民开垦“无主荒田”,所垦土地由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永准为业”。凡农民垦荒,一般可以免税三年,个别的还可以免税五年或六年。但是顺治年间战争正在进行,军费开支浩大,清廷一面宣布招民垦荒,一面又严令地方官吏迫逼赋税,以致三年或六年不起科(征税)的命令不易得到执行。所以农民以垦荒为畏途,裹足不前。康熙帝为了加速对荒田的开辟,从康熙十年(1671年)开始,即陆续放宽垦荒起科年限,将三年宽至四年,又宽至六年,再宽至十年。在平定三藩之后,免去了浩大的军费负担,康熙帝更进一步放松起科令,对于农民开垦成熟应该按限起科的田地,则常常“未令起科”,“不事加征”。这样,康熙年间的垦荒措施得到较好的推行,而且获得效果。到康熙末年,全国荒地基本上“开垦无遗”、“尽皆耕种”。更名地 康熙八年(1669年),清廷下令将明代藩王庄田免价给予原来佃户耕种,佃户“改为民户”,田地“永为世业”,号为“更名(明)地”。这种“更名地”散布在很多省份,数目约为十六万顷,对于鼓励农民从事生产及开荒是有积极作用的。治河 顺治、康熙以来,黄河屡次泛滥成灾,淮河、运河受其影响,也随之梗塞不通。康熙帝即用靳辅为河道总督负责治河,先后完成了许多重要工程,使河患大致平息,黄、淮各归故道,运河南北畅通,被淹没的农田也退水可耕。此外,康熙时还修治了永定河,消除了京东十余县的水患。蠲免钱粮 康熙帝在位期间,屡次下令蠲(juān捐)免钱粮,或一年蠲免数省钱粮,或一省连续蠲免数年钱粮,从康熙五十年(1711年)开始,更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蠲免钱粮一年,而分三年轮免一周。计康熙六十余年中,“前后蠲除之数,殆逾万万”。①以后雍正、乾隆年间,清廷继续大行蠲免钱粮。特别在乾隆年间,曾多次“普免天下钱粮”。这对于发展社会经济是有利的。地丁合一 地丁合一是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出现的改革,旨在改变丁税的征收方法。清初的赋役制度因袭明代的一条鞭法,地有地税银,丁有丁税银。丁税银有的按地征收,有的按丁征收,而以按丁征收为主。按丁征收的丁银在清初共有三百余万两,这个数字不很大,但按丁征收丁银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却很大。由于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进一步发展,贪富不均的情况也在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按丁征收丁税,就使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无力负担,因而普遍出现“或逃或欠”的情况。这不仅使封建国家征收丁税失去保证,又由于农民畏惧丁税的逼迫,或流亡迁徙,或隐匿户口,又造成人口不实的严重问题。因此,为了保证丁税征收,为了掌握人口实数,清廷不得不对按丁征收丁税的方法进行改革。改革的经过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清廷决定,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丁税额数作为定额,以后新增人丁,不收丁税。这就叫做“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样丁税额数便固定下来了;第二步是实行地丁合一。这种办法先在康熙末年开始行之于广东、四川等省,到雍正元年(1723年)以后,又相继在各省普遍推行起来。所谓地丁合一,就是摊丁入亩,即不再以人为对象征收丁税,而把固定下来的丁税摊到地亩上。具体办法是,把各省丁税原额分摊在各州县的土地上,地税一两分摊若干丁银。地银和丁银合一,叫做地丁银。实行地丁合一在表面看来虽仅仅是一种赋税征收方式的改变,但其进步意义和社会影响却是巨大的。因为自改革之后,原来独立的丁税已不存在,而是丁随地起,田多者,丁税也多;田少者,丁税也少;无田者,亦无丁税。这就消除了“富者田连阡陌,竟少丁差;贫民地无立锥,反多徭役”①的状况,贫民再也不必因担心丁税而杀生、逃匿。这对家庭人口增长、国家人口统计都有好处。我国自西汉至清初,每次人口统计,其最多时,数字总是在五、六千万之间,这显然是人口不实及人口增长缓慢的缘故。地丁合一之后,人口数字急剧增加,乾隆十四年(1749年)为一亿七千万,嘉庆十七年(1812年)为三亿六千万,道光二十年(1840年)为四亿一千万,这显然是人口统计比较正确及人口增长加快的结果。废除匠籍 明朝有许多官用工匠,被称为匠户,编入专门的匠籍,子孙世代为匠户,不得脱离匠籍改业。明中叶以后,匠户中的绝大部分即轮班工匠,被允许以银代役,由政府按匠籍向他们征收银两,称为“班匠银”,他们可以不必再轮班到京城服役。以银代役的办法自然使工匠的地位大有改善。然而匠籍没有废除,依然是束缚工匠的一条绳索。经过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冲击以后,清初匠籍已经混乱不堪,很难按照匠籍来征收班匠银了,因而,清廷于顺治二年(1645年),下令废除匠籍,免征班匠银。但此后不久,清廷又恢复征收班匠银,以致流弊丛生,如有的匠户子孙已经改业,仍要被迫征班匠银;有的匠户子孙已经逃亡或死绝,班匠银则要由民户代为赔纳。在这种情况下,康熙皇帝以来,即陆续将班匠银摊入田赋中征收,最后废除了匠籍制度。匠籍的废除,使工匠对封建政府的人身依附关系大为削弱,有利于民间手工业的发展。 2.社会经济的发展 农业 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大量荒地垦辟,耕地面积不断扩大。清初荒地极多,随处可见,而到康熙末年,则大部被开垦耕种。因而耕地面积由1645年的四百余万顷,增加到1724年的六百八十余万顷。二、水利的兴修。康熙时曾大举治理黄河,并兼治淮河、运河,又曾修治永定河。雍正时又修筑江苏、浙江的海塘,使沿海一带的农田免受海潮的破坏,也是一项大的工程。三、粮食亩产量的提高,如江苏、湖南、湖北、四川及东南沿海一带都是稻米高产区,一般亩产二、三石,多者可达五、六石甚至六、七石。这时高产作物如玉蜀黍(即玉米)、番薯(俗称地瓜)的推广,对于粮食增产有重大影响。玉蜀黍原产美洲,明中叶传入我国,渐次种植于南北许多地方,到清代,几乎遍种于全国各省。番薯也原产于美洲,明后期传入我国,先是种植于福建等沿海地区,后来推广到北方,清代普遍种植于全国各地。玉蜀黍的产量远比麦类为高,番薯更是每亩可产数千斤。四、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如棉花的种植已遍及全国,其中江苏、浙江、湖北、河南、河北、山东都是著名的产棉区,这些地方的棉花大量外销,甚至连植棉较晚的奉天地区(今辽宁),每年也有许多棉花输往关内。甘蔗的种植在广东、福建、台湾、浙江、江苏、江西、四川等地都很普遍,如广东一些地方种植甘蔗动辄千顷,其茂盛有如芦苇。台湾有蔗田万顷。明代传入我国的烟草,这时已推广到全国各地。植桑养蚕事业也很兴盛,如浙江、江苏、广东的一些地区,植桑养蚕已成为农民的重要生产事项。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反映,同时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 清代最重要的手工业仍是纺织、陶瓷、矿冶等业。纺织业中的丝织业,在清代有突出发展。苏州和杭州是明代的丝织业中心,这时依然保持其盛况。如苏州东城“比户习织,专其业者不啻万家”①。杭州东城也是“机杼之声,比户相闻”②。江宁(今南京)在明代没有什么丝织业的名望,但到了清代,丝织业大为发展,已超过苏、杭而成为最大的丝织业中心,这里缎的织造非常有名。缎的种类很多,织缎之机有百余种名目。乾隆、嘉庆年间,这里仅缎机就有三万多张,其他织机尚不在内。广州也是清代新兴起的丝绸产地,所产纱、绸、缎等都很名贵。特别是广纱的精美已胜过江宁、苏、杭,有“广纱甲于天下”之称③。棉织业也有发展。松江(包括上海)、苏州、无锡都是棉织业的中心地。松江出产的棉布不但数量多,而且质量好,畅销全国各地。清政府时常在这里采购棉布。如康熙时,一次就在上海县采购青蓝布三十万匹。苏州的城乡普遍生产棉布,“苏布名称四方”①,行销遍于天下。棉布的加工业,在苏州也很发达。如这里有许多专门经营棉布加工业务的字号出现,每一字号拥有工匠数十名,凡漂布、染布、看布、行布,各有专人作业。无锡号称“布码头”,许多富商巨贾在此开设花布行,大批收购棉布运往苏北等地发售,每岁交易不下数十百万。 制瓷业也有新的发展。江西景德镇仍是全国制瓷业的最大中心。镇的范围极大,除官窑外,有“民窑二、三百区,终岁烟火相望,工匠人夫不下数十余万。”②其繁荣情况超过了明代。这里民窑所产的瓷器供应全国各地,并且大量输出国外。除景德镇外,瓷器产地还有几十处,分布于十数省。清代的制瓷技术比明代更有进步,突出地表现在彩色瓷器的工艺水平大有提高。清代的青花、五彩、素三彩和粉彩、珐琅彩等都很有名,其中尤以粉彩和珐琅彩最称精美,驰名中外。矿冶业也有进一步发展,其中最突出的部门是云南的铜矿开采业和广东佛山镇的冶铁业。云南的铜矿开采,有官督商办的大厂,也有私营的小厂。大厂有矿工七、八万人,小厂也不下万人。全省铜矿开采量最多时,每年可以达到一千多万斤,主要作为北京及各省官府铸钱之用。佛山镇是铁器制造业的中心,有炒铁之炉数十,铸铁之炉百余,所铸造铁器多而且好。其中以铁锅最为有名,不仅行销国内各地,而且大量输出国外。此外,制糖、制盐、造纸、造船、印刷等业也都有所发展。商业 在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清代的商业也十分繁荣。农产品和手工业品越来越多地变为商品,商品的流通范围更加广泛。如粮食、棉花、棉布、蚕丝、绸缎、铁器、瓷器、食盐以及烟、茶、糖等都是重要商品,行销于全国各地。清代城市的发展又超过了明代。特别是东南一带,工商业城市普遍兴盛,著名的有江宁(今南京)、苏州、杭州、扬州、镇江、无锡等,这些城市都比明代更发展。如江宁城里几十条大街,几百条小巷,无不人烟稠密,作坊店铺到处都是,非常繁华。苏、杭二州的繁华,已有“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之谚语。镇江称为“银码头”,无锡称为“布码头”。沿海城市如广州、福州、厦门等都以对外贸易的关系,日益繁荣。北方大的城市,首先是都城北京,此外又有天津、济南、开封、太原等,也都比过去繁盛。甚至比较偏僻的宣化府(今河北宣化),也成为店铺林立、商贾争趋的繁华地方。至于各地方镇市的发展,在清代尤为突出。如广东佛山镇、湖北汉口镇、河南朱仙镇、江西景德镇,已经名闻天下,被称为“四大镇”,其中汉口镇又有“船码头”之称。此外,南北方农村的集市贸易也更加兴旺。由于商业的发达,清代出现了许多大商人。最大的商人是两淮盐商、山西票号商和广东行商等。两淮盐商是享有特权的商人。那时盐是清政府控制的商品,由特许的商人掌握出卖。两淮盐商取得两淮食盐的专卖权,可赚五、六倍的利润,因而其富以千万两(银)计。票号是经营汇兑、存款、放款的金融组织,最先由山西人开办,后来山西人开办的票号遍于各省,所以称作山西票号。山西大商人往往拥资数十万至数百万两(银),乃至数千万两。因而他们有力量开办票号,而开办票号后就愈加变成巨富。广东行(即“十三行”)商也是清政府特许的商人,取得对外贸易的专利权,其资本也多达数千万两(银)。 3.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 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商品经济的活跃,资本主义萌芽也在缓慢地增长起来。在清代,江南丝织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较明代有非常显著的发展。这时江宁(今南京)、苏州等地出现一些很富有的机户,经营着较大的手工业作坊和工场。如江宁机户在道光年间“有开五、六百张机者”①。苏州机户多半“雇人工织”,“机户出(资)经营,机匠计工受值”。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江宁、镇江、苏州等地出现一些大的包买商,他们开设“帐房”或“行号”,以从事资本主义的经营。这种“帐房”或“行号”拥有大量的织机和原料,或自行设机督织,或将织机、原料分给小机户为其生产。在这种帐房的周围有众多的小机户及织工受其支配,从帐房到小机户到织工,结成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棉织业中也有不少的作坊和雇佣工人,资本主义萌芽甚为明显。如在苏州有许多踹坊出现,这种踹坊是为棉布染后的整理加工而设。踹坊的经营者称为包头。苏州共有包头三百四十余人,开设踹坊四百五十余处,每坊容纳踹匠数十人。包头备有包踹石、场房,招集踹匠居住,向布商(客店)或染坊领布发给踹匠踹压,布商付给踹布的加工费,每匹银一分一厘三毫,全为踹匠所得;踹匠则每人每月给包头银三钱六分,以偿其房租家伙之费。在这里,踹匠和布商经由踹坊发生关系,布商是雇工的资本家,踹匠是受雇的工人,包头则居间谋利。此外,在广东的冶铁业、铸铁业中,在云南的采铜业中,在江西景德镇的制瓷业中,在四川的制盐业中,在陕西的木材采伐业中,也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营。 清代的资本主义萌茅虽然有所发展,但仍非常微弱。在当时中国的社会条件下,资本主义的发展遇到重重障碍。这首先是由于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造成的,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自然经济的顽强存在,使商品经济很难发展。其次是封建政府多对内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外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严重地阻碍了工商业及内外贸易的发展。再次是商业资本多半用于购置土地,很少投之于手工业生产。所有这些都是影响资本主义萌芽产生发展的根本性原因。 六、清代中期各族人民起义 1.社会矛盾的加剧 土地高度集中 康熙中叶以后,特别是雍正、乾隆、嘉庆、道光时期,土地兼并日甚一日,土地大都归入官僚、地主、富商之家,而小民所有无几。如康熙时的大官僚高士奇在家乡浙江平湖县置田产千顷,又在杭州西溪广置园宅。另一大官僚徐乾学在无锡置田万顷,曾任江宁布政使的慕天颜在无锡置田百万亩。江苏松江一带的一般地主,也“有一户而田连数万亩,次则三、四万至一、二万者”。①乾隆时,河北怀柔大地主郝氏有“膏腴万顷”。大学士和珅占田八千顷。道光时大学士琦善一家,有田二万五千顷。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农民愈来愈多地沦为佃农。康熙时,北方各地“田亩多归缙绅豪富之家……约计小民有恒业者十之三、四耳,余皆赁地出租”。①乾隆时,湖南“田归于富户者,大约十之五、六,旧时有田之人,今俱为佃耕之户”。②广西“田大半归富户,而民大半皆耕丁”。③赋税苛重 清政府的赋税逐渐繁重。地丁合一之后,地丁银的总数不断增加。如顺治末年,地税和丁税分征时,每年两税的总数为二千一百余万两,康熙时每年为二千四百余万两,雍正初已实行地丁合一,每年所征为二千六百余万两,乾隆末年每年为二千九百余万两,嘉庆以后至清末每年约为三千万两左右。在地丁银的征收中,还有所谓“耗羡”的加派。“耗羡”也叫“火耗”,这是地方官借口把零碎银子化成大块上缴要有折耗,因而在正额之外所附加的税。火耗少者每两银子加一钱,多者加二、三钱,四、五钱不等,甚至有加数倍于正额的。雍正时,朝廷宣布“耗羡归公”,从此火耗变成了一种正税,作为地方官吏养廉及地方公费之用。养廉银的数量很大,如各省文职官员的养廉银每年有二百八十余万两。官吏的养廉银往往要超过其俸银多少倍。如总督、巡抚每年俸银一百五十至一百八十两,而每年的养廉银可至一、二万两。又如七品知县每年俸银四十五两,而每年的养廉银可至五、六百两或二千余两。养廉银名义上是要官吏廉洁,实际上是把官吏贪污合法化。田赋除地丁之外,还有一项是漕粮。所谓漕粮,就是在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征收粮米,输送京师,以供官兵俸饷之用,每年定额四百万石。漕粮有正兑、改兑、白粮等之分。各省漕粮运输到京仓者,叫作正兑米。各省漕粮运输到通州仓者,叫作改兑米。江苏苏、松、常三府,太仓一州,浙江嘉、湖两府,每年输纳糯米于内务府,以供宫廷及百官俸禄之需,谓之白粮。漕粮的征收更是弊端丛生,造成人民莫大的负担。如正兑米一石要随征耗米二斗五升至四斗,改兑米一石要随征耗米一斗七升至四斗,白粮米一石要随征耗米三斗或四斗。除正赋地丁银和漕粮外,清政府还征收盐课、茶税、渔税、牙税、契税、当税、关税等各种名目的杂赋。乾隆、嘉庆以后,清政府的赋税岁收总数可达到四千几百万两之多。统治集团奢侈腐朽 乾隆以后,统治阶级日趋腐化,上自皇帝,下至大官僚、大地主,多数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奢侈之风日甚一日。乾隆帝,曾六巡江浙,名为巡视河工,实际全在游山玩水,寻欢作乐,不惜劳民伤财,糜费极大。凡巡行所到之处,地方官曲意迎合,修行宫,搭戏台,结彩棚,制龙舟,办筵席,放烟火,大事铺张。有时所过街市,路旁牌楼、彩棚、点景、香亭不绝,绵亘数十里。有时巡幸船只千百艘,沿着运河行进,舳舻相接,旌旗蔽空。所有这些不知耗费了多少民脂民膏。乾隆十六年(1751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皇太后六十寿辰,乾隆帝为之举行大庆,自西华门至西直门外十余里,张设灯彩,结扎楼阁,大街两旁的店铺全被遮盖。乾隆帝又大兴土木,修建宫殿、苑圃。在乾隆六十年间,圆明园无日不在建筑之中,所费以亿万计。官僚贵族们的豪华浪费也很惊人,嘉庆时。湖南布政使郑源随官家属有四百余人,养活戏班两班,后将部分家眷送回故乡丰润,用大船十二只装载。道光时,闽浙总督颜伯焘罢职回粤,所携辎重人夫不计其数。在道经漳州城时,先期十日即有扛夫过境,每日不下六、七百名,最后颜伯焘到达时,随从人夫又有三千名。吏治败坏 康熙时,官吏已多贪污。到了乾隆、嘉庆时期,官场则贪污成风,吏治败坏已极。乾隆时,最大的贪污者和珅,历任尚书、大学士、军机大臣等要职二十余年,倚势弄权,贪婪无忌。乾隆帝一死,嘉庆帝立即把他赐死,抄了他的家,约计其家产总值不下数万万两之多。除和珅外,乾隆时还屡有贪污巨案发生,总督、巡抚如国泰、王亶望、陈辉祖、福崧、伍拉纳、浦霖等人,莫不赃款累累。嘉庆年间,贪风愈甚,几乎无官不贪,贪污案件层出不穷。 2.各族人民起义 从乾隆到嘉庆年间,全国各地许多民族发生了反官府反地主的起义斗争。其中主要的有如下几支:苗民起义 乾隆六十年(1795年),湖南、贵州、四川三省的苗民起义。这次起义的原因,是由苗族地区在“改土归流”后,汉族官僚地主及商人不断侵占苗族人民的土地、将“苗地”化为“民地”引起的。贵州松桃厅(今松桃苗族自治县)苗民石柳邓首先发动起义,湖南永绥厅苗民石三保及乾州厅(今吉首西南)苗民吴八月相继起而响应。这次起义继续了十二年,直到庆十一年(1806年),才被镇压下去。白莲教起义 在与苗民起义的同时,湖北、四川、陕西一带又发生了白莲教起义。白莲教是民间的秘密结社,其教义是宣传弥勒佛下凡,人民可以得救。这次农民起义,以“官逼民反”为号召。嘉庆元年(1796年),湖北宜都、枝江人民在张正谟等领导下,首先举起义旗。接着,襄阳姚之富和女艺人王聪儿(齐王氏)等起而响应,不到两月,有众数万人。随后,四川达州(今达县)徐天德和东乡(今宣汉)冷天禄、王三槐等也相继而起。次年,湖北起义军由姚之富、王聪儿率领分路进攻河南、陕西。嘉庆三年,作战失利,王聪儿、姚之富一同牺牲。此后四川的徐天德等继续斗争。这次起义共历时九年,席卷湖北、四川、河南、陕西、甘肃五省,到嘉庆九年(1804年)被镇压下去。天理教起义 嘉庆十八年(1813年),又爆发了天理教起义,天理教是白莲教的一支,又名八卦教。当时信徒很多,遍布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等省。河南滑县李文成和北京林清是主要教首。李文成和林清预定嘉庆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同时发动起义,但因李文成行动暴露,被滑县知县逮捕入狱,群众遂提前起义,救出李文成,占据滑县城,号召四方。林清则按期行事,在北京南之黄村组织队伍,以二百人潜入城内,于九月十五日,在入教太监的导引下,分由东、西华门攻进清宫。由东华门入者因门急闭,仅进入十余人,其余被阻于门外散回。由西华门入者因未被阻,全队进入,聚攻隆宗门。时嘉庆帝在热河围猎未归,皇子旻宁(后来的道光帝)在宫内,以鸟枪射击起义军。镇国公奕灏则急调火器营兵千余人入宫,镇压起义军。起义军因寡不敌众而失败,林清在黄村被捕牺牲。现在故宫隆宗门的匾额上,还保存着一支当年农民军射入的箭头。李文成在滑县起初声势很大,后为清军击败,退至辉县山中,自焚而死。上述农民起义虽都失败了,但给予清朝统治者的打击是沉重的。尤其是林清攻打清宫的行动,使清廷大为震惊。 七、闭关政策 1.闭关的背景 清朝实行闭关政策的主要原因有三:自然经济 当时中国社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太需要外国货物,因而清朝统治者尽量限制对外贸易,把允许外国与中国通商看作是一种恩赐。如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乾隆帝在致英国国王书中说:“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假外夷货物以通有无。特因天朝所产茶叶、瓷器、丝斤为西洋各国及尔国必需之物,是以加恩体恤,在澳门开设洋行,俾得日用有资,并霑余润。”①这种看法便是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反映。思想保守 清朝统治者保守自大,在世界形势已经改变的情况下,依然坚持传统的天朝大国观念,认为其他国家都是蛮夷小邦,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不过是奇技淫巧而已,抵不上中国的大经大法(如孔孟之道等),所以看不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进步和中国封建经济文化的落后,看不到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必要和好处,关起大门来孤芳自赏。海防需要 清朝统治者害怕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前来侵害,又害怕中国人民出海结聚反抗,所以把闭关政策当作是一种防御手段,主要是用来对付外国侵略者,也是为了防止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 2.闭关政策的实行 清初的海禁与开禁 清朝在统一台湾以前,曾经历行海禁政策,严禁商民出海贸易。同时对西洋商船的限制也很严。只许其驶泊澳门,在澳门进行贸易,并且规定大小船不得超过二十五只。这种海禁政策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对付郑成功及其子孙的海上抗清势力,并不是针对外国。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朝收复台湾后,逐渐放宽海禁,准许民间装载五百石以下的船往海上贸易、捕鱼,并开放广州、漳州、宁波、云台作为对外贸易港口,准许外国商船前来交易。清中期的闭关政策 乾隆前期,针对英国等西方国家贪得无厌的要求,清政府又加强了对外贸易的限制,下令关闭除广州以外的其他通商口岸,并且颁行严格约束外国商人的条例和章程,这样便形成了所谓闭关政策。闭关政策历经乾隆、嘉庆年间,一直延续到道光时鸦片战争前夕。所谓闭关政策,就是严格限制对外海上贸易的政策。主要内容有:一、限定一口通商——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政府规定,凡外国商船只准在广州一地通商贸易。此后直到鸦片战争前,这一规定未变。二、严格约束外商活动——清政府规定,凡外国商人来广州贸易,只能同行商打交道。行商是清政府特许的商人,又称洋商,也叫做官商。这些商人设立洋行,专门经营对外贸易。洋行通称十三行,十三行之名沿自明朝,实际洋行未必十三家,或多或少。行商的职权和责任至重,凡外国商人买卖货物、交纳商税,皆由行商代为办理;凡外国商人一切居住行动,皆由行商负责管束、担保;凡清政府有所宣示或外国商人有所陈请,皆由行商居间传达。此外,清政府又有许多条例和章程,如外国商人到广州,必须住在洋行附近的商馆(或称夷馆)内,不得擅自外出。又外国商人不得携带妇女居住商馆,不得在广州过冬,不得在广州乘轿子;不得雇用中国人服役,不得雇人传递消息等。三、限制中国商民出海——清政府规定,凡出海商船装载不得超过五百石,如有打造装载五百石以上的船出海者,一律发到边境充军。又规定船上一切人员都必须详细登记姓名、年貌、履历、籍贯等,以供官府稽查。 3.闭关的后果 闭关政策的后果是十分有害的。对外来说,闭关政策只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手段,只能暂时抵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侵略活动,不能根本阻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入侵,因为这不是真正的防御力量,真正的防御力量应当是富国强兵。如果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恃强来攻,这种政策便会立刻被打破的,后来的事实正是如此。此外,这种政策也限制了中外正当贸易的发展。对内来说,闭关政策起了作茧自缚的作用,限制了中国对外贸易和航海事业的发展,也阻碍了中国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又限制了中国人的世界视野的形成,妨碍了中国吸收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先进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这种政策长期推行的结果,使清朝统治集团更加闭目塞听,保守自大,拒绝进步,形成一种顽强地阻碍中国社会发展的反动势力;也使中国的社会发展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复习题:1.简述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情况。2. “三藩”是谁?各据有哪些地方?* 3.简述清廷平定准噶尔叛乱的意义。* 4. 简述雅克萨之战及《尼布楚条约》订立的意义。* 5.简述军机处的官职及职权。6.简释理藩院与内务府的职权。7. 简述行省的主要官职。*8.简述驻藏大臣的设置及职权。9.简述土司制度及改土归流的情况。10.简述实行“地丁合一”制度的重要意义。 重要名词:多尔衮* 吴三桂 孙可望 李定国* 郑成功 施琅* 鄂尔泰* 噶尔丹 王聪儿 林清 山海关之战 夔东十三家 三藩之乱* 尼布楚条约布连斯奇条约 恰克图条约* 议政王大臣会议* 军机处* 理藩院* 内务府 总督 巡抚 扎萨克 伯克 八旗兵 绿营兵* 圈田* 驻藏大臣* 金本巴瓶* 更名地 漕粮 帐房 踹坊 参考书:1.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第六、七、八、九、十节。2.张传玺、张仁忠合著:《中国古代史辅导讲座》第二十四讲《清朝》。3.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八册。选读。4.郑天挺主编:《明清史资料》(下册)。(选读) ------------------- ① 王先谦《东华录》顺治三年十月乙酉。 ② 《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二六。 ① 连横《台湾通志》卷一。 ① 沐氏:沐英,明开国功臣,朱元璋义子,镇守云南,死后追封黔宁王。沐氏世守云南。 ① 大和卓木为兄,小和卓木为弟,均为喀什噶尔、叶尔羌地区的回部封建主。 ① 雍正八年(1730年),满、汉大学士俱定为正一品。 ② 乾隆四年(1739年)始有协办大学士之名。 ③ 康熙十六年(1677年)设,在乾清宫西南隅,原为康熙帝读书处。 ① 赵翼《檐曝杂记》卷一《军机处》。 ① 按察使至清末,改称提法使。 ① 参赞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 ② 领队大臣管理屯田,以统索伦、额鲁特等队为主。 ① 金本巴:亦作“金奔巴”。金,汉语。本巴,藏语,意为“瓶”。合为“金瓶”。清代文献常写作“金本巴瓶”。 ② 呼毕勒罕:藏语,意“转生”。指达赖、班禅死后,按预示方向找到若干新生婴儿,称为灵童,以最后认定死者的化身。 ③ 佐领: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满语牛录的汉译。掌管所属户口、田宅、兵籍、诉讼等。 ① 《清史稿》卷一二一《食货志》二。 ① 《乾隆任邱县志》卷十一《艺文》。 ① 乾隆《长洲县志》卷一六。 ② 万鹗《东城杂记》卷下。 ③ 乾隆《广州府志》卷四八。 ① 乾隆《长洲县志》卷十一。 ② 道光《浮梁县志》卷八。 ① 光绪《江宁府志》卷一五。 ② 《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奉各宪永禁机匠叫歇碑记》。 ① 光绪《华亭县志》卷二三。 ① 《清圣祖实录》卷二一五。 ② 《皇朝经世文编》卷三九杨锡绂《陈明朱贵之由疏》。 ③ 《清代文字狱档》第五辑《吴英拦舆献策案》。 ① 梁廷枬《粤海关志》卷二三《贡舶》三。 |
