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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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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4.2008 20:0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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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称:如果没有圣经
作者:甘-雅各 杰利-纽康
译者:甘耀嘉
出版:橄榄出版社 2000年3月

作者介绍

甘-雅各 博士  (D.James Kennedy):

  是世界上拥有最多听众的长老会牧师。每一个星期在佛罗里达罗岱堡市「珊瑚礁」(Coral Ridge)长老会听他讲道的,以及在国际电视节目「珊瑚礁时间」和每天广播节目「改变人心的真理」三者,所加起来的听众超过三百万人。他也是「国际爆发布道」(Evangelism Explosion International)的创办人兼校长,同时也是「诺克斯神学院」(Knox Theological Seminary)的校长。他写过二十多本书,华文已出版的有:「我为何而信?」「如果没有耶稣?」。


杰利-纽康  (Jerry Newcombe):

  是电影制片人、研究员和「珊瑚礁事工」电视布道节目的撰稿人。他和人合作制作了不少片长一个小时的记录片。他也专职为电视和广播节目制作过数千次的访谈节目。


◎「世界杂志」(World Magazine)称本书为「传福音的杰出工具」

◎「基督教书评」(Chritian Book Review)称本书「值得成为你的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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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2:39 | 只看该作者

赖序:一生享用不尽的书--圣经

  面对着今甚误解基督教信仰又轻视圣经的台湾社会,本书的出版无异是给基督徒一颗定心丸,叫信徒安心努力去传扬圣经福音。它更给一般非基督徒一盏明灯,叫人人非认真严肃去面对圣经的真理不可。

  世界上印行最多、销售最广的书是哪一本?答案是圣经。单单一九九八年就销售五亿八千五百多万本。世界上译本最多、注释最宏广的书是哪一本?答案仍是:圣经。到一九九八年底为止,全球共有 2212种语言的圣经译本。圣经是全琅影响力最大、感动人最深的一本书。举凡对社会、政治、经济、科学、法律、文字、音乐、绘画等之影响和渗透,至今没有任何其它的书籍可与之比拟。

  圣经是基督教的中心,更是基督教信仰的根基。做为一个基督徒,每天应从中吸取生命的能源;不是基督徒,也应该认识这本震撼古今中外的奇书,了解它是如何影响人类文明、历史的进展。圣经的内容可信吗?圣经的权威渊源于那里?这些问题对大部份的人来说可能是百思莫解,但对大部份基督徒而言,却是理所当然的。本书作者广搜各种证据和资料,提供了一份十分详尽的内容解决了这些问题,本人衷心推荐此书。

  
台湾圣经公会总干事--赖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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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3:04 | 只看该作者

译者序:无所不在的影响

  不论我们视圣经为一本历史书,或者是人生的座右铭,不可否认的是,它以戏性的方式改变了人类的生活。

  然而圣经也是所有的书中最饱受中伤的一本书。在我们的文化里许多城市根本就是公开扬弃圣经。在《如果没有圣经?》这一本书里,甘雅各博士和另一作者杰利纽康指出,所有世界上伟大的探险家、科学家、作家、艺术家、政治家和教育家几乎都深受圣经的感召。像这样一本影响了这么多人,并且经得起那么样长时间考验的圣经,如今只被解读成民间传说,或者神话。其中所显示的无疑是,这些非基督徒理性化他们行为的结果会将世界带往什么样的极端。

  从我们法律和政府的根基「十诫」,到直接取自新约圣经的「黄金律」,到今天许多日常用语和谚语......无庸置疑地,圣经多少在每一天的生活里影响着每一个人。《如果没有圣经?》提供了一份关于「书中之书」对今日社会里特定领域的影响,其中资料完整,报告深入浅出。如果没有圣经。今日的社会将不再是当今的模样。配合书中的索引和脚注。任何一位基督徒在面对其信仰挑战时,或任何想要了解基督教信仰来源的人而言,这是一本极具参考价值的工具。

  圣经有什么用?如果你的答案是:

  · 明白神的旨意,操练属灵的能力,振奋灵命。
  · 出庭作证时,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句句实言,绝无造假。
  · 送给别人当作受洗纪念,或者结婚礼物。
  · 送给慕道友。读给伤心的人听,安慰患难者。
  · 熟读圣经可在在主日学圣经问答比赛中夺魁。
  · 明白以色列人的历史。

  以上皆是;同时,当然我相信你有更好的答案。但是如果你像我一样,只能想到这几样用途的话,我建议你立刻读读这本书;尤其,这本书本身就是我试图说服你阅读本书的理由。因为它包罗万象,深入浅出,把圣经影响之所及,无不加以剖析和厘清。而且我相信(恕我冒犯),我们虽然知道能够吹皱世界这一池春水的只有圣经这本书(普天之下仅此一本,其它的书望尘莫及),但是至于圣经如何影响世界,或者影响到什么地步,恐怕我们就要瞠目结舌,无言以对了!

  按修辞学而言,《如果没有圣经?》是一个诘问式的加强肯定语法,表面上一个问句,事实上却是一道不折不扣最高度肯定之命题,就是因为说什么也无法再强调圣经的重要性,故采用反问句,干脆直接切入人的反思系统。若说「圣经等于西方文化」,也不为过。举凡社会、道德、法律、政冶、一个国家的建国(尤指美国)、近代科学、文学、冒险、日常生活等等,无不受到圣经的左右。因此有人说,不懂圣经,还侈言什么西方文化?再者,这两位著作等身的作者,替我们做了不少的「作业」,帮我们读了几百本的书,浓缩成这一份 「大补帖」,与大家分享。如果你想做做你的「家庭功课」(Homework),本书所罗列的无数参考书应是你的得力助手。

    
 
甘耀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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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3:29 | 只看该作者

作者序:没有圣经就无是非

  我们活在一个「重写历史」的时尚里。当圣经被认为是压抑个人,而非解放罪人的一本书时,知识分子便纷纷视基督教为一种封建、反动的力量。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圣经自有不同于上述的观点。

  本书的目的在于使真相更为明朗:证明圣经的力量是永远无可取代的。面对当今污蔑基督教文化的时代里,我们总共写了三本书加以驳斥,本书是其中第三本。第一本叫《如果没有耶稣?》(What If Jesus Has Never Been Born?,1994),第二本是《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The Gates of Hell Shall Not Prevail,1996)。

  《如果没有耶稣?》记载基督如何在各层面上改变了世界。这本书获得许多基督教界的好评,包括来自美国和其它国家的教会领袖。「基督教书评」(Christian Book Review)说:

  本书参考众多来源.包括对基督教的非难。并加上许多作者自己的结论......在一个视基督徒为破坏自由、教育的颠覆份子之时代里,了解基督教曾经在历世历代以来,对世界有过正面的意义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耶稣?》是一本记载详实的好书,它揭露了社会如何从基督的跟随者身上得到正面的助益。本书提醒我们,纵使基督徒的历史并非完美无缺,然而此起其它的宗教,或哲学思想而言。基督教仍是其中的佼佼者。

  第二本《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收录了今日世界对基督教的一些中伤,并告诉读者如何实际处理这一类偏见。乔治格兰特博士(George Grant)在《世界》(World)杂志上评论说︰「作者并不只是堆砌了一些对基督教的敌意,他们也为历史和圣经立下了火光,提供我们盼望,和行动的方案。」泰得巴尔博士(Ted Baehr)在他出版的《电影指南》(Movieguide)里,针对《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这本书说了这样的话:

  这是一本很实际的书,教导基督徒如何以一种不同于「征服者」的姿态来响应文化。当你读了它,你也会不由自主地叫你的朋友来读。本书帮助我们了解,两干年来教会和人心黑暗势力的的大战过程。然而,不论黑暗世界使用什么武器,教会总是至终胜利的一方。

  同样地,《如果没有圣经?》是在基督教被视为「政治性地错误」(politically incorrect)的时代里,为建立基督徒而写的。如同前面两本书,作者相信,对于那些想为基督赢得文化战争的人而言,本书提供了更多备战的「粮秣」。甚且,本书也承袭《如果没有耶稣?》一书的主题路线,作更深入的钻研。其所呈现的方式是新的,焦点放在社会受益于基督教的层面。正如另外的两本,作者引用了庞大的资料,包括许多世俗的文献,俾使书中的观点更加清晰确实。

  本书梗概

  本书的第一部份是「圣经与文明」,其中圣经改变世界是这一部份的重点。第一章介绍整本书,然后谈的是圣经与道德。林肯说:「没有圣经,就没有是非。」次一章论到圣经透过改变个人而改变社会,并且是一个真正的改变。

  然后,本书转移到圣经与法律的讨论。数世纪以降,西方法律建立在圣经的律法之上。在法律系统的架构里,许多是非的观念来自圣经。但针对那些认为圣经和法律不能混为一谈的人,我们在下一章写了「圣经与政治」。无庸置疑地,有许多强烈的社会改造运动乃肇始于圣经。其中一个例子就是美国的建国历程。这又是新的一章。

  下一章是圣经与科学。现代的人并不懂得圣经对今日科学的贡献。许多早期的科学家均深受圣经的影响,关于这一点本章有详尽的报导。当科学家在探讨宇宙定律的时候,事实上,他们的心态正如伟大天文学家开普勒(Johannes Kepler)所言:「思考着神的想法。」

  再来。我们分析了圣经对文学的影响。从但丁到莎士比亚,从米尔顿到本仁约翰。从狄更斯到杜斯妥也夫斯基,圣经对他们文学作品的影响,是没有其它书籍可以比拟的。

  下两章探究圣经如何帮助我们建立世界观,其中包括宣教和世界探险。神的话语经常鼓舞人们不惜冒险犯难,只为了将神的话语传到地极。其结果往往开通了世界每一个角落,致使文明得以有所交流。

  我们日常的生活习惯也往往有圣经的根据,或是来自圣经的起源,或者仅仅只是从一个遵守圣经的人开始而有的。例如,美国人现今习惯说的「看守兄弟」(brother keeper)和「第二哩路」(second mile)皆是直接摘录自圣经的成语。其中风靡全球的篮球赛是由麻省一间 YMCA 所发明的(当时 YMCA 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基督教组织)。第一部份最后一章谈的是圣经和日常用品的关系。

  第二部份是「我如何知道圣经是神的话语」。首先第十二章提出圣经确是神话语的证据。次一章讨论圣经的主旨--基督救主之永恒的重要成就。再来,我们会看到圣经是我们成长的灵粮。

  最后一章讨论到向世界传播圣经主题的挑战,并回顾圣经本身和有关复兴的事。世界唯一真正的盼望在于属灵的复兴。

  我们祷告,愿本书可以加强你的信心,并帮助你明白圣经过去和未来的影响力。当你阅读本书,学习更多有关那本最伟大的书时,愿神赐福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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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4:02 | 只看该作者

第一章:书中之书

  「耶和华阿!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 ——诗篇一一九篇 89 节

  圣经这个名称真正的意义是「书中之书」,因为它不是一本书,而是由六十六本书辑为一册。这六十六本书其实也就是六十六封神写给我们的信。这些书所涵盖的内容惊人:执笔的人士大约有四十位之多,他们活在不同的年代,居住在世界不同的角落,生在不同的国家,例如巴勒斯坦、巴比伦、希腊、罗马、小亚细亚,可能还包括阿拉伯。他们用不同的文字书写--希伯来文、希腊文和亚兰文(Aramaic)--而且成书的时间横跨了十六个世纪之久!(这就好象从现在一直往后推回到穆罕默德的时代。)然而,圣经所述说的故事始终如一,彷佛有一条黄金丝线缕缕贯穿在书中。



圣经中难以置信的一致性

  圣经起始于创世记中的一座花园--一个天堂。花园里有一棵分别善恶的树。圣经终于启示录,里面仍然有一座神的天堂,仍然有一棵树。开始的时候,人因为罪,以及禁吃树上的果子而被逐出花园。但在最后的结局里,人获得神的邀约而重返天堂,并且得以享受果树,获得永生。在最初的花园里有一条河,而在结束的天堂里也有一条河,这河从神的宝座中流出。相同的教义贯穿了整本圣经;其中耶稣基督是圣经从头到末了的主题,我们可以说,圣经的内容就是他的故事。圣经一开始就预备他来到人间,并实际描写他的到来,并且诠释耶稣的意义。那条黄金丝线乃是罪人借着神的恩典得以救赎,而这救赎乃源于救赎者所流的血,以及罪人所抱持的信心。

  记住,没有哪一家出版社委托过谁写这本书;没有哪一位编辑在为此书做企画;没有哪一群编辑委员预先看出圣经各式各样的发展,也没有谁为这些不同的作者编列大纲,再者,圣经里充满了各种文体,举凡韵文和诗歌、历史和法律、传记和游记、家谱和神学,当然也包括哲学。另外,从某种角度来看.自创世记到启示录,圣经中所有的元素紧密串联,汇集了让人难以置信的齐一性。

  假设,有一群总计四十位的艺术家要集体创作一幅画,他们对彼此的构想一无所知--或者对别人所要从事的事浑然不知。想象有个人一一检拾他们的作品。排列在一扇大墙壁上。却得到一幅完美的画作。这完美的画作所展示的不是别的,正是耶稣基督所有的特质。

  再假设,有一群总计四十位的雕塑家齐聚一堂,没有人知道别人的葫芦里卖什么药,每一个人决定制作一件雕塑品,当雕塑品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却发现是一件精致的基督雕像。这样的结果当然令人称奇,而事实上,时至今日,圣经仍比世界上任何作品都更伟大。

  没有第二本书是这样写出来的。我写过一些书,知道出版商、编辑和编辑群的职责,而圣经之成书并没有经过这些规矩和阶段。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本高度一致性的书,这无不在证明此书乃是出自一只神圣的手。作家海勒(James C. Hefley)说:「这六十六本书是一个完备的整体、一桩预设的启示,以及一项渐进的证明,证明圣经实乃超乎任何人类朽者之作。」



如果没有圣经?

  圣经影响了我们的文化、国家和世界历史。有一位作者,也是耶鲁大学前教授菲普斯(William Lyon Phelps)评论说:「我们的文明根植于圣经。我们从圣经而来的观念、智能、哲学、文学、艺术以及理想,远超过其它书籍之总和。」

  但是,如果没有圣经呢?这是一个令人惊悚的问题。然而,在这痛贬基督徒「盲从」的实用世代里,许多人似乎宁可一开始就没有圣经。本书目的乃在揭示,圣经对文明的影响是绝对具有正面意义的。



圣经启迪了每一个阶层的人

  不同背景和地位的人均沾益于神的话。伟大的英国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的政冶著作为美国民主宪政助了一臂之力。他说:「圣经是神赐给人类的最大祝福。圣经的作者是神,圣经的目的是救恩,而且圣经的真理圣洁无瑕。圣经乃是全然纯洁、全然真实,一点也不多,一点也不少。」。

  * 美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军人李将军(Robert Lee)说过:「在我低靡和丧气的时候,圣经从来没有不给我亮光和力量。」

  * 心理学家詹姆士(William James)说:「比起任何时代里,用任何语言所写的书加总起来,圣经拥有更多真理的庄严性、更精致的美感、更多的道德、更重要的史实,以及更富有张力的诗篇、雄辩。」

  * 拿破仑说:「圣经不只是一本书,更是一种实际的能力,可以征服一切反对它的人。」

  * 英国最伟大的首相格莱斯顿爵士(Sir William Gladstone)说:「在我的时代里,我认识了九十五个伟大的人士,其中八十七位是相信圣经的。」

  * 美国总统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说:「圣经是给所有的人,无论是任何年纪,或是遭逢任何人生际遇的人都会读的书。它不只是给你读一遍、两遍,或者三遍之后就可以弃之一旁,而是让你可以每天读一两章里的一小片段。」

  * 康德(Immanuel Kant),这位非基督徒哲学家说:「圣经的存在是人类经验中最有助益的。」

  * 葛理翰的妻子路得(Ruth Bell Graham)说:「如果我们下一代的生长背景里有个虔诚、快乐的家庭,和深信圣经就是神的话语的传统,他们就有了一个地狱也不能动摇的基础。」"

  * 巴克莱(william F. Buckley)的兄弟睿得(Reid buckley),一个训练职业演说家的人,曾说:「任何一个说英语的男孩,或者来自西方基督教传统的女孩,若末蒙拯救,也不沉浸在圣经里的话,他或她,就是无可救药地无知,或是权利被剥夺的文化盲。」

  类似的话不胜枚举。

  事实上 ,我们可以一读布鲁伦教授(Allan Bloom)近来为的《美国封闭心灵》(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一书。书中提到,「以我们的标准而言」,他的祖父母算是那种「无知」的 ,但他们比起当今的一般人却都还要娴熟圣经:

  我不认为我们这个世代的人,包括我那些受美国教育,获得博士、头衔是医生的堂兄弟们,会比我的祖父母拥有更佳的学识。当这些人谈及天堂地狱、男女关系、亲子关系、人类的景况时,我只听到一堆陈腔滥调、肤浅的观点,和讥讽......遵守圣经的生活比较接近真理......圣经不只能提供心灵一切所需,甚且也没有一本书有如此的企图和份量,即便一个人恭谨她读其它的书,心灵也是枉然。



基督是关键

  让我们记得圣经成书和保留的关键:「要叫你们知道自已有永生」(约壹五 13)。基督是圣经启示的关键。 这就是为什么新、旧约圣经可以如此绵密一致地环环相扣。两者把基督这个谜题作了一个渐进式的揭晓。

  律法是基督的基础。

  历史在为基督做先前的预备。

  诗歌表达了对基督的渴望。

  预言宣苦了对基督的期待。

  福音记载着基督的显现。

  使徒行传是有关于基督的传扬。

  使徒的书信诠释基督。

  启示录描写在基督里万物的终结。

  基督是圣经的关键,圣经是基督救恩的信息,也是我们要向世界传讲的信息。以传扬福音而言,没有任何方式会比发行圣经更有效。



冠军排行榜

  提到圣经,我们不得不讲圣经之「最」。出版最多的书籍是圣经,最多人阅读的书是圣经。数世纪以来,圣经永远高居世界销售排行榜第一名,圣经也是全球被翻译成最多文字的书。当你读本书时,世界上有讦多宣教士正为了翻译全本,或是部份圣经,而在学习不同的语言。这些宣教士甚且可能是把该语言行诸文字的第一人。类似的工作已经行之数个世纪之久。世界上数以百计的语言之所以能书写成文,实当归功于圣经。自从哥登堡发明印刷术之后,过去五百年里,圣经总共被翻成 2123 种不同的语言和方言。

  甚至在禁止圣经的地区里,渴慕神的话正方兴未艾。近来占巴,共产独裁者也允准圣经的买卖。下面一段话是来自圣经公会的报告:

  1993 年之后,我们取得允许,可将圣经置于全国图书馆内,并且是放在在文化部里。今年(1996 年),和 1992 年、l994 年,我们得以在世界书展中发行圣经。没有例外,圣经仍是销售最好的书。对我们而言,更有趣的是那些没有上教会的人也在书展中选购圣经......古巴的花朵正开,人人皆想要一本圣经。

  对那些想要有圣经却无法得到的人,圣经对他们有多重要?而今日的西方人士却将人手一部圣经视为理所当然,甚至可能拥有各式各样、各种版本的圣经,但我们并不知道,圣经对那些得不到的人是何等的宝贵。最近我读到一篇有关印尼一个小村庄的故事。这个村庄叫阮弓(Seko Rongkong),村庄的教会里基督徒必须共享一本圣经。听说可免费索取本地语言的圣经之后,他们喜出望外。但问题是,他们得走去沙巴(Sapah),沙巴是个遥远的地方,一趟脚程至少也得花上七天。然而有七个人徒步走到沙巴,扛了十五箱圣经回到阮弓。据圣经公会报导,此举给这个小村庄带来无比的快乐:「当这些人带回三百本印尼文圣经时,这个小村庄简直乐上天了!三百本圣经,人手一本,绰绰有余!」哪一本书可以带来这种不可思议的兴奋和委身呢?圣经确是那本独一无二的「书中之书」。

  圣经公会往 1995 年世界年鉴公报上描述他们全本,或部份圣经的发行量。该年(1994 年 11 月 1 日到 1995 年 10 月 31 日),他们售出一千七百七十万本全本圣经,一千一百万本新、旧约,两千七百万本部份圣经,一千七百万本《初阶读本》(New Reader Portions),以及四亿五千两百万圣经选录本。他们的事工遍及世界两百个国家。有什么书能与圣经--较长短?以上这些数字「并不包括其它出版公司所出版的」。圣经远远高居世界冠军排行榜!

  在美国,我们也发现圣经交易居高不下。圣经公会的圣经年销售金额大致在两亿美元上下!圣经公会叹道:「我们公认十个美国人里就有九个人拥有圣经,但圣经的阅众人数少于半数。」且慢!美国人口大约是两亿七十万,这意味着,光在美国单一国家里,圣经阅众超出了一亿两千万人口!哪一本书可以和圣经一较长短?

  最近一家电视台讥讽圣经徒然拥有最大之发行量,阅众却少得可怜。这份报导错了!普林斯顿宗教研究中心(Princeton Religious Research Center)和盖洛普(Galiup)合作调查指出,11% 美国人每天读圣经,22% 每星期读,14% 每月读,26% 一个月以上读一次。我同意这个数字可能偏高,即便如此,我们看出大约半数的美国人(一亿两千六百九十万)在一个月里都会读圣经。当然,没有一本书会被翻阅得那么勤快。圣经乃世界之冠,这是当之无愧的!



校园问卷

  为什么这么多人在读圣经?当然,这是因为那是神的话;有些人读圣经,是因为圣经回答了他们人生最艰深的问题。也许你听说过所谓的「校园问卷」,问卷之所以得名,乃是因为此问卷常流通在大学校园里。也许你也曾扪心自问过这些问题:

  * 我是谁?我为何在此?

  * 我来自何处?我将往何方?

  * 我有什么用?我的人生有何意义?

  * 我的目的地是什么?我该作什么?我该如何活?

  圣经回答了以上所有之问题,它有在别处寻不到的答案。圣经约有八千个你可以信赖的应许。约书亚记一章 8 节说,如果我们相信圣经是智能的来源,并且我们愿意追寻和遵守它的话,它会让我们所做的一切顺利。腓立比书四章 19 节别说,神应许信徒在基督耶稣里一无所缺。雅各书一章 5 节则应讦我们,若向神求智能,祂就会把智能赐给我们。应许和给出应许的是一样美好的;神答应我们和神成就答应是一样的美好。我们的职责是学习认知这些应许,并在生活中应用它们。



「有了这块瑰宝,人就没有贫穷凄凉」

  亨利范戴克(Henry Van Dyke),一位活在本世纪初的长老会神职人员兼作家,写过一篇有关圣经和它对世界影响的绝佳论文,文中还包括圣经对人类生死的观点。我援用他优美的诗篇作为本章的结尾:

  圣经

  生于东方并着上东方形式和神秘衣饰的,圣经以它娴熟的脚步行在世界之上,循着自己的足迹一处一处走来。它走进皇室告诉君王,祂是至高者的仆人,来到农庄,它向农夫证明祂是神的儿子。孩童一边惊奇并一边开心地聆听它内中的故事,智者一如生命寓言的思索着它们。

  在危险的难关里,它有平安的话语;苦难时有慰藉之语;黑暗中有盼望光明之言。它的谕旨不断地在人群中重复,它的忠告在孤寂人的耳边轻声细语。恶者和骄傲的人畏惧它的警示,然而忧伤和悔改之人却可以聆听到它如慈母般的言语。

  有了这块瑰宝,人就没有了贫穷凄凉。当四围的天色幽暗,崎岖的浪途抵达死荫的幽谷时,人心生发出勇气,便能勇敢地走下去。因为,他手里拿着圣言的杖和竿。他会对他的朋友和同伴乎安地说:「再见了!后会有期!」心中拥怀着一份扶持。走向孤独的道路,准备穿过黑暗抵达光明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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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4:56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圣经和道德

  「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 加拉太书六章 7 节

  林肯有一回收到一项珍贵的礼物。那是一本圣经,由一个美国黑人团体所致赠的,日期是 1864 年 9 月 7 日。就在那时,林肯对圣经作了一项令人难忘的告白:
    「关于这本伟大的书,无庸我再置喙了!它是神赐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救主给予这个世界所有的美事尽在于斯,没有它,人类将浑然不知是非对错。」

  圣经给了世人所能知晓的最严格道德规范。如果没有圣经,我们将无从知悉耶稣道德的完善,我们地无法获致这最精致的道德规范。确实,人类地无由从「各人任意而行」(参士师记廿一章 25 节)的景况中升华。

    ——千多年来,圣经支撑了西方文明的道德规范。今日,当我们的文化菁英渐渐不再重视圣经,当圣经从公立学校系统里被排挤出来,当圣经受到社会显达名流的诋毁、嘲弄之时,我们必须挺身而立,做出我们认为是对的事情。本书之目的乃是揭穿「没有圣经,道德规范依然存在」的迷思。



耶稣是道德完善的典型

  你曾注意过历史上一些最伟大的英雄都经不起严格检验和批判的尺度吗?许多时候,我对历史性人物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立志专研他们的言行。结果,我发现他们都有一堆致命的弱点。举乔治华盛顿,这位高贵和了不起的人物为例。你会发现他不但作贱奴隶制度,自己甚且蓄奴。这些伟大的人物都有他们的性格上的缺失和弱点。

  然而,当我们回到圣经这位最主要的人物身上时,我们可学到什么教训?耶稣的美好无人与之相左右;谁能和拿撒勒人耶稣匹配?是穆罕默德、释迦牟尼、老子、孔子、甘地,或是达赖喇嘛?世上无人像他;哪一个宗教领袖为我们的罪而死?哪一位真正地从死里复活?谁的追随者胆敢做出如此的宣告?

