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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13 16: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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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一方争的是哪几条呢?一、中华民国国号、首都南京、青天白日国旗、三民主义国策不变 ;二、日军必须从中国撤退;三、日军占领区的中国法人以及个人所有的铁路、工厂、矿山、商店、一般住宅,应迅速归还;四、不承认满洲国。如果这几条完全得以实现,平心而论,那就不是不平等条约,而是平等条约了。
日本政府方面自然不会同意,提出 :一、由于三民主义是排日抗战的根源,应当修正这一理论;二、青天白日国旗仍为抗战的重庆政府使用,并成为日军进攻的目标,为避免混淆,图案应予修改;三、日军占领的住宅、工厂、商店可以归还,但铁路在战争期间由日方管理,待全面和平后立即归还。这第三条可以理解;唯第一、二条,连日本专门派做对汪工作的“梅机关”主要成员犬养健也认为过分,“因为自古以来,无论什么样的战胜国,还没有连对方国家的建国原理及国旗图案都加以干涉的先例。况且,这又是超越胜败的两国间的和平运动。”(犬养健:《扬子江今天仍在奔流》)
这两条虽然过分,却都是虚的,也与前几次日方提出的“和平条件”不一样。这是因为日方内部对中国问题一直有较大分歧,日本政府迭次换届,其政策波动、摇摆,有时不免生疏和荒唐,或节外生枝。但汪精卫走到了这一步,已无可回头。1939 年 12 月 30 日,汪精卫在上海签订《日支新关系调整纲要》,主要内容为 :
承认满洲国 ;确保日本在中央政府的外交、教育、宣传、文化以及军事等各方面的权利和合作关系;承认日本在内蒙、华北、长江中下游、厦门、海南岛及其附近岛屿的政治、经济以及对地下资源的开发利用权利;承认在以上地区的防共和治安的驻兵权 ;中国对于日军驻扎地域及其与此有关地域的铁路、航空、通讯、港口、水陆等应适应日本军事上的需要;在中央政府及各级机构中聘请日本军事、财政、经济、技术顾问,确保《纲要》及其秘密附件中所有条款的执行。
此《纲要》简直就是一份战胜国对战败国的占领宣言,令许多主导此次“和平运动”的日方和汪方人员大感意外。最早秘密潜往东京,与日本取得和谈联系的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立刻退出汪集团,离开上海回到了重庆,并在香港《大公报》上披露《纲要》的全部内容。与他同时返回重庆的还有陶希圣。汪精卫本人也既忧且惧,草案签字后流着泪说:“这个文件说不上什么卖国契。中国不是我卖得了的,我若签字,就不过是我的卖身契罢了。”
密约的披露,产生了间接效应。原持观望态度的美、英、法等西方国家,开始支援中国抗战,包括贷款、向远东地区增兵,中国孤立无援的局面终于打破。因为它们看到了,坐视日本侵略中国的可怕后果:西方国家在华利益亦将受到威胁。
承认“满洲国”一事还可以再讨论。事实证明,东北也就是所谓“满洲”,确实不是汪精卫卖得了的。而外蒙,的的确确是被蒋介石给卖掉了。1945年 8 月 14 日,即日本宣布投降的前一天,接替宋子文担任外交部长的王世杰,根据蒋介石的训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承认外蒙独立。两相比较就可以看出,仅就出卖国家领土而论,蒋介石比汪精卫更有资格称为汉奸:汪氏承认“满洲国”,是在中国战败(精锐部队被击溃,首都沦陷,所有的港口、绝大部分重要城市和铁路为日军占领)的情况下;而蒋氏承认外蒙,是在中国取得战胜国地位的前一天。汪氏是向咄咄逼人的侵略者妥协,出于迫不得已;蒋氏则是向“友邦”让步,绝无此种必要。“满洲国”最后仍收回来了 ;外蒙却永远地独立于中国之外。外蒙面积为 156.65 万平方公里,加上外蒙西北处为苏联强占的数万平方公里土地,超过“满洲国”的面积一倍有余。
中国为抗战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胜利后蒋介石“以德报怨”,一笔勾销对日索赔,优待侵华日军,将绝大多数日本战犯免予惩罚,其中包括罪大恶极的侵华元凶冈村宁次。这也就罢了。作为(即将)战胜国元首,蒋介石拒绝了美国总统罗斯福两次提出的将中南半岛归还中国的建议,就实在令人费解了。罗斯福曾驳斥戴高乐希望战后重返印度支那的企图:凭什么逻辑,什么习惯,什么历史法则,越南要属于法国?越南有 1000 多年属于中国的历史,明代复归附于中国,后为法国殖民者控制。二战中法国势力被赶出,法国本土亦遭沦陷,战后勉强成为战胜国而跻身“五强”,这时正是收回领土的最佳时机,不料蒋介石断然放弃。在抗战结束前不到一年,即 1944 年双十节,他接见戴高乐政府驻华大使贝志高说:“如果我们能够帮助贵国在该殖民地建立法国政权,我们是乐意的。”如果蒋介石不出卖外蒙,又顺理成章地接收中南半岛,请想想,今日之中国将是怎样一个局面?就连世界历史也要大笔改写,──那就不会有旷久酷烈的越南战争,不会有西沙、南沙群岛的领土纷争,中国的影响力及发展潜力将不可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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