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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入菩萨行论略释》第九品(十二) [打印本页]

作者: 顶礼阿弥陀佛    时间: 9.11.2013 13:28
标题: 《入菩萨行论略释》第九品(十二)
  恭敬录自《入菩萨行论略释》 寂天菩萨  造颂 如石法师 译颂  索达吉堪布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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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品 智慧

  壬三(心念处)分二:一、观察心性无有;二、观察心者无生。
  癸一、观察心性无有:


  意不住诸根,不住色与中,
  不住内或外,余处亦不得。

  心意不住在眼等六根中,不住在色等六境上,也不住在内根与外境之间,心意不在身内,也不在身外,而其他处也找不到。

  非身非异身,非合亦非离,
  无少实性故;有情性涅槃。

  心既不是身体,也不是异身之外法,非与身相混合,也非离身而存在,因此心识无有丝毫真实自性,诸有情的自性本来即是涅槃。

  癸二、观察心者无生:

  离境先有识,缘何而生识?
  识境若同时,已生何待缘?
  识若后境起,缘何而得生?

  如果离所缘境就先单独有根识,那么根识是缘什么境而生起的呢?如果境识同时存在,那么根识已经生起,又何必要观待所缘境呢?如果根识是在所缘境生起后才有,那么根识能缘什么境生起呢?

  壬四(法念处)分二:一、真实法念处;二、于彼辩驳。
  癸一、真实法念处:


  故应不能知:诸法实有生。
  因此不可能以正理推证了知:诸法实有自性产生。

  癸二(于彼辩驳)分三:一、辩驳二谛不应理;二、辩驳无理由;三、辩驳观察无穷。
  子一、辩驳二谛不应理:


  若无世俗谛,云何有二谛?
  问:如果一切法无自性,世俗也应成无有,而无有世俗谛,那么怎能成立世俗胜义二谛呢?

  世俗若因他,有情岂涅槃?
  此由他分别,彼非自世俗。
  后决定则有,非故无世俗。

  问:世俗如果是观待众生迷乱分别而有,那么有情怎能证得寂灭涅槃呢?答:恒时不灭的此等世俗显现续,皆是由其他众生的分别戏论而显现,并非涅槃者自现之世俗。如果世俗诸法自性成立,那么灭尽二取趣入涅槃之后,亦决定会有观待自己的世俗,然而并非如是,所以灭尽分别戏论者无有自世俗,可得寂灭一切世俗迷乱现相的涅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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