  没有!

  耶稣没有犯过错,这是最惊人的!在心灵层面上,世所公认的是,最圣洁的人是那些对自己的罪与恶最敏感的人。当以赛亚、彼得、保罗见到又真又活的神时,以赛亚说:「我是嘴唇不洁的人」(赛六 5),彼得说:「离开我,我是个罪人」(路五 6),保罗说:「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在罪人之中我是罪魁」(提前一 15)。然而,唯有耶稣没有说过他有罪,因为他真的没有罪。

  每一个活过的人都是罪人--除了耶稣以外。祂是唯一的完全人,祂赐给世界恩典。祂甚且对敌人说:「你们中间谁能指证我有罪呢?」(约八 46)。当他们收买人来控告耶稣时,其控词矛盾不堪,对这样明显错误的指控,耶稣并没有辩驳。祂的沉默震惊了彼拉多:

  祭司长告他许多的事。彼拉多又问他说:「你看,他们告你这么多的事,你什么都不回答么?」耶稣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觉得希奇。(可十五 3-5)



耶稣的道德

  耶稣是第一位阐明为人处世的黄金律的人。他说:「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六 31)

    历世历代以来,许多人对黄金律奉行不渝。读者试比较世界的黄金律:「是有钱的人在制作法律。」

  听听那些德高望重之人对基督教影响道德深远的一席话。

    费希持(Immantiel E. Fichte)说:「耶稣把属天的道德带给人类,比所有哲学家还多。」

    布莱恩(Williamn Jennings Bryan)说耶稣是:「生于木匠之家,没有接触过世界智者,然而,在他短暂的卅多年的生涯里,他所给予世界的道德规范是史无前例的。」

    杰弗逊虽然并不相信耶稣乃是神,他仍对耶稣的道德景仰不已。他甚且写了一本书《耶稣的生命与道德》(The Life and Morals of Jesus),搜录了基督的道德教训。

  杰弗逊想要把这些教训和基督的神迹分开(此乃一项没有果效和误导的工作--除去耶稣的神性,他不再是救主)。杰弗逊将耶稣的伦理道德系统描写成「人类所能拥有的最精致、良善之道德规范」。

  精神病学家费许(J. T. Fisher)和霍利(L. S. Hawley)两人合着了一本有关耶稣道德的书,《失去的钮扣》(A Few Buttons Missing),他们对登山宝训的说法如下:

  如果你把过去所有优秀的心理学家、精神学家之权威著作搜集在一起--如果你把它们全集合在一起,加以修饰、裁减的话--或你只是挑其中之精华而忽略掉其它,或搜录当代最优秀的诗篇、最纯净的科学。无疑地,你所能拥有的只是一份笨拙、不完整的「登山宝训」之盗版;任何事情在作比较时总难免造成伤害,但事实就是一个明证。两千年来,基督教的世界己掌握住这份永无止尽和永无结果之渴望的答案。这里......有令人类心灵终极健全和满足的蓝图。

  耶稣依据旧约建构了他的道德体系,并加以扩充。耶稣把神启示给以色列的道德规范加以详尽地处理。因为耶稣,神赐予犹太人的神圣启示风行至全球。若是耶稣没有来过人问,并且我们没有新约的话,世界上绝大部份的人将永远与旧约失之交臂。旧约充其量不过是一个流浪、晦涩之民族的作品罢了!但是借着基督教,包含着高度道德规范的新旧约深入至世界每一个角落。迪斯累里(Beniarnine Disraeli),这位十九世纪英国伟大首相之一曾说:

  摩西可能会问自己,大卫家族中历世历代以来的君王所共同成就的,究竟抵得过那位被处以十字架极刑的耶稣所做的吗?

  若非耶稣之故,犹太地难为世人所知,或许只是一个失去国家的东方城堡。难道不是耶稣把犹太人的历史变成了世界上最出色的历史吗?

  与耶稣相较之下,犹太拉比(Rabbis,教师之意)最疯狂的梦也都要黯然失色。耶稣不是征服了欧洲,并一改欧洲为基督教世界吗?所有拒绝十字架的国家都凋零了,而像美国、澳洲这样的国家却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在锡安之歌中找到生命的音乐,在加利利的比喻里找到了安慰。

  当基督教传播到地球上不同的国家时,圣经的信息也将人类空前绝后的伦理规范传了开来。关于这一点,读者可在我们前一本书《如果没有耶稣?》的第十一章中找到更详细的资料。



圣经影响道德的例子

  现在让我们思想一个圣经影响道德的著名例子。有关黑奴制度,圣经即曾戳刺过一个误入歧途的国家良心。美国的黑奴制度造成她拥有一段不可饶恕的历史。以「后见之明」而言,令人讶异的是,居然大部份社会竟都能够容忍黑奴制度。虽然南方蓄奴之人,甚至一些牧师常拿旧约圣经来使「黑奴制度」合理化,但不可讳言的是,圣经在解除奴隶制度上一直扮演着主要的角色。

  在美国始终有一群基督徒反对蓄奴 。威伯福士(William Wilberiorcc)终生反对奴隶制度,并坚决反对大英帝国贩卖奴隶,其主要动机根源来自圣经(在第五章「圣经和政治」中我们将有更多的讨论)。相同地,圣经也启迪了美国的废奴主义。1835 年废奴社团的成员里,有三分之二的会员是牧师。「地下铁道」(Underground Railroad,译者按:系一协助黑奴脱逃的地下组织)那些勇敢的成员多系贵格会教友。在南方,有些基督徒对黑奴制度大为反感,其中最著名者当推李将军(Robert E. Lee)。后者为了保卫他的「故乡维吉尼亚州」而与北方作战。林肯在他第一任总统就职演说中说:「智能、爱国情操、基督教。以及那位不弃我们这块土地而去的神,适足以解决我们目前所有的危机。」

  圣经透过了一本书影响了对美国黑奴制度的道德抵制,这本书帮助数以万计的人明白个中原委。这本书系出自一位牧师之女,斯托小姐(Harriet Beecher Stowe),书名是《黑奴吁天录》(Uncle Tom's Cabin)。有本百科全书这样写道:「影响美国的书以斯托小姐的《黑奴吁天录》为最大。」这样的说法容或言过其实,然而,令人诧异的是,这本富有历史意义的巨著今日却遭到刻意的中伤和误解--不再有人读了,我可以这么说。以今日的角度来看,本书已然是「政治性地错误」(politically incorrect),这使得《黑奴吁天录》免不了被人遗忘,甚至饱受揶揄。其实,这只是我们为着一群「政治地正确」(politically correct)民众改写历史的一个典型例子。尽管有着这种历史的「修正」,这本书在 1852 年出书的时候,它对黑奴制度有着深刻的影响。毫无疑问的是,圣经对本书的作者和作品有着深深的影响。它直接描述到圣经对书中的主角汤姆叔叔是如何地重要有加。关于斯托这本古典小说,英文系教授亚当斯(John Adams)写道:

  奴隶制度,从它把人物化约成财产的行为而言,作者认为是一种超乎寻常之人生苦难外的一章。借着汤姆叔叔把整个事件带到他的造物主面前,作者把他的悲剧定义在:他,一名基督徒,在一个非基督徒世界里,并且他个人正确地把奴隶视为是一项多余的侮辱。这当中,某一本「不入时」的老书,也是他唯一读过的新约,把他从其它的人群堆里分隔出来,比用肤色或者奴隶自由与否,将之分得更为正确。

  小说开始不久,一个次要角色便说道:「我不像你是个基督徒,伊莉莎,我的心充满了毒恨,我不能相信神。为什么祂尽让事情这样糟糕下去?」她回答说:「啊!乔治,我们必须要有信心,小姐告诉我们,当事情对我们不好的时候,我们必须相信神正在尽力扳正。」这句话与罗马书八章 28 节遥遥呼应:「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斯托在整个故事结尾时说了一段辛酸的话语:

  如果这个被弃绝、受伤害、被欺压的民族可以做出这许多不平凡的事情的话,那么,若教会也秉持着主的心意的话,我们不也可以做更多的事情吗......不管是南方或是北方,每个人都在神的面前有罪;教会对于响应这个问题,已是责无旁贷!

  《黑奴吁天录》的背景已过百年,但这些话到如今仍是暮鼓晨钟。可笑的是,当今世上某些禁止圣经的地区,或是弃绝享受丰盛恩典的环境里,仍然饱受奴隶制度的肆虐。最近,苏丹境内的基督徒遭受回教徒的绑架,而被辗转卖到北苏丹、利比亚和沙特阿拉伯等地;噤若寒蝉的媒体却在此时装聋作哑。对奴隶制度谴贵不已的法兰肯(Louis Farrakhan)却否认阿拉伯国家有蓄奴现象(路人皆知,他被这些国家所收买)。然而,历史正详实地记录了回教世界今日的奴隶制度,一笔也逃不过。



为什么我们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

  我们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然而,这种立论使得今天许多的美国人感到哗然。他们会争辩说:「什么?我们不可能拥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这种说法太无稽了!」。

  为什么我们不可能拥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让我先在此澄清一些事情。是有一些人没有信仰,但行事为人仍是中规中矩的,这是因为他们浑然不觉地「借用」了基督教的伦理做为其作人处事的原则。芝加哥慕迪教会牧师路兹博士(Erwin Lutzer)在他《揭穿可能颠覆美国的迷思》(Exploding the Myths That Could Destroy America)一书中,明白地指出:

  无神论者苦诉自己说,他不曾比一只狒佛,或是一粒沙子更有价值,然而他的生命所展现的却和他这个想法矛盾。他供养他的妻儿大小,并且如果你偷了他的车子,他非要送你法办不可--原因是,他是按照神的样式所造的。

  在美国,我们还看不出完全的人本主义(humanism),这是因为我们许多的价值是从基督教传统而来的。



不遵求人为伦理的倾向

  第一个「你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的理由,不是因为你建立不出一套共同的伦理规范,而是因为缺乏一种外在的权威性,大多数的人不曾遵守人为的规范。我承认,人本主义曾经设立了一套规范,并且让一些人去实行。本世纪总共出现了两次,一次在 1930 年代,一次在 1970 年代。德高望重的人本主义之士齐聚一堂,共同为他们理想的社会立下规范。他们写下了「人本主义者宣言(上、下篇)」(The Humanist anifestos I and II)。宣言下篇中提到:「我们坚信,道德价值乃是从人类经验而来的。伦理是自主的,并且也是情境式的,不需要神学或思想体系的认可。」情境式伦理指的是,在这个情境下是错的事物,可能在那个情境下是对的。这也就是,「各人任意而行」的意思。

  美国公立学校实践了许多人本主义者的理想。他们已然把圣经摒除在校门之外。然而,结果并不如他们所预期的。不论人用什么思维法则来看,我们的公立学校一团糟糕,而罪魁祸首就是拒绝丰富的基督教传统规范。

  「人本主义者宣言」里值得注意的是,人本主义者所设立的根本就是反转基督教之伦理原则。他们把数个世纪以来所公认为不道德的,指称为道德的。因此,赌博、离婚、自杀、滥情、通奸、乱伦、安乐死等等在他们的「伦理」之下得到宽容--这些都是数个世纪以来被认为不道德的事。无疑地,把一串不道德的事说成道德的,是一个备受欢迎的举动。要让人做出不道德的事似乎一点也不难,难就难在引导人过着合乎道德的生活。

  几年前,一位媒体响叮当的人物,也是人本主义者,透纳(Ted Turner)说过,现在是拋弃十诫的时候了!他说十诫已经过时了!他神气活现地指出,人们需要的是一套新的道德版本。他搞出了一串规条,并名之为「十条自由行动律」(Ten Voluntary Initiatives)。问题是:即便你记得这一则新闻,试问你举得出任何一条新行动律吗?就算你记得所有十条行动律,你知道有谁曾认真丢遵守、实践吗?--就像历代以来芸芸众生那样地笃信十诫,实践十诫?每一个人都可以想出一套道德上「可以做」和「不可以做」的规条,然而,这些规条背后的道德约束力是什么?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没有神,就没有责任。杜斯妥也夫斯基说:「没有神,啥事都可干了!」



「我们的道德不能加诸在别人身上」

  第二个「你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其理由是,你不能把你的道德加诸别人身上。这一条道理是人本主义者惯用的说词。

  我从来不企图将我的道德加诸在别人身上,因为你知道,我并没有自创出道德--不像人本主义者,或是无神论者,把自创的伦理道德规条(或者没有道德的规条)加诸在别人的工作上,以获得无比的成就。他们之所以有成就,乃是借用法律的外力。如此一来,这个外力必将走上极权专制--就如暴君统治,或是无政府的状态。

  几年前当「保护家庭法案」(Family Protection Act)正在立法时,我正好是参议员。这是一个很长的法案,内容有许多条款。法案的初衷是,保护当时正在遭受外力和外因攻击的家庭。每一条款皆根基于某一种道德观,说明一个家庭应有的样式。然而这个法案却遭受反家庭人士的无情攻击,原因是,法案「逼迫」他们,使他们的论点无立足之地。结果他们推动了一些伤害到家庭的法案,此举可说是加速解体了传统的家庭形式。就道德而言,家庭需要合法性,当家庭没有问题的时候,社会就没有问题。因此,问题的根源在此:是谁在制定道德,神还是人?或是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基督教的国家--在神治理之下的国;还是人本主义的国家--在人治理之下的国?

  在人本主义的国度里,除了人别无一吻。公民的人权算不得什么,端视国家在某一时空之下的评价,因而权力可以被放纵或是被取回。人本主义的国家无可避免地会走上极权和君主专制。

  人们忘了有一位至高无比的神,祂说:「帝王藉我坐国位。」(箴八 15),而耶稣基督是那位被称为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的。全世界都是祂的国度,祂永远高高在上。

  回顾历史,你曾发现美国这个国家乃诞生于慈爱父神的家中。然而,就像浪子一样,现今这个国家正受到一个来自遥远国度的梦幻所引诱--这个遥远国度名叫「世俗人本主义」。啊!我的朋友,那一本旅行手册里写得天花乱坠,那里只有权力、自由,却没有法律,你最狂飙的梦想都能实现,并且没有什么能阻止你的狂热。你,尽可以恣情的享乐!

  但请记住,世俗的人本主义并不新鲜,它只不过是无神论加上「麦迪逊大道」的翻新。无神论是负面、消极的--没有神;人本主义要的是面子。无神论说:「上帝下台!」人本主义说:「人类至尊!」因为上帝下台之后,人类才能登上神的宝座。

  耶鲁大学校长在一场大学教授和教育家的会议上,把我们相对的道德观带进家庭。他说,在美国的大学里,我们需要复兴教育和道德。你或许曾为他的话喝采。但,他所得到的却是嘘声四起。他们问:「谁的道德?教授,你的道德会强加在他们身上吗?」他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放弃了启示性的伦理,而迁就人为的伦理。那就是为什么在场人士听到他的话时,显得那么诧异!

  在那场会议之后,感谢主,我应邀到耶鲁作一场演说。我相信,继葛埋翰之后,我是本世纪在耶鲁讲述福音的第二人。我的题目是:「相对时代里的绝对」(Absolutes in a Relativistic Age)。

  当耶稣讲完登山宝训之后,圣经说:「耶稣讲完了这些话,聚人都稀奇他的教训。因为他教训他们,正像有权柄的人,不像他们的文士。」(太七 28、29)「稀奇」这个字在希腊文里的是「昏倒、被击倒」的意思。这里耶稣宣布了一个伦理的常规。祂不仅宣告了一个伦理的常规,祂还说每一个人都要遵守这个常规,并且那个祂要强制实行的日子必将到来: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阿!主阿!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的异能么?」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罢。」(太七 22、23)

  在今日的学校教育中,老师教导孩子,要他们坐下来,好好的想想,以理性来决定自己的价值。然后,这些价值就变伐他们的道德。但是,《封用的美国心灵》(The Closing of the American Mind)一书作者布鲁伦博上(Dr. Allan Bloom)写道:「理性是不能建立价值的。并且它能够是最愚蠢不最致命的一个幻觉。」

  哲学唯物论的字典里没有神,也没有启示。唯物论不能支持理性,更遑论道德。没有神,理性无法被建立。达尔文明白这个道埋。他说,意识到自己所讲的话,居然不比一只猴子牙牙学语要莴明。足极其令人难过的!他说:「不管猴子的心智如何,有人会信任牠的心智吗?」

  另外一个唯物论者卡伯尼斯(Pieirre Cabanis)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他说:「脑隐藏着思想,正如肝分泌胆汁。」根据卡伯尼斯的话,你不能控制肝所分泌的胆汁,你也不能控制大脑所隐藏的思想。唯物论者和进化论者相信物质可以思考。但先别吃惊,因为他们不知道,物质的思想会不会比猴子的声音要来的有意义。

  路兹博士指出:「想一想,如果人类的来源是由于非人力的化学反应之偶然性,那么人要能分辨是非是不可能的,甚至可以说相当困难。」根挡世界上无神论的观点,路兹写道:「我们名之为心灵的,只不过是我们脑子里物理和化学反应的产物。」因此。你在想什么仅仅取决于钙、怜酸盐和醣类在脑子里的作用。这种暧昧的假设使我想起著名的「Twinkic 饼矻」谏杀案辩护庭的事来。「为什么,法官,我的--我的当事人,没有罪,一点也没有罪。因为,你看看,他对杀人一事毫无控制力可言。他吃了太多的 Twvinkie 饼干,脑子里的醣份太多,以至于他的脑子隐藏着要杀那个人的想法。」

  哈佛大学教授,也是美国当今进化论大将的古德博士(Stephen Jay Gould)说:「我们只不过是后来所添加之物--一个小小的意外芽苞。」一个小小的芽包--还不是枝干,或是一棵树;人不过是一个芽苞!芽苞指的是什么?只不过就足一个让人能采下来,丢在垃圾堆里的东西罢了!一个芽苞可以为世界创造一套道德规范吗?这样的说法可笑至极。



神:唯有神能建立道德规范

  没有人能像神那样公义,那样的具有能力,以及那样的聪明和慈爱,以致能够为人类铿立一套完整的道德规范。更奇特的是,神不仅建立上道德规范,并且对于那些破坏道德的人,甚至对那些厌恶和拒绝道德的人,神也不吝地给予祂的一切。

  祂不襬架子,把唯一可以遵守祂道德规范的儿子送给了世人,并且把他送上了十字架。就在十字架上,我们一切的过错、罪恶、邪情,以及我们所有破坏道德规范的作为都归在基督的身上,基督的身心忍受全能神无限的忿怒,偿清了我们罪恶的代价 。

  正因为许多人不认识神的爱 ,不知道圣经是什么 ,也因为他们认为道德只是相对的成立 ,因此许多国家的道德一蹶不振 。这里还有一个「你不可能有一种没有宗教基础的道德系统」更进一步的证据。路兹以为:

  道德和宗教是分不开的。其实,道德的基础是神的存在。道德和宗教是一对双生子,不能分开。若两者分开,道德必死......。

  容我明确的说:道德存在的完全必要性是神。没有任何道德系统可以出于无神论。任何人若想建立一个自外于宗教的国家,势必将无疑地跌入无意义、无法无天和绝望之境。这样的条件往往是极权国家的温床,是一个用武力在维持秩序的国家。

  ......人本主义者也谈道德。当他们谈的时候,他们悄悄地把基督教伦理背在身上。当他们相信人类尊严、自由以及和平的时候,他们正采取了以神为观点的世界观。

  一百年前 .麦高菲(Williamn Holmes McGuffey)也提出了相似的论点。

  你大概听说过「麦高菲读本」(McGufFey Reader)这个名词 ,麦高菲是一位长老会的神职人员,也是一位教育家,当过一家学院的院长,做了许多的事。而他所创办的「麦高菲读本」对上一个世纪的美国影响甚钜。这个读本在 1836 年发行,销售数量超过一百廿万本。一个世纪以来,此书强化了美国道德的精髓。他说:

  宗教就是社会关怀,因为它强而有力地在社会中运作,对社会安定和繁荣贡献卓著。宗教不只是私人的事物,整个社区对宗教的扩展都应当兴趣盎然,因为它是美德、人世间道理的最佳支柱.而社会秩序端赖此美德及人世间的道理.而得以健全......。

  若将敬畏神的思想从社会中除去,那么自私和欲望将会吞没人类。要求、无节制和自私自利的风气,以及没有慰藉和盼望的念头势必嘲弄、蹂躏着人类法律的规章。美德、责任、原则必如无意义的耳语一般地饱受戏谑和藐视。卑情下品、专专为己的行径将取代一切。事实上,人类将变成无神论所宣称的那样--成为暴力的朋友。

  麦高菲为保存美国基督教的基础不遗余力,而出版《蓝脊拼音课本》(Blue-backed Sppeller)的韦布斯特(Noah Webster)也是一样。他的书中充满了基督教的教训、道理和伦理。但同时,也有许多「白蚁」大肆地把神和宗教赶出学校,使得学校中丝毫没有道德的标准。



在相对时代里的绝对

  布鲁伦博士在《封闭的美国心灵》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写道:「一位教授绝对能把握的是:几乎每一个刚进大学之门的学生都相信,或说他们以为,真理只是相对的。」

  马克吐温曾说,「大多数人的问题并不在于他们不知道什么,而是在于他们所确实知道的事都不是真的。」我认为他这一番话可以用在我们对此事的讨论上。基本上,他们直接或间接地教导学生说,天底下可没有绝对的事。

  就如你可能听过老师在课堂上说:「我们对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持保留的态度。」

  这时一位学生提出问题:「老师.这件事你确定吗?」

  他说:「我确定。」

  如果你问--位高中毕业生,他是怎么知道天底下没有绝对的事。或是他如何知道真理是相对的,他可能会耸耸肩说:「老师说的。」或者.他会沾沾自喜地说:「你没听说过相对论吗?你不知道我们活在相对的宇宙之中,一切都是相对的吗?这是爱因斯坦说的,保证千真万确。」

  不。爱因斯坦并没有如此说。爱因斯坦只说,相对论应该是用在物理世界中,而非伦理情境里。因此,为何爱因斯坦的理论会被转移到其它的学科领域中呢?为何美国人会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变成了相对主义?相对论从来就和伦理、道德无关。才学卓著的历史学家,和《当代:二○年代到八○年代》(Modern Times:the World from Twenties to the Eighties)一书作者保罗强生(Paul Johnson)写道:

  错谬同时也无可避免的是,相对论和相对主义被搞混了!关于群众的误解,爱因斯坦比谁都还沮丧。他的理论所造成的盲从群众和错误的认知,曾深深地困扰着他......爱因斯坦虽然不是一位熟练的犹太教信徒,但他知道神的存在。他热切地相信是非的绝对标准......他亲眼目睹道德相对主义的盛行,对他而言,这种流行病风行了整个社会......群众对相对论的反应正是建构廿世纪的主要基础之一。反应变成一把利刃,群众怠慢地挥舞着这把利刃,将社会从基督教传统的信仰和道德联系中给切除掉了。

  有时候,学生并不知道,当老师或教授说「没有绝对」时,他也是在指涉无神论的观点。神是至终的绝对,祂是绝对的至高,绝对的全能和全知。祂所说的是至高和绝对的真理。因此,请记住,下一次有人说天底下没有绝对(包括道德绝对)的时候,这个人等于是在宣布他是个隐形的无神论者。

  伴随着相对之道德观的,是主观主义。没有了神,除了自己本身就没有客观的标准可言。因此,今天人们不谈伦理,只谈「价值」--这是尼采留给我们的用语。「价值」是一个人选择放置「自己」的地方。无可避免地,我们相信我们自己有权来决定何者有益或有害,何者是或非,何者有价值或没有价值,这正是「各人任意而行」的典型写照。

  这个信条的附属品是,一个人不能将他的价值观强迫转移给别人,如果这里所说的价值只是我们自订自创的,那么上面这一句话是对的。然而,神的律法应用在所有被造之物上,因为祂是创造主。祂的律法应用在所有事物之上,无一例外。

  另一项附属品是,既然我们的价值不是从神而来,这价值必须从影响我们的事物而来;简言之,这项来源是文化,这种价值是相对的、个人式的、主观的,以及以文化为导向的,果真如此,则人生是不堪忍受的。

