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楼主 |
发表于 14.10.2010 21:29:51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上的依依。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这些规定的。孩子申请了家庭团聚,来了德国后,也落了户,签证延长成和我一样的3年,我同事帮我申请了儿童金。然后呆了2个月,小孩就回国上学了。暑假的时候又回德国呆了2个月,然后又回国了。就是中国的寒暑假时,她都会过来德国。请问一下,这样子,我是不是得去注销她的户口?注销户口需要她本人去么?户口取消了,是不是她3年的签证也做废了?户口取消了,就要退还已领的儿童金么? 我是担心她的3年签证,儿童金什么的不重要,有了3年签证,她来德国就很方便,不然每次在国内都要申请、跑广州面签,费时又费钱的。所以我最担心的是她的3年签证。请帮忙解答下,谢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