六、明中后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 1.农业与手工业的发展 农业 在农业方面,这时水稻产量较前有了提高,一般稻田亩产二石到三石,个别地区达到五、六石。这时有玉米、番薯等高产作物自外国传入。玉米(又称玉蜀黍)的原产地是美洲,在十六世纪,由几条渠道传入我国。到了明朝末年,玉米的种植已达十余省,如有浙江、福建、云南、广东、广西、贵州、四川、陕西、甘肃、山东、河南、河北等地。番薯(又称红薯,俗称地瓜)的原产地也是美洲,大约在万历年间,分别由菲律宾、越南、缅甸传入我国。首先种植番薯的是福建、广东和云南,不久浙江也引进番薯,此后番薯的种植逐渐推广。番薯产量很高,每亩可得数千斤,所以传布很快。这时农业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在日益扩大。棉花的种植已“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①江苏的松江以及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的一些地方,已经成为著名的产棉区。松江有地二百万亩,大半植棉,棉田不下百万亩。美洲的烟草在明中后期由菲律宾传入,先传至福建、广东,以后渐及长江流域等地。到了明朝末年,北方也多种植烟草。美洲的花生在明中后期也传入我国,种植于江苏、福建、浙江等地。花生是重要的油料作物,它的传入有很大意义。又桑树、甘蔗以及蓝靛(一种深蓝色染料作物)的种植也很兴旺,浙江湖州和四川阆中都是种植桑业中心,福建和广东盛产甘蔗,四川和浙江也产甘蔗,福建和江西则是蓝靛种植最多的地方。手工业 在手工业方面,纺织业、冶铁业、制瓷业等有了新的发展。这时棉纺织业已成为非常普遍的家庭手工业。松江地区的棉纺织业最为发达,浙江嘉善县的纺纱织布也很有名,当时有“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嘉善县治所)纱”之谣②。棉纺织业的生产工具也大有改进。如去籽用搅车,工效大为提高,使用句容式搅车生产,一人可抵原来四人。使用太仓式搅车生产,两人可抵原来八人。弹弓原来是竹弓绳弦,这时改为木弓蜡丝弦,振动力加大了。元代的纺车仅有三个锭子,这时的纺车有四个锭子,甚至江西乐安的纺车有五个锭子。 丝织业也比以前更加发展。苏、杭二府是全国丝织业的中心区,山西潞安府的丝织业也闻名全国。这时用的织机有腰机和提花机。最值得称道的是提花机,它的结构复杂,提花技术巧变百出,能够织出各种繁杂的花纹,鲜艳美观。这时冶铁技术有突出的进步。炼铁不仅普遍用煤,而且使用焦炭。鼓风已经应用装有活塞、活门的木风箱,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鼓风工具。炼铁炉的容量也增大了,如河北遵化的大铁炉,高一丈三尺,每炉可容矿砂二千多斤。这时制瓷业,尤其是景德镇的制瓷业,技术多有革新。如瓷器施釉法改进了,用吹釉法代替蘸釉法,施釉更加均匀光泽。彩色瓷器也发展了,明初已有精美的青花瓷,这时又有斗彩(釉上釉下争美)、五彩(多种颜色)等新产品,这就为清代彩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时印刷业也有进步,已经应用铜活字印书了。 2.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水平提高的基础上,明中叶以后,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已经超过了以前任何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农产品和手工业品商品化 这时粮食、棉花、生丝、食盐、烟草、绸缎、棉布、瓷器及其他各种手工艺品都成为主要的商品,其中松江的棉布“衣被天下”,苏州的绫罗纱缎“转贸四方”,景德镇的瓷器在全国东西南北“无所不至”。工商业城市的繁荣 这时全国性的工商业城市,首推北京与南京,人口皆在百万以上。手工业发达的城市,如松江是棉织业的中心,苏、杭二州是丝织业的中心,芜湖是染业的中心,铅山(今属江西)是造纸业的中心,景德镇是拥有数十万人的瓷都。此外,浙江的湖州、山西的潞安和西北的兰州等地,都是纺织业的中心。山西的平阳、河北的遵化、广东的佛山,都是冶铁业的中心。至于商业大城市更是多到三十余,散布在长江两岸、运河两岸、东南沿海及其他地区。北方的工商业城市比较少,南方则占了绝大多数。明代城市经济的发展,显然是南北不平衡的。商业资本的活跃 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商业资本也非常活跃,在全国出现了更多的商人,他们在各地设立会馆,组织各种商帮。其中最多的是徽商,其次是晋商、江右商,再次是闽商、粤商、吴越商、关陕商。他们之中大多数都是中小商人,但也有拥资数万、数十万至百万的大商人,这些商人贩卖各种农产品及手工业产品。以银为货币 随着工商业的发达,银代替了钱、钞(纸币),成为市场上流通的主要货币。这时朝野上下普遍用银。民间不仅大的交易用银,小的交易也都用碎银。明政府的田赋、徭役,工商业税、海关税乃至官吏俸禄、国库开支,也大都是以银折价,以银计算。 3.资本主义萌芽 所谓资本主义萌芽,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产生,当然还很微弱,只是在封建社会内部稀疏地存在着。明代后期,资本主义萌芽已在某些地方某些手工业中出现,如在苏州丝织业中最为明显。当时,苏州是江南丝织业的中心,已经出现了很多机户,专以机织为生,并且存在着机户雇佣机工从事生产的情况。这里的机户有多少不详,但知总共使用机工数千人之多。这些机工“得业则生,失业则死”,已是完全没有产业的人,专赖出卖劳动力为生。他们都是“自食其力之良民”,即是具有人身自由的人。机户与机工的关系“机户出资,机工出力”,这显然是一种新的自由雇佣关系。在这种雇佣关系之下,如果有的机户雇工较多,扩大了生产,那便是资本主义的经营了。明人冯梦龙在小说《醒世恒言》中,写了一个施复发家致富的故事。施复是嘉靖年间苏州盛泽镇上的小机户,夫妻两口辛勤经营,原本只有一张织绸机,后来扩大到了三四十张织绸机。象施复这样的机户,可以称得上是工场手工业主了。施复虽是小说里的人物,但他的发家故事却来源于当时的现实社会。实际施复式的人物,也的确见于当时的明代社会。如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中,记其祖上在成化末年,由购机一张增至二十余张,这也是工场手工业主。张瀚祖上的发家是在杭州,这说明在杭州的丝织业中,也有工场手工业出现。总之,明代后期,在苏、杭,特别是在苏州的丝织业中,已有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出现。此外,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也见之于其他手工业部门。如在松江棉布袜制造业中,即存在着包买商形式的资本主义经营。自万历以来,这里有暑袜店百余家,店主将料分发给当地“男妇”,令其为之生产暑袜,诸“男妇”各回家中做成暑袜,然后从店中领取报酬。暑袜店的店主显然是包买商,诸“男妇”变成在自己家中替店主生产的雇佣工人。在浙江嘉兴县石门镇的榨油业中,也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记载。该镇有油坊二十家,共有雇工八百余人,平均每家四十余人,对雇工按日计工资。这样的油坊可以看作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手工业了。又在广东韶州、惠州等处的冶铁业中,也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营方式。在云南的铜矿业中,也存在着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明代后期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还只是个别的零散的现象。尽管如此,封建社会内部毕竟出现了属未来社会的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萌芽,这表明当时的社会已经处在封建制社会的末期了。 七、明朝的对外关系 1.郑和 下 西 洋 郑和原姓马,小字三宝,云南昆明州(今晋宁)人,回族,世奉伊斯兰教。十二岁入燕王朱棣藩邸,为宦者。朱棣称帝后,升为内官监太监,赐姓郑。世称“三保(三宝)太监”。郑和有才能,又是伊斯兰教徒,时南洋诸国多奉伊斯兰教,因之成祖欲遣人前往,郑和便入选。明代以婆罗洲(今加里曼丹)以东为东洋,以西为西洋。郑和所到之处大都在婆罗洲以西,所以称为郑和下西洋。下西洋的原因 明成祖命郑和下西洋的原因,主要是为了宣扬明朝的国威,扩大明朝在海外的政治影响,招致各国来朝来贡。其次,也是为了发展海外贸易,尤其是朝贡贸易,让各国以朝贡的形式来中国做买卖。或说郑和航行的目的在于追寻建文帝的踪迹。当然建文帝的下落不明,在明成祖不能没有疑问,使郑和兼有这样的动机也未可定,然而这决不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目的。下西洋的经过 郑和奉命出使西洋,从永乐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凡七次。第一次在永乐三年(1405年)冬至永乐五年(1407年)九月,第二次在永乐五年冬至永乐七年(1409年)夏末,第三次在永乐七年九月至永乐九年(1411年)六月,第四次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冬至永乐十三年(1415年)七月,第五次在永乐十五年(1417年)冬至永乐十七年(1419年)七月,第六次在永乐十九年(1421年)春至永乐二十年(1442年)八月,第七次在宣德六年(1431年)十二月至宣德八年(1433年)七月。 郑和船队所到的主要地方有:渤泥(今加里曼丹)、满剌加(今马来半岛南端马六甲)、彭亨(在今马来半岛)、苏门答腊、旧港(今苏门答腊岛巨港)、三佛齐(今巨港一带)、爪哇、苏禄(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占城(今越南中部),真腊(今柬埔寨)、暹罗(今泰国)、榜葛刺(今孟加拉)、古里(今印度西海岸科泽科德)、小葛兰(今印度西海岸)、锡兰山(今斯里兰卡)、溜山(今马尔代夫群岛)、忽鲁谟斯(今霍尔木兹,属伊朗)、阿丹(今亚丁)、天方(今麦加)、木骨都束(今非洲东岸,索马里摩加迪沙),卜剌哇(今索马里的布腊瓦)、竹步(今索马里的朱巴河口一带)、麻林(今肯尼亚的马林迪)。总之,从1405到1433年,郑和率领船队七下西洋,前后二十余年,经历了亚非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最远处到达了红海的海口和非洲东岸,并且越过了赤道。下西洋的意义 郑和下西洋是人类征服海洋的壮举,有着伟大的意义。第一,郑和下西洋在世界航海事业上,做出了巨大贡献。郑和下西洋发生在地理大发现之前,开始于1405年,这比哥伦布在1492年到美洲要早八十七年,比迪亚士在1487年发现好望角要早八十二年,比达·伽马在1498年到达印度卡里库特要早九十三年,比麦哲伦在1521年到达菲律宾要早一百一十六年。郑和下西洋的规模是无与伦比的。如第一次下西洋时,有大型宝船六十二艘,官兵二万七千八百余人。第三次下西洋时,有大型宝船四十八艘,官兵二万七千余人。第四次下西洋时,有大型宝船六十三艘,官兵二万七千六百余人。第七次下西洋时,有宝船六十一艘,官兵二万七千五百余人。郑和的船队以宝船为主构成,此外,还有马船、粮船、坐船、战船等许多船只,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队。郑和的宝船大者长四十四丈四尺(合138米多,阔一十八丈(合56米)。这种宝船有九桅,张十二帆,“体势巍然,巨无与比,篷帆锚舵二三百人莫能举动。”①这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船只。而达·伽马去印度仅有四船、约一百六十人,哥伦布去美洲仅有三船、八十余人,麦哲伦去菲律宾仅有五船、二百六十余人,这和郑和的船队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郑和七下西洋的结果,打通了从中国到东非的航路,把亚、非的广大海域联成一气,这是地理大发现之前人类航海史上的伟大成就。第二,郑和下西洋的结果,扩大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和平交往,发展了中国同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郑和下西洋是和平进行的,没有征讨和杀伐,有之完全出于自卫。如旧港王陈祖义是华侨,经常劫掠过往船只,又谋劫郑和的船,郑和即擒陈祖义携归,陈祖义伏诛。又郑和至锡兰山,国王亚烈苦奈儿发兵前来劫船,郑和即生擒亚烈苦奈儿携至北京,明成祖又放其归国。郑和的船队在所到之处,首先向国王、头人等,宣读皇帝诏书,赏赐大量物品,然后即展开贸易活动,甚至派小船往偏僻去处贸易。如在古里,按当地习惯交易,货物议价以拍掌为定,以后价有贵贱,再不改悔。又在祖法儿(在阿拉伯半岛南岸),其国王遣头目遍谕国人,皆以乳香、苏合油之类来交换丝绸、瓷器等物。郑和的船队总是满载货物往返,主要以中国的手工业品换取各国的土特产品,载出的手工业品有丝绸、瓷器、铁器、铜线等等,载归的土特产品有奇货重宝及珍禽异兽等,如珍珠、珊瑚、宝石、香料、麒麟(长颈鹿)、狮子、驼鸟之类。因为所载都是珠宝财货,所以郑和的船被称为“宝船”。郑和开始下西洋后,亚、非各国多遣使来中国建交及进行贸易。如1415年(永乐十三年),东非麻林国遣使来献麒麟,一时轰动京师。麒麟被中国视为吉祥之物,永乐皇帝亲御奉天门受礼,文武大臣莫不称贺。1417年(永乐十五年),苏禄东王、西王和峒王三王各率人抵京,凡三百四十余人,受到永乐皇帝隆重接待。东王在归途中死于山东德州,永乐皇帝命为之建墓立碑。东王墓至今犹保存完好。1423年(永乐二十一年),忽鲁谟斯等十六国使者来京,凡一千二百人,一时使者盈满朝廷。自郑和下西洋后,中国人民到南洋去的日益增多,把中国进步的生产技术和手工业品带到南洋各地,对南洋的开发起了巨大作用。第三,郑和下西洋开拓了中国人的眼界。随从郑和航行的马欢著有《瀛涯胜览》,费信著有《星槎胜览》,巩珍著有《西洋番国志》,记载了所经各国的情况,丰富了中国人的海外地理知识。又郑和下西洋时绘有航海图,原名《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番图》(见明茅之仪《武备志》卷240),一般简称为《郑和航海图》。此图蜚声中外,其中虽有一些错误,但至今仍有重要价值。 2.倭寇 之 患 倭寇的侵扰 倭是当时对日本的通称。明朝初年,日本正处于分裂混战的南北朝时期,一些封建主为了取得财富,便组织许多武士、浪人和商人,结成武装集团,到中国沿海一带进行走私贸易和劫掠骚扰,被称作倭寇。倭寇先是侵扰山东,以后渐次南下,经江苏,浙江而达于福建、广东沿海,所在出没无常,忽来忽去,杀伤居民,掠夺财货。但在明朝初年,由于沿海加强海防,倭寇不敢肆虐,没有酿成大患。倭寇为患最烈的时期,是在明世宗嘉靖年间。那时奸臣严嵩当权,政治极其腐败,海防松弛。如明初沿海防倭各军,每卫约五千余人,至此无一足额,甚至仅余一半,惟余老弱。沿海防倭战船也多年失修,存者仅十之一二。因此倭寇所至,无力抵御。另外,中国沿海地区也由于工商业的发达、许多土豪大家、富商巨贾都私自出海贸易,或与倭寇相勾结。在走私贸易中,又出现一些亦商亦盗的海盗集团,如著名的头子有许栋(徽州歙县人)、李光头(闽人)、汪直(或作王直,徽州歙县人)、徐海(徽州人)等,莫不建造巨舰,结穴于海中岛屿,不仅从事武装走私,又兼行劫掠活动,而且勾引倭寇劫掠。由于这些原因,所以倭寇更猖獗。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倭寇与汪直,徐海等勾结,率战舰数百艘,分路进扰浙东、西及江南、北,沿海数千里同时告警。嘉靖三十四年,倭寇流劫数省,并深入内地、攻掠徽州、芜湖、南京,所至掘坟墓,掳妇女,杀掠甚惨。有一股倭寇不过七十二人,自浙江严州、衢州,过江西饶州,历徽州等地,而至南京。南京明军与之接战,死者八、九百人,此七十二人不折一人而去。南京十三门紧闭,大小官员皆登城守门,全城百姓也被点上城,虽然倭寇已退走,犹不敢解严。明朝官吏和官军的腐败无能,于此可见一斑。戚继光、俞大猷平倭寇 正当倭寇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时候,明军中有两位抗倭名将出现,这就是戚继光和俞大猷。他们招募训练新军,依靠人民的支持,终于讨平了倭寇。 戚继光,山东蓬莱人,原在山东防倭,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奉调到浙江,镇守台州(今浙江临海)等地,不久升为参将。戚继光见卫所兵不习战,乃招募农民和矿夫三千人,组成一支新军,亲自练成精兵,人称为“戚家军”。他又针对江南的地形及倭寇活动的特点,创造了一种鸳鸯阵法,将兵士十二人分为一队,用长短兵器相配合,以便于短兵相接,有效地杀伤倭寇。嘉靖四十年(1561年),倭寇大举侵袭台州,焚掠海边的桃渚、圻头。戚继光率军与战,连战皆捷,全部歼灭倭寇。浙东的倭寇之患被扫除。随后,福建方面的倭寇又猖獗起来,戚继光又奉命入闽剿寇。时福建倭寇结大营于宁德的横屿、福清的牛田、兴化(今莆田)的林墩,互为声援。戚继光首先破横屿,又乘胜破牛田,然后袭破林墩,痛歼倭寇。倭寇三大巢穴全部荡平,戚继光班师回浙。不久,新倭又大量来到福建,攻陷兴化城,占据平海卫(在兴化城东南临海处)作为巢穴。明廷鉴于情势严重,升副总兵俞大猷为总兵,升参将戚继光为副总兵,驰赴福建救援。在此之前,广东总兵刘显也已奉命入闽。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戚继光率军赶到,与俞大猷、刘显合力进攻平海卫,戚家军首登敌垒,其他两军相继突入,遂大败倭寇,攻克平海卫,接着收复兴化城。事后,戚继光升为总兵,俞大猷调入广东。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戚继光再败倭寇,福建倭寇完全平定。福建倭寇平定后,广东倭患转烈,有倭寇二万余人,侵扰潮州、惠州一带。嘉靖四十三年,明廷任命吴桂芳提督两广兼理巡抚,又命俞大猷为广东总兵,负责剿倭。在吴桂芳的支持下,俞大猷招收山区农民及矿夫组成新军,又调集许多官兵,先后大战于海丰等地,将倭寇擒斩殆尽。于是广东的倭寇也被肃清了。至此,东南沿海的倭患完全解除,抗倭斗争取得了最后胜利。 3.援朝抗日 十六世纪下半叶,日本已逐渐因纷争割据走向统一局面。后来,日本关白(宰相)丰臣秀吉战胜其他诸侯,完成了日本的统一。为了满足封建主与商人的要求,丰臣秀吉积极从事海外扩张,企图占有朝鲜,并借朝鲜为跳板,以侵略中国。1590年(万历十八年),丰臣秀吉曾致书朝鲜国王李昖,要求假道朝鲜进攻明朝,并要朝鲜国王率兵作为前导,书中说道:“吾 欲假道贵国,超越山海,直入于明”。“秀吉入明之日,王其率士卒,会军营为我前导”①。当然,朝鲜国王没有听从其计。1592年(万历二十年),丰臣秀吉遣小西行长、加藤清正率军十余万,战舰数百艘,侵入朝鲜,攻破釜山,连下王京(汉城)、开城,平壤诸地,“朝鲜八道几尽没,旦暮且渡鸭绿江”。②朝鲜国王李昖逃到鸭绿江边的义州,遣使向明朝求援。这年年底,明朝即派宋应昌为经略,李如松为东征提督,统领援军过鸭绿江。1593年,在朝鲜军队的配合下,明军进攻平壤,打败日本最精锐的小西行长部队,光复平壤。平壤大捷对于战争胜利有决定性意义。不久,明军与朝鲜军队又收复开城,随后又恢复王京及汉江以南千余里的疆土。残败日军退据釜山。正当胜利之际,明朝兵部尚书石星力主议和,遂与日本和谈,撤兵而归。丰臣秀吉则假意和谈,准备卷土重来。最后明朝上当,遣使至日本,封丰臣秀吉为日本国王,丰臣秀吉不受,于是和谈破裂。1597年(万历二十五年),明朝再派兵部尚书邢玠率军入朝抵抗。在明军与朝鲜军合力战斗之下,日军又遭受到很大的挫折。次年,丰臣秀吉死,中朝军队趁机反攻,日军入海逃走,明将陈璘督水师邀击于釜山南海,日军死伤无数,余者狼狈逃去。在这次海战中,明朝老将邓子龙与朝鲜民族英雄李舜臣也壮烈牺牲。日本侵略朝鲜七年,至此以失败而告终。万历时的援朝战争,是反对日本侵略军的正义战争,它在中朝两国友谊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4.西方殖民者的入侵 公元十五、十六世纪,西欧处于资本主义萌芽和成长时期。欧洲的商人、探险家及传教士们,都希望到东方来进行贸易与殖民活动,尤其希望到中国和印度。葡萄牙占据澳门 最先来到中国的是葡萄牙殖民者,当时明朝称之为佛郎机。正德十二年(1517年),葡萄牙殖民者首先抵达广东屯门岛(今宝安县南头附近),并在此建筑堡垒,大造火铳,杀人抢船,掠卖良民。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军收复屯门岛,逐走葡萄牙殖民者。葡萄牙殖民者屡次被逐,总是不肯从中国离去,最后终于占据了澳门。澳门是广东香山县(今中山市)南端的一个小半岛,又称香山澳,也称濠镜澳。明朝原在广州设置市舶司,以管理广东对外贸易事宜。后来广东市舶司屡易地方。嘉靖时,移于澳门。从此澳门便成为广东对外贸易的中心地。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殖民者托言商船遇到风涛,请求在澳门晾晒货物,贿赂明朝海道副使汪柏允准,遂得入据澳门。葡萄牙殖民者在澳门,开始不过塔棚栖息,不久渐次筑室居住,聚众至万余人,有庐舍数百区,或千区以上。又在澳门半岛以北的青洲建立大教堂,后来又借口防御荷兰人来攻,公然在澳门建筑城墙。葡萄牙殖民者以澳门为基地,从事公开及走私贸易,贩进运出各种货物,每年得利无算。葡萄牙殖民者得以窃据澳门,完全是明朝地方官吏及朝廷腐败姑息的结果。但明朝政府并未将澳门地方让与葡萄牙殖民者,中国澳门的主权仍在,葡萄牙殖民者每年缴纳地租银五百两,明朝政府每年在澳门征收税银二万余两。荷兰侵占台湾 十七世纪初期,葡萄牙、西班牙的海上势力渐衰,荷兰殖民者的势力突起,掌握了东方海上的霸权、占领了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岛及摩鹿加岛(今马鲁古岛)等,同时也把触角伸进中国。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荷兰殖民者首次闯入广东沿海。天启二年(1622年),荷兰殖民者占据澎湖。天启四年,福建巡抚南居益派兵收复澎湖,大败荷兰殖民者。荷兰殖民者败走台湾南部,明军未能穷追,从此荷兰人占据了台湾南部。在此之前,西班牙人已占据台湾北部, 1642年(崇祯十五年),荷兰击败西班牙人,独占了台湾,直到郑成功时,始被驱逐。传教士来中国 自从葡萄牙殖民者来到东方,西方传教士也接踵东来。其中最著名的是耶稣会士意大利人利玛窦。利玛窦于万历十年(1582年)抵澳门,后在广东及南京、南昌、苏州等地传教。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他同另一耶稣会士庞迪我,由南京来到北京,向皇帝献上天主像、圣母像、圣经、十字架、万国地图、自鸣钟、西洋琴等诸方物。明神宗大喜,即留利玛窦住在北京,于宣武门内赐给房屋,并允许设堂传教,生活所需皆由朝廷供给。此后,利玛窦遂寄居北京几十年,至万历三十八年病死,年五十九岁。明神宗赐葬地于北京阜城门外滕公栅栏,以后这里又建教堂,成为北京传教士公墓。利玛窦在中国传教,根据中国情况,开创新的传教方式,取得了很大成功。他的传教方式,主要有三条。第一,走上层路线,与官僚士大夫交接,结识公卿及大儒学者等,并且争取皇帝的支持,因而得以在中国立足。第二,随从中国风尚,以减少传教的阻力。如学习中国语言,读儒家书籍,改穿儒服,又以儒家经典来解释基督教教义,力图说明基督教教义与儒家思想相通,甚至不惜修改教规,允许教徒祭天、祭祖、拜孔等。第三,介绍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知识,以此作为传教的门径,由于这些科学知识有益于实用,可补中国之不足,因而得以取信于士大夫,见重于当局,徐徐引人入教。除利玛窦外,明末来中国的著名传教士还有意大利人熊三拔、艾儒略,日耳曼人汤若望,瑞士人邓玉函,西班牙人庞迪我等。这些传教士大都遵循利玛窦所开创的方法,在中国各地传教。至明朝末年,全国各重要地方几乎莫不有教堂,教徒已不下数万人。到了清初,教徒更增至十五万人。除了传教以外,耶稣会士还传入了西方的科学技术知识,主要有天文历法、数学、地理学、物理学、火器制造等。这些科学知识的输入,对于当时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对于中国士大夫阶层中的少数先进分子,起了一种唤醒的作用。可惜这些科学知识仅能为少数人所认识和接受,如象徐光启、李之藻等近代科学的先驱者;而未能在广大社会上引起反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八、满 族 建 国 1. 努尔哈赤建国 女真三部 满族的前身是女真族。女真族在明初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明中叶以后,三大部女真不断迁徙,到努尔哈赤起兵以前,按地域分作建州、长白、东海与扈伦四大部分。建州所属有五部,即哲陈部、浑河部、苏克素护河部、董额部、完颜部(王甲部)。长白所属有三部,即珠舍哩部、讷殷部、鸭绿江部。此建州五部和长白三部,就是过去的建州女真,分布在抚顺以东至鸭绿江、长白山一带。东海所属有三部,即渥集部、瓦尔喀部、库尔哈部。此东海三部就是过去的野人女真和其他少数民族,分布在黑龙江流域直到东海之滨。扈伦所属有四部,即哈达部、叶赫部、乌喇部、辉发部。此扈伦四部就是过去的海西女真,分布在辽宁开原、铁岭东至吉林地区。当时女真族各部蜂起,皆称王争长,互相战杀,甚至骨肉相残。在这种混战的局面之下,人们逐渐产生了统一女真各部的要求,努尔哈赤就成为实现这一历史要求的英雄人物。统一女真各部 努尔哈赤是明初建州左卫都督、女真酋长猛哥帖木儿的后裔,姓爱新觉罗氏。“爱新”是满语“金”的意思,“觉罗”是“族”的意思,所谓“爱新觉罗”即金朝的遗族。因为女真族自以为是历史上金国之后,所以便以金为姓。努尔哈赤十岁时丧母,因不堪继母虐待,十九岁离家,入山采参至抚顺出售,由于经商关系,得以长住抚顺,能通汉语,识汉字;又精于骑射,骁勇无比,深有政治谋略,长于策划,有军事才能,善于用兵。 努尔哈赤的活动,首先是统一女真各部。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征服建州五部。从万历十一年(1583年)起,努尔哈赤以祖上遗甲十三副、不满百人起兵,至万历十六年,即统一了五部。万历十七年,明朝晋升努尔哈赤为都督佥事。次年,努尔哈赤即亲自入京朝贡及“谢恩”。第二阶段,打败九部联军及合并长白三部。努尔哈赤统一建州五部后,于万历十九年,又兼并长白鸭绿江部,引起其他部族不安。万历二十一年,以叶赫为首的扈伦四部、蒙古三部(科尔沁、锡伯、卦勒察)、长白二部(珠舍哩、讷殷)等九部联军,合兵三万分三路来攻,被努尔哈赤大败于浑河附近,努尔哈赤又乘胜消灭长白珠舍哩、讷殷二部。万历二十三年,明朝又加封努尔哈赤为龙虎将军。次年,努尔哈赤再次赴京入贡及“谢恩”。第三阶段,消灭扈化四部及东海诸部的大部分。努尔哈赤首先于万历二十七年灭掉哈达,又于万历三十五年灭辉发,于万历四十一年灭乌喇,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灭叶赫。在兼并扈伦四部的同时,努尔哈赤又先后用兵于东海的瓦尔喀部、库尔哈部、渥集部,统一了东海诸部的主要部分。这样,从1583年至1619年,三十余年之中,努尔哈赤就基本上完成了统一女真各部的事业。八旗制度 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创立了八旗制度。八旗制度是由女真族氏族社会的一种牛录组织演变而来的。原来女真族凡出征狩猎,每人取箭一支,十人中设一首领,统率九人行进,此首领称为牛录额真。(牛录,汉语“大箭”的意思。额真,汉语“主”的意思。)这种牛录组织不是固定的组织,只是遇到出征及行猎,才临时编制起来,事毕即散。牛录额真也非常设的首领,乃是临时推选的指挥者,事毕即罢职。努尔哈赤起兵之后,征服及来归的女真部族日多,即根据战争的需要和女真族的传统习惯,把原来的牛录组织加以扩充,逐步建立了八旗制度,用以编制女真族人民。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先建立四旗,以黄、白、红、蓝四种颜色作旗帜,称为黄旗、白旗、红旗、蓝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努尔哈赤于原有四旗外,又增设四旗,共为八旗。增设四旗是镶边的旗,将黄、白、蓝旗帜镶上红边,红色旗帜镶上白边,称为镶黄旗(俗写厢黄旗)、镶白旗(厢白旗)、镶蓝旗(厢蓝旗)、镶红旗(厢红旗)。原有不镶边的四旗,则称为整黄旗(就是整幅的黄旗,俗称正黄旗)、整白旗(正白旗)、整蓝旗(正蓝旗)、整红旗(正红旗)。每一旗内的组织分为三级,三百丁为一牛录,设一牛录额真(汉称佐领);五牛录为一甲喇,设一甲喇额真(汉称参领);五甲喇为一固山(即旗),设一固山额真(汉称都统),在固山额真左右,又设两个梅勒额真(汉称副都统),作为副手。八旗各有旗主,由努尔哈赤的亲近子侄任之,称作八固山贝勒①,也称八和硕贝勒②。又有八固山额真,是旗主之下的总管大臣,由努尔哈赤的子侄及亲臣担任。努尔哈赤则为八旗旗主之上的最高君长。八旗是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组织,“以旗统兵”,又“以旗统人”,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组织和生产组织。凡努尔哈赤麾下的各部族人户都要被编进牛录,受牛录额真的管辖,平时耕猎为民,战时则披甲当兵。建立后金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即汗位于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境内),被推尊为“英明汗”,年号天命。数年之后,努尔哈赤又定国号为后金,表示要恢复女真先世完颜阿骨打的事业。