  我们举一个人不能活在道德或文化相对论底下的例子:二次大战后的纽伦堡大审。你可能还记得纳粹领袖被带入审判法庭,以屠杀种族和战争罪行被起诉的情形。他们如何为自己答辩?德国最高法院曾经公告犹大人不是人类,因此他们说:「我们并没有作错任何事情,我们只是按照我们的文化、道德和法律行事,他们说犹太人该杀。而你们是谁,胆敢从另一个文化、社会的角度把你们的道德强加在我们身上?」

  这种不能将道德加诸于别人身上的论调,已经在世界上大部份的大学中教了五十年,使得纽伦堡联合法庭一时之间不知所措。如果没有绝对,如果所有的价值都是以文化为导向,如果我们不能将道德加诸在别人身上,那么有谁敢挺身而出,指称纳粹屠杀千百万性命是错的?律师们震惊之余,私底下纷纷交头接耳,最后宣布退庭。他们不愿意援用神的律法,于是只好援用行之有年的「自然法」。尽管自然法比神的律法来得不确实,自然法中仍有一条道德规范,纽伦堡的律师就以这个规范将纳粹绳之以法。



悲剧的结果

  卅五年来我们的孩童在学里被教的是,天下没有所谓的道德绝对伴;他们必须自己去选择价值的所在。士师记最后一节记载的是:「各人任意而行。」这是今日许多国家的写照。

  因为相对道德信念的普及,以及普遍漠视和拒绝圣经的结果,使全人类陷入了无道德和无信仰的潮流--而此二者原应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

  让我们思考这种无信仰的结果--犯罪、谋杀、绑票、施暴、抢劫、窃盗、强暴、敲诈等等罪行发生。这种世俗主义的恐怖是什么?谁能够估算人类的悲惨,或计算我们典狱、法庭、监牢和警察的代价?你听过哪个重生的基督徒是杀人犯、敲诈者的吗?至少我没听说过,找也怀疑我会听到过。(唯一例外的是在电影里,不在现实的社会中。许多好莱坞式的电影里,有着如影评人米德维(Michael Medved)所谓的「宗教狂魔」系列电影。但米德维自己也说:「我检视了这一类的电影,了解到其实并不真正有这么回事。」然而,不幸的是,这样的电影却一部按着一部上演。)

  让我们思考整个国家陷入无信仰的光景:纳粹和法西斯主义,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不为人所知的结果和代价。战后的共产主义是世俗社会另一个极端的表现。数以百、千万计的人民不是死于世俗主义和无信仰的极致观点里,就是被奴役在它们的铁蹄之下。

  今天,世界文盲超过了两千四百万,年轻的文盲人口更是多上了好几百万。他们从来没有被教导过任何道德的标准。华盛顿说过:「当我们沈溺在道德可以不需要宗教来加以维系的假设中时,我们就得谨慎一点。」他的警告千真万确,然而这样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从来没有哪一种道德系统是缺乏宗教的基础,他还说:「不论社会通行哪一类的心灵教育,我们的思考和经验都必须禁止我们期待,国家的道德可以将宗教摒除在外。」但一直以来.公立学校企图所要做的正是如此,结果是一场世纪的浩劫。

  学校怎么说?他们说,问题很简单:经费,这岂不是他们向来所惯弹的调子吗?今天美国花在每一个学生身上的经费是举世无双的。然而在最近一次与西方十七个工业化国家的学生竞赛里,美国在两个项目里敬陪末座,没有一项拔得头筹,只超前了阿尔巴尼亚,刚刚挤上辛巴威和象牙海岸的程度。

  当识字的程度下降时,谋杀案数量便相对地增加。我记得几年前,我在罗德岱堡牧会的峙候,那儿曾经一度在短时间里出现上三个凶手。今天,人们对谋杀案已习以为常。但人们之所以记得那三件谋杀案,乃是因为凶手是三个十三岁的青少年。第一个案子是,一个男人取了第二片意大利脆饼,而这一片本来说好是给这位少年的。这个少年回家取了枪来,朝着那个男子的胸口射了几枪。第二个案子是,有人痛扁了一位少年人的朋友,这位少年便拿起刀子刺死了这个动粗的人。最后一案,一位十三岁的少年涉及一椿谋杀一位欧洲旅客的案子,动机可能是抢劫。整个美国社会正在分崩离析,乃是因为社会道德已经荡然无存,人们甚至害怕在街上开车,深恐遭人开枪,我记起伟大的波斯政治家兼诗人撒迪(Saadi)的话:「我畏惧神,其次我畏惧那些不怕神的人。」



不信的昂贵代价

  没有信仰使我们的道德一落千丈。道德教育家班尼特(Williamn Bennel)说:「过去卅年来,我们经历到社会实质的退化。今日瓦解社会的力量正在向我们挑战,并且在某些例子里,这个力量远比社会组合的力量还大。」让我们思考一下班尼特在《文化指数》(The Index of Leading Cultural Indicators)书中所列举的道德败坏的结果:

  * 百分之九十九的美国人至少在一生当中是「窃盗的受害者」。

  * 百介之八十的美国人至少在一生当中是「暴力的受害者」。

  * 年轻的孩子被指明为需要对「迅速扩大的犯罪层面」负责。

  * 低于百分之十的重大罪犯会坐牢。

  让我们思考一下今日美国公立学校的情形。科派崔克(William Kilpatrick)在他的《为何强尼是非不分?》(Why Johnn7 Can't Tell Right from wrong?)一书中指出:

  每一个月在公立学校大约发生了 525,000 次的攻击、勒索和抢劫。每一年共有三百万件犯案是在学校或在学校附近发生的--也就是每天发生约 l6,000 件。每天大约有 l35,000 个学童带枪上学;五分之一的学生携带某一类型的武器。百分之廿一的国中生,因为皆怕被打伤和威胁而不敢上洗手间。调查显示,学童在校最在意的是那些性格分裂的同学。老师也有相似的困扰。大约有三分之一的老师表示,因为学生的行为因素,他们曾慎重地考虑退出杏坛。

  信仰会造成什么样的差别?差别在千千万万的生命和无数的金钱!说真的,现今的世界付得起没有信仰和世俗主义的代价吗?

  美国的建国者深深明白,除非国民是道德的,否则国家是建立不起来的。这是为什么美国的国会会颁布:「宗教、道德和知识是建立艮好政府的三大要素,学校亦必须建立在美国的国土之上。」



基督是道成肉身的真理

  为了阻挡道德的相对论,我们必须再次确立基督所言:「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八 32)。

  我认为这段经文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重点。首先,耶稣宣称真理存在,这个真理不是相对的真理。他并不是说:「你们必晓得某一个真理(a truth)。」他也不是说:「你们必晓得你们的真理,」有人会说:「好吧!对你而言,这是真理,但对我而言则不然。」然而耶稣是这样说的:「你们必晓得真理(the truth)。」神的真理对每一个人而言都是真理,对那些主观地拒绝「那是别人的真理」的人,它拒绝的并不是神的真理。基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 6)祂不是某一个真理,或者是真理的一部份,或者是别的真理--祂本身就是真理。当道成肉身的真理站在彼拉多面前时,反讽地是,他居然戏谑地对着「真理」说:「什么是真理?」

  再者,约翰福音八章 32 节说到,我们可以认识真理。今天,我们普遍所获得的教导是,我们不能认识真理--我们不能知道有什么东西是确定的。科学仅提供某一种的可能,但借着启示和宗教,我们可以得知真理。圣经上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约壹五 13)

  可惜的是,数以百万计的美国年轻人相信没有道德上的绝对,也就是对别人而言是罪恶的事,对他可就不然。只要你打开电视上的脱口秀,或是任何其它节目,你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立论假设。不管多么邪恶和怪异,能忍受这一切事情的人,才会被现代的美国人认定为是一个宗教家。相反地,若是不能忍受。则已犯了不可原谅的罪。



没有信仰的不道德基础

  我们还需记住,人心有一个拒绝神的本质,例如我记得数年前收看访问赫胥黎(Sir Julian Huxley)的节目。那时他是「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的负责人。赫胥黎是当时最有声望的进化论科学家。访明者问他:「你认为进化论为何如此迅速地窜红?」赫胥黎回答说:「我们都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发,理由是......」现在如果你叫一个高中生来完成上述的句子,你想他会怎么说?他准会说:「我们从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出发,因为达尔文累积了许多的识上惊人的证据,以致科学的一致性要求我们把它当成事实而加以接受。」

  但这不是赫胥黎说的,我听到他说:「理由是,神错乱了我们的性道德观。」我险些从椅子上跌下来。邢和科单有什么相关?

  现在我们来看看罗素又怎么说。他是一位反基督教人士,也是当代杰出的哲学家。他写了《为什么我不是一个基督徒》(Why I Am Not a Christian?)一书。他说,科学不能驾驭哲学,也不能告诉哲学,说生而没有意义。因为当你接受进化论科学思想时,生命就是无意义的。然而,到底他为什么不相信神呢?是因为科学和哲学证明神的不存在吗?不,乃是因为神的道德观念和他的罪相抵触的缘故。

  罗素是一位激进的社会学家和性好渔色的人。他结过数次婚,也离了数次婚。一位判决允准他妻子求去的法官说,他是一名无赖,没有一个通奸者会做出那种通奸的行为。他引诱他所遇到的每一个女士。有一回他应邀作客,留在一位医生的朋友家里过两个晚上。第二个晚上,他诱骗了朋友正值青少年期的女儿。无怪乎,他不要成为一个基督徒--神的道德观念和他的罪抵触。

  人有堕落的天性--这种天性使得人不愿意去相信宇宙之中有一位造物主,因为他们不愿意相信这位造物主也是一位律法的设立者,而这位律法的设立者也是将来的法官,要审判追讨他们的所作所为。

  尼采拒绝圣经,拒绝基督教。他厌恶宗教,特别是基督教;他说,神死了!

  惊人的是,居然有那么多的人相信他。他从来没有给过任何证明,只是宣布神死了而已。宣布是一件事,证明又是另外一件事。有人在一栋大楼的墙壁上,信笔涂鸦写着:「神死了--尼采。」另外一个人过来了,在旁边也写了一个句子:「尼采死了--神。」有一位哲学家说,我们最好别在辩论之前,就先下结论,或者在下结论之前,最好先辩论。显然尼采还没等到辩论开始就已经下了结论。

  没有人证明过神死了,或是神不存在。若你有所不知,让我告诉你,其实无神论是非理性的。「没有神」这个结论在逻辑上叫做「全否定」(universal negative)。每个人都知道,要证明一条「全否定」论述是不可能的。你不能证明全宇宙不管什么地方都没有小绿人;你也不能证明全宇宙不管什么地方都没有神,为了要证明上面论述,你必须知道宇宙的任何部份。换言之,为了要证明没有神,你必须是神,并且你必须证明你自己错了!因此,没有人能证明神不存在。

  我曾在广播电台里和一位无神论者辩论。我对他说:「你相信没有神,你确信吗?」

  他说:「我确信。」

  我向他指出,这里面有一个逻辑上的谬误:它根本就是一个非理性的论述。他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说法。几分钟之后,他慢慢地从无神论转向了不可知论。(这么一来他还有点希望哩!)



神圣的责任,道德的要素

  知道我们要向神父帐是道德生活的要素。有人问十九世纪伟大政冶家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你所持守的观念之中,什么最重要?」他回答说:「我个人向上帝交帐。」正如一位法官这样说:「一位至高者的存在--一个灵、无限、永恒、全知、全能--是道德的第一真埋。」



比我们伟大的存在

  圣经绝对是我们对错的依据。西方文明处在道德的混乱之中,乃根源于许多菁英份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取代了圣经真理。只要我们买了他们的帐,等于是将自己持续放在光滑的情境伦理中,准备随时跌落。英国伟大首相之一,撒切尔夫人(Mararet Thatcher)正确地指出:

  基督教的信仰--当然,它包含了许多犹太教的灵命和道德真理--是我们国家传统的基础部份。数个世纪以来它是我们的命脉;事实上,我们国家的理念正是从圣经而来。拋开这条原则而想了解我们的历史、文学是不可能的事。

  但我要更进一步地说,基督教的真理是无限宝贵的。我相信,不仅它是真的,并且它也提供了导向真正和平的道德驱动。这和平是你我都在期待的......。

  相反地,民主所带来的盼望是渺茫的,如果民主时代里的男男女女,他们的心并不曾被一个比自己还要伟大的事物所触动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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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5:36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圣经和社会

  「主坐在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 启示录廿一章 5 节

  有一次,一个扒手窃走了一只皮夹。回家之后一看,令他大吃一惊,原来那不是皮夹,而是一本书,一本新约。他又憎又气,一股脑地把它丢到街上。过了几天,在好奇心的驱使之下,他又把它捡回来读一读。在书中,他和耶稣基督会了面,并且成为基督徒。他在教会里告诉别人他的故事,随即有一位专门负责送圣经的义工找到这位悔改的窃贼,他说他要看看那本圣经。一看之后,原来这本圣经正是他遗失的那本。麦卡席恩(W. H. McCutheon)所说的这个真实故事不过是圣经改变人心的无数故事之一罢了。



圣经的影响

  即便在悲剧的环境里,圣经照样改变人的一生。我想到的例子是在威尔逊(Bill Wilson)身上所发生的,这位纽约布鲁克林都会事工(Metro-Ministry)的牧师,住的地方就是毒品侵犯的危险地区。而这原是他自己所挑选的禾场。他的主要目的是接触十四岁以下的孩童--街上找到他们之后,再以福音「锻炼」他们。每一个星期六他用巴士载了一万五千名孩童上教会,把他们安置在充满各式各样活动的主日学里。计多小孩变成了基督徒,连带地他们的父母也接受了信仰。比尔来自一个单亲家庭。有一天,当他十四岁那年,他和他的母亲坐在佛罗里达州圣彼得堡镇的一个水沟边上。她突然站了起来,说:「我受不住了!你在这里等等。」于是,她走开了,从此便没有再回来过。比尔没有地方可去,也没有什么事可做,所以只有干坐在那里,坐了三天......。一位基督徒邻居看到了他,把他接到家里,买了些东西给他吃,并且替他缴了一笔费用,然后将他送到基督徒夏令营。在那个营会里,比尔接受了基督成为他个人的救主,那个决定改变了他的人生方向。卅年后的今天,当他在巴士的路上把一些孩子叫上车时,他会说:「你猜,我把谁捡到车子里来了?......就是我自己。」都会事工是当今最大的事工之一,这项事工的基础不折不扣地是来自圣经。

  没有一本书比说到有关耶稣的这本圣经,更影响个人、家庭、人群、文化和国家的了。因着圣经的信息,历史上充满着被改变的生命和社会。在这里我们将会讨论几个例子。

  如果没有圣经,那么情形将又是如何呢?若一个文化里没有圣经,我们看到的是灾难的产生。



两个革命的故事

  一七八九年,美国宪法完成并批准了一个新国家的诞生。这一年,邪恶的法国大革命则刚开始,巴黎血流成河。布来恩(H. J. Brine)指出:

  法国的异教徒将基督教的时代赶下台,推翻了基督教,并且试图把法国带进一个属于他们的时代。但是,很快地,他们彼此攻计、摧毁,基督的影响力最后又得胜了,人们重新建立起基督教的年代。

  法国大革命是人类认识自己本质邪恶的痛苦经历。这项相信人类良知的信仰终于导致了恐怖的结果。

  同年。世界的彼端也正在进行一场革命,其名气比起法国和美国革命是稍微小了一点。

  底下就是这场革命的叙述。
    革命是来自一场船艇的叛变。由一批生还者所主导。这艘船就是著名的「邦蒂号」(HMS Bounty)。后来有人出版了一本书并且拍了一部叫做「叛舰喋血记」(Mutiny on the Bounty)的电影。克利斯敦(Fletcher Christian)在凶残的邦蒂号船长布莱的统治下,带领了一批人叛变,并驾船逃离。叛变者逃到遥远的南大平洋上的一个荒岛,位在纽西兰以东四千哩--一个方圆只有两平方哩的皮特凯恩岛(Pitcairn Island),在那里,他们将船弄沉,过着远离祖国的新生活。他们开始娶大溪地的女子为妻,渐渐安定了下来。他们也雇了大溪地的男子以便帮忙开发小岛。

  尽管他们在这个人间天堂里落了脚,然而这些男男女女终究还是把这个天堂变成了地狱。这个尚未顺服神的人类天性将这里建成了一个酗酒、暴力相向和通奸横行的殖民地。十年下来,小岛充斥着醉酒、暴行、争吵、斗殴、谋杀和强奸。其时,欧洲人在一场大溪地人所举发的政变之中,一举逮捕了一群大溪地人,并将他们变成奴隶。但是这些大溪地人估计错误,以为克利斯敦赞成这个计画。于是一场种族、派别的内讧终于爆发了!事后,在原住民混血的妇人和孩童之中仅有一名生还者(甚至他也已中弹,生命垂危)。他就是后来皮特凯恩岛新国家的创建者,他的名字叫亚利山大史密斯(Alexander Smith)。日后他把名字改成亚当斯(John Adams),是为了与地球另一半的革命先烈并驾齐驱,从邦蒂号上所抢救下来的遗物当中,有一本圣经--这本圣经现在还保存在纽约的市立博物馆,在史密斯成长的年岁中。岛上一位水手教导他识宇,尔后史密斯便开始阅读哪本唯一的圣经,「当我认识耶稣的一生时,」史密斯说,「我的心开启上一通门,我明白,对于那些悔改的人而言,神是一位慈爱和怜悯的天父,我似乎可以感觉到祂的同在,从此,我更加肯定每一天祂都在带领我。」

  不仅史密斯改变了,他也靠着改变人心的福音来扭转岛上的每一个人。并建立丁一个也许是世界上最和平、宁静、秩序、祥和的社会。1808 年,英国海军发现了皮特凯恩岛,并且对史密斯和岛上居民的信仰啧啧称奇,最后免除了他叛变的刑责。「皮特凯恩」终至变成了十九世纪「虔诚」的代名词。



人性可以改变吗?

  数世纪以来,人们不断地争论着人性到底可不可以改变的话题。在某个情况之下,圣经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人可以改变,那是当人悔改,回归到耶稣基督的时候。

  廿世纪的人类相信--不需要圣经人性就可以改变。例如,共产主义者相信,他们在圣经或是宗教之外改造了一群「新的共产人」。当然,他们用来改变的工具是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

  共产主义创始者马克思相信他的理论正是世界人类困境的出路。他宣布:共产主义是人类生存奥秘的「真正解答」。什么使得人类无法和平相处?答案是,私有财产。当私有财产取消之后,「个人疏离」也将除去。因此,当人拋弃私有财产时,他将发现他的真正自我,并因而解决了人类历史难题,即与生俱来的相互敌意。马克思说:「共产主义......是人与自然敌对,并与人敌对的真正解决之道......它是历史谜语的答案。」所以,人最后可以找到他是谁,以及他存在的意义--他揭开的历史谜团--感谢共产主义,有人说!难怪苏联不准牧师讲解有关千禧年的事情,因为共产党已经透过工人专政而把人类领进了天堂。

  马克思假定人性本善,只是被资本主义和资本阶级结构所败坏。他在「共产党宣言」里辩称,一旦工人掌权,控制了国家之后,他们会建立一套没有阶级的社会秩序,以至于最后,社会不再需要政治。因此,国家的观念将随风而去。他写道:

  循着历史的发展,当阶级消失,所有的生产集中在国家的整个群众手里时,群众力量就会丢弃它的政冶性格......。

  取代了旧有的中产阶级,以及阶级和阶级之间的仇恨,我们将会有一个群众的社会;其中,个人自由的发展是全体自由发展的先决条件。

  成千百万的人在本世纪中惨遭杀害,其肇因即源于此人性论。马克思的确创造了一种人--一种用最凶残的手段来对付他同胞的残忍之人,没有一点同情心和良心。当我们明白恐怖的劳改营、古拉格群岛所发生的事之后,我们可以说,这种人应该是历史上最心狠手辣的人。

  当我读了古拉格详细的辅导时,内心为之困愕。他们对男人的行径已是糟糕得无以复加,至于女人,更是令人惊耸!…… 马克思用一项错误的学理所建立的系统(而这学理本身又是基于一种错误的人性认知),造成了历史系统上最邪恶的暴行。

    谈到前苏联政府,出版「马克思观点」杂志的基诺维斯(Eugene Genovese)和他的太太伊利莎白说:

  当她一旦解体,问题是,七十年后,我们将如何将之交代清楚?尤其当情势更加明朗时--基本上这个制度应该是带来好处,但却没有。它给我们的唯一交代是成千上百万的尸骨。

  伟大的历史学家,《当代》(Modern Times)一书的作者保罗强生写道,廿世纪的国家是「历史上的大凶手」,某些无神论的国家理当负最大的责任。

  在美国,许多人早已决定,改造一个人应该从「教育」着手。整个民主社会透过教育制造出「新的民主人」。当然,文化菁英老早就决定在教育系统里封杀圣经(他们完全漠视早先圣经在普及教育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I983 年在「人本主义」杂志上执笔的约翰邓飞(JOhn Dunphy),揭露了一些对圣经充满敌意之人士如何反对将圣经纳入教育的过程:

  我相信,人类前途终必一战,并且必须透过教师来嬴得公立学校这块战场。这些教师必须正确地认知他们的角色是一群新信仰的「变节者」--他们信奉新的人本宗教思想,并且尊重神学家所谓的人之神圣。这些教师必须像激进的真理基要派传道人一样,无私地奉献自己,因为他们将会变成另类传道人,使用教室,而不是教堂,来灌输他们所传授的价值,不管是哪一个层级的教育--下至托儿所,上至超级州立大学。教室势必成为新旧冲突的竞技场--腐烂的基督教,与其所带来的一切罪恶、不幸,正与人本主义新的信仰,以及它对世界所做的光辉华丽承诺一较长短。对于这个「爱你的邻舍」不知何物的世界,人本主义终必为世界达成此一目标。

  事实恰好与邓飞如花雾一般的远景相反,当我们把神从美国学校赶走之后,学校必须加装「金属侦测器」才能正常运作。

  自从 1983 年以来,恶质的人本主义者如邓飞之流,不幸地在公立学校一路上占着上风。就学术而言,学生进步了吗?没有,大多数检验学习的测验,如 SAT 分数一年比一年低。学生开始「爱起你的邻舍」来了吗?事与愿违。学生之间,或者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暴力案例加增,大多数大型的公立学校必须备有警察和保全系统。即便如此,仍然有太多的学生携带枪械上学,并杀害同侪。再一次,一项错误的人性主张引导一个错误和不恰当的答案。(有关邓飞谈及基督教所带来的一切罪恶。不幸之谬论,我们在前一本书《如果没有耶稣?》中已经予以严词驳斥。)

  教育并不能给人创造出一个新的本性。请记住,1933 年全世界最有教育并受最高教育的国民便是纳粹德国人。

  其次,据说这种新人乃是透过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所塑造出来的。在你对此观念兴致勃勃之前,请你记得,全美国所有职业当中,居自杀率之冠者就是精神分析师。所以,如果你正有自杀念头,我奉劝你别去看任何一个精神分析师。说不定他会和你握手,然后在你以先跳楼。我无意小看那些具有帮助性的治疗师、谘商辅导师的严肃角色,他们的确具有资格来帮助别人改变。他们当中一些人发现到当一个人认识基督时,其改变是最大。

    终极而言,人心必须透过重生,以及透过耶稣基督的福音才能有所改变的。

  所有想改变人性的现代世俗观念都失败了,但此刻许多人却还想弹弹这个古调,殊不知人性无法透过自己的作为而加以改变。只消阅读圣经,他们便可以避开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尝试。旧约说:「古实人岂可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若能,你们这习惯行恶的,便能行善了。」(耶十三 23)人究竟什么时候才会自我改变?我的朋友,那是绝对不曾发生的。圣经明白地说,没有人可以改变他的本性。保罗也摘录旧约的话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三 10)



于是基督来了

  新约告诉我们,改变的唯一途径是由里到外--透过那位勇敢向人类宣布:「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廿一 5)的耶稣。耶稣基督能改变人心,这是一件极美妙无比的事。

  我想起一位年轻人,他是一位胸无大志的甜甜圈师傅。他服食毒品,并使用古柯碱助兴,有一天,一个人邀请他去圣经班查经。他的心被圣经的信息感化了,圣经完全地使他由里到外更新。他不仅戒掉了毒品,并且决定要好好地使用生命,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他甚至上了大学。今天,他是一名作家,对社会做出正面的贡献,是一位顾家的丈夫和活跃的基督徒。也许许多人的故事背景和细节容或有些许的差异,但无数的人如同这位年轻人一样。在基督里找到了新的生命。

  是的,基督正在更新万物,正如同他在皮特凯恩岛上的作为一般。有趣的是,翻阅了好几套百科全书,我始终找不到有关邦蒂号上亚利山大史密斯,或者是其它人信奉基督教的故事。当然,我相信媒体和教育界并非没有特别的偏见,只是显而易见地,它们常略过这一类的关键细节,使得我们必须参考其它的传记和故事。才能发现邦蒂号事件的真正重要转折点。

  从皮特凯恩岛故事往后再走个一百五十年,到达南亚洲的缅甸。你可能对威廉赫顿和亚力坚尼斯所合演的奥斯卡奖电影「桂河大桥」留有印象。你记得故事是谈到有关遭日军所俘的英军吗?在集中营里,日本人强迫战俘超时地工作,许多人因此而不支倒毙。

  根据好莱坞的版本。日军指挥官一开始并没有成功地逼迫俘虏架桥。他在突破英军指挥官的意志和心灵防线上,也告同样失败。在自尊心受创的情况之下,这位老大不情愿的日军指挥官只好改请英军指挥官负起筑桥任务。正因如此,桂河大桥最后才顺利造好。电影里观众可以看到这些人边吹着口哨边工作。但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会问,这是实情吗?电影播演了很久之后,我和这位曾驻守缅甸的英国指挥官谈话。那时,他已是普林斯顿大学的校牧,并且根据他的经验写过一本书叫《行过桂河的幽谷》(Through the Valley of the Kwai)。他伤心欲绝地告诉我,好莱坞是如何地扭曲这段史实。底下才是桂河大桥的真实故事。

  俘虏渐渐地退回到野人的状态,他们饥饿难耐,像野兽一样地攫取任何可抓取的食物。就在那时,这位英国指挥官在背包之中发现了一本新约圣经,他开始阅读起来。当他读的时候,基督奇妙的爱开始充满他的内心,他俯伏倾倒在救主面前,呼求祂,求祂的恩典和帮助;他变成了一个新人!

