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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san-andy 于 13.3.2009 12:22 编辑
《罗马书》1-3章论述了罪,审判,救赎。
神赐下圣经,是要向我们启示祂自己,让我们明白怎样与祂建立关系,怎样按着祂启示的方式在这世界生活。里面所关心的都是一些实际的敬虔生活。
罗马书,简称《罗》,是由使徒保罗写给当时在罗马的教会的一封书信,这本书是圣经全书第45本书。保罗一共写了13封书信,保罗书信,构成了《新约》的主要内容,是阐释基督教教义的重要文献。《罗马书》内容集合他对基督教信仰,尤其在罪及救恩等问题的见解,对后世的神学研究有一定的影响。罗马书堪称为基督教《新约》圣经中最雄浑有力的书之一, 书中的论据十分确凿, 而且大量援引希伯来文圣经的经文作为佐证。从信中可以了解到这群会众是由犹太籍及非犹太籍的基督徒组成的,他们的热心确实值得称赞。保罗告诉他们说:“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
写作背景:
作者保罗是一个以前强暴地迫害基督徒的人,在前往大马色逮捕基督徒路上遇见复活的主,并在大马色受洗归主(徒9:22-26)。 成为耶稣基督奉派前往非犹太诸国传道的热心使徒。 自罗马书起,一连13本圣经书都是由保罗这位一度是法利赛人的忠仆在圣灵感示之下写成的。 在执笔写罗马书时, 保罗已完成了两次漫长的传道旅程,并且正在作第三次传道旅行。 他已经写了另外五本受上帝感示的书信:帖撒罗尼迦前、 后书, 加拉太书及哥林多前、 后书。
关于救赎:
神对人的救赎就是福音,是《罗马书》里所说的“因信称义”,是福音书里所说的“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章16节)。福音的全部内容在《圣经》里。 这里“信他的”这句话的前提是听过并且了解福音的内容的,如果没听过福音不了解福音内容的,怎么可能谈“信”或“不信”呢?对于这个圣经上已经说了是按照良心审判。
关于审判:
罗马书第二章清楚说明,人受审判的时候,不是按同一尺度,而是按他们心中的亮光。该章圣经提到三组人:有律法亮光的犹太人;有福音之光的犹太人和外邦人,有良心之光的外邦人。神不会按一个人所没有的亮光来审判人,但每一个人都有一些亮光。多得光,就要多负责任。
《圣经》的重点是救赎。基督徒急切传福音,是因为信主得救是神的恩典更安全可靠。谁能确定死后的结果呢?神却因着人信神、顺从圣灵的引导过敬虔的生活,就看人为义人。
特别词解释:
化外人:在较古时代,希腊人称所有不讲希腊语的人为化外人。
外邦人:可以理解为外人,外族人,外国人,犹太人以外的人。
《罗马书》1-3章:
1:1 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奉召为使徒,特派传 神的福音。
1:2 这福音是 神从前藉众先知在圣经上所应许的。
1:3 论到他儿子我主耶稣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
1:4 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 神的儿子。
1:5 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
1:6 其中也有你们这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
1:7 我写信给你们在罗马为 神所爱、奉召作圣徒的众人。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 神并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1:8 第一,我靠著耶稣基督,为你们众人感谢我的 神,因你们的信德传遍了天下。
1:9 我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 神,可以见证我怎样不住地提到你们。
1:10 在祷告之间常常恳求,或者照 神的旨意,终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们那里去。
1:11 因为我切切地想见你们,要把些属灵的恩赐分给你们,使你们可以坚固。
1:12 这样,我在你们中间,因你与我彼此的信心,就可以同得安慰。
1:13 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
1:14 无论是希腊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
1:15 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
1:16 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1:17 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
1:18 原来, 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 神已经给他们显明。
1:20 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
1:21 因为他们虽然知道 神,却不当作 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
1:22 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
1:23 将不能朽坏之 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彷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
1:24 所以, 神任凭他们逞著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1:25 他们将 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1:26 因此, 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1:27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1:28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 神, 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1:29 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注:或作“阴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
1:30 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 神的(注:或作“被 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
1:31 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
1:32 他们虽知道 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2:1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甚么事上论断人,就在甚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
2:2 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 神必照真理审判他。
2:3 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 神的审判吗?
2:4 还是你藐视他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不晓得他的恩慈是领你悔改呢?
2:5 你竟任著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 神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2:7 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
2:8 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
2:9 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0 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
2:11 因为 神不偏待人。
2:12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
2:13 (原来,在 神面前不是听律法的为义,乃是行律法的称义。
2:14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2:15 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
2:16 就在 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著我的福音所言。
2:17 你称为犹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 神夸口;
2:18 既从律法中受了教训,就晓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别是非(注:或作“也喜爱那美好的事”);
2:19 又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
2:20 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识和真理的模范。
2:21 你既是教导别人,还不教导自己吗?你讲说人不可偷窃,自己还偷窃吗?
2:22 你说人不可奸淫,自己还奸淫吗?你厌恶偶像,自己还偷窃庙中之物吗?
2:23 你指著律法夸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 神吗?
2:24 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们受了亵渎,正如经上所记的。
2:25 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礼固然于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礼就算不得割礼。
2:26 所以那未受割礼的,若遵守律法的条例,他虽然未受割礼,岂不算是有割礼吗?
2:27 而且那本来未受割礼的,若能全守律法,岂不是要审判你这有仪文和割礼竟犯律法的人吗?
2:28 因为外面作犹太人的,不是真犹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礼,也不是真割礼。
2:29 惟有里面作的,才是真犹太人;真割礼也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这人的称赞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 神来的。
3:1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甚么长处,割礼有甚么益处呢?
3:2 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
3:3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 神的信吗?
3:4 断乎不能!不如说, 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 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
3:5 我且照著人的常话说,我们的不义若显出 神的义来,我们可以怎么说呢? 神降怒,是他不义吗?
3:6 断乎不是!若是这样, 神怎能审判世界呢?
3:7 若 神的真实,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为甚么我还受审判,好像罪人呢?
3:8 为甚么不说,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
3:9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3:10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
3:11 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 神的;
3:12 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3: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3:14 “满口是咒骂苦毒。”
3:15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3:16 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3:17 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3:18 “他们眼中不怕 神。”
3:19 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 神审判之下。
3:20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3:21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3:22 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3: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3:24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著耶稣的血,藉著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3:26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3:27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3:28 所以(注:有古卷作“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3:29 难道 神只作犹太人的 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 神。
3:30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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