这样,一个新兴的后金政权就在东北地区正式出现了。萨尔浒之战 努尔哈赤称汗之后,积极准备对明作战。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发布“七大恨”告天征明。“七大恨”中第一条是要报明朝杀父祖之仇,有四条责备明朝援助叶赫防御,另两条指斥明军越境不许满人收割禾稼。这年努尔哈赤亲率步骑二万进攻抚顺,明朝将军李永芳出降,于是捣毁抚顺城,掳掠人畜三十万而归。万历四十七年,努尔哈赤在萨尔浒山附近,与明军发生了决定辽东形势的一次大战。萨尔浒在赫图阿拉西北,抚顺关以东,浑河与苏子河合流处。明朝为保持它在辽东的统治,企图一举消灭后金,调集大军九万人,号称四十七万,以杨镐为经略,分四路进兵,扑向赫图阿拉。明军主力一路为三万人,由山海关总兵杜松率领,至萨尔浒山,为努尔哈赤集中优势兵力所击败,杜松战死。其他三路有的被击败,有的狼狈溃逃。这一次战役,双方作战五日,后金大获全胜。萨尔浒之战的结果,辽东局势起了根本变化,从此明朝在军事上失去主动进攻的力量,被迫处于防守地位,而后金则由防御转入进攻,萨尔浒战后不久,后金又连下开原、铁岭,并灭掉叶赫,兵锋直指辽沈。辽沈之战 萨尔浒之战以后,明朝起用熊廷弼为辽东经略。熊廷弼集兵十几万,分布各要隘,小警自保、大警互援,防守甚固。努尔哈赤见无隙可乘,一年多没有进攻。可是明朝的朝中却谤议四起,攻击熊廷弼不战,结果熊廷弼被罢职,改由袁应泰经略辽东。袁应泰虽然实心任事,而兵事非其所长。努尔哈赤即于天启元年(1621年)大举进攻,夺取沈阳、辽阳,占有辽河以东大小七十余城。袁应泰兵败自杀,这就是辽沈之战。不久,努尔哈赤迁都辽阳。辽沈既失,明廷大震,再度起用熊廷弼为辽东经略,又用王化贞为辽东巡抚。熊廷弼提出以主力屯驻广宁,以守为主,伺机进攻。这个主张比较正确。但王化贞却要领兵六万进战,声言一举荡平辽东。明廷竟然采纳了王化贞的错误主张,而排斥熊廷弼的正确主张。王化贞在广宁拥兵十三万,而熊廷弼仅有兵一万。天启二年,努尔哈赤亲自率兵渡过辽河,明兵一触大溃。王化贞弃广宁而逃。熊廷弼只好焚烧积聚,退守关内。努尔哈赤即轻取广宁。天启五年,努尔哈赤又由辽阳迁都沈阳,后改称盛京。宁远之战 广宁败后,熊廷弼、王化贞均被逮捕下狱。后来熊廷弼却先于王化贞被处斩,并且传首九边。熊廷弼之死,主要由于阉党魏忠贤欲借熊廷弼为题目倾陷东林党人。天启二年,明朝任用孙承宗为蓟辽经略。孙承宗在任四年,采取袁崇焕的意见,使袁崇焕修筑宁远城,坚守关外二百余里地方,又命诸将修筑锦州、大小凌河、松山、杏山等城,开拓地方二百余里,几乎收复辽河以西旧地。以后孙承宗被阉党魏忠贤所排斥罢职,明朝任用阉党高第为经略。高第怯懦无能,认为关外不可守,遂尽撤锦州、大小凌河、松山、杏山诸城守兵迁入关内,并要袁崇焕撤出宁远,袁崇焕死守不去。努尔哈赤于天启六年(1626年)大举西渡辽河,进抵宁远,用兵十三万围城。袁崇焕集兵固守。努尔哈赤屡次督兵攻城不下,城上矢石如雨,并且发炮轰击,金兵损伤甚多,努尔哈赤也受重创。努尔哈赤自起兵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唯宁远一城不下,遂大忿恨退回沈阳,这年八月病死。 2.皇太极改国号为“清” 改国号,称皇帝 努尔哈赤死后,第八子皇太极继承汗位,年号天聪。此时金国已成为塞外大国,人口包括满、蒙、汉三族,疆土东北达黑龙江口,西边至归化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以西,南面与明朝锦州、宁远为界。在这种情况下,皇太极已不满足于称金国汗,而想比拟于一统天下的中原皇帝,因此在明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自称皇帝,改国号为清,改年号为崇德,改族名为满洲。皇太极称清国皇帝,欲进占中原,成为全中国的封建帝王。皇太极也是一位有作为的君主,他继承和发展了努尔哈赤的事业,对内进行政治改革,逐步建立君主集权制度,积极吸收汉文化,大力推行汉化政策,发展了八旗制度;对外统一了内蒙古,继续南下伐明。继续伐明 明崇祯帝即位以后,用名将袁崇焕守北边。袁崇焕整顿防务,布置周密,修筑坚城,多置大炮,以守为主,相机出战。这是很正确的方略。皇太极见袁崇焕的坚城难攻,便计划绕道进袭北京。崇祯二年(1629年),皇太极亲自率军出动,以蒙古军为响导,从龙井关、大安口入塞,攻破遵化,包围北京。袁崇焕闻讯,自山海关疾驰入援。皇太极非常忌恨袁崇焕,就利用俘虏又放回的两个太监行反间计,向崇祯帝报告,说袁崇焕与皇太极有密约,崇祯帝深信不疑,即将袁崇焕下狱,后来处死。皇太极先后攻克遵化、永平、滦州、迁安四城,于次年自率大军退还沈阳。崇祯九年(1636年),皇太极命阿济格等入长城,破昌平,焚天寿山德陵(明熹宗陵),直插保定以南,凡克城十二座,俘获人口牲畜十八万。崇祯十一年(1638年),皇太极又命多尔衮等越过长城,大举深入,连下四十三城。次年,南下至山东,攻破济南,俘明德王朱由枢,然后出塞,所俘汉人四十六万余,获白金百余万两。崇祯十四年,皇太极又发大兵南下,围攻锦州。明朝忙派蓟辽总督洪承畴率兵十三万人增援。洪承畴主张徐徐逼近锦州,步步立营,且战且守,勿轻浪战。可是朝廷却迫其刻期进兵。洪承畴在松山(今锦县西南)被围,明兵溃散。次年,洪承畴战败被俘,押至沈阳投降。锦州、塔山、杏山(今锦县西南)相继为清军攻陷。又次年(1643年)八月,皇太极死,庙号太宗。其子福临继位,是为世祖,年号顺治。以年才六岁,由叔父多尔衮辅政。这时山海关以外几乎都入于清。 九、明后期社会、政治矛盾尖锐 1.土地兼并与三饷加派 土地兼并 明朝后期,土地兼并更加猛烈,宗室勋戚庄田的规模更大。如万历时,潞王(朱翊镠)有庄田四万顷,神宗也诏赐福王(朱常洵)庄田四万顷,后经群臣力争,始减为二万顷。天启时,桂王(朱常瀛)、惠王(朱常润)、瑞王(朱常浩)及遂平、宁国二公主的庄田皆以万顷计算。山西全省上好的田地,几乎全为宗室所占。河南有七十二家王子,土地“半入藩府”。宗室勋戚庄田占有土地的总面积,据不完全的估计,天启年间为五十万顷。一般官僚地主对土地的兼并也异常激烈。如万历年间,南直隶(今安徽、江苏)有的大地主占田七万顷。浙江奉化全县的钱粮是二万两银子,而乡官载澳一家就占去一半。崇祯时,河南缙绅之家田多者千余顷,少者也不下五、七百顷。豪强地主不仅在本乡占田,而且跨越省县设立寄庄田。许多地方寄庄田占地比例极大,如福建南靖县的土地,属于他县豪强者十之七、八。山东曹县共有土地二万五千余顷,寄庄田占去一万余顷。在激烈的土地兼并之下,大多数农民失掉了土地,沦为地主的佃户,如顾炎武说,江南“有田者十一,为人佃作者十九。”①三饷加派 明朝后期,皇室、贵族,官僚的生活挥霍日益严重。如明神宗修陵(定陵),用银八百余万两,为皇长子及诸王子册封、婚冠等事,用银九百三十余万两,采办珠宝用银二千四百万两。当时全国田赋每年只有四百万两。因此,财政危机严重。为了摆脱财政危机,明朝先后实行“三饷加派”。所谓“三饷”,就是辽饷、剿饷、练饷。辽饷是万历时为与后金(清)作战而增征的军费,共五百二十万两。剿饷是崇祯时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增征的军费,共三百三十万两。练饷是为训练军队而增征的军费,共七百三十余万两。三饷合计每年增征约一千六百万两,超过正常赋税(一千四百六十万两)的一倍以上。农民承受不起这残酷的剥削,到处逃亡,地大量荒芜。 2. 市民反矿监税使的斗争 明朝统治者为了摆脱财政危机的另一做法是对城市工商业者大肆掠夺。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起,明神宗派遣大批宦官充当矿监税监(使),分往各地开矿、征税。这些宦官在各大城市中莫不疯狂掠夺,或借口开矿强占土地,或巧立商税名目横征暴敛,甚至随意捕杀人民,处置地方官吏。这就引起一系列城市居民反抗矿监税使的斗争。如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临清人民反对宦官马堂的斗争,二十八年开始的湖广人民反对宦官陈奉的斗争,二十九年苏州织工反对宦官孙隆的斗争,三十四年云南人民反对宦官杨荣的斗争。此外,又有万历三十年江西景德镇窑工反对税监潘相的斗争,三十六年辽东锦州军民反对税监高淮的斗争,等等。总之,万历年间城市居民反抗矿监税使的斗争,几遍全国各大城市,先后不下二十余起。参加斗争的主要是城市手工业工人、小商人、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等。这样的斗争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出现。这说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居民形成了一定的力量,开始展开了反封建的斗争。 3.东林党与阉党的斗争 东林党 明后期政治黑暗。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前十年由张居正当国,政治比较清明,内阁也有威权,能够驾驭吏部及众多言官(给事中、御史等官)。但自张居正死后,内阁再无有作为的人物,内阁、吏部、言官各为一派,互相斗争。而皇帝本人又怠于政事,凡三十余年不上朝,几与大臣隔绝,一切章奏皆不答批,谓之留中。尤其晚年,怠荒更甚,官缺也多不补,以致内阁、部院各衙门多空无人,地方官也缺十之六、七。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吏部郎中顾宪成罢官,从北京回到家乡无锡。无锡原有东林书院,为宋代杨时讲学之处。顾宪成倡议修复,遂与好友高攀龙、钱一本等讲学其中,并在讲习之余,批评朝政,议论人物。当时不仅那些“抱道忤时”的在野士大夫闻风响附,而且在朝的一般正派官员也遥相应和。于是东林的名声大著,而忌者也多。东林党人的倾向是要求改良政治,反对宦官专权肆恶,反对矿监税使掠夺城市工商业者,反对宗室贵戚无限占田。如神宗要赐给福王庄田四万顷,东林党人礼部侍郎孙慎行即起而谏阻,说祖宗朝赐田没有过千顷者,并“拼一死”力争。又如东林党人凤阳巡抚李三才一再上疏,责备神宗派遣矿监税使害民,言词非常激烈,说道:陛下爱珠玉,小民也慕温饱;陛下爱孙子,小民也恋妻子。为何陛下欲聚财货,而不使小民享升斗之需!阉党打击东林党人 天启初年,东林党人布列满朝,分据内阁、吏部、都察院及科(六科)、道(十三道)各部门,一时势力大盛。但是局面不久便翻了过来,变作阉党的天下。宦官魏忠贤与熹宗乳母客氏互相勾结,二人甚得熹宗信任,客氏被封为奉圣夫人,魏忠贤则为司礼秉笔太监,并且提督东厂,魏忠贤的爪牙田尔耕掌锦衣卫事,许显纯掌北镇抚司狱。熹宗深居宫中,政事一听魏忠贤所为。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即对东林党人进行残酷打击。天启四年(1624年),东林党人杨涟首先上疏参劾魏忠贤二十四大罪状。一时群僚响应,交章论魏忠贤不法。天启五年,魏忠贤大举反扑,逮东林党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六人下狱,乃借边事加以陷害,诬其曾受杨镐、熊廷弼贿。六人均死于狱中,时称为六君子。天启六年,魏忠贤又兴大狱,逮东林党高攀龙、周顺昌、周起元、缪昌期、李应昇、周宗建、黄尊素七人。高攀龙投水死,其余六人死狱中,时称为后七君子。魏忠贤党羽又撰《缙绅便览》、《点将录》、《同志录》,提供东林党人名单,按名捕杀斥逐。魏忠贤又命人编纂《三朝要典》,颠倒三案是非,定东林党人王之寀、孙慎行、杨涟为三案罪首。至此,东林党人被杀逐殆尽。魏忠贤总揽内外大权,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莫不遍置死党。朝中官僚为其走狗者,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等名号。凡内外章奏无敢称魏忠贤名者,均称为“厂臣”。即内阁票旨,也必称“朕与厂臣”。诸官皆称魏忠贤为九千岁,甚至称为九千九百岁。又浙江巡抚潘汝桢首先为魏忠贤建立生祠于西湖。由是四方效尤,魏忠贤生祠几遍天下。又监生陆万龄请以魏忠贤配孔子,忠贤父配启圣公。其时魏忠贤毒焰之烈可以想见。崇祯帝继位后,始除掉客氏及魏忠贤,并清洗阉党,但东林党与阉党的斗争仍未停止,直到明朝灭亡。 十、明末农民战争 1. 起义爆发与早期斗争 王二起义 天启七年(1627年),陕西发生灾荒,遍地都是饥民,澄城知县张平耀不顾人民死活,还严催赋税,于是王二团结几百个饥民,冲进县城,杀死张斗耀,揭开了明末农民大起义的序幕。此后响应者四起,主嘉允、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均先后加入农民军。农民军最初只在陕西、山西一带分散活动,逐粮就食。从崇祯六年(1633年)起,农民军活动的区域扩大,转战于河南、湖广(今湖南、湖北)、南直隶(今安徽、江苏)、四川、陕西诸省,农民起义开始形成全国性的规模。荥阳大会 这时农民军中以闯王高迎祥一支最强,在群雄中最具有号召力。从崇祯七年(1634年)起,明政府连续组织大规模的围剿,以期消灭农民军。这年洪承畴受命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调兵七万人向农民军展开进攻。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主要的农民军首领高迎祥、罗汝才、张献忠、李自成等都聚集在河南,共有十三家七十二营。为粉碎明军的进攻,首领们在荥阳举行大会,商讨作战方略。会上,李自成提出“分兵定所向”的主张,就是联合作战,分兵出击,得到大家的赞同。会后,高迎祥、李自成和张献忠等即率军离开荥阳东进。正月十五日,一举攻克凤阳,焚毁明朝皇陵。凤阳是明朝的中都,又是南北大运河的重镇。起义军袭破凤阳,明廷大为震动。不久,高迎祥、李自成和张献忠等又都转进入陕西。洪承畴的围攻计划全盘破产。 2.张献忠农民军的战斗 转战湖广、江西 崇祯九年(1636年)秋,闯王高迎祥被俘牺牲,李自成由闯将被推为闯王,但这时他的势力还小,起义军中以张献忠的势力最强,实际成为支撑局面的主力。崇祯十一、二年间,在明军的围攻下,很多起义军先后投降了明朝,张献忠也在湖广谷城伪降熊文灿;李自成在四川北部梓潼打了败仗,退入陕南商洛山中,因而一时出现了起义军斗争的沉寂局面。崇祯十二年五月,张献忠于谷城重举义旗,李自成也出山战斗,起义军又活跃起来。明政府急派大学士杨嗣昌督师襄阳,统兵十万,对张献忠大举围剿。张献忠奋力突破包围,进入四川,杨嗣昌也领兵人川追击。张献忠采用“以走致敌”的战略,领兵疾走不停,从崇祯十三年(1640年)七月到十四年正月,在半年之内,几乎走遍全川,行程五、六千里,使明军疲于奔命,无法追及,仅尾随而已。当明军精锐都聚集在四川的时候,张献忠急由四川开县东下,进入湖广,昼夜疾驰,仅用了八天时间,行军一千多里,突然出现在襄阳城下,一举破城,杀死襄王朱翊铭和贵阳王朱常法,时在崇祯十四年二月。杨嗣昌愤惧交集,自缢于军中。这年正月,李自成也乘势进入河南,攻破洛阳。从此,农民军形成李自成和张献忠两大主力,分别在北方和南方战斗,并获得节节胜利。建立大西政权 张献忠自攻下襄阳后,又几经挫折,北进河南,被明军打败,便去投奔李自成;但二人不能合作,又东走今安徽,恢复了自己的力量,然后向西挺进,再度进入湖广。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张献忠攻下武昌,把楚王投入江中,为人民平了大愤。张献忠在武昌称大西王,后转战湘赣一带。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张献忠率兵进入四川,七月克重庆,八月破成都,随后分兵四出,几乎占了四川的全部。十一月,张献忠在成都正式建国,国号大西,年号大顺。在行政组织方面,成立内阁、六部等机构。内阁有左右丞相,六部各设尚书。在军制方面,设有五军都督府,军队编为一百二十营,约有数十万人。此外,又颁行新的历书,叫作“通天历”。设立铸钱局,铸造“大顺通宝”。开科取士,分为举人、进士等名目,录取者大都用为地方官吏。 3.李自成农民军的战斗 建立大顺政权 崇祯十三年(1640年)秋后,李自成率领着五十骑人马,经湖广郧阳到了河南。这时河南正闹饥荒,所在饥民蜂起。李自成一入河南,饥民从者如流,农民军很快扩大到数万人。崇祯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破洛阳,杀死福王朱常洵,掘发福王府和富户金银窖藏赈济贫民,深得人民拥护。农民军发展到五十万人,号称百万。李自成注意吸收知识分子入伍。如河南杞县诸生李岩,卢氏举人牛金星和宋献策等,都在这时加入农民军。李自成用他们做谋士,他们在农民军中起了两个重要作用,一是造舆论,二是出主意,对李部农民军有重大影响。李自成在李岩的帮助下,在河南明确地提出“均田”、“免粮”的口号,极符合广大人民得到土地与减免赋税的普遍希望,因而很能鼓舞和号召群众,在政治上发挥了很大作用。崇祯十四、五年间,明军曾连续几次集兵往河南,企图消灭李自成,但都遭到失败。李自成先后取得新蔡之战、襄城之战、朱仙镇之战、郏县之战等的巨大胜利,消灭明军十几万人,遂占有河南全省之地。李自成又统兵南下湖广,在崇祯十五年十二月攻破襄阳、荆州(今湖北江陵),不过数月,占有湖广北部(今湖北)各州县。李自成在襄阳称新顺王,改襄阳为襄京,初步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军政制度。在中央设内阁,成立六政府。在地方上设置府尹、州牧、县令等。在军制方面,实行精兵制度,每一精兵配置司牧、司柴、司器械等二十多人,精兵共约五、六万,军数实际超过百万。崇祯十六年(1643年)夏,明朝命陕西总督孙传庭领兵出关,向李自成进攻。李自成亲提大军北上,在河南郏县和明军对垒,先出轻骑切断敌人粮道,然后围攻,斩杀四万多人。孙传庭退守潼关,李自成乘胜直追,破潼关,孙传庭战死,西安不战而降,起义军顺利进入西安。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建立大顺国,年号永昌,进一步充实在襄阳初建的政权机构,设天佑殿大学士,用牛金星充任,增置六政府尚书,用宋企郊等人充任。又开科取士,改八股文为散文。又造新历,铸“永昌”钱等。这时李自成有步兵四十万,马兵六十万。李自成进京 这年二月,李自成率领大军从西安出发,二月八日,攻破太原。三月一日,攻破宁武关。农民军在宁武关打了一次硬仗,明朝总兵周遇吉据关死战,农民军伤亡七万多人。但从此之后,沿途关隘和军事重地都纷纷不战而降。十四日,居庸关守将唐通献城投降。十七日,农民军进逼北京城下。十八日,太监曹化淳打开彰义门(今广安门),农民军进占外城。十九日,崇祯帝走投无路,在万岁山(景山)上吊自尽。这一天农民军攻破内城各门,李自成由德胜门转大明门,进入紫禁城。北京城内家家户户的门上都大写着“大顺永昌皇帝万岁万万岁”等字样。李自成进京,黑暗腐朽的明朝被推翻,这是农民军艰苦奋战十七年所取得的最重大的胜利。李自成的失误 李自成进北京后,虽为建立新政权做了一些有意义的工作,但其失误是严重的。他所建立的政权基本上仿照明朝政权的模式,其制度亦仿照明朝的制度。中央主要官吏已就职,河北、山东、河南等地的有些官职,已被任命,或已赴任。对明朝的原任官吏的处置,其办法也还可取。大致是,凡三品以上的大官一律不用,四品以下的官吏则酌情录用。明朝官吏先后被录用的有相当一批,如授京职的三百多人,授外职的四百多人。只是对少数贪赃害民、作恶多端的勋戚官僚,才进行镇压,处死了几十人。李自成还在北京执行对明朝旧官吏追赃助饷的措施,其办法是按照明官职位高低,规定不同的追赃数目。共追得白银七千万两。这对明官之贪赃枉法、鱼肉人民的罪行算是一项惩处,对农民军的粮饷也有助益。可是,此措施并无严格章法,对各官是贪还是廉,或贪赃程度,亦无明确区别。农民军将领们以个人喜怒行事,几乎对明朝官吏普遍追赃助饷,并且用刑拷掠。这就使得明朝官吏谈虎色变,以致不能争取更多的人支持新政权,这对农民政权的稳定是很不利的。李自成还有更大的失误,是对当时的军事形势估计不足,主要是明驻守在山海关的宁远总兵吴三桂有精兵四万人;在山海关之外的清军有二十万人。这两者都临近北京,朝发夕至,不可不有万全之策。李自成似知道争取吴三桂之必要,也曾设法招降吴三桂;可是他的大将刘宗敏却霸占了吴三桂的爱妾陈圆圆,并逮捕了吴三桂之父吴襄进行拷打。其结果,招降不成,反而促使吴三桂投降清朝。 4. 清兵入关 吴三桂降清 李自成进北京之前,清兵已几乎全部控制了辽西地区。明宁远总兵吴三桂退守山海关。李自成进北京之初,曾命吴三桂之父吴襄写信,由他派人至山海关招降吴三桂,并以银四万两犒吴军;另派将率二万农民军代吴守山海关。吴同意投降,即率军往北京。但行至滦州,听说爱妾陈圆圆为刘宗敏霸占,就愤怒回师,击破李自成派驻山海关的守军,急派人向清兵求援。这时清兵正由摄政王多尔衮统率南下。四月十五日,行至翁后(今辽宁阜新附近),接到吴三桂“乞师”书,多尔衮立即回书答应,并许封吴三桂为“藩王”。四月二十日,清兵抵连山(今锦西),吴三桂催兵之书再至,清兵日夜兼程。次日,在山海关外一片石败李自成将唐通部。又次日,即抵山海关。吴三桂出迎,十余万清兵迅速入关。李自成兵败西走 李自成听说吴三桂不肯投降,并击破了他派去据守山海关的军队,即率精兵六万余人东击吴三桂,并挟持吴三桂之父吴襄同行。四月二十一日,抵山海关外。时清兵也已抵山海关下。次日,多尔衮先命吴三桂军与农民军激战,清兵自右翼突然进击,大败农民军。农民军溃散南逃。至永平(今河北卢龙)境,再被击败。李自成杀吴襄。二十六日,李自成率残军退回北京,下令杀死了吴襄全家三十余口。又命部属将金银辎重发运西安,自己于二十九日,在牛金星等的策划下,在明宫武英殿即皇帝位。次日,即逃离北京。农民军在北京前后共四十二天。李自成西逃,路上屡为吴三桂军和清兵所败,又听信牛金星的谗言,杀掉正直多谋的李岩,部众人心涣散,失去战斗力,迅速走向失败。 5.明末农民战争失败的原因及历史意义 明末农民战争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一次农民战争,这次农民战争所以最终失败,主要有下列四个原因:第一,由于清军入关,满、汉地主阶级逐渐结合起来,整个国内形势起了不利于农民军的变化。第二,农民军、特别是张献忠的农民军流寇主义作风严重,不重视根据地和政权建设。第三,农民军李自成部的主要将领犯了胜利时骄傲的错误,进北京后,无组织,无纪律,生活腐败。第四,李自成、张献忠死后,农民军内部不能团结,争权夺利,大大削弱了自己的力量。这次农民大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其影响极大,意义深远。第一,农民起义对于明代旧有的生产关系和封建秩序进行了猛烈地冲击与破坏,为清朝前期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开辟了道路。第二,农民起义不仅多少改变了土地剥削关系,而且对城市工商业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李自成农民军还注意到城市工商业问题,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第一次提出“平买平卖”、“公平交易”的口号,保护工商业的发展,反映了城市工商业者的利益和要求。第三,李自成农民军第一次明确提出“均田”的口号,深刻触及到封建社会的土地问题,促进了农民自发地争取土地的斗争,对清代的农民起义有重要的影响。 复习题:* 1.简述明初中央和地方机构的改革。2.简释靖难之变。3.简释奴儿干都司。4.简释土木之变。* 5.简述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6.简述明后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7. 简述郑和下西洋及其意义。8.简述努尔哈赤创立八旗制度。9.简释东林党。10.简述明末农民大起义的社会背景、失败的原因及其历史意义。 重要名词:* 内阁三法司厂卫卫所军户轮班工匠金花银* 三饷夺门之变* 庚戌之变荥阳大会王振刘瑾* 于谦严嵩*戚继光* 利玛窦皇太极熊廷弼* 袁崇焕* 李自成* 张献忠 参考书: 1.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下册)第八章第一、二、三、四、五节。2.张传玺、张仁忠合著:《中国古代史辅导讲座》第二十三讲《明朝》。3.郑天挺主编:《明清史资料》(上册)。(选读)4.《明史》卷一《太祖本纪》卷三○九《李自成传》。 ---------------- ① 兀良哈三卫:亦称“朵颜三卫”。 ① 《明史》卷七七《食货志·屯田》。 ① 《明太祖实录》卷二三四洪武二十七年八月,卷二四三洪武二十八年十二月。 ① 复辟者夺东华门入宫。 ① 《张文忠公全集》书牍二八《笞陆五台书》,《明史》卷二一三《张居正传》。 ② 《明史》二一三《张居正传》。 ③ 《明世宗实录》卷二○四。 ① 《明神宗实录》卷二二○“万历十八年二月”。 ① 徐光启《农政全书》卷三五引丘濬《大学衍义补》。 ② 《浙江通志》卷一○二《物产》二引万历《嘉善县志》。 ① 巩珍《西洋番国志·自序》。 ① 黄遵宪《日本国志》。 ② 黄遵宪《日本国志》。 ① 固山是“旗”的意思,贝勒是“管理众人者”的意思。 ② 和硕是“四方之方、四角之角”的意思,和硕贝勒即一方之贝勒。 ① 《日知传》卷一○《苏松二府田赋之重》。 |
明清(鸦片战争前)(1368—1840) 第一节 明朝(1368—1644) 一、制度与律令 1.中央机构 六部 在中央机构方面,朱元璋建国之初,仍沿袭元制,设立中书省,综理政务。中书省有左、右丞相(正一品),左、右丞(正二品)等官。中书省下置六部,六部各有尚书(正三品)、侍郎(正四品)。这时六部是中书省的机构,尚书不过是丞相的属员,丞相大权独揽,位处皇帝一人之下,百官之上。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因丞相胡惟庸专权揽政,且欲谋反,朱元璋杀胡惟庸,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并且规定以后子孙不准设丞相,臣下有奏请者处以极刑。这个规定永为后人遵守。朱元璋废掉中书省和丞相后,即提高六部的地位,升尚书为正二品,侍郎为正三品,委大政于六部,由六部分理天下庶务。由此六部尚书之上更无首长,六部各不相属,六部尚书平列,上面总其成者是皇帝。明政府经过这样的改革,一切大权就都集中到皇帝手中,出现了绝对君主独裁的政治体制。 六部是中央政府中最重要的机构。六部各有尚书、侍郎,皆为堂上官,下设各司,以理事务,都称某某清吏司,每司有郎中(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皆为司官、属官。吏部为六部之首,因掌用人大权,在六部中权最重。吏部主管文官的考核与任免,下设四个清吏司,其中最重要的是文选清吏司和考功清吏司。文官的考核与任免,即由这两个司的司官赞理尚书进行。六部中权重的,吏部以外,便是兵部。兵部主管军队调遣、武官及士官的升迁。有关军事的会议,也由兵部主持。明朝中后期,兵部尚书、侍郎常出外督师,参赞军务,甚至协理京营戎政,兼领禁军。兵部也下设四个清吏司,其中以武选清吏司最为重要。凡武官、士官的选用以及罢黜,皆归武选司。户部主管土地、户口、赋税、俸饷、粮仓、钱库、铸钱等等,其中主要是征收赋税。户部因为事务繁重,按省下设十三个清吏司,各管一省之事。刑部主管天下刑政,审定和执行律例,判案定罪,管理囚犯。因为讼事繁重,也按省分为十三个清吏司,各管一省刑政。刑部在六部中的权力较小,受到很多制约。首先大狱要由三法司审理,称为“三司会审”。所谓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凡有大狱发生,由刑部负责审理,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又有朝审、大审、热审。朝审是每年霜降后,由公、侯、伯和三法司会审重囚,由吏部尚书主笔,有时大学士也参与。大审是由皇帝派宦官一员会同三法司长官,在大理寺审录罪囚,每五年举行一次,宦官居中坐大理寺大堂,刑部尚书等只能在旁列侍。热审是每年盛暑时在京师审录轻罪囚犯,或释放,或减罪等。此外,又有特殊司法机关厂(东厂)、卫(锦衣卫)掌管诏狱,最为残酷,可以胡作非为,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礼部主管礼仪、祭祀、学校、朝贡、宴会等,也分四个司,事情也很多。工部主管修建宫殿、衙署、陵墓,以及开采、织造、治河、屯田等,也分为四个司,是容易贪污的部门。 内阁 皇帝日理万机,总得有辅佐的人。因此,朱元璋废丞相后,便设置殿(华盖殿、武英殿等)、阁(文渊阁、东阁)大学士,皆为正五品,使侍左右,备顾问,并不参预机务,不过是皇帝的私人秘书,仅承旨办事而已。明成祖即位以后,则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七人入直文渊阁,得以参预机务,称为内阁学士,渐升为大学士。内阁之名及阁臣参预机务自此始。但这时内阁仍是皇帝的秘书处,入阁者官位并不高,仅是六、七品的小官,有的升至大学士,也不过是五品官,而且不设置属官,不得干预诸衙门职掌,诸衙门奏事也不通告他们。阁臣虽说参预机务,仅备顾问而已,凡事不能有所参决,皆由皇帝决定。以后仁宗、宣宗时,阁臣逐渐进官,进至尚书、侍郎等。从这之后,阁臣的官衔一般是六部尚书、侍郎兼殿阁大学士,这样他们的地位就高起来了。另外,内阁的职权也在发生变化。宣宗常到内阁,命阁臣票拟。特别到英宗时,小皇帝九岁即位,不能处理国事,凡章奏皆由阁臣票拟呈进,以后内阁票拟遂成为制度。所谓票拟,即是一切内外章奏送到内阁,由阁臣代替皇帝先看,提出处理意见,墨书在一张小票(纸条)上,附贴在章奏上,呈进皇帝。皇帝看过之后,把小票撕了,亲用红笔写批在章奏上,这叫作批红。内阁票拟经皇帝批红之后,就变成正式谕旨发下。内阁票拟必经皇帝批示才有效,决定权还是在皇帝那里,然而很能左右皇帝的决定,所以票拟极其重要,这是内阁最大的权力所在。自从内阁职在票拟之后,内阁之权日重,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为避宰相之名,统称为辅臣,有首辅、次辅、群辅之分。票拟即由首辅执笔,其他辅臣不过参论而已。五府、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 中央还设有五府、都察院、大理寺、通政司等机构,以管理军事、监察、刑法等事。五府是军事机关,即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明初原设大都督府,节制天下兵马,大都督成为全国最高的军事长官。