  他开始每天对着他的官兵朗诵新约。这些官兵的内心一个一个地转变,直到几乎全营的人都被基督的福音所更新。这些原本像野兽一样的人现在却把面包屑留下来,分给比他们更虚弱,病得更重的人。整营的军人被基督改变,基督使万事万物更新。好莱坞的电影里找不到这类的蛛丝马迹--而这才是千真万确的事实啊!

  基督真的能使万物更新!祂在世上的岁月里,改变人心即是祂首要的工作。祂改变了尼哥底母,告诉他人必须重生。祂改变彼得,把随风飞扬的一粒细沙(原来的彼得)转变成一块「盘石」(「彼得」的字面意义)。祂改变咆哮的扫罗,使他摇身一变为使徒保罗。祂改变「迅雷之子」(sons of thunder),使之成为「爱的使徒」(apostles of love)。并且,几个世纪以来,祂不断地改变众人的生命。

  找到了基督就找到了生命真正的意义,因为,神造我,除非我们来到祂的面前,我们绝对无法经历到神的美善。基督教历史之中,奥古斯丁是由一名纨裤子弟变成最伟大的信徒之一,他的「圣徒」别号恰如其分。他说,我们既是被造之物,除非我们来到造物者面前,否则对于生命目的我们将一无所知。在他著名的《忏悔录》中,他向着神写道:「为了祢自己的理由,祢创造了我们;除非在祢的里面安息,否则我们将永不得安息。」



前共产党员发现生命意义

  一名受过良好教育的前共产党员雷夫托夫(Nicholay Ivanovich Revtov),最近发现了这个荣耀的目的。他在苏联诞生,早年加入帮派,专门为非作歹。之后,他效忠马克思,成为党里头一名忠坚份子。他奋发求学,前后获得五个学位,包括两个博士头衔。但这位无神论党员后来说:「我错过了世界上最重要的『重生』学位(B. A. degree-Born Again)。」

  也许我们不能有数不尽的学位,但每一个人都能拥有这个「重生」学位--就算我们通不过一些考试。有一回,苏联一个「爆发宣教团」(Evage1ism Explosion)成员盖尼斯(Buddy Gaines)走访了雷夫托夫。(此宣教团是卅年前我在珊瑚岗长老会所创办的平信徒宣教团。)在那个访问里,借着翻译员的帮助,盖尼斯得以分享耶稣基督荣耀的福音。当时,雷夫托夫空虚的心灵剎时被耶稣基督奇妙的爱所充满。他请盖尼斯下次再来。结果他的妻子和儿子也都信了基督。今天,雷夫托夫是「爆发宣教团」的欧亚国际主席。最近他在所有前苏联共和国里成立了「爆发宣教团」。

  许多人的生命活得一团糟,对此他们自己也知之甚详。每个人都希望有个方法能使自己重新来过。感谢神,天堂有路!一位女士发现了这条路径,她情不自禁地用下面的话来表达她内心的奇妙感受:

  我在圣经里发现那块地方,叫做「再出发」。

  罪恶和过去已然不复记忆,多年以来,所遭受祸害的,救主均将重建。

  我们褴褛的衣衫,也换成恩典的长袍;新的灵魂也都有了新生。

  圣灵倾注的爱,使我们不难相爱。

  那个爱不喜欢不义,不嫉妒,谦逊无私,充满仁慈。

  爱的转变,如同在天上,我们将永远彼此相爱。

  啊!是的,我已经找到那片奇妙之境,叫做「再出发」的地方。

  你是不是有同样的发现?一个在吹嘘的怀疑主义者,和非基督徒环境之下长大的怀疑主义者发现了一个令他大吃一惊的事情。长久以来他以一位非基督徒自居,并且活在无神论知识分子中间,他说:

  我观察到每一个怀疑主义者,从色尔萨斯(Celsus)到威尔斯(Wells)都站在基督的摇篮前,并所发出的微不足道的叹息。我怀疑为何这个无助的婴孩要诞生在罗马人贪婪、犹太人厌恶,和希腊人精明的时空之下,以及三者都要消灭祂的时代里。然而,这个历史上最强烈和最具毁灭性的组合,强化了这位马槽婴孩来到世间的目的。

  没有一个非基督徒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今日祂的震撼一如一千九百年前?也没有任何嘲弄者可以向我解释,为什么那双钉痕的手能抓住人间的魔王,把他们污秽的灵魂从罪恶的渊薮中救拔出来,并在一夜之间转而变成屹立不摇与耀眼的十字架英豪?......没有一个不可知论者可以清楚地向我交代,为什么表面上永恒的帝国终将昙花一现,而那位被杀害的加利利人,其荣耀和能力可以在历世历代里创造出如此的美丽和动力?

  也没有任何一个嘲弄者可以解释为什么耶稣大胆的预言,能够借着大象、飞机、收音机、铁路、马匹和双腿,不断地穿透最密的森林,爬过最高的山区,越过最深的海洋和最顽固的沙漠,感化了地球上每一个国家、族群和人民?

  没有哪一位怀疑者可以告诉我,这位被孤立的犹太人如何能说出童稚能懂,但却让智者以为深不可测的话语。这位奇特的人,祂的生命、话语和人格不啻是历史上的谜。任何自然论者的解释只会使祂变成一个更困惑的谜题,一个更深邃的神秘。

  但当我接受祂说祂是谁的时候,我解出了这个谜语--上帝的儿子从天上来。人类得到了救主,我得到了救主。当天使说「今天,......为你们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时,我兴奋地发抖。现在我明白这个伟大的真理:「尽管基督在伯利恒诞生过千万回,如果祂不能在你的心中诞生的话,你的灵魂仍是荒凉的。」



世界在翻转

  基督教初期,保罗和使徒们曾被控以「搅扰天下」的罪名(参徒十七 6)。但事实上,世界已经被翻转过了,他们只不过把其中部份的世界再翻一遍。

  保罗这一班人乃在为改变世界面努力,他们并不以改变一个地区而自满。基督徒应该翻转世界。当然,改变始于个人,始于被耶稣基督福音改变的人。如此,像石头扔进一块安静的池塘,它会发出涟漪,向外扩展,遍及每一个生命。

  本世纪英国伟大哲学家之一,乔德(C. E. M. Joad)是一位才华洋溢的知识分子和强悍的非基督徒。他加入了萧伯纳、罗素等一干怀疑主义者的阵营,并且不停地攻讦基督教信仰,但在晚年时他写道,人本主义的最终极的问题是罪。早年,他认为人性本善,只要在正确的环境下,我们可以在地上创造天堂。但经过两次骇人的世界大战,以及第三次大战的威胁之下,他回到了人性的原点,承认人性本恶的事实。这位前怀疑主义者下结论说,罪的解决之道是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他的心终于像无数的人心一样地翻转过来了!



上教会的副产品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对基督越委身的人越会以上教会来表达他内心的转变。这个内心的转变会带来不少的益处。美国无线电全国连播网主持人珍贾丝丁(Jane Chastain)最近做了如下报导:

  * 上教会的人较可能在危机时刻维系住隐定和美满的婚姻。

  * 出席教会对年轻人对抗贫穷有正面之助益。

  * 宗教信仰对道德实践和判断有实质上的贡献。

  * 惯于实践信仰的人会经历到较少的沮丧,以及更多的自尊,并使未婚生子的数目降低,较少服用毒品,也少自杀、犯罪和离婚。

  * 惯于实践信仰的人会使健康得着益处,少有致命性疾病,并且使疾病恢复机率大幅上升。

  * 宗教信仰和实践是力量和恢复的来源,可以帮助人从酗酒、服毒和婚姻危机中得着恢复。

  虽然我们得知许多类似的轶闻趣事。但这些有没有科学的根据?答案是有的。首先我们看看有关健康的报导。

  最近有些研究员检视了两百多个宗教影响健康的研究报告。他们发现的结果是,宗教不仅对你的灵魂有益,也会带给你健康的身体。基基教时报(Christian News)报导:

  根据时代杂志(Time magazine)所收集的科学报告指出,习惯性参加教会聚会对我们的健康有益。

  「习惯性聚会的人,有较低的血压、较少心脏病、忧郁的比例亦少,并且比不上教会的人健康。」杂志的封面以标题「改变健康习惯」如此报导着。

  此项宗教和健康相关的左证是由一名老年学家和流行病学家李文(Jeffrey Leven)在东维吉尼亚医学院(East Virginia Medical School)所从事的一组科学正研究中得来的。另一名研究员是来自国家护理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care)精神病学家拉生(David Larson)。

  另一项有趣的发现是,整个有氧运动的发轫者是一名传福音的基督徒古柏博士(Dr. Keneth Cooper)。他是《以信仰为基础的减肥》(Faith-Based fitness)一书之作者。有氧运动是美国文化里获致健康的工具,在基督徒界中普遍流行,非基督徒也一样热衷。

  我们的研究也显示信仰和健康的关系。例如,位于纽泽西普林斯顿的盖洛普(Gallup)相关机构「美国生活的宗教」(Religion in Ameracan Life)的研究发现,习惯性出席教会和犹太会堂的人均具有较好的工作伦理,家庭生活的稳定性较佳,对从事义工活动的意愿较高。他们也发现:

  * 习惯性做礼拜的人比不做礼拜的人有高出 50% 的人会拒绝毒品。

  * 教会和会堂比所有其它非官方机构,包括公司商号等,提供了更多的社区服务。

  * 习惯性上教会的人「显示他们的工作量超出平均值」。

  再一次,我们的研究也显示出相同的结果。

  加州亚拉曼达市(Alameda)进行了一个为期廿八年,参与人数高达五千人的长期研究,旨在决定上教会所能带来的好处。罗德岱堡「太阳前哨」(Sun-Sentinel)用下面的话做总结:「上教会,活更久」("Go to church, live longer.")。研究员发现,拒绝上教会的人会比习惯性上教会的人有高于 36% 的死亡率。上教会的长寿因素包括「改进健康实践,增进社交,保持更稳定的婚姻生活」。相同地,这份报导无独有偶,1996 年夏天,七十个保健和宗教研究者齐聚在维吉尼亚州的李司堡(Leesberg)。他们在国家护理研究所赞助的研讨会上,讨论信仰和健康的关系。华盛顿时报报导说,研究显示「宗教的委身使得死亡率下降,提升对社会的支持度,沮丧降低,有更高的自尊。」在此我们看出圣经和健康的相关性。

  「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U. S. News and world Report)刊登一期封面印着教会的头条报导:「信仰因素:教会能医治美国的社会病态吗?」在那个报导里,他们问了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什么能确保非裔美籍都会年轻人远离毒品?习惯性出席教会是比『家庭结构』,或是『收入』更好的预防之道。这是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弗利曼(Richard Freeman)所做的研究显示。姑且称之为『信仰因素』吧!」这个杂志也报导:「经常上教会的人有低于 50% 得到精神疾病的机会,和低于 71% 酗酒的机会。」简单地说,圣经会增进生活的品质。

  根据联合圣经公会(United Bible Society)的资料。在许多英国监狱里「灵命复兴」的现象里,圣经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单单李曼这所监狱里(Lewes Remand Prison),「两年之内,有超过六百人只因阅读圣经而变成了基督徒。典狱牧师大卫,保依(David Powe)说,『他们站起来,说这个比古柯碱好。他们生命的转变蔚为奇观。』」

  历代以来,甚至连怀疑主义者也发现基督教有改进人类生活的力量。十九世纪的历史学家威廉莱基(William E. H. Lecky)写道:

  基督教原本就是给世界指出一种理想之人格的宗教。十八世纪人心充满了热切的爱,并且显示了这种理想人格有能力影响任何时代、国家、性格、条件。甚且,它不但是最高的美德型态,也是实践的最高动机。

  简而言之,圣经--借着传扬基督的信息--对世界的美善产生了无比的影响。



「世界生命的改变者」

  耶稣基督改变了世界,借着圣经我们得以认识他。彼得索夫(W. E. Biedersolf)对借着耶稣基督福音,以及圣经所带来的改变写下了这样的话:

  达尔文说:「一个发生船难的水手漂流到一个不知名的海岛,他会诚恳地祈求传教士已经先登陆了这块蛮荒之地。」他的意思是,没有福音的地方就是没有文明的地方;这位水手很能发现他是一群强壮食人族的大餐。

  若将基督教从文明中剔除,从艺术、音乐、文学,以及更重要的,从人心之中剔除,你会发现这世界所剩下的将一文不值。

  我们知道儒教、佛教、回教的发轫者并不是来自神性(Divinity),但是,要说基督教的基础不是神,则是行不通的。就如你用炭笔画一张西斯丁的玛丹娜(Sistine Madonna)一样。

  如同耶稣基督向来是谁,祂今天也是世界生命的改变者,人类社会的重建者,人类进步的导演,世界文明的塑造者。藉由上述的事实,我知道祂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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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6:24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圣经和法律

  「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 诗篇十九篇 8 节

  在制定法律的路途上是没有完结之时刻的。「周六晚间邮报」(Saturday Evening Post)有一回刊出一张漫画,画的是摩西在山上,手里拿着「十诫」的石版。他举目向天说道:「现在只要十条法律就够用了,其它的条文等到官僚盛行的时候再说吧!」,这则笑话比你所认知的还具有真实性。几世纪以来,我们的法律系统是根据神向摩西所启示的。不幸的是,人有着「无穷的」智能不断地法上加法,也往往扼杀了真正重要的法律。

  莱斯(Al Ries)和曹特(Jack Trout)在他们那本复杂的《定位:心灵之战》(Positioning: The Battle for Your Mind)一书里,指出许多立法委员所制订的新法正如那幅漫画所言:

  英国众议院每年大约制订 500 个法案(那已经很惨了),同时间大约有一万条新的法令和规条公诸于世。立法当局出手还真大方!想想看:主祷文只有 56 个字(指英文字,以下同),盖茨堡演说共 266 个字,十诫亦仅 297 个字,独立宣言则为 300 个字;最近美国政府公告一项有关卷心菜的菜价上的条文即有 26,911 个字。在州级政府里。每年有廿五万条新的法规,而这廿五万条法规不过是让立法当局和人民一同迷失在法律的迷宫里罢了!

  本章我们将检视在西方世界里,圣经对法律的影响。我们会研究那些历史土虔敬的人们对法律的贡献,从摩西到查士丁尼(Justinian),从阿尔弗烈德大帝(Alfred the Great)到布莱克史东(William Blackstone)。我们将看到在我们之前的许多文化里,圣经如何成为所有法律的基础。当现代文化渐渐离开神的时候,我们目睹了法律系统又是如何的四分五裂。美国境内诉讼不断,让数以兆计的金钱流失,并带给许多人梦魇,这是将圣经从法律之中除去的一项后遗症。



神向摩西的启示

  只要稍稍研究过历史文明的人,便会知悉人类对行为的统一规范一直有一种需求。一群人不能生活在一起,除非有一套行为的标准将他们规范起来。关于这个,没有人比神更清楚。祂把十诫写在石版上启示给摩西。没有其它的典章,不管是出自于人,还是源自于其它「神明」,其对法律系统的影响会超过十诫。温姆瑟(Rene A. wormser)在他的《法律和立法者的故事--从最早期到现代》(The Story of Law and the Men Who Made It-From the Earliest Times to the Present)一书中说道:

  摩西的法律...‥在我们法律系统催生中扮演了一个直接和致命的角色。早期美洲大陆殖民地里,有不少地方是不多不少地直接援用旧约律法的。此外,犹太人的法典是欧洲大陆和英国两地法律系统之来源,而我们的法律系统来自后者。

  文明初期,习俗、传统和民间故事提供了适当的行为典范。更早之时,温姆瑟写道:「人们的举止只是受到祖先经验累积的左右。」

  它们之中没有一个像十诫一样地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没有一个可与神启示给摩西的律法相比。

  考古学家在古代尼普尔城(Nippur)识别出一些有关法律的断简残篇,这也就是著名的「利普尔.伊什塔尔法典」(The Code of Lippur-Ishtar),年代大约在公元前 1868 年到 1857 年之间。这是利普尔?伊什塔尔这位法典制订人的年代,他也是早先实际制订法律的人之一。这个法典包含了诸如「若人租了一头牛,而损伤了牛的尾巴,则他必须赔偿四分之一的牛价」之类的法规。所发掘的九条法规当中,只有两条是有关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巴比伦的「汉摩拉比法典」(The Code of Hammurabi)是另一个书写下来的律法。人们咸信它是公元前 1750 年的产物:其中有些像「控诉别人谋杀,但不能使那个人认罪的话,控诉者将处以死刑」,和「协助宫廷里的男女奴隶,或平民家里的男女奴隶逃跑者,当处死刑」,以及「若有不待在院里的女祭司开了酒铺,或者进入酒铺饮酒的话,人们应将她处以火刑」等等。另有一处规定,被告以行巫术者,得将自己投入河中,如果河水「胜过」这个人,那么他即有罪。但如果控诉者告错了,他将被处以死刑。关于「汉摩拉比法典」,杜兰(Durant)说:「法律中没有保障个人在对抗国家时的权力,否则它就是欧洲的创举。」其实,杜兰这种考量可在神透过仆人摩西所颁定的十诫中找到。

  迪蒙(Max Dimont)在 「犹太人、神和历史」(Jews, GOd and HiStory)的论文中写道:「摩西律法......是第一个真正合乎司法而写下来的法律,并由于它对人性的完成、对公义的热情、对民主的热爱,使得过去的任何法典皆黯然失色。」
    温姆瑟并且补充地说:

  犹太人对我们法律最重要的文献,首推被基督教引为律法基础的「妥拉」(Torah,编按:即摩西五经)。即使新宗教创始人穆罕默德也只是拿旧约,和犹太先知们来做为其新教义的根本。其中,他称耶稣为先知之一。虽然它和旧约差了一点,但是可兰经在道德思维上延续着旧约的观点。统治着百千万人的回教法律,其中和其犹太律法来源之间的差异是很难识别的。

  迪蒙匠心独具地指出,启示给摩西的律法演变成历代的律法:

  摩西的律法和神应许给以色列的国家地位有关。虽然犹太人在那个节骨眼上还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但摩西律法并不是给一个流浪民族的。它乃是为维系国家统一而设计的,不是仅仅用来保全一个家庭的完整,尽管个人权力不会因为国家而有所牺牲。这些律法崇高的架构浮现了政府的民圭型态,其绵延不绝的能力持续了八百年之久,直至先知们将其恢复。截至目前为止,美国宪法才平安地渡过了两百年而已!

  摩西律法不像那些比它更早的法律。即便有些声望卓越的历史家,包括杜兰,拥护汉摩拉比法典影响摩西律法的论调,我还是要重申,十诫是经过时代的考验而坚立的,而汉摩拉比法至今早已荡然无存。摩西律法之中的原则比同期的巴比伦还要先进,尽管摩西律法比起汉摩拉比法晚了几个世纪,它的日期大约是公元前 1450 年。



十诫与我们的法律

  许多人注意到当今许多法律是从十诫来的。杜兰便是其中的一个,他指出许多相似之处。他把第四诫视为是为安息日而编纂的,第五诫乃是把家庭神圣化的一则强力的法律,以至于这条法律「铭刻在家庭之中的理想延续到了中古世纪、现代欧洲,直到瓦解社会的工业革命出现。」杜兰把第七诫视为「婚姻乃家庭之基础」。温姆瑟补充道,第七诫乃是透过禁止通奸来强化「保护家庭」的法律。关于第八诫,杜兰写道:「它认可了私有财产,并与之和宗教及家庭相结合」。关于第九诫,温姆瑟说明它「禁止伪证,并建立一种以宗教为基础的诉讼」。第十诫「禁止贪夺」温姆瑟写道:「从这一条法律可以引出相关之条文。」如此一来,十诫帮助人类建立了现代社会的基础。它自然为西方法律立下了根基。

  就法律而言,圣经是我们的一笔大遗产,它带来了一个温情、人性。自由和公义的风气。德雷普金教授(Israeal Drapkin) 在他《罪与罚:古代篇》(Crime and Punishment in Ancient World)里总结说:「十诫是西方文明道德和法律的基础。」

  十诫如何在法律的历史上做出如此巨大的影响?温姆瑟相信,犹太人是历史上被驱散得最厉害的民族。他自成一家之言地说,他们「多次被迫为奴,每一次过程中均有些人回到巴勒斯坦重建家园,有些人则在国外建立自己紧密相连的属地。」如同其它的社区一般,犹太人所到之处总是带着自己的信仰、习俗和律法。其它的文化因而深深地受到犹太人带去的传统和法律所影响。

  当然,十诫之所以遍布世界。当归结于基督教之广传。因此,当基督教兴起远播的时候,就把十诫带到了世界各地。然而,基督教时代的前三个世纪里,她仍是属地下式的组织。发动了十次对信奉者血腥的镇压,罗马帝国仍然无法阻挡基督教。当康士坦丁这位罗马君王登基时(公元四世纪初),罗马的法律开始遵从圣经的原则。康士坦丁和狄奥多西(Theodosius)是那些基督徒君王之一,他们把基督教的道理纳入了法律之中。其中以查士丁尼一世的贡献独占鳌头。



查士丁尼一世

  查士丁尼一世是自 48Z 年至 565 年以来,君士坦丁堡(罗马帝国东半部)的统治者。但一开始,我必须先交代,查士丁尼一世个人有一些严重的污点。牛津大学院长兼历史学家罗伯特(J. M. Robert)在他的《世界史》(History of the World)一书中。对查士丁尼一世作过如下评语:

  雅典学院的历史享有八百年之久,但他将之毁于一旦。他想成为一位基督徒君王,不愿是一名非基督徒的统治者,并下令摧毁所有在首都里的异教徒铜像。更糟的是,他加速降低犹太人的社会身分,和限制他们履行宗教事物的自由。

  当然,我并不觉得这些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尤其是他对犹太人的作法。但是,查士丁尼的统治确是圣经影响法律发展的一个典型。套用杜兰的话说:「历史想当然耳地忘却了查士丁尼的战争,而只记得他对法律的贡献。」

  甚至对查士丁尼的评语也均是集中在他好的一面。查理斯迪尔(Charles Diehl)说他是「两种伟大思想的杰出代表--帝国思想和基督教思想。由于他提出这两种思想,以致他足以垂名千秋矣!」吴尔(P. N. Ure)在《查士丁尼和他的世代》(Justinian and His Age)一书里写道:「从各方面来看,查士丁尼所编纂的法律被公认为是他最主要的成就,使得他万古流芳。」我们所要研究的是,这份整合了数百年来矛盾的法律系统之遗产。以及立法的各种层面。

  当查士丁尼统治的时候,罗马的律法已经累积了超过一千年之久的经验。罗马人爱立法,市井小民的生活几乎全被野心勃勃的立法神经给牢牢掌控着。那时,查士丁尼承接了法律的混乱场面:当时他们有着各种不同层级的法律,彼此在不同区域之间甚至相互抵触着。杜兰指出,那个时期罗马法律是一种「实证性的累积,不是逻辑性的演绎。」为了整合和修剪现有法律系统这个庞然大物,查士丁尼组成了一个委员会,其中成员均是法律上的伟大人物。

  这个工作分成三方面。首先,这个委员会写下了他们认为最好的律法大纲。这份完成于 529 年的大纲叫做「宪法」(Codex Constituionum),通行全国,而与之抵触的任何法律一律无效。这分「宪法」史称「查士丁尼大法」(Code of Justinian),其中奉圣经原理为圭臬。

  委员会检讨了罗马历代以来人才济济的立法程序。并在 5Z9 年将结果写在「罗马法典」(Digesta or Pandectae)上。奥斯卓高斯基(George Ostrogorsky)在他的《拜占庭史》(History of Byzantine)做了如是之评论:「成于公元 533 年的『罗马法典』是另一项更伟大的成就。它集合了罗马古典法学者的著作,以及帝国官方之勒令,变成现行法律的主体。」在「罗马法典」里,我们读到了这一段话:

