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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在德国打架流血,会怎么样? [打印本页]

作者: sos123    时间: 25.2.2014 00:00
标题: 在德国打架流血,会怎么样?
前几天跟一群朋友去迪厅玩,有个朋友喝多了,就跟一个人打了起来,最终那个人被我朋友打出血送进医院。当时我有劝阻,可是没拦住,然后我看他们打起来了,就走人了。事后其他人包括我那个打架的朋友都回家去了,只有一个没打架却喝醉了的朋友,被警察捉到了。然后不知道谁,跟警察说了我的名字,叫我那个喝醉朋友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家里,又问30分钟前在哪里,我说在BUS上,然后就没问了。我那喝醉的朋友被警察拍了照,写下了地址,就放他回家了。事情发生在23点35左右,而我到家的时候已经00点43,我00点就回家去了。这件事跟我没关系吧?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5.2.2014 13:52
只要你没参与肯定跟你没关系,但如果参与了又被人看见被作证的话就难说了。
作者: 太子太傅    时间: 25.2.2014 15:35
本不想回复,但实在忍不住。朋友和人家打起来了,然后你走了?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更可笑的是你还知道对方被揍了?你想想那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劝你把帖子删了吧,伤人伤己
作者: QMM    时间: 25.2.2014 16:53
太子太傅 发表于 25.2.2014 15:35
! f: V/ k0 G2 n, r5 E% q9 c) c本不想回复,但实在忍不住。朋友和人家打起来了,然后你走了?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更可笑的是你还知道对方 ...

$ I. L% R9 Y2 X! t# P$ K1 y( [LZ也是怕自己担责任才发帖子问的吧
作者: carsonxiao    时间: 25.2.2014 17:17
楼主是学生吗?是的话去大学的Studentenwerk咨询一下就好,那里有给学生提供的免费律师咨询。他们能告诉你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作者: 有容乃大    时间: 25.2.2014 21:33
如果LZ有真责任,有可能罚款了事。
作者: sys6908    时间: 25.2.2014 21:44
哎~~~
作者: sos123    时间: 25.2.2014 23:14
太子太傅 发表于 25.2.2014 15:35
5 n1 E# J9 q, m: ~( y本不想回复,但实在忍不住。朋友和人家打起来了,然后你走了?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更可笑的是你还知道对方 ...

9 Y, S" ~# O5 J$ J* l# O/ R8 X。。。。。。。你有仔细看我发的贴吗,你不会自己推敲下吗?事情过后我不会问我朋友吗?他们打起来我拉也拉不住,我难道还过去跟着打啊,不走等着警察过来啊
作者: sos123    时间: 25.2.2014 23:16
qinqiong 发表于 25.2.2014 21:01
+ L7 M6 W0 T, d貌似打架产生刑事后果的话会被驱逐,土人阿人都蜷着,一帮小学生充什么大瓣蒜 ...

# g$ r2 @1 G" V7 H' U8 k9 r/ i# ^驱逐不可能,我拿的是欧盟的护照
作者: onthewolk    时间: 26.2.2014 20:41
天才一定是天才。。。。。。lz
作者: djie69    时间: 26.2.2014 22:07
sos123 发表于 25.2.2014 23:16 2 u5 U) ?" h( x
驱逐不可能,我拿的是欧盟的护照

4 O9 L& {" J( v  l, y( u) u/ P欧盟护照是什么东东?布鲁塞尔签的么?
作者: sos123    时间: 27.2.2014 18:05
djie69 发表于 26.2.2014 22:07
0 m7 d# b2 K+ v& j- ]" M2 K; ]- N. |欧盟护照是什么东东?布鲁塞尔签的么?
+ N( V. b, s5 f0 W
比如说持有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之类的欧盟国家的护照
作者: pflian    时间: 27.2.2014 18:11
你只要没参与攻击,只负有作证义务。
作者: nearby    时间: 27.2.2014 22:37
如果你接到传票去法院作证的话必须去,如果不去得罚1000欧的好像,一次我朋友地铁劝阻酒后打架的路人,还报了警,结果就接到作证的传票了。
作者: Lufffy    时间: 28.2.2014 14:10
不就是打流血了么,贴张创可贴就行了。
作者: 慕尼黑不眠夜    时间: 10.3.2014 17:51
nearby 发表于 27.2.2014 22:37
0 x, j, D# u; I. s' ]1 e; {  G, j9 ]如果你接到传票去法院作证的话必须去,如果不去得罚1000欧的好像,一次我朋友地铁劝阻酒后打架的路人,还报 ...

7 l4 D" ?0 g9 `& K+ i1 v法庭的传票不去,就是藐视法庭。那可不是好玩的。打个人嘛,头破血流那个是小事情。又是夜店,
作者: gouxia    时间: 2.4.2014 10:06
太子太傅 发表于 25.2.2014 15:35
: `# p, G0 L* G$ g3 J- q" K4 \本不想回复,但实在忍不住。朋友和人家打起来了,然后你走了?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更可笑的是你还知道对方 ...

5 h$ T3 W# F& j2 M非常赞同。。。我也是这么想的。。。
作者: klins011121    时间: 3.4.2014 19:30
太子太傅 发表于 25.2.2014 15:35 4 i* f* k# H5 p3 p! b( \6 D4 o% G
本不想回复,但实在忍不住。朋友和人家打起来了,然后你走了?这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更可笑的是你还知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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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同意,朋友大家,就算不参与,也要把朋友拉走啊。打架没什么的,警察也不能把你怎么样。都打了好几回了,没见有什么问题。
作者: 2013    时间: 4.4.2014 19:58
楼主一定内心一定很厌恶这个打架的朋友,不然正常人都不会"然后我看他们打起来了,就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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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太子太傅    时间: 9.4.2014 15:03
gouxia 发表于 2.4.2014 10:06 ! A' T2 j" m' k; j' K% O
非常赞同。。。我也是这么想的。。。

0 d8 g; O9 _4 N9 z" l朋友二字是有多廉价
作者: 太子太傅    时间: 9.4.2014 15:04
klins011121 发表于 3.4.2014 19:30 , G: O; q3 A4 J& r! \* Z
强烈同意,朋友大家,就算不参与,也要把朋友拉走啊。打架没什么的,警察也不能把你怎么样。都打了好几回 ...
: j5 q* i, p9 p2 k- H1 ^5 {
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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