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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柏林一家市场代理公司在自己的博客中对德国旅游汽车生产商曼集团起诉江苏中伟汽车集团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并指责“中国人剽窃西方技术”。作者希尔曼引用曼集团副总裁弗朗茨·诺依丁格的原话称“中伟集团的剽窃事件是损害知识产权的严重事件”。希尔曼评论道,“这是中国人迅速并且肆无忌惮剽窃的又一典型例子”。
一语激起层层浪。1月5日,希尔曼收到了一封从中国寄来的起诉书。当天晚间,希尔曼迅速在博客上发表声明向中方致歉。随后,希尔曼的博客热评如潮,由于对中国的刺耳指责声处于压倒性的多数,希尔曼在1月7日再次对声明进行了补充。全文如下:“非常感谢你们的发言。遗憾的是其中的一些发言仅仅在侮辱中国并指责中方的汽车制造公司。出于即将在中国开庭的法律程序,我不能让这些发言公布出来。我在此请求你们的原谅。”
博客评论原文见:
http://www.autoregional.de/autonews/2006/1...-china-kopiert/
中国人说话的太少,大家一起参与讨论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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