  透过祂神圣的王权,神把这个国家交托给我们统治。我们历经战争的胜利,也承接和平的礼物。同时因着肩负国家架构的运行重责,彷佛如临深渊、如履薄水,思索着神所给予我们的大能支持,便我们不至于仗恃自己的膀臂,不倚靠军队,不仰仗元帅,也不自恃才能,而是在于对至高无上之三位一体真神护佑的盼望。如此,世界方能持续进行。

  查士丁尼法律改革的第三个部份是成之于公元 533 年的「制度法」(Institutiones)。基本上,它是「宪法」的浓缩版,又加进了一些补述。「制度法」是给法律学生阅读的一本官订手册。如同西方一些重要的文件一般。它仍是以救主为其开宗明义:

  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给胸怀大志的法律学生......在删除了不一致性所带来的不和谐、混论的的国家规章(即国家法)之后,我们关照了无以数计的旧有之法律体系。并且,如同水手渡过大海中心一样,我们终于完成了这一项工作。

  这些不凡的出版被后人称之为「查士丁尼大法」(Codes of Justinian)。为了消弭法律之间的矛盾,查士丁尼做了一些调整和补充。例如,

  * 「自由人(曾为奴仆者)不再视为是分开来的群体。」他们得以分享「自由人的所有特权」。

  * 严惩强暴:以极刑定谳;对霸占财产的人亦同。

  * 律师必须向圣经发誓,将全力以诚信保卫当事者的权益。此外,若发现告诉不属实,律师将停止一切告诉程序。

  杜兰写道,查士丁尼大法「把正信的基督教纳入法律之中。它以宣告王位一体真神做为开宗明义篇」。奥斯卓高斯基说:「在基督教影响所及,大法时常在更高的人性原则之下被加以修正,尤其是有关家庭的部份。」

  稍后,奥斯卓高斯基也补充说:

  查士丁尼是占领拜占庭的最后一任罗马君王。同时,他也意识到掌控国家的那位神圣者的存在。他统治世界的企图心也是奠基于基督教和罗马帝国。

  数世纪以来,查士丁尼将基督教纳入法律的作法影响了整个世界。历史学教授诺曼康德(Norman Cantor)写道:「查士丁尼大法是中古世纪最高度发展的法律体系,也是现代欧洲法律系统的基础。」迪尔说,查士丁尼的成就使得他的缺点和失败瑕不掩瑜。「这是一个了不起的工作,是人类进步史上最大的成果。」迪尔补充说:

  查士丁尼大法为国家提供了道德的基础,它在中古世纪之中保存了下来,并且教导西方有关国家的意义,以及社会结构的原理。再者,它用新的基督教精神瓦解了严密的罗马法律,从此,它把社会公义、公共道德和人,性引介到法律的层面里。

  杜兰说「拜占庭帝国律法历久不衰。自从帝国在西方消失了五个世纪之后,布隆格纳(Bologna)的法律学者曾经将之作了一番修订,而不论君王、教宗均对此奉行不渝。并且它是许多现代国家的法律基础架构。」

  查上丁尼大法最后影响了英国的法律历史。温菲尔德(H. Winfield)在他的《英国法律历史的主要来源》(The Chief Source of English Legal History)一书中解释道:

  十二世纪的时候,布隆格纳学派成立了,并且恢复教授罗马的律法......这项新的运动有其倡导人,并且其中一位名叫瓦卡里马斯(Vacarius)的人来到了英国的坎特伯雷(Canterbury)和牛津两地传授罗马律法。1149 年,他为他的学生编了一本教科书......书名是 "Liberpauperum",它是以「宪法」和「罗马法典」为蓝本所写成的......,到了十二世纪末,瓦卡里岛斯的传授已经在牛津结出果实来了。

  温姆瑟写道:

  黑暗时期,当欧洲兴起一股对罗马律法的兴趣,并且提供环境做为现代法律的温床时,人们所学习的正是查士丁尼的法律册子。他的律法成了欧洲法律,也是大部份英美两国法律的基础。

  德雷普金批注道:「大法事实上是法律系统的房角石:拿破仑法典即是直接依据它而来;一直到 1900 年德国还援用大法 。即使在英国,『公共法』(Common Law)有许多地方也是渊源于罗马律法。」这一切都在说明一个重点:圣经强化了查士丁尼大法。查士丁尼大法变成西方法律的一块基石。因此,圣经是我们法律系统的根源。



阿尔弗烈德大帝

  另一个圣经影响西方法律的例子是,韦塞克斯(Wessex)国王阿尔弗烈德的法案。这位国王以阿尔弗烈德大帝着称于世(849-899)。他效法将十诫引进爱尔兰的圣帕提克(St. patrick),在帕提克 400 年之后,依样画起葫芦来。

  阿尔弗烈德大帝活在一个骚动的时代里。在他做王之前和之后,英国不是被她的征服者围困,就是被大火焚烧。这个国家最大的梦魇是古挪威人,他们肆虐欧洲沿海地区。包括英国几个岛屿。这是一段黑暗时期。然而,阿尔弗烈德大帝带给人民盼望。法兰生(Allen Frantzen)指出:「借着出版一套法律,也是英国第一套法律,阿尔弗烈德大帝更新了自从威京人(The Vikings)入侵之后即陷人的错乱法律、政治和社会系统。」然而那不只是更新而已;历史家罗伯兹(J. M. Roberts)断言阿尔弗烈德大帝的「革新是欧洲社会里唯一的政府创新努力,并且标记着英国伟大时刻的开端。」

  所不同于查士丁尼的是。阿尔弗烈德大帝用最高的伦理标准来统治国家,丘吉尔在他《英语系民族的历史》(History of 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一书中做如下的表达:

  在古挪威人战舰狰狞的时代里,阿尔弗烈德大帝是一盏明灯,是撒克逊人成就的光环标志,也是这个民族的英雄。在丹麦战役当中,这位统冶者教给了他们勇敢和信心,他用国家和宗教的信仰挺住他们,并颁给了他们法律、良善的管理制度,记载了他们英勇的事迹。人们以轶闻和歌谣来颂扬他。

  即便是那位高度怀疑主义者,反基督教的伏尔泰(Voltaire)也评论到:「我不认为世界上谁能比阿尔弗烈德大帝更值得有无穷尽的子孙!」

  阿尔弗烈德大帝的性情是受圣经指引的,他所制订的法律也是如此。安塔弗德教授(Pauline Stafford)解释:「在那本法律书的前言里,阿尔弗烈德大帝大量地引用旧约。这位第九世纪国王心目中的君王典范是,士师记中那些专心取悦造物神的统治者。」

  当然,其中也有许多其它的事物影响到阿尔弗烈德大帝。法兰生指出:「阿尔弗烈德的律法将许多传统合成在一起,包括摩西律法。初代教会的会议记录、以及最重要的,他本国的法律条文。」丘吉尔补充:「阿尔弗烈德大帝律法以肯特(Kent)、韦塞克斯(Wessex)和麦西亚(Mercia)现有的法律为基础,混和了摩西律法、基督教原则和德国习俗法。」

  薛夫(Philip Shaff)在他的《基督教会历史》(History of the Christian Church)一书中更指出,阿尔弗烈德大帝的改革融合了圣经的原理:

  他的律法以十诫和其它源自圣经的原理为前导。为纪念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旅居生涯,他的法律保护陌生人。如同摩西律法上给予奴隶自由的条例,他的法律也在七年之后开释奴隶。为了阻止一切的血腥报复,它创立了罚款制度。他下令通行黄金律(Golden Rule),也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有趣的是,阿尔弗烈德律法之中有一种特别的企图和启示。法兰生解释:

  他的律法之中复杂的结构反映了它的合成性目的......整套律法共有一百廿本书,是一个有组织的架构,而其所呈现的是文学的传统,非逻辑性的必然。分成一百廿章是被视为纪念律法宗师摩西在世的年日;咸信摩西活了一百廿岁。

  史塔弗德解释:「当阿尔弗烈德制订他的律法时,他的目的是在地上推行和保存天上的律法版本。在律法中,他将罪推广到罪行,并解释神人之间关系的错乱,是模拟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因窃盗或谋杀而错乱的。」

  他所做的,以及他之所以如此行的原因是不能小觑的。阿尔弗烈德大帝是英国第一位把律法根深蒂固地建立在圣经之上的国王。日后在世界上其它国家的律法系统里,包括美国的,英国的法律系统一直扮演着吃重的角色。



大宪章

  几世纪以后。英国到达了另外一个法律历史上的里程碑--英国大宪章。公元 1215 年,许多贵族不满约翰国王的专制暴行。坎特伯雷大主教蓝顿(Steve Langton)倡议国王和人民两造之间应达成一项合意书,以防止君主极权的专制。约翰葛林(John Richard Green)在他所着《英国人民历史》(History of English People)一书中写道,大宪章「在传统权力的范畴上划了一条不能逾越的线,保存了国家的记忆......直到出现了书写的立法。」

  如同其它基督教重要的文献一般,大宪章以神做为起点:

  约翰,因着神的恩惠,身为英国国王、爱尔兰大主公、诺曼底公爵、阿基坦公爵,以及安茹伯爵,现在对他的大主教、主教、修道院院长、男爵、司法官、林务官......及效忠他的百姓们请安。汝等知悉,吾人在神面光之下,在吾人与祖先灵魂救恩之中,以及神荣耀之前,誓将推行圣洁的教会,并改善领土......首先,在神允准之下,为吾人后代永世之故,批准大宪章:

  英国教会应持有自由,拥有其完整之权力与自由......吾人并将自由赋予居住在本国地土上之所有自由人,以及他们的后裔,他们以及他们的后裔将永远配享一切成文和未成文之自由。

  圣经为大宪章立下了根基和原则。大宪章的另一个副产品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制度之所以产生,乃是由于约翰国王喜欢任意地诬告别人,并且下令地方官吏罗织罪名。在「人民法庭」(The People's Court)电视影集中,那位为人津津乐道的法官韦普纳(Joseph Wapner)献身加州最高法庭和市府法院长达廿年。他说:

  这个在美国和大英国协之中视为理所当然的陪审团制度阻止了政府的滥权。在世界其它国家里,陪审团制度仍然是人民的梦中情人。但是,远比大宪章还早,这种制度起源于何方?没错,是在「利未记」里,更明确地说,是在十九章第 15 节:「按着公义审判你的邻舍。」

  没有圣经就没有大宪章,也不会有陪审团制度。

  法律上另一项源自圣经的重要进展也是发生在中古世纪,那就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纽约大学前历史教授约瑟夫瑞特(Joseph Reither)在他所着之《世界简史》(World History at a Glance)一书中写道:

  人类平等论是人类相当新颖的观念。它是中古世纪人们重复谈论的一个话题:「在神面前,人类的灵魂同有相等的价值。」



格鲁修

  另一个西方法律的宗师也是从圣经着手的。即是荷兰的格鲁修(Hugo Grotius,1583-1645),此人素有「现代国际法之父」的美名。

  政治科学教授爱德华(Charles Edward)宣称「十五岁的时候,格鲁修即在知识和学术上得到启蒙,使得他成为当时最有名望的人物之一。」廿六岁的时候,他便以《公海》(Mare liberum,1604)一书名闻遐迩。这是一本阐述航海的律法,并很自然地担任国际公海自由权限的发言人。

  格鲁修详加说明引用在各国的自然法。法律教授布尔特(W. E. Bulter)在格鲁修国际法(Law of Nations)的批注中解释说,格鲁修相信「神在自然界里立下了祂的公理,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地方神都提供了生命的必需品。有些地方特别盛产一些东西,有些地方则特别盛产别的东西。「神圣的公义就是,一个民族必须提供他们地区的特别必需品给其它民族。」依循这个脉络,格鲁修论辩着公海白由。

  他的书中最著名的理当首推《战争与和平法》(De Jure Belli et Pacis)。温姆瑟评论说,此书「包罗万象。直到今日仍然被引用着」。格鲁修自己解释说,他之所以写这本书的原因是,矫正基督教的一项严重错误。他认为基督教界充满了太多没有正当理由的战争,一旦战争发生,基督教界就被迫「拋弃所有敬畏神的心和法律。」

  格鲁修在他的书里藏着神的真理和事实的谜语,晚近一位牛津教授布尔(Hedley Bull)解释为何现代的学生在阅读格鲁修的著作时常常发生困难:「即便阅读英文翻译本,主修国际关系的学生今天不容易读懂格鲁修的作品。他们受阻于圣经以及古典的知识,而这个在格鲁修那个时代是被视为整个辩论的支架。」这里有一小片段录自《战争与和平法》

  在善良的人群里,某个原则应该在毫无争议的情况下被建立,但是一旦建立这个原理的权威抵触了自然法,或是神的诫命时,这项规范应当无效。因为,当使徒说他们应该听从神,不听从人的时候,他们所求助的是永不误谬的力量。

  爱德华在详细描述格鲁修的理念时说:

  格鲁修的所有作品里,有许多将神比做自然的「作者」。在第二卷里,他引录四个他认为历代以来最被大众广泛接受有关神的观念:首先,神只有一个;第二,神高过所有的事物;第三,神关切人类的事务。加以公义审判万事;第四,神是创造除了祂自己以外的那一位。

  第二卷结语中,格鲁修祷告基督教界能在这个他指为不公义的世界中觉醒,并且悔改。他祷告神「把这些教训刻在那些在基督教世界里摇摆的人心」。他并祷告神会给基督教国家的领袖们一颗知道和遵行神律法的心。在前言第十二节里,格鲁修指出神是国际法的基石:

  我们提过的这个自然法--包括人类的社会生活,和所谓根植于人类世界重要的生活路径--不得不归功于神,因为祂定意将这样的路径根植在人类世界里。

  格鲁修对于历史有很大的影响。没有哪一个国际关系的历史事件比「西发利亚和平」条约(Peace of Westphalis,1648)更影响世界的了。它是「卅年战争」之后所签署的,并且建立了国和邦之间的关系「条约的前言是依照格鲁修的思想所写的。布尔解释:「格鲁修所考虑的国际社会理念,在西发利亚和平条约里充分落实,格鲁修可以被称做现代和平解决方案之父。」

  然而。格鲁修的影响力超过任何一个单一衍生的历史事件。温姆瑟说:「格鲁修的......名气让所有现代国际法律的作者光环尽失。他对学问以及人类的贡献是无限的。」



布莱克史东

  法律领域里另外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布莱克史东(William Blackstone,1723-1780)。他写过一系列《英国法注释》(Commentaries on British law)。在使法律落实的一百五十年过程里,布莱克史东扮演着一个吃重的鱼色。截至目前为止,他仍是法律界中的佼佼者。威尔斯比(W. N. Welsby)说他是:「从深刻思索证据出发,终于成为一位敬虔的基督徒。」

  布莱克史东的影响甚至延伸到近代的法律事务。也许你听说过阿拉巴马州大法官被一所大学(ACLU)告状的新闻,状纸上说这位大法官把一幅刻有十诫的匾额挂在法庭的墙壁上。罗伊摩尔(Roy Moore)法官是我书中的英雄,他也是 1997 年第二届由「珊瑚礁事工」主办的「年度基督教政冶家」得主。摩尔法官援用布莱克史东为他的主要法律依据,写下了八十七页的答辩书。这份没有出版的文件--一份非常有用的资料--清楚地交代美国的法律引自英国,而英国的法律又是从神的律法而来,尤其是十诫。

  今日,布莱克史东仍被视为法律体统之起源。摩尔写道:

  自从 1793 年以来,美国最高法院直接引用布莱克史东爵士的法律系统高达 Z72 次。惊人的是,最近六年来(l990-1996)我们的最高法院大约引证了 21% 的布莱克史东之《英国法注释》。

  摩尔也指出,出现在独立宣言中「生命、自由、财产」的用语可以在布莱克史东的作品中找到,而他的作品正是在我们国家诞生时被人民广泛阅读的。摩尔写道:「此三者理念乃是根植于对神的信仰。」根据布莱克史东,生命是「神直接的礼物,每一个人与生俱有的,在法律的观点上,一个人尚在母腹之中的时候,这个礼物就开始送达了......关于自由,确切地说。是一种个人意欲行事的权限,不能受限于除了自然法以外的其它控制;是人与生俱来的,是当神赋予人自由意志机制时的诸多礼物之一。」摩尔说:「财产是每一个英国人的绝对权力,并且拥有权是神所赐予的。」布莱克史东指出,财产权是透过神首先赋予人类的:「世界之初,根据圣经我们是被造的,美善的创造者赋予人类掌管全地、海中鱼类、空中飞禽。以及地上走兽的权力......这是人类掌管其它外界事物的唯一真实、确凿基础。」

  摩尔法官指出,「英国法和共同法的基础都是以神的信仰为前提,祂的旨意是所有律法的基石。」布莱克史东写道:「当至高者创造宇宙,并从无生出有时,他把某种原则放在所有事物中间,以此维系,而不致分崩离析。若无这些原则。一切事物将荡然无存。」布莱克史东把这些原则名之为「自然法」,此法「在人类之间平等,但受到神的管辖」。布莱克史东把自然法视为神的旨意,并且在自然界里可被加以观察:

  创造者之旨意名约自然之法。当神创造万物时,即赋予它活动之原则,并建立某些原则以规范其终生之活动。是以,当神造人时,他亦赋予人自由意志以掌控生命之各部位,并为人类立下永恒不变之律法。职是之故,就某种程度而言,此一自由意志必受制于管理与约束。此外,神并赋予人类思想机制,用以发觉诸般律法之内涵......试举数例:吾人当以诚实过日,不得伤害他人,欠人者必加以偿还。此三者乃查士丁尼诸大律法之础石。

  因为人类的自私,加上人类的认知「充满了无知和误谬」,人们需要启示。圣经即是那个我们所需要的启示。「那个启示的道理,我们名之为神圣的(divined),或者神圣的律法(divine law),」布莱克史东写道:「人们只能在圣经里找到它们。」因此,我们有自然法,以及只有在圣经里才能找到的启示法律。布莱克史东写道:「人类的律法必须依赖自然法和启示法。这意味着,人类的律法不可和此二者抵触。」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再三予以强调:人类的律法必须依赖自然法和启示法。这意味着,人类的律法不可和此二者抵触。也就是人类的律法不得与神的启示法相抵触!盼望今日的立法者、律师、法宫能将此言铭刻于心。

  关于圣经和法律,布莱克史东还做了其它的论述。他指出圣经为何是下列事物的来源:

  * 发誓:出于圣经,旨在保证证人之诚实。在布莱克史东出版《注释》之后几十年,华盛顿在他的告别演说中问道:「如果宗教责任的意识弃绝了在公义的法庭上做为调查工具的『发誓』,那么财产保障、名声保障和生命保障在哪里呢?」

  * 整个法庭制度反映了「摩西所设立的那个犹太共和国」。

  * 未来之赏罚取决于人民是否遵守法律。布莱克史东说,相信未来之赏罚使得所有持相异论点的人都会遵守法律。

    当想到我们文化受到世俗主义和无法性的打击,上述的论点更耐人深省:

  相信未来之赏罚,喜爱圣经的道德性公义,以及信服「种什么得什么」的理念--此三者概念都源自基督的启示,和诫命的教导。这是所有法律上「发誓」的基础,而其目的乃是呼求神做为事实真理的见证,而那个事实可能只有神和当事者知情而已。是以,所有道德证据。所有对人类诚实的信心,势必会因背叛和不信神而大打折扣。

  当你想到布莱克史东在英国法律和美国法律里所扮演的角色时,以上所述的事情必然令你啧啧称奇。当林肯自修法律的时候,其中一本主要的书本就是布莱克史东的《注释》。沿着宪法大道(Constitution Avenue)不远的美国首府大厦(U.S. Capitol Building)立了布莱克史东的铜像。如果没有圣经,西方的律法将与布莱克史东巨著《注释》失之交臂。



是打破玻璃的时刻吗?

  我们刚刚描绘的圣经和法律的草稿,使我们得悉,我们的律法系统来自欧洲,尤其英国,但终极而言。它们均来自圣经,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从查士丁尼、阿尔弗烈德大帝、格鲁修到布莱克史东,均将西方律法恰当地根基于圣经中神的律法。

  不幸的是,我们离开了圣经律法的精神支柱,而结果使得我们的律法系统错乱。关于这一点,史德史卡尔(Wayne Stayskal)的政治漫画倒是表现得维妙维肖。漫画画着一间立法机构,墙面上镶着一只消防器材箱的玻璃柜,里面放着「十诫」。玻璃上写着:「紧急时,请打破玻璃。」我想,现在该是打破玻璃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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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8:16 | 只看该作者

第五章:圣经和政治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了。」—— 马太福音五章 13 节

  「你们是世上的盐。」耶稣对门徒说。当你试图去想这句话时,它是很震撼人心的。背景是:一群人站在罗马帝国某个名不见经传的湖边,然后有人说出了这句话:「你们是世上的盐。」这十分叫人惊讶,不是吗?不知道这句话的沉重性有没有落在你的心上?

  在蒙古,一切都很败坏;你最好离开。
  非洲呢,一团糟!走吧!
  土库曼(Turkmenistan)更是一片腐败。
    我们实在需要一点盐,来阻止那边持续不断的腐败。

  纵然令人惊讶,那一句惊人的预言居然实现了!盐的最大功用是作为预防,以防止好的东西变坏。事实上比起别的人,那群跟着耶稣基督的人已被证实是世界上行为规范和道德的「盐」,而在当时那还只是耶稣对一小群人所发表的一篇难以置信之忠告。如果没有圣经,世人就感受不到它的正面影响力了--举例,如禁止奴隶交易和奴隶制度。作为盐的另一层意义包括政治参与(参太五 15-16)。我相信,政治不再是基督徒拱手让给非基督徒的领域,毕竟基督徒在政治舞台中已经缺席太久了!

  海弗纳(Vance Havner)曾把人本主义比做等待秃鹰来审判的半朽尸体。因此,我的朋友,归根结底就是:我们要不就是尸体,要不就是盐。时时刻刻问自己是归属于哪一种东西,此乃必要的。



圣经谈论整个人生

  基督教和教会对政治说过些什么样的话?或者,教会是政治绝缘体?有些人认为,圣经和基督教只谈属灵的事务。吉斯特梅克(Simon Kistemaker)曾指出,教会体制里只能讨论某些议题,然而圣经所谈论的范围却是无限,其中政治正是范围之内的课题之一。

  荷兰最伟大的神学家之一克伊波(Abraham Kuyper),是一位具有影响力的基督徒,也是一位政治家。他不只是一名极优秀的学者、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的创办人、圣经解经家,和耶稣基督福音教会的牧师,同时也是一个才智出众基督徒,并因此出任荷兰的总理。他在任内极为称职,以至于政府把他七十岁生日那天订为国定假日。

  克伊波是加尔文派(Calvisit)。加尔文本人对教会和国家的关系上,持着相当清晰的观点。加尔文强调,三位一体的真神超越普天之下万事万物以及所有人间王国--不仅是教会,也涵盖生命中每一个层面。克伊波写道:

  神子不能自外于万物。就算你下到地底下去,你仍然无法指出自然界中的任何事物,不管是星星或慧星,没有一件事是不关乎基督耶稣的。并且那种关系不是肤浅、无关轻重,而是十分直接的。自然界里没有什么力量,或是任何控制这些力量的来源,是和神永恒之话语无关的。职是之故,将基督设限在属灵事务之上,并将祂从自然科学中予以排除,可说是一种全然的错误。

  当然,政治更是不能自外于基督了。



神是一切政治力量的来源

  权力的终极来源不是国家,亦非人民,而是神。圣经上说,所有的权能来自神。人所行使的权力是神所委托于人的。了解这一点是相当要紧的,因为历史明白地告诉我们,任何独揽大权,管理国家、人民的人本主义国家。或是非基督教国家(请记住,管理权就是强制权),最终的结局便是极权主义。

  国家的权力来自神,国家需要对神负责:当人民对这个真理昏昧无知的时候,极权主义就会尾随而来。因此,国家是神普遍恩典的机制,藉此祂得以禁止邪恶的产生。国家的目的是制订和执行神写在祂话语之中的律法,以及祂写在人心上的道德法律。我们的责任是尊崇国家,因为圣经上说,神设立了国家。我们必须遵守法律,赋税,并且为掌权者祷告。



国家的权力有限

  从神是政治权力来源的角度,我们可以推展出另一个原则:神限定了国家的权威和权力。国家并不囊括所有的社会层次,有些层次自有其它的权威层面。我们有家庭和教会,学校和商业,以及其它创造性的计画是国家无法自然地伸手掌控的(不像那些集权国家一般--但在美国,不幸的是,国家的权力正在日渐扩大)。

  限制意味着一旦执政掌权者逾越他们的权限时,基督徒自有义务予以抵抗。如果国家命令基督徒从事和神话语教导相反的事情时,基督徒所要顺从的是神,不是人(徒五 29)。自古迄今,历史上许多政府禁止基督徒祷告、敬拜神,或是向人传福音。无论是在这种或是所有政府取消神命令的情况之下,基督徒必须顺服神,并且挺身而起反抗国家,因为国家的权力是有限的。



教会和国家

  那么,国家和教会的关系应当如何?

