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在谈论工作许可的事。我是在想以什么样的理由去告他。
作者: oli
时间: 3.6.2004 11:17
你没有什么理由.
我觉得你有点无聊.
你老板要了你也真够倒霉的.
作者: Guest
时间: 3.6.2004 11:53
告他偷税漏税, 你没有合同, 怎么告他偷税? 说不定最后倒霉的还是你, 要么和他摊牌, 要么就走人, 补发工资你想都不要想. 哎, 分析一下了, 遇事还是动动脑筋的好, 申冤也要有冤可伸, 凭理也要有理可凭呀!
作者: 游侠
时间: 3.6.2004 12:36
楼主如果是以实习身份工作,这老板可没犯法,你想告他什么?不过倒有可能楼主连这实习本身也是非法的。不知楼主的签证是否允许在德国做实习,允许做几个月,。。。不然,那就是大家犯法。那你还想告他非法雇佣你麽?
工资嫌少,早就该说,哪有要走时才说的?不管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合同,都是这个理。
不了解是否有其他原因或事实。如果我太武断,请见谅。
作者: Guest
时间: 3.6.2004 13:31
说了半天,楼主就是不肯说自己有没有打工许可。
你不说,别人怎么帮你。你没有打工许可,你告谁去,你根本就是非法工作。
别人说了半天,楼主就是不透露自己的是否可以合法打工。还想找个理由告老板。自找的,没法子。
作者: bendan
时间: 3.6.2004 14:18
说实话,你告不了人家的,因为你没有合同...况且上面的人说得对,你没有打工允许,人家要你已经很不错的了,你告人家,吃亏的人肯定是你...
作者: Guest
时间: 3.6.2004 14:58
做斗争?为什么开始不说?过河拆桥?
作者: 郁闷
时间: 4.6.2004 09:05
看了大家的回复,我很惊讶。我是没有许可,但是老板让我一边上班一边帮我办,我才来的。我正因为觉得受骗了,才要走的,我还没有和老板说呢。他们也是需要我才要我来的。我来之前,我学校发了信和公司核实过了,就算是实习他们也应该给我办实习的签证,更何况当初面试就是工作面试,不是实习。因为工作许可需要时间太长,才以实习的名义先工作的。请问那不是欺骗是什么?那不是逃税是什么?难道德国人提供这个工作机会给我是施舍吗,我就应该忍气吞声吗?可能很多人会这样做,但我不会,最差我也是回国。可惜现有另一家公司愿意要我给我办许可。我的利益我一定会争取,我也和我的德国同事谈了,他们都表示支持我,没想到自己的同胞却站在老德的一边。在这里留学的同学们千万不要觉得德国公司雇佣你是施舍,他们用你是因为你身上有东西他们用得着。如果是施舍,为什么街上那么多流浪汉他们不去施舍呢。
作者: 郁闷
时间: 4.6.2004 09:16
还有老板并不是只对我这个中国人如此,公司现有德国人工作半年了也没有签合同的。有东德来的,先试用一星期,一分钱不给。估计因为他们知道现在工作不好找,所以大部分会忍让一段时间吧。反正我是忍够了。我看某些人还说我没有许可,有工作就不错了。笑话,他们不申请我怎么会有呢。
作者: 郁闷
时间: 4.6.2004 09:20
请问我过了哪条河,拆了哪座桥?你看得懂我的意思吗?是阁下德语太好了,忘了中文了,还是就是所谓的留学垃圾呢???
作者: Guest
时间: 4.6.2004 09:26
你虽然不该忍气吞声, 但你是受骗了, 别人告诉你告不成他也是有根据的, 德国是个法制社会, 没有证据说什么都没用, 所以你的路只有要么继续受剥削, 要么走人, 你要想告他偷税, 那就去吧, 没人拦你, 别人和你说也是好意, 怕你白费劲, 自己也倒霉, 但你既如此, 那就自便吧.
作者: 老留学生
时间: 4.6.2004 10:06
你怎么这么糊涂, 告人也不应该去arbeitsamt呀!
作者: 郁闷
时间: 4.6.2004 10:47
我不是在德国读的大学,所以他应该给我办签证的。我有朋友也是从别的国家来德国实习,他们都有签证。
正因为德国是法制社会才告他。我手上有老板签了字的工作半年有12。5天假期的复印件。
作者: Guest
时间: 4.6.2004 11:28
复印件不行吧,怎么也得有他签字的原件啊.
作者: Guest
时间: 4.6.2004 11:31
复印件行, 你去告吧, 祝你成功, 嘿嘿
作者: 游侠
时间: 4.6.2004 13:00
楼主如果是想要大家一起声讨这德国老板,那可以发贴到心情水吧。响应的人一定不少。
如果你认为在法制社会应依法办事,那就先看看自己是否犯法,你老板是否犯法,犯了什么法。
老板不一定有义务为你办签证和工作许可,除非你们有协议。非法居留是你犯法。老板雇黑工是大家犯法。依法你得等有有效签证和工作许可(临时的也行)后才能上班。
如果你告你老板雇黑工,那也得考虑对你和你的德国朋友们有什么后果。
如果你想要1800而不是800,那得先对你老板说(或书面提出),而不是事后。
如果你认为你老板违反了合同,那得看合同内容,先且不管复印件与否。
如果你想让大家给你出主意,就要把情况说清,就不要只想听好听的。
楼主不想听,我还不值得化这时间写。我这些话主要是写给其他人看,以为借鉴。
作者: Guest
时间: 4.6.2004 13:01
你有病啊,以你的思路确实是垃圾,爱告谁就去搞谁,找事做贝,反正大家已经说了,白搭。
作者: Guest
时间: 4.6.2004 13:16
好心当作騾肝肺, 别人好意, 楼主不动脑子, 吸取教训, 竟认为我们都站在老德的一边, 再说既然求助也应把问题有条理的说清楚, 这么没有逻辑, 竟然还想依法办事, 可笑!
不再说了
作者: wowo
时间: 4.6.2004 16:06
年轻人都消消火先
有话慢慢说有理慢慢讲
我看还是先跟老板以心平气和的姿态再好好沟通沟通
把该定的日程该做的手序搞定
把该签的合同都签了字
有个既定方针把该落实的落实了
落实不了再考虑法律手段
这样更容易确定症结和澄清误会
作者: LMU
时间: 5.6.2004 16:31
楼上有几位说得很有道理的,
好好考虑一下,
首先,找个律师资讯一下,看看有几分把握,
其次,先别把关系搞僵,多准备些材料,
再次,看看能否和其他人联合起来,效果会好些.
祝你好运吧,
如果不行的话只好当买个教训了.
作者: 奶嘴儿
时间: 5.6.2004 20:54
我同意楼上的话!
准备好材料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经验归经验,德国毕竟是法治社会!
不过找律师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有些德国律师听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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