后来朱元璋觉得大都督府的权力太大,即将大都督府分为五府,使之分别统领在京及在外的军队。设左、右都督(正一品)为各府的长官,以治理府事。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共掌兵权。兵部是任命将领、发布调遣命令的机构(调兵必须奉旨),但不直接统率军队。五军都督府则是主管军籍和军政的机构,虽然分领在京及在各地的军队,但不能自己调遣军队及任命将领。这二者互相钳制,又都不能指挥军队,以使最高统一指挥权操于皇帝手中。但是明成祖永乐以后,有关兵事大权尽归兵部,而五府不过徒拥虚名而已。都察院为明代所创设,把历代相沿的御史台改为都察院,但不完全承袭历代的御史台制。都察院是监察机关,长官为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其下设有十三道(按省分为十三道)监察御史(正七品),共计一百一十人。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平行,合称七卿。都御史操弹劾及建言之权,关于官吏的考察升降,则会同吏部进行,关于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大理寺审理。监察御史官品虽低,但权势很大,对王公大臣都有权加以纠劾。尤其监察御史在外稽察州县,则称为巡按,代表天子出巡,权力极大,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另外,在监察方面,朱元璋又按六部的建制,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置都给事中(正七品)、左右给事中(从七品)、给事中(从七品)等官,共五十余人。这六科是独立的,其职在分别稽察六部事务,六部有违失,可以驳正。给事中与监察御史合称为科道官。给事中权力很大,一是有封驳权,诏令有不当者,可以封还;一是有劾奏权,如官员有违法事实,可以劾奏;一是有论事权,朝政有失,可以上疏匡正。大理寺是司法机关,主管复审大案,平反冤狱,长官为大理寺卿(正三品)。凡刑部、都察院问过案件,皆移送大理寺复审,听候指驳。通政司是明代创设的,掌收内外一切章奏、封驳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长官为通政使(正三品)。朱元璋认为政务如水,应当使之常通,即下情上达之意,所以这个机关以通政为名。 2.地方制度 省、道、府、县 地方行政制度为省、府、县三级制。明初仍沿元制,在各地设行中书省,在各行省设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简称为布政司。这不仅是名称的改变,而意义实有不同。元朝的行中书省职权太大,几乎无所不统,而布政司的职权则仅限于掌管民政、财政。到宣德三年(1428年),全国除南北两京外,共有十三个布政司,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终明之世不变。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又设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从四品),均无定员。布政使俗称为藩司或藩台,掌管民政与财政,实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权重位尊。参政、参议掌管各道事务,详见于下。各省除布政司外,又有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合称为三司。按察司掌管司法和监察,设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又设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均无定员。按察使不仅主管一省刑狱,也兼有纠劾官吏之责,俗称为按台或臬台。副使、佥事的职务是分道管事,详见于下。都司掌管军政,设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挥佥事四人(正三品)。都指挥使的官品高于布、按二司,号称为二品大帅,凡有联名公文,序衔皆在二司官之上。三司在省里是平行的,彼此不相统属,各同中央有关部门发生联系。如布政司与六部发生联系,也与都察院有联系。按察司听命于刑部、都察院,都司听命于兵部及五府。这样,三司分权鼎立,可以防止地方权力过大,形成独立局面。但事无总统,又有运转不灵之弊。所以明中期以后,朝廷纷纷派部院大臣出任总督、巡抚各差,以驾于三司之上。这些总督、巡抚并非官名,只是一种差遣。但日久之后,也变成定制,到清代便把总督、巡抚作为一省的最高长官。省以下有道的设置,但道是监察区,不是行政区。道的情况比较复杂,主要有分守道与分巡道两种。凡由布政司的佐官左右参政、参议分理各道钱粮的,称为分守道。各省分道数目不等,全国共有六十道。凡由按察司的佐官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的,称为分巡道。各省分道数目不等,全国共有六十九道。省以下的行政单位为府,直隶于布政司。全国共有府一百五十九个。府有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俗称司马,正五品)、通判(俗称别驾,正六品)无定员,推官一人(俗称司理或司李,正七品)。知府掌一府之政,在明初很受重视,知府到任,多由皇帝赐给敕书,以加强威权。同知、通判分掌清军、巡捕、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推官掌理刑名。但两京府的组织不同,在府之上,没有布政使。北京称为顺天府,设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通判六人(后减为三人,正六品),推官一人(从六品),等等。南京称为应天府,设官同于顺天府。府以下为县,全国共有县一千一百七十一个。县有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知县掌一县之政。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事。州 另外,还有州的设置,全国共有二百三十四州。州分为直隶州(隶于布政司)和散州(隶于府),直隶州地位同府,散州地位同县,但州官品秩皆相同。州有知州一人(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无定员。知州掌一州之政,同知掌清军或兼巡捕,判官督粮、管马、捕盗、治农、管河等事。 3.卫所制度 明朝的军队的基层组织分为卫、所两级,叫做“卫所制度”。大致五千六百人为一卫,称为卫指挥使司,卫的长官是指挥使(正三品)。一卫辖有五个千户所,每千户所一千一百二十人,设千户一人(正五品)。千户所辖有十个百户所,每百户所一百一十二人,设百户一人(正六品)。百户所辖有总旗二,小旗十。约五十人为一总旗,一个总旗领五个小旗,约十人为一小旗。卫、所遍布全国各地,自京师至府、县皆有卫、所。卫隶属于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司又分隶于五军都督府,并听命于兵部。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统计,全国卫、所兵数有一百二十余万。永乐以后,卫、所兵数达到二百七十余万。为保证军队的兵源及供给,明初又实行军户和屯田制度。凡军士都是世袭的,单独编户籍,叫作军户。全国军户约有二百万家,占全国户数很大的比例。凡各地卫、所皆实行屯田,以保证军饷的供应。军士分为屯田与守城两部分,屯田者专事耕垦,供应军粮;守城者专务防守操练。军士守城与屯种的比例,大致是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明初一个时期之内,几乎无军不屯,军队大体能够屯田自养,屯田收入成为军饷的主要来源,这就使国家免去养兵之费,大大减轻了人民的负担。遇有战事发生,则由兵部奉旨调卫、所兵,临时命将充总兵官,发给印信,统兵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官交还印信,兵士回到卫、所。这样将不专军,军无私将,而军权集于中央。 4.明律与《大诰》 《大明律》 朱元璋自称吴王时起,即命人议定律例。在洪武六年(1373年),又命刑部尚书刘惟谦详定《大明律》,于次年初成书。此后《大明律》几经修定,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颁行天下。《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律,是依据唐律及明初实际情况写成的。全书凡三十卷,四百六十条,改变唐律的篇目,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等七律。《大明律》的刑名有五,即笞、杖、徒、流、死。但五刑之外,又有凌迟、刺字、充军等刑。《大明律》的主要内容是从各方面来维护封建社会秩序和封建统治制度。如为了镇压反抗、冒犯皇权及触犯纲常名教的行为,《大明律》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凡犯十恶之条者皆从重治罪,并且遇赦不赦。又如为了巩固君主专制制度,《大明律》专设“奸党”一条,用以禁治大臣结党弄权。又如为了保障封建国家的赋役剥削,《大明律》对于隐匿户口及田产以逃避赋役者,莫不加以处罚。此外,《大明律》还规定了各阶级和各等级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如有所谓“八议”之条,即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兵,用以优待皇亲国戚及勋贵显宦之家。凡在“八议”者犯法,官吏不得擅自勾问,只能奏闻请旨。若奉旨推问,则开列应得之罪,由皇帝裁决。又如规定主人犯罪,奴婢不得首告。凡奴婢殴家长者皆斩,杀家长者皆凌迟处死,过失杀家长者则绞,骂家长者亦绞。若家长不告官府而殴死有罪奴婢者,仅杖一百,如果杀死无罪奴婢者,也只杖六十、徒一年。凡雇工人殴家长者杖一百,徒三年,折伤家长者绞,殴死家长者斩,故意杀家长者凌迟处死。若家长殴雇工人未折伤者勿论,折伤雇工人者较凡人减罪三等,殴死雇工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故意杀雇工人者绞,过失杀雇工人者勿论。《大诰》 明初的法律除《大明律》外,还有朱元璋所亲撰的《大诰》三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作《大诰》七十四条,又于次年作《大诰续编》八十七条及《大诰三编》四十三条,皆颁示于天下学宫,作为师生必读的教本。并且规定一切军民也必须熟观,要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徒、流等罪,可以减罪一等;如果没有此本,则加罪一等。此令一出,于是天下有讲读《大诰》师生来朝者十九万余人,朱元璋皆赐钱遣归。《大诰》三编的主要内容是列举明政府用严刑峻法所处理的种种案件。凡所列凌迟、枭首、族诛等案件不只千百,而斩首以下等案件则至万余,这些案件大都出自朱元璋的亲裁。朱元璋决断这些案件,多是法外用刑,用刑要较《大明律》重得多。《大诰》三编中有种种酷刑,如有族诛、凌迟、枭首、挑筋、去指、断手、砍脚等,不下三十余种。朱元璋颁行《大诰》三编的目的,即在于公布一系列酷刑案件,用以威慑及警戒臣民,使之安分守己,不敢轻易犯法。《大诰》三编是朱元璋用严刑峻法治理臣民的记录,也是朱元璋推行专制主义的一种手段。 二、“分封”与“靖难” 明初的分封 朱元璋为巩固朱家王朝的统治,既大力推行中央集权制度,又实行与中央集权制相矛盾的政策,即分封诸皇子为王,用他们“屏藩王室”。朱元璋实行分封制度的目的,一是在于加强对北方蒙古马队的防御,一是为了防止朝廷中奸臣篡夺皇位。朱元璋共有二十六子,除一子为皇太子、另一子出生不久即死外,先后分封二十四子为王,又分封一个从孙为王,共有二十五王,使之出镇全国各地。一部分镇守北方以防蒙古贵族的侵扰。如燕王朱棣镇守北平(今北京),宁王朱权镇守大宁(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名城),谷王朱橞镇守宣府(今河北宣化),辽王朱植镇守广宁(今辽宁北镇),代王朱桂镇守大同,晋王朱镇守太原,庆王朱■(zhān占)镇守宁夏(今银川市),秦王朱樉镇守西安,肃王朱楧镇守甘州(今甘肃张掖),称为“守边”九王。其他诸王分驻内地。为了使诸王发挥作用,朱元璋规定各王府均设亲王护卫指挥使司,共三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一万九千人。在诸王中,以北方诸王的势力最大。如宁王有甲士八万,战车六千。燕王和晋王权力尤高,如中央派来的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等均受其节制,甚至朱元璋允许此二王扩展其军事势力,军中事大者方才奏闻。为防朝廷中奸臣篡位,朱元璋规定诸王可以移文中央索取奸臣,必要时得以“奉天子密诏”领兵“靖难”。为防止诸王跋扈难制,朱元璋又允许以后皇帝在必要时可以下令“削藩”。朱元璋以为事可万全了,但分封制度却造成分裂和割据,引起骨肉相残。朱元璋一死,分封之祸就降临了。靖难之变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朱元璋死,因太子朱标早死,皇太孙朱允炆继位,年号建文,是为建文帝。建文帝即位后,即与亲信大臣齐泰,黄子澄等密谋削藩,决定先削那些力量较小的藩王,于是首先袭执周王朱炆(燕王朱棣的同母弟),把他废为庶人,又拘代王朱桂于大同,囚齐王朱炆于京师,湘王朱柏自焚死。与此同时,也在北平周围及城内部署兵力,又以防边为名,把燕王的护卫精兵调出塞外戍守,准备削除燕王。建文帝以为准备停当了,便秘密下令擒拿燕王,但是没有成功,燕王朱棣即起兵南下。这时建文帝已无大将可用,因为元功宿将早已被朱元璋除掉,只好起用幸存的老将耿炳文统兵北伐,又派纨袴子弟李景隆继续讨伐,均被朱棣打得大败。战争历时四年(1399—1402年),结果朱棣得胜,占领南京,即皇帝位,年号永乐,是为明成祖。建文帝下落不明,或说于宫中自焚死,或说由地道逃去,隐藏于云、贵一带为僧。明成祖削藩 明成祖即位以后,继续执行朱元璋的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策。他接受“靖难”的教训,首先积极进行削藩。在北方操兵柄的诸王,有的被迁至南方,如宁王被徙于南昌;有的被削去护卫,如代王、辽王;有的被废为庶人,如齐王、谷王,从此诸王的势力大为削弱了,军政大权更集中于皇帝。他又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把都城从南京迁到北京。迁都北京有利于巩固北部边防,又能进一步控制东北地区。 三、明初对边疆地区的经营 经营蒙古地区 明朝初年,蒙古分裂为鞑靼、瓦剌和兀良哈三大部。鞑靼部居住在今鄂嫩河、克鲁伦河以及贝加尔湖一带。瓦剌部居住在今科布多河、额尔齐斯河和准噶尔盆地一带。兀良哈部居住在今兴安岭以东,松花江以西,呼伦湖以南,西剌木伦河以北。永乐时,鞑靼和瓦剌不断兴兵南侵,因而明成祖曾先后五次率兵亲征,给予了沉重打击。元朝被推翻以后,元朝皇族退回蒙古草原,起初仍保持元朝国号,继帝位者仍称皇帝,历史上叫作北元。到建文四年(1402年),始废除元朝国号,改称鞑靼,皇帝改称可汗。永乐七年(1409年),明朝遣使与鞑靼通好,被鞑靼杀死。明即派兵讨伐鞑靼,被鞑靼击败。次年,明成祖亲率五十万大军第一次北征,在今鄂嫩河沿岸击败鞑靼主力军,鞑靼归降明朝。明封鞑靼首领阿鲁台为和宁王。瓦剌与鞑靼矛盾严重,曾攻杀鞑靼可汗。后又准备进攻明朝。明成祖于永乐十二年(1414年)第二次北征,大败瓦剌军于忽兰忽失温(今乌兰巴托东。瓦剌请降,明封其首领脱欢为顺宁王。鞑靼后来又兴兵南下侵犯明的边区,明成祖连续北征,鞑靼也都北撤,未发生战斗。明成祖第五次亲征,是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他病死于归途中。明成祖五次北征,打败了鞑靼和瓦剌,巩固了明朝的北部边防。兀良哈部在洪武时归附明朝,明太祖朱元璋在其居地设置朵颜、福余、泰宁三卫指挥使司,任用其首领为指挥使。又封儿子朱权为宁王,镇守大宁,以控制兀良哈三卫①。明成祖发动靖难之变时,恐宁王在后扼制,即胁迫宁王入关,又借用兀良哈三卫兵从征南京。明成祖即位以后,迁宁王于南昌,因为兀良哈兵从征有功,便把大宁割给兀良哈,仍为三卫。把大宁地方割让,是明成祖的一大失策。明成祖以后,兀良哈三卫不断南迁,迁徙到今辽河以西地区,一方面和明朝互市贸易,一方面对明朝叛服无常,不时入边抄掠,成为明朝北部边境的不安定因素。奴儿干都司 在东北地区,主要居住着女真族。明朝初年。女真族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为加强对东北地区的管理,先是明太祖设立辽东都指挥使司,用以控制女真各部。以后明成祖于永乐二年(1404年)在黑龙江口特林地方,设置奴儿干卫。永乐七年(1409年),又在特林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简称奴儿干都司),下设许多卫、所,统辖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及库页岛的广大地区。明成祖以后,奴儿干都司所辖卫、所增加到一百八十四卫、二十所,以后又增加到三百八十四卫、二十四所。从永乐九年(1411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明成祖及宣德皇帝先后派遣太监亦失哈等多次巡视奴儿干地区,并在特林修建永宁寺,先后立有《敕修永宁寺记》和《重建永宁寺记》两块石碑,记述了奴儿干都司创建的经过及亦失哈等来此巡视的情形。对西藏的管理 西藏在明代称为乌斯藏,是藏族居住的地区。洪武时,明朝在西藏设立两个都指挥使司,即乌斯藏都指挥使司及朵甘卫都指挥使司,又设有指挥使司、宣慰使司、招讨使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综理军民事务。永乐时,明朝还修了从雅州(今四川雅安)到乌斯藏的驿道,设置了驿站,大为便利了西藏与内地的交通。西藏盛行喇嘛教,喇嘛教分为许多派别,其中主要是红教和黄教。红教最先兴起,在元代势力很盛,成为西藏最大的教派。明朝永乐年间,青海藏族僧侣宗喀巴在西藏另创黄教。黄教兴起以后,红教就逐渐衰落下去。永乐时,宗喀巴的弟子释迦也失来京朝见,被封为“大国师”。宣德时,释迦也失再度来京,又被封为“大慈法王”。西藏与中原王朝的关系更加密切。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 明朝在西南苗、瑶、壮、彝、傣等族聚居地区,仍沿袭元朝的土司制度,设立土官统治,任用当地少数民族的头人做土官。如湖广(今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省皆有若干土官。土官的机构有宣慰使司、宣抚使司、安抚使司、招讨使司、长官司、蛮夷长官司等,设置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官。此外,又有土府、土州、土县等,设官同于一般府州县。凡土官机构或隶于布政司,或隶于都司,或隶于行都司。土官一般是世袭的,流官较少,容易形成割据势力。有些土官图谋割据称雄,时常叛乱。明朝在平定叛乱后,往往把乱区的土司废掉,改设流官,这叫作“改土归流”。 四、明初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1.恢复与发展农业的措施 在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上,明初统治者采取了若干措施。奖励垦荒与实行屯田 元末战乱之后,明初荒田很多,人民流亡未归。朱元璋即位后,首先下令各地流亡人民还乡生产,还乡者皆免税三年,量力开垦土地,如果现在农户丁少原来田多,不得依前占田。如果现在丁多原来田少,地方官验丁拨给荒田。凡各处荒田均听民开垦作为己业;若原业主归来,地方官于附近荒田内拨补给土地。朱元璋晚年又下令,凡山东、河南、河北、陕西各处新垦荒地,都“永不起科”①。此外,又大兴屯田。屯田有民屯、军屯、商屯三种,其中以军屯规模最大。民屯是由政府组织人民屯田,如移民屯种、募民屯种等等。洪武年间,明政府曾不断地把狭乡(人多地少的地方)人民大量地向宽乡(人少地多的地方)迁移,这是移民屯种。又明政府曾在北方府县近城荒地上,招募农民开垦,每人给田十五亩,又给地二亩种菜,这是募民屯种。民屯与一般的垦荒不同。一般垦荒是人民自行开垦,所垦田为人民自有。而民屯是有一定的组织,由官督民耕种,土地属于官田,人民是官府的佃户。军屯是令军队屯田,积谷自给,以减少政府的军费开支。明初各地卫、所兵士皆分为屯田与守城两部分,大致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当时全国军队基本上可以实现屯田自给,屯田总额达到六十余万顷,所生产的粮食十分可观。商屯是由盐商所举办的屯田。明初为了解决边地军粮问题,即利用食盐国家专卖制度,规定盐商运粮到边地以充军粮,可以换取政府的盐引(贩盐执照),然后持盐引到指定的盐场领盐,再到指定的地区贩卖,这叫作“开中”。以后商人为免去运粮的麻烦及费用,便在边地雇人屯田,就地缴粮,换取盐引,此即所谓商屯。商屯在明初对于供应军粮及开垦边地,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鼓励种植桑棉 明初朱元璋规定全国农民有田五亩至十亩者,栽种桑、麻、棉各半亩,十亩以上者加倍。凡不种桑者,要交纳绢一匹;不种麻者,交纳麻布一匹;不种棉者,交纳棉布一匹。到洪武末年,又下令各地农民能再多种棉花,则蠲免赋税。又下令山东、河南农民,此后凡种植桑枣果树,都永不起科。从此棉花的种植与使用普遍起来,不仅发展了农业生产,也促进了纺织业的发展。兴修水利 朱元璋即位后,即命所在官吏陈奏有关水利事宜,并派官员分赴各地,乘农民农隙之时,督修水利。据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统计,全国各处所开塘堰凡四万九百八十七处,浚河四千一百六十二处,修建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①。明成祖时继续兴修水利,如户部尚书夏原吉疏浚吴淞江,使苏、松农田大得其利。又工部尚书宋礼督开山东境内的会通河,并且建闸调节水量,不仅沟通了南北大运河,而且使许多农田获得灌溉之利。在上述措施之下,明初的荒地无不得到开垦。据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统计,天下土田共八百五十余万顷,比元末增长了四倍有余。粮食的产量也大为增加,这从明政府税粮的增长上反映出来,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天下税粮二千八十余万石,而到洪武二十六年,税粮则增加到三千二百余万石,和元代岁粮总数一千二百余万石相较,约多出一倍半。 2.改革工匠制度 在手工业生产方面,工匠制度也有所变革。明初对工匠的管理,仍然沿用元朝的匠户制度,即把工匠编入专门的匠籍,不准随便脱离匠籍改业。但元朝的匠户完全没有自由,终年被勒令从事于官手工业品的制造,而明代的匠户则得到了相对的自由,应役时间大为缩短。明代工匠分为轮班工匠和住坐工匠两种。轮班工匠隶属于工部,是各地轮流赴京上工的工匠。工匠轮班制开始于洪武十九年(1386年),规定各地工匠轮班到京师服役,每三年一班,期限为三个月,服役完毕即回家。除班期外,其余时间均归自己支配。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各地工匠轮班办法又有改变,有的五年一班,有的四年一班,有的三年一班,有的二年一班,有的一年一班。在这种新办法下,五年、四年、三年一班者,可得数年休息;二年一班者也可得一年休息。唯独苦了一年一班者,往返奔走于道路,没有休息之日。到景泰五年(1454年),全国轮班工匠又一律改为四年一班,此后终明之世不变。轮班工匠完全是无偿服役,不仅上工之日没有代价,连往返京师的盘费也要自负。轮班工匠占据工匠的绝大部分,据1393年统计,共有二十三万二千八十九人。住坐工匠是固定在京师工作的工匠,主要为皇家从事生产,隶属于内府内官监(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但其匠籍管理及征调仍归工部。住坐工匠的名称始于永乐年间。住坐工匠每月上工十日,其余二十日自由支配,并且享有一定待遇,一般每月支米三斗。明代的工匠制度仍是一种劳役制,但却给了工匠一定的自由,这对手工业的发展是有利的。 五、明中期社会矛盾的发展与张居正改革 1.政治腐败 宦官专权 明中期以后,政治日趋腐败,导致宦官专权的局面。而宦官专权的结果,更加重了政治的腐败。明太祖朱元璋鉴于汉、唐宦官专权之祸,曾严厉禁止宦官干政。明成祖朱棣即位以后,开始信任宦官,不仅给以出使、专征、监军之权,而且设立“东厂”特务机构,由亲信宦官掌管,由此开了宦官干政之端。明代宦官专权,自英宗时王振始。英宗即位时九岁,还不懂事,对宦官王振言无不从,呼为“先生”而不称名。当时王振掌司礼监,依仗皇帝宠信,权在内阁之上,群臣争相阿附,政治日渐败坏,内外官吏莫不贪残,贿赂公行。凡朝觐官来见王振,必献百金为礼。王振先后擅权七年,家产计有金银六十余库,皆由内外官吏所奉献,其时政以贿成可以想见。明英宗死后,儿子宪宗即位。宪宗信任宦官,在东厂之外另设西厂,命宦官汪直掌管,所领官校倍于东厂,掌东厂太监尚铭听其指挥,锦衣卫千户吴缓为其爪牙,权势远在东厂及锦衣卫之上。汪直利用职权,屡兴大狱,任意捕杀臣民,冤死者不计其数。明宪宗死后,儿子孝宗即位。孝宗注意勤政,政治比较清明。但孝宗死后,儿子武宗即位,年十五岁,信用宦官。得宠的宦官有刘瑾、马永成、邱聚、谷大用等八人,谓之八党,又号称八虎,而刘瑾最为跋扈。时刘瑾掌司礼监,邱聚掌东厂,谷大用掌西厂,互为声援,势倾中外。刘瑾又矫诏设立内厂,由自己管领,比东、西厂更残酷。刘瑾先后专权五年,完全侵夺了内阁权力,朝廷大政不由内阁,而在刘瑾私寓办理。当时内外所进章奏有红、白二本(按纸色区分),先送刘瑾者,号红本;然后上通政司者,号白本。刘瑾又矫诏令吏、兵二部,凡遇进退文武官员,必先于刘瑾处详议。因而,吏、兵二部用人之权,也由刘瑾所操纵。刘瑾专权时期,整个明朝官僚集团贪污成风,吏治败坏到了极点。刘瑾的家财有金一千二百余万两,银二亿五千余万两,只此银子一项即相当于明朝六十年的国税收入。土木之变与北京保卫战 英宗正统初年,蒙古瓦剌部强盛起来,其首领脱欢统一了瓦剌和鞑靼两大部,拥立原来元朝皇室后裔脱脱不花为可汗,自称丞相。正统四年(1439年),脱欢死,其子也先继位,自称太师淮王。当时脱脱不花仅是名义上的可汗,实际上瓦剌和鞑靼两大部的统治权完全操在也先手里。也先不仅征服了北方蒙古诸部,又西攻哈密,控制西域要道,东破兀良哈三卫,侵扰辽东,威胁朝鲜,日渐跋扈,成为明朝北方严重的边患。正统十四年(1449年)七月,也先率军大举南下,攻掠大同。边报传至京师,王振不作充分准备,即挟英宗领兵五十万亲征。大军离京之后,北出居庸关,向大同进发。大军未至大同,兵士已乏粮,饥寒交迫,死者满路。八月初,大军抵达大同,王振得报前线各军屡败,因而惧不敢战,又立即折回,回师至土木堡(河北怀来境),被瓦剌军追上,兵士死伤过半,英宗被俘,王振被护卫将军樊忠用锤打死,此即所谓“土木之变”。土木堡的败讯传来,举朝大震,群臣聚哭,莫知所措。有人主张迁都南京,以避瓦剌的兵锋。兵部侍郎于谦怒斥南迁之论,主张固守京师。他急调军队赴京师守卫,又转运通州仓粮入京以备守城。于谦升为兵部尚书,他与大臣拥立英宗弟郕王朱祁钰为帝(景泰帝),以稳定人心,全力抗敌。果然,不久瓦剌也先挟持英宗直逼北京城下,以英宗在手要挟明朝。于谦调二十二万大军分布于京师九门之外,他亲自率兵在德胜门外,然后关闭各城门,以示背城决以死战。瓦剌军主力进攻德胜门,被打得大败,也先之弟战死。攻其他城门亦失败,也先只有挟英宗退走。英宗在也先手中已无多大用处,于景泰元年(1450年)八月,被放回。这次北京保卫战的胜利和英宗的放回,于谦有巨大的功劳。英宗归来之后,朝廷出现了策划英宗复辟的阴谋活动。景泰八年(1457年)正月,景泰帝病危,将军石亨、官僚徐有贞等勾结宦官曹吉祥发动“夺门之变”①,拥英宗复位。强加于谦以“谋逆罪”而诛杀。宦官掌大权,正直官吏多被杀害、贬逐,政治更加腐败。世宗修道与严嵩当国 明朝中期,世宗的年号是嘉靖,他在位四十五年,虽不重用宦官,但崇奉道教所给政治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他信用方士,妄求长生,欲成神仙,登位不久,即于宫中,日事祷祀。先是召道士邵元节入京,封为真人,拜为礼部尚书,宠信十五、六年。邵元节死后,又大宠方士陶仲文,也封为真人,授为礼部尚书,并加三孤(少师、少傅、少保)衔,给予伯爵,恩遇二十年。自嘉靖十三年(1534年)后,世宗即不视朝。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乾清宫里发生宫婢之变,杨金英等宫女十余人,趁世宗熟睡之际,企图把他勒死,但未成功,均被处死。自此之后,世宗遂移居西苑,不入宫内,益求长生,日夜祷祀。世宗专意修道,喜好青词。青词是道士写在青藤纸上的祷词,用来焚化祭天。凡进青词中意者,便能入阁,称为青词宰相。凡辅臣必须力赞修道,并且善写青词,才能得到信任,否则便失帝意而去。世宗又独断自是,拒谏护短,因而直言敢谏者无所容身,只有阿意顺旨者能专宠固位。所以世宗一朝,正直的大臣日少,奸佞之徒日多,以致内阁中倾轧,首辅之争激烈,终至造成奸相柄国。严嵩在嘉靖年间为首辅最久,影响政治也最大。他做了很多坏事,害了不少好人,成为有名的奸相。严嵩无他才略,惟一意媚帝,用心供奉青词,并尽力至西苑,勤谨伺候。尤善揣帝意,利用世宗护短的毛病,因事挑动帝怒,以倾陷他人。凡攻严嵩者,均被严嵩报复,不是得罪而去,便是被置死地。严嵩窃权谋私,卖官受贿,引用私人遍居要地,四方官员争进贿赂,先后专政十四年始败,弄得政治极端黑暗,边防松弛不堪。庚戌之变 严嵩当权之际,边患严重。