  关于这一点,加尔文的观点很清楚,而且在我看来是正确无误的。路德派学者、作家和法律教授艾兹摩(John Eidsmoe)博士在《神和凯撒》(God and Caesar)的书中,总结了加尔文有关国家的教导:

  不同于在洗礼派(Anabaptist)的看法,加尔文认出国家的权威来自神。不同于天主教神学家的观点,加尔文相信上帝把权威赋予国家,而不是赋予教会。一个基督徒不但是国度(kingdom),也是国家与教会权威之下的子民。然而,国家对于基督徒的权威必须限制在神所赋予国家的权责范围之内。一旦国家超越了这个范围,国家就是违法的,基督徒必须反抗。

  这个观点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何以加尔文的信徒会到美国去开荒拓土。(我们将在第六章对此详加讨论。)

  我相信教会和国家之间必须有所区隔,如同加尔文所教导的那样。但是,教会和国家的区隔并不意味着,神和国家分开,而这正是美国现在所施行的。圣经清楚地指出,忘记神的国家「都必归到阴间」(诗九 17)。美国建国者无意建立一个与神分离的国家。独立宣言承认神赋予人类不可剥夺的人权。富兰克林在起草美国宪法的时候,站起来作了他一篇著名的演说:

  阁下,我已年迈,但当我活得越久,我越相信一项真理--神掌管人类的事务。如同麻雀一般,若没有祂的许可是绝对不会落地的,一个国家的兴起能够缺少祂的帮助吗?阁下,我们坚信圣经所言:「若非耶和华建造,建造的人便枉然劳力。」我坚决相信这一点,并且相信,没有祂认可的帮助,我们所完成的政治实体将不会比巴别塔好到那里去。

  富兰克林要求在起草美国政府的宪法时,以祷告祈求全能者帮助为开始。富兰克林的举动驳斥了那些以抵触宪法为由,在参众议院院会期间不做开会祷告的人。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荒谬和对一个国家更伤害的了!



建国者和人类的罪

  因为他们清楚地认识圣经的教导,这群美国建国者知道人的本质是恶的。因此,他们设计了一种把罪恶套牢的政体。他们授予州政府的权力,仅限于法律上所列举的,而国家和人民则保留了其余的权责。他们建立了三权鼎力,做为内在的监督与平衡。何以如此?因为他们注意到少数集权的危险--如此他们可以借机剥削政府,以扩充其个人不法的野心。

  我们可以从麦迪逊(James Madison)、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以及杰伊(John Jay)等人所起草的联邦法案中看出这种人性之本质。这份法案的用意乃是敦促各州批准宪法。麦迪逊,这位宪法总工程师从伟大的长老会牧师威瑟斯庞(John Witherspoon)习得他的政治哲学。在联邦法案第五十一条中,麦迪逊指出,人不是天使。因此,政府(人所经营的)本身必须受到监督。麦迪逊说,政府是「人性最大的反照」,于是,他说「人若是天使」,则政府就是多余的了!他说:

  如果天使来管理人,那么从内或从外来控制政府亦都无所需要,在组织一个以人来管理人的政府时,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先使政府控制管理者;其次再强迫它控制它自己。

  人是有罪的这个圣经教义,指引着这个国家的建国者建立了一个人民不受国家剥削的保护机制。然而,今日国家权力和联邦政府的区隔渐渐消失,联邦政府三权鼎力的分野也就日益模糊,少数人开始独揽大权。

  那么,政府的功能究竟为何?因着人的罪,神设立了国家--用以禁戒邪恶,维护公义。政府的功能是为了荣耀神,使守法的国民得以自由工作,为神而活。而国家之所以缺乏影响力的原因之一是,许多基督徒缺乏对耶稣基督的委身。而这种委身是绝对能够改变每一片土地的。



科学怪人的教训

  教会似乎吹不皱政治圈的涟漪。今天在每一个国家中,基督教或多或少都受到攻击,使得全世界兴起一片解放宗教的热潮。谁该为这些现象负责?我们大可痛斥无神论主义、人本主义、世俗主义、共产主义,或者异端主义。我们也可以把矛头指向「美国公民权协会」(ACLU),或者「美国人方式」(People for the American Way)等组织。他们是罪魁祸首吗?

  也许一点小故事可以透露出一束亮光。我相信你一定对著名的怪博士(Dr. Frankenstein)和他发明的科学怪人耳熟能详。请你幻想,最后这怪物发飙了,陷城市于浩劫。他杀人,攻击他的主人,捣毁人类的家园,让整个房子付诸一炬,火光划亮天空。这时,怪博士一位朋友从别的城市赶过来,当他看到了这个大屠杀和混乱时,他问:「怪博士,这是怎么回事?」

  「一头怪物,一头怪物!是一头怪物干的,可怕极了!它发疯了,连续杀人,毁掉了我们的城市。」

  朋友大叫:「一头怪物,这个怪物从哪里来?」

  静默片刻。他又再问:「这个怪物从哪里来?」

  「嗄......是我发明的,」怪博士回答。

  万一你没有弄懂这个发人深省的故事,让我告诉你,我们必须承认大部份的错在我们自己身上--就在教会门口,我们没能在这个国家里完全遵守大使命,我们没能遵照圣经委派我们参与管理各样事务的命令。我们从政治。政府、媒体和高等教育之中退出,把原本当仁不让的位置奉送给了非基督徒。我们没有善尽我们天上国民的责任,没有遵守基督「该撒的物,当归该撒」这一条命令。

  虽然我们并没有亲自创造这怪兽,但我们允许它长大,夺取权力。当它坐拥政府、学校、媒体、法庭和立法机关之后,它便一举在国内发动「大屠杀」。我想,我们必须清楚,大多数责任是我们的。

  在美国,基督教失去了立场的原因是很清楚的。我们不仅允许世俗人本主义嚣张,自己还畏缩不前。甚至遇上冲突的时候,基督徒拔腿就跑,难怪让对方赢了!



基督徒退出了公共事务领域

  几十年来,宗教从整个公共事务的领域中退出,转而退到教会彩绘玻璃墙的后面,和祷告房里。大约十五年前,我们已经实际上撤离出政府、媒体和公共教育等单位。我们把它们空出来留给非基督徒,任其破坏。过去这一、廿年来,虽曾试图扳回一城,但仅得到一些小小的成果。人本主义的侵略是十分令人匪夷所思的,尤其是在公立学校里面。

  当然,许多传道人不再讲这样的道。有些信徒曾向我悲诉,他们的牧师不再讲论当今重要的社会议题。原因是:它们太具有争议性了,为了不得罪任何人,牧师最好闭口不谈。他们不敢冒着被剔除免税优待的险,来赞助某候选人或政党。

  但是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过错均推给牧师,因为也有许多平信徒不愿意没事找事地一头栽进这些事务里。他们不愿意听政府在做什么,以及政府如何影响整个的社会。他们只对白己的事务感到兴趣。

  美国文化不断谴责基督教的结果是,基督教的信仰萎缩到一个越来越小、越来越隐密的生活片段,并且自公共领域中被除名。身为基督徒,我们早应该从饱受迷惑、欺骗和打败之中觉醒了,必须要奋起以保卫宪法的真理。我并不主张政府遴选出一个受国家资助的国家教会,也不赞成教会应当控制国家。讶异的是,我看到一些外表聪明的人,十分担心基督徒为了防止昏庸之辈掌权,而兴起治理国家的想法。事责上,我向你保证,我并不希望华盛顿首府的主教来治理美国,但我主张让整个国家在每一个层面和行动上,都感受到耶稣基督的影响;我主张神的律法付诸宣扬;我主张基督徒具有高深的学识,在社会各个层面里变得更为活跃,无论是去投票、服务国家:皆能把他们的信仰带到生活中的每一个环节。

  我相信,除非我们作盐,否则国家势必会走上不归路。反对的声浪必然自四面而起,迫使盐放回盐桶之中。我决不让这种情况发生在我的身上,也不保持沉默,并将继续说出心里的话。我相信,如果我们现在不采取行动,我们可能很快就要完全被迫缄默。



基督徒政治家的三种模式

  有人说「历史是传记」--亦即,整部历史都在讲创造历史的英雄传记。过去两百年来,圣经栽培了三名重要人物,他们名列在伟大的政治家当中。本章后半段的重点将放在这二个领袖的身上--分别为华盛顿、林肯,以及威伯福斯。焦点尤其放在圣经如何影响他们的人格和政治理念上。



华盛顿的信仰

  华盛顿(1732-1799)是伟大的基督徒政治家之一,众所周知他是美国国父,且是人格品德出众的人。独立战争英雄李将军(Henry Lee)曾经把华盛顿描写威「战争第一人,和平第一人,美国人心中第一人」。

  虽然在今天有不少的人,包括基督徒在内,将华盛顿视为是一名自然神教信仰者。但历史的记载可以轻易地即将这个认定加以驳斥。一位自然神教信仰者虽然相信有一位「神」造天地 ,但这位「神」是非人性的,无法干涉人类的事务。这种视人类思想高于神圣启示的自然神教,是完全和「道成肉身」的基督教信仰和矛盾的。

  华盛顿是英国国教的教区代表。他信奉三一真神,在教会中素有名望。他把他的祷告记载在他那本「每日献祭」(The Daily Sacrifice)手稿里,毫无疑问地,和主的关系对他而言是多么地重要。下面摘录其中的一段祷告 ,指出华盛顿绝对不是自然神教信仰者:

  礼拜天......那位命令以色列百姓每日献祭的全能神、最怜悯的天父,好叫他们为神日夜的保护而荣耀神、赞美神!主啊,求神现在接纳我清晨的献祭......。

  因神是眼目纯洁的神,是受那些来到神面前的人所尊崇的神,所以神不接纳愚者和踩在神殿中之罪人的献祭。我求神赦免,我求告神,把我的罪从神的面光之中除去,如同东离西那么远,并且因着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之故,接纳我吧......。

  祝福我的家人、亲戚、朋友,以及这个国家。主阿!神这位为了我们而躺在墓里。又复活的主耶稣基督,做我们的神吧!并因着神自己的缘故,带领我们今天的道路,和永远的道路。阿们!

  星期天晚上......啊!最荣耀的神,耶稣基督我慈悲和慈爱的天父,我为今日软弱,以及和残缺的工作向神忏悔告白。我求神赦免和原谅我的罪......让我能依照你在圣经立下的规矩而生活......。

  求神今晚继续赐给我神的良善。我求神侧耳听闻我谦逊的祈求,并因着神亲爱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我们的主,来收纳和响应我的祷告,阿们!

  星期一早上......每一日陶塑我更像你独生爱子耶稣基督的样式,在你的忿怒之中而活,在神的恩典之中而死,在神所选定的日子里,如义人复活,得以进入永恒。

  华盛顿的灵修生活足以使一般的基督徒赧颜。通常他会起个大早祷告,并在一天之中,花不少的时间在膝盖上。福吉谷(Vally Forge)有几幅华盛顿跪在地上祷告的著名画像,足以说明他委身的程度。

  有一回华盛顿对一群印地安人说:「你们立意要学习我们的艺术和生活习惯,但更要紧的是,要学习耶稣基督的信仰......国会将为你们在这种具有智能的学习上助你们一臂之力。」你能想象,如果这批政治正确的群众抓住他要点的话,其结果会如何?华盛顿强调的不过是,耶稣比印地安的「神」还要崇高!这番举动自然不会使华盛顿受到今日知识分子的青睐,因为他们视美国原住民的宗教高于基督教。话说回来,在这群知识分子的眼中,还有什么会低过基督教的呢?

  华盛顿在一封写给各州州长的信上说道:

  现在,这是我最诚挚的祷告,愿神把你和你所主政的州省置于祂圣洁的保护之中,愿祂的心肠得到最充分的满足,好使我们行公义、好怜悯,并且怀着慈爱、谦卑及和平。这些正是我们蒙福信仰的导师的所作所为,若在这些事上少了祂的典范,我们就别指望国家会幸福快乐!

  有关上述之引文,政治家卡伯特(Henry Cabot)曾经指出:「当华盛顿写下这段话的时候,他若不是十分相信基督的神圣性,就是不知所云。」

  美国第一任总统并没有将他的政冶和他的宗教分离,他让宗教启发政治。如同历任的总统一般。他设立国家禁食日、祷告日,以及感恩日,他明白宗教在导引道德上所扮演的角色。

  华盛顿基本上对于他的宗教观采取低调的态度。我个人相信,就是这种低调姿态才招来人家对他信仰上的误解。玛莎华盛顿的孙女儿克丝提斯(Nelly Custis)对于别人质疑乔治华盛顿一事感到难过。她写了一封信给历史学家史巴克斯(Jared Sparks):反驳华盛顿不是基督徒之说。「他的生命,他所写的证明他是一名基督徒。他是那种活出来,或祷告『让人看出其为人』的人。他私密地与他的神交通。」如果没有圣经,华盛顿就不是这样的华盛顿了!在谈到「受到神话语启示的蒙福宗教」时,他惯用毕恭毕敬的口吻。正是这个信仰,帮助他得以成为一位伟大的领袖。



林肯是基督徒吗?

  在美国人的记忆里,林肯(1809-1865)永远留有一席之地。他深受圣经的影响。从他的演说词来看,篇篇都可看出他深受神话语的浸润。许多美国人思想着,并且引用:「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以为这是林肯的话。其实他只是借用圣经的说法(太十二25),他的听众大都能够辨识出来。(十九世纪的美国人比现在的美国人更熟悉圣经,多么不幸呀!)林肯的私人秘书尼克来(John Nicolay)说:「他对福音的简单性大为赞赏。他经常说登山宝训包含了所有法律和公义的要点,而主祷文则是人类最崇高的一席话。」

  林肯早年并不是基督徒。当他来到伊利诺州的春田市(Springfield, Illinois)时,他结交了一班信奉无神论和怀疑论主义的朋友。他们给了他一本沃尔内所着的《废墟》(Ruins)。那是一本言词犀利、恶意攻讦圣经的书。这本书对林肯的信仰俨如寒冬之于花草,冷冻了他对基督教的追求。然而,林肯还是在圣经里发觉塑造他和改变他的力量,并且在那些战争悲惨的岁月裎,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基督徒。

  一位林肯「最亲密和无私的朋友」史匹德(Joshua Fry Speed)曾提及林肯年轻时是一名怀疑王义者,但到了 1864 年夏天,他突然察觉到林肯的转变:

  向晚时分我走进房间,他坐在靠近窗户的一角。正在认真地阅读着圣经。靠近他的时候,我跟他说:「我很高兴看到你这么专注。」「是的,我很专注。」他如此回答我。我接着说:「嗯......如果你治好了你的怀疑主义,那我可要向你抱歉了,我的还没医好哩!」他诚挚地看着我,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他说:「你错了,史匹德!好好地思想这本书,并且平衡一下你的信仰,那么你无论活着或死去都会是一个比较快乐和良善的人。」



林肯的演说和其它伟业

  林肯大部份的演说和写作都清晰地反映圣经对他的影响。读那篇蚀镂在石头上,置于林肯纪念堂里的第二任总统就职演说稿,看他怎样引用圣经是很有趣的一件事,尤其当你拿它来比对时下教会和国家分离那种人格分裂式的观点(也就是所谓的「官方支持的无神论」说法)。

  他和华盛顿一样,制订了国家禁食日,祷告曰和感恩日。下面节录林肯下达给联邦军队,呼吁他们祷告和禁食做为纪念主日的命令。注意其中圣经的影响:

  兹宣布国家禁食日,1861 年。8 月 12 日。对所有的人而言,承认以及敬畏神至高的政权是恰当的。在完全信仰「敬畏耶和华是智能的开端」之前提下,屈膝在祂的责罚之中,并且表白、伤痛自己的罪恶和过犯是恰当的;用忧伤痛悔的心祈求赦免自己现在,以及隐而未现的行为是恰当的......。

  兹宣布国家禁食日,1863 年 3 月 30 日。透过神圣的律法,我们知悉,一个国家如同个人一般,也会在这个世界上遭到惩处和责罚。这场把国家变成荒凉之地的骇人内战,或许是我们放肆专横的罪所遭受的处罚,好使我们全体国民历经国家改造。如此,我们不该心存畏惧吗?我们是天上一切丰盛的受惠者。多年来,我们蒙受保守,以至于得享和平及丰富。我们壮盛的人口、财富和力量,无国可匹,然而,我们忘记了神。我们忘了那一双恩典之手如何保守我们平安度日、生养众多,叫我们富足,以及赐我们力量。反而,我们受欺于自己虚妄的心,在做无聊的假想,以为这些福分是出自一些具有高超智能和品德之人的手。沈迷在连续的成功里,我们觉得自己一样不缺,以致感受不到我们需要拯救和保守的恩典。我们过于骄傲,也因此无法向创造我们生命的神祷告。

  我们认为,在这位被触犯的全能者面前谦卑我们自己。坦承我们国家有罪,以及祈求仁慈和赦免是恰当的。

  纪念主日的命令,1862 年 11 月 15 日。身兼陆海军最高统帅的总统期望并下令所有军人谨守主日。基于人畜在一周里休息一天的重要性、基督徒军人的神圣权利、基督徒的天职,以及对神圣意旨的尊崇,我下令周日的劳动量必须减低到仅留必须的勤务......独立宣言指出,政府建国的精神必须保卫,于是国父首先下达此令,「将军盼望,也相信每一个军官和士兵会努力活出基督军人的样式,保卫他国家的权利与自由。」



林肯第二任总统就职演说

  林肯最后几个月的生命里有着重大的改变--在他将心交给基督后,继续又活了一年半的时间。事实上,那时他第二度入主白宫。按照惯例,他向国人发表他的第二任就职演说。以我来看,这篇讲稿是林肯最好的一次演说。林肯传记《公民林肯》(Lincoln the Citizen)的作者惠特尼(Henry Whitney)曾把这篇演讲描述成「一串向神连绵不断的祈求,求祂对我们这个如火如荼的国家伸出援手。」这篇讲稿刻在林肯纪念堂里,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

  全能者自有其旨意。「祸哉世界!因着必来之罪;祸哉此人,罪因其而来。」如果我们假设,美国奴隶制度乃是众罪之一,而当他定意除去这个制度的同时,引发这一场可怖的南北战争,有如降灾于那些罪因其而来的人身上,我们能从信徒描写的那些神圣属性里,分辨出其中的差异吗?我们诚挚地盼望--热切地祷告--这场惩罚性的战争得以迅速地远离我们而去。然而,如果神定意让战争持续下去,直到我们从所有奴隶在两百五十年间没有报酬、困苦劳动之下所累积的财富毁去,及直到每一滴皮鞭上的血迹被报之以刀下每一条冤魂,就如同我们在三千年前所说,而今天仍要再说的那样:「主的审判确实,合乎公义。」

  ......不以恶待人,而以仁爱相处。当神开启我们的眼,得见公义时,我们必须持守公义。让我们全力以赴,完成我们的工作,医治国家的创伤。承受战争所带来,并予以照料,那些寡妇、孤儿,不忘关怀他们--对于那些可以达成公义,让我们中间享受永远和平的事情,我们必须全力做好。

  他所下达的最后一个法案是,硬币上必须刻着「我们相信神」(In God We Trust)的字样。被暗杀那天的最后一次内阁会议里,他说,他将不再指责南方,和对南方施以报复--「不以恶待人,以仁爱相处。」若果他活下来,恐怕要改写收复南方的历史。

  他最后的演说以宣布国家感恩日作为总结,同时准备将这个议案送交国会立法。在那一次内阁会议中他说,既然那令人厌恶的奴隶制度已经废除了,下一个议案将是谴责泛滥于全国的酗酒行为。



最残酷的枪杀

  那一夜,他和他的妻子玛丽前往福特戏院(Ford's Theater)。林肯对该出戏兴趣不大。那一天,战争结束的消息传来,他好欣慰,满心期待着过和平的日子。然而,他在许多场合中都曾说过,他不会活着看到这场冲突和平落幕,也就是当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会死去。坐在戏院里,他向前靠近,对玛丽说出了他在世间最后的留言:「你知道我现在想做什么吗?我想带你到中东去旅行。」

  而就在林肯誓言除去酗酒问题的同一天,一个名叫约翰布斯(John Booth)的年轻人步进酒馆,灌下了几杯黄汤。另外一位年轻人则正好离开总统包厢的岗哨,踱步走到对街的酒馆里去饮酒。前面所提的那个年轻人就趁着这段岗哨空挡的时候,悄悄地旋开总统包厢的门。林肯还在继续对着太太说:「我们要去祂诞生的伯利恒。」布斯静静地走进总统包厢。「我们要拜访伯大尼,随着那条圣洁脚踪所行过的路途走。」布斯举起枪,朝着林肯的头部。「然后我们上耶路......」

  历史上最疯狂的枪声大响,子弹直直穿过林肯的头部。他立即被送到对面的街上。在此之前,他写过一封信给「纽约大道长老会」(New York Avenue Presbyterian Church),说明他现在已经信了主,并且请求在复活节主日当众宣告他的信仰--然而,林肯却在礼拜五受难日那夜走了。

  作战部长史丹顿(Edwin Stanton)看着躺下来的扭曲遗体,说道:「这里躺着世界上最完美的领袖。」

  这是林肯精神永垂不朽的原因!



威伯福斯:基督徒政治家

  威伯福斯(1759-1833)或许是自古以来最伟大的基督徒政治家。然而,我却也发现许多美国人对他很陌生。这个无知叫人遗憾,因为他是人中之人,值得我们结识。当然,在英国他是家喻户晓的人物。我愿意在此为那些不熟悉他的美国人,补一张生动令人印象深刻的画像。

  威伯福斯从他祖父和伯父那里继承了一笔为数可观的产业。因此,他侧身挤入英国名流之列。事实上,他个人就是一名容光焕发的绅士,也是一位道德举止高雅之人。

  从小他就有着英国教会的背景,如同那时代里的每一个人一般。他的母亲对于宗教吐不热衷,事责上,她甚且还害怕他的儿子有着宗教的热忱。因此,有一段时间她把他从一班宗教热诚的朋友当中抽离出来。他也继续当着他有名无实的基督徒。这是个那个时代的典型。



廿一岁进入国会

  长大之后,他进了剑桥大学。毕业那年,他进军国会。虽然他的选举对手是一个年纪比他大上许多的人,而且在政治事务上也比他娴熟,但威伯福斯有着神所赐予的口才,加上他多年来的努力和训练,并因而在几次选举上无往不利。廿一岁那年他开始问鼎下议院,从此足足做了四十五年的议员。

  当他廿五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决定前往欧洲大陆拜访瑞士和意大利。他则延到夏天只身前往,并与母亲会合。他邀请旧日老师米尔纳(Isaac Milner)同游。为了打发通过法国这段漫长的时间,米尔纳建议他们一起阅读都德利奇(Philip Doddridge)所写著名的灵修古典《宗教之兴起和扩展》「The Rise and Progress of Religion)。都德利奇所教导的美感,以及耶稣基督救赎的意义给予威伯福斯强烈的震撼。

  虽然,它给他的印象很深,也打开了他的智能,能明白福音,但他拒绝书上的信息。因为他活在一个高级而令人眼花撩乱的上流社会。他和贵族中的贵族过从甚密,也是应酬舞会的座上客。因此,他不愿意让这位基督太靠近他。

  在意大利他和家人告别,启程返回英国。次年夏天,他又邀请米尔纳结伴出游欧洲大陆。这回他们决定一起阅读希腊文新约圣经。当他们阅读的时候。圣灵把神的话语深深地埋在威伯福斯的心灵深处,神的话语终于改变了他的生命。他从欧洲大陆再度返回时,已是一个新造的人,基督住在他的心里。于是,为基督而活成了威伯福斯的人生日标。



他应当留在政坛吗?

