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21日起访问香港3天
据香港媒体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今天中午在香港表示表示,香港普选在实现基本法态度上是符合广大同胞的利益,社会要凝聚共识达致普选,李飞强调,与中央对抗的人不能担任行政长官,否则将有损香港与中央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及副主任张荣顺,于21日起访问香港3天。港府下月即将启动政改咨询工作,这两名香港媒体眼中的“京官”此次访港,立刻引发颇多关注。有反对派人士称,李飞来港是“宣读中央圣旨”。可能令政改咨询变成“假咨询”。但更多香港媒体认为,李飞此行是要在香港政改咨询前为中央政改立场作清晰解说。
访港期间,李飞及张荣顺21日将礼节性拜会行政长官梁振英,22日分别于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代表进行交流,并与主要问责官员、政府部门首长等人员举行座谈会,同日出席林郑月娥在礼宾府举行的午宴,届时将与百名社会各界人士交流,其中包括部分泛民主派人士。据报道,来自公民党的立法会议员汤家骅和郭荣铿已收到邀请。
“与中央对抗的人不能担任行政长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访港的重头戏是参加星期五中午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设的午宴。
李飞在致辞时指出,中央按照基本法规定对落实普选立场坚定不移。香港普选在实现基本法态度上是符合广大同胞的利益,社会要凝聚共识达致普选。现在政改的咨询尚未开始,但从全国人大常委及基本法的规定来看,选举权是普及而平等的。他认为,提名委员会有广泛代表性。
李飞表示,普选触及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种族、宗教等社会条件和各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虽然理论上有巨大的优越性,但现实中不乏巨大的风险。不顾客观条件而推行普选导致社会混乱、经济凋敝、民生困苦,这方面的例子,我想大家知道的比我可能还要多。
不过,李飞重申,候选人要由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要考虑到“均衡参与、各界有发言权”的要素。而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获得中央授权高度自治,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故人选必须由爱国爱港人士担任,与中央对抗的人不能成为行政长官。
李飞反问,试想,如果一个与中央对抗的人成为行政长官,他怎么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负责呢?怎么履行执行基本法的职责?”
李飞引用基本法条文,表示中央期望2017年如期实现普选特首,任何符合法定要求的港人均可参与竞选特首,并由一个具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推举出候选人,然后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方式选出特首。
选举权、被提名权没有不合理的限制。这种制度是公平合理的,从这个角度来讲,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普选制度没有实质的差别。
李飞期望各界进行政改咨询时,“可放下成见,相互尊重、理解和包容,凝聚共识”,使2017年普选特首能修成正果,顺利实现。
反对派担心设“政治鸟笼”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今年10月宣布成立“政改咨询专责小组”,争取在今年年底发表咨询文件,正式启动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和2016年立法会选举的公众咨询。
香港《信报》20日称,李飞这次来港就是要为之后的政改咨询开路,希望在讨论开始前让中央先定下讨论框架,令社会不要再将焦点转移到“公民提名”等有违《基本法》的方案。而特别安排与两个律师会会晤,则是要显示中央会依照法律来处理政改问题。香港《大公报》称,当前香港社会对政改存在巨大分歧,建制派强调循序渐进、依法而行;但反对派试图将所谓的“国际公约”纳入普选方案,架空提名委员会的权力与职能。面对如此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中最熟悉香港政制问题的李飞,通过有效交流,必然能发挥正本清源的作用。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称,李飞和张荣顺来港,对香港来说是“一大好事”,“若能够借此机会,更好地厘清《基本法》对香港普选的概念,令市民明白相关要求,关于政改的讨论就能少走弯路。”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会长庄成鑫表示,香港目前正值环境复杂,政改争论不休,社会各界需要对《基本法》有清楚认识。
但反对派对李飞此行对香港普选的影响表示担忧。“占领中环”发起人之一的陈健民称,若李飞来港是否决“公民提名”,拒绝不同政见人士“入闸”选特首,将促使“占领中环”提前启动。民主党主席刘慧卿批评称,政改未开始,中央官员便来港主导事件,这犹如拿着“圣旨”为政改定调及定框架,会令市民失望。她呼吁李飞应以谦卑心态与香港社会讨论政改,因为“京官”说话有一定分量,如果一早为政改定调,可能会导致政改“一拍两散”。
民协立法会议员冯检基对李飞提出“四该三不该”的要求。他认为,“四该”包括:应该与泛民讨论政改,了解泛民与中央之间的分歧,找出双方的共识,应积极面对香港人对普选的诉求。“三不该”指不应避见泛民议员,不应说一些引发争执的言论,同时不应带上“政治鸟笼”,令港人飞不出去。
对于反对派的担忧,香港《大公报》20日发表社论称,李飞二人此次来港,不是要拖普选、压普选,而是要协助港人推动普选、落实普选,再次提醒港人:普选必须依法而行。《基本法》和人大解释及决定都已讲得很清楚,2017年普选特首要有提名委员会,依法办事,选举就能水到渠成,反之,如果坚持要搞什么“公民提名”、“十万人提名”,就是不依法办事,那么普选就只能触礁铩羽、无功而返。
延伸阅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
1997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决定成立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只能是就《基本法》中涉及中央权力、特区与中央关系、全国性法律及《基本法》解释权、修改权等方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
2004年及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两次解释基本法,时任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的乔晓阳,都有来港出席座谈会,否决07/08的双普选。
今年3月,李飞被任命为第三任基本法委员会主任。香港《大公报》称,现年60多岁的李飞毕业于北京大学,此前担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多年,熟悉港澳事务,几乎参与了近些年全国人大作出的所有涉港法案。这是他担任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后的首次访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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