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六月,蒙古俺答率军犯大同。大同总兵仇鸾重赂俺答,请求勿攻大同,移攻他处。八月,俺答遂引兵东去,自古北口入犯,长驱至通州,直抵北京城下。时勤王兵四集,仇鸾也领兵来。明世宗即拜仇鸾为大将军,节制诸路兵马。兵部尚书丁汝夔请问严嵩如何战守。严篙说塞上打仗,败了可以掩饰,京郊打仗,败了不可掩饰,俺答不过是掠食贼,饱了自然便去。因而丁汝夔会意,戒诸将勿轻举。诸将皆坚壁不战,不发一矢。于是俺答兵在城外自由焚掠,凡骚扰八日,于饱掠之后,仍由古北口退去。事后,严嵩又杀执行他的命令的丁汝夔以塞责。因这年是庚戌年,史称“庚戌之变”。 2.土地兼并与赋税加重 土地兼并 明中期以来,土地兼并日趋剧烈,皇室、功臣、贵戚、官僚以及地主富户,无不大肆掠夺土地,造成土地占有日益集中的现象。皇室占地,称为皇庄。明成祖朱棣为燕王时,曾在北平宛平县建立王庄,即帝位后改称皇庄。仁宗洪熙时,立有仁寿宫庄,又有清宁宫庄和未央宫庄。宪宗即位以后,没收太监曹吉祥在顺义县的土地,作为宫中庄田。后来皇庄越来越多。孝宗弘治时,京畿已有皇庄五处,共占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武宗正德时,先是京畿皇庄有数十处,共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余顷,以后皇庄又增加到三百多处,占地当然更多。至于诸王及勋戚所占有的庄田,又远超过皇庄之数。诸王及勋戚通过种种方式获得土地,其中一种是皇帝赐田。明初赐田之制,亲王不过千顷,勋戚大臣不过百顷。宣宗宣德以后,亲王及勋戚即逐渐通过“奏乞”和“投献”的方式,得到逾额的土地。所谓“奏乞”,即是向皇帝要土地,每指某处为“空地”、“荒地”,某处为“闲地”,“退滩地”,取得皇帝允许,便可占为己有,实则以这些名义,强占官民田地。所谓“投献”,本是指民人将己业自动献给贵族,或因不胜赋役负担,或者为求得庇护,而这样做。但是实际上,投献者多为豪强奸滑之徒,所献并非己业,而将官民田地随意捏作“空闲”交给贵族。明中叶以来,所谓“奏乞”、“投献”不绝于书,诸王及勋戚的庄田不断增广。同时,诸王及勋戚并不以“奏乞”、“投献”土地为满足,又对官民田地直接加以侵占,这类情形更是多见。诸王及勋戚的庄田散布在好多省份,占田总面积极大,如嘉靖年间统计,仅北京附近一带的各类庄田,即达二十万九百余顷。皇室勋戚之外,一般官僚地主也在大量吞并土地。如嘉靖时首辅严嵩有许多良田,遍布江西数郡,又广置良田美宅于南京、扬州,凡数十处。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军屯制度也逐渐破坏了,屯田不是被占于卫所将校,便是被占于豪强地主。如宣宗宣德时,镇守宁夏的宁阳侯陈懋私役军士种田三千余顷。宪宗成化时,大同、宣府等处土地数十万顷,全为豪强所占。由于失掉屯田,兵士无以为生,便纷纷逃亡。据正统三年(1438年)统计,逃军积数已达一百二十余万。至弘治、正德年间,天下军屯已是名存实亡了。土地兼并发展的结果,明政府所掌握的土地数字大大减少。明初全国土地总数为八百五十余万顷,而到弘治十五年(1502年),则只有四百二十余万顷,减少了一半,这些土地均被官僚地主兼并隐占而去,因而土地问题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赋税繁重 明代中期,赋税日益加重。明初“永不起科”的田地,这时也全部征收赋税。明初赋税主要是征米麦,称为本色。其他折征之物,称为折色。从正统元年(1436年)开始,明政府把江南的赋税一概折银征收,规定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四石折银一两,共四百余万石折成百余万两,称之为金花银。但到了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银米准折率大变,每粮一石征银一两,这样人民的负担无形中增加了三倍。嘉靖三十年(1551年),明政府又开始实行“加派”,在南直隶、浙江等地加派赋银一百二十万两。此后不久,又在江南地区加派役银四十万两,称为“提编”。在赋税加重中,江浙官田的赋税尤重。自明朝初年,这一地区的官田赋税即重,完全按照私人地租的数额征收税粮。特别是明成祖迁都北京以后,又有许多要转输到北京交纳运输的消耗和费用均由人民承担。所以,这一地区除正额税粮外,尚有耗米之征,加耗米往往“以一征三”。如永乐时苏州官田粮总额二百七十余万石,而加耗之后达到八百余万石。在重额税粮的压榨下,农民不断破产失业。 3.农民起义 明中期以来,流民已达数百万,散布至十余省。后来相继爆发了农民起义。起义军主要有如下几支。叶宗留、邓茂七起义 叶宗留,浙江庆元人,早在正统七年(1442年),便结聚千余人,进入浙、闽、赣交界山区采银矿。这里是封禁山区,叶宗留等被官军追捕,后出没于浙江、福建、江西边境地区,劫杀豪富,势力日盛。邓茂七,福建沙县佃农,正统十三年(1448年),率众杀掉知县起义,自称“铲平王”,连下二十余县,并进围延平府(今福建南平市),队伍很快发展到十余万人。但后来这两支起义军都为官军击败,叶宗留、邓茂七相继战死。刘通、李原起义 这次起义发生在川、陕、豫、鄂四省交界的荆襄山区。这里自明初以来属于禁山,人民被严禁流入。但四方破产的农民仍然冒禁不断流来垦荒开矿。到成化时,这里已汇集流民达一百五十万人以上。成化元年(1465年),荆襄流民在刘通(又名赵千斤)、石龙(又名石和尚)等领导下发动了起义,聚众数万。官军前来镇压,刘通被擒杀。石龙率残部退入四川,后亦被杀,起义失败。成化六年(1470年),荆襄流民又在刘通的部下李原(绰号李胡子)等人的领导下,再度揭起义旗,众至百万。明政府调动大军二十五万,分兵八路围攻起义军。次年,李原等兵败被俘,解送北京处死。至此,荆襄流民起义完全被镇压下去了。刘六、杨虎起义 刘六(刘宠)、刘七(刘宸),河北文安人。杨虎,河北交河人。他们最初是劫富济贫,被称为“响马盗”,后于正德五年(1510年)十月,在霸州(今霸县)举行起义,有众数千人。文安县生员赵鐩也加入农民军中。次年,农民军扩大到数万人,分为两支活动。刘六、刘七、齐彦名等为一支,主要在山东、河北一带活动;杨虎、刘惠(又称刘三)、赵鐩(绰号赵风子)等为一支,主要在河南一带活动。杨虎一支先是在渡小黄河(黄河故道)时,受到明军袭击,杨虎不幸翻船溺死,众推刘惠为首,赵鐩为副。刘六一支曾三次威胁京师,有五、六万人,正德七年,明政府大举镇压农民军,刘惠与赵鐩相继死去,河南农民军失败。刘六等势力孤单,遂走湖北,在黄州(湖北黄冈)兵败,投水而死。刘七与齐彦名夺舟入江,顺流东下,直至南通州(江苏南通市)。后,齐彦名战死,刘七也中箭溺死。刘六、杨虎所领导的农民起义,至此失败。 4.张居正改革 明朝镇压了农民起义后,各种社会矛盾依然存在,并且在继续发展。在这种情况之下,出现了张居正的改革,以求缓和社会矛盾,挽救明朝的统治。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隆庆元年(1567年)入内阁,隆庆六年(1572年)为内阁首辅。为内阁首辅时,隆庆皇帝已死,新即位的万历皇帝年仅十岁。张居正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自出任内阁首辅,先后执政十年,尽力辅佐小皇帝,以天下为己任,实行种种改革,比较重要的有下列几项:整顿吏治 在整顿吏治方面,张居正提出有名的“考成法”,规定六部、都察院各衙门,凡属应办的公事,都要根据事情缓急,立定期限办理,设置文簿登记存照,依限办完注销。又另造文册二本,一本送六科(六部的监察机关)备注,实行一件,注销一件;一本送内阁查考。若地方抚(巡抚)、按(巡按)行事迟延,则部院纠举;部院注销文册有弊,则六科纠举;六科奏报不实,则内阁纠举。明朝本有考核成宪,但年久因循,虚应故事,已成空文。张居正的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①考成法实施以后,法必遵行,言必有效,一时大小官员皆不敢玩忽职守,一切政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②,往昔因循苟且之风为之一变,行政效率大为提高。整饬边防 在整饬边防方面,张居正支持王崇古的建议,改善同蒙古的关系,封蒙古俺答汗为顺义王,命名其城为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并在大同等地设立茶马互市,与蒙古进行贸易。又调抗倭名将戚继光镇守蓟门,用李成梁镇守辽东。俺答受封以后,约束各部不来犯边,于是西北边塞安宁,二十余年没有战争。戚继光在蓟门十六年,因受张居正倚重,得以展布才能,经营规划,守备强国,边境无事。李成梁在辽东屡战却敌,多所立功,至封伯爵。兴修水利 在兴修水利方面,张居正用治河专家潘季驯治理黄河、淮河,使河永不再入淮,大大减少了水灾,保障了农业生产,多年弃地得以变为良田。清丈田地 清丈田地是整顿赋役的一项措施。明中叶以来,官僚贵族及豪强地主大量占有田地,又以种种手段,隐瞒田地与人口,逃避赋税和徭役。相反,小民不但不能逃避赋役,而且官僚地主所逃的赋役,官府还要洒派小民负担。因而,“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③,赋役不均是个严重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张居正提出在全国清丈田地,凡各府、州、县的勋戚庄田、民田、屯田、职田等等,一律重新丈量。此项工作由户部尚书张学颜主持进行,开始于万历六年(1578年),告竣于万历九年(1581年)。田地清丈的结果,总计全国田地为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增加了三百多万顷。这个数字有浮夸之处,因为有些官吏改用小弓丈量田地,以求增加田额。但这个数字中确有增加的部分,即清查出了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田地,有利于抑制地主逃税现象,改变赋税不均状况。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整顿赋役的最重要的措施,主要是解决“役”的征收问题。明初的赋役制度是赋和役分别征收。赋是以土地为对象征收的,按田亩计算;役是以人为对象征收的,又分为按户和按丁征收两种。按户所征的役,叫作里甲,按丁所征的役,叫作均徭。在征收的内容上,主要是征收实物和劳役,实物和劳役折银的只是小量的。这种赋役制度是和商品经济的不发展相联系的。在封建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之下,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封建政府所需要的各种物资和劳役,不能通过市场交换来满足,只有直接向人民征取。但是明中叶以后的社会经济情况有所变化,一是土地兼并在猛烈地发展,一是商品经济在迅速地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旧的赋役制度不能不改变,一条鞭法便应运而生。在嘉靖十年(1531年)时就出现了一条鞭法,当时只在局部地区推行。到了万历九年(1581年),张居正把一条鞭法作为全国通行的制度,大力推广。不久,一条鞭法就在全国普遍实行了。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①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点:第一,一概征银,田赋和力役都折银征收。这样就取消了力役,由政府雇人充役。第二,把一部分力役摊入田赋征收。把过去按户按丁征收的力役改为折银征收,称为户丁银。有的地方将户丁银全部摊入田赋征收;有的地方将户丁银的大部分摊入田赋征收,小部分仍然按丁征收;有的地方将户丁银的大部分仍然按丁征收,而小部分摊入田赋征收;有的地方则将户丁银按田赋和按丁平均分配。总之,一条鞭法还没有把力役全部摊入田赋,只是部分地摊入田赋。第三,归并和简化征收项目,统一编派。把过去对各州县征收的夏税、秋粮、里甲、均徭、杂役以及加派的贡纳等项统统折成银两,合并为一个总数,一部分按丁摊派,一部分按田赋摊派。第四,赋役的征收解运,由过去的民收民解(即由里甲办理),改为官收官解(即由地方政府办理)。一条鞭法主要有三点进步意义:第一,将力役部分地摊入田赋,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因为在封建社会里,土地的多数总是在地主一方,而户丁的多数总是在农民一方,现在把户丁银的一部分摊入田赋征收,自然就相对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第二,把力役改为折银,这就使农民摆脱了一部分封建国家的劳役束缚,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第三,赋役一概征银,这就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又反转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
第四节 宋辽金元文化 一、哲学宗教 1.哲学 理学 在哲学方面,两宋时期产生理学,重要的理学家有北宋的周敦颐、程颢、程颐兄弟及南宋的朱熹、陆九渊等。他们的哲学的中心观念是“理”,把“理”说成是产生世界万物的精神的东西,又把“理”说成是封建伦理道德——“三纲五常”,宣传“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所以统称为理学。其中程、朱把理看作生成天地万物的根源,属于客观唯心主义;陆九渊则强调“心即理”,把人心作为生成天地万物的根源,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理学实是一种新形式的儒学,以儒家学说为中心,兼容佛道两家的哲学理论,从世界观的高度,论证了封建纲常名教的合理性和永恒性,更能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因而被采纳为官方哲学。朱熹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著名的唯心主义者,他的著作很多,对后世的影响很大。他的《四书集注》从元代开始至明、清两代,都被指定为科举考试的标准答案。唯物主义 两宋时期,唯物主义也获得很大的发展。北宋时主要的唯物主义思想家有张载,他的哲学认为世界是物质的世界,是“有”的世界,进一步发展了唯物主义的“有”的哲学,彻底反驳了唯心主义的“无”的哲学。在南宋初年,陈亮和叶适以唯物主义观点批判了朱熹、陆九渊的唯心主义思想。他们反对朱熹把“道”或“理”看作是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东西,认为道不能离开物,强调道在事物之中。这种道不离物的观点是唯物主义的。他们很讲究事功实效,反对理学家们空谈什么“道德”、“义理”,认为道德、义理应该表现于事功。如果不见事功,道德、义理便都是虚妄的。在理学继续传播的元代,也有反理学的思想家邓牧出现。他写了《伯牙琴》一书,猛烈抨击封建专制统治。他认为帝王是最大的掠夺者,帝王和盗贼没有什么两样。又认为官吏都是害民的,官吏比盗贼还坏。这种反对专制统治的思想,不仅否定暴君、酷吏,也是对理学的批判。 2.宗教 元朝统治者很重视宗教在统治人民方面的作用,对各种宗教,只要有用的,都加以优待提倡,唯对反元的民间秘密宗教如白莲教、弥勒教,严加禁止。佛教 元代最盛行的宗教是佛教,尤其是喇嘛教。喇嘛教是佛教传入吐蕃后形成的一个教派,最受元朝皇帝的尊重。元世祖忽必烈尊吐蕃大喇嘛八思巴为帝师,命他制定蒙古新字,下诏颁行天下,俗称八思巴字。此后,元朝皇帝和后妃都以喇嘛为帝师,从他们授佛戒。帝师和其他喇嘛不仅在政治上拥有特权,在经济方面又有免田税、商税的特权,并免差役。道教 道教在元代分为数派。江南有正一教,亦称天师道。天师世居江西龙虎山(今贵溪境),是传统旧派。北方有三个新派,即全真教,大道教,太一教。其中以全真教势力最大,流传广泛。成吉思汗西征时,曾召见全真教主丘处机,问长生之术,呼之为“丘神仙”,封为国师,赐号“长春真人”,命他总领道教。丘处机随从到过中亚,其弟子李志常著《长春真人西游记》,是研究中西交通史的重要资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 基督教在元代称为也里可温(蒙古语,原意“有福缘的人”,亦是对教士的尊称)。元初,自欧洲、西亚传来中国;在大都、长安、杭州、镇江、泉州及甘肃、宁夏等地都建有教堂,亦有不少信徒。元亡后,此教在中原中断。伊斯兰教在元代也很兴盛。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和突厥人大批来到中国,散处各地,被称为“回回”。其中多数人从事商业活动,亦有传教士,称答失蛮(波斯语,意为学者)。在大都、长安、泉州等地有礼拜堂,亦有回回及汉人、蒙古人信徒。此外,摩尼教、婆罗门教、犹太教,在元代亦有传播。 二、文学艺术 宋词 词是一种按照乐曲配词歌唱的文学,所以也叫作倚声(按曲),作词叫作填词。词的句子是长短不齐的,所以又叫作长短句。词萌芽于隋,兴起于唐,发展于五代,繁荣昌盛于宋。到了宋代,词成为文学的主流,作家如林,作品众多。近人唐圭璋编的《全宋词》,收录词一千三百三十余家,作品一万九千九百余首。最著名的词人有北宋的柳永、苏轼,北宋末南宋初的李清照,南宋的陆游、辛弃疾等。话本小说 宋金时期有白话小说在兴起。在北宋的开封、南宋的杭州及金的西京大同,都出现一些以“说话”(讲故事)为生的艺人,叫作“说话人”。这种“说话人”用的底本,一般称作“话本”,“话本”经过流传加工,便演变为“话本小说”,这就是我国古代最早的白话小说,都是用当时的白话口语写成。宋代话本流传至今的有《五代史平话》、《大宋宣和遗事》及《京本通俗小说》等。元曲 元代文学的重大成就是元曲。元曲主要是指元代戏剧,在当时叫作杂剧。杂剧包括唱、白、表演等内容,而以唱曲子为主,所以后人称之为元曲。杂剧在元代极为盛行。据统计,有姓名可考的剧作家有八十余人,剧本有五百余种,保存至今的还有一百六十余种。其中最著名的大剧作家及剧本,有关汉卿及其代表作《窦娥冤》,白朴及其代表作《梧桐雨》,马致远及其代表作《汉宫秋》,郑光祖及其代表作《倩女离魂》,王实甫及其代表作《西厢记》。 绘画 宋代宫廷画院的规模有所扩大。至徽宗时,盛极一时,凡入画院者,须经考试。试题是前人吟咏山水花鸟的诗句,从而推动了画家们向山水花鸟画方面发展,使这类绘画出现了繁荣的局面,产生了很多著名画家。如善画山水的李成、范宽、郭熙、米芾(feì费)、米友仁、李唐、马远、夏圭等;工于花鸟的宋徽宗赵佶;以画马和人物著称的李公麟;善画宫室和风俗、人物的张择端;专工人物画的李嵩、刘松年等。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为传世之作。 三、史 学 宋元时期的史学很发展,官、私著述很多,其中以几部大型通史和几部类书尤为著名。司马光与《资治通鉴》 司马光(1019—1086年),字君实,陕西夏县(今属山西)人。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史学家。他认为纪传体史书文字繁多,不利于士人、帝王阅读。便决定编一部编年体史书,上接《左传》,自战国开始,写到五代。治平三年(1066年),他完成了战国部分八卷,进呈宋英宗。英宗十分赞赏,下令开局续修,由司马光主持。次年,神宗为此书赐名《资治通鉴》,取“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之意。司马光编书,邀请著名史学家刘攽(bān班)、刘恕、范祖禹为主要助手,协助他搜集资料,写出长编,由他删繁就简,写成定本。经过十八年的努力,至元丰七年(1084年),全书始告完成。《资治通鉴》共二百九十四卷,又有考异和目录各三十卷。叙事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以事系年,详略得宜,史料翔实,考证谨严,文笔简洁。以述事论人为主,兼及制度、文化、地理、民族,为一部极好的编年体通史。司马光在书中对一些王朝的兴亡或帝王的成败多所评论,虽以儒家正统观点为指归,但其批妄疾恶、倡导明治的精神,在封建社会中是有积极意义的。《通鉴纪事本末》 《通鉴纪事本末》是袁枢撰。袁枢,南宋初人。他以纪传体史书叙事零乱,一事往往重见于数篇,不辨主次;编年体史书述事断断续续,不成系统,于是创“纪事本末”体。将《资治通鉴》一书打散改组,将其中同一或相关内容辑在一起,共辑出二百三十九篇,始于“三家分晋”,终于“周世宗征淮南”,每篇有首有尾,按时间排列。这是我国第一部纪事本末体史书。《通志》 《通志》是郑樵撰。郑樵,南宋末人。他一生不仕,研读四十年,著成此书,共二百卷。此书以记述典章制度为主,分为本纪、年谱、略、世家、列传。其中“二十略”是全书的精华,尤以“氏族”、“六书”、“七音”、“都邑”、“昆虫草木”五略为旧史所无,史料价值极高。此书为典志体史书的代表作之一。《文献通考》 《文献通考》是马端临撰。马端临,宋末元初人。一生隐居或教书。所撰《文献通考》,共三百四十八卷,起自上古,终于南宋嘉定年间,以典章制度为主,收罗较齐备,略古详今,尤以唐中期以后最有价值。共分二十四门,体例仿《通典》。此书与杜佑的《通典》、郑樵的《通志》合称“三通”。其他史书 在类书方面,北宋政府组织人力,编纂了几部大书,即百科性质的《太平御览》一千卷,小说汇编的《太平广记》五百卷,文章总集的《文苑英华》一千卷,政事历史的《册府元龟》一千卷,号称宋代四部大书,今均完整存在。在断代史方面,北宋时出现了三部重要著作,即欧阳修、宋祁等撰《新唐书》二百五十五卷,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欧阳修撰《新五代史》七十四卷。以上皆列入二十四史。元朝有官修的三部史书,即《宋史》、《辽史》和《金史》,也均列入二十四史。 四、科学技术 宋元时期科学技术的成就,主要有活字印刷、指南针、火药这三大发明的最后完善和天文历算、医学、农学的进步。活字印刷术 北宋庆历年间,布衣(百姓)毕升在雕版印刷术的基础上发明了活字印刷术。这种方法比雕版印刷省工省力,成本较低,所以很快得到推广。毕升初用胶泥刻字,每字为一印,火烧之使坚硬,便于印制和存放。至元代,又改进为用木制活字。至明代,又出现了铜、铅活字。活字印刷术发明使用后,不久即传入日本、朝鲜、越南等国。欧洲则直到四百多年以后才开始使用活字印刷。活字印刷术是我国人民对世界文明的重大贡献。指南针 北宋时,已知道用磁石磨成针以指示方向,这就是指南针。指南针已普遍用于航海等方面。当时有四种放针方法:一是浮于水上,二是放在指甲上,三是放在碗沿上,四是悬在丝线上。以第四种方法为最好。指南针首先传到阿拉伯地区,以后又传到欧洲。 火药 火药发明于唐末。北宋初年,曾用以制成“火箭”、“火球”、“火蒺藜”,以抗击辽军。从此火药得到广泛应用。北宋在开封设有专门制造火药和火器的官营手工业作坊。仁宗时,曾公亮等编《武经总要》中,记有火药武器的名称、用法和三种制造火药的配方。这些火药武器是用弓箭或抛石机发射出去的燃烧性武器。北宋末发明了爆炸性的“霹雳炮”。南宋时,又先后发明了“铁火炮”和管状发射器“突火枪”,又发展为用铁或铜作筒的“火铳”(chōng充)。南宋时,火药由海上传到阿拉伯。后来金人和蒙古人也相继学会了使用和制造火药武器。蒙古军西征时,火药又从陆路传到西方各国。 天文、历算 宋朝历法一共改了十九次,是我国历史上历法改革频繁的朝代。历法的不断改革,反映了天文学研究的进步。南宋《统天历》相当精确。它定一回归年的长度为365.2425日,比实际周期仅差26秒,和现代国际通用的公历(《格列历》)完全一致,但比后者早了四百多年。宋代的天文仪器制造也有成就,发明了计时的莲花漏和水运仪象台。这一仪象台用水力发动,可以有节奏的按时转动,把报时、观象测天同时显示出来。后来仪象台传入金朝。元代大科学家郭守敬,在天文、数学以及水利工程等方面都有很高的成就。他奉命修历,认识到修历的基本工作在于实测。他创造了简仪、仰仪和圭表等一系列仪器以助观测。其中简仪的设计很精密,在当时是十分先进的。这个仪器要比欧洲的同样仪器早三百年。他又在全国设立二十七个测景所,最北的北海测景所已在北极圈附近了。现在河南登封观星台,就是当年的测景所的遗址之一。他根据观测和研究,制订了《授时历》,这是我国古代最精确和使用最久的历法。这一时期与天文历法有关的数学也有进步,出现了北宋的贾宪、南宋的秦九韶、杨辉和金的李冶、元的朱世杰等著名数学家。秦九韶《数书九章》、李冶《测圆海镜》、朱世杰《四元玉鉴》等都是世界闻名的数学著作。他们的许多成就都领先于欧洲几百年。 医学 这一时期突出的医学成就是针灸学。北宋针灸学家、太医王惟一总结历代针炙家的实践经验,设计铸造了两个针炙铜人模型,在上面刻划穴位,标注名称;并写成《新铸铜人腧(shù树)穴针灸图经》三卷;又将《图经》刻石流传,便利了针灸的实际操作和传授。金、元时期医学理论有很大发展,产生了四大学派,称为“金、元四大家”。四大家以金代的刘完素、张从正、李杲和元代的朱震亨为代表。他们的理论和医术,对我国医学的发展有一定的影响。另外,药学、病因学、法医学也有发展,出现了许多名著。如北宋曹孝忠主编《圣济总录》、南宋宋慈撰《洗冤集录》等。 农学 南宋时,陈旉(fū夫)撰《农书》三卷,是现存最早的专门记载、论述南方农业的著作。元代的最重要的一部农业科学著作是王祯的《农书》。全书约三十万字,记述了当时全国南北方的农业生产知识。此外,官修的《农桑辑要》和鲁明善著的《农桑衣食撮要》,也是元代比较重要的农书。 复习题:*1.简述宋代理学的代表人物及其主张。*2.宋代有哪些重要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其主张怎样?3.宋代有哪些重要的词人?*4.《资治通鉴》的作者是谁?它是一部什么样的著作?5.简述我国三大发明在宋代的发展。 重要名词:*程朱理学*毕升长短句* 《通鉴纪事本末》* 《通志》话本王惟一 参考书:1.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下册)第七章第六节。(选读)2. 张传玺、张仁忠合著:《中国古代史辅导讲座》第二十二讲《五代辽宋金元的文化》。(选读)3.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五册。(选读) |
