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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华商报讯:又到纳税人上交缴税申请的时间。缴税是必须的,但想从税务局那里得回钱就不那么容易了。
原本,按规定找工人对房屋修理和修缮的费用,可以在收入税中抵税,每年能节省1200欧元。当然,附加条件是,账单必须是通过银行转账或用EC卡支付的,现金支付的税务局不认。
另外,税务局只承认那些在房子或公寓里面或其紧靠这些地方修理的活儿。若是在修理工的作坊里进行的,其支出则不被承认,理由是跟这个房子没有关系。
不过,柏林布兰登堡税务法庭有个新裁决——Az.:12 K 12040/17。比如,柏林一位女士的院子大门要修理,必须先卸下来,到木匠那里修了之后再装上。这个修理费,税务局不想承认。但法庭认为,虽然一部分工作不是在房基地处做的,但结果是在纳税人那里完成的,因此可以用来抵税。
然而税务局不同意,并上诉到联邦财政法院,但还没有生效。所涉及的那位原告可以从进行的这个程序中得益,若税务局不承认此费用,纳税人还可对税务决定提出反驳,申请程序延后。提出理由时需将联邦财政法院的档案号标出:Az.: VI R 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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