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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错误操作,点了网上银行的一个退款选项,所以09年12月至今就没有付公交车月票的费用(原来是每月从帐户扣钱的)。12月初收到了一封公交车公司的催款信,因为我不懂德语,当时没在意,把信放在了一边。今天发现了这封信,请同事帮忙看了一下,才发现事情很严重,信上说要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付钱就要找律师上法庭了。同事打电话问了公交车公司,对方现在的回复也是这样,好象已经走入了上法庭的程序,因为已经耽误了3个月!!我今天已经把未付的钱转到对方帐户上了,还有什么补救的措施吗?有人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请大家帮帮我,我应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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