  起初,他的家人和朋友认为他疯了,因为在那个年代里。真正的基督徒少之又少,尤其在上流社会中,虽然卫斯理复兴席卷了下阶层的人民,但是上层阶级似乎纹风不动。国会起了八卦消息,说威伯福斯失去了理智。然而他的同事们很快就发规,他并不是流言所传的那样忧郁,相反地,他充满了喜乐。他可爱、认真、具有怜悯心肠,他的慈爱超过他们所认识的所有人。事实上,他是全英国所见,最有爱心和热情的人。

  威伯福斯寻求某种带领。廿一岁进了国会,廿五岁时他从全英国最大的行政区约克郡里脱颖而出,被选为代表。然而,现在他是一名基督徒,他想退出这个为声色犬马所充斥的国会舞台。

  他走访了约翰纽颐,他就是家喻户晓、人人耳熟能详「奇异恩典」诗歌的作者「纽顿过去是属于那种粗犷的人物,他曾经是贩卖奴隶的船长。专门运送西非洲的奴隶到西方市场上。然而神找上了他,并将这位粗犷、暴戾之徒转变成福音的使者。

  威伯福斯给他写了一封信,旅且跑去找他,然而,大爆冷门地,纽顿劝他不要离开国会,因为离开政坛就等于从神呼召他的位置中开了小差,反而,他应该使用他的聪明才智和能力来服事基督,纽顿告诉威伯福斯说:「为了教会以及国家的好处,主把你高升到这个位置。」因此,威伯福斯决定留在国会。

  威伯福斯与威廉毕特(William Pitt)终生义结金兰。毕持是另一名少年得志的政冶家,他廿五岁左右那年即贵为英国首相。威伯福斯和毕特亲如兄弟,但终其一生,毕持没有接受过基督。



奴隶--他最大的关切

  一天毕特来到威伯福斯在乡下的房子,登门拜访。毕特宣布说:「威伯福斯,英国需要一种运动来使她觉醒,贩卖奴隶是一个可怕的行业。我相信,这是一个长期、艰难的抗战,但总要有个带头的人。威伯福斯,你就是那个人。」早年约翰纽顿本人十分关切贩奴的问题,现在这个问题嵌入了威伯福斯的心里。

  经过许多的祷告之后,威伯福斯感觉到神也正在呼召他从事这一个终生的志业。威伯福斯说贩奴在英国好象是人的一颗智齿,想除去这颗智齿绝非易事,因为它牵连的层面甚广,几乎整个英国的财政、经济都和它环环和扣。事实上,许多国会议员多少也和贩奴有些挂勾。然而,他还是开始不眠不休地投入这场战斗。

  同时威伯福斯也很关切这一个问题:神如何使用他来阻止这项道德沦落?1787 年他写道:「全能的神交给我两项任务,消弭奴隶,以及重整道德。」乃于是他筹组了两个社团:消弭奴隶委员会(The Committee for the Abolition of the Slave),和行为重整会(The Society of Reformation of Manners),后者乃是为恢复英国人的道德情操。我猜,这是世界上第一个「道德优先」的社会。

  但是威伯福斯把所有的精力全部奉献给解放奴隶的运动。他开始日以继夜地去研究贩奴的来龙去脉。他制作了一个表,把每一小时细分成祷告、读经、研究奴隶、写神作工等四个十五分钟的单位。



伟大目标

  威伯福斯将自己奉献给真理、公义和人道主义。这些是他人生重大的目标,并把政治的野心悉数束诸高阁。他原本可以顺利地接替毕特,担任首相一职,但是他拂袖而去,以便追求更高的理想。他和四十位议员婉谢了政府任何的津贴和利益。四十个人发誓不再和政府有任何有收授之事,但只有威伯福斯言出必行,信守自己的誓言。

  1797 年他与芭芭拉史普纳(Barbara Spooner)结褵,举家迁往克莱普罕(Clapham),那时许多被他的楷模所感动的基督徒也进入了国会,因而使得他的社团开始扩展。刚开始的时候,整个国会只有他是基督徒。当他离去的时候,上下两院各有超过一百名的基督徒。

  此时,威伯福斯写了一本在英国上层社会中掀起一阵轩然大波的书。这本书的书名还真费了威伯福斯不少的心思--《有关本国中上层社会挂名基督徒强势宗教体系族群和真正基督教对比的实际观点》(A Practical View of the Prevailing Religious System of Professed Christians in the Higher and Middle Classes of This Country Contrasted with Real Christianity)。这么「冗长」的书名(英文共 24 个字)恐怕销路不会太好吧?然而,它可是结结实实地出了廿版呢!本书影响了许多人,其中有一位名叫布尔克(Edmund Burke)。他加入威伯福斯的阵营,反对向美国宣战。而这只是他们一起从事的许多志业之一。(威伯福斯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进入国会。他反对战争,呼吁和平。)



消弭贩奴

  经过数年来的钻研和祷告之后,威伯福斯终于踏上了国会的讲台,提出了消弭贩奴的法案。他那为时四个半钟头的演讲是国会里最感人肺腑的演说之一。然而这个法案却牺牲在国会议员之间利益挂勾的网罗里,以致全军覆没。

  当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归天之际,曾写了一封信鼓舞威伯福斯:

  亲爱的阁下,--除非神将你举起,如同「不朽于世界之上」(Athanasius contra mundum),我看不出你如何能持续那份反抗可憎的英国宗教、人性丑闻之恶事的能耐,如何得以继续坚持这份荣耀的志业?除非神在这一件事情上将你举起,你会在人和恶魔的反对之下导致身心疲惫而崩溃。但,如果神站在你这一边,谁能敌挡?他们比神还要强壮吗?啊!为善不倦!以神之名征战吧!以神之力量征战吧!直到英国奴隶制度在神的面前溃散,直到最鄙下的人可以见到阳光为止!阁下,那位在你年轻时带领你的,愿祂此刻也在万事上继续赐你力量。这个祷告是属于神热倩之仆人的。



约翰卫斯理

  次年,威伯福斯再度走上国会讲台,发表演说。并再度引人肺腑翻腾,然而他的法案也再度遭到封杀。再过一年,他又发言,又吃了败仗。他跳过了一年之后,又再一次上台陈情,结果仍旧失败!就这样,一次又一次持续了廿年之久!他始终如一地为消弭贩奴而战。逐渐而缓慢地,国会的投票终于露出了一线曙光。

  最后,1807 年,距离他开创伟大志业廿年之后,投票结果,消弭贩奴法案获得压倒性的胜利。当宣布投票结果的时候,整个国会欢腾如雷,也给予威伯福斯可能是国会历史上最大最热烈的掌声。他对神怀着无比的感激,感激这漫长廿年的运动终于获得天上的祝福,他感动得倒在座位上,把头埋进他的手里,眼泪不住地掉下来。

  当然,这只是他长期目标的第一步,不只是消除奴隶买卖而已,还包括解放奴隶。虽然消弭贩奴的法案通过了,但是奴隶仍然充斥着整个大英国协,得不到自由。



解放奴隶的战争

  威伯福斯继续这场又拖了廿五年之久的战斗。他成了众矢之的,忍受各种逼迫和辱骂。人们用五花八门的漫画来丑化他,在报纸上公然攻讦他。他本人受到了暴力相向,家人则遭到恐吓。有人要暗算他,他不得不雇用保安人员以保护生命安全。然而,无论如何他还是勇往直前,继续他的志业。

  最后,距离他第一份反对奴隶的文章在报纸上披露之后五十九年,他来到了生命的尾声。1825 年,他辞去了国会的职务,拜访了伦敦,然后病倒了!当他正在和病魔缠斗的时候,一哩之外的下议院也正在为解放大英国协的奴隶而厮杀不已!最后票开出来了,法案获得空前的胜利!一个信差赶往威伯福斯的家,他躺在床上听着信差的传话:英国境内七千名奶隶在他一生努力与奔走之下,从今始获自由!

  几天后他走了。人们葬其在西敏寺,墓志铭有一是这样写的:

  温暖的仁慈,以及昔世的公正
  地上添了他这一个基督徒生命,永恒不变的雄辩口才。
  在每一个公共事务层面上,他如此卓越,
  在每一个公益运动里,他是马首,
  不论是在当时或是在属灵上,
  他解围了彼时人们的需求,
  凭着永不气馁的努力,
  借着神的祝福,这份努力除去了英国
  贩奴的罪恶,
  并预备了一条解放奴隶之道
  铺在大英帝国的每一个属地之上

  --威伯福斯的西敏寺墓志铭



前瞻未来

  身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投人政治。事责上,在下一章中我们将看到,基督徒在政冶过程中曾经贡献一己之力。而首先我们所享受的自由,就是他们努力的结果。尤其,圣经过去曾经对政冶引起正面的影响。现在正是基督徒再度发挥政治影响力,并重新在我们的文化里扮好「盐」这个角色的时候了!社会的未来取决于这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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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4.2008 20:09:31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圣经和美国建国

  「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 诗篇卅三篇 12 节

  1983 国际圣经年的时候,新闻周刊(Newsweek)做了一篇圣经和美国建国为主题的封面报导。那时,他们做了一个发人深省的叙述:

  数个世纪以来,『圣经』深深地影响美国的文化、政治和社会生活。现在历史学家正发现,比起宪法,也许圣经才是我们的建国文献:一个特殊、神圣、为神所呼召来建立社会模范的民族、世界灯塔之美国,圣经乃是此强力迷思的来源。

  我同意。坦诚地翻开历史,尤其那主要根源的历史,人就会发现上述所言不虚。新闻周刊并不是做如是辅导的唯一杂志。这篇文章发表之后,过了几年,向来对基督教并不友善的「时代杂志」(Times)在一篇名为「饮水思源」的文章里说道:「我们的国家是唯一一个以良善理念为基础而建立的国家。这个良善的理念结合了坚强的加尔文终极道德权利和罪人行善责任的信仰。这些收录在独立宣言和宪法之内的信仰实际管理着我们的社会。」因此,我们甚至还可以看到,世俗主义者承认圣经给了我们宪法。

  本章的目标乃是来检视我们的建国文献,尤其是独立宣言和宪法,以及追溯圣经的影响。历史发展不可能从无中生有,美国的宪法政体当然也不能。有许多力量在塑造着美国的风貌,但我相信最主要的力量是圣经。美国的起源始于「圣经的民族」。如同一位历史学家卡森(CIarence Carson)在《基本美国历史》(A Basic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中写道:

  既然基督教是从一本书发展出来的宗教,对基督徒而言,书中之言自然显得无比的重要。因而学习自有其特定的重要性;细心地建造书中的意义也自有其特定之意义。不但如此,原始意义、原始资料,以及早期的运用都自有其重要性。圣经尤然,但是态度和信仰都有一种被扩充的倾向,扩充到更多其它的书上、文件之中和日常用语里。对基督徒而言,这是正确的观察,而这个企图在新教徒(Protestants)身上比其它人更为强烈;而他们正好替美国打下了一层宗教的基础。

  为了一窥圣经如何量身打造建国文献之究竟,让我们从一群灵魂人物着手--五月花号清教徒。他们在建国史上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为了了解他们,我们必须回顾清教徒运动的属灵气氛。



五月花号清教徒

  1907 年八月 20 日大罗斯福总统(Teddy Roosevelt)在纪念五月花号清教徒的演说上说:「三百年前到达此地的五月花清教徒,以及随后跟进而来比他们更严谨而人数也更多的亲属们改变了这一块地的命运,也因而改变了这一个世界的命运。」

  1881 年,亨利罗吉(Henry Cabot Lodge)这位参议员兼作家仔细地检视了在普利茅斯登陆的五月花号清教徒:

  他们贫苦,同时举目无亲,与英国国教分离,也因此而被逐出英国。他们怀着一个伟大国家和一个伟大政府的种子......他是伟大军队的先锋,怀有某一种和发展于南方远处维吉尼亚可流的社会体系迥异之文化和政府组织。这种文化和政府组织在为期将近两个半世纪的冲突里,必然地征服了这个大陆的每一个角落。

  不幸地,学校所教授的历史是不可思议的世俗版历史,以至于今日的年轻人对于五月花号真实的故事浑然不知。「政教分离」(宪法没有这样的字眼)已经变成「神、国分离」。如果政府和神分离的意义是这样,美国真正的历史就要倒转过来;即便如此,就让它如此吧--今日的世俗主义者冷冷地说。
    纽约大学教授维兹(PauI Vitz)仔细地研究了六十种美国的社会学教科书。他领导了一组优秀人才作此研究,发现教科书里对一般宗教有很深的偏见,尤其是对基督教信仰,其中对新教的歧视无以复加。教科书的作者似乎对新教有完全的偏执狂。维兹写道:「有一本社会学的书用了卅页来介绍五月花清教徒,并包括了感恩节。但是文章中却找不到一个字眼或插图来谈论五月花号清教徒的信仰。」感恩节的内容已经掉包,它不再是五月花号清教徒感谢全能者的节日,而变成了他们感谢印地安人的节庆。下面摘录教师联盟之「全国教育协会」(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一段有关感恩节的记载:


「在感恩中多元化的庆典」

  全国教育协会相信,感恩节是一个对和谐的赏识,以及在筚路蓝缕时期对美国丰富多元性的体认。

  多元化是时下流行的术语,某含意为不同族群之间的包容,包括对那些行为举止藐视神话语之人的包容。神--原本这个节日的主角--从整幅昼中被除去。当教育协会本着这个态度从事教学时,时下一般年轻人完全学习不到有关这个国家的建国始末,除非他们无意之间接触到其它来源--教会、主日学或者类似像这样的一本书籍。

  五月花号清教徒逃离本地英国十二年之后,从荷兰乘船渡海上了美洲的海岸(途经英国)。治理他们达卅年之久的布雷德福(william Bradford)写了一本有关那个时期的重要著作,《普利茅斯拓荒记》(Of Plymouth Plantation)。在他们从荷兰启程之前,布雷德福描写了他们前往新大陆的动机。他说他们怀着一份「为了把基督国度的福音传入世界地极而立下良善根基的伟大盼望和内在迫切;纵然只会是别人执行此一伟大工程的踏脚石,心中也没有遗憾了!」

  好一个预言!一渺小、遭受逼迫的教会除了主和其话语以外,一无所有。他们到达新世界,展开殖民,做了扩展福音的「踏脚石」。

  但是,这些五月花号清教徒到底为何方人物?我可以大胆地说,今天知道五月花号清教徒是一个「教会」的人不多。他们只是一个地方教会,而这个教会跟着他们的牧师决定迁徙教会到别处。这是一个「教会迁徙计画」--不只是把教会从英国迁到美国,他们更把他们的教会组织约定写成一份地方自治政府的规章: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

  为了一睹该教会,以及他们迁徙的理由,我们先回到公元 1600 年前英国国教改教的重大时期。1530 年亨利八世和罗马天主教的关系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因此英国国教切断了它和罗马之间的脐带。然而,在亨利八世和伊莉莎白一世掌权的时代里,英国教会的教导几乎跟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

  但是一场剧烈的运动却展开来了,那是清教徒运动。从神学和思想的观点而言,这场始于路德(更确切而言,应是日内瓦改教者加尔文)的运动开始影响人们的思想。许多当年逃到日内瓦的难民已经重返英国,并且意欲把教会,及其教义和崇拜圣洁化。

  清教徒是第一批爱圣经的人群。圣经是这一群圣洁男女用来衡量每一件事情的原则。为了描述在 1874 年时的清教徒,培根(Leonardo Bacon)在《新英格兰教会创世纪篇》(Genesis of the New England Churches)一书中,他写道:「他们越研读新约,就越发现没有任何教会,包括国家教会可以与新约相比。」

  清教徒运动面临了来自英国现有教会的强力反弹;一小撮人对教会圣洁化一事已经绝望透顶!他们决定,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和英国国教决裂。当时这些人被冠以「分裂者」(Separatists)之名,今天我们叫他们做五月花号清教徒(Pilgrims;或译「天路客」),因为他们是地上的流浪者。「天路客」一词语出圣经(彼前二 11)。

  「分裂者」运动起源于英国的林肯郡、约克郡和诺丁罕郡。尤其 1606 年在诺丁罕郡的小镇司寇比(Scrooby)里,有一群人退出了英国国教,并且不畏逼迫、牺牲组了一个神与约民的团体。一位名叫罗宾逊(John Robinson)的年轻人加入了这个新的教会,以襄佐稍后前往阿姆斯特丹的牧师克莱福顿(Richard Clyfton)。

  布雷德福早在十二岁的时候就已是一个敬畏神的人,他这时他也加入了教会。他对神的话语十分专注,以至于每个主日他要走上十二哩的路程,来聆听一场克莱福顿的证道,是他所谓的「启示性证道」。这是他踏上「圣洁、祷告、儆醒与主同行」的第一步。

  这群人是加尔文的忠实信徒。他们把日内瓦圣经(Geneva Bible)走私到英国,并且在前面提到那三个郡里广为流传。司寇比小镇更有一样宝贝:英文圣经。然而,拥有英文圣经是犯法的行为--英国人不准私自收藏用他们语文所写的圣经。

  当司寇比镇民研读圣经的时候,他们发现了教会某些不对的事情,亦即英国国教里不对的事情。这点发现到最后将一群人带到了美洲,建立了美国,而起初只不过是群基督徒一起认真研读圣经罢了!

  1606 年他们才刚建立分离者地下教会,就遭到英国国教和政府的逼迫。他们必须躲躲藏藏,转移教会的阵地;他们的家受到监视,他们也经常进出监狱。既然他们在英国无立锥之地,罗宾逊和他的跟随者最后决定远走高飞,远离英国--如果他们还想按照神的话语敬拜神的话。

  他们计画跨海前往荷兰,前往宗教自由之地,而好些人已经上那里去了!他们安排了一位英国船长接运他们,谁知上了船之后,船长生变,将他们洗劫一空之余,还将他们送进官府坐牢。最后他们获释,在几经波折的情况之下,他们安排了一位荷兰籍船长把他们送往阿姆斯特丹。1608 年,他们终于一群一群地踏上阿姆斯特丹,并且停留在此一年之久。稍后,他们迁往黎登(Leyden)直到 1620 年。他们不像其它在荷兰的英国人那样,他们是活出福音样式的明灯,是发光的典范。

  渡过了十一年和平、安康的日子之后,五月花号清教徒知道是再度迁徙的时候了!荷兰是一个异常世俗之地,他们当中也有不少不敬虔、不法之事。主日经常受到邪恶地亵渎。他们的孩子也开始和世俗之人通婚;五月花号清教徒害怕失去他们的教会。他们决定前往新世界,在那里他们可以按照圣经来敬拜他们的神。



平民政治体

  在新的世界里,五月花号清教徒意图建立一个祥和,并以圣经为准则的殖民地,这也是普利茅斯的精神。他们之中有一群人先走,罗宾逊殿后,照顾留下来的人。他们稍后也到了新大陆和第一批人员会合。1620 年 7 月 21 日,罗宾逊在「五月花号」上向先遣部队讲了一篇告别证道(根据以斯拉记八章 21-22 节)。在那篇讲道中,罗宾逊提醒会众有关他们教会组成的定约。那份属灵的定约不久就转化成政治协议,即著名的「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有关罗宾逊的告别演说,当时一名即将启程前往新大陆的人温斯洛(Edward Winslow)说:「他告诉我们不要忘了教会的定约,也就是当初我们对教会所做的承诺,以及将所领受的真理向世界传扬,向神与众人之间所做的定约。」

  六十六天的海上航行里,因为巨风大浪的关系,他们没有人敢上甲板。最后终于抵达了荒凉的新英格兰冬日海岸。他们把锚拋进海湾里,在上岸之前他们聚集在船长室里签署了象征着美国「出生证明」书的政治协议:五月花号公约。他们宣布,此行的目的乃是荣耀神,以及传扬基督的信仰。

  伟大的参议员韦伯斯特(Daniel Webster)说:

  最后,我们不要把我们国家起源的宗教特质给忘了。他们那一份对基督教超高的崇敬将他们带到了这个地方。他们受着它如同明灯的指引而航行,并在它的盼望之中登陆。他们寻求在社会里实现它的原理,想要将之嵌入到每一个学校、公共事务、政治和文学之中。让我们珍惜这一份情感,并且扩展这一份影响;让我们深深地相信,最快乐的社会将是那种身上带有基督教温柔、和平精神的社会。

  五月花号清教徒的确变成了其它后来者传播福音的「踏脚石」--借用布雷德福之语。罗宾逊其余的会众不但稍后来到了新大陆(罗宾逊本人死于 1625 年,没来得及前往新大陆),同时许许多多敬畏神的儿女也一波一波地抵达新世界。



清教徒

  清教徒和五月花号清教徒是一对堂兄弟。清教徒在 1630 年左右才开始迁往美洲,并且很快地在人数上超过了五月花号清教徒。但是,他们被后代的人扭曲和误解了。鲁益师(C. S. Lewis)说:「当我们谈到早期的新教徒时,任何现今有关清教徒的联想都必须拿掉。不管他们是谁,他们绝不是酸腐、阴沉或者严苛的一群人,也不是他们敌人所批评的那样。」清教徒意图用圣经原则来建立政府,以及为这个国家建立一个稳固的基础。他们的圣经知识使得他们对人的本性有所警惕。宪法法官兼历史学家约翰艾兹摩尔(John Eidsmoe)在他那本《基督教和宪法》(Christianity and Constitution)一书中说:「基于人有罪的观点,清教徒拒绝给予个人过多的权力。权力有腐败趋势,并且可以被用来打压别人。因此,统治者的权力必须予以妥善地监督。」

  清教徒意图建立一个神权政治的国家。历史学家卡森简单地把神权政治的国家定义为「以祂所拣选的人所选举出来的管理阶层方式,神亲自治理。」对清教徒而言,他们正在这个属地上建立他们与神之间,以及人与人彼此之间的合约,以期能过着顺服神话语的生活。这份用协议和法律行文的合约替付诸文字的宪法铺了一条康庄大道。早期清教徒主要领袖温思罗普(John Winthrop)曾提过「我们应当如何思想,我们是山上的城,众人都看得到」之语。关于他们意图建立的合约,他写道:

  在神和我们之间有一个理由。我们因着祂的工作进入了与祂的合约里面。祂在我们身上赋予一项任务。主给我们自己订立法规的空间......我们已经向祂求过恩惠和祝福。现在如果主喜悦我们的呼求,把我带到我们的理想之境,那么祂会批准这份定约,确认我们的计画,并且帮助我们完全实现这份法规。但是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份法规...‥主必然把忿怒倾倒在我们身上,对这群罪恶之人民祂必予以报应,并且让我们晓得破坏定约的代价是什么。

  卡森阐述属灵定约和宪法之间的关连:

  了解定约的义理对掌握清教徒使命和明白美国宪法意义两者都是必要的。定约的义理是,人民可以和神,和自己彼此之间立约。这就如同人与人之间订立契约一般,但比契约更深刻。因为借着立约,人把自己紧紧地和神以及祂的旨意连接,而且神也把祂自己和人紧紧地连接。而重要的文件如五月花协议,康乃迪克州基本法(Fundamental Orders of Connecticut)、国王宪章,以及联邦宪法等等无一不出自与神的定约。

  自治是新英格兰清教徒基础的一部份。议会厅设立在教会里,其位置往往是市镇中心,而它也常常是政治权威的中心。费斯克(John Fiske)写道:「一代又一代下来,人们多少熟悉自治,以及讨论公共事务的公共会议场合。就教会事务而言,他们致力维护和发展自治体系;事实上,那也是他们乘船浮于海上的理由。」新英格兰殖民地是由城镇联邦的网络所组成的。费斯克指出在这些城镇里,「人们直接管理他们自己」--如此高度自治,以至于杰佛逊评论道:「在新英格兰的那些称之为城镇的行政区是重要的政府所在地。事实证明,它们是人类最有智能的自治和维护之发明。」



宾威廉和「圣洁的实验」

  然而,将基督教带到新英格兰的不只是五月花号上的清教徒和其它一些清教徒而已。早期美国拓荒者当中不乏来自欧洲受到国家教会逼迫的基督徒;他们隶属不同的教派,但都不约而同地寻求宗教自由。大西洋北起马萨诸塞到乔治亚沿海移民都是这样的情况(虽然只有在新英格兰一地的基督徒试图建立神权政治体系)。

  试举宾威廉为例(他也称为宾的森林,也就是今天的宾夕法尼亚州的缔造者)。宾是贵格会会友。贵格会是其它教派逼迫得很厉害的一支教派(即便清教徒身上也背着逼迫贵格会的罪疚)。当他的父亲死于 1607 年的时候,他留下一笔产业给宾;英国皇室欠了他父亲一万六十英磅。他看到他和他的贵格会朋友在英国所受到的逼迫,毅然决然地向英国政府请求用政府欠他的金额来交换新世界一块蛮荒之地,而英国政府也答应了他的请求。

  虔诚的他一如比他早先抵达的清教徒一般,在新世界里也和印地安人和平地打交道。他向各地区的印地安人写了一封信,信上写道:「我的朋友们,没有比造万物的神和祂的全能更伟大的了!你我以及所的人都应当归功于祂,并且有一天我们必须把我们在地上所做的一切向祂交账。这个伟大的神将祂的律法写在我们的心版上,教导和命令我们彼此帮助、扶持,不做恶事,不伤害别人。」宾于是付了一笔很好的价格向印地安人买下土地,并且签下永远的契约。很快地,他的这一片土地变成了贵格会和其它遭受逼迫的基督徒落脚之处。

  宾写了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第一个律法。这一份名之为「宾夕法尼亚基本法」(Fundamental Constitution of Pennsylvania)的开场白是这样写的:

  有鉴于一群人民或政府不把神的物归给神,不把该撒的物归给该撒就不能富足的道理;基于一个地方的信仰和崇拜受到外力介入时必生乱事、不幸的理念;对一个新的、属灵政府的长期生存条件的思想,以及基督未尝使用一兵一卒,并在祂圣洁的宗教领域之中还禁止武力的考量;并且在祂赐福的使徒身上所得到的见证是,基督徒的争战是属灵的,不是属肉体的。

  写过《基督徒人生和美国政府宣言的特质》(Christian Life and Character of the Civil Institu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一书的莫理斯(B. F. Morris)论道:「1682 年宾所完成的宾夕法尼亚政府架构是从圣经而来,是从许多有关『神赋予人类能力』的章节中演绎而得的。」