第三节 元 朝(1271—1368年) 一、忽必烈灭南宋 1.建国号“大元” 采用汉法 蒙古统治者初入中原时,曾将蒙古的游牧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套统治方法,推行于中原地区,对中原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当时的契丹人耶律楚材为成吉思汗、窝阔台汗的亲信大臣,主张军民分治,州郡长吏专理民事,万户府总军政。又反对驱逐汉人、以汉地为牧场之说,主张保护农业,建立赋税制度。他说:汉人可以提供赋税,中原地区每年可输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万石。窝阔台半信半疑,令其试行。于是耶律楚材奏请设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在各地征收赋税。不久,十路课税使就将征收到的金银粟帛造册献上,数字完全如耶律楚材所说,窝阔台大喜。从此,农业生产受到保护,赋税制度亦得建立。又蒙古军有在战争中屠城政策,大将速不台在攻打金的南京开封时,请城破屠城,遭到耶律楚材的反对。耶律楚材说:得地而无民,地有何用?若人民被屠,工匠、赋税从何而来?窝阔台点头称是,下令除了金朝皇族外,其余一概勿杀。从此以后,屠城之事渐渐减少。耶律楚材还提倡尊孔读经,也有积极的作用。但积极采用汉法而且行之有效的还是忽必烈。忽必烈是蒙哥汗之弟,很有才能。早在青年时代居在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时,就很关心政事,招揽汉族士人,研讨治国之道。蒙哥即汗位,把大漠以南的汉人地区交由他治理,他即将自己的王府内迁,后来驻于开平(今内蒙古多伦西北)。他在这里大量任用汉族士人,比较广泛地采用汉制汉法以治事。注意保护发展农桑,兴办屯田。为后来元朝的制度奠定了基础。忽必烈即汗位 蒙哥汗死后,蒙古贵族内部发生了争夺汗位的激烈斗争。公元1260年,忽必烈自中原战场回到开平,宣布自己为大汗(即元世祖)。可是在此时,其弟阿里不哥在和林也宣布自己为大汗,并举兵南下。忽必烈亲自率兵迎战,经过四年的战争,阿里不哥战败投降,忽必烈的汗位得到巩固。建国号,定大都 忽必烈在夺得汗位后,当时即下《建元中统诏书》,阐明了他的基本政治主张。即所谓“建元表岁,示人君万世之传;纪时书王,见天下一家之义。”①他“建元为中统”,并以这年(1260年)为中统元年。这是蒙古国采用中原王朝传统纪年制之始。至元八年(1271年),又停用“蒙古国”号,“建国号曰大元”,这是“取《易经》‘乾元’之义”②。次年,又改中都(燕京,今北京)为大都,从此以大都为元朝国都,便于统治全中国。 2.灭南宋 贾似道擅权误国 这时南宋的统治是十分腐朽的,朝中大权掌握在宰相贾似道手中。贾似道对内擅权跋扈,排斥异己;对外怯懦畏敌,不敢交兵。先前忽必烈进围鄂州,南宋政府以贾似道统兵抵御。贾似道向忽必烈求和,忽必烈不许。后来蒙哥战死,贾似道再次求和,忽必烈急欲北归争夺汗位,即与之签订密约,自鄂州撤围而去。密约规定双方以长江为界,南宋每年献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给蒙古。贾似道将私订密约的事隐匿不报,以鄂州围解班师回朝,自夸有再造国家之功,得到加官进爵。忽必烈即位后,即遣郝经为使到南宋,要求践约。贾似道怕事情败露,便将郝经拘留于途中不遣。贾似道又忌恨有功诸将,宣布战时诸将支取官物为贪赃,都要追赃论罪。于是有功诸将多被诬陷,或罢官而去,或死于狱中。守四川的骁将刘整因与主帅不和,以此事被主帅要挟,心怀疑惧,遂投降元朝。南宋政权在贾似道等人的把持下,政治更加黑暗。襄阳、樊城之战 忽必烈采纳刘整的建议,首先攻打襄阳。襄阳地处汉水南岸,与北岸的樊城相对,是扼守长江的屏障。二城借浮桥来往,互为声援,唇齿相依,守御甚固。襄阳、樊城先后被元军围困六年(1267—1273年),人心无动摇,镇静如一日。但南宋军救援不力,来援者均被击败,致使二城最终不保。1273年,元军焚毁襄阳、樊城之间的浮桥,使二城不能互相支援,又使用新炮——回回炮(一种巨大的投石机)攻打樊城,遂破城。不久,襄阳因为孤城援绝,守将吕文焕投降。元军取得襄阳和樊城,即打开了进入长江的门户。元军陷临安 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忽必烈命丞相伯颜统军伐宋。大军由襄阳出动,沿汉水入长江,顺流东下。南宋守将毫无斗志,纷纷不战而降,沿江重镇相继落入元军之手。这时南宋度宗死,恭帝立,政权仍操于贾似道手中。1275年,贾似道在朝野压力之下,被迫出兵应战,集合各路军马十三万,号称百万,将战船二千五百艘排列江中,百里不绝。宋军在池州(今安徽贵池)下游的丁家洲与元军相遇,元军在长江两岸架炮轰击,宋军大溃,溺死无数。贾似道兵败逃跑,被贬往广东,途中被杀;元军占领建康(今南京市)。次年春,元军入临安(今杭州),南宋恭帝及其祖母谢太后等奉表投降。不久,宋恭帝等被俘到上都(今内蒙古多伦西北),忽必烈封宋恭帝为瀛国公,封谢太后为寿春郡夫人。文天祥等人抗元 自元军大举进攻以来,南宋统治集团充分暴露其腐朽无能,君臣们平时不思战守之计,唯知耽于逸乐,苟且度日,而在大敌当前国家垂危之际,则采取不抵抗的政策,非逃即降,表现得毫无气节。但是其中也有少数人与此相反,能够英勇抗敌,表现了忠贞爱国、宁死不屈的精神,文天祥就是一位杰出的代表。文天祥,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进士出身。在元军进迫临安时,他以赣州知州招募义军北上保卫临安。1276年初,他又以右丞相奉命到元军营中议和。因劝降不从,遂被拘留并被挟持北上。可是他在路上逃走。后至福建,与张世杰、陆秀夫等人拥立赵昰(shì是)为帝,继续抗元。1278年,文天祥在五坡岭(今广东海丰北)兵败被俘。元将张弘范命他作书招降张世杰,他坚决拒绝并书所作《过零丁洋》诗以明志,末尾两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后来元军将文天祥解至大都,囚禁三年,多次劝他投降,他都严词拒绝。并写下著名的《正气歌》再申己志。后在柴市(今北京东城府学胡同文丞相祠)从容就义,时年四十七岁。元灭南宋,再次统一中国,尤其是把原吐蕃地区、原大理地区和今黑龙江下游的北山兀者地区都纳在中央的统治之下,对我国疆域的奠定,促进多民族国家的发展,扩大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二、“天下一家”政策 忽必烈在即汗位之时,即以实现“天下一家”为己任。他在灭南宋后,实现了中国空前的大一统,疆域辽阔,人口众多,民族复杂。他为了巩固对这个偌大国家的统治,更广泛地学习采用中原王朝的传统制度和政治经验,视全国为一体,建立起了以蒙古贵族为主要统治者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国家。 1.中央制度 元朝基本上沿袭了唐宋的中央制度,略有改变。中书省 元朝在中央未采用三省制,而是实行一省制。即设立中书省作为中央最高的行政机构,总理全国政务。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后来皆由皇太子兼领,已成为虚衔。中书令以下,有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员(元朝尚右),即是实际的宰相。其下又有平章政事四员,为丞相之副贰;有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为执政官。自中书令至参知政事,都称为宰执。中书省下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设尚书三员、侍郎二员。枢密院 枢密院掌管兵权。长官为枢密使,也由皇太子兼领,实际上也是虚衔。另外设知枢密院事,后来即成为首官。其下又设同知枢密院事、枢密院副使、佥书枢密院事等。枢密院职权范围甚广,不仅掌理军机,且管宫禁宿卫及军官选授迁调事项。枢密院不能同中书省并列,地位低于中书省。自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后,中书省常以平章政事或右、左丞“商议枢密院事”,此举的目的在于使军、政二者取得联系,彼此沟通。御史台 御史台(又称内台)掌管监察。最高长官为御史大夫二员,其下为御史中丞二员、侍御史二员、治书侍御史二员。御史台所辖机构有殿中司及察院,又有内八道肃政廉访司。殿中司设殿中侍御史二员,掌管朝仪、殿中纪律及在京百官到任、假告等事故。察院设监察御史三十二员,专掌刺举百官之事。内八道肃政廉访司为地方监察机构,其监察地区主要是腹里、辽东及两淮。宣政院等 中央除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外,还有主管各方面事务的机构,如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吐蕃(西藏)事务,通政院掌管驿站,将作院掌管工匠,太史院掌管天文历法,大宗正府掌管蒙古人的诉讼等。 2.地方制度 元朝的地方制度亦略同于唐宋,但有较大的改进。行省制 地方政府,主要设有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今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称为“腹里”,直属于中书省管。此外,则设有十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各行省的组织均仿中书省,设丞相(但例不常设)、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以处理一省的政务,举凡民政、财政、军政无不统领。元朝的行省制,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使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对后世影响很大。元朝以后,行省的名称一直沿用下来。在中书省和行中书省下,又有路、府、州、县,共有路一百八十五,府三十三,州三百五十九,县一千一百二十七。路、府、州、县的关系,大致路领州、领县,而腹里或有领府、领州、领县者,府领州、领县,州领县。路、府、州也有不直接辖县者,府与州又有不隶于路而隶于省者,即所谓直隶府、州。路设总管府,有达鲁花赤(蒙古语长官之意)、总管为长官,又有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等。府有达鲁花赤、知府或府尹,又有同知、判官、推官等。州有达鲁花赤、州尹或知州,又有同知、判官等。县有达鲁花赤、县尹等官。各级达鲁花赤主要由蒙古人充任,亦参用色目人,往往不实际任事,而高居于众官之上,所以被称为监临官。道 在行省与路之间,还有道的设置。道分两种。一种道是设置宣慰使司,掌管军民之政,有宣慰使、同知、副使等官。这种道并不普遍,共有十一道,多在行省边陲地方。另一种道是设置肃政廉访使司(初称提刑按察司),掌管稽查司法,有肃政廉访使、副使、佥事等官。这种道几遍全国,共有二十二道,分别受中央的御史台、江南行御史台和陕西行御史台的领导,完全是监察机构。行院、行台 地方上除行省外,又有行枢密院和行御史台。元初凡有征伐之事,则设行枢密院主持军务,简称行院,事毕则罢。忽必烈时曾设立过不少行院,如四川行院、江南行院等,以后或废,或并归行省。武宗以来,又先后设立过甘肃行院、河南行院、岭北行院等。行御史台有二,一为江南行台,简称南台;一为陕西行台,简称西台。南台辖察院(置监察御史二十八员)和十道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地区为江浙、江西、湖广。西台辖察院(置监察御史二十员)和四道肃政廉访司,其监察地区为陕西、甘肃、四川、云南。南台和西台设官品秩同于中央御史台(内台)。对边疆地区的管理 元朝很重视对边疆地区的管理。当时的主要边疆地区有如下六处。1.云南地区——云南地区以今云南为主体,东面和北面包括了今贵州、四川部分地区。西面和南面包括了今缅甸和泰国、越南部分地区。元初即在这里设云南行省,治今昆明。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忽必烈派去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做第一任云南行省长官平章政事,又派汉人张立道做大理等处劝农官。赛典赤·赡思丁等教民播种稻谷桑麻,兴修农田水利,积极发展生产;又创建孔子庙,设立学校,大力提倡文化。张立道也修治昆明池(即昆明滇池),开辟良田万余顷;又教民改善栽桑养蚕方法,收利十倍于往昔。他们在云南的设施,大大推动了云南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2.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北至外兴安岭,东北至鄂霍次克海和库页岛,东临日本海。元初即在这里设辽阳行省,治今辽阳。行省下设辽阳、沈阳、广宁、大宁、东宁、开元、水达达等七路。其中开元路管辖松花江上中游一带,水达达路管辖松花江下游和黑龙江下游以及乌苏里江流域直至滨海一带。又黑龙江下游奴儿干地区设征东元帅府,其治所在黑龙江口特林地方,专门管辖黑龙江口一带和库页岛地方。奴儿干城(今特林)是元朝极东北地区的重镇,又是元朝流放犯人的地方,对于开发黑龙江下游一带,起了很大的作用。元朝政府为了加强对东北地区的控制,在辽阳行省设有驿站一百二十处。此外,又在黑龙江下游至出海口处,设有狗站十五所。这些驿站把东北各地联系起来,又把东北各地与元朝大都联系起来,这就大为便利了东北各民族互相交往和与内地的往来。3.岭北地区——岭北地区东至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山,南抵大戈壁,北部包括今贝加尔湖、叶尼塞河流域和鄂毕河上游及其以北地区。元初即在这里设岭北行省,治今蒙古国乌兰巴托西南。元朝政府为了解决驻军供应问题,曾经不断派遣汉族士兵到漠北屯田,又屡命蒙古军前来屯田。因而屯田在许多地方出现,其中和林、称海(今蒙古国科布多东南)等地都成为屯田兴旺之区。漠北的屯田使军储比较充实,有利于巩固边防,也使蒙古地区的农业有了发展。4.吐蕃地区——吐蕃地区以今西藏为主体,东面和北面包括了今四川、青海部分地区。西面包括了今克什米尔部分地区,南面包括了锡金、不丹等国及附近地区。元朝初年,忽必烈即封吐蕃喇嘛教萨斯迦派首领八思巴为国师,后来又加封他为帝师。忽必烈以后,元朝皇帝也都尊奉大喇嘛为帝师。帝师即是佛教的最高首领,统领全国佛教;又是西藏地区的最高政治首领,掌管西藏军民世俗事务。元朝对吐蕃地区的统治办法除委任帝师外,还在中央和地方设有管理机构,进行直接管辖。中央机构是宣政院(初名总制院),其主要职责之一是管理吐蕃事务。地方机构是三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即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吐蕃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乌思(今前藏)、藏(今后藏)、纳里·速古鲁孙(今阿里地区)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思藏宣慰司)。在宣慰司下,又设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此外,还在吐蕃设置驿站,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屯戍军队等。总之,从元朝开始,今西藏地区已正式成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部分。5.畏兀儿地区——畏兀儿(今维吾尔族)地区以今新疆为主体,包括中亚的一部分。元朝在这里设都护府,长官为亦都护;又设宣慰司,长官为宣慰使;并在此驻军屯田,建立驿站,征收赋税等。6.台湾地区——台湾地区包括了今台湾、澎湖及附近各岛。南宋时,澎湖隶福建晋江县。元朝仍隶晋江县,另于澎湖设巡检司,以管辖澎湖、台湾等地。 3.军 队 禁军与镇戍军 元朝的军队有禁军和镇戍军。禁军又分为怯薛军和五卫亲军。怯薛军是成吉思汗留下来的护卫军,起初名额较少,以后增为一万四千人,皆由蒙古勋贵子弟世袭充当,不归枢密院节制,而由皇帝或皇帝任命的大臣直接控制。不过怯薛军已经变成皇帝周围拥有特权的贵族集团,禁军主要已是五卫亲军。五卫亲军负责保卫京城,是元世祖忽必烈时成立的,可由汉人充当,共有左、右、前、后、中五卫,每卫约万人,设都指挥使统领,皆隶属于枢密院。另外,为了防范汉军,忽必烈及其以后的皇帝,又从色目人中选拔壮勇者组成亲军,以其族属之名为名,如有唐兀卫、钦察卫、康里卫、阿速卫等亲军。这些由色目人组成的亲军日益比五卫亲军更见宠信。镇戍军驻防全国各地,也统属于枢密院,兵种分为蒙古军(由蒙古各部族人组成)、探马赤军(由蒙古诸属部族人组成)、汉军(由四个等级中的“汉人”组成)、新附军(南宋投降的军队)等。其中蒙古军大都驻防在黄河流域河南、河北、山东一带,占据天下的腹心,而探马赤军、汉军及新附军则多驻防在淮河和长江以南,并有一部分蒙古军与之相参驻防。此外,元朝又派宗室诸王领兵出镇边疆要地,以加强对边远地区的统治。如和林、云南、河西、辽东、回回、畏吾各地,皆有宗王镇守。又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有当地的民族兵戍守。如辽东有乣军、高丽军、女直(女真)军,云南有寸白军①,福建有畲(shē赊)军等。这些军队均不离本地方,因称为乡兵。军屯与军户 为了巩固驻防,便于军粮的供给,军队普遍进行屯田。大致五卫亲军环戍京城,皆随营地设立屯田,外地镇戍各军也无不开辟土地,从事屯种。从北方的和林到南疆的云南各地,到处都有军屯可见。为了保证兵源,元朝又实行军户制度。凡民户被签军②之后,即被编入军籍,称为军户。军户是世袭的,其子孙永远为军。元朝规定,军户有土地在四顷之内,可以免交税粮,并免除其他各种差役;但一切军需如鞍马、衣装、器械等皆需自备。因为军户要自备军需,所以按照制度,军户应由“殷实人户”充当。而实际上北方民户曾屡被签军,没有那么多的“殷实人户”,结果充当军户者多是中等人家或贫困下户。特别是南宋的士兵归附元朝后,其家也变为军户,而这些军户则更大都是贫困户,因为南宋时多是无业之人投雇当兵。于是一般军户苦于供应军需,常常造成倾家荡产。 4.驿 站 站赤 元朝政府在全国设置驿站,叫做站赤(蒙古语,意为管理驿站的人)。这是出于政治和军事的需要,以便于“通达边情,布宣号令”①。中原地区的驿站由兵部管辖,蒙古地区的驿站由通政院管辖。站赤分为陆站和水站。陆站备有马、牛、驴或车,水站备有船只。陆站中又有狗站,东北某些地方用狗拉橇,行于雪上。据《元史·兵志》记载,全国共有站赤一千四百处。另外还有一些地方,如西藏等地的站赤,尚未包括在这个数字之内。元代是我国古代驿站最发达的时期,驿站的普遍设立,加强了全国的政治联系,也便利了全国的交通。站户 为了维持驿站制度,元朝政府于驿站所在地,签发民户充当站户。站户也是独立户籍,直属于通政院与兵部。站户的任务是供应驿站需用的车、马、船只和往来使臣的住宿饮食。凡此种种供应费用,除每年由政府津贴一部分外,大都由站户承担。站户也和军户一样,应由富实民户充当,其田在四顷之内免纳税粮,并免一切差役。但是由于持有给驿玺书及牌符(金字或银字圆符)的官僚使臣不绝于途,并且对站户有种种需索,以致站户负担过重,许多站户倾家荡产,甚至卖妻鬻子。急递铺 除驿站外,元朝政府又设立急递铺,专门用来传达紧急文书。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五里设一铺,每铺有铺丁五人。凡有文书来,此铺传彼铺,铺丁持文书,徒步奔驰,彼此相传,一昼夜要行走四百里。 5.土地制度 官田与私田 在元朝,全国的土地分为官田和私田两种。官田即政府所有的土地。北方的官田大都是金时屯田军遗留下来的土地,南方的官田则是南宋皇室及政府所遗留下来的土地。元朝建立以后,就把这种官田,一部分作为军队的屯田,一部分作为官吏的职田,一部分赏赐给王公贵族和寺院僧侣,一部分招民耕种取租。至于一般的私田,除去小部分为自耕农所有之外,大部分都为贵族、官僚、僧侣、地主所占有。土地集中 蒙古贵族和汉族地主无不大肆兼并土地,土地占有日益集中。在北方,蒙古贵族拥有最大的权势,所以占地最多;汉人军阀地主和官僚地主也有一定权势,占地则次之;一般汉人地主占地又次之。蒙古贵族经常得到皇帝的赐田,又不断强占民田,所占田的数量都很大。如元世祖曾赐给撒吉思益都(今山东青州)的田一千顷,元武宗曾赐给琱阿不剌平江(今江苏苏州)的田一千五百顷。蒙古贵族得到大量赐田,使用来榨取地租。除蒙古贵族外,喇嘛僧侣的寺院也同样享受到赐田的待遇,又加以非法地掠夺土地,因而也往往是田连阡陌。如大都的大护国仁王寺就有水陆田地十万多顷,这些田地分布在大都以及襄阳、江淮等处。至于一般汉人地主占田也很可观。在江南的大地主之中,“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①。有的每年收租达二、三十万石,役使佃户至二、三千家。其中有名姓可指的,如松江大地主曹梦炎占有湖田数万亩,积粟百万石,蒙古人称他为“富蛮子”。又松江大地主瞿霆发自有田地和承佃官田共达百万亩,人称“多田翁”。此外,寺院僧侣也广占田亩,驱役众多佃户。又如江浙行省寺院林立,共有佃户五十万家,可见其占地之多。其他地方也有同类情况。驱口 在蒙古对金的战争中,凡蒙古贵族及将校俘获人口即归私有,称之为“驱口”。当时被俘人口动以千万计,数量是很大的。被俘人口多是北方的汉人,另外也有契丹人、女真人等。以后元朝对南宋用兵,仍然俘获不少人口加以占有。如大将阿里海牙攻湖北时,将降民三千八百户作为家奴,自己设官管理,每年征取租赋。除战争俘虏变为驱口之外,驱口还有其他一些来源,如或由于良人被掠卖,或由于罪人被籍没,或由于穷困者自卖,或由于驱口“家生”,等等。驱口的人数极多,据说在窝阔台汗时,“几居天下之半”①。因鉴于私人驱口之多,后来窝阔台汗曾下令释放一部分驱口作为国家编民。尽管有过释放驱口之令,而终元朝一代,驱口是一直存在的,并且有相当的数量。驱口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极强的佃户。有不少驱口可以独立生产,拥有自己的私有财产,种地交纳租赋,这是类同于佃户之处。但驱口可以和财物一样被当作主人的私产,世世代代为主人所有,完全没有人身自由,又不同于一般佃户,与良民有别。主人可以把驱口随便买卖。元朝初年,大都、上都有马市、羊市、牛市,也有人市,人畜同样买卖。驱口和主人的法律地位极不平等。驱口杀伤主人要处死,故意杀死主人者凌迟处死;而主人故意杀死或殴死驱口,只杖八十七,若因醉酒致死驱口,又可减罪一等,如能将死者全家放良,还可以免罪。驱口和一般人的社会地位也不平等,驱口不得与良人通婚,斗殴杀人者处死;然良人杀死他人之驱口,只杖一百七。佣户 佃户有官田佃户和私田佃户两种,大多数是私田佃户。佃户耕种地主的土地,或者交纳分成租,一般按照对分制,将收获所得与地主“两平抽分”;或者交纳定额租,租额则随土地肥瘠而定,每亩从数斗到一石,乃至二石、三石不等,地租率也是在五成左右。实际上正额地租之处,地主又多方巧取,有种种名目的附加租,合并计之,则地租率往往在六成之上,甚至七成、八成。元朝政府也深知地租的苛重,所以屡次下谕劝令地主减免。封建政府颁令免租,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不过元朝政府虽有此令,也只是一纸空文。佃户除受高额地租剥削外,又要受到种种超经济的压迫。如在江南一些地方,佃户不仅本身要供地主任意役使,即子女也不免于做地主的家奴。如《元典章》记载说:“若地客(佃户)生男,便供奴役;若有女子,便为婢使,或为妻妾。”而峡州路(治今湖北宜昌)地区,地主甚至公然把佃户计数立契,或典或卖,与买卖驱口无异。又将佃户随田转让典卖,称为“随田佃客”。此外,地主又往往干预佃户子女的婚姻,必勒索钱币礼物方许成亲,以致贫寒无力之家,其子女迁延不得嫁取。又元律规定,地主殴死佃户只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而佃户打死地主,除处死之外,还要付烧埋银五十两。可见佃户虽是良民,但其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甚低。 6.赋税制度 元代的赋税制度比较混乱,北方、南方的税制亦不相同。税粮、科差 北方的赋税主要有税粮和科差。税粮分为丁税和地税,丁税每丁粟二石,地税每亩粟三升。所谓丁税每丁粟二石是指全额丁税而言,然而纳丁税的人户并不都是交纳全额的。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年)规定:全科户丁税,每丁粟二石,驱丁粟一石;减半科户丁说,每丁粟一石;协济户(家中没有成丁的户)丁税,每丁粟一石;新收交参户(原已入籍、后又迁移他乡就地入籍的户)丁税,第一年五斗,第二年七斗五升,第三年一石二斗五升,第四年一石五斗,第五年一石七斗五升,第六年二石。丁税和地税并非由民户同时负担,一般情况是,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但也有混乱情形存在,即往往有一户并纳二税的现象。另外,凡征税粮时,每石又带征“鼠耗”三升,“分例”(手续费)四升。科差又分丝料、包银、俸钞三项,都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丝料开始于元太宗窝阔台时,当时是每二户出丝一斤,交纳政府;每五户出丝一斤,交纳有封地的封主。这一办法到元世祖时又有变化,改为每二户出丝二斤,交纳政府;每五户出丝二斤,交纳有封地的封主,称为五户丝。由此,每户丝料的负担要比原来增加一倍。包银在宪宗蒙哥时,规定每户征银四两,其中二两征银,二两折收丝绢等物。至元世祖忽必烈时,每户纳银四两改为纳钞四两,由于钞与银的比价是钞二两合银一两,所以实际减轻了一半。俸钞始于元世祖时,每户纳钞一两,用作官吏的俸禄。夏、秋二税 南方的赋税制度则沿用南宋的两税法,按照地亩征税,分为夏秋两次征收。秋税征粮,夏税征木棉、布、绢、丝、绵等物。南方也有科差,分为户钞和包银两项。户钞相当于北方的五户丝,在元世祖时规定,于一万户田租中征钞百锭。包银始于元仁宗时,相当于北方的俸钞,每户征银二两,折收至元钞十贯。元代全国的税粮总数,每年一千二百余万石,其中大部分来自南方。括马、和买、和雇 除去上述赋税之外,元朝政府还有种种名目的勒索,不时加之于人民。如有所谓“括马”,即是无代价地向民间强取马匹。根据可靠材料,元朝一代所括民间马匹,至少在百万匹以上。又有所谓“和买”、“和雇”。“和买”是官府采买民间物料,或派给民间造作项目,而不给予价钱,或给价极少,其名为“和买”,实则科派强取。“和雇”则是官府雇佣民间车辆脚力从事运输,而给价十不及二三,名为“和雇”,实际等于征发徭役。徭役与差役 元朝政府又有繁重的徭役和差役,把所属人口划分为民户、站户、匠户、冶金户、打捕户、盐户、窑户等,称作“诸色户计”,使之各当其役。一般民户要负担开河、筑堤、运输、修城等徭役,不时被征发应役,几乎无日休息。其他人户则要各自负担一种特殊的差役,并且要世世代代负担下去,永远不得解脱。元朝的徭役与差役繁重严酷,是使广大农民破产逃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社会经济的发展 1.农 业 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 忽必烈即位以后,即开始改变了以往蒙古统治者对农业轻视的态度,而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做了很多事情。其一是下令保护农田。忽必烈曾屡戒蒙古贵族及蒙古军不得因打猪践踏农田,不得侵占农田作为牧场,强调要“使百姓安业力农”①。其二是设立管理农业的政府机构。早在1261年,忽必烈已设立劝农司,派出若干人为劝农使。1270年,又设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同年又改司农司为大司农司。1288年,又于江南设立行大司农司及营田司,大力提倡耕垦。这些机构在元初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其三是颁行《农桑辑要》。至元十年(1273年),忽必烈命人编修《农桑辑要》一书,颁行天下,命令各地地方官大力宣传和推广。此书系参考历代农书如《齐民要术》等,并结合当时实际的农事经验所写成。此书颁行于全国,对指导农业生产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其四是成立村社。先是北方民间有“锄社”的互助组织,“以十家为率,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间有病患之家,共力锄之,故无荒秽,岁皆丰熟”①。1270年,元朝政府又下令在北方汉地立社,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社长。社长的职责是督促农民及时耕作、开垦荒田、修治河渠、经营副业等。凡种田者必立一牌于田侧,上书某社某人,以便社长随时稽查。这种村社制度以后遍行南北各地,在组织督导生产上起了积极的作用。农业生产的发展 由于上述种种措施,再加上人民努力耕织,农业生产得到恢复与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荒田的开垦和水利的兴修。元世祖忽必烈时,北方的农业生产便日益恢复,“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②元朝建立后,在各行省大兴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据1308年的统计,全国屯田有一百二十余所,垦田面积约在二十万顷以上。又元初在中央设都水监,在各地设河渠司,专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为务。大致前代的水利工程,在元朝都陆续得到了修复。如陕西三白渠工程得到修复,到元朝后期仍可灌田七万余顷。浙江捍海塘工程得到修复,使大量农田免于水患。第二,棉花种植的推广。在元代,江南地区已普遍种植棉花,而且棉花产量不断提高。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每年向民间征收木棉布十万匹。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又规定江南夏税折征木棉、布绢等物。这些都说明江南植棉业的发达。后来,江南的植棉技术逐渐传到北方,棉花已在全国广泛种植了。由于棉花广为种植,所以元代官修农书《农桑辑要》及王祯《农书》都专门写了植棉的方法。第三,人口的增加。元朝政府掌握的人口数字不断增长。蒙古灭金得中原州郡后,太宗七年(1235年),下诏登记民户,凡燕京、顺天等三十六路,有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宪宗二年(1252年),又登记民户,增户三十余万。世祖至元七年(1270年),又登记民户,增户三十余万。元朝灭宋统一全国后,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又登记民户,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零八百有余,于是南北方民户总书于册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零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在此数之内①。历代封建经济达到繁荣时期,封建政府就能掌握到五六千万人口之数,元朝政府掌握人口五千八百余万,说明元代农业已有相当的恢复和发展。 2.手工业 官手工业 元代的官手工业很发达。蒙古统治者开始不知农业的好处,但却知手工业的好处。因为手工业工匠能够提供优良的军器和各种消费品,所以蒙古统治者非常重视保护工匠和搜罗工匠。如忽必烈灭南宋后,搜罗江南民户三十万为工匠,最后选留有技艺者十余万户,其余放还为民。又在北方搜罗工匠四十二万,设立局院七十余所。被搜罗的工匠称为匠户,与普通民户不同,立有专门的匠籍,子孙世袭,不得改业。元朝政府掌握了大量的工匠,使之从事于官手工业生产,这就造成了官手工业的繁荣。元朝政府设有许多管理手工业的机构和官营的手工业作坊。如在中央设置将作院,专司掌管工艺。又在大都及各地设置各种官手工业局院,直接指挥工匠从事生产,如有织造局、织染局等。当时官手工业的门类很多,几乎应有尽有。但是官手工业的生产关系很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因为匠户虽然受到一些优待,如有田产在四顷以内,可以免纳税粮,也不承当其他差役,并且由官府支给一定的口粮;然而匠户们毫无自由,终年被拘集在官营手工作坊或工场中工作,除去完成定额任务外,又要替官吏做私活,并且还时刻受到监工者的鞭笞和虐待,口粮也时常被官吏克扣拖欠,不能定期定量领到手,所以匠户们多不乐于应役,经常逃亡或消极怠工,以致官手工业的生产效率低下,产品往往粗劣不堪。元朝政府尽量搜罗民间工匠的结果,大大阻碍了民间手工业的发展。不过民间独立的手工业者仍然存在,所以民间手工业在元代的不少地区继续在发展。棉织业 元代的手工业以棉织业、丝织业、制瓷业、印刷业、火器制造业最重要。棉纺织业作为新兴的行业,在元代大有发展。由于江南地区已经盛种棉花,因而棉纺织业作为一种农村的家庭副业,也在江南地区普遍发达起来。在江南棉织业的发展中,黄道婆做出重大的贡献。她是松江府乌泥泾镇(今上海县华泾镇)人,生于南宋淳祐年间(约1245年)。她原是一个童养媳,因为受到非人的待遇,随一条海船逃往崖州(今海南省崖县)。崖州是黎族聚居区,黎族人民擅长纺织,掌握比较先进的棉纺织生产技术,所生产的棉织品闻名于内地。她在崖州大约生活了三、四十年,向黎族人民学习纺织技术,最后在元成宗元贞年间(1295—1296年),返回了故乡乌泥泾。她在家乡热心传授制造先进的去棉籽、弹花、纺花到织布的一整套生产工具,提高了劳动效率和产品质量。