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元华人社区 开元周游

标题: 法律专业人士请进(代朋友请教遗产分割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oyo73    时间: 7.2.2011 18:13
标题: 法律专业人士请进(代朋友请教遗产分割问题)
朋友今年50多(德籍华人),她老公今年70多(德国人),它们20年前结婚并有1婚生子(19岁)。德国老公曾经有过1次婚姻(前妻已亡),并有3个子女(2女1男)都已成年(最小的也30多了),也分过家产了。
朋友和老公有1处自己建筑的Haus 在夫妻二人名下。
现在她老公年龄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朋友现在担心老公离世后,前妻子女再来分家产,害怕今后自己带着幼子无家可归。
想在老公还没走之前通过法律途径有个好的解决办法,请法律专业人士给出出主意,想想办法。提前代朋友叩谢了!

作者: leon    时间: 10.2.2011 09:19
很简单,按德国法律办事。建议老人现在立遗嘱,确定生后个人财产如何处理。
作者: 游侠    时间: 10.2.2011 10:03
也可以现在就赠送一部分给儿子的。那就不是遗产了。
作者: 游侠    时间: 10.2.2011 10:05
不过,这钱财的问题,有利有弊。儿子得了,也不见得是好事。

另外,“带着幼子无家可归”估计是不会的。

作者: yoyo73    时间: 10.2.2011 14:15
leon 发表于 10.2.2011 09:19
很简单,按德国法律办事。建议老人现在立遗嘱,确定生后个人财产如何处理。 ...

老人立怎样的遗嘱可以取消前妻子女来分割老人50%的房产呢?
作者: yoyo73    时间: 10.2.2011 14:16
游侠 发表于 10.2.2011 10:03
也可以现在就赠送一部分给儿子的。那就不是遗产了。

赠送给小儿子吗?
作者: yoyo73    时间: 10.2.2011 14:26
游侠 发表于 10.2.2011 10:05
不过,这钱财的问题,有利有弊。儿子得了,也不见得是好事。

另外,“带着幼子无家可归”估计是不会的。

问题是房子是两人共同建筑的两人各有50%的拥有权。怕就怕在老公走了,老公的前妻子女来分他爸爸的50%的房产。老人的子女们至少有25%的权利吧?如果朋友给不了他们这25%房产的钱,估计就要卖房子然后才能把钱给他们。
作者: yoyo73    时间: 10.2.2011 14:30
游侠 发表于 10.2.2011 10:05
不过,这钱财的问题,有利有弊。儿子得了,也不见得是好事。

另外,“带着幼子无家可归”估计是不会的。

给儿子也不靠谱!儿子现在小,等儿子长大了不知娶个啥样老婆呢?在给老太太轰出去。
作者: 菜菜子    时间: 10.2.2011 21:13
可以去公证,房产赠送给儿子。老太太那一半也送了吧。

你现在送给儿子都已经有点晚了。如果老头去世前需要护理。家里人没法护理,住养老院,每几年那房子的钱就没了。
10年内赠送给他人的财产要按比例返回支付。没有钱的,国家支付。

要送就早点送吧。前提是儿子也靠谱。



作者: yoyo73    时间: 10.2.2011 22:33
菜菜子 发表于 10.2.2011 21:13
可以去公证,房产赠送给儿子。老太太那一半也送了吧。

你现在送给儿子都已经有点晚了。如果老头去世前需要 ...

现在是前怕狼后怕虎。可以全都转到小儿子名下然后写个附件条款吗?如:母亲有永久居住权(或者未经过母亲同意不得专卖,赠送等)

作者: 菜菜子    时间: 14.2.2011 12:17
yoyo73 发表于 10.2.2011 22:33
现在是前怕狼后怕虎。可以全都转到小儿子名下然后写个附件条款吗?如:母亲有永久居住权(或者未经过母亲 ...

其实赠送还有一个问题
这里是可以申请个人破产的
如果小儿子以后欠债,财产抵债,这个房子也没有了。

老两口住哪
如果死后才继承,至少还有住的地方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14.2.2011 12:57
这个应该是:50%女方拿,老头那50%是他前妻三个孩子加他们的孩子等于4个孩子分,女方的50%就是她的孩子全部财产.
作者: yoyo73    时间: 14.2.2011 13:54
笑对人生 发表于 14.2.2011 12:57
这个应该是:50%女方拿,老头那50%是他前妻三个孩子加他们的孩子等于4个孩子分,女方的50%就是她 ...

说的是啊,就是前妻的孩子加他自己的孩子来分老头的50%房产,这50%的房产要折成钱给他们4个孩子,她没钱不就要卖房子吗?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14.2.2011 13:57
yoyo73 发表于 14.2.2011 13:54
说的是啊,就是前妻的孩子加他自己的孩子来分老头的50%房产,这50%的房产要折成钱给他们4个孩子,她没 ...

可以换个小点的房子.

作者: yoyo73    时间: 14.2.2011 14:07
笑对人生 发表于 14.2.2011 13:57
可以换个小点的房子.

哎,住惯自己跟着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大Haus,再去住小房子心里总有不舍吧,或是被扔出去的感觉,不知道?反正她不甘心。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14.2.2011 16:50
yoyo73 发表于 14.2.2011 14:07
哎,住惯自己跟着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大Haus,再去住小房子心里总有不舍吧,或是被扔出去的感觉,不知道?反 ...

那时肯定的,但实话真走到那么一步时住里面也难受,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难免回忆。

作者: caixia    时间: 16.2.2011 19:18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百分之50的财产是属于另一半的,另外的百分之50是子女平分的,如果你的朋友急着要他年迈的先生立遗嘱的话,反而对她自己的利益变小了,详细情况还是咨询法律人士吧!
作者: yoyo73    时间: 16.2.2011 22:45
笑对人生 发表于 14.2.2011 16:50
那时肯定的,但实话真走到那么一步时住里面也难受,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难免回忆。
...

细想想人真的很可怜,人生苦短,夫妻间还是多珍惜彼此吧!

作者: yoyo73    时间: 16.2.2011 22:49
caixia 发表于 16.2.2011 19:18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百分之50的财产是属于另一半的,另外的百分之50是子女平分的,如果你的 ...

“如果你的朋友急着要他年迈的先生立遗嘱的话,反而对她自己的利益变小了。”
为什么呢?为什么立下遗嘱反而利益小呢?

作者: caixia    时间: 17.2.2011 06:21
本帖最后由 caixia 于 17.2.2011 06:30 编辑

纠正之前的话题(我是听朋友讲过的这个问题,但是记得不是很清楚了)
应该是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百分之50的已经是属于在生配偶的,另外应该是剩下那百分之50的里面配偶占据百分之50的比例,而剩下的是属于他的几个子女平分。
举例:1000欧计算,500欧本身就是属于再生配偶的,还有500欧的分配,再生配偶占据250欧,还有250欧是属于这位男士的直系子女们.
如果你朋友的年龄和身体都很健康的话,没有遗嘱是对她有利的,应该是这样的!
没有立遗嘱的危机也许是,他的子女在法律分配完成之后,是否要你的朋友马上交出这笔钱(需要子女平分的部分)她是否可以应付得来这笔资金!

                                                                                                                                 一切如愿                                  只做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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