加尔文教派的角色

  早期美国殖民地的先锋隶属于不同的教派。在塑造殖民地的风格上,加尔文教派算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不只是长老会,就连公理会(Congregationlists)、圣公会(Episcopalians)和浸信会也都信奉加尔文教派(即加尔文教导)。我们也当记得,五月花号清教徒也是加尔文教派。他们的牧师罗宾逊更是个中佼佼者。

  美国初期加尔文教派是主流,并且持续约一百五十年之久,直到美国独立革命。有位学者说,至 1776 年为止美国三百万人中,有九十万人属苏格兰长老会,六十万人属英国清教徒,四十万人属德国和荷兰改革宗以上全景加尔文教派。其中也有许多法国胡格诺教徒(Huguenots),他们也属于加尔文教派。不论是长老会、圣公会或其它教派,1776 年总共有三分之二的美国人拥抱加尔文神学。无怪乎历史学家班克罗夫特(George Bancroft)称加尔文为「美国之父」。

  普利茅斯总督布雷德福,马萨诸塞弯区副总督温特洛普,康乃迪克殖民地始祖虎克(Thomas Hooker),新港(New Haven)的创建人丹温普特(John Davenport),罗得岛创建人威廉斯(Roger Williams)都是加尔文教派的人。

  加尔文教派之一的长老会为美国提供了一种政府架构类型。不论在那里长老教义一直都是主流,它建立了一套共和政体。这一点连许多历史学家都不得不承认。美国政府是一种共和政体。在教会里,一般信徒被赋予治理教会的权责。长老会的长老们经过教会全体投票而产生,他们实际管理教会。这一点和经由选举而产生的代议士管理国家是一样的。正因为长老会--也是加尔文派--在建立国家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德国历史学家兰克(Leopold von Ranke)说:「实际上,加尔文是美国的建国之父。」虽然参与的不仅只有长老会,但广义而言,基督教是一个「共和派」(republican)。纽约州长暨参议员克林顿(De Witt Clinton)曾说:「就其本质、教义和形式而言,基督教是共和派。」



基督教塑造建国文件的关键法则

  在十七世纪清教徒信仰的前提之下,基督教如何塑造十八世纪后半叶美国的建国运动?换个角度来问:基督教是否如同 1620 年照耀的火花一般在 1776 年熄灭了?答案:当然不是。事实上,基督教「大觉醒」运动的一个副产品就是促合了南北两地之殖民地首度沟通。爱德华滋(Jonathan Edwards)和怀特腓德(George Whitefield)是大觉醒运动中两名重要的牧师,他们把各处差异性相当高的殖民地在文化和属灵上连结在一起。现在我们来看看基督教如何塑造了美国。



建国之父的教育--彻底的基督徒式

  事实上,所有起草美国重要建国文献--独立宣言、联邦条款、宪法和人权法案--的人都接受过牢固和整体的基督教教育。在初小阶段里,不论是在教会、家庭或教室里,圣经均是主要的教材。今天许多教育先进们对这样的方案必然嗤之以鼻,但是这个方案的结果却产生了一个高度文化的社会。

  基督教使得美国成为世界「公共教育」之父。建国前辈们相信为了让所有的人读圣经,以明白圣经的教义和信仰起见,因而学校和大学如雨后春笋一般在各地冒出来。教育是必要的,以至于所有的人能够研读神宝贵的话语,并成为基督忠贞的仆人。

  就高等教育而论,美国死心塌地选择了基督教教育。众所周知地,哈佛、耶鲁、达特茅斯、哥伦比亚、普林斯顿以及其它优秀的大学无不有基督教的背景和起源。美国首批 126 个大学里,基督教包办了 123 个。信仰是不能和学习分割的。循着圣经的线索,教育者把信仰应用在每一个生活的领域,包括政治。彼时圣经是高等教育的基础;例如,哈佛校训(Ru1es and Precepts)中写着:

  每一个学生必须每日勤读圣经两回。当导师依据学生能力而查询时,他要在神学语文、思考逻辑,以及属灵真理应用上显出他卓越的表现;俾使学生得以明了: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篇一一九 130)。

  即便那些不上教会的建国之父也备有圣经的世界观。相较之下,今日许多人上教会却没有圣经的世界观。

  在建国之父众多老师当中,最具影响力的首推威瑟斯庞(John Witherspoon)。他是长老会牧师,也是纽泽西(即后来著名的普林嘉顿)学院校长。威瑟斯庞是签署独立宣言名流当中唯一的牧师。他曾说:「所有与圣经抵触的学问皆该受到诅咒。」宪法「建筑师」詹姆麦迪逊(James Madison)就是威瑟斯庞最杰出的学生。身为一位维吉尼亚人,詹姆麦迪逊原本理所当然地应该进入威廉及玛丽学院(College at William and Mary)就读。然而,他却选择了长老会色彩浓厚的纽泽西学院,受教于威瑟斯庞门下。毕业之后,詹姆麦迪逊留在学校里把希伯来文和希腊文圣经翻译成英文,时间长达一年之久。威瑟斯庞和其它长老会老师们对詹姆麦迪逊的政府理念影响深远。因此,詹姆麦迪逊的政治理念受到圣经的影响远大过其它思想。针对威瑟斯庞的门下弟子迪玛(Gary DeMar)在他《美国基督教历史:前所未知的故事》(America's Christianity History: The Untold Story)一书里数算过:「威瑟斯庞教过一名副总统,廿一名参议员,廿九名众议员,五十六名立法委员,卅三名法官,其中三名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神所赋与的权力--不是国家

  建国之父宣告个人拥有神所赋与的权利,此权利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得为国家所剥夺。国家的权力被认定是有限的,并得接受神的限制。国家乃是神伸张公义的仆人,但必须在某一个限定的范围之内运作,以免国家夺取神在人心中的地位。罗马书十三章 1-4 节订立了国家的基础,使徒行传五章 29 节订立了在适当时机里「公民不服从权」(civil disobedience)的基础。



清教徒工作伦理

  美国到处充满着抱守清教徒工作伦理观的人。这个基督徒伦理观旨在阐明,每一个工作都必须赋予它优秀的品质。孜孜不倦的热忱和信仰,并且用荣耀神的态度来完成每一件差事。「智能地使用金钱,以避免负债」这个工作伦理,将美国带入一个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繁荣和兴盛;神祝福了美国,并且大大地赏赐了他们手上所做的工作。



建国之父的基督教

  刚刚已故的达拉斯大学布瑞德福博士(Dr. M. E. Bradford)在《一个杰出的公司》(A Worthy Company)一书中,记载了五十六名签署独立宣言的人当中,有五十二名是信奉三一真神的基督徒。在纯正的地方教会里他们都是可敬的人物。在研究五十五名签署宪法的人当中,他再次发现为数五十到五十二名之间的人公开承认自己是纯正的基督徒。下一次当你听到有人说他们全部都是自然神学论者的时候,请记得布瑞德福上述的一番话。《美国的神和国家》(America's God and Country)的编辑费德拉(William Federer)对撰写宪法的人作了一番统计:「属于圣公会的人有廿九名,属于加尔文派约有十六到十八名,两名是循道会,两名是路德派,两名罗马天主教徒,一名游走在贵格会和圣公会之间,一名是公开的自然神论派--这位是富兰克林博士,他参加各式各样的基督徒崇拜,当众公开祷告,并对所有的教派做出许多贡献。」这里有许多人进了当时第一流的大学--事实上,这些第一流学府都是基督教大学。

  对美国建国之父有兴趣的读者而言,今天实在是有许多很好的资料在等着你。



圣经和独立宣言

  数世纪以来,由杰佛逊主笔的独立宣言像一棵大树一样不断地开花结果。就某一个意义而言,你可以追本溯源将独立宣言往前推到 1215 年坎特伯雷主教所写的「大宪章」(Magna Charta)。这个宪章规定国王必须容许百姓享受自由。就另外一个意义来说,独立宣言是美国独特的文献,是美国殖民地--尤其是新英格兰--享受了数十年独立之后的产物。

  费斯克在《新英格兰之初》(The Beginning of New England)一书中说,早在 1639 年波士顿人就开始抱怨衙门咄咄逼人的嚣张气焰。因此,易普威治(Ipswich)的瓦德(Nathaniel Ward)牧师写了《各类自由之主体》(The Body of Liberties)一书。1641 年有人收录他的文章。文章开宗明义地把自由描写成「一如人本权、公民权和基督教所呼吁的......是自由、豁免,和权利所结的果实。」帕非瑞(John Palfrey)在他的《新英格兰历史》一书中指出:「当他宣布有关生命、自由和财产除非条例法律规定之外不得受到侵犯的的原则时......瓦德在处理这个题目上相当得体......它几乎是一项独立宣言。」马萨诸塞州各类自由之主体包括「九十八条保护个人权益的分列条文,内含『没有通告不得征税』、『正当的法律程序』、『陪审团审判』,以及对『凶暴和非比寻常惩罚』的防治。」

  1645 年清教徒伟大领袖温思罗普曾经以自由为题发表演说,其中他谈到属灵自由和公民自由:

  另外一种自由,我名之为公民的。或是联邦的;在神和人的约定、道德法、政治约定和宪法的前提下,它也可以被称之为道德的。这项自由是权威的结局和结果,没有权威,自由不能维持;只有美善的、公义和诚实的才有自由可言。这将是你会冒着生命(不只是你得财物而已)的危险去捍卫的自由,如果那是必要的话。因此妨碍自由的不是权威,而是动乱。这项自由必须借着服从权威而得以维护和运行;它与基督使我们得以自由的那种自由是同出一辙的。

  美国建国之父所认知的自由不是那种放荡的自由;它是法律之下的自由。

  在宾夕法尼亚殖民地所召开的第一届立法会议中,宾把基督教和公民自由的关系作了一个清晰的联系:

  全能神的荣耀和人类的美善是政府存在的理由和目的。因此政府是神所设定令人尊敬的组织,基于政府乃建立在所有人、总督以及宾夕法尼亚自由人、土地以至于财产之上,而引入最佳保护基督徒和公民自由的律法,以防止所有非基督徒的、放纵的和不公义的作为,使得神有神的权利,政府有政府的权利,人民有人民的权利。

  追根究底,详细记载在独立宣言里的所谓美国自由其绝大部份发祥地乃是基督教。法国人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于 1830 年访问美国,并且稍后写了《美国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他对自由作了一番重要的评论:「极权专制可以不管信仰,但是自由不能。」断绝信仰,国家必然监控一切。

  建国之父并没有变成像卢梭(Rousseau)或者伏尔泰(Voltaire)革命作家之流,反而更像基督徒作家洛克(John Locke)之辈;他说:「源自圣经而又远离一切恶事的基督教信仰是世上最理想的制度。」布来克史东或希得尼也说:「一个民族的自由乃是神和自然的礼物。」

  当十三个殖民地联合声明脱离英国的时候,他们小心翼翼地擘画着一套基督教政治哲学:一套根植于圣经式的理解,即神乃造物者、神赋予人类权利与义务,以及公义之公众政府的真正意涵。洛克说:「做为人,神是我们的王,理智是我们的律法;身为基督徒,耶稣弥赛亚是我们的王,祂所启示的福音是我们的律法。」

  如果没有圣经,一部崇高、争取自由之文件如独立宣言者将在历史上缺席。「美国异象协会」(America Vision)会长迪玛指出:「独立宣言乃是一份宗教文件,它以神学立场来讨论人权。宣言所维护的人权是造物者的一项礼物:『神赋予我们某些不容剥夺的人权。』这个道理人尽皆知,没有造物者,即没有人权。」



圣经和宪法

  在某一个意义之下,五月花号公约是第一份宪法:它是美国共和政体的基石。在清教徒的足迹尚未来到新世界之前,就已经拟妥了这一份自治的经典文件:

  奉神的名,阿们!我们署名如下(见附录名册),乃可敬畏至高主暨詹姆士国王陛下忠诚之民......为了神之荣耀,吾等向以竭诚尽力推展信仰,维护吾王吾民之荣誉自居,今日更将启程前往维吉尼亚北区建立首一之殖民地;此时此刻,于神面光之中暨众人之面前,吾等立约,以更美善之秩序、维护、达成上述目的为名,筹建一公民政体。

  从这个革命政治约定到 1787 年美国宪法定案为止,新英格兰的基督徒总共写了不下百种各式各样的协约、约定和法规。套用历史学家沃尔夫(Dr. Charles Hull Wolfe)之言,这些自治体行文「替这个拥有独特自由与基督化的美国奠定了基础」。

  其中,新英格兰 1643 年联邦法案陈述:「吾人皆怀抱单一相同之目的来到美国,即推展主耶稣基督之国度。」

  另外一项草拟于 1638 年,行于 1639 年之康乃迪克基本法案身受虎克牧师一篇讲道的影响。他是康乃迪克州的创始人。

  因着全能神之喜悦,其高人智能之意念及安排俾使我们得以安居于温莎、哈特福与威特非尔得,以及康乃迪克河流等各地。吾人知悉,人群若仰赖神之话语而和睦同居,则必须按神心意设立一井然有序之政府,俾便随时随在秉公处理民众事务。职是之故,吾人必当联合组成公共州省自治体,并为吾等以及之后裔结合自治体,建立联邦政体,以维系保障自由暨主耶稣福音之纯全。依据福音之真理,主耶稣乃教会的教规,吾等亦奉行福音不辍。

  这份文件签订于 1639 年一月 4 日,比起美国宪法草案,足足早了一百五十年。它被称之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份书面宪法」。康乃迪克基本法案的重要性或许在于,政府的权威建立在全体人的同意之下。1787 年美国宪法揭橥了相同的观念:「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

  清教徒宪法主义和美国宪法之间的联系其实并不是等闲之事:他们的管理哲学就是他们属定约的翻版。期间所有的协约和规章都替美国宪法铺好了一条康庄大道。那些现代的世俗主义者喜欢「宪法上并没有把神指名道姓点出来」的调调。然而,不论如何美国人所享有的宪法是清教徒的主要贡献,而他们毫无疑问地是一群委身的基督徒。在法律之下的美国自由架构是基督教的产物。现在我们来看看美国宪法之中包含哪些奉为圭臬的圣经原则。



法治政府

  建国之父(以及清教徒和长老会祖先们)在圣经中发现了哪些指导原则?第一个我们提出,政府乃是法治,不是人治的政府。这是宪法全部精神之所在--它把政府建立在律法之上,意即政府是一个共和政体。如果今天你去问任何一个人有关美国的政府型态是什么,他将会告诉你美国有一个民主政府。你可知道美国建国之父认为民主政府是最糟糕的政府吗?这一点和世俗主义者的观念完全不兼容,他们甚至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建国之父相信,因为人类罪性的缘故,人治的政府将会走上极权;他们害怕一群乌合之众来管理国家。

  对他们而言,十诫比什么都还重要,正如圣帕提克(St. Patrick)于公元 462 年首度将十诫引介到以色列以外的爱尔兰公民政治体系之内以后,十诫对于后来的统治者是如此的重要一样。不久在公元 565 年,十诫也因为科伦巴(Columba)的原因变成了苏格兰公民律法的一部份。公元 600 年,因为奥古斯丁教士(不是我们所熟悉的圣奥古斯丁)的作品,使得十诫也变成英国律法的一部份。后来,十诫也成了美国律法的一个重要部份。

  正如宪法签署人之一,麦亨利(James McHeny)所做的总结那样:「圣经......可以独立保障社会秩序和和平,并给予我们公正的法院、政府的宪法一份纯洁、安定和有所助益的安全感。没有圣经,我们只会徒劳无功地在宪法之外制订越来越多的法律规章。」



人人生而平等

  第二个他们注意到的原则是,人人生而平等。美国建国之父相信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国家,或者法律都应该将人一视同仁,不分贫富贵贱。这个想法令人耳目一新。在英国,公民并不是平等的,虽然每一个人都可以竞选下议院的席次,但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竞选上议院的议员。这种情况到现在还是一样。社会里有贵族、庶民......下层百姓......等等许多的阶级。

  相信人生而平等的美国建国之父刻意避开那种社会体系。圣经上说:「神不偏待人」(徒十 34)。因此,他们看出在神的面前人生而平等,并且把这个理念付诸建国文件的行文之中。尽管一百年之后,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才得以实现,但是这项原则的确是美国的立国精神。



不容剥夺的人权

  建国之父所观察到的第三个原则是不容剥夺的人权。「人生而平等」,他们「被赋予造物者不可剥夺的人权。我们认为这是不证自明的道理。」这是杰弗逊在宪法中所写的。我必须说这段话并不十分正确。这些真理不是不证自明的;对人类而言,如果它是不证自明的话,那么对于每一个人来讲,它应该也是不证自明的。但是显然的,这和人类的认知是有很大的误差。杰弗逊和他的同侪们认为自然律是不证自明的,这正和保罗所谓「神的律法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罗二 15)的观点不谋而合。然而除开人类可以察觉的自然律之外,尚有圣经所启示的神圣律法。

  建国之父相信人类的权利来自神。例如,神将十诫赋予人类。十诫规定个人拥有财产权:「不可偷盗。」十诫定义了生命的神圣与尊严,以及我们对生命的权利:「不可杀人。」人们各式各样的权利均来自神在十诫里所讲明的。拋弃十诫,就等于拋弃了人权。

  因此,你当明白,当最高法院说我们不得在学校里挂上十诫的时候,他们正不折不扣地将神所赋予的人权搬走......虽然,多数的人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自由

  说穿了,自由是美国人最关心的。然而多数人并不明白,自由的根源是犹太、基督教所信奉的圣经。保罗说:「主的灵在哪里,哪里就得以自由」(林后三 17)。圣经在加拉太书五章 1 节里说:「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因此,罪的枷锁一经解除,很快地那被基督所释放而得到属灵自由的人,会开始寻求政治和公民的自由。所以基督的救赎对鼓舞人们寻求自由而言是一极大的刺激,而宪法也保障了每一个人的自由。这种自由所涵盖范围之广是史无前例的,那是来自神的话语。政治自由僭越了自治个人的尊严。



分权

  另一个建国之父所明白的真理是:人皆有罪。耶利米说:「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十七 9)。詹姆麦迪逊说:「人类某种程度的堕落值得我们谨慎和防范。」稍早本书也提过分权这个观念。分权的目的在防范少数人的权利过于膨胀。

  权利如何加以分割呢?詹姆麦迪逊说孟德斯鸠已经做出答案。然而早在孟德斯鸠以前,神就借着他的仆人以赛亚说:「因为耶和华是审判我们的,耶和华是给我们是律法的,耶和华是我们的王。」(赛卅三 22) 在此我们看到了政府权责三个等分的区隔--审判、立法和王的角色。建国之父并没有把这些角色的权威放在人的手里,而是置于分散的法律机制里:政府司法、立法和行政三个部门。

  究竟联邦政府的权限有多大?今天因为最高法院的一纸决定和立法机关的失控,使得它的权限似乎成了无限大。然而建国之父在宪法之中规定联邦政府只拥有廿项具文的权利。换言之,联邦政府的权利只能执行廿种事务,其余的权利仍归人民与国家,并且这廿项权利还得受到监察和平衡督导。



「用大戥子收银」

  圣经的经济观对这些建国之父而言是很重要的。人类的罪性和贪婪的本质往往倾向哄抬物价。关于这一点,旧约曾经作出警告。例如,阿摩司书八章 5 节里,我们读到:「你们说:『月朔几时过去,我们好卖粮;安息日几时过去,我们好摆开麦子,卖出用小升斗,收银用大戥子,用诡诈的天平欺哄人。』」旧约谴责「用大戥子收银」--通货膨胀,以此欺人财物。建国之父深深惧怕通货膨胀。自 1775 年独立战争到 1787 年宪法完成期间,政府印制了钱币。这种叫做「大陆」(Contintental)的纸钞却贬得一文不值--这是「一『陆』不值」(not worth a Continental)成语的由来--彼时,「大陆」币因为通货膨胀的原因值不了一分钱(a penny)。他们想到国家应该有一种不曾贬值的通行货币。因此,美国政府印制钱币的权利被收回;它只能用金子、银子来铸造钱币,或者印制可兑换金银的钱币,但不准再印制纸钞。今天,由于政客许多的小动作使得政府拥有当年那种权利,结果是我们必须忍受通货紧缩和膨胀之苦。解除紧缩和膨胀循环的对策即是回归到建国之父所推行的系统与制度。

  美国建国之父给予美国一项伟大的遗产--建立在圣经神话语之上的美国建国文献。然而美国已经受到无神论、怀疑论、不信者以及世俗主义的劫持,他们欺骗数以百万计的人民相信,当年在费城所建立的国家是一个世俗化、无神论的国家。



挑衅的话

  今天,若说美国是,或者以前是一个「基督教国家」的话,无疑地,你是在说一句挑衅的话。数年前,有人写信给欧康纳(Sandra Day O'Connor),问说最高法院宣布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是真有其事吗?当欧康纳以 1892 年「三一裁示」(Trinity decision)做为回答时,引来各家报纸媒体大肆攻讦。「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已成为一项政治立场不够正确的教导。

  反讽的是,在这个当年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里,基督徒现在却不得不为自己的立场辩护。目前这一场世俗主义者攻击基督徒的战争,好象小气的忘恩负义者站在基督徒用鲜血所建立的高塔上面,高举石头丢向他们的后裔。

  一个名为 「宗教右派:对美国容忍和多元主义的攻击」(The Religious Right: The Assault on Tolerance & Pluralism in America)1994 年「反诽谤联盟」(Anti-Defamation League)年报中,他们用了第二节整个篇幅报导「宗教右派拥护政教分离」。文中试图辩证宗教右派已经改写美国历史的事实,以及「政教分离」在世俗的美国里已然成为建国之父原本的理想,而那些宣称基督教影响美国建国甚钜的人此刻却被控诉为是一群改写历史的人。



美国:一个基督教国家

  问题是谁在写历史--基督徒还是人本主义者?正如前面研究分析所显示的,过去许多美国政治家--不论是基督徒或者不是--都深刻地感受到神和自由之间、基督教和自由之间的重要关连性。1892 年最高法院裁示了以上所有的宣告。经过十几年来旁征博引数以千计的历史文件,最高法院最后宣布了「三一裁示」:

  这是一个宗教民族。历史上这是千真万确的。从发现这块新大陆以来,直到现在这个时刻,只有一种肯定的声音......我们发现对这个事实的认定四面八方皆然......即,这是一个基督教国家。

  多年来,我讲述和写过许多有关「美国是个毋庸置疑的基督教国家」之论证。过了这么许多年,我在研究「三一裁示」当中学到两件新的事物,我认为那是新鲜的,也是值得了解的事物。今天,最高法院裁示案件的速率之快简直到了惊人的地步。你能想象关乎美国人民重要的案子提到最高法院的时候,当事者两造之间只有一个小时的辩论时间?这一方卅分钟,那一方卅分钟,然后结束。然而在 1892 年时期的最高法院没有这一项压力,他们花了十年之久才完成「三一裁示」。

  我所学到的第二件事情是,最高法院全体七名大法官一致合意定夺「三一裁示」。(将大法官人数增加为九名是 1930 年代小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努力「塞满法院」("pack the court")的结果。)

  尽管那是政治上的不正确,然而最近的十年法院再度确认了美国是一个「基督教国家」。1986 年一位芝加哥联邦法官暨美国地方法院法官麦卡尔(Frank McGarr)在一项裁决里说道:「真正的情况是,美国的起源是一群基督徒,我们建国之父在宪法第一条修正案里,意图并真的达到让国家所有的国民享有完全之宗教自由。这是我们所采纳的,不是我们改写的。」

  谁是最高法院里最伟大的首席法官?我想毫无疑问地,律师们都会同意我说是马歇尔(John Marshall)法官。他从 1801 年开始到 1835 年担任最高法院的主席。马歇尔说:「在人生漫长的岁月里,我相信没有人会对宗教使人快乐这个重要性提出辩驳。事责上对于这样的一群人,如果政府机关从未以基督教为前提行事,并经常引用基督教,且展现出他们和基督教之间关系的话,那才是一件怪事。」

  我相信基督徒需要在知识上补强,使他们不至于被今天的世界所误导--一些后来者企图攻破他们的宗教观,把他们带到这个欢乐、世俗的文化里--而是,他们能够呈现美国的基础,以及使美国成为伟大国家的理念。

  对胸襟开阔的、愿意研究建国之初第一手资料(从詹姆士城建造开始,历经 1770 到 1780 年代以后)的人而言,圣经无庸置疑地在塑造这个国家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容争辩的是,建国之父(不管他们相不相信基督具备神性与否)所具有的人生观是从圣经而来的,并且也是从信奉主耶稣基督的宗教而来;甚且人人心知肚明的了解,美国人的座石铭是「我们信靠神」。



一个蒙受祝福的国家

  我同意美国参议院将 1983 年订为「圣经年」。这群最高立法委员们说:

  圣经,亦即神的话语在塑造我们的国家仪式上贡献卓越。使得美国成为一个独特和蒙受祝福的国家......从圣经而来的虔诚信仰领导美国早期建国......圣经的教导启示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所采用的政府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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