此外,在织染技术方面,她还创造出一套可供遵循的成法,所产的被、褥、带、帨(佩巾)等棉织品图案美丽,鲜艳喜人。在她的影响和带动下,乌泥泾从事纺织的居民愈多,所产“乌泥泾被”名满国中。松江地区在元代逐渐成为棉纺织业的中心,这与黄道婆在纺织技术方面的革新和推广是分不开的。 丝织业 丝织业在元代也有很大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这时丝织业的发展,南方更胜过北方。江南地区的丝织业,主要是农民的家庭副业,但也出现了专门以丝织业为生的机户,其生产有家庭手工业的形式,也有小作坊的形式。根据徐一夔《始丰稿·织工对》的记载,杭州在元朝末年已经出现拥有四、五架织机、雇工十数人的丝织业手工作坊了。另外,丝织品加金技术在元代也有了进步。弘州、荨麻林两地有三千三百余户西域的回回工匠,这些回回工匠善于制造一种称为“纳失失”的金绮,所谓金绮即是用金线(以金箔拈成的线)与丝线交织而成的丝织品,上贴大小明珠,甚是精美。制瓷业 制瓷业在宋代的基础上也有新的发展。元代瓷器以青花瓷为代表作,这种瓷器造型优美,色彩清新,有很高的艺术价值。1964年河北保定出土的青花加紫镂空大盖罐、青花八棱106元影青观音像(北京出土) 执壶和1970年北京出土的青花凤头扁壶、青花托盏等,都反映了元代青花瓷的烧造水平。元代的瓷器不仅行销国内,而且远销到海外各地。如元末来中国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就曾记载中国的瓷器一直输出到他的家乡摩洛哥。 3.商业 钞法 元代的商业很繁盛,这与全国大一统局面以及水陆交通的发达、纸币的广为流通等大有关系。元太宗窝阔台灭金之后,即沿金朝旧制,印造纸币。忽必烈即位后,在中统元年(1260年),又发行两种纸币:一种是中统交钞,以丝为钞本,以两为单位,每二两当银一两;一种是中统元宝钞,简称中统宝钞或中统钞,以金银为钞本,面额自十文至二贯(一千文为一贯)共九种,每一贯当交钞一两,两贯当白银一两。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发行至元宝钞,简称至元钞,也以金银为钞本,与中统钞并行,面额自五文至二贯共十一种,每一贯当中统钞五贯。有元一代以使用纸币为主,其中中统钞和至元钞一直行用不废,这二者成为主要的纸币。在元朝前期,纸币颇有信用,通行全国各地。统一的稳定的纸币的流通,大有利于各地之间的经济交流,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当时纸币得以流通的保证,一方面是元朝政府禁止一切金、银、铜钱的流通,也不铸造铜钱,而更主要是钞本比较充实,如中统钞和至元钞皆可兑换金银。但是元朝后期,由于钞本逐渐空虚,政府滥发钞币,钞法便日益败坏。到元末顺帝至正年间,大量发行一种至正交钞,完全没有钞本,每日印造不可数计,以致纸币散满人间,物价飞腾,人民皆弃纸币不用,只好以物易物。 专卖与斡脱 在国内商业方面,元朝政府对盐、茶、酒、醋等物品,均实行专卖政策,其中以盐的专卖最为重要。元朝政府在产盐地区设置专官,签发亭户从事盐的生产。产盐全归政府掌握,由政府任意定价。如忽必烈时,定盐价每引(重四百斤)为银七两,尔后又改为中统钞九贯,又增为五十贯。至成宗初年,盐价每引增为六十五贯。此后盐价屡增,至元仁宗时,每引达一百五十贯,较之元初上涨十数倍。盐的销售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商人向官府购买盐引(凭证),持引到指定的盐场取盐,然后运到指定地区销售。盐商多是有钱有势之家,莫不假借专卖之权,大肆抬高盐价,牟取暴利。另一种方式是由官府自行销售,即把盐强硬摊派给百姓,然后征取盐价,实际将盐的销售变成一种苛敛。元朝政府严禁私人制盐及私人贩盐,有犯者处以重罪。通过盐的专卖,元朝政府大得其利,每年盐课收入要占全部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元朝政府又利用斡脱从事商业活动。斡脱(突厥语,意为“同伙”)原是西域回回商人的一种商业组织的名称,因西域回回商人善于把持商业营利,元朝政府就向他们提供本钱,用他们代为经商,称作斡脱。以后斡脱即指一种官商而言,也不限于西域回回商人,凡是领取官本到处做买卖的人,均称之为斡脱。不过斡脱大都是西域回回商人。元朝政府既要利用斡脱为之经商,便给予了种种特权。如斡脱们都持有政府颁给的制书和驿券,可以往来国内外自由贸易,既不服差役;也不纳商税,行船不依开闸时刻,旅行住宿要受到特别的保护,甚至有时诈称财物被劫,还要由政府勒令州县民户代偿。斡脱除去替政府经商以外,又替政府及王公们举放高利贷。他们领了政府及王公的钱,或出贷给官吏,或出贷给人民,叫作斡脱钱。斡脱钱的利息极高,当年本利相等,第二年又把本和利息加一倍,称为“羊羔利”或“羊羔息”。凡借贷斡脱钱者因不易偿还,往往倾家荡产,以至以妻子为质。城市商业 元朝国内的商业繁荣,商业发达的城市很多。当时著名的城市,在北方有开封、济南、奉元(今陕西西安)、大同、太原等,在蒙古地区有上都、和林等,在西南地区有成都、昆明等,在运何、长江沿岸有杭州、平江(苏州)、镇江、集庆(南京)、扬州等,在沿海一带有广州、泉州、福州、温州、庆元(宁波)、上海等,其中最大的城市,则是大都与杭州。大都不仅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也是闻名于世界的大商业都市。《马可波罗游记》把大都叫作汗八里(即汗城),称道此城为商业繁盛之城,赞叹这里货物之多为世界诸城所不能比。杭州原是南宋的都城,其商业繁荣情形又出大都之上。马可·波罗称赞杭州是世界上最繁华最富有的城市,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也说杭州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大城市。海外贸易 元朝的海外贸易也很发达。元朝政府在消灭南宋后,原在南宋任泉州市舶使多年的阿拉伯商人蒲寿庚降元,元即任他为福建行省左丞,管理泉州一带的海外贸易。当时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叫作市舶提举司,简称市舶司。元朝先后在泉州、庆元(今浙江宁波)、上海、澉浦(今海盐县南)、温州、广州、杭州设立了七个市舶司。泉州是对外贸易的最大商港,由此出口的商品有瓷器、丝绸等,由此进口的商品有丁香、豆蔻、胡椒、钻石、珠宝等。 4.运河与海运 元代的水陆交通都相当发达,陆上交通有遍布全国各地的驿道,水上交通有联系南北的大运河和海道,这对巩固国家的统一和促进全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及商业繁荣,起了重要的作用。元朝建都在大都,大都的粮食要仰给于江南,为了解决南粮北运问题,元朝不仅凿通大运河,而且开辟了海道。开通大运河 元代以前的南北大运河,还是隋炀帝时修通的大运河,这条运河久已不能贯通了。元朝灭宋以后,从南向北运粮,必须采用水陆两运的办法,先是水运自浙西入江入淮,再由黄河逆水至中滦(今河南封丘),然后改为陆运至淇门(今河南汲县),由淇门入御河(即隋朝的旧运河),北上抵大都。另外,自通州至大都,也是一段陆运。水陆两运极不方便。因此,元朝政府在至元十七年(1280年),开济州河,自今山东的济宁到东平。从济州河以南,便可经由隋朝的运河到达扬州和杭州。在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又开会通河,自今山东东平至临清,入于隋朝的运河即御河(由临清至天津),全长二百五十余里。又根据郭守敬的建议,在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开通惠河,自大都至通州,入于白河,总长一百六十余里,由通州即可沿白河到天津。这样,大运河便完全贯通起来了,北起大都,南迄杭州。隋朝的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南北运输则迂回曲折;而现在的运河则以大都为终点,南北运输以山东和苏北为要道,不再绕道河南,全程大为缩短了。南北大运河的凿通,主要是为了漕运,但也便于商旅往来,富商大贾多乘船由江南集于京师,南北商品得以流通。海运 海道是元朝在灭亡南宋以后开辟的。最初伯颜平定江南时,曾把南宋库藏图籍,从海道运至京师。到至元十九年(1282年),伯颜又请命于朝,造平底海船六十艘,载粮四万六千余石,由海道运至京师。此后,忽必烈用朱清、张瑄二人主持海 运,将东南粮食不断输送京师,海运事业日益兴盛。海道自平江(今江苏苏州市)刘家港入海,北上绕过山东半岛,抵达直沽(今天津)。海船循此道行走,若取最近的路,最快时十日可至京师。元朝开辟海道,也主要是为了南粮北运,其由海道运粮的总数,最初不过四万六千石,以后增至一百万石,最多时达到三百三十余万石。海运要比陆运及河运省费很多,所以有元一代,海运始终不废,直到元末顺帝初年,每年海运粮食入京之数,尚多至二百八十万石或二百六十万石左右,最后只因农民大起义爆发,元朝海运粮食才告停罢。 四、中外关系 钦察汗国 钦察汗国亦称金帐汗国,是四大汗国之一,占有今俄罗斯及中亚部分地方,是成吉思汗长子术赤及其后裔的封地。元朝与钦察汗国的关系甚为密切。当时从元朝大都到钦察汗国的都城萨莱(今俄罗斯伏尔加河下游),沿途皆有驿站,凡持有元朝政府所给予的牌子(金字或银字圆符)者,均可在此路上乘驿往来。钦察汗国的塔纳城(今罗斯托夫南,顿河河口南岸)、别儿哥萨莱城(今伏尔加河下游),都处在中西交通线上,欧洲商人多由此以通中国,在别儿哥萨莱即可买到中国的丝织品。伊儿汗国 伊儿汗国也是四大汗国之一,是成吉思汗之孙旭烈兀及其后裔的封地。元朝与伊儿汗国的关系更为密切。通常伊儿汗国新汗即位,都要得到元朝皇帝的认可才算合法。甚至伊儿汗国的国玺,也是由元朝所颁赐的汉字方印。元朝的钞法和驿站制度也传到伊儿汗国,伊儿汗国也曾发行过纸币,并在境内设置驿站。中国的文化也在伊儿汗国广为传播。当时有不少中国学者在伊儿汗国王廷供职,带去了中国的医学、天文历法、历史等书籍。同时,波斯、阿拉伯的文化也传入中国。当时波斯、阿拉伯人曾大量移居中国,其中大都是伊斯兰教徒,在中国长期定居之后,遂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回族,被称为回回。回回人把波斯、阿拉伯的工艺技术、天文历法、医学等知识介绍到中国来。东亚、南亚、非洲 高丽在元朝时继续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元朝的兵制、驿站,均为高丽所仿效。而《朱子全书》、《农桑辑要》、《授时历》等书也流传高丽。高丽种植棉花,也是由中国传入的。元朝与安南(今越南北部)、占城(今越南南部)、真腊(今柬埔寨)、暹(xiān先)国(今泰国)都有密切的经济文化往来。元英宗时,文子方出使安南,著有《安南行纪》一书。元成宗时,周达观随从出使真腊,著有《真腊风土记》一书。该书记载当时真腊人民喜用元朝货物,许多生活用品都来自元朝。元成宗时,暹国国王敢木丁曾两次来中国,带了不少制陶工匠回去。元朝的使臣和商船经常出现在麻逸(今菲律宾之明多罗岛)、木剌由(今马来西亚)、阇婆(今爪哇)、南巫里(今苏门答腊岛西北)、渤泥(今加里曼丹岛)、马八儿国、俱兰国(均在印度南部)、狮子国(今斯里兰卡)等地。元朝初年,忽必烈曾派使者远至马达伽思伽儿岛(今非洲马达加斯加岛)。元朝末年,摩洛哥大旅行家伊本·拔图塔也来到中国,游历了广州、泉州、杭州等许多地方。元朝末年的汪大渊曾随商船浮海,经历数十国,以亲身所见所闻,写成《岛夷志略》一书,记录了从东南亚远至东非的道里风情,大为丰富了人们对于这些地区的知识。欧洲 元朝与欧洲的关系也很密切。当时欧洲的使者、商人、旅行家和传教士纷纷东来,不绝于途。其中最有名的是大旅行家马可·波罗。马可·波罗是意大利威尼斯人,以写游记著称于世。他在父亲及叔父的带领下前来中国,于至元十二年(1275年)到达上都,此后遂留居中国达十七年之久,甚得忽必烈的信任,曾被委派为扬州的官吏,还被委派出使过一些国家,直到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才离开中国,返回家乡威尼斯。以后,马可·波罗因参加威尼斯对外战争被俘入狱,乃于狱中口授旅行经历,由他人记录成为《东方闻见录》,即所谓《马可波罗游记》。该书对元初的政治经济情况都有极详细的描写,盛称元朝城市的繁荣和富庶。该书问世以后,使西方人大开眼界,引起他们对中国文明的向往。 五、元朝中后期的腐朽统治 皇位争夺 元朝皇位的争夺异常激烈,从第二代皇帝成宗(1295—1307年)死后开始,一直连绵不断,继续到元末。由1308到1333年,二十五年中换了八个皇帝,特别由1328到1333年,不过五年时间,竟换了五个皇帝。皇帝每更换一次,都要爆发一次皇室贵族内部的相互争夺残杀,弄得统治集团四分五裂,并且给人民带来莫大灾难。政治腐败 元武宗以后的皇帝一个更比一个穷奢极欲,昏庸无道,根本不知道怎样处理国政。如武宗在位期间,用人至滥,加封宦官为左丞相,提升优伶为国公,甚至把官职作为礼物随意封送,仅在即位的当年,不经过中书省而直接由他降旨授官的就有八百八十余人。皇帝又经常把大量金银用于赏赐蒙古贵族和用于僧侣作佛事。如仁宗在位时,赏赐蒙古诸王,有一人一次受赏至钞五十万锭;而当时元朝每年收入赋税约为钞四百万锭,除各省备用之外,入京师者仅二百八十万锭。由于挥霍无度,自武宗以后已经入不敷出,库藏空虚。当时京师每年共收入钞二百八十万锭,而武宗即位不到一年,就用掉八百二十余万锭。又仁宗即位不到一年,则更支出了二千万锭。到文宗时,经费支出已较元初增数十倍。为了弥补财政亏空,元朝政府一方面加紧对人民的搜刮,另一方面则滥发纸币。到了元末顺帝年间,纸币大为贬值,物价腾贵,财政的危机已无法挽救。由于皇帝腐化无能,政权就落入一二蒙古大臣之手,当权大臣莫不专横跋扈,不可一世。如文宗时的燕帖木儿,任中书右丞相,封太平王,集大权于一身,肆意无忌,一宴或宰十三匹马,取泰定帝后为夫人,娶宗室之女四十人。顺帝即位后,政权落入伯颜手中。伯颜任中书右丞相,进封太师,又改封秦王,一身兼三十余职,官衔长达二百四十六字。他大权独揽,擅自进退大臣,妄杀无辜,势焰熏灼。又将诸卫亲军精卒调为己用,凡出入导从甚众,乃至填街塞巷,而皇帝的仪卫反而寥寥无几。因之,天下人皆知有伯颜而不知有顺帝。元朝末年贪官污吏横行,要钱的花样无奇不有。如属官来见要“拜见钱”,逢年过节要“追节钱”,生日要“生日钱”,办事要“常例钱”,送往迎来要“人情钱”,甚至“无事白要”,这叫“撒花钱”。即使职司监察的官吏也公然要钱,肃政廉访司官所至州县,各带库子检钞秤银,如同做买卖。土地兼并 武宗以来,土地兼并的情况日益严重。兼并土地最凶的,首先就是蒙古王公大臣。如武宗时一个蒙古大臣占有江南田地一千二百三十顷,每年收租五十万石。泰定帝在做晋王时,一次就捐给朝廷土地七千顷,其土地之多可想而知。文宗时权臣燕帖木儿请求包租苏州一带的官田五百顷,情愿做二地主,其自有土地多少不在少数。顺帝把公主奴伦的土地分拨给伯颜,一次就达五千顷,这位公主有多少土地便可想见了。伯颜屡次蒙赐土地,前后共有两万顷之多。喇嘛僧侣的寺院占田之广也不在蒙古王公以下。如大都的大承天护圣寺的土地多得惊人,在文宗、顺帝时前后两次被赐予的土地达三十二万余顷。除去喇嘛僧以外,江南的白云宗僧侣也非常跋扈。仁宗时,浙西土豪沈明仁创立白云宗,假托佛教之名,强占民田二万顷。汉人地主兼并土地之风也与日俱增。如武宗时期,江南地方每年收粮满五万石以上的地主,已相当多。再如福建崇安县,有民户四百五十余家,共纳粮六千石,其中大户五十余家即纳粮五千余石,而小民四百余家仅纳粮不足千石。这就是说地主集中占有了全县土地的六分之五,而全县农民仅占有六分之一。到了元朝末年,江南甚至有“大家收谷岁至数百万斛”①者。赋税繁苛 元朝政府对人民的搜刮也大大增加了。延祐五年(1318年),仁宗开始对江南征收包银,每户征银二两。不仅如此,这时包银的总数,较元初增加了十倍之多。至于一般的课税(包括商税),较元世祖时增加五十倍。到了文宗初年,各种课税更比元世祖初定之额增长百倍。天灾 与人祸同时,天灾也不断出现。自泰定帝以来,各种天灾的记载不绝于书,水旱灾害屡见于陕西、山东、河南、河北及江浙一带,所在饥民动以数十万计。至元末顺帝时,至正四年(1344年),黄河又在山东、河南连续三次决口,大水泛滥不止,千里变成泽国,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莫大损失。由于天灾人祸交织并乘,人民起义便不断爆发了,几乎遍及全国各地。这些分散的小规模的起义只是全国大起义的前奏,随后席卷全国的革命风暴便来临了。 六、元末农民战争 1.农民大起义 韩山童、刘福通红巾军起义 顺帝至正十一年(1351年),红巾军大起义终于爆发了。起义的发动者是白莲教首领韩山童和刘福通,他们利用白莲教作为宣传和发动起义的工具。白莲教源出佛教净土宗,创始于南宋初年,崇奉阿弥陀佛,但以后在民间流传中,则逐渐与明教和弥勒教混合在一起,转而信奉明王与弥勒佛。韩山童的祖父即是白莲教徒,原为栾城(今属河北)人,因“以白莲会烧香惑众”,被谪徙到广平永年县(今河北永年县东南旧永年)。到韩山童时,则宣传天下将要大乱,弥勒佛下生,明王出世,人民快要得救了,河南及江淮人民皆信从其说。至正十一年(1351年),元朝政府委派工部尚书贾鲁修治黄河,调发河南、河北民夫十五万人。由于政府所给民夫食钱,官吏多加克扣,因而民夫怨恨。韩山童及其信徒刘福通、杜遵道等人,认为这是鼓动起义的大好时机,便在黄陵冈(今山东曹县西南)的工地上,预先埋下一个一只眼的石人,在其背上刻写着:“莫道石人一只眼,此物一出天下反。”①民夫们挖出石人后大为轰动,莫不惊诧思乱。随后,韩山童即在永年聚集三千人,准备举行起义,刘福通等共推韩山童为首,宣称韩山童系宋徽宗八世孙,“当为中国主”。不料走漏风声,永年县官发兵来围,韩山童被捕牺牲,其妻杨氏及子韩林儿逃入武安山(在今河北武安县境)中,刘福通、杜遵道等则率众出走颍州(今安徽阜阳),于这年五月,攻下颍州州城。起义军皆头包红巾,并执赤色旗帜,所以称为红巾军。又因烧香拜弥勒佛,也称香军。红巾军占领颍州后,即乘胜进入河南,连续攻破一些府州县,队伍很快发展到十万人。 其他红巾军 刘福通在颍州起义后,一时红巾军蜂起,遍布南北各地。如徐寿辉、彭莹玉(即彭和尚)等也在蕲(qí其,今湖北蕲春)、黄(今黄冈)起义,称为南方红巾军。徐寿辉称帝,国号天完。这支红巾军发展很快,转战在今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浙江一带。此外,属于红巾军的队伍,还有在徐州(今属江苏)起兵的芝麻李(即李二),在今河南地区活动的布王三(即王权),在今湖北地区活动的孟海马。不过这些红巾军不久都被元军镇压掉了。又在濠州(今安徽凤阳)的红巾军首领是郭子兴,朱元璋就在他的部下。方国珍、张士诚起义 红巾军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起义队伍,一支是浙东的方国珍,一支是先在苏北高邮(今属江苏)起兵、后来占据平江(今江苏苏州)的张士诚。高邮地处南北冲要,张士诚占据高邮,被元朝看作心腹之患。至正十四年(1354年),元朝丞相脱脱亲统百万大军进攻高邮,结果被张士诚击溃。高邮大捷埋葬了元军的主力,不仅使张士诚转危为安,也使红巾军获得大发展的机会。方国珍和张士诚起义,起先都起了配合刘福通起义、牵制元朝兵力的作用,但是他们后来都接受元朝的收买,转而与起义军为敌。 2.红巾军三路北伐 三路北伐 刘福通所率领的红巾军是反元的主力军。至正十五年(1355年),刘福通迎立韩林儿为皇帝,又号小明王,建都亳州(今安徽亳县),国号大宋,年号龙凤。至正十七年(1357年),刘福通又分兵三路北伐,大举进攻元朝。东路军由山东北上,直捣京城大都;中路进攻山西、河北,也指向大都;西路军攻取关中。一时千军万马出动,队伍浩浩荡荡,旗帜上大书“虎贲三千,直抵幽燕之地;龙飞九五,重开大宋之天”①。与此同时,刘福通本人则统领大军往攻汴梁(今河南开封)。东路军于至正十八年(1358年)攻克沧州(今河北沧州市)、蓟州(今天津蓟县)等地,一直打到大都附近的枣林和柳林,离大都不过百余里。元朝君臣大为惊恐,几欲弃城逃走。但由于孤军深入,最后为元军所败,退回山东。中路军进入山西后,占领了大同等地。1358年底,攻克元上都(今内蒙古多伦西北)。此后,这支队伍进入辽东,后又渡鸭绿江,进入高丽。已是盲目战斗,失去作战目标。西路军在陕西作战失利,退入四川。在北伐军胜利进军之时,刘福通也于1358年攻占汴梁,并将小明王韩林儿由亳州迁都于此。北伐失败 至正十九年(1359年)以后,北方红巾军逐步走上失败的道路。失败的主要原因有四:一、红巾军没有集中力量消灭元朝赖以存在的几支地主武装,而过早地从事于北伐,分散了兵力;二、缺乏统一作战方略,三路北伐大军各打各的,彼此不相联系,遂被各个击破。三、红巾军大都只是流动作战,能攻不能守,所得地方辄失。四、有些起义军内部失和,互相攻杀,为元军所乘。至正十九年,元军攻破汴梁,刘福通和韩林儿退走安丰(今安徽寿县)。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安丰为张士诚攻破,刘福通被杀。朱元璋来援,救出韩林儿,迎至滁州(今安徽滁县)。这样,红巾军建立的大宋革命政权便在实际上结束了。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朱元璋派廖永忠迎韩林儿来应天(今南京),至瓜步(今江苏六合县东南)渡江时船沉,韩林儿溺死。至此,红巾军大宋政权的旗号也不存在了。在刘福通失败以前,徐寿辉的南方红巾军也起了变化,部将陈友谅逐步取得兵权,杀掉徐寿辉,自称皇帝,建立汉国,改元大义,以江州(今江西九江)为都城。原徐寿辉另一部将、驻守四川的明玉珍不服陈友谅,便称帝独立,建都重庆,国号大夏,年号天统。这样,徐寿辉的红巾军即分裂蜕变了。 3.朱元璋建立明朝 朱元璋,濠州人,贫农出身,曾做过和尚。早年投奔郭子兴,甚见亲任。后被提为大将。至正十五年(1355年),郭子兴死,朱元璋尽有其众,被韩林儿封为左副元帅,便成为独当一面的人物了。这年朱元璋即统兵渡江,攻克太平(今安徽当涂)等地。至元十六年,占领集庆(今南京),改名应天府,有兵十万人。韩林儿封他为江南行省平章,旋升为丞相。从此,朱元璋便以应天为根据地,次第翦灭周围的割据者。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灭掉陈友谅的割据政权。至正二十七年,又消灭了张士诚,收降方国珍。同年十月,朱元璋以徐达为征虏大将军,常遇春为征虏副将军,率步骑二十五万人,大举北伐。次年,朱元璋即皇帝位(明太祖),国号大明,年号洪武,以应天为京师,建立了新的封建地主政权。这年八月,徐达率军进入大都,结束了元朝的黑暗统治。朱元璋改大都名北平府。 4.红巾军起义的历史意义 元末红巾军起义是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其浪潮席卷全国,前后历时十七年。当然,这次农民大起义的结果还是起了封建地主阶级改朝换代的作用,可是其历史意义是伟大的。第一,这次起义摧毁了元朝的统治基础,决定了元朝的灭亡。第二,这次起义使蒙古贵族和汉族地主阶级受到极其沉重的打击,以致“江南北巨姓右族,不死沟壑则奔窜散处”,①“往年大姓家,存者无八九”,②这就改变了元朝末年土地日益集中的局面,为农民得到一些土地创造了条件。第三,这次起义使元朝的大批驱口和奴隶获得了解放,从此驱口的名称不再见于史书。 复习题:* 1.简述元朝的行省制度及其意义。2.简述元朝对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的伟大作用。3.简述元末红巾军的北伐及失败原因。4.简释村社制。 重要名词:* 忽必烈 耶律楚材贾似道*文天祥*八思巴 *马可·波罗* 刘福通 张士诚 * 朱元璋* 中书省* 枢密院宣政院*澎湖巡检司站赤*驱口大都达鲁花赤 参考书:1.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下册第七章第五、六节。2.张传玺、张仁忠合著:《中国古代史辅导讲座》第二十一讲《元朝》。3.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六册。(选读)4.《元史》卷四《世祖本纪》。 --------------- ① 《元史》卷四《世祖本纪》一。 ② 以上均引自《元史》卷七《世祖本纪》四。 ① 寸白:爂、僰之谐音,今彝族、白族。 ② 签军:签发壮男为军。 ① 《元史》卷一○一《兵志》四《站赤》。 ① 《元史》卷二二《武宗纪》。 ① 《元文类》卷五七宋子贞《中书令耶律公神道碑》。 ① 《元史》卷四《世祖纪》。 ① 王祯《农书》卷三《农桑通诀·锄治篇第七》。 ② 王磐《农桑辑要序》。 ① 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一九《世祖时总户口数》。山泽溪洞之民,主要指边远地区少数民族。 ① 余阙《青阳集》卷三《宪使董公均役记》。 ① 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上《克谨篇》。 ① 《秘阁元龟政要》。 ① 贝琼《清江集》卷八《送王子渊序》。 |
第二节 南宋 金(1127—1279) 一、南宋与金的和战 1.宋将抗金与宋高宗南逃 南宋建立 金军灭北宋时,北宋皇族在开封者都被虏往燕京,只有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因在外地幸免此难。金兵北还后,伪楚皇帝张邦昌在全国一致反对下,被迫退位。同年五月,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商丘)即帝位,是为高宗,改元建炎。国都后迁至临安(今浙江杭州),故史称南宋。高宗本来也想与金国议和,苟且偷安;但是在即位之初,他慑于爱国军民杀敌雪耻的激愤情绪,同时也想保持一定的实力地位,增加同金人议和的资本,所以暂时起用李纲作宰相。李纲执政后,力谏高宗还都开封或西迁关中,以示必战,鼓舞人心。并且举荐抗战派代表人物宗泽为东京留守,积极备战;以张所为河北招抚使,以傅亮为河东经制副使,联络两地忠义民兵,以夹击金兵。宋高宗南逃 宋高宗和亲信大臣黄潜善、汪伯彦等只想逃往南方,偏安一隅,不想与金继续对抗,对李纲、宗泽等主战派为抗金而采取的积极措施大加阻挠和破坏。结果李纲只做了七十五天宰相就被罢免,他所规划的一切都被废除。河北招抚使司和河东经制使司被取消,张所、傅亮遭贬。爱国志士陈东等人上书反对投降,主张留用李纲,竟惨遭杀害。建炎元年(1127年)十月,高宗刚一听说金军又南下,立即南逃扬州。宗泽先后二十多次上书,吁请高宗回开封,出兵黄河以北伐金,均未被采纳。他忧愤成疾,与世长辞。临死前,口诵杜甫名句:“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又三呼“过河!”然后死去。 宗泽死后,投降派杜充继任东京留守,破坏原有防务措施,各地义军纷纷离去。金军乘虚于建炎二年(1128年)十月渡河大举南进。次年正月,攻占徐州,直逼扬州。宋高宗狼狈逃到杭州,并派人向金军首领金兀术求和。但金兀术置之不理。高宗无策,一路逃窜,最后逃到海上。金军入海追击,因遇大风而罢。黄天荡之战 建炎四年(1130年)初,金兀术大掠杭州后北返。在将渡长江时,为南宋名将韩世忠阻截在黄天荡(今南京市东北长江干流)。宋军有八千人,凭借有利地形与金军激战,韩世忠夫人梁红玉临阵击鼓助威,金军大败。兀术向韩世忠乞求过江,愿归还所掠财物,被严词拒绝。金军被围四十八天,最后凿渠逃脱。这次战役极大地鼓舞了南宋军民。北方人民的抗金斗争 金统治者发动的侵宋战争,旨在掠夺人口、财物,其性质是非正义的。仍处于奴隶制的金国在占领区实行落后的政策,它下令“以人口折还债负”①,即把负债者变为奴隶,并捕捉壮丁到西夏和蒙古地区换战马,这些作法破坏了社会的正常发展,使民族矛盾上升为当时的主要矛盾,激起了风起云涌的人民抗金斗争。这时,各种忠义社、山寨、水寨等抗金人民武装遍布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湖北、淮北等地,总人数达几百万人。其中著名的有八字军②、五马山寨义军、红巾军等。北方人民的抗金斗争对牵制金人南侵起了重要的作用,极大地鼓舞了南宋军民的斗志。可是他们高涨的抗敌热情却遭到以宋高宗为首的投降派的打击,他污蔑义军是“盗贼”,阻挠、破坏义军的抗金行动。义军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顽强奋战,最后终因力量不足,在金人的围剿下先后归于失败。 2.岳飞等人抗金与“绍兴和议” 金军退回江北以后,知道一时灭南宋不易;在攻占开封等地后,立原宋济南府(今山东济南)知府刘豫为帝,国号齐,史称伪齐,初都大名,后都开封。金划中原和陕西地区归伪齐,作为宋金之间的缓冲地带和攻宋的桥头堡。这时,由于南宋各地军民的奋战,东起淮河,西至秦岭,局势日趋稳定。绍兴二年(1132年)正月,宋高宗以临安(今浙江杭州)为都城③。南宋与金对峙的局面基本形成。在南宋与金对峙期间,南宋的许多爱国将领排除以高宗、赵构为首的投降派设置的种种障碍,进行了坚决的抗金斗争。岳飞北伐 岳飞(1103—1142年),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农民出身。二十岁时从军伐辽,后在宗泽等部下与金军作战,屡立战功,升为军官。建炎元年(1127年),他曾越级上书,斥责黄潜善、汪伯彦的逃跑政策,要求北伐,因此被革职。建炎三年(1129年)金兵大举南侵,岳飞以小股兵力屡败金军,逐渐成为宋军中的一名重要将领。绍兴四年(1134年)五月,南宋采纳了岳飞的建议,派岳飞军北伐伪齐。两三个月内,岳飞相继收复了襄阳府(今湖北襄樊)、信阳军(今河南信阳南)和唐(今唐河)、邓(今邓县)、郢(今湖北钟祥)、随(今随县)等州,以功升任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封武昌开国子,与张俊、韩世忠、刘光世并列为南宋初年著名的四大将。岳飞所部作战勇敢,纪律严明,深受人民的爱戴,被称为“岳家军”。绍兴六年(1136年)初,岳飞与韩世忠、张俊等奉命北伐。岳家军很快收复了长水县(今河南洛宁西)、卢氏县;攻至蔡州(今汝南)境内。黄河沿岸人民积极支援岳家军,进军相当顺利。岳飞高兴地对部属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①但由于南宋投降派得势,岳飞被召回鄂州(今湖北武昌),北伐半途而废。这时,经过几年的战争,金军主力和伪齐军队都受到了很大的削弱,战争形势发生了有利于南宋的变化。于是改变政策,于绍兴七年(1137年)废掉伪齐政权,表示愿将伪齐旧地划给南宋,但南宋要称臣纳贡。对此,南宋军民强烈反对,但高宗却喜出望外,满口答应。绍兴九年(1139年)初,秦桧代高宗拜受金诏书,双方议和;金将今陕西、河南地区划归宋,归还宋徽宗棺木;宋向金称臣,每年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对签订这种屈辱性条约,爱国军民都十分愤慨,岳飞也上书坚决反对,重申北伐主张,这就加深了他同投降派的矛盾及秦桧对他的仇恨。刘锜顺昌大捷 绍兴九年(1139年)夏,金统治集团内部发生政争,反对与宋议和的金兀术掌握了军政大权,决定再次南侵。次年五月初,金撕毁和约,兀术任统帅,分兵四路攻宋,战线由淮河下游一直延伸到陕西、开封、洛阳、陈州和陕西的许多地方,相继陷落。六月初,金兀术亲率步骑十余万人攻打顺昌(今安徽阜阳),其主力是号称“铁浮图”和“拐子马”的所谓“常胜军”。宋将刘锜所部不足二万人,乘金军初至,重装力疲,便突然进击,以近身搏斗,大败金军,金军退回开封。“顺昌大捷”是一次以少胜多的著名战役,此战役给予金军以沉重打击。与此同时,韩世忠、吴璘等人也在其他地区大败金军,阻住了金军的南侵。岳飞郾城大捷 在金军进攻顺昌、陕西时,岳飞奉命驰援顺昌并出师中原。顺昌大捷后,岳家军出湖北,入河南,在各地义军的配合下,一路势如破竹,先后收复颍昌(今河南许昌)、陈州、郑州、洛阳。七月,兀术亲率精锐突袭在郾城的岳家军指挥中心。岳飞派亲军和马军迎战,战士们手执刀斧,勇猛冲杀,有进无退,一直战到天黑,把金军“铁浮图”、“拐子马”等杀得大败。兀术慨叹:“撼山易,撼岳家军难!”①下令随军老幼撤离开封。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郾城大捷。战后,岳飞奏请高宗下令各路宋军火速并进,攻占东京开封,然后渡河收复河朔之地。高宗却命各路驻军回撤,使岳家军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接着,又连下金牌,令岳家军班师。岳飞在高压之下,愤极泣下,叹曰“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所得诸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①遂撤离前线。当地百姓在岳飞马前恸哭,苦苦哀留;岳飞等人也悲愤流泪,却又无可奈何。宋军南撤后,已收复的土地又重新落入金人手中。岳飞被害 高宗、秦桧一心想向金人投降,因此将坚决主战的岳飞等人视为眼中钉。绍兴十一年(1141年),高宗、秦桧解除了岳飞、韩世忠、刘锜等人的兵权,任韩、岳为枢密使、枢密副使,明升暗降。同年八月,又罢了岳飞的官。九月,秦桧串通张俊,诬告岳飞谋反,将岳飞及其子岳云、爱将张宪下狱。朝野上下皆认为岳飞无罪。秦桧派其死党万俟■(mò qí xiè莫其谢)主持此案,多方罗织罪名。金兀术也提出以杀岳飞作为“议和”条件。最后高宗、秦桧终于在十二月除夕前,以“莫须有”(也许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父子及张宪。岳飞死时,年仅三十九岁。其家属流放岭南,受株连者甚众。岳飞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民族英雄,他坚持抗金并为之奋斗了十八年,深受人民的爱戴。他的死引起广大人民的悲愤,“天下闻者,无不垂泪;下至三尺之童,皆怨秦桧。”②绍兴和议 高宗、秦桧在谋害岳飞的同时,又加紧同金人议和。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一月,宋金签订了和约,主要内容为:南宋向金称臣;皇帝由金册封;宋每年向金输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以淮河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境)为宋、金两国的分界线,但中间唐、邓二州和商、秦二州的一半属金。此事史称“绍兴和议”。“绍兴和议”是在宋、金力量大致相当的形势下签订的。此后南宋统治者满足于偏安江南,不愿北伐、收复失地;金政权内部则矛盾激化,国力日渐衰弱,因此双方基本上维持了比较稳定的对峙局面。 3.宋与金的再战再和 在“绍兴和议”以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宋、金之间虽不再连年进行激烈战争,但小战还时有发生。较大战争也发生过三次,战后又订有“和议”。采石之战 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九月,金军数十万分四路大举南侵。金主完颜亮亲自率领的中路军由于南宋淮河一线的守将闻风而逃,顺利进抵长江北岸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十一月初,完颜亮大军准备从采石(今马鞍山南)对岸渡江。这时,负责长江防务的刘锜回镇江养病,宋军无帅,形势危急。被派去参谋军事的虞允文毅然担负起指挥重任,迅速组织军队,沿江布防。当金军渡江时,虞允文亲临前线,一面派兵迎击上岸金军,一面命水军和当地民兵驾船攻击金军船队。南宋军民奋勇杀敌,并用“霹雳炮”轰击金军,金军大败,退至扬州。不久,金军内讧,完颜亮被杀,金军北归。①张浚北伐与“隆兴和议” 宋孝宗时,用抗战派将领张浚为枢密使,主持北伐。隆兴元年(1163年)夏,张浚派李显忠、邵宏渊二将分道北伐,攻取了灵壁(今属安徽)、虹县(今泗县)、宿州。不料正在此时,李、邵二人及其部属之间发生摩擦,将士不听指挥,为金军所乘,在宿州南的符离地区被金军击溃,北伐即告失败。此时孝宗对北伐发生动摇,主和派又占上风,宋、金之间再次进行和谈。隆兴二年(1164年)冬,双方签订“隆兴和议”:宋不再向金称臣,改为叔侄之国;每年少输银五万两,绢五万匹;恢复绍兴时划定的疆界。此后,宋、金在四十年间未发生大的战争。韩侂胄北伐与“嘉定和议” 宋宁宗时(1195—1224年),金受蒙古族侵逼,内部矛盾也很尖锐。南宋宰相韩侂(tuó驼)胄主张乘机北伐。开禧二年(1206年)五月,宋宁宗下诏伐金。开始时,宋军取得一定胜利,收复了泗州(今江苏泗洪东南)和虹县等地。但不久大批增援金军赶到,许多宋将望风溃逃,负责川陕一带防务的宋将甚至叛变投敌,韩侂胄本人缺乏军事指挥才能,北伐又遭失败。在这样的情况下,南宋朝廷中以礼部侍郎史弥远(后任宰相)为首的主和派屈从于金人的要求,杀死了韩侂胄,以此为条件,再度向金求和。嘉定元年(1208年)三月,史弥远一伙同金订立了“嘉定和议”:宋金改为伯侄之国;岁币绢、银各增为三十万匹、两;犒军钱三百万贯;维持原来边界。嘉定和议后,宋、金两国都日益衰弱,无力再发动战争。 二、金的政治与经济 金在建国之初,是奴隶占有制社会。在灭辽和北宋以后,尤其是于贞元元年(1153年)迁都燕京(号中都)后,疆域大为扩展:东至海,西逾积石(今青海贵德西),北达外兴安岭,南抵淮水。广大先进地区的影响,使女真社会逐渐向封建社会转化。在此期间,其政治、经济制度都在发生重大变化。 1.官 制 中央制度 金建国之后,废除了部落联盟时的氏族议事会制度,改行勃极烈制度。勃极烈是女真语,为“治理众人”之意。皇帝之下设各种名称的勃极烈,以皇帝为首,组织最高决策机构,掌握军国大政。这种制度仍有氏族议事会的某些特点。金太宗时,开始在汉族地区实行汉官制。到熙宗时正式废除勃极烈制,采用唐宋官制。中央置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尚书省设令一员,为百官之长。其下有左、右丞相各一员,平章政事一员,与尚书令同为宰相,辅佐天子,执掌国政。另设都元帅,统管军事。又设御史台,掌监察;后废都元帅,改设枢密院。金正隆元年(1156年),又废中书、门下省,由尚书省总管政务。尚书令、枢密使都听命于皇帝,分掌文武大权,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地方制度 金在地方上采用辽、宋制度,设路、府、州、县。各路设兵马都总管,统领军兵。路治所在的府称为总管府,兵马都总管兼任总管府的府尹。各州设刺史,县设县令。与州县制并行的还有一种猛安谋克制,是专门在女真族内部实行的一种军事和行政合一的制度。早在女真人的原始社会时期,猛安、谋克即作为部落和氏族组织而存在。诸部落人民没有其它徭役,全体成年男子都是战士,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应征,兵器干粮自备。部落酋长称孛堇,行兵打仗时则称猛安或谋克,是军事长官称号。猛安、谋克的人数本无定制,阿骨打起兵反辽时,统一规定三百户为一谋克,谋克即百夫长;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即千夫长。猛安、谋克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军事首领。“猛安,从四品,掌修理军务,训练武艺,劝课农桑。”其它职掌同府尹。“谋克,从五品,掌抚辑军户,训练武艺。”其它职掌同县令。①随着金国领土的不断扩展,大量的猛安、谋克户作为屯田军南迁到今华北地区,与当地居民杂处,按人口分配土地,从事农业生产,于是女真族的封建化程度在逐渐加深,猛安谋克制度也在逐渐破坏。 2.社会经济 农业 金朝的社会经济,开始是以奴隶制为主,后来封建制经济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大约至章宗时期,已占据了统治地位,猛安、谋克户的上层逐渐变成坐食地租的封建地主,一般的猛安、谋克户则逐渐成为自耕农民,封建的生产方式在全国普遍确立。由于生产关系的进步和金政府奖励农耕政策的实施,曾遭到破坏的北方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金中叶,河北、河东、山东等地区“寸土悉垦”①,耕地面积已超过北宋时期。当时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也大致恢复到北宋时期的水平。旱地亩产一石左右,水田一般亩产三、四石,南阳上等水田亩可产五石。北方人口也不断增加。手工业 金的手工业以矿冶业最为发达。解放后在东北、河北、山西等地都发现了许多金代矿冶遗址,仅黑龙江阿城县就发现金中期铁矿井十余处、冶铁遗址五十余处。金的纺织业也有相当规模。女真族的麻织细布是著名的特产。丝织业则主要分布在辽、北宋旧地,保留了原有的名牌产品。金的制瓷业、印刷业、造纸业都是在北宋、辽原有基础上恢复起来的。钧窑、耀州窑(在今陕西铜川)、定窑和抚顺大官窑除了保持原有的产品外,还创造了色彩复杂的“钧红”等新产品。平阳府(今山西临汾)是金的印刷业中心,所刻书籍世称“平水板”,其技术可与南宋临安所刻书籍比美。中都的国子监刻印大量经史书籍,称为金“监本”。稷山(今属山西)的竹纸和平阳的麻纸均为名重一时的佳品。商业 金主要的城市和商业中心是五京和中都。②在城市商业发展之中,出现了商人的行业性组织“行”,有布行、油行、银行等。参加同业商行的商人叫“行人”,首领叫“行头”或“引领”,一般由大商人兼任,垄断本行商业和控制小商人。金的榷场贸易比较发达,在宋、金边境线上,榷场有十几个,还有专为宋、金海上贸易准备的胶西县(今山东平度东南)榷场。另外在北边和金、夏边界均设有榷场。每年榷场税收是国家财政中的一项重要收入。仅秦州西子城场一处,在章宗时,一年即收税十二万余贯。商业的发展引起了货币流通的扩大。金初用辽、宋旧钱。海陵王时,为适应流通需要,制造了交钞(纸币),后又铸造“正隆通宝”、“大定通宝”、“永安宝货”,与钞参行。 3.各族人民的抗金斗争 金统治者占据中原以后,疯狂掠夺土地,称作“括田”、“刷田”、赋役剥削也十分沉重。各族人民不堪忍受,不断爆发反抗金朝统治的斗争。在金朝统治比较稳定的世宗时,即已发生过十几起人民起义。金朝末年,由于统治集团更加贪残腐朽,政治日益黑暗,阶级矛盾亦更加尖锐,终于在贞祐二年(1214年)爆发了以杨安儿等为首的红袄军起义。山东、河北许多地区的起义军都以红袄军的名号同金统治者斗争。起义坚持了数年之久,后虽被镇压下去,但却沉重打击了金朝的统治,加速了它的灭亡。 三、南宋的社会经济 南宋初年,战乱频仍,南方经济凋敝。绍兴和议后,南方较安定,北方人民大量南迁,为南方增加了许多劳动人手和提供了一些先进技术,使南方的自然资源得到开发利用,社会经济迅速恢复、发展。 1.农 业 农田水利 南宋时,南方的水利事业有所发展。《宋史·食货志》说:“南渡后,水田之利,富于中原,故水利大兴。”圩田的数量和规模也有扩大。两浙一带,“所在围田遍满”,“昔之曰江、曰湖、曰草荡者,今皆田也。”①圩田之外,湖田、河田、梯田等也大量垦辟,南宋的农田面积在不断增加。农作物的推广 南宋第一位的粮食作物是水稻,其种植已遍布南方各地,品种多至一百几十种。早熟丰产的占城稻继续推广,大大提高了稻米的产量,上田亩产量最多可达六、七石。江浙地区是当时的主要稻米产区,因而有“苏(州)湖(州)熟,天下足”②的谚语。其他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也迅速增加。尤其是小麦、棉花、茶叶,已成为南宋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手工业 纺织业 棉织业的发展是南宋纺织业最重要的成就。当时棉纺织业最发达的地区是雷州(今广东海康)、化州(今化县)、廉州(今广西合浦)等地。棉纺织有扦子、弹花、纺纱、织布等多种工序,纺织工具有铁杖、弹弓、纺车、织机等。海南岛黎族人民已能用织机生产用彩线交织成花纹的棉布,行销两广。丝织业也有进步。南宋在今浙江、江苏、四川等地设有官办丝织作坊,叫做“织锦院”,各有织机数百台,工匠数千人,规模很大,有较细的分工,产品精美华贵。著名的缂丝工艺也由北方传到南方。制瓷业 南宋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瓷窑。如临安凤凰山下的官窖,产品精美,为时人珍爱。余姚(今属浙江)的秘色瓷仿汴京遗制,也称官窑制品,极受欢迎。北宋时已很有名的哥窑和弟窑(又名龙泉窑)在南宋时,所制瓷器又有进步,青瓷上带有碎纹,称“百圾碎”。江西景德镇的制瓷业更有发展,窑区从市内扩大到郊外数十里处,有官、私窑三百余座。制瓷技术吸收各地名窑特长,瓷器以“影青”最著名,质量和工艺水平在全国名列前茅。另外,福建的建窑、德化窑也很有名,产品多销往海外。造纸业 南宋纸的著名产地有成都、临安、徽州、池州、平江、建阳等地①。优质产品的种类很多,重要的有四川的麻纸、温州的蠲纸、平江的彩笺等。四川所产楮皮纸和竹纸专用于印书,产量很大,销路也很广。印刷业 南宋的印刷技术又有进步,印刷业也有新的发展,一些官府、各地书院、州学、郡学以及不少官僚士大夫竞相刻书,社会上出现了许多书坊。南宋印刷业的中心是都城临安,其次还有建阳、广都(今四川双流东南)等地。临安国子监印书,质量最好,称为“监本”。建阳刻书的数量大,销路亦广。南宋时期刻印的图书以种类多、技术考究而著称于世,宋板书为后人所珍爱,这些图书亦为后人保留下来丰富的文化资料。造船业 南宋的主要统治区都属于水乡,交通运输多用船只,因此造船业很发展。所造船只有海船,有内河船。主要造船基地有临安、建康、平江、扬州、湖州(今属浙江)、温州、明州、泉州、广州、潭州、衡州、赣州等。这些地方都设有官办造船工场,能造大型船只。广州制造的“广舶”可“浮南海而南,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云,舵长数丈,一舟数百人,中积一年粮。”① 3.商 业 城市、墟市和榷场 南宋时期,有许多大城市,如临安、建康、镇江、平江、泉州、广州、江陵、潭州、成都等,都日益繁盛。其中临安既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也是最大的商业城市。南宋末年,临安已发展成为一百二十多万人的大都市,城内买卖兴隆,极其繁华。南宋的农村墟市发展迅速。仅广州、肇庆府、惠州,即有墟市八十多处。在墟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乡村与城市之间的市、镇也大量涌现。榷场贸易则主要存在于宋与金、宋与西南各族之间,由官府管理,征收榷税。海外贸易 南宋时,东南沿海的经济发展较快,为对外贸易提供了物质基础。南宋政府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大力提倡官员和沿海商人招诱外商来中国贸易。因此,外贸有空前的发展。与南宋通商的国家和地区达五十多个。广州、泉州、明州仍是重要的通商口岸,特别是泉州,已取代广州,成为最大的外贸基地。另外,在临安、温州(今属浙江)、秀州(今嘉兴)、江阴军(今江苏江阴)等地也设有市舶司,负责外贸。会子由于商业的日益发达,社会上铜钱不能满足交易的需要,政府便大量印制纸币。当时流行的纸币有钱引和会子两种。钱引流通于四川地区,取代了北宋时使用的四川交子。会子有数种,分别通行于南宋各地区。 四、南宋阶级矛盾尖锐化 1.残酷的剥削压迫 土地兼并 南宋初年,宋金战争激烈,人民流离失所,大批土地荒芜。南宋政府趁机把大量荒地圈为官田,再把它们卖给或赏赐给文臣武将。南渡的皇室、官僚和地主们拼命掠夺荒地或私田,南方土著地主也极力强占农民的田宅。这样,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北宋。许多大官僚和大地主的土地多得惊人。如秦桧仅仅在永丰圩一处就得到赐田近十万亩。大将杨沂中一次就为投靠他的故人置田数万亩。随着土地兼并的发展,农民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沦为官府或地主的佃客,比例大大高于北宋。他们遭受着沉重的地租剥削,生活十分困苦。赋税繁苛 农民们还要向政府提供繁重的赋税。南宋初年,为应付战争需要,各种名目的临时性杂税、杂徭也纷至沓来,百姓苦不堪言。待到南宋的统治稳定之后,统治集团整日花天酒地,奢侈无度,对人民的剥削更加残酷。除了旧有的二税和身丁钱依例照征外,南宋初年的诸多额外杂税也成了固定税收,并且新增了不少名目。为害最烈的有“耗米”、和籴、经制钱、月桩钱等①。南宋统治区比北宋疆域几乎小一半,人口也相差很多,可是每年的赋税收入最高时达到八千万贯,远远超过北宋时的最高额六千多万贯。当时人民所受剥削残酷程度可以想见。 2.钟相、杨么起义 南宋时期,土地的高度集中,地租的沉重,赋税的繁苛,使广大人民的生活极端困苦,因此,阶级矛盾尖锐,南宋一代有大、小农民起义二百余起。其中最著名的是南宋初年的钟相、杨么起义。当时,金兵南侵,生灵涂炭,南宋政府又不恤民情,诛求无厌,人民走投无路,纷纷举行起义。其中规模最大的是钟相、杨么起义。钟相,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早在北宋末年即以行医为名,利用巫教发动、组织群众。他向群众宣传说:“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①这是我国古代起义农民第一次同时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提出了根本性的要求,是对王小波、李顺提出的“均贫富”思想的发展,因此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钟相在武陵县起义。附近人民纷起响应,义军很快发展到四十万人,周围十九县都在义军控制之下。钟相被推为楚王,国号为楚。同年三月,义军同宋军激战。宋军派奸细打入义军内部,发动突袭,擒杀了钟相父子。义军残部八千人在杨么(本名杨太)率领下,继续战斗。他们根据洞庭湖区的特点,逐步摸索出一套“陆耕水战”的战斗方法。东至岳州,西至鼎、澧州,南到潭州,北到荆南,幅员数千里,又为义军所控制。绍兴三年(1133年),杨么号称“大圣天王”,后又拥立钟相少子钟仪为太子,共同领导义军。为了消灭义军,宋高宗调回在淮南前线抗金的岳家军,全力围剿杨么。绍兴五年(1135年)六月,经过激烈战斗,杨么战败,投水被俘,壮烈牺牲。钟相、杨么起义长达六年之久,给南宋政权以沉重打击。钟相提出的“等贵贱,均贫富”的口号标志着中国古代农民革命的历史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五、蒙古国的建立与金的灭亡 1.蒙古国的建立 蒙古族的兴起 蒙古族是由古老民族室韦的一支发展而来,在唐代称为“蒙兀室韦”。原居于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东南部,八世纪时,西迁到今蒙古国的鄂嫩河和克鲁伦河流域,属唐朝设立的燕然都护府管辖,后又先后臣服于辽和金。蒙古进入草原后,以游牧为生。至十二世纪中期,已能制造铁器,部落内部已出现贫富分化现象,并逐渐形成为阶级。当时,蒙古草原上除蒙古部外,还散处着近百个大大小小的部落。塔塔儿在十一世纪已组成部落联盟,最为强大,所以史书常以鞑靼作为草原各部的通称。铁木真统一蒙古诸部 铁木真(1162—1227),古代蒙古族伟大的军事家和政治家,出生于蒙古部孛儿只斤氏族的一个贵族家庭。幼年时,父亲被塔塔儿害死,家道中落,经受了颠沛流离之苦,长大后,立志振兴本族。 1189年,他被推为蒙古部首领。在此前后,他打败了塔塔儿、蔑儿乞等部,又于1201年至1204年间,先后征服了札答刺、克烈、乃蛮等部,统一了蒙古草原。从此,“蒙古”一词成为各部的统称。成吉思汗建国 1206年,蒙古各部贵族共同推举铁木真为全蒙古的大汗,尊称为成吉思汗①。国号蒙古汗国,亦称大蒙古国。其疆域东起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山,南至大青山,北达贝加尔湖。蒙古的政治、军事制度是与生产组织结合在一起的。牧民组织打破了原来的氏族制形式,实行领户分封制。全国的牧民按地区划分,每一地区按十户、百户、千户、万户编制,各设“长”以统领之。万户长和千户长由成吉思汗直接分封。当时有四万户长,九十五千户长,他们都是开国功臣,各有封区、封地和一定的封户。封户就是牧民,平时生产,即在大小领主的带领下,过着游牧生活,牧民要为大小领主提供赋役;战时在大小领主率领下作战。 成吉思汗还挑选壮丁组成一万人的“怯薛军(护卫军)”,由他直接统领。又制定了一部“大札撒”(法典),设置司法官员“札鲁忽赤”,以加强法制。蒙古部原来没有文字。铁木真战胜乃蛮部后,命畏兀儿人塔塔统阿用畏兀儿文字母拼写蒙古语,创造了蒙古文字。蒙古建国后,通行于全国。 2.蒙古军西征与南进 成吉思汗即大汗位不久,就开始向境外发动频繁的战争,以继续开疆拓土。其进军方向主要为西征和南进,是交互进行的。三次西征 蒙古军大规模的西征共有三次。第一次西征的时间是1218—1223年。在此之前,畏兀儿人首先归附了蒙古。1218年,蒙古军在成吉思汗的亲自率领下开始了第一次西征。先后击灭西辽、花剌子模、康里等国,基本上征服了自中亚西至黑海东岸的广大地区。第二次西征的时间是1235—1244年。此时成吉思汗已死,大汗窝阔台命拔都、贵由、蒙哥率军两征①,攻占里海以北地区及俄罗斯,直入孛烈儿(波兰)、马扎儿(匈牙利)等地。第三次西征的时间是1253—1259年。蒙古大汗蒙哥命旭烈兀率军西征②,攻灭木剌夷(今伊朗境内),击败黑衣大食(阿拉伯),攻陷巴格达和大马士革城,把蒙古汗国的势力扩展到西南亚。在第一次西征之后,成吉思汗把新占领土封给他的三个儿子作为世袭领地。长子术赤封于钦察,据有花剌子模和康里国故地,建都萨莱(今伏尔加河下游),称钦察汗国(金帐汗国)。术赤死后,该国归其子拔都;二子察合台封于西辽和畏兀儿故地,初建都阿力麻里(今新疆伊犁北),称察合台汗国,三子窝阔台封于乃蛮故地,即额尔齐斯河上游和巴尔喀什湖以东地区,建都也速里(今新疆额敏),称窝阔台汗国。第三次西征之后,蒙古大汗蒙哥又将新占地区封给旭烈兀,建都低廉(今伊朗大不里士),称伊儿汗国。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四大汗国。它们同蒙古汗国及后来的元朝一直保持形式上的藩属关系,因此形成了历史上空前辽阔的、横跨欧亚大陆的蒙古大帝国。但是由于它只是军事征服下的联合体,缺乏共同的经济、文化基础,各国建立之后,独立发展,因之很快成为几个不相统属的国家。但在元朝中期以前,元与各汗国之间一直保持着良好关系。灭西夏 蒙古军南进,主要以西夏、金、南宋为目标。1205—1209年,蒙古军三次攻入西夏,迫使西夏称臣,纳女纳贡。蒙古西征归来,于1226年秋又发动对西夏的战争。灵州一战,西夏主力丧失殆尽,蒙古军进围西夏都城兴中府(今宁夏银川)。次年七月,成吉思汗病死在六盘山南麓的兵营中。蒙古军秘不发丧,继续进攻西夏。不久,西夏皇帝投降被杀,西夏灭亡。灭金 蒙古建国后,金拒绝承认,双方关系恶化。1209年二月,成吉思汗发兵攻打金朝。八月,在金西京附近击溃号称四十万的金兵。此后,蒙古军连连入侵,金难以抗衡,被迫于1214年三月,献公主、金帛请和。不久,金宣宗迁都南京(开封)。蒙古军于1225年攻占中都,前锋进入河南。后因忙于西征,一度放松对金的进攻。成吉思汗死,窝阔台继任大汗。他遵照成吉思汗遗言,采取联宋灭金的策略, 1231年窝阔台分兵三路大举攻金。次年,三路军会师汴京,金哀宗逃到蔡州(今河南汝南)。蒙古遣使约南宋夹攻金,商定灭金后,由宋收复洛阳、汴京、归德。1231年十月,宋将孟珙等率军二万,自襄阳北上,攻占了金的唐、邓二州。十一月,宋军抵蔡州,与蒙古军分攻南北城。次年正月,蔡州城破,金哀宗自杀,金朝灭亡。金灭后,宋依约准备接收洛阳等地,但蒙古军以武力制止宋军接收,并决黄河水淹阻宋军。从此,南宋与蒙古之间开始了正面冲突。统一吐蕃 蒙古统治者在对南宋作战的初期,不很顺利,便决定先出兵吐蕃,再由吐蕃东进,迂回包抄南宋。此时吐蕃地区很不统一,各地各部有不少僧俗首领。其中的喇嘛教萨斯迦派首领萨斯迦班智达最有影响。南宋嘉熙四年(1240年)蒙古大汗窝阔台之子阔端率军入吐蕃地区,召见萨斯迦班智达。淳祐四年(1244年),萨斯迦在凉州拜见阔端,代表吐蕃各地、各教派僧俗首领,与阔端达成协议,同意吐蕃归属蒙古,蒙古亦尊重吐蕃各教派、首领的权利。从此,蒙古汗国即通过萨斯迦这位宗教首领实现对吐蕃的统治。后来,忽必烈奉命出征大理国,途中驻军于六盘山(在今甘肃固原县东南),吐蕃喇嘛教萨斯迦派其侄八思巴来这里拜见忽必烈,甚得忽必烈的信任和尊敬。今西藏日喀则德钦颇章宫,还保存着八思巴拜见忽必烈的壁画,形象地记录了这一历史事件。 灭大理 南宋淳祐元年(1241年),窝阔台病死,蒙古一度发生汗位继承问题的斗争。淳祐六年(1246年)春,窝阔台长子贵由继位,不到三年即死。淳祐十一年(1251年),蒙哥即汗位。淳祐十二年秋,忽必烈率大军进入吐蕃,后分兵三路进攻大理。次年初,包围大理城。大理兵败,国王段兴智逃走,在昆泽(今云南宜良)被俘,大理国灭亡。至此,蒙古国已统一了中国疆域的绝大部分,即统一了今之淮河至秦岭以北,甘肃、新疆、青海、西藏及云南,形成了对偏安江南的南宋王朝的包围形势,并开始全力进攻南宋。蒙哥汗战死合州 宋宝祐六年(1258年)初,蒙哥汗以三路大军攻宋,由忽必烈攻鄂州(今湖北武昌),兀良合台自云南回师攻潭州(今湖南长沙),自率一军攻四川。当时镇守四川的南宋将领是四川安抚制置使余玠,他做了许多备战工作,所以蒙哥汗的大军在进攻四川时,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打到合州(今四川合川东钓鱼城)城下。合州知州王坚和部将张珏带领全城军民固守半年多。宋开庆元年(1259年)七月,蒙哥汗亲自到合州城下督战,宋军猛烈反击,蒙哥汗被炮石击中,死于营中。蒙哥汗死后,蒙古统治集团内部发生了争夺汗位的斗争。忽必烈为了争夺汗位,即与南宋秘密议和罢兵,因之蒙古对南宋的战争暂停。 复习题:1.简评岳飞抗金及其被害情况。2.何谓“猛安、谋克”?3.试评钟相、杨么起义的历史意义。4.简述南宋时期南方农业生产的发展情况。5.你是怎样评价成吉思汗的? 重要名词:赵构* 秦桧黄天荡之役* 李纲* 宗泽* 绍兴和议勃极烈制* 会子怯薛军* 四大汗国合州之战 参考书:1.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下册)第七章第三节。2.张传玺、张仁忠合著:《中国古代史辅导讲座》第二十讲《南宋和金的对峙时期》。3.翦伯赞、郑天挺主编:《中国通史参考资料》第五册(选读)。4. 《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九七引《金虏节要》。 ② 因义军战士皆在脸上刻有“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个字,故名。 ③ 绍兴八年(1138年),南宋正式定都临安。 ① 《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① 《宋史》卷三六五《岳飞传》。 ①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②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七,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① 《宋史》卷三八三《虞允文传》。 ① 《金史》卷五七《百官志》(三)。 ① 赵秉文《闲闲老人滏水文集》卷十一《梁公墓铭》。 ② 金的五京(海陵王以后):为上京会宁府、东京辽阳府、西京大同府、南京开封府、北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西)。中都大兴府(今北京)。 ① 《后乐集》卷一三《论围田札子》。“圩田”与“围田”通。 ② 《吴郡志》卷五○《杂志》。 ① 徽州,今安徽歙县。池州,今贵池县。平江,今江苏苏州。建阳,今属福建。 ①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六《木兰舟》。 ① 和籴:官府向民户强制征购军粮。名义上双方议价交易,故称和籴。经制钱:附加杂税的一种。月桩钱:为支应军饷而加征的杂税名目。因系计月桩办钱物,故总名为月桩钱。 ①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一,绍兴元年正月。 ① 成吉思,蒙语,为“强大”、“大海”等意。 ① 拔都:成吉恩汗长子术赤的长子。贵由:成吉思汗第三子窝阔台的长子。蒙哥: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的长子。 ② 旭烈兀:拖雷之子,蒙哥之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