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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想:刘志军更有可能被判死缓,而留下老命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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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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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12.6.2013 15:15
标题:
猜想:刘志军更有可能被判死缓,而留下老命一条
作者:
欢乐时光XH
猜想:刘志军或能保老命一条
昨天,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在市二中院受审。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收受11人贿赂共计6460.54万元,行贿人中包括多名铁道系统高官,他们花钱的目的大多是为了买官。此外,刘志军还被控涉嫌滥用职权,为女商人丁书苗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提供帮助。(6月10日《京华时报》)
笔者不妨再一次猜测一下贪官是否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第一次是在6年前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受贿案二审判决结果未出来之前,笔者以《“坦白”救不了郑筱萸》一文分析郑筱萸将“板上钉钉”被判处极刑的理由:一是郑筱萸直接受贿虽仅40万元,但其家属受贿的609万也会算在他身上;二是郑筱萸带坏了一个班子;三是当时中央反腐败重拳不断;四是郑筱萸在位时制造“一药多名”,弄得国人吃不起药,这更是他必死无疑的最重要原因。
而第二次是评论被外界称为“许三多”的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笔者在《杭州“许三多”,恐性命难保》及《许迈永作为“个体户”,上诉也徒然》两篇文章中分析:一是许迈永涉案金额巨大,被判死刑很正常;二是许迈永涉及罪名太多,“数罪并罚”将令法院很难轻判;三是许迈永主动交代“玩女人”问题,令女下属颜面扫地,犯官场大忌;四是许迈永作为“贪腐个体户”,没人帮他说话。
如今猜测刘志军可保“小命一条:,当然也有几条理由:
一、刘志军被检方认定的涉案金额并不大。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贿赂共计6460.54万元,还不及同为正部级官员的陈同海涉案金额的三分之一,而且丁书苗助其“捞人”所花出去的4900万元,因为刘志军并未拿到这笔钱,也不是为了“捞”自己,目前处于争议中。因此,刘志军最终和陈同海一样,被判死缓是极有可能的。
二、刘志军的涉案金额有被“瘦身”的嫌疑。刘志军“落马”后,坊间传说其受贿金额巨大,《中国经营报》曾有一篇关于刘志军案的报道,标题就为《铁道部刘志军或涉高铁腐败传其拥18情妇受贿10亿》。当然,现在很多“国”字号的媒体根本就不负责任,整天发布虚假消息,我当时就不相信这个数字。但凭我对工程“回扣”的肤浅了解,每年超过5000亿元的铁路投资,铁道部部长只要愿意,拿这么多“好处费”也是可以轻松办到的。
而今天《京华时报》一篇题为《刘志军案涉374套房产被追缴检方称其主动坦白》的文章内容,令我怎么也看不懂。该文报道,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
很奇怪,被追缴的不算涉案金额?很明显,刘志军涉案金额或已被“瘦身”,这或是为不判刘志军“极刑”做准备。
三、已现“从轻处罚”的舆论引导。一是刘志军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未提出异议,检方在法庭辩论阶段,主动提出对刘志军“可以从轻判决”。二是李志军对社会贡献突出,主要是指高铁建设。三是刘志军以“中国梦”体现悔罪表现。刘志军在庭审最后声泪俱下,称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今天。
真是混账东西!你在吃大餐、玩女人、大笔受贿的时候怎么不想想自己是农民的孩子?犯事了拿“农民的孩子”来博取同情,这是在玷污农民。
四是刘志军作为被“带病提拔”的干部,或有人帮他说话。刘志军从一名养路工而成正部级官员,估计升迁史并不光彩。他在第一任铁道部部长期间,其胞弟刘志祥故意伤害、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败露。刘志军本该对此负有责任,至少应引咎辞职,可他却奇迹般地连任,说明其会“来事”。
因此,虽然此前检方曾公布刘志军“涉案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和让国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但刘志军还是更有可能被